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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爱-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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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江湖动员令(1)
秦宝义慢慢坐直身子。“元朗兄弟,你说什么?”

  “江湖总动员。”元朗一字一顿地说。

  秦宝义的眼睛和鼻子挤到了一起,嘴唇微微抿着,长久地注视元朗。“兄弟,你不觉得有点小题大作吗?”

  “现在还是小题,如果延误下去,恐怕就变成难题了。”

  “你来找我,就是想让我提议,追杀三个没名堂的人物?”

  “江湖总动员,人人得而诛之。”

  秦宝义突然笑了,笑声震耳欲聋,震得元朗的耳膜嗡嗡直响。秦宝义笑够了,伸手拍了拍元朗的胳膊。“我的弟娃儿,我的好兄弟,我看你呀,真是反应过度了。”

  “宝义哥,我很正常。”

  “你以前抢过地盘吗?”

  “抢过。现在也在抢。”元朗说,“抢地盘、守地盘,这就是我们过的日子。”

  “这就对了嘛。那些外来的和尚,想念经就念经,想化缘就化缘,人家到一个新地方,总得喝酒吃肉,那是人家的自由嘛。”秦宝义站起身,缓缓踱了几步,“江湖就是弱肉强食,人家选中你的赌场,让你吃了亏,你气不过,我也能理解。”

  “宝义哥,你一定认为我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才来申请江湖追杀令。”元朗低声说,“我在西凉市也有二十几年了,当年我闯进这里,也是从底层拼杀,才做到现在的规模。但是那三个人,尤其是那个石佛,不是我们的玩法。”

  “不按牌理出牌,这很正常,天才都是这样的。”秦宝义神闲气定。

  元朗说:“可他不仅不玩牌,还要把我们的牌桌推倒。”

  秦宝义静默片刻,思索元朗的话。

  元朗忽然问:“宝义哥,你说道上的人最爱什么?”



  秦宝义笑了笑。“当然是地盘、钱、权力。”

  “石佛到这里来,就是夺我们的地盘、钱、权力,最后还要夺我们的性命。”

  “老虎吃天?太夸张了。”

  “宝义哥,现在的西凉市,地下格局基本稳定。季芸夫人独占四成市场,其它六成,由各大帮派瓜分,另外一些小鱼小虾,则在夹缝里找食。”

  秦宝义扫了元朗一眼,若有所思地说:“你对西凉的地下市场很感兴趣啊。”

  “在道上打拼,谁都想多分一碗肉。不过我现在已经知足了,只求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平安度过下半辈子。”

  “那就好好守业,没人会为难你。”

  “以前没有。但是石佛出现之后,凭我的江湖经验,我预感到格局将发生变化。”元朗沉声说,“西凉市这盘棋,快要乱了。”

  秦宝义注视着元朗,用一种费解的口气说:“兄弟,我还是想不明白,一个小小的杀手,怎么让你如此看重?”

  “杀手我见得多了,死人我也见得多了,可这次不一样。”元朗说,“石佛就像风向标,山顶上最奇特、最重要的一支风向标。”

  秦宝义审视元朗的脸庞,说道:“我常说我们就像下棋,棋盘上的每个棋子都很重要,如同机器里的一个个齿轮,可是把它们单个儿提出来,却毫无意义,只有放在一起,共同为全局服务才能发挥功效。所以我们要看到全局。”

  “如果有个棋子,他的目的是破坏棋局,该怎么办?”元朗嘶哑地说。“这个棋子想夺帅!”

  秦宝义微微摇了摇头:“难道他想重新调整西凉市的格局?”

  元朗静默下来。

  “想要重建西凉的地下格局,我相信,有人有那样的力量,”秦宝义微微仰起脸,望着窗外的天空,“但不是这几个外来的和尚。”

  元朗感觉秦宝义话里有话,却不便详细询问。他现在只关心眼前这件事。
第二十七章  江湖动员令(2)
元朗还要再说什么,秦宝义摆了摆手。“好了,提请‘江湖动员令’不能草率,西凉至少有二十年没这样做过。据我所知,二十年前的那场江湖追杀,是针对一个古怪的男人,他叫高欢。”

  “高欢?”元朗隐约听过这个名字。

  “据说当年,高欢独力挑战西凉市七大地下帮派,罪孽深重。呵呵,至于事情最终的发展,我是局外人,就不晓得了。”

  元朗干巴巴地笑了笑。高欢纵横江湖的时候,元朗和秦宝义连屁都不是。那时候秦宝义大概在捡破烂,还没有自己的思想体系,更没有考虑过,有朝一日组建一个大范围的联合性团体:中华破烂协会,简称“破协”。至于元朗,二十年前只是个小混混,腰里别着传呼机冒充炸碉堡的。

  秦宝义提高语调说道:“兄弟,你来找我,还有第二件事?”

  元朗知道秦宝义对这个话题没兴趣了,他很无奈,只能说:“宝义哥,第二件事是关于赵家门开发区的。”

  秦宝义望着元朗,脸上没什么表情,但他的目光集中起来了。元朗知道秦宝义会感兴趣,因为赵家门开发区有秦宝义的股份,目前那里正在热火朝天的施工建设。

  “最近有个家伙总在工地转悠,”元朗说,“我的马仔第一天就注意到了,那人在打听你。”

  “我?”秦宝义笑眯眯地问,“我有啥子事嘛?”

  元朗站起身,慢慢走到秦宝义身旁,想凑到秦宝义耳边去。秦宝义摆了摆手。“哎,兄弟,别那么鬼鬼祟祟,说吧,这是我家。”

  元朗尴尬地笑一笑,说:“那人不知从哪里听说,你的施工队挖出了文物。”

  秦宝义微微一怔,这件事关系到他的切身利益。挖出文物的事,他自认为保密工作做得相当好,怎么能走漏风声?

  “那人什么来头?”秦宝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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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记者。”

  秦宝义皱了皱眉头。如果是道上的人到处乱打听,那就按道上的规矩,很容易解决。记者却难办一些。在道上混,不是随便杀人就杀人,那是低级恶棍干的事。

  “哪家报社的?”秦宝义问。

  “西凉晚报。”元朗说。

  秦宝义思忖着。晚报在西凉市的影响力很大,被称作政府的喉舌。晚报的记者出来,各个都很牛B。

  “他有什么背景?”秦宝义用手指敲了敲桌面。

  元朗说:“我的人跟踪调查了,他叫苟良,在晚报混得没什么名堂,根本不算大牌记者。”

  秦宝义点了点头,明白了。“看来这娃子想出头,有些急,想抓我这条大鱼。”秦宝义转过脸,笑着对元朗说,“这种思想要不得。年轻人要稳扎稳打,要按市场规律办,不能妄想一夜成名。”

  元朗差点气哭了。他心想:噢,刚才提到石佛的时候,你说他是天才,不按牌理出牌,值得玩一下。现在说到苟良,你又说这种思想要不得。

  元朗故意说道:“年轻人渴望出人头地,这也无可厚非。江湖竞争激烈,刚出来混的,为了扩大声势,尽快叫响名号,就会到处寻衅滋事,这叫高调宣传。记者嘛,当然更懂这个道理,都想抓住个大号新闻,一夜之间满城尽带黄金甲,从此在报界树立强势地位。”

  秦宝义哈哈大笑,当然听懂了元朗话里的含义。

  他边笑边摇头,指着元朗说:“我的弟娃儿,你呀,让哥哥说啥子好呢?”

  元朗干笑几声,把话题收回来:“宝义哥,你看这苟良怎么办,我找人跟他聊一聊?”

  “疯狗乱咬人,要小心处理。”秦宝义低声说。

  元朗想:苟良现在咬的,并不是一般人,而是牛B人。

  说真的,元朗还挺佩服苟良,敢于挑战牛B人物,这需要极强的心理素质。但随之有个问题摆在眼前:苟良为什么把目标对准了秦宝义?

  秦宝义也正在思索这个问题。

  苟良背后一定有人,至少,有人给苟良提供了线索。

  “宝义哥,你看,会不会是你身边的人……”元朗又是“半句话”。

  秦宝义抬脸看着元朗,却什么都没说。

  两人的谈话到此结束,元朗起身告辞了。

  …… …… ……
第二十七章  江湖动员令(3)
送走元朗,秦宝义上了楼,还没走到钢豆儿的房间,便听见儿子的笑声。

  “咯咯咯。”六岁的儿子,笑起来像三岁的娃娃,单纯、好奇。

  秦宝义不禁停下脚步。儿子每天傻傻的生活,尽管当父亲的心里酸楚,对儿子来说,却未尝不是好事。秦宝义也希望儿子永远不要长大,永远都是小孩子,享受自然纯洁的阳光和美味,享受父爱。

  可是,要是哪天我死了呢?秦宝义常常产生这样的忧虑。要是我死了,钢豆儿怎么办?

  秦宝义正当壮年,四十六岁的年纪,正是男人事业的黄金期,尝遍人生甘苦,领略了世道沧桑,应该把一切看透了,可最近常常冒出一些焦虑的念头,尤其是关于生与死,难以释怀。

  秦宝义走到门边,半掩的屋门里,钢豆儿正坐在地板上玩小火车,嘴里“唔唔”响着。燕儿坐在钢豆儿身边,拿着一本图画书,教钢豆儿认字。

  “这是‘火车’。”燕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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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吃——”钢豆儿说。

  “火——火车。”燕儿抚着钢豆儿的脑袋,柔声说。

  “我——喔——切——”钢豆儿总也咬不住那两个音,看来他自己也挺着急。

  钢豆儿忽然看到秦宝义,张开双臂摇了摇。“爸。”

  “哎。”秦宝义十分高兴,跟他们一起坐在地板上,“瓜娃儿,玩啥子嘛?”

  “火——切——”钢豆儿大声说。

  秦宝义把钢豆儿抱起来,放在膝头。“好好,玩火车。”

  钢豆儿挣扎着爬下去,在地板上打了个滚儿,一边推着火车,一边咕哝:“火切,火切。”

  秦宝义转脸看着燕儿。“辛苦了,中午咱们去吃个饭。”

  钢豆儿大声说:“好,七——饭——七虾!”

  “秦老板今天没事了?”燕儿微笑着问。

  “先吃饭,下午再出去。”秦宝义说,“燕儿,不要叫我‘秦老板’嘛,我都说喽,叫我‘哥’。我比你大这么多,叫我一声‘哥’,也不是占你便宜哟。”说完大笑起来。

  燕儿的脸红了红,低头没说话。她今天穿着一件淡绿色的长袖衬衫,绿色裤子,头发挽了个结,松松地搭在脑后。除了左手腕一只玉镯,身上再没有其它佩饰,一派自然清纯的美丽。

  燕儿的睫毛很长,低垂双目,遮起一片灰色眼影。片刻后,燕儿将视线投向钢豆儿。

  要说秦宝义没有动心,那是骗人的鬼话。元朗在客厅对他说的半句话,再次触动了秦宝义的心弦。燕儿双眸明亮,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不是香水的气味,而是肌肤自然散发出来的。

  身边有这样一位美丽少妇,仿佛清晨的一缕阳光中,静静坐在湖边,呼吸着大自然的芬芳,任那气息笼罩在四周,一切都是温柔的、安宁的。

  男人苦苦寻觅的,其实就是这样的景致、这样的感受。

  安妥疲惫沧桑的心,远远地隔离尘世,把那无声的厮杀、看不见的血腥,全都过滤在阳光之外。

  每个男人都可能成为隐士,只要有个美好的女人,就能让男人把心放进去,隐遁红尘。

  秦宝义当然懂这个道理,但他更懂规矩,至少在燕儿面前,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尊重燕儿,所以,就像真正的老板一样,从口袋掏出一个红包。

  红尘里需要红包,虽然有些煞风景,可是要面对现实。

  “燕儿,这是这个月的酬劳。”秦宝义诚恳地说,“请收下。”

  燕儿做钢豆儿的家庭教师,到今天已整整四个月。

  “谢谢,秦老板。”燕儿接过工资,起身放进自己的提包。

  秦宝义悲哀地想:她还是叫我秦老板。

  我恨这个“老”字!
第二十八章  苍狼(1)
今天将出场一个重要的女人——

  =

  燕儿近来经常做一个梦。



  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出现一个人,身影模糊,背景是淡淡的雾气。那人走近了,脸庞越来越清晰。燕儿曾见过那人,或许洪荒原野的某次邂逅。

  在梦中,那人的双眼细长深邃,看起来英武异常。他的面庞很有立体感,光线在他鼻翼两侧投下阴影,鼻梁高耸,如石雕般坚硬。那是坚强执着的男人面容。

  每次出现这个梦,燕儿的右手食指便隐隐传来酸痛的感觉,仿佛指尖萦绕的一缕雾气,淡淡的,挥之不去。

  那是牙齿咬上去的感觉。

  燕儿想起多年前的那个男孩,在砖窑里,在大风呼啸的旷野上,他在她怀里昏迷不醒,咬着她的手指,怎么也抽不出来。她只好任他咬着。

  燕儿忽然从梦中醒来,有些茫然,不知自己在哪里。窗外隐约传来车声,还有晚风摇动树枝的声音。她又闭起眼睛。忽然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夜幕变得静谧。梦里那个人继续朝她走来,身姿挺拔,脚步坚定。

  梦中的天空越来越亮。燕儿忽然奔跑起来,她的手被那人握着,他们在无边无际的原野奔跑。

  一束阳光突然破云而出,直直地挂在眼前,像天上打开的一扇门,或是一道温暖的目光,凝视他们。

  ——你会离开我吗?

  ——不会。

  ——永远在一起吗?

  ——我会永远在你身边陪伴你。

  那声音持续飘荡,天地间久久不散。梦里,那人露出微笑,眼神宁静而遥远。好像他寻觅很久,终于从沉睡中醒来,循着芳踪来到了人间。

  他要把她带走。这是他们彼此信守的秘密。上天给每个人一个秘密,让他们信守。同时给每个人漫长的追寻,让他们去保护、去拯救。

  燕儿猛地坐起身。梦消失了,但往事越来越清晰。她隐约记得自己说过那些话,与一个昏迷不醒的男孩对话,当时只想安慰他,救他,让他在痛苦中得到温暖。

  但在这个夜晚,燕儿忽然意识到:那些话变得神秘了,如同古老的长歌,从洪荒原野飘过来,盘旋在头顶。

  ——你会离开我吗?

  ——不会。

  ——永远在一起吗?

  ——我会永远在你身边陪伴你。

  她想起了那个男孩。

  小康。

  这么多年没有见面,但在她的梦中,小康并没有停止成长。

  燕儿下床走到窗边,轻轻拉开窗帘,遥望城市远方。天边没有星星,黑沉沉的夜幕中,高楼林立,灯光点点。

  我为什么梦到了小康?燕儿问自己。

  这时候,她的右手食指又开始隐隐酸痛。

  …… …… ……

  …… …… ……

  每周固定的几个晚上,如果没有更紧要的事,小康都会在城市行走、奔跑。在奔跑时,他是自由的,水泥丛林在身边掠过,耳边传来风的呼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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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他寻找燕儿的消息。他感觉燕儿一定在这座城,他需要时间找到她。

  晚上,小康则追踪海卢宏的踪迹。

  当年海卢宏杀了叮叮,小康没有忘。他会一直找下去,永不停息。小康知道海卢宏也在找他。

  叮叮临终前对小康说了一段话:你是屠各人的后代,你必须杀了海卢宏,他是蛇样的男人,而你是狼一样的男人。你不杀他,他会像鬼影一样跟着你,他会附在你的生命里,一点一点消磨你的快乐,一点一点吞吃你的生活。你必须杀了他。

  有时小康感觉海卢宏近在咫尺,在街边的某个角落,或者灯光掩映的小巷里;有时却感觉海卢宏很远,远到地平线,从那里露出一双麻木的眼睛,玻璃球一般毫无光彩,邪气弥漫。

  那个麻木残忍的食人怪,那个毒蛇一样的男人,他也在这座城市徘徊,寻找小康的气息。小康知道总有一天,他将和海卢宏遭遇,生命线在蔓延时,总有一个交点是给他们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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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苍狼(2)
今天晚上,月色朦胧,小康从启迪小学出来,慢慢走进不远处的小巷。他穿着黑衣黑裤,衬衣的扣子紧紧系着,头发斜披在前额,细长锐利的眼睛闪闪发光。他站在巷口,仰脸朝前方最高的楼顶望去。

  黑沉沉的夜幕下,楼顶笼罩着一层淡蓝色的光芒,远处的射灯打在楼房的玻璃上,映出一片迷离的光影。

  小康静静站了许久,眯着眼睛,高耸的鼻梁如山峰般坚硬有力。他在感受夜的气息。晚风从耳畔掠过,丝丝缕缕拂动他的鬓角,在极静的状态下,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只能听到风声。那声音逐渐灌满小康的耳朵,在耳膜与耳鼓间激荡,发出巨大的回响。

  他感觉到,自己和胸口和后腰左下侧微微震颤着,那里有两颗痣,朱砂痣。那是屠各人的标志。

  ——屠各人就像秋天的风。他们在旷野漂泊,望着天上的星辰辨别方向。他们驰骋荒原,霸气纵横。

  恍惚间,小康仿佛看到天的尽头,一群人昂扬不羁的身姿。

  荒原。骏马。呼啸。大风。血管里有种刻骨铭心的力量,仿佛祖先在召唤他,指引他。

  小康微微俯身,修长的身躯向前纵去。他穿过长巷,在高楼大厦之间奔跑。身姿起伏,纵横跳跃。

  噢唔唔唔啦啦啦——噢——噢——

  他不停地奔跑,无休无止,无声无息,像一道风影。

  …… …… ……

  小康慢慢停下脚步,到了一座广场,白天这里有喷泉,现在一片静谧。他沿着广场边缘漫步,身姿舒展。奔跑了一个小时,浑身充满力量。他来到广场东南角,十几层台阶上去,眼前出现一座花坛。

  花坛的右侧有两棵紫槐树,距离花坛二米左右是街道。街灯昏暗,被紫槐树遮蔽,地上撒满浓重的阴影,晚风拂动,影子露出斑驳的碎片。一只金属垃圾桶伫立在街边。

  这时,小康又一次看到那个流浪汉。

  那人蜷缩在花坛下的黑影中,身上盖着厚厚的麻布片。白天的气温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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