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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凤凰涅槃
有这样一种鸟,它的名字叫凤凰。
它们也叫朱鸟、丹鸟、鹍鸡等,在西方神话里,又叫火鸟、不死鸟。它们的形象类似尾巴较长的火烈鸟,周身似火色彩绚丽;估计是人们对火烈鸟加以神话加工、演化而来的。
神话中说,凤凰会有轮回之死。每次死后,全身燃起大火,使自己在烈火中获得新的生命,周而复始,意即“永生”,故有“不死鸟”之称。这个阶段,人们通常叫做“凤凰涅槃”。
凤凰和麒麟一样,是雌雄统称,雄为凤,雌为凰,其总称为“凤凰”。“凤凰涅槃”“凤凰于飞”都有生命的坚强轮回和情爱的坎坷磨合。
在这里,我主写晴心和沈菀枫。因为我看重他们,把他们当作了凤凰,把他们的磨难,当作了生命的见证。我希望结局得以永生!
晴心,一个长相平平独具个性的女孩子,一个受过情伤、经常流露都市迷糊气息的女孩子。大学刚刚毕业就跑来广州,在物欲横流的都市,她和众多淘金女一样,渴望数钞票数得手指发酸的美梦。
然而梦总归是梦,和现实总有一段距离。
还好,她的胸部够隆,她的臀部够翘,她的皮肤够白。这些特点是造就一个外地女子在都市白领阶层“混下去”的资本。
而她虽然爱钱,却不是依靠男人吃饭的女人。打能记事起,母亲就教导她,“自强不息”是女人的谋生手段,只有完全依靠自己,才有可能摆脱臭男人的羁绊。
关于这点,我们的晴心小姐活了二十二岁,深得个中三昧喔。
直到遇见他——沈菀枫,这个多金、*、帅气,而且忧郁的男子。
从这时起,她才逐渐明白,要当“凤凰涅槃”,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最后,我想说的是,本书极尽我的能力解读爱情,解读生活。
愿大家在略带忧伤的文字里,品味生活的真谛。谢谢支持!)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1节:咖啡的味道(1)
认识沈傲,最初是在广州的大型职介中心“新路程”职介所里。
那一天太阳很烈,像一个火球。晴心撑着小花伞,问过将近十个职介机构,穿过不知多少条街道,才走进“新路程”。
她的打扮很随意:穿一件花格子衬衣,一条长筒牛仔裤;头戴红色小帽,发丝垂下来,披散在肩后,显得自然而纯朴。她没有涂脂抹粉,身上还在淌着汗水,薄薄的夏衣紧贴胸口,露出隐隐约约两团肉色。
这时候,沈傲的眼睛亮了,走过来搭讪,“小姐你好,想找工作吗?”
“是的,我已经走了差不多十个职介所,都没有满意的。”晴心叹口气,觉得现在的大学生,就像街边捡破烂的,没人理没人睬,口袋干瘪瘪。
沈傲笑了笑,又说:“今年的金融风暴袭卷全球,要找工作,有如在筷子尖下夹一块鲍鱼。鲍鱼不是每个人都能吃得到的。”
她也笑了笑,是那种淡然的白开水似的笑,“说不定呢,或许下一秒钟我就能吃到鲍鱼了。”
“小姐,你很自信?”他的眼睛又一次亮了。
晴心没有回答。因为恰在这时,她打了一个喷嚏,很响,把周围的所有人,都雷得回转头来。她揉了揉鼻子,尴尬地走向咨询室。
沈傲适时地伸出手,一块纸巾呈现在晴心面前。晴心愣了一会,停下步子,说谢谢,却没有接受他的好意。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很自信?”他又问。
“有时候是的,但现在,不大自信了。因为美国佬真会糊人,搞得全世界的金融岌岌可危,像是瘟疫或者苍蝇,令企业恐慌无处不在。”
“小姐你真逗,这种形容真是太贴切了。”
“是吗?”晴心回过头,发现对方的眼睛泛着奇异的光。那种光不是人类的光。她感觉是黑夜里的某只狼眼,正在觊觎它的猎物。遂冷笑一声,左手习惯性地紧了紧胸衣,别过头不去理他。
“小姐,有没有兴趣来沈氏集团?”他又靠近来,递过一张名片。彩色的名片上有几个大字:沈氏集团企划部总经理,沈傲。
晴心不由心动了,将眸光落在他的身上,“你是沈氏集团的企划经理?”
“是的,今天我来了解一下企业招职动态,打算为公司招些人才。你给呈交一份简历,说不定就可以到沈氏上班了。”
晴心想,这是诱惑?你问都不问,怎么知道我是人才?——对于这样的男人,她本不屑一顾,但今天不想这么做。确实,沈氏是个诱惑。它是闻名全国的饮料公司,在广州算得上数一数二,听说员工待遇也不错。
“那好,我就投一份简历试试,谢谢你。”晴心欣然同意,写了简历,问交给谁?
他说交给他。他们就这样认识了。
可是沈傲并没有如她所愿让她进入沈氏集团。他只是频频邀约,借口亲近。她看在“工作”的份上,勉强答应了,希望这个怀有“异心”的男人,尽早落实一个工作给自己。
晴心万料不到,从此这个男人就缠住了自己。有一天,他居然将她一把抱住,认真地说:“小心,你做我的女朋友吧,我养你。”
她皱着眉头,推开他,“女朋友和‘养’有什么关系呢?你给说说。”
“这个……是有些不同的。女朋友是女朋友,养是养。不用你上班,既可以当我的恋人,又是我的最亲密的情人。你知道,恋人和情人联结,这是多么幸福的事。”
她冷笑,“换句话说,是情妇,或者,二奶?”
“别说得这么难听。我还年轻,还没有结婚,哪来的大奶二奶?”
“那么我问你,你现在有几个女朋友?据我所知的,就有四五个。你想当古皇,想后宫佳丽三千?其实我的姿色一般,不就胸部大一点屁股翘一点,头脑简单一点,性格忧郁一点,你看起来‘另类’一点,是不是?”
沈傲无语了。他抬起头,有些错愕地望着晴心。这个女人看起来很普通,怎么每一句话像是很老练?无疑,她的气质是有点‘另类’的。平时她的眼神郁郁,话不多,应该不是前卫的女人,而她的话,却有时尚性的理智。
时尚不是前卫,时尚就是时尚,从某些意义来说,它有点反前卫。这大概也是他看中晴心的地方吧?
“你看着我干吗?”晴心冷下脸,“我不会给人包养。你走吧,永远不要再来找我。”
沈傲不服气,还想说什么。晴心火了,又说,“你走,快走!我不要你的工作,走!”
沈傲终于走了。就在这一天,晴心身上只剩两百块钱。过几天,连交房租也不够呢。她感到气馁,当晚睡不着,一个人走在珠江大堤,吹着江风,思绪纷纷。
其实对于沈傲,她的内心不无矛盾:自己之于他,好像是一个“应该被包养的女人”,他之于自己,更是一个可观的经济载体。身为一个女人,没有比口袋空空望着商柜里的化妆品兴叹而更可悲的事了。
遗憾的是,这个男人没有情。他无疑是有钱的,而且人也英俊,不过太自以为是了。他的感情之舟没有航向,漂向哪里就在哪里过夜。对于这种没有“情根”的男人,她是不会接受的。何况她一向相信:男人的钱缝在肉里,他给你一分,就要你付出两分的代价。所以聪明的女人一向依靠自己。
晴心幽幽地望向天际,叹口气,走下江堤,走到“情缘”咖啡屋里。在这种属于两个人浪漫的地方,她习惯了一个人浪漫。有点苦,像咖啡的味道。
第1节:咖啡的味道(2)
“情缘”的灯光很暗,很柔,是那种淡蓝的暗、淡蓝的柔。蓝色给予人幻想,同时蓝色又像咖啡,甜和苦相并——如果一个人的精神感观够细腻的话。
今晚的情人特别多。晴心走进来,才发觉已经没有空桌了。一张小桌两个人,这是店主精心设计了的。不过,在左边墙角、那个阴暗的角落,有一个男子,正在闷闷地出神。晴心走过去,问:“你好,我能坐下来吗?”
“你认为能,那就是能。”他没有回转头,眼光仍是飘向窗外,仿佛窗外正在浮泛着他的过去的回忆。
于是晴心在他的对面坐下来,心想你这人真奇怪,一点礼貌也没有,就说:“那就是能喽。”
“那你就坐下来。”那个男人依旧没有回转头来。一时间,晴心感到一丝被冷落的孤独。
这孤独或者跟这个男人无关,许是有感而发而已。她想起大学时期,那场风花雪月的年少。那时,她在失恋之后,常会寻一个咖啡屋,一个人面向窗口,喝着苦涩的咖啡,遥想着心事,正如此刻的他。
他在想什么呢?他为什么连看也不看我?就算是大略地回过头,流目于四周——哪怕一个小小的杯子也好。可是他没有,他好像只是他自己。晴心想着,幽幽地叹口气。
这时,服务小姐走过来,“小姐,请问要点什么?”
晴心不假思索,“给我来杯卡布奇诺,要传统一些,大约三分之一浓缩咖啡,三分之一蒸汽牛奶,另加三分之一泡沫牛奶……对了,天气热,还要冰镇。”
服务小姐应声去了。这时候,那个男人才回过头来,对上晴心的脸,眼神在一瞬间错愕、惊疑,而又有欣喜。
“小姐,你是……”
“我是晴心。我还以为你不会理人呢。在现代交际,你这叫内向。”她轻轻地、直观地说。
“哦,晴心……晴心……”他闭上眼,念了晴心的名字两三遍,又睁开眼,痛苦地摇摇头,“你很像一个女人。但是她不叫晴心。”
“那么,她叫什么?是不是你的旧情人?你看起来很忧郁。”现在,晴心有机会打量他。
这个男人相当优秀。他的身材伟岸,头发长长的,那么写意地甩在肩后;身穿一袭笔挺的西装,脸上的神韵,透着几分成熟几分坚毅几分浪漫。晴心是这样觉得的。咦,浪漫?她摇摇头,奇怪自己怎么会有这种形容。不过,直觉里,认为这个男人十分出色,是个令人心动的男人。
当然,更让人在意的,是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仿佛很空茫,不知道为什么,晴心感觉里面的光,像是飘忽在水面上的月光,皎洁而阴森。她有些困惑这光的忧郁,是不是从这个英俊的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
“咦,我脸上有痘痘?”他没有正面回答,笑了笑。
晴心有些意外他的促狭,尴尬地别过头,不敢再去望他。不一会,咖啡端上来了。
他在看清晴心的脸之后,大约很想跟她谈话,就又问:“小姐,我刚才听了,你对卡布奇诺很有研究?”
“没多少,一点点。这地方似乎不属于我们单身男女,我们到这里来,或者,只是寻找一份回忆。当然,也许跟咖啡有关,也许无关。”
“我想,你是有关的。你的回忆里,卡布奇诺想必占据了一部分情感空间?”
“是的。我的前男友,他本来就是一个服务生,就是给人调咖啡的,曾经也喜欢为我调。后来他当了经理,再后来成了那个公司的接班人,再后来,我们就分手了。因为他娶了他老板的女儿。”
“小姐,你很直接。”他感到意外——同时也为自己感到意外,居然说:“我叫沈菀枫。我的‘回忆’,却是死了。比起你来,我更应该喝下这一杯咖啡。”
沈菀枫说着话,果然仰起脸,喝下一大口咖啡。他叫的也是卡布奇诺,只是他的喝法跟人不同。
晴心跟着喝下一勺咖啡。她的动作细巧,一小勺,慢慢地喝。
“咖啡是用来品的,不是你那种喝法。”她眯着眼,指正他。
其实晴心的喝法也是错的。喝咖啡的礼仪最忌用咖啡匙一勺一勺地喝。勺子只起搅拌作用,喝的时候直接端起碟子,嘴唇凑近杯口细啜,这才传统。不过此时的晴心,神情似乎零乱,动作上的误差并没有自觉。
“我知道,只不过,今天想例外。小姐,你让我感到安慰。我们能成为朋友吗?”他轻轻地说,空茫的眼神终于露出一丝企求。
“你认为能,那就能。”晴心学着他刚才的话。
“那就是能喽。”他也学着她刚才的话。
晴心“噗哧”一声笑出来。今晚,两个寂寞的人,终于有机会聊到了一起。
他们谈得最多的,是咖啡。他对卡布奇诺的了解,并不比她差。
“你知道不?卡布奇诺为什么叫卡布奇诺?”他问。
晴心摇摇头。
“卡布奇诺原是一种意大利特浓咖啡和蒸汽泡沫牛奶相混合的咖啡,它的颜色,就像卡布奇诺教会的修士,在深褐色的外衣上覆上一条头巾一样,因此得名。”
“哦,我好像听说过。”
“它的味道,有无法让人抗拒的魅力,起初闻起来很香,你喝下第一口时,可以感到大量奶泡的甜香和酸软,第二口可以真正品尝到咖啡豆原有的苦涩和浓郁,第三口……如果你是一个幸福的人,会觉得嘴里多了一份香醇和隽永,如果你是一个不幸的人,会感觉满腔的苦意,像是浪潮一样涌来……”
晴心怔神地听着,忽然插口说:“这就是爱情的味道了。其实你不是在喝咖啡,你是在缅怀爱情。”
第1节:咖啡的味道(3)
“你何尝不是?”沈菀枫扬起眉头,望着晴心。
晴心淡然一笑,表示默认他的话,却又说:“你刚才说,你的回忆死了,这是怎么回事?我觉得回忆不会死,它只会在记忆中沉淀,在打磨我们本已麻木的神经。”
“我一定要回答吗?”沈菀枫犹疑着该不该说出心事。
“如果你当我是朋友,如果我真的长得像你的‘她’,也许你应该说说。”
“——那好吧,我说。我的回忆,指她。她死了。”
“死了?”晴心吃惊地瞪大水眸,这才知道自己十分无聊,已经无意中揭起了对方隐藏在记忆深处的伤疤。
“是的,死了,是被我害死的。”他摇摇头,眼光又飘向窗外,“那时候她才十六岁,我比她大一岁。她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女人,很漂亮,很温柔,很纯情……”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但一连几个“很”,证明他是多么怀念那个女人。
晴心接不上话。她很想好好安慰他,又无从安慰。还好,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在这时顿住了口音,嘴角扯出一抹牵强的笑意。
“现在,你大概知道,我为什么会一个人来到这种地方了?”他又说。
晴心点头,“我一看到你,就知道你不是在等人,因为你的坐姿和眼神,是那么孤独而无奈。等人的人不会这样。”
沈菀枫反问,“说说你吧,你为什么会来到这种地方?”
“我刚才不是说过了么?我们到这里来,或者,只是寻找一份回忆。”
沈菀枫低下头,想了想,才说,“但是现在,遇见了你,我又不想喝咖啡了。我有个不情之请,你会答应吗?”
“既然是不情之请,我倒要考虑考虑。”晴心笑了笑。
“我想……请你喝酒。这么多年,我很想找一个值得陪我喝酒的女人喝酒。这个人,就是你了。你愿意吗?”
晴心抬起头,眼睛眨了眨,“你以为,就你想喝酒吗?”
不知道为什么,她很想去信任这个男人。他看起来既可怜又叫人疼惜。这种男人应该不会是坏人,因为他的气息像夜晚的浮云,悠悠我思。
他马上接口,“这么说,你答应了?”
“我不是一个轻易应邀的人,但愿为你破一次例。”
沈菀枫这才松口气,招来服务员,买了单,带着晴心走出情缘。他本来要去停车场,问晴心,敢不敢坐他的车,去一家最豪华的酒吧?
晴心摇摇头,“前面就有酒吧,为何要坐你的车?——那是个情缘酒吧,跟这个情缘咖啡屋似乎是同一个老板。一个会开咖啡屋的老板,本身就是一个浪漫的人,这种人的酒吧一定有情调。所以,我们更有理由去里面喝酒。”
沈菀枫不再坚持。显然他知道,晴心不是随便的女人,不会无缘无故坐一个陌生男人的车子。她很端专,这是令他暗中兴奋的。
“兴奋”这东西很奇怪,它可以是女人的*剂,也可以是男人的催情散。但在这里,跟这些无关。它更多的是一种隐约的认同感、安慰感,并且模模糊糊的,有雾中花水中月的境界。其实他不知道是在欣赏晴心,还是欣赏那个逝去的旧情人。
他们终于走进“情缘”酒吧里。
酒吧的氛围,和咖啡屋是两个极端,也是两种“浪漫”的表现方式。一动一静,各有各的内涵。实则这种地方,晴心是不常来的,人很多,又吵,她会觉得别扭。但现在,她只想好好地喝一杯酒,和身边这个陌生的男人,一起喝。
沈菀枫人刚坐定,就向晴心问:“小姐,你想喝什么酒?”
“葡萄酒就可以了。我是女人,不能喝烈酒。”晴心淡然回答。
沈菀枫点点头,向旁边的服务员说:“来一瓶韩国葡萄酒,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几份最好的甜点。”
服务员应声而去。晴心扬了扬眉,问他:“你喜欢威士忌酒?”
“是的,这好像是男人的酒。男人要喝就喝够味的。”
过不一会,酒来了。晴心首先为沈菀枫倒了一杯威士忌,再为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两种酒色都很浓,琥珀色和红色,格外醒目。
他们话不多,你敬我一杯,我也回敬一杯,喝到后来,两人都有点醉了。再后来,晴心忽然想尝尝威士忌的滋味,就说:“咱们掺了喝好不好?”
沈菀枫没有异议,他们果然把葡萄酒和威士忌掺了来喝。这两种酒混在一起,是很容易令人醉的,一个时辰不到,他们已渐渐忘我渐渐忧郁。
是的,喝酒能使一个人更加忧郁。晴心的眼睛越发朦胧。实则今天,她是这一生中第一次陪一个陌生男人喝酒。她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潜意识里,就是想跟这个男人,一起痛快地喝一次酒,正如他刚才说的:这么多年,我很想找一个值得陪我喝酒的女人喝酒。这个人,就是你了。
这是缘分,还是巧合?晴心不知道,但她很明白,对方把自己当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