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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谁都别想让我死-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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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用尽力气艰难的站起来,脚踝处源源不绝的疼痛让她直冒冷汗。她朝着那个青年的方向开口:“你别多管闲事!你是谁啊用得着这样?我不稀罕!就算你这样我也不会多看你一眼!滚吧!”

    雨听罢用仇恨的目光注视着蓝,如果不是石拉着他就要攥着拳头去揍她一顿了。

    “我哥都要替你死了你还这样对他?你真恶毒!”

    林的脸上却缓缓的渗出了笑,很温柔的说道:“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也知道你不喜欢我,不用怕,我死了之后可以让石照顾你,他很喜欢你的。”

    那恳切的小心翼翼的笑让蓝的心中酸软成一片,她现在才有点后悔,如果没有害歌,她还可以拥有幸福的生活,生的孩子她会细心照顾,不会让他们如她一般只知道有阿爸,不知道有阿妈。

    可是晚了,都晚了。

    她决绝一笑,拖着疼痛的腿朝火堆里跑,没人反应过来,也没人会想到她会一心求死。

    “蓝!”林大喊一声,挣开石扯住他的手大步往火堆跑去。

    蓝最后露出一个笑,就朝火堆里跳。林没赶的上,目眦欲裂。

    千钧一发之际,一条健壮的胳膊伸出来抓住了蓝的头发往别的方向拽。众人都松了一口气,蓝睁眼一看,是勇阻挡了她寻死。

    勇不耐烦的翻个白眼:“要不是歌儿我才不救你。要死就早点死呗,还啰啰嗦嗦的演什么生离死别,真麻烦。”

    林闭上眼睛大松了一口气,这才跌跌撞撞的朝蓝跑去,最后两个人拥抱在一起,蓝放声大哭。

    苏瑾歌庆幸自己赶到了,蓝虽然想害她,但罪不至死,况且族里的惩罚实在是太严厉了,斩四肢,挖五脏还逐出部落,那不是给动物们送肉吗。她再讨厌一个人也不忍心她经历这样的惩罚。

    “阿爸,看在我没事的份儿上,就别让她死了。”时隔两个月,她终于对族长说软话了,本以为族长会痛快同意,谁知他不看她只是威严的说:“族规不可违。”

    下面站着的一百多号人窃窃私语,开大会的时候气氛很严肃,没人敢大声喧哗。他们本来就觉得族规有很多不合适的,现在看到这么一对苦命鸳鸯,就觉得惩罚太惨了。至少留她一条命,多给部落增加些人口也是好的。

    “安静!”族长威严的声音成功使场内鸦雀无声。只有蓝断断续续的抽噎不时传来,让人心里飘过一阵阴云。

    “阿爸,我是巫医,我有权力赦免她。族规也不能干涉我的决定。”她说出的话语温温柔柔的,却是让人难以反驳。有时候巫医的权力确实很大,在崇拜自然的先民面前,神权当然大于王权。

    族长无话可说。

    苏瑾歌让罗叔把蓝的脚治好,轻盈的走到蓝面前问:“蓝,你知错吗?”

    林知道今天只有歌这个受害人能救蓝,因此忙不迭的回答:“巫医,蓝知错了。她不该仇视您,那是族规的问题,不关您的事。她真的知道错了。”

    “我问的是蓝。”苏瑾歌并不关心林怎么想,一个人要是不从内心觉得自己错了,那她就是一颗定时炸弹,总会因为某件事触到她的玻璃心再次暴起伤人。她可怜蓝,却不会让这么一颗炸弹留在部落,未知的危险是可怕的,他们两个的情绪和族人的安全相比算得了什么。

    “蓝,你认不认错。”她看着没抬头的蓝问。“我也不说如果你认就让你无罪的话,一个人要是不敢承认错误,别人还会以为我纵容他们违反族规。我想听你真心的话,你认为自己有没错?”

    蓝终于缓缓抬头,苏瑾歌那张清艳的脸在众人包围中如明珠生晕,雪肤红唇,天生的好相貌。自己从前恨她真的没有嫉妒吗?有的,她听到自己心里这样说。

    歌一直是部落里最让人嫉妒的人,和她们不同的白皙肤色,柔嫩的皮肤,无忧无虑的天真。她不愁吃穿,所以有资格挥洒自己的善良。她冷眼看着卡时常欺负歌,虽然面上不动声色,心里也是快慰的。部落里每个人都有烦恼有困难,就连族长也整天想着怎样让族人吃饱。

    可歌没有烦恼,她长的好看,有三个疼爱她的哥哥,活泼,善良,聪明。也许族人都把她当成希望成为的样子,把向往寄托在她身上,歌受到了全部落人的宠爱。

    因此阿爸死后两年,罗叔被同意留在部落,她第一个恨的人就是歌。

    她在人们印象中一直寡言忠厚,可实际上,她和卡没什么两样。她嫉妒歌,深深的嫉妒歌拥有的一切,她本质上就是一个丑陋的人。

    歌竟然赦免她,呵,真是天大的笑话。

    “我认错,但我不后悔。”她听到自己这样说。

    林诧异的问:“蓝,你疯啦!”

    “我没疯,我就是嫉妒歌,才把气撒在她头上,才去害她。这就是事实。”

    苏瑾歌深深的看着她:“既然你这样说,心里还是不甘心吧。”

    “是,我不甘心。”她认命般的吐露出心底的话语。

    勇真是生气,妹妹让她救蓝的时候他就生气,再一听蓝的话,他一腔怒火无法发泄,冲动的说:“你听听她说的话,歌,你就别管她,让族规惩罚她。歌对部落做了这么大贡献,让你们一个个的不再忍饥受冻,就是养出这么一个白眼狼来。”

第56章 拯救远古小公主(28)() 
苏瑾歌看着地上的一对苦命鸳鸯,抬手制止了勇的话。

    “你恨我还拿我毫无办法,是吗?如今又在部落受了这样的折辱,我也不为难你,你离开部落吧,你是女人,随便往哪个部落去都能找到容身之处。拿着三天的粮食,但你们要知道,这是我唯一一次也是最后的仁慈,如果有下一次,我不插手,任族规处置。”

    勇更气了,想踢林几脚,你这怂货,就看上这么一个恶毒的女人!

    苏瑾歌转身走了,没看地上的两人。

    女儿发了一通脾气后走了,族长很尴尬,清清喉咙把众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然后宣布:“就按巫医说的办。”女儿都走了,不能拆台啊。

    林还抱着蓝坐在地上,族长看了看说:“林,蓝已经没事了,你回去吧,你弟弟还等着你。”

    “族长,我不回去了,我要跟蓝一起走。”他斩钉截铁的说,人们都傻了眼,觉得他脑子不清楚。

    勇简直是怒火冲天,歌儿被人欺负,他们不能报仇,这女人还要勾引他们部落的人带走?可他不能打女人,一脚把林踹翻气势汹汹说:“你想离开部落?你特么再说一遍?”

    林躺在地上一声不吭,蓝哭着扑到林身上要挡着林。

    雨跑过来拽着蓝要把她拽走,蓝紧紧抓着林的手哭着不走,林呵斥雨让他走。三个人组了一场大戏,雨和蓝都在哭,林被踹倒在地一时起不来。

    场面十分混乱,几个年纪大的人又过来劝林,让他别想不开。

    最后林还是跟着蓝走了,雨被留在部落,眼巴巴看着两人的身影远去,眼里含着泪倔强的不肯掉下来。石拍拍雨的头说道:“林是被冲昏了头脑,你别怕,少了他咱们照样生活。”

    “嗯,我不怕。”雨狠狠的将眼泪咽下,林不要他,他就让自己变得强大,为了一个女人离开生他养他的地方,真是孬种!

    蓝的离开就像一颗小石子投入大海,溅起一点波澜很快又归于平静。

    人们像以前一样的劳动休息,只是对于林的出走有些不赞同,女人虽然少,也不至于喜欢的随她离开部落,林已经成为一个反面例子在老人的故事中流传。

    罗叔终于找到机会将小猪仔送给苏瑾歌,让她能养就养,不管是当宠物还是储备粮都行。苏瑾歌很高兴,野猪可以驯养成家猪,狼可以驯化成狗,等到找到稻米,玉米,小麦等粮食,他们就可以长久的生活下去,不至于灭族,或许还可以成为中华璀璨文明中的一个火种。

    冬天的第一场雪来的很快,纷纷扬扬的雪花静悄悄的来到世界,早上起来就发现万物皆白。夜里的雪已经停了,因为下的少,族长仍然带人去打猎,这时候大型猎物都在巢穴里,罗叔秋天的时候找到了许多蛇洞,准备趁着蛇冬眠去抓蛇。

    苏瑾歌带着部落的女人缝缝补补,将羽毛一根根的理顺,夹杂干草做成围脖或者毯子。山洞的火堆一刻不停的燃烧,火里面埋着栗子,红薯,不一会儿就发出香味。部落冬天一天吃两顿饭,大约早上六点和晚上七点。中午饭不吃,她们做些小零嘴充饥。

    每个人都有一套皮毛衣服,草鞋升级换代,鞋面由兽皮做成,鞋底是木头垫上兽皮,走的时候脚不会接触到湿冷的雪水被冻裂。

    北风强劲,吹的人脸上手上裂开了一道道血痕,保存下来的动物油脂没有炼成油而是加工之后随身携带,可以润肤。

    过完这一个冬天,苏瑾歌就十四岁了,离二十四岁只有十年。就在这一天,她亲戚来了,没有想到会这么早来,她一时没有准备,还是花贴心,去给她拿卫生用品了。

    也不知道她们用什么东西迎接大姨妈,她满怀期待。她以前看过远古社会的小说,女人们因为大姨妈时期血腥味太浓,经常引来野兽,不能随着男人捕猎也是因为它。久而久之,就有了不允许女人跟着去捕猎的规定,也不知道别的行业不让女人涉足是什么原因,一句祖宗规矩显然不合常理。

    扯远了扯远了,她看过的书中女人来了大姨妈经常是拿一个木块或树皮在腿上刮一下,然后把树皮木块集中销毁,怕引来野兽。还有的用兽皮充作卫生棉。到了封建社会,贵族家用棉,绢等珍贵布料做成的月事带,经常是大红色的,在上面绣兰草,花多,滚上艳丽的花边。

    贫民女子用最简单的布料在里面塞上稻草或者草木灰,更穷的,甚至连布料都没有。

    到了近代,用一种粉红色的草纸。

    扯远了扯远了。

    花终于回来了,手里捧着一团灰绿色的东西。还有一个草绳。

    “这是什么?”

    “青苔。”

    “干嘛用的?”

    “给你用的啊。”

    “我不!”

    “我们都是用的这个,要不你想一个替代品?”

    一时之间她还真想不出什么替代品。

    她学着花的方法把青苔处理好,惊讶的发现青苔吸水性还挺好的。

    “这是哪里找的?”她好奇的问。

    “在我们山洞另一面有一条小溪,小溪旁边长的都是。你要是想用的话,下次你就要自己去采,采完了把它晒干。”花回答。

    还没消毒呢,卧槽,不会有寄生虫吧!

    她一定要把它煮一煮!

    火急火燎的找个凹状的石头盛水放在火堆,把多余的青苔放在水里煮,滚个几分钟。再放在火上烤,忙活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得到了理想的卫生用品。

    天气寒冷,最适合吃火锅就雪糕。

    储藏室的肉经过严密计算可以吃到冬天结束,好几年都没有粮食这么充足的时候,人人笑容满面。当然,还要遵守族规,不到开饭时间不能动肉。

    她是个闲不住的,正好山洞里的火不会熄灭,去广场上随便挖些土,守卫看了她一眼就放行了,巫医有什么奇思妙想整个部落都要支持的。

    天气冻的土地冷硬,先挖开雪,再用木棍挖土,这不是个简单的工作,废了好大功夫直至肩膀酸痛,再也不想抬起来的时候终于挖够了半背篓的土。

第57章 拯救远古小公主(29)() 
背上双肩之前,用雪花搓搓手将泥土脏污搓干净。她身上包的严严实实,只露出清亮的眼睛,朝下望去,树枝光秃秃的,嘴里呼出的白气升腾在睫毛上结成霜,像是白鸟的羽毛,也像风吹过的梨花,于枝头摇曳。

    天实在太冷了。

    回到山洞取个石锅放水放在火上烧,花给她带来了几个柿饼。柿饼已经变成橘黄色的圆饼,凉凉甜甜的,像裹了一兜蜜。表面有一层糖霜,刮下来煮汤的时候放到里面有可以让肉熟的更快。

    对着火堆吃柿饼实在是一大享受。

    等雪化成水后加到泥里,把泥捏成简单的大肚子窄口的罐子,这种腹部突出的容易裂,她做了三个放在火里,又添了一把柴火,火苗窜了很高轻易把三个罐子吞没。

    冬天天黑的早,黑夜的森林不安全,路也不好走。狩猎队回来的很早,带着几十条长蛇,蛇皮可以做成袋子,需要有经验的猎人把皮剥下来。

    蛇肉切成三厘米长的肉段,加入花椒,撒上盐,加入土豆,野菜,热热闹闹的炖了一大锅,不久后香气升腾,大家围着火堆坐,各自做各自的事,互不干扰,火光照在每个人脸上,气氛温暖又安逸。

    猪是杂食动物,野猪更喜欢吃肉。为了养这十几头猪,她每天都去采摘猪爱吃的草,吃不完的晒干,冬天拌上骨头汤再添点骨头,猪闻到味道就撒着欢跑过来,摇头晃脑的撒娇。有时候还会对着她笑,小猪真是又可爱又聪明。

    等到适应猪圈的环境,苏瑾歌打开猪圈的门让它们自己去找食物。它们都知道远处有危险,每天自觉的在天黑之前回到猪圈。

    她有许多竹筒,装着腌制的各种小菜。因为哥哥们喜欢吃肉,一点菜都不想吃。她用仅有的材料做出了咸酸可口的腌菜,他们总算能吃一点。

    中午在外的时候会就地生火吃饭,野物上撒上一点盐,再添上腌菜,就是简陋但美味的一顿饭。听说他们带的腌菜经常被大家争抢。

    迄今为止,她找到了花椒,茱萸,盐,梅子,凑齐了麻,辣,咸,酸几种味道。女人们心灵手巧,做菜很有创意,被列入固定菜单的也有几个。

    日子过得和缓又平常,族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她总有种感觉,自己快要离开了。距离二十四岁还有十年,快离开是不是说明歌要回到她的身体了。前一个世界她能活到一百岁,是因为科学家苏瑾歌说发现了物质之外的世界,她要去那里研究,就让苏瑾歌代她活。

    实际上她对活多长时间并没有执念,只是想着她梦想中的房子,陶器,小麦,青铜器都没着落,觉得自己做的还太少。

    看着妹妹坐着坐着又陷入恍惚,勇很担心的摇摇她的胳膊:“歌,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只是觉得很无聊。”

    “我告诉你一个消息你就不会无聊了。”勇很神秘的说。

    苏瑾歌来了一点兴趣,问:“什么事。”语气淡淡的。

    “阿爸说来年夏天带我们去部落集会呢!”勇显得兴高采烈,在老人的话语中部落集会是特别繁荣的地方。那里有你能想到想不到的一切东西。他听说那里卖东海部落采集的贝壳,是一种五颜六色的装饰品,女生特别喜欢。他在心里打定主意一定要更努力的打猎给妹妹换贝壳项链。

    部落集会啊,苏瑾得很期待。她立刻就板着脸,不苟言笑的说:“作为巫医,我是有资格去的吧。”

    她还有婴儿肥的小脸板着,自以为一本正经,却让人觉得好可爱啊好想捏捏。她示意自己是以巫医的身份问的,而不是他妹妹的身份问的,怕不让她去眼睛时不时的瞥一眼瞧他的神色,被人一眼看透还以为自己现在的态度特别的公事公办。

    勇手痒了,想捏捏妹妹的小脸颊。

    心动不如行动,他伸手快速的捏了一下,然后再心里回味触感。苏瑾歌刚想发怒,勇就回答:“你是巫医,当然可以去。我和大哥二哥阿爸都会去。”

    一句话轻而易举的转移了她的注意力,并让她欣喜若狂。

    三天过去,苏瑾歌从火里扒拉出三个罐子,很可惜,三个都有裂纹,只有一个能用,不过已经很好了。

    她把陶罐拿给族长看,在族人敬畏的目光中宣布第一个是陶罐成为祭祀的圣物。这是个具有纪念意义的陶罐,她用中文在陶罐底写上“中国人”三个字。

    如果这只陶罐留存下去,在某一天某个部落的灾难中连同整个部落的文明深埋地下,万年后被人挖出来,就会成为中国人悠久历史的铁证。

    和族长商量之后,决定将盐和陶罐作为特产参加下一年的部落集会。

    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她只是说了自己记忆中陶窑的样子,他们就试验出了像模像样的窑。植物染料和矿物染料的运用使陶罐的质量提升了一个等级。现在的燃料和技术达不到烧制瓷器的条件,尽管她非常想亲手烧制传说中明如镜声如罄的瓷器,然而有心无力。

    冬天飘雪的时候没事干,遇见猎物的难度是深渊级别。在山洞下面的广场撒上几块肉,在旁边树上背篓,小孩子们总会捉到几只贪吃的小动物,处理之后在火上烤,算是难得的加餐。

    她是北方人,这么长时间了,一直在吃肉,控制不住想吃面的念头。

    看着地窖里的红薯,她眼睛一亮有了好主意。

    红薯粉条是个不错的主意。

    制作过程很复杂,她幼时看过家里做红薯粉条,不知道记的步骤对不对,先拿来二十多个红薯试验一下。如果步骤正确就可以在部落里推广了。去部落集会的时候可以带着当干粮,带着石锅,烧水,加肉加调料加野菜加粉条,随便煮煮就是很美味的粉条汤了。

    如果多加茱萸,加梅子,就是简易般的酸辣粉,不过梅子的甜味要用什么中和呢,不知道盐行不行。

    还可以先做成红薯淀粉,去集会的时候带在身上,大夏天吃一碗红薯凉粉是多么惬意的事啊。

第58章 拯救远古小公主(30)() 
不行了不行了,想想就忍不住想吃。

    做正事吧。

    在将红薯切块捣碎之前,挖一个小池子,用沙子石块将其垫平整。把红薯渣放在细密的布料上,因为没有布料就用兽皮代替。绑着兽皮的四角,往里面放红薯渣再放水。含有淀粉的水流就会顺着兽皮的缝隙流入小池子中。

    剩下的红薯渣晒干之后可以做猪饲料。

    将池水静置三天,淀粉会沉淀在池底,将淀粉取出放在陶罐里,加水析出脏东西,然后静置三天。三天之后将水倒掉,取出淀粉放在兽皮里,将兽皮四角绑好,挂在高处。等待淀粉里的水流出,等待淀粉晾干。

    之后就可以将淀粉晒干打碎添水揉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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