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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不是这么说,技多不压身嘛。”曲非烟清了一下嗓子,“再说,他好歹也和你学过几天功夫,以后要是他被人欺负了,那你也没面子呀!”
想想这话的确有些道理,田伯光拍拍胸脯道:“包在我身上!”
林平之大喜:“那可说定啦!我这就告诉爹娘去。”
对于儿子要去南少林习武的这个要求,林震南夫妇起初有些惊讶,尤其是当听到林平之连引介之人都找好了的时候,更是大为意外。
“田伯光?他竟然是少林弟子么?”林震南放下手中茶杯问。
“嗯,光光答应要帮我找一个最厉害的和尚师父。”林平之欢快地答道。
林母见儿子这样地有主意,心里欣慰得很。再加上此次洛阳之行,让她明白了,在暗处似乎有着未知的眼睛在虎视眈眈地注意着林家。福威镖局的功夫连田伯光也打不过,让孩子去少林这样的名门大派学学,肯定是件好事。与丈夫交换了一下眼光,她明白丈夫也是有些意动。
但母亲总是心疼幼子的,她犹疑了一会儿,方才开口:“平儿,你还小呢,要不,过些时候再去?”
“这倒不用,莆田离咱们福州也就几个时辰的功夫,照顾他也方便。”林震南摆手,“要是车马好的话,半天都不用。”
毕竟是一家之主,林震南比自家夫人要狠得下心,也要更明白。他盘算了片刻,迅速下了决定。
“这样吧平儿,爹答应你。咱们过几天就送你去拜师学艺,但是你还小,咱们得派些人跟着你去照顾你。还有,每旬都回家住一两天,不然你娘可得担心。”
“爹!你真好。”林平之欢呼一声,冲上去搂住父亲的脖子,“我一定把武功学得特别厉害,以后谁都不能欺负爹和娘!”
林母虽是实在舍不得,还是被他的这句誓言给逗得忍俊不禁,上得前去与丈夫一道拥着这心尖上的宝贝儿:“好,爹娘有你在,一定不会受人欺负。”
林平之从父母的肩膀上望出去。曲非烟正慵懒地蜷在窗台上,一边拨弄着兰花纤长飘逸的叶子,一边抬起头来用微微鼓励的眼神看着他。
我也不会让你受人欺负的。他在心里默默地想。
林震南夫妇虽是同意了,但他们俩自己毕竟都是从小在蜜罐子里泡大的,在教育孩子的事情上,未免 对林平之也有些溺爱。两人细细商量了派去照管儿子的人选,从保镖的武师到洗衣扫洒的仆妇,尽数都列了单子,还怕林平之吃不惯寺里的饭食,特地挑了一个在家中做了很久的厨子,便似要开个小分镖局一般。
“这可不行。”曲非烟瞧着那一连串的人名,“光光说过寺里有不少孤儿,这样显阔绰可不大妥当。再说,他们这么疼爱你,下人们看在眼里,更是只会奉承你护着你,到时也学不到真本事。”
林震南夫妇对林平之的品格教导一直很严厉,在吃穿用度上却是太过于讲究,对他的呵护也太过明显,镖局的属下与家里的下人都看在眼里,自然也是把他当作小祖宗供着,只求能讨得主人家的欢心。当初灭门之前,镖师与林平之一起去打猎的时候,不仅把猎物都让给他,一路上更是不停地吹捧他武艺高强。被这样的奉承阿谀之辈环绕着,纵然是孩子天资再聪颖,也终究难以成大器。被父母呵护备至的富豪子弟能在武林中扬名立万的极少,便是这个道理。
林平之想了一会儿,道:“若是说不带这些人去,想来他们也不会放心,只是白费唇舌罢了。大不了等到了那边,只说是师父们不让这许多人去寺里扰了清修,再打发他们回来。到那时咱们已经在寺里了,我爹娘也没法儿。”
这孩子现在越来越有脑子了!曲非烟有些讶异。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了非非,就变聪明了。”林平之不好意思地笑了一笑。
果然,待到一堆老妈子厨子被打发回到福州时,林震南夫妇将这些丢下小主子的下人被狠狠训斥了一顿,却也不好再重新赶他们回去。好在林平之知道分寸,留下了两名镖师在身边,只教他们在寺旁寻个住处,轮流往福州送信。福州与莆田并不很远,快马加鞭也就两个时辰,因此林平之每日里做些什么,吃些什么,进益如何,镖师们尽数汇报与林震南夫妇知道。寺里规矩甚严,尽是一派名门气象,对于俗家弟子亦是一样的关照,得知了这些,林震南夫妇倒也没甚么可担心的。只是旬末回来小住一天的时候,林母总免不了要唠叨上几句,只盼儿子不要饿着累着。
这厢林震南夫妇在福州,对儿子的进学稍微放下了心,而林平之那边,则是进入了一番全新的天地。他家中并无兄弟姐妹,父母又忙于生意,自小虽是锦衣玉食,但多困于深宅大院,平时接触的除了丫环婆子,便是只有曲非烟而已。此番来到南少林习武,他周围有数十名年龄相仿的师兄弟,均是来自五湖四海,性情各异,终于让他体会到了寻常孩子与同伴嬉戏的愉悦,更是在见识及交际之道上面大有长进。
不过话说回来,对于这样一个新来的小师弟,小和尚们与小俗家弟子们也并不是一开始就马上接受的。林平之长得粉雕玉琢,虽是换上了寺里统一的小褂,但日常使用的物品,以及那举手投足之间,自然是通身少爷的做派。寺里有钱人家的子弟也不是没有,只是都没有他长得如此秀气温文,大家伙儿站他身旁都硬生生地被衬出了一丝粗鄙。是以,孩子们对林平之不免有些带着好奇的疏离。
不过,这些师兄弟渐渐发现,这个小师弟为人很亲切,不是那种眼睛长在脑门子上的纨绔子弟,就放下了戒心。特别是当师兄甲肩上不小心掉上些鸟粪,还有老鼠咬坏了师兄乙的衣服的时候,林平之总是会大方好心地递上一块手帕,或者打开自己的衣箱任师兄挑选一件应急,简直是太讲义气了!再加上他聪明好学,便是偶尔流露出来有些娇气,大家也都觉得没什么打紧的。
说来也怪,当他们和林平之成为好朋友之后,麻雀、老鼠、蟑螂这些祸害东西,都再也不来骚扰他们、糟蹋他们东西了。孩子们一高兴,和林师弟更加要好了。
至于这些祸害东西为什么突然进行如此密集又疯狂的破坏行动,正在寺里参天大树之下、萋萋芳草之中扑蝴蝶扑得不亦乐乎的曲非烟表示——请看她水汪汪的眼睛!她是最无辜的小猫咪,对此毫不知情,亦不负任何形式的责任。
因为林平之身边有如此之多的师兄弟簇拥着,平时又多要跟师傅们练功夫,曲非烟便闲了下来。她也是贪玩的年纪,再加上林平之有了南少林这么一棵大树好乘凉,这心里一轻松,就撒开了蹄子玩。追鸟逗虫,上房爬树。没过多久下来,不光是麻雀、老鼠、蟑螂,寺里除了人以外的活物都听说了这么一位小祖宗的鼎鼎大名。寺内大大小小的地方,林平之去得的地方,她自然是全去过了;林平之去不得的地方,她也差不多全要探完了。
只除了这最后一处。
她驻足停步在这座神秘的小小院落前,眯起了双眼。
正文 弦断有谁听
据说这一个小院子住着一位南少林的得道高僧。他精通琴棋书画、天文地理,但年事已高,正在这一方小小的天地隐居,潜心向佛。
江湖上并没有多少关于这位高僧的传闻。可寺内众僧对于这位高僧皆是无比敬仰,从不打扰他的清修,可见他是的确德高望重。曲非烟有心要多打听一些,可是像林平之这样的俗家弟子,又是刚入门的,便是要打听消息也不得其门而入。便光是这个小院的存在,还是曲非烟发现了厨房每日都要往后山送饭,占了轻手轻脚的便宜偷偷跟着过来才发现的。对于这种谜一样的人物,曲非烟自然是好奇万分。
于是现在,她驻足停步在这座小小院落前。
耳边传来的,竟是无法描述的动听琴声。作为曲洋的孙女,她走南闯北时听过的好曲恐怕比皇帝老儿还要更多。但这一曲淡然悠远、风光霁月的雅乐,其水准之高、气质之超脱,在她记忆之中,恐怕只有爷爷与刘公公共奏的《笑傲江湖》可以媲美。只是《笑傲江湖》是慷慨悲歌,而这乐声则是宁静恬淡,似是含笑地置身世外一般。
受爷爷的熏陶,曲非烟也算得上是个小乐痴。听得如此出尘脱俗的乐曲,她情不自禁地往前,轻手轻脚地踏进了院内。
猫的脚步是极轻的,更何况是在软土之上。她刚踏了几步,只听得“铮”的一下金石崩裂之音,乐声便止了,想来是断了一根弦。
曲非烟一只小细前腿悬在半空,想落又不敢落下,只得为难地望着脚下泥土中自己踏出来的一个小小的脚印。
一声宽容的低笑过后,在那把缺了一根弦的琴上,乐声又起。只是这琴声不再是淡泊辽阔的,而是质朴纯稚,跳跃活泼,充满了童趣。曲非烟松了一口气,稳稳当当地站好,抬头感谢又试探般地“喵”了一声。
琴声仍是友好地响着,她不由得快活起来,和着琴曲节奏高高低低地“咪呜”地叫着。
在音乐之中,她忘记了从前,忘记了将来。自从“死”后,这是她最放松的一刻。
林平之练完这一日的功课,回头自然找不见曲非烟。他清楚她近来喜欢四处乱跑,便往那僻静冷清之处寻去。才找到一半,只见一个雪团欢欢喜喜地迎面扑来,啪的一声呼了他满头满脸。
把非非从自己的脑袋顶上揭下来,林平之笑着道:“去哪里了,瞧你爪子上全是泥。”
曲非烟这才回过神来,只见林平之小脸上绽放着几朵梅花印,如果不是泥迹斑斑的话,还是挺娇俏的。
林平之平素好洁,此时倒也不以为意,只是拿袖子豪迈地抹了一抹,又冲她笑了笑。
这才对嘛!男孩子就该有男孩子的样子,顽皮一点邋遢一点都不是问题,就算是个泥猴子的样儿,也是释放了天性,一味地雅致秀气才腻歪呢。曲非烟深深觉得让他来南少林真真是来对了。不过她没空夸奖他的进步,赶紧先把自己发现的好消息告诉他:“我找到了红叶禅师的亲传弟子!那个老爷爷可厉害了,什么都会。你快跟我一起去见他。”
“红叶禅师不是我曾爷爷的师父么?”林平之顺着她指的方向走,疑惑地问,“他的弟子不是应该……他年纪得有多大呀?”
“眉毛胡子全是白的,应该是很大很大了。”曲非烟笑眯眯地放松身体,舒舒服服地窝在他身上,“他很有学问,琴弹得和我爷爷一样好,还很和气,我冒冒失失闯进去,他也不凶我,还说我是他的知音,弹曲子给我听来着……”
寺院依山而建,他们左弯右绕地走了很久,前头终于露出了一面朴素的白墙。
推开木门之后,林平之微微张开了嘴,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这虽然是一座一点儿也不起眼的小院落,可一草一木都与外头的不同,透着一丝禅意与韵味。院子中间一棵数人合抱那么粗的菩提树下,坐着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他光是随随便便地倚坐在那里,便令人心生敬意。
曲非烟轻车熟路地跃下地,跑到老和尚跟前,拿小爪子指着林平之,“喵”地叫唤了一声。
“这是你的小朋友么?”老和尚拍拍她脑袋,顺手从身旁的小筐子里摸出一把香喷喷的锥栗来送到她眼前,“是要介绍给我认识?”
乖巧地又“喵”了一声,曲非烟点点头。
“我叫林平之,见过爷爷。”林平之恭敬地自报了家门,又有模有样地抱了抱拳。
“好。来寺里学功夫的么。”那老和尚和蔼地打量了他几眼,道,“你这孩子一看便是个聪明的,只是不大适合走少林功夫厚重雄浑的路子,在少林学顶多是个好手,若是要成为一流高手,还是另外想法儿。”
当然要让小笨蛋学得越厉害越好了!曲非烟闻言放下了正在与之搏斗的栗子壳,瞥了一眼林平之后,双眼亮晶晶地看着老和尚。林平之明白她的意思,便也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问:“爷爷,那你教教我,我该学什么好呢?”
被这两对天真无邪的纯洁大眼小可怜儿似地盯着,老和尚有些为难:“我可只会少林的功夫。”
得,这俩小东西同时叹了口气,失望地把小脑袋垂了下去,任谁看了都不落忍。
他捻着胡子想了想:“你还小,其实也不急,先在这儿把基础打好罢。我武功一般,杂学上倒也过得去,有任何不懂之事,尽可来问我。”
曲非烟大喜,冲林平之眨了眨眼,心想:谁说只有华山派才有风清扬那样的隐居高手,我偏给小笨蛋也找到了一个厉害的老爷爷!
这个老和尚是红叶禅师的关门弟子墨竹禅师,和红叶一样都是极为长寿。或许是因为,智慧通达让他们更不畏惧岁月的流逝。他隐居在南少林最不为人知的一角,似乎在躲着什么,却又没有那么狼狈;似乎在守着什么,却又没有那么紧张。他就如同那棵古老的菩提树一样,在那个院子里好像已经呆了千年万年一般。
其实眼下他也不可能教林平之多少武功。一是为着林平之年岁还小,基础尚浅;二是像他这样睿智的人,自然也是要等先确定了孩子的人品再教授知识。但能和这样的前辈扯上关系,曲非烟便已经满足了。她便好似一个长姐一般,想尽可能地让自己的幼弟获得保护自己的能力。
在寺院的日子是平静而单纯的。没多少人敢把主意打到少林身上,因此曲非烟极为放心。墨竹禅师看林平之学东西颇快,便开始教他些人体经脉穴道、吐气运气的方法。每旬回福州小住时,林震南夫妇总会给儿子塞上许多衣物与吃食。田伯光来得也颇勤,只是不知他是为了怀念昔日长大的地方,还是林家美味的点心。
第二年,他们终究是没有去洛阳。虽然王元霸说是最好年年都去,但林震南夫妇没办法抽出一整个月那么久的空来,便写信告罪,说是过上几年一定再去。据曲非烟冷眼看来,林家的生意这几年并没有像之前那样只想着扩张,而是渐有收缩之势,保留了福威镖局根基较牢的几块生意,却不再企图在新的省份开设新店。想来是林震南夫妇查到了什么,懂得了不可树大招风的道理。只是收缩生意不比扩张要更简单,遣散伙计、变卖财物地产等等都是费时费力还不讨好的,也许是因为这个,才没空带着儿子上外祖家玩去。
对于林家的爽约,南下过冬的雁儿忠实地传达了虎子大人的强烈不满。曲非烟只得再三拜托那位信使,待开春返回北地之后,向虎子多多赔罪。另外,据信使的转述,嵩山派磨刀霍霍,一直在准备铲除异己、独霸江湖,虎子已经派各种动物打入嵩山派内部,包括厨房、寝房等等的多处重要地点均已安插下了“人”手,以备不时之需。
就这样,时间就像打了狗的肉包子,被猫叼走的鲜鱼,一去而不复返。转眼间,林平之便已快十岁了。
得益于天天练武,林平之的个子蹿得很快,脸虽仍是嫩鼓鼓的包子样,却已比多数同龄的孩子要高些了。曲非烟却还是小小的一团,样貌上并无多少变化。因为墨竹禅师琴弹得极好,她平时更愿意呆在他的小院子里听琴。而林平之可能是想为将来要遇上的麻烦而未雨绸缪,似乎是对医道更感兴趣,将老和尚给他的医书看得飞快。见他自己有主意,曲非烟也不去多管他。
如今对她来说,一切都挺顺心的,除了——近些日子以来,田伯光有些不对劲。
这几年他慢慢在小混混界打出名堂来,以狗子为代表的小弟们也成长起来了,好像在福州附近劫富济贫,是个毁誉参半的团体。土绅富豪将他们恨得牙痒痒,穷苦百姓却把他们奉为义盗。按理来说,光光应该不会精神恍惚,动不动就傻笑才对。
很久以前曲非烟曾经在他的身上闻到脂粉味,但那也只有一次而已,后来光光都十分正常。只是这最近,又是怎么了?
曲非烟卧在**中打了个哈欠,想着要找个时间严肃地和光光谈一谈才好。陷入情网她不反对,只是在不知道什么促使光光变成一个采花贼之前,还是要告诫他多多小心才是。
清风带着百花的甜香拂过,一只黑底蓝纹的凤翼蝶在花中翩跹——如果不是这只蝴蝶飞得太跌跌撞撞、慌不择路的话,画面还是相当优美的。
凤翼蝶停在了曲非烟伸出的掌心上,向她说了些什么。
“什么?”曲非烟霍地站起。
细微的“咔嚓”一声,地上一支脆弱的洁白雏菊被她不小心踩断了茎,嫩绿清香的汁液流了出来。
正文 气运江湖愁
田伯光一手堵着自己肋间的伤口,另一手拄着刀,勉强没有倒下去。
指间粘糊一片,他咬牙按得更紧了些。疼痛带来的清醒并没有持续多久,在他挥刀挡下新一轮的攻击之后,失血所带来的眩晕让他的视线变得模糊而摇晃。
起初他还能听见狗子和其他兄弟与敌人兵器相交的声音,渐渐地,他的世界只剩下了自己被放大的心跳声与喘气声。他近乎于麻木地一次又一次地举臂挥刀,刺目的阳光正在头顶上冷笑。
这场噩梦仿佛永远也没有尽头。
他多想从这场噩梦中醒来,回到现实中。他意气风发,他嚣张潇洒。他有一帮生死相随的兄弟,有几个真心相交的好友,还有一个放在心尖上的姑娘。
对了,那个姑娘……现在在哪里?
嘴里是浓重的铁锈味,还泛着酸苦,好像连舌头都感觉不到了。
大腿上又中了一镖,他闷哼一声。
眼皮越来越沉重,可能是血要流尽了。
他还以为,自己是个孤儿还能这么没心没肺地活到十八岁,命已经够硬了。
原来……
阳光很灿烂,洒到身上,却是遍体的冰凉。
曲非烟与林平之坐着马车紧赶慢赶,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