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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小人物之钓福记+美食记+美人记(小人物系列)-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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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福我不抓狂,就不是穷人了! 

      好歹,我是说好歹,也留那么一小口下来,总可以吧? 

      即使那个偷吃的家伙,正用一双小狗一样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阿福我,一副风流倜傥、如花似玉……呃,或许是英俊非常的样子,但我已经饿到眼冒金星、精神错乱了! 

      王爷…… 

      王爷就能一口气吃掉阿福我所有的存粮吗?王爷就能私闯民宅吗? 

      说起来,这个「民宅」似乎、好像也不能算是阿福我所拥有的样子…… 

      不过,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京城里的王爷怎么会突然从地底下钻出来、还是天上掉下来,王爷就能吃了东西不给银子吗! 

      用力将手伸到那人之前,我用最恶狠狠的眼神,瞪住这富有的不速之客。 

      这眼睛亮晶晶的小狗王爷,不解地转向阿福我白白胖胖的手心,手上长了零零碎碎的几个茧子…… 

      「干嘛?」王爷问。 

      「请问您吃完了吗?」我恭敬讨好地问。 

      「吃完了。还有没?」 

      「没有了。请付钱,谢谢光临。」 

      两双眼睛看过来看回去,半晌没有声音。 

      王爷手伸进袖子里摸了摸,再摸了摸,又摸了摸,两个指头夹出一叠银票来,在阿福我眼前晃来晃去。 

      「这里是一百两—张的银票,如果你愿意跟我走,帮我做饭,我付你一张银票做饭钱,多余的做小费。」 

      「然后,每个月再给二十两的月俸。要是你不愿意的话,那就找我八十两银子,如何?」 

      「我不卖身。」本应该铿锵有力的声音,却因为午餐进了别人的肚皮,而显得没有力气,不过,阿福我是个有骨气的人,宁可饿死,也不卖自由! 

      「三十两月俸,你想走,随时都可以走。」银票飘来飘去…… 

      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阿福我至少也能称得上俊杰呢。眼睛跟着银票飘来飘去…… 

      一百两,够饱饱吃一年了…… 

      「有没有其他福利?」 

      「你可以在府里挑任意空闲的房间来住,随你挑选几个厨子打下手都成。工作轻松,月俸又高,怎么样?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哦!」从不离手的扇子,掩盖不住底下奸诈的笑容。 


      那样笃定的样子,看得阿福我很不爽…… 

      哼……京城最著名的饕餮王爷,有几个厨子能满足你的胃口?姜太公钓鱼吗?阿福我也会啊! 

      「打下手就不用了,我不习惯。折成银子给我就成。」 

      可怜的嘴巴完全不受脑袋的控制,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身体给卖掉了。 

      其实,绍兴城里藏龙卧虎,指不定就有名家高手隐藏其中。这份差事,关系到阿福我未来的饥饱问题。 

      「月俸四十两,从今天算起。」 

      「成交!」 

      ……嘴巴的反应仍旧比脑袋快……其实,还可以再多争取一些福利的。 

      奇怪……似乎忘记了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的样子…… 

      是什么呢? 

      咦?地震了吗?房子怎么摇摇晃晃的? 

      长相俊美的王爷张大了嘴巴,好像在说什么的样子,可是,耳朵什么都听不到,好好笑…… 

      ……对了,午餐被吃了,难怪觉得不对劲。 

      脑袋也好晕…… 

      四十两月俸……好幸福…… 

      在绍兴城郊见到老爷的第一天,阿福我带着幸福满足的味道,以及饿得连叫唤的力气都没有的肚皮,终于晕倒了。 

      一直记得眼睛黑过去之前,老爷那张着嘴巴傻傻的样子。 

      虽然现在只要想起来,我嘴角就会忍不住咧开微笑,心窝里甜甜蜜蜜,可那笨笨呆呆,拙拙的样子…… 

      确实傻得很! 

      不过,这可千万不能让老爷知道。那家伙自恋得很,对于外表,从来听不得褒意以外的词语。 

      不过,只要撒着娇说上一通甜言蜜语,老爷就会变成跟吃饱了老酒的青蛙一样,明明得意得紧,却硬装出不在意的样子,也非常之好笑! 

      「你在想什么?」灼热的气息喷在耳边。 

      你看,说老爷,老爷就到了。 

      随手拔一根刚刚冒芽的小草,我甜甜地回这:「正在想你呢。来,春天送你!」 

      递过青草,顺便亲了脸颊一口,老爷笑得眼睛眯眯、满口白牙。 

      顺便再说一句,其实,容易满足的老爷,是天下最聪明的人,也是阿福我的最爱! 

      咦? 

      「老爷,你又流鼻血了!」 

      手忙脚乱地抽出布巾捂住老爷的鼻子。 

      都是辣椒惹的祸!嗯……或许还可以加上纵欲过度…… 

      「晚上煮白粥吃吧?千万千万不要放辣了!」老爷哀怨的神情配着染血的布巾,营造出严重的笑果…… 

      「当然可以啊!」鼻血源源不断,擦也擦不干净。我忍不住抓了布巾的两个角,塞进老爷的鼻孔,把老爷的脑袋仰得高高。 

      「老爷好帅!」再亲一口。 

      「你一定很想取笑我。」 

      「没有啦!怎么可能呢?」 

      「那这是什么?」脑袋仰高了,老爷眼光依然神准,食指准确地点上高高扬起的唇角。 

      老爷呀,形象!注意形象啦——斜眼外加两管鼻血,再风流的人,也倜傥不起来呢! 

      「老爷在问这个是什么吗?」我甜腻腻地贴上去,「叭嗒」亲一口,再用力咬一口。弹性十足的皮肤好美味,晚上熬猪皮给老爷吃。 

      「这是幸福哦!」 

      因为有你,所以,我得到了幸福。 

      谢谢! 



      —完— 







      喵喵小语 

      喵喵,欢迎来到猫猫的茶室,喵,奉上美味的天台山云雾茶,喵。 

      要说猫猫嘛,其实很简单滴——猫猫是个好喜欢好喜欢看书的家伙了(=〉-〈=),从一点点大,刚刚学会写字的时候,就疯狂迷恋童话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七彩色系列童话……猫猫只要找得到的,全部从头到尾看了个遍!;(HOHO) 


      记得很清楚的是那个时候,猫猫对安徒生童话粉抵触啦,看了心情圈圈叉叉,阴雨绵绵,非常不理解,为什么有这样让人心情郁闷的童话…… 

      看童话也会眼泪涟涟……简直太过分了!(=T。T=) 

      不遇,猫猫现在理解了。小小的时候,虾米童话不看都米关系,只有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一定要看,嘎嘎——为虾米呢?很简单啊,为虾米俺们现在都是——可爱文跟虐文一个都不能少捏?(嘎嘎——) 


      猫猫从小到大看的童话、小说、世界名着,漫画、杂志……如果加一加,应该可以填满猫猫现在住的房间了,不过落下个一千度以上的近视……也是难免的啦!(=O 
      O=)不然,猫猫怎么会叫「圈圈猫」捏?就是眼镜惹的祸哦。 

      大凡看了很多书宝宝,又对国文比较感兴趣的人,都会有一些创作欲望……(不要东张西望,猫猫在说自己啦!) 

      为什么会动手写这样的主人公呢?其实,猫描身边有阿福的原型哦,胖胖,长得好可爱滴。(为什么性格不能跟阿福一样可爱?=T.T=) 

      猫猫动笔的时候,实在不晓得最后会变成虾米的样子——当然,现在阿猫知道了。 

      因为写完了嘛……(没想到,猫猫这样懒懒的性格,也会一点一点粉勤劳挖出这么大个坑坑,害得猫猫填土填土填得粉辛劳……怨念……) 

      结果会成为一套三本书宝宝,猫猫觉得好意外,也好有成就感咩——(为虾米是咩?猫猫是猫耶!喵喵喵,被老大的羊咩咩宝宝同化鸟‖◎◎‖) 

      胖胖的阿福,好福态的阿福,幸福的阿福,美味的阿福……怨念……为虾米猫猫就没有阿福那样幸福捏?(不过猫猫有姐姐,猫猫还有姐姐,猫猫有好多好多朋友,虽然不能跟阿福比啦,不过,猫猫也粉幸福捏——害羞ing……) 


      (有米有好奇其他两本的内容捏?偷偷透露一下吧,一本是阿福与厨痴的口水大战哦!当然,是阿福懒懒洋洋大战厨艺,流口水滴是猫猫啦,猫猫也想懒懒洋洋冬眠滴说。另一本能看到阿福美美水水地回京捏!害羞,扭扭……) 


      附上猫猫滴邮箱:XiVin19@163•;COM 

      喜欢不喜欢,欢迎大家尽情来轰炸哦!嘻嘻! 

      PS:曾经看到某着名学者教授文人批判现代新新人类鸟语言,嘎嘎,猫猫现在也成为被批判范围内的其中一枚了……不过猫猫是只猫……应该没有关系吧? 



      ※《小人物之美人记》及《小人物之美食记》即将陆续上桌,敬请期待。 




      小人物之美食记 by 圈圈猫 (后五章为网版,缺番外之绝密隐私) 



      文案: 

      误打误撞,真的是误打误撞啊!他可一点都不想跟人比做菜,怎知一盘炒饭,让他这个笨阿福跳了出去,从此多了个跟屁虫,硬是跟著他学厨艺…… 

      要他教也不是不行啦,不过这个“二厨”竟带了一大堆跟班,这排场也太大了吧?他家老爷也很反常啊,居然没把那人跟他隔离?哇啊啊,不找出原因誓不罢休! 

      来这烟花之地,老爷到底有什么目的? 

      我倒不认为老爷是欲求不满。同样是男人,对这方面最了解。每天都被老爷榨得干干的,腰酸腿痛屁股更痛,老爷如果还有精力来这边喝花酒,那么我一定佩服得五体投地! 


      ……可是看到徜徉花国的老爷,牙齿还真是痒得不行! 

      狠狠地啃鸡爪止痒。暂时先看场好戏,看看老爷有什么目的再说。哼!等下老爷你就有得好受的了!…… 





      第一章 

      在遥远的,比很久很久还要遥远的从前,春天刚刚吐出新芽的柳树,随着微风轻轻摇动,比最柔软的女性手臂更具有粘腻的柔情。 

      早晨初升的阳光,像情人的目光那样温暖,映照在年轻又充满憧憬的纤细少年脸上。 

      ─幸福,是一个人一辈子所能够追求的、位于最顶端的极致吧? 

      他痴痴地想,并且傻傻地企盼着他想要的幸福。 



      事实上,生活幸福并不完全是一件美好的事情。这一点只要看阿福我就知道了。 

      没能赶上午膳,因为被老爷拖到床上去厮磨了一个时辰。直到肚子饿到咕咕叫的力气都没有了,才坚决地用尽最后的力气,一脚踹开老爷的死缠烂打,随便穿上衣服,准备好好慰劳慰劳自己这几天颇为委屈的胃。 


      讨厌,肚子好饿……去大厨房借点菜去。 

      照例穿过弯弯曲曲的小径,在这等饥饿到极点的情况下,我实在是想不出来为什么每个大户人家的家里,都喜欢这般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明明三两步就能到的距离,偏生绕来绕去绕半天,把整个院子都踩了个遍,才能到达其实不足十步的对面。 

      到处是山墙和假山,想抄近路都不行。 

      肚子好饿,没力气了。早知道就把老爷挖起来,借他的轻功用一下,就省力多了。 

      府里的长工、丫鬟们又不见了,到处是扫帚、抹布乱丢。看来府里哪里又有热闹看了。不然,那些个除了爱看热闹没别的缺点的家仆,是不会擅离职守的。 

      不管有什么热闹好瞧都不关我的事,我要饿死了。 

      ……如果肚子饱饱的话,我也是个爱看热闹的人啊…… 

      一个数得上名号的厨子,如果最后墓碑上刻下─「此人厨子,饿死在和平年代……」那就太丢脸了。 

      加油加油。再踩扁一个院子,转八道弯,过三个假山、两个亭廊、一座小桥,就能到大厨房了。 

      拖着毫无力气的双腿,努力地走啊走啊走…… 

      大厨房外面怎么这么多人?整个府里的长工丫鬟都到这里来了。按照惯例,全部都躲在假山大树后面。 

      以前一直怀疑,府里那么多的假山,是不是这些家仆们联合起来造的。不然为什么不管热闹出现在哪里,他们都有办法找到好地方,躲上一大堆人? 

      我是喜欢看热闹没错,不过不是在我快饿死的情况下。我只要拿点菜就好……你们继续热闹…… 

      绕过爬满人的假山,前面就是大厨房的大门。大厨房里所有的厨子兼打下手的,全部都集结在门口。看起来颇紧张的样子─ 

      难道是知道我要来拿菜,集合起来拒绝?不会有这种事情出现吧? 

      走走走。 

      「唰!」全部的炯炯目光都集中到我身上。每个人的脸上都好严肃。 

      不要吓我!我胆子很小的。 

      看到是我,王大厨、孙二厨、刘三厨、郑四厨和打下手的小赵、小李、小钱、小裘、小余,以及劈材的万伯、挑水的阿狗、烧火的力哥,全部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就好象吹得鼓鼓的气球,一下子就漏气了。 


      原来他们等的不是我。 

      那就好那就好。 

      继续走走走,绕过一群壁人,走进大厨房。 

      咦?好多菜! 

      偌大的一间厨房,堆了半间的各式食材。即使府里人比较多,这么多的菜,也要吃好多天才吃的完啊。干嘛这么浪费? 

      随手翻了翻,看来整个绍兴城里能买到的食材,这里都有,而且很新鲜。 

      而且看来都是刚运来的。菜虽然堆满了半屋,不过仔细看看,每一样的分量都不多,如果是煮午膳用的,每样菜估计府里的家仆只能每个人分到一口。 

      奇怪了,只有斗宴的时候才准备这样的食材,难道有人上门来踢馆? 

      不过这不关我的事情,我肚子饿了。 

      翻了翻各个锅子,发现中午煮的饭还有剩,菜也还有剩。真好,可以随便炒个杂烩饭吃,又快又好吃。 

      盛出两碗米饭,用筷子拨散。升火,小火热锅。 

      拎出一只拆解了一半的酱鸭,把剩余的肉也拆解下来。去那堆食材里拎了几棵青菜出来,稍微舀水冲了下,其实那堆菜都是洗好了的。 

      锅里放油,拎起铁锅晃荡两下,让油沾满锅壁,米饭丢下去,再拎起锅子翻个两下,把他们中午的冷菜每样拿一点丢下去,拆解出来的酱鸭肉丝也丢下去,放料酒,加一点糖,翻炒翻炒……嗯……好香…… 


      锅铲挑起一点米饭,稍微尝了一下,咸淡刚好差不多,不用另外加盐了。 

      继续翻炒几下。 

      奇怪,外面怎么那么吵杂啊? 

      不管它。 

      锅子迅速颠炒,米饭上下飞舞。闻到香味,肚子更饿了,不过还没到火候,继续翻来覆去,看着米粒一粒粒跳动。 

      嗯─终于可以了。 

      拎起锅子,把米饭盛到盘子里。刚好满满的两盘。一盘自己吃,另外一盘给老爷。 

      放下锅子,灭了火,立即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口炒饭入口…… 

      好感动……终于又能吃到自己煮的东西了!哪怕是冷菜炒饭……也好好吃…… 

      可惜饭是刚煮好没多久的,如果是隔夜的冷饭,炒起来就更好吃了。 

      头天蒸好的米饭,其水分经过一夜的洗礼,饭里的水分蒸发到一定程度,一粒粒的几乎可以分得开,才是做炒饭的首选。 

      几乎是吞的吞下了几口,然后速度就慢了下来。饿太久了,吃太快对胃不好。 

      外面还是好嘈杂,七嘴八舌的,偶尔能听到一、两句「久仰久仰」、「哪里哪里」这样的话,看来王厨子他们等的人来了。 

      难道真是斗宴? 

      嘴巴里塞满炒饭,肚子也稍微不饿了,好奇心开始冒出头来。 

      正想着要躲到门后面偷偷看一眼,就听见外面一大堆人正移驾往厨房里进来。 

      我只是个看热闹的,站这么明显的位置好象不太好的样子…… 

      端着手上的盘子,左右张望一下,偷偷挪了位置,坐在一个不起眼的灶台后面。这里是大厨房里地理位置最好的地方了,不起眼,但是却能看到整个厨房。 

      先进来的,不是王大厨不是孙二厨不是刘三厨也不是郑四厨,而是一个不认识的人。 

      …… 

      这个人我认识。 

      喜欢斗宴、喜欢到处游走,无论到哪里,都会带着长长的一队人马,全都是为他打下手的。在京城那段时间里,常常看见他。 

      京城里几乎所有的厨子,都接到过他发的斗食帖,包括我。 

      不过冷风吟帮我挡掉了。他觉得天下第一楼里的主厨跟名不见经传的小厨子斗菜,有失体面。 

      赢得漂亮还好,如果不小心输了或者打个平手,他的美食楼声名立即会下降。 

      我也不喜欢这样的斗菜。 

      做菜是用心来做,不是用来争强好胜的。每个厨子做的菜都有自己的味道,只有合不合口味,没有绝对的谁第一谁第二。 

      虽然我总是说不喜欢吃大厨房做的菜,大抵也是因为他们喜欢做那些雕功精细,模仿宫廷菜式的精致美食。 

      相对来说,他们做给家仆们吃的菜就好多了。没有那么精雕细琢,虽然火候上的把握不够精微,至少不会引起我的心理过敏。 

      这个自号厨痴的厨子太过痴迷了,不只痴迷于厨艺,更痴迷于打败所有厨子的优越感。 

      京城里名厨云集,不肯自掉身价接他斗食帖的厨子大有人在。后来听说他要先去周游各地,打败各地名厨再回京城。原来他真的到各地游走去了。 

      吃过他做的菜,是属于粤菜系的,烹调方法突出煎、炸、烩、炖等,口味特点是爽、淡、脆、鲜,在技巧上可谓完美。不过也是因为太过注重技巧了,总觉得他的菜里缺少什么东西。 


      厨痴后面跟着的仍然是那么浩浩荡荡的队伍,每个人手上都捧着一个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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