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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小人物之钓福记+美食记+美人记(小人物系列)-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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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抿上一口,满口留香。眯着眼细细品味,直到连余味也散去,继续再抿一口。 

      嗯,唇齿余香,不愧为极品的竹叶青酒,既有如同可花一般芬郁的味道,又有竹叶淡雅的芳香。 

      此酒只应天上有,人家难得几回闻。 

      「阿福啊,你眼光不错。」老爷的声音,又一次打断了我品尝美酒的幸福时光。 

      ……我要杀了你! 

      看到我的眼光如同锋利的飞刀,不断地飞过去,即使是老爷,也抬架不住地求饶。 

      「不要这样含情脉脉地看我,我会害羞的。」 

      老爷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在含情脉脉了? 

      品尝美酒被打断,是一件简直无法形容痛苦程度的悲惨事情。特别是一口酒刚含进嘴里,将要品尝的时候,被突然出声吓了一跳,还未充分品尝,便滑落胃袋。 

      这已经不仅仅是打断品尝过程的问题了,还涉及到浪费美酒佳酿的大罪名! 

      如果真要举一个例子,来使这种悲惨更加利于理解,那么,这就好像是正憋着劲出恭,而且正在使力,正要解放的时候,却突然被人吓了一跳,结果不但解放不了,还使得想要排泄废物的冲动都缩了回去。 


      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个更加悲惨的事情了吗? 

      「为什么眼光不错?」还是有好奇心的,我知道自己的眼光很好。 

      「知府说这几件礼物是你挑的,挑得很不错。」爱不释手地把玩着原本在箱子里的一大块血红色石头,老爷好像非常中意。 

      手劲真大。这么重的一块石头,我是要用双手来捧的。老爷居然一只手便翻来覆去。 

      不过,原来老爷是说这个啊! 

      对于古玩的眼光,我阿福还是非常有自信的。 

      为了重现很多很多失传的佳肴,我年轻的时候花了五年时间,跟着玲珑阁的大师父学古玩。为的,就是在那些古物里寻找失传的食谱,当然也收获颇丰。 

      至于眼光一向高于顶的玲珑阁大师父,怎么肯收我当徒弟,那当然是该归功于我的厨艺了。 

      知府的宝库里,玉器古玩珍品不少。名画、书法、诗集也很多。不过,那些东西虽然在绍兴这个地方来说,绝对是超级珍品,但相对于王爷,只怕连瞄一眼的举都缺。 

      在宝库里转了一圈,我看中了五件东西。只是知府不识宝物,都丢在角落里生灰尘,万幸没有被虫子蛀掉。看来,知府大人对于宝库的保护工作,做得挺到位的。 

      看中的前三件,是觉得老爷一定有兴趣的。 

      第一件——黄山松月夜。 

      玩石之风,在两朝之前甚为流行。但后来渐渐式微,名石佳品也一一散落,失去踪影。而这块雨花石,便是失传的珍品之一。 

      这块纯黑色的雨花石,只有一个拳头大,石质坚硬,表面光滑如玉。 

      石上天生图案,黄色怪石狰狞,古松作蟠龙之姿,黑色是夜的背景,一弯皎洁眉月高挂中天。端的是黄山松月夜,栩栩是天生。 

      若是京城里那些自认高雅之士,不一定会喜欢这块石头。那些人是浮夸比拼之风的推广者,认为只有当世盛行之物,才是值得欣赏和花巨资买下的。 

      但在拂去石上灰尘,看清楚它的第一眼,我就确定——王爷会喜欢它。 

      因为王爷不是那些把古玩珍品作为攀比之人。每每造成新的流行之风伊始的,便是王爷。只要是值得欣赏之物,便值得收藏观玩。 

      第二件,方才已经说过了,是乞巧子的璇玑盒。 

      乞巧子自称乞巧,是天下第一巧手。擅长制造兵器、机关、锁链、暗器以及玩具。 

      据说乞巧子一生只做了十件玩具,都是为了他心爱的女儿所做。其中最精妙的,便是这个璇玑盒。用的村质是最好的黑檀木,经过数十道防腐、防蛀工艺处理,经历几百年,没有一丝破旧腐蛀之相。 


      第三件,也是石。而且,是一块方正高大的血红色石头——鸡血石。 

      鸡血石,仅产于昌化,与寿山田黄石和芙蓉石,同称治印「三宝」。 

      这块重达数斤的鸡血石,通体纯红,质地细腻微松,色月白如素玉,微冻,仅微露白底,白底红心,鲜艳夺目。而更由于通体血斑,对空而视可见反光闪闪,极为美丽。 


      做印章的石,如今最流行的当属田黄。 

      知府大人亦是极其喜好田黄,单单上品田黄石印,便有一十二方。只是石质皆归于上品中等,没有一块能称为极品的。 

      毕竟寿山相去甚远,制成印章者,皆为价高于质,真正稀罕的极品,都已经进贡入了皇宫。 

      鸡血石亦是珍贵无比,喜好者甚众。 

      在知府的仓库里,居然能够看到这块极品中的极品鸡血石,万金难求,却被随随便便,如同杂物一般丢在角落里,不由得叹息宝物蒙尘,可惜可惜。 

      昌化亦属知府管理的范围,不难想像,这极品石是从何而来。 

      幸好没有告诉知府大人这是什么石头。若是知道,怕是要捶胸顿足,懊悔不已了。 

      这块极品鸡血石,粗略估算一下,可以做大大小小十对印章,若印章制成,只要其中一对,便足以让王爷赏玩许久了。 

      「其实,除了这三件给你的礼物,我自己还挑了两件。」反正老爷不会在意,告知一声,免得落个口饱私囊的坏名声。 

      「哦?有什么东西是你喜欢的?我怎么这么久了,都没看出来你除了酒,还喜欢什么?」老爷面露好奇之色,「难道,你拿了知府的两坛好酒不成?」 

      原来我这么容易被看穿吗?「没错。其中一件是美酒一坛。」 

      「什么酒?」老爷好奇地问。仔细想想,他这几年贡献的美酒已经很不少了。 

      想到就收藏在屋外,我这两年来辛苦挖就的小「酒窖」里的美酒,就觉得已经开始醉了。连手上的小酒杯也拿不稳了。 

      暂时放下手中的美酒,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无比幸福地说—— 

      「茅台!」 

      纯粹的美味啊!喜欢喝酒,真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哦?原来是茅台啊!难怪看你这么高兴。」老爷恍然大悟,「那另外一件是什么?」 

      「另外一件嘛,当然是食谱啊。你以为我喜欢的东西很多吗?」 

      失传了三百年的食谱——《味记》,看到的时候,还以为是我眼睛花了。 

      因为是以蚕丝纸写就的,居然能够保存得如此完好,简直就是奇迹!幸好有跟师傅学过古玩,不然,还真是看不懂那些古字。 

      本想有空立即就把食谱里的记载重新誊抄一遍的,谁知道过了这么久,才放我回来。 

      「唉,阿福啊,我就知道,你除了美酒跟佳肴,还喜欢什么呢?」老爷好笑地摇摇头。 

      有这么好笑吗?我就喜欢美酒佳肴啊!老爷你还不是饕餮一个? 

      「没错。我就喜欢美酒佳肴。过几天,我就做做看那些失传的美食。老爷既然这么不感兴趣,那想必就不需要品尝了。」我冷着脸,赌气地说。 

      喜欢归喜欢。即使大家都知道,也不喜欢听老爷这样揶揄地取笑。一报还一报,你笑我一次,我急你一次。很公平。 

      「啊?」老爷一脸呆呆的表情,看着倒也顺眼。 

      「阿福。」超大水蛭黏了过来,「不要这样嘛,大不了,不打搅你喝酒就是了嘛。」大脑袋娇弱地依靠向我的肩膀。 

      这幅景象,怎一个恶心了得?我立即全身打个恶颤,逃离三大步远。 

      「阿福,不要抛弃我嘛,我好伤心。」好像玩得越发高兴的老爷,演起弃妇来更是入木三分。甩了下「水袖」,掩面小步而来。 

      一个大男人,走起那么细碎的小步,单是想想也恶心,何况,如今真人版在眼前上演。 

      眼前这个人真的是王爷吗?是有人冒充也说不得呢…… 

      沉思片刻,我两只手指「啪」地捏向正好来到面前,想要软绵绵靠过来的大男人的脸皮。 

      扯一扯,用力扯一扯,用指甲掐一掐。什么材质的面具?触感跟真的脸皮一模—样呢。 

      「阿福。」两只幽黑的眼睛哀怨地看过来,「要是你喜欢虐待我,」眼睛里闪着可疑的水光。不过,我怀疑老爷其实是憋笑憋出来的,「要是你喜欢虐待我的话,我……你就虐待吧!」 


      然后摆出一副任我宰割的模样,好像一条躺在砧板上的鱼。 

      「何方妖魔鬼怪,竟敢附身在王爷身上!」我迅速地拿起小酒杯,仰头喝下半杯美酒,一口喷在老爷脸上。 

      老爷入戏太深,没来得及反应,当然也没能避开阿福我的美酒攻击。 

      空气里净是散发出来的酒香,真的好香,美酒啊美酒……对不起了,浪费了你们。 

      「阿福,你在干嘛啊?」老爷拿袖子抹了把脸,有些反应不过来。 

      「你刚才被妖魔附身了,你不知道吧?」我摆出一副无比正经的面孔,「不过放心,我已经把妖魔赶走了。」 

      牺牲了小半杯的美酒,换来在老爷头上耀武扬威了一把,还是颇值得的。只是虽然只小半杯美酒,还是心痛得不得了。 

      「阿福你……」目瞪口呆了一下,老爷居然哈哈大笑起来。 

      我以为老爷至少会生气一下的。看来这个老爷是别人假扮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嘛。 

      「唉,你真好玩。有了你,永远都不会无聊。」老爷笑着摇了摇头,宠溺的眼神却渐渐变得似乎哀伤起来,「不过,要到什么时候,你才会把你的心给我呢?我都已经不顾形象地逗你了,你连笑一下都不笑。」 


      心? 

      老爷,你贪心了。 

      现在这样你玩笑我玩乐,不是很好吗? 

      如果我真的只是单纯又笨笨的阿福,说不定真会爱上你。可惜,我是没有了心的柳残影。如何去要求一个没有了心的人,来给予真心呢? 

      空气中的酒味渐渐淡去,我却突然没有了喝酒的心情,去做水晶肴肉吧。 





      第十章 

      传说,在数百年前,镇江酒海街一家小酒店的店主,一天买了四只猪蹄,准备过几天再吃,因天热怕变质,误把妻子为父亲做鞭炮所买的一包硝,当作精盐腌了猪蹄。 

      直到第二天妻子找硝时才发觉,连忙揭开腌缸一看,不但肉质未变,反而腌得肉质硬结而香,色泽红润,蹄皮色白。 

      为了去除硝的味道,一连用清水浸泡了多次,再经开水锅中焯水,清水过清,接着,入锅加葱、姜、花椒、茴香、水,焖煮一小时,便出现了扑鼻异香。 

      店主和邻人尝后,都觉得滋味鲜美,毫无异味。从此以后,店主就用此法制做「硝肉」,前来品尝的顾客越来越多,不久就闻名全市。 

      从古至今,水晶肴肉盛名天下,「风光无限数金焦,更爱京江肉食烧,不腻微酥香味溢,嫣红嫩冻水晶肴。」 

      把在水里泡了半个时辰的猪蹄拿出来,一手拎着猪蹄,一手操刀子,把皮上的污物刮了一遍。从灶上舀了热水,把猪蹄漂洗干净。 

      生火,开锅,猪蹄皮朝上入锅。葱打结,姜切片。一起丢人锅中。加花雕,水。 

      接下来,小火要焖半个时辰加一刻钟。时间空得很,看了看火,我决定回房间去看看老爷。 

      刚才丢下他,看起来他好像若有所思,变得很失落的样子,趴在我那张满是蛀虫洞洞的桌子上,闷声不响。 

      推开房门,却意外发现房间里空荡荡的,老爷已经走了。或许,也不是很意外吧。 

      不过,心情确实沉重起来,好像欠了老爷什么似的。 

      酒坛搬到了墙角靠着。精致的小箱子已经不见了,该是老爷或者陈伯搬走了。 

      我其实不讨厌老爷,有时候只是迁怒而已。谁叫公主是老爷的妹妹呢? 

      老爷或许是个习惯玩弄感情的人,这次,却像是放了真情下去。 

      一个人的真情能持续多久?谁也不知道,所以,即使知道老爷眼里的是真情,也不相信那份真情能存在多久。 

      ……冷风吟,我以为,我已经从你给的伤害里走出来了。 

      但其实,你让我产生的对任何人的不信任感,和失去了爱人的能力,穷我一生,都不一定能逃脱吧? 

      我已经不恨你了。 

      我只是悲哀着爱上你的以前的我。 

      ——小心地倒满一杯酒,从挪到凳子上的小菜里,夹起了几粒花生米,细细品尝。 

      我不需要感情。 

      我只要美酒和佳肴就够了。 

      幸福是系在别人身上的,要靠枕和别人的施舍。最可怕的是,你永远也不知道这份幸福能持续多久。 

      没有经历过幸福,不知道失去幸福的痛苦。没有心,就不会知道心痛的滋味。 

      这样不是比较好吗? 

      抿一口美酒,细细地品尝,任美酒在舌尖流淌。但嘴里只有酒的味道,却丝毫感受不到,没一个味蕾都沉浸在美酒中的酒味。 

      如果这样真的比较好的话,我为什么在这里伤心?为什么会回想起永远都不想回想的过去? 

      我已经没有心了。我知道。 

      我已经没有感情了。我也知道。 

      我已经不想触碰爱情了。我更是知道。 

      我不爱老爷。没有对老爷动心。真的。 

      但我在失落什么呢? 

      已经很久没有人对我这么好了…… 

      ……才喝了几口而已。为什么杯里的酒已经喝完了? 

      眼皮好重,撑不动了。脑子里却跳动着无数的声音,怎么都安静不下来。 

      我要醉了,我知道。可是,为什么还不醉? 

      老爷为什么会伤心?那么一个多情的人,怎么会被我这样一个又笨又胖的阿福伤害? 

      我才不相信。 

      想要取得我的心,再丢在地上践踏吗?或者玩着一时真心的游戏,过几天就失去兴趣? 

      我没有心了,不用在我身上花力气。 

      为什么那么心如刀绞的感觉,还会再度出现?我已经没有心了。 

      我已经忘记了过去,过去为什么一直追着我不放?我明明已经忘记你了…… 

      风吟,我好累,我不想爱你了…… 

      可是,为什么只是想起你的名字,心又开始痛了…… 

      谁?是谁的手在我脸上摸来摸去? 

      那么温暖的感觉,那种温馨,是你吗?风吟? 

      不,不是你。你已经是过去了。 

      那是谁? 

      努力睁开沉重的眼皮,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那双饱含宠溺和怜惜的眼睛,却深刻地印入脑海…… 

      「……你以前到底受了多重的伤?」 

      我没有受过伤啊……谁在说话? 

      「为什么越来越能清楚地看到你的伤痕?」 

      我没有伤痕啊……是谁在说话? 

      「乖……不要哭……」 

      哭?我吗?我在哭?不可能,三年前我连一滴眼泪都没流,我怎么会哭呢…… 

      ……好像有哭过……什么时候?昨天吧,昨天哭过了…… 

      像回到了认识他以前的日子,好轻松,原来……终于……伤痕化作眼泪,已经能哭得出来了。 

      好像睡了很久,睡了一个好舒服好舒服的觉。整个人都好舒服。 

      有多久没有睡过这样一个好觉了? 

      我睁开眼,不意外地看见老爷坐在桌子前面,认真地看着—叠帐本。 

      喝醉了。 

      潜意识里知道,那个有着温柔的声音、温暖的大手、怜惜的眼神的,就是老爷。 

      本不觉得欠你情的。现在开始觉得亏欠了。 

      老爷在看帐本。不奇怪,因为老爷现在的身分是商人。 

      其实,老爷的五官长得很好。 

      浓黑的两道剑眉。心情好的时候,总是会往上挑。应该算是狭长的眼睛,看起来却不小。挺直的鼻粱,薄薄的暗红色双唇。 

      都说薄唇的人比较无情。但其实那个真正无情的人,却有着一双深情的厚唇。 

      干嘛在这里看帐本啊?这里是我的房间吧?要收费。 

      看老爷连批改着帐本都这么轻松自在,真是不平衡。 

      ……对了,我睡了多久了? 

      看了看窗外—— 

      好像快天黑了……难道,我睡了三,四个时辰了? 

      啊!我的水晶肴肉! 

      倏地从床上跳了起来,直冲厨房而去!我的水晶肴肉! 

      「阿福,你去干嘛……」 

      老爷的声音被我远远地抛在后面。救肉要紧! 

      空气湿湿凉凉的,风也湿湿凉凉的。 

      怎么不像黄昏?倒像清晨? 

      我到底睡了多久啊? 

      冲进厨房,锅子看起来冷冰冰的,没有一丝热气。掀起锅盖,肉煮得透烂,已经结冻了。 

      看看灶膛,灶里的柴火,早就烧光不知道多久了。 

      看样子,真的一觉睡到早晨了。 

      肉太烂了,作为一个厨子来说,浪费食物以及浪费食材,同样不可饶恕。这简直是不可原谅的过错! 

      不过,幸好还可以补救,对自己的酒量太自信了的结果。那么一点点酒,不该让我睡这么久的…… 

      重新生火,把结冻的肉汤煮开。捞出已经糊掉的葱结、姜和香料。 

      拿一个平盆,先捞起猪蹄,皮朝下放进去上,盖上一个空盆压平。锅里的汤还在沸腾。撇掉浮油,拿掉空盘,把汤倒进去。 

      就等结冻了。 

      先把锅,盘子洗干净。 

      因为不喜欢自己的厨房有别人乱动,很早以前,就推辞了老爷派来打下手的厨子。代价就是不管生火还是洗刷,都要自己亲自动手。 

      「水晶肴肉?」身后黏上来一个脑袋,「你什么时候做的?很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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