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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小人物之钓福记+美食记+美人记(小人物系列)-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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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自己亲自动手。 

      「水晶肴肉?」身后黏上来一个脑袋,「你什么时候做的?很香啊!」 

      「你不看帐册了?」刷刷刷,我努力刷。油最难洗了。 

      「你不在,怎么看得进去?」毛手摸上我的腰,「洗刷就不用你亲自动手吧?我给你派个人来就好了啊。弄得手油腻腻的,不难受吗?」 

      我继续刷,不理他。 

      「奇怪,怎么平时从来都不见你的手,像现在一样油腻腻的呢?」背后传来嫌弃的眼光和语气。对象,是我现在正泡在油水里的双手。 

      不理他。 

      啊——对了! 

      「我睡了多久?」 

      「你啊,从昨天下午一直睡到早上。真会睡,叫都叫不醒!」 

      ……真的睡了这么久。 

      「那你晚膳吃的什么?」据某人说,他从来不吃我煮的以外的东西。那昨晚吃了什嗳? 

      「晚膳啊?」某人思索了一下,「昨晚大厨房做了十八道菜,不算很好吃,倒也马马虎虎。」 

      我刷完锅、盘、碗、筷,从灶台上拿来一个小瓷瓶,倒了一些翠绿的汁液在手上。 

      搓搓搓,搓搓搓……舀一些清水冲洗干净……擦干…… 

      又是白白嫩嫩、干干净净的一双胖手。 

      那瓶子里装的,可是我采集了许久的各种草汁,独门秘方。要真是成了像大厨房的主厨那种整天油油腻腻的胖厨子,别人受得了,我还受不了呢, 

      慢慢冻着吧,—时半刻还冻不了。 

      某人突然打横里伸出一只手,把我白白嫩嫩的大手拦截过去,翻来覆去,看了又看。 

      「奇怪。你那瓶子里装的是什么啊?很好用嘛。」惊奇的语气。 

      「走啦走啦。回去看你的帐册去,肴肉现在还不能吃。」不耐烦似地说。谁叫我总共才哭了两次,都被某人看见了? 

      半晌没有回应。 

      转头一看,某人张着嘴巴,好似看到怪物一样目瞪口呆,甚至可以看到嘴巴里快要流下来的口水—— 

      「你……你脸红……你脸红了!」某人结结巴巴的声音。世界末日了吗? 

      倏地甩开老爷的手,我转身便走。 

      脸红就脸红,犯得着好像看见怪物一样吗?没见过人家脸红? 

      「阿福,阿福,不要走那么快,让我看看嘛!」走得比我快的老爷,很快地就站在身边转前转后,「从来没见过你脸红呢……」 

      「闭嘴啦!」我突然顿住,狠狠地冲他大吼一声。 

      ……周围打扫的、擦拭的长工、丫鬟们全部都静止了下来,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包括老爷也是一样。 

      噢!我的风度! 

      丢下老爷和一堆石化的长工、丫鬟,我气呼呼地定回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关上门,拴上。把老爷连声的叫唤关在门外。心里发誓,再也不要见到老爷了。 

      从来没有丢过这么大的脸! 

      发誓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是另外一回事。 

      明明发誓永远也不要再见到老爷的,结果还是没有能够实现誓言。唉,老爷真的会让圣人也忘记风度和气质而发疯。 

      已经第五天了。 

      从那天做了水晶肴肉,已经五天没有进厨房了。 

      每天都吃着大厨房里送来的不甚美味的食物,只觉得心情越来越燥热,拼命用气质和风度来提醒自己,估计那些火气的爆发,也压制不了多久了。 

      万幸的是,水晶肴肉分量满多,切起来满满地装了好几盆。能吃若干天。 

      不过,因为有老爷这个饕餮抢贪,水晶肴肉也在今天早上正式宣告灭亡。最后一小块肴肉,就落在了老爷的肚子里。 

      我要自己煮东西吃。不要再降低标准,去吃那些不甚好吃的东西了! 

      五天了。五天了!再忍受下去,我铁定要抓狂! 

      明明无比明显地表露出拒绝再见老爷的意思,谁知道不到一刻钟,窗子被拆掉了。陈伯拿着老爷的被褥,从窗子里跳了进来。 

      接下来的半个时辰里,我原本亲切又简单的小房间,完全成了老爷的储存室。从床铺衣服到桌椅、茶壶、茶杯、笔墨纸砚、鞋子、腰带兼玉饰,只要是老爷用得到的东西,全部都搬进了我的房间。 


      当然,最大的行李,就是老爷本身。 

      也就是说,跟老爷同居已经五天了。 

      门仍旧拴着。陈伯同老爷进出的地方,一直是那个拆掉的窗子。只有我很不正常地从大门进出。 

      每天早上天未亮就醒来,习惯了这个时候起床煮早膳。只是,跟老爷铁铸的手臂和蛇一般的唇舌纠缠半天,能够真正起床,天都已经大亮了。日日如此。 

      早膳只能吃大厨房里精致的各式糕点。我讨厌那些精致的糕点。我要吃粗粮馒头、鲜肉包子和白米粥! 

      老爷变颓废了。看看以前老爷的一天安排,和现在的一天有什么不同,就知道了。 

      以前,老爷天未亮起床,练武一个时辰。早膳半个时辰。看帐册半个时辰,接下来便巡视各个店铺。午膳一个时辰兼休息,下午接待来访的客人们——当然,十有八九是夫人小姐。 


      有时候去街上古玩店面逛逛,看看新货。晚膳一个时辰,看书一个时辰,入寝。 

      以前每天留出那么多时间用膳,其实,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在玩弄我。不过,跟现在比起来,我以前的生活简直是天堂一般。 

      现在的生活也列举出来大家看吧。 

      早晨,天未亮就醒来,在床上纠缠一个时辰。早膳一边纠缠,一边吃一个时辰。 

      接下来,一边看帐册,一边继续纠缠一个时辰。不去巡视店铺。吃午膳,继续纠缠,一个时辰。 

      每天下午开始闭门不见客。在我的小房间里练字,一边继续纠缠。晚膳。穿衣脱衣比赛。入寝。 

      看见了没有?我说的重点就是—— 

      我被禁锢了!没有自己的时间,没有任何自由,甚至没有买菜和煮饭的自由! 

      很过分吧?很过分吧!再继续下去,我就要抓狂了! 

      「阿福……干嘛离我那么远啊?」幽怨,是最近听过最多的语气了。 

      再怎么说,要幽怨也该是我吧?老爷你还有什么好幽怨的? 

      「看你的帐册。没看完不许跟我说话!」我火气直冲云霄。 

      「阿福……不要这么狠心嘛……」牛皮糖黏了过来。 

      以上对话,已经是今天的第三次了。看看桌上的帐册,一小半都还没看完。而时间都过去半个多时辰了。 

      转过身不理他。我只能作无言的抗议,好可怜…… 

      开始自艾自怜起来,每次开口抗议,都会被说「啊——好可爱」,然后,就是唇舌纠缠个半天。过分一点的话,午膳或者晚膳,就得在床上吃了。 

      到这分上,如果我还不知道怎么应付,那我就真是傻了! 

      抗议三部曲——不理、不睬,不说话!看你还有什么办法! 

      可惜每次都会破功,老爷实在是比我厉害得多。 

      「我想吃自己煮的东西。」口气强硬强硬! 

      一只手指伸过来,戳了戳,「阿福,你鼓起脸颊好可爱啊。像番国进贡的那只黄金鼠。」 

      ……漏气了。郁闷…… 

      不想吃那些从食材到做法工序,一道一道精致到极点的菜肴。 

      「我要去煮菜。」扁着脸。再不碰菜刀、灶台,锅碗瓢盆,我就要疯了。 

      「不要嘛,在这里陪我嘛,我一个人好无聊的……」撒娇地磨蹭磨蹭……这个人真是王爷?最近总是有这样的疑惑。看起来,实在是比较像变色龙。 

      「你不是说不吃别人煮的东西?最近好像一直都吃人家煮的嘛!」我放软声音,语调微微上扬,做出略微娇嗔的效果。比撒娇吗?大家一起来好了。 

      眼角释放出一个妩媚的眼光,飘过去…… 

      如果对着镜子看,估计会恶心到吐血。不过,对老爷嘛……老爷的审美观异于常人。 

      果不其然,老爷悄悄吞了口口水……英明啊,风度啊,看来,老爷毁得是比我更彻底! 

      「我想为你烧饭,不想你吃别人煮的东西……」我电力全开。 

      ……没想到,我还有这等天赋。老爷眼神灸热起来,伸手拉过我,唇就覆盖上来。 

      就知道会这样,不过真好!又可以煮菜了! 

      ……到底什么是幸福呢?我到现在还是不知道。 

      快乐地生活,快乐地做菜,快乐地睡懒觉消磨时间,甚至快乐地斗嘴、勾心斗角…… 

      不管未来会怎么样,虽然我不懂幸福,但我衷心期盼,这样的生活,能够一直持续,直到永远…… 



      ——小人物之钓福记·完—— 







      番外之——初遇篇 



      对于穷人来说,春天真是最好季节啊!阿福我拎着竹篮,不由得发出这样的感叹。 

      跟漫长的冬天比起来,这样能慵懒地晒着太阳,不会冻得像在打摆子的日子,简直就像作梦一样。 

      虽然因为清明快要到了,而三天两头下雨,绵绵密密地,让人像全身长了白毛一样黏呼呼的,但不管怎么说,春天还真不愧为穷人的仙境! 

      仙境啊…… 

      什么?有人在问为什么吗? 

      有此一问的,—定不是穷人。 

      什么?你说你是穷人? 

      那你真的、真的,不是只有一点点的笨哪……而是非常笨! 

      春天啊,之所以会成为穷人的仙境,当然是因为那满山遍野、葱翠茂密、美味非常的——野菜! 

      跟秋天那些难以寻找的果实不一样,春天的野菜,从路边到林下再到石缝里,只要是有一点泥上,都能觅到它们的身影。 

      今天也是满载而归呢!野菊花脑、马兰头、水芹菜、蕨菜装了满满半篮子。 

      嗯……家里还有半升米,是前天去市集上用两条鱼换的。现在刚好可以抓上一把熬野菊花脑粥,顺便把之前剩下来的一小把,或者只剩几颗的米仁啦、黑米啦、芝麻什么的都丢进去…… 


      ……马兰头今天还不能吃,要先放在水里泡上一天,这样明天中午的凉拌菜,也有着落了。 

      上次不小心掉进陷阱里的兔子肉,只剩最后一只腿了,反正再怎么省,也吃不了几回,干脆拿个一半切片,跟水芹菜炒了吃,也好过回吃肉的瘾。 

      菊花脑粥、兔肉炒水芹菜,加上一块霉豆腐……说到豆腐,昨天打猎的陈叔来借火,好像还剩了一张豆腐皮,两块豆腐和一点豆腐渣,晚上的饭菜又有着落了…… 

      真好!今天的午餐,可是银子用完以后最丰富的一餐了!蕨菜嘛,还是晒晒干留着当存粮吧。 

      想到半个月前,花光了最后一钱银子的那几天,真是够呛!幸好还记得买米,而且幸运地找到地方住! 

      如果不是塌了半边的茅草屋,那就更好了…… 

      在溪边洗完了野菜,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鲫鱼,心里痒痒地又想抓鱼了, 

      前天的收获,是这一个月来最好的一天了,—共抓了三条鱼。自己吃掉了一条,剩下来的舍不得吃,因为米没了,要拿去换米。 

      唉,那么美味的两条鱼,居然只换了一升陈米。真叫人心痛!鱼可不是天天都能抓到的! 

      要不是运气好,搬石头未堰的时候,掉下去砸到了一条,然后,因为重心不稳摔倒,又把两条给打晕了,只怕也跟以前一样,眼睁睁地被这些小鱼戏弄…… 

      按照之前活了这么多年的经验看来,像前天这样的运气,估计是把接下来十几年全部的运气都透支了。 

      阿福我只有一条裤子——其他的都当掉换酒了——所以,前天中午不得不光着屁股躲在茅屋里,等到衣服裤子半干了才换上,去市集换米去。 

      不过,鱼的美味还是很吸引人的。 

      反正附近也不会有人,干脆把衣裤脱了下去抓吧,顺便还可以洗个澡。这样总不会弄湿衣裤了哦? 

      一个时辰后,结论是——阿福我今天运气还不错,因为居然让我又抓了一条鱼! 

      ……当然,如果这条鱼,不是只比米粒大上一咪咪,就更好了! 

      叹口气,眼馋地看着勾引阿福我口水的鱼儿们游来游去,把不知道是哪条鱼的子孙放回去。看来,阿福我今天没有吃鱼的福分。 

      穿好衣裤,弯腰正要去提篮子回家煮粥吃午饭,水里一条半尺长的鲫鱼跳了起来,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刚好溅了阿福我一脸…… 

      好样的…… 

      用最哀怨的眼光,狠狠地瞪了那条可恶的鱼半晌,阿福我决定——回家煮个豆腐鱼吃吧。素鱼、素鱼,好歹也沾了个鱼字不是? 

      豆腐压碎,跟豆腐渣拌一起……嗯,好了。 

      从角落里摸出兔子腿……嗯,要小心点剐肉,这餐吃了,下餐还不知道在哪里呢,留一半明天吃吧…… 

      小小一颗肉,再切两半,好了。一半切片炒水芹菜,还有一半剁细了和豆腐。 

      剁啊剁,继续剁,还是剁。 

      这么钝的菜刀,真是郁闷。虽然只是运气好随便拣到的,至少也不要有这么多缺口和卷刃吧?总共只有这么一点点肉,还被沾在刃上,伤心…… 

      嗯……好了,仔细把肉末全部搜刮下来,搅拌进豆腐里。 

      看起来就好好吃…… 

      ……虽然很好吃,肚子也不需要叫成这个样子吧? 

      好吧,加油! 

      没有油了,一点点都没有……阿福我身上的肥膘倒是不少,不知道割一点肚皮的油,能熬个几天…… 

      算了,没油就没油,我干煸还不成? 

      加火,锅子烧热,把搅拌成一团的美味豆腐、豆腐渣和可怜的肉末,一起倒进去,一小撮盐丢进去。呀,快炒快炒,不然,黏在锅子里就不好了。 

      乌鸦嘴!真的黏上去了。 

      快快快,快抢救!就这么一点点食物,一分一毫都不能浪费的……啊! 

      手烫到了…… 

      今日是大凶不成?诸事不宜? 

      右手手指赶紧含进嘴巴里,舌头能够感觉到一个巨大的水泡正在崛起当中,不过,左手仍旧接过抢救大任,把锅子拿开来。 

      人胖起来,就这点不好,身手都不灵活了。 

      可是,力气也没见长啊?不过,胖得本来就不正常,确切地说起来……是肿吧? 

      拿出手指,果然一个大大的水泡,真是太过分了,难怪说人倒楣起来,喝水也会呛到! 

      ……咕噜咕噜。 

      差点忘了,肚子还饿着呢,幸好,幸好抢救及时,还没有变成黑炭状,金黄金黄的,看起来也够漂亮。说起来,锅巴我也是很爱吃的呢! 

      好了,随便刷一下,放水蒸豆腐皮。 

      顺便把野菜粥也炖上。其实,缺了大半边的粗陶锅,还是很有—种独特的美感呢。 

      天气真好! 

      咕噜咕噜。 

      悠闲的生活真是幸福呀! 

      半个时辰以后,肚子终于不再叫唤了——无疑问,已经饿到无力叫唤。而午餐终于也做好了。 

      一个瓦罐的野菜粥,虽然其中米是粒粒可数,但是,并不会折损其中野菜的美味。 

      野菊花脑的清香飘散出来,绿得有些发黑的清水水的汤汁,充满了诱惑力。 

      包里了豆腐、豆腐渣的豆腐皮,一家相亲相爱,当然,其中还有阿福我可以不厌其烦,幸福甜美回忆上一百次的美味野兔腿肉…… 

      终于可以吃米汤了……即使不节省,晚餐也还够吃个大半饱,要是使劲节约一点,明天的饭菜,也能应付应付过去。 

      深深地吸一口气,香味扑面而来,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了。 

      ……刚才肚子实在是太饿,喝太多水了。跑了三趟,现在还来捣乱!真是…… 

      深深地叹口气,捂着肚子出门方便去也。 

      有人说,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是不管怎么想要避免,都是避免不了的。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稍微举下例子,就能证明这一点。 

      比如阿福我跟老爷的相遇,以及相遇之时,阿福我准备了许久的午餐兼晚餐——或许还兼第二天的食物。 

      必然被老天抢夺。 

      如果上天能再给阿福我一次机会的话,阿福我一定、肯定、绝对…… 

      还会去方便的…… 

      咦?不对不对,阿福我想说的不是那个! 

      ——不管如何,即使是现在,阿福我只要想起那一天的情形,还是很有将老爷狠狠咬着吃掉的欲望! 

      啊,这下终于对了,要的就是这种气势嘛! 

      从来不知道,有人能够一口气把热气腾腾刚出炉的热粥,以那么惊人的速度一扫而空的,也从来没有人,在吃下那么一大锅以清汤为主的粥以后,还能继续狠狠地把巴掌大的豆腐鱼,一起吃得干干净净的! 


      而这一切,只是发生在短短的一泡尿的时间之内! 

      对了,或许还要加上阿福我盯着不知名的肥胖鸟儿,流了若干口水的时间,再算上盯着树想像,会不会有一只傻傻的兔子撞上去。 

      总而言之,每天都舍不得吃的唯一的肉,阿福我整天咬着干干的馒头、喝着溪里的水,紧紧地盯着腌好、晒干、熏过的几块兔子肉,一边想像着美味,一边继续啃馒头,度过了那么长的时间,如今终于下定决心要吃掉它了。 


      却在一进门的时候,发现桌子上不但吃得干干净净,甚至连一粒渣都没有了,像是吃完后,又重新舔了一遍的时候—— 

      阿福我不抓狂,就不是穷人了! 

      好歹,我是说好歹,也留那么一小口下来,总可以吧? 

      即使那个偷吃的家伙,正用一双小狗一样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阿福我,一副风流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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