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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残酷的夏天-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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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而尽,又举杯再饮,和一些古怪诡异的宗教集会举起圣杯一模一样。

    冬天迎来了海军陆战队的生日舞会,以庆祝1775年11月10日海军陆战队在费城一家酒馆的横空出世。参加完这一庆祝,让我第一次对军法牢骚满腹。我那时因为单核血球增多症在匡蒂科海军医院住院,为了参加庆祝会,我偷偷溜了出来。我原本以为,这将是一场庆祝战友情谊、不醉不休的不眠之夜,堪比神话传说里贝奥武夫的战士们在牧草大殿上的聚集盛宴。这样一个夜晚,我绝不能困在死寂无人的无菌病房。

    那天一大早,两位学员便偷偷把我的蓝色套装带给我,还有一瓶杰克丹尼牌威士忌。八点查床一过,我立刻脱下身上那间蓬松的睡衣,塞在被子下好像里面躺着人,然后换上蓝色套装,用纸袋子包裹着那瓶威士忌,安然无恙通过门卫。接着搭上一辆出租车穿过匡蒂科——沿途看见不少酒吧、几家洗衣店,褐色波托马克河沿岸上的制服商店数量翻倍,我终于来到庆祝会地点——小厅(LittleHall)。

    走进小厅,恍如回到19世纪。初级军官戴着白色手套,身穿普鲁士蓝色调的紧身短上衣,连衣领也是普鲁士风格。往日里总是一身卡其装的少校和上校们身着齐腰晚宴礼服,肩上金色和红色的徽章彰显其军中地位。两位将军快步走向吧台,肩上的披风随之摇摆。而在另一边,穿着红色衣服的乐队笔直僵硬得坐在一排折叠椅上,看着像是一群红衣主教。在这片耀眼军装之中,将士夫人和女友也身穿华丽礼服穿梭其中。其中一位女士声音娇滴滴的,既风情万种又不失端庄优雅,说起话来如水流般口齿不清又故作文雅:“再度相逢,倍感欣喜。此宴甚好”个个穿得人模人样。我真搞不清楚这到底算作什么聚会——再现电影《学生王子(TheStudentPrince)》的某个桥段,化装舞会,还是军事院校的毕业舞会。

    我失望透了。比起贝奥武夫的欢宴,这场景简直是数世纪前少女步入社交圈的首个舞会。也许是因为有不少将领在场,包括海军陆战队的司令华莱士格林尼(WallaceGreene)将军,所以大家都规规矩矩。乐队总在演奏百老汇歌剧曲子,乏味无趣,格林尼将军略有些吐词不清地做了一番讲话,大家礼节性地鼓掌迎合。

    这次舞会虽然一文不值,不过1964年11月的这个夜晚却对我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大厅里,衣着巴洛克风格的将士们聚在一起,还有打扮时髦的女人来回穿梭。有些人沉醉舞池,翩翩起舞;有些人在排队吃自助餐,浅酌细尝;有些端着饮料,低声交谈没有人忧虑未来的命数:担惊受怕、体无完肤、突降死亡、长离之苦和孤孀守寡。我觉得自己正看着一部时代剧,越南战争前夕的纯真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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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二)

    我手握强权,麾下有兵:唤则去,呼则来,奴仆听令于我。

    ——《马太福音》

    老兵常和我们说,部队生涯中最值得纪念的当属接到的第一项任务。它如同初恋,是成年道路上的里程碑。那些退役少校上校们总说自己永远忘不了在瓜达尔卡纳尔岛(Guadalcanal)、在天津或是在朝鲜带领的第一支排。“为什么,中尉,因为恍如昨日我手下的一名步枪兵,是位下士,我们在攻打血鼻山(BloodyNoseRidge)时,这可怜的孩子被日军的机关枪射中阵亡还有一位负责迫击炮的中士,大个子,红头发,81毫米口径迫击炮最远射程能打下大烟囱,没中就要骂骂咧咧。”

    我的记忆力有限。我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领导海军陆战队第三分队一支营队的步枪排,我从军官基础学校毕业之后,在旧金山休养了一个月,接着便在冲绳岛(Okinawa)加入了这支队伍。队伍大概40人,我能回忆起的只有少数。脑海里依旧清晰的是第三分队第一营C连第二排的部分成员:

    班克斯下士(Banks),接替戈登中士(Gordon)的第一小组组长,他之前曾在D连待过一阵。班克斯是个黑人,说话轻声细语,曾参加过朝鲜战争,所以被他那支年轻队伍视为活化石。实际上,他最多不过31岁。

    米克森下士(Mixon),第二小组组长,身材清瘦,长相秀气,害羞寡言。

    宫扎莱茨下士(Gonzalez),第三小组组长,不高却很结实,打打闹闹,不过讨人喜欢。

    下士桑普森(Sampson),25岁,历尽沧桑,在海军陆战队的七年服役期起起伏伏,像一盘扣人心弦的棋局。他曾两次被升为下士,又两次被降级为士兵,当我接管这支排时,他又被升级。他草率马虎,心不在焉,加上他那大胡子,让人觉得他永远处在清晨五点的睡眼蒙眬状态。在驻地,他真是懒惰的典型,不过一上战场就精神抖擞起来。似乎只有苦难或危险才能让他展现自己优秀的一面。

    下士布莱斯(Bryce),高个子,堪萨斯州人,连里最沉默寡言的就是他。他似乎总是愁云不展;任何事情都藏在心里,任何时候他都孤身一人。我认识他那么久,他说过的话最多十句。1965年7月,一枚手榴弹让他彻底无声无息了。

    下士马歇尔(Marshall),没参军以前,他是一名非职业1/4英里赛车车手,总喜欢向我们讲述他车道比赛的光辉故事,他那驾镀金彪悍“战马”,时间长了都有些不灵光,加州制造的车耙,四速变速箱,4…11车尾,汽油油缸,运转时低声咆哮,一爆发如同意大利的维苏威火山。他猛踩油门,嗖的一声跨过红线,五缸加速瞬间从零到六十,好家伙,相形之下旁边的对手像静止一样。规划蓝图:在海军陆战队时要攒下足够的钱,等退伍之后要买一台更拉风的坐驾,接着后半生便开着车飞奔,速度快得连路旁的电线杆都一晃而过,看不清楚。

    一等兵克里斯维尔(Chriswell),17岁,负责连队无线电,身材细长,沙色头发,这孩子应该在某个小城的体育馆里投球,而不是离家万里当步兵。他总喜欢用复古式的第三人称和上级说话:“中尉需要我清洁他的手枪吗?”这习惯真令人恼火,可他就是改不了。
第21节,
    一等兵洛克哈特(Lockhart),安静敏感,心慈手软,不过芝加哥城南的暴乱街头还是没有击垮他。不知怎的,他做俯卧撑时的吃力模样,我印象深刻,尽管这不过是细枝末节。

    一等兵德夫林(Devlin),洛克哈特的好兄弟,不折不扣的美国男生,19岁,金发蓝眼,中量级摔跤手体格。

    一等兵布莱德利(Bradley)和一等兵迪安纳(Deane),来自北卡罗来纳州,形影不离,秉承他们古代祖先的暴力基因,天生就是当步兵的料。他们永远走不累,无所畏惧,一击即中,体力上的困难在二人眼中不值一提,不过是寻乐子。

    下士苏利万(Sullivan),他那支机关枪小组有段时间曾与我们连协同作战。他得罪了一些职业军人,他升级为中士,可是却没有中士的气场。一位中士要趾高气扬,而他却是过于平易近人,有人诋毁他是“散漫,无纪律”,因为他走路姿势吊儿郎当。他喜欢说些下流笑话,下命令时的口吻倒像是在求别人。他那时21岁,离三条杆的资历年纪太轻,而偏偏他又得此荣誉,于是便招来非议,这也从侧面说明,海军陆战队每况愈下。“天啊,我进去那会儿,我们不是没有满脸青春痘的年轻中士。五年,才干到E…4。”

    至于其他人,我要么只记得名字记不得长相,要么只记得长相记不得名字。

    概括起来,这些人都有一种共性特点。他们都是彻头彻尾的美国人,美国人所具有的优缺点他们一样不落:理想主义、粗野无礼、慷慨大方、说话直接、脾气暴躁而且目光狭隘,他们始终坚信,自己立足的这块土地将永远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就因为他们现在伫立于此。

    他们绝大多数人来自“伟大的美国梦时代”那杂乱无章的边边角角,城市的贫民窟、肮脏的农场以及阿帕拉契山脉的采矿小镇。他们士兵档案上,“教育经历”一栏写着“两年高中”,不少人在“父亲住址”一栏写着“不知道”,看多了真令人伤心难过。他们属于志愿兵,不过我总怀疑究竟有多少人是真的自愿参军。随着步入18岁,他们便面临被征入伍的风险,又不能像中上阶层的同学那样,他们不可能申请到学习延期,后来还要被前者指责为杀人凶手。有些人被少年法庭要求必须二者择其一:要么是参军,要么是蹲大牢。还有些则是因为经济和心理压力而入伍,海军陆战队能为他们提供稳定的年收入、免费医疗、免费衣服还有其他些许非实物的东西,可也同样价值不菲——自我尊严。那套军装是身份象征。他通过了只有极少数人才能通过的考验。他不再是命运不济的败类,只能干洗车加油的活,每小时报酬区区1。50美元,他现在有头有脸,是名海军陆战队战士。

    威廉姆坎贝尔(WilliamCampbell,朋友都亲切叫他“野蛮比尔”)是这个排的中士,参加过朝鲜战争,从意大利那不勒斯(Naples)到日本横滨(Yokohama),他的拳头打遍沿海港的绝大多数酒吧。他是好莱坞电影里海军陆战队中士的完美现实版,似乎是在照搬银幕形象。身高六英尺三英寸(约一米九),体重220磅,满身肌肉,他对海军陆战队的忠贞不二简直如同天主教的耶稣信徒,对海军、陆军、国会、母亲和军官(由重到轻排序)则不屑一顾。他穿着那身被热带阳光晒得发白的军装,腰板笔直,趾高气扬,双眼目中无人地从褪了色的军帽下打量前方,每每看着他这模样,犹如在欣赏一道风景。

    这个红发巨人走路时略有跛脚,这是他在1950年长津战役(ChosinReservoir)中患冻疮的后遗症。那时,海军陆战队的战斗史上还没有溪生战役(KheSahn)、顺化之役(Hue)和天使山战役(ConThien),从“酷冷刺骨的长津”被迫撤军是当时海军陆战队最严峻的考验,是冰火两重天的境地。多年来,那次行动似乎成了一篇史诗——即便是最沉静冷峻的军事史学家也不免要将其与古代雅典色诺芬(Xenophon)领导的不死长征军相提并论——要是哪位海军陆战队战士说“我去过长津”,绝对会赢得众人仰视。有这资格的人不多,坎贝尔便是其中之一。
第22节,
    他和这支排的关系,犹如酋长和战士氏族。40名海军陆战队士兵构成了他的私人封地,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其内政。他坚信,常规军的纪律严明最终要靠恐惧来实现,没准儿他是对的。他让恐惧弥漫整个排,不过不是顾忌军法,而是怕他。士兵们认定,违反命令事小,吃“野蛮比尔”拳头事大,这才是违反命令的最终惨剧。他会对违反军纪的士兵痛骂:“妈的,你是我手下的海军陆战队士兵。”一般骂完之后,小兵就会被关黑屋。

    士兵们并不憎恨坎贝尔的暴力手段。整个海军陆战队都存在一种不可磨灭的大男子主义和受虐狂倾向,士兵们没准儿还觉得骄傲自豪,因为众所周知他们中士在分队中最为严厉苛刻。并且,他这种一对一的惩罚方式要比军法的冷血处理要强。最不济,前者至少不会让他们个人档案上有污点,不至于丢了军装,没了升级的机会。

    坎贝尔对集合训练的热情永远不减,他在帕里什岛(ParrisIsland,海军陆战队的征兵站点)当教官时,总结了不少宝贵经验。军训在他看来是门艺术,坎贝尔每次在阅兵场上指挥他的士兵,那种心满意足恐怕即便是编舞师导演一台芭蕾舞剧也难以匹敌。有一次,我刚抵达冲绳两个星期,我瞧见他正在练兵。只见他站在操场一角,背着双手,朝着队伍发号施令,士兵们整齐划一,像一台机器。这真是他的拿手好戏,蔚为壮观。他问我要不要试试,我摇头说不,我连他一半的本事都没有,更别说超越他了。他冷嘲热讽地回答说:“没错,中尉,没人能超过我。”

    为了让他接受我才是排长的事实,我费了老大劲。到了今天,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成功了。我在他眼里似乎是无法逃避的麻烦,所以不得不忍气吞声,不过他对绝大多数军官都是这种态度。因此种种,我渐渐开始尊重并喜欢上他了。罗伯特麦克纳马拉(RobertMcNamara)打造的现代军队照搬了福特汽车公司的企业模式,军队成了“团队”,大家都倒背如流地说着公共关系辞令,发挥自吹自擂的技艺,所以出现一个像坎贝尔这样口出不逊、酗酒豪饮的异类,倒令人眼前一亮。他自立门户,日常生活或是部队生涯皆是如此,绝不妥协。他就是他,海军陆战队的一名中士,不向任何人低头。

    1965年1月,当我加入这支队伍时,营地出现岛热疫情。除了曾经冒着严寒在日本短暂训练,1…3部队自九月起驻扎冲绳,严阵以待。然而与世隔绝,他们百无聊赖。“海军陆战队第三师之家”驻扎在施瓦布军营(CampSchwab),那一层楼的水泥建筑营房是按军衔划分的,外围一圈铁篱笆,哪是什么家园,更像是最低级的安全监狱。这是最偏远的营地,位于该岛北三角树林浓密的山地边缘。最接近人类文明的就是一辆短途出租车,还有几间肮脏污浊的廉价酒吧,名字读起来简直就是一堂美国地理课:纽约酒吧、加州俱乐部、夏威夷蓝色休闲居。这个小镇名叫边野古,士兵们夜里跑到这里来抢酒喝,一群点头哈腰的姑娘围着他们,这群第一次来到国外的美国大兵个个喝得肆无忌惮。

    接下来的日子遵循了驻地生活的传统:晨号起床、点名查人、晨练体操、排队早饭、小组训练、排队午饭、队列训练、小组训练、午间体操、排队晚饭、请过假的自由活动、没请假的负责巡逻、晚间活动、放水洗澡、熄灯睡觉。

    这日子真是苍白无趣,和我心中的浪漫主义梦想大相径庭,压根儿不是我所期待的驻远东海军陆战队该有的模样。连队第一中士弗莱德瓦格纳(FredWagoner)让我第一次尝到军队里的刻板。他体格魁梧,短短的白灰色头发,戴一副钢制边框眼镜,看着像位威严的老祖父。和绝大多数上级中士一样,瓦格纳对军队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那一套亦步亦趋。去连队报到那天,我在评估表格上签好名字,然后把表留在他办公桌上,接着便要和李皮特森(LeePeterson)上尉一起去参加新人介绍会。我刚要走出办公室,瓦格纳便把我叫住,他那副眼镜耷拉在鼻梁上,那双眼睛被镜片放大了,凶巴巴的。他用粗壮的手指把表格推回来,哼声说道:“卡普托先生,你签名用的是蓝墨水。”我回答说,没错,我的圆珠笔是蓝色。他阴阳怪气地质问:“见鬼,先生,匡蒂科没教你吗?”接着一只手推过来新的空白表格,另一只手把他的笔递给我,“先生,要用黑色笔。海军陆战队规定,书写只能用黑色笔。”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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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先生,这有区别吗?”

    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又爱又恨起来,好像在教育一个白痴小娃:“请吧,先生。用我的笔,黑色笔。中尉,这是规矩,要说我有什么经验,那便是你斗不过规矩。”

    这便是我刚到国外生活,了解规矩,用黑色笔填表格,和其他排长一起在连队办公室里喝咖啡。好莱坞和约翰韦恩描绘的轰轰烈烈越发遥远。我无所事事,很快就和其他人那样不安分了。事实上,我更加焦躁不安。营地里循环反复、寡淡如水的琐事让我烦躁难耐,因为我渴望——甚至可以说处心积虑——有个机会能证明自己。

    我在1…3部队的位置是我焦虑不安的原因。我不仅是这里最年轻的军官,也是处境尴尬的局外人,不招人待见,可又不能弃之不理。1…3部队是支“移位型”队伍,海军陆战队的部分意图是以此实现队伍循环,在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之间稳定其太平洋军力的高效性和团队性。这类队伍的核心力量是老练的军官和军士——诸如坎贝尔中士这样的人。军衔都落在那群一起行军打仗的军人头上,初级军官则和同年刚从匡蒂科毕业的中尉住在一起。海军陆战队按照相似性熟悉度来指派移位部队;一般情况下,他们会待在那支部队以便完成服役期,大约三年左右。一半时间是在加州彭德尔顿军营(CampPendleton)第一分队接受训练,接着便和第三分队驻扎远东地区,在冲绳待13个月。因为他们形影不离,同甘共苦,战友情谊之深可想而知。就像人体内细胞的紧密相连,每一位兵,每一个组,每一个排,每一个连都唇齿相依,成了一个有自我生命和思想的整体,构成了一支战队部队。

    这就是1…3部队的情况。单个人的身份已经彻底融合成集体身份。他们是集体,集体是他们,在他们看来,这支营队是部队中的翘楚,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门户之见、派系思想几乎随处可见。自一开始我便察觉,所以每每想到自己是个局外人就感到痛苦焦灼。在这个集体中,我就像是某个精英俱乐部的客人——虽不至于遭人排挤,可也不是其中一员。

    我的“母部队”是司令部总部,我被总部安排到1…3部队服役90天,依照上级指示,我必须在营地里完成指挥工作,以作为我的军队专业特长(简称MOS)。换言之,我不过是营地的附属品,而非其中一分子。90天之后,我可能会被调回到总部,干些枯燥乏味的文职工作。不过我收到消息,如果营地想用我,那这种命运就可能延迟,甚至彻底转变。反过来,这取决于我展示的实力,是否能够赢得这支队伍以及同级军官的尊重。两者都不容易。查理连(Charleypany)的其他排长——格伦莱蒙(GlenLemmon)、布鲁斯泰斯特(BruceTester)和墨菲迈克洛伊(MurphMcCloy)——之前都在不同地方干过一两年,只有我毫无经验。和他们相比,我就是一窍不通的门外汉,连最基本的知识都一无所知。当着他那班军队办事员,一等中士就让我无地自容:“蓝色笔!他们就没教会你些别的?”大家给我这个没有实战经验的二等中尉起了个朗朗上口的绰号——“光脚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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