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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骏人间 上、中、下全集-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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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人着反胃自己查看,死者腐烂得并不彻底,但监狱这里极端干燥,也很难说死了多久——什么人会死在这里呢?难道是与我一样越狱的囚犯?
  然而,那样反光的物件却推翻了我的猜测。
  一枚警徽。
  没错,我认得狱警们的行头,这是专署于阿尔斯兰州狱警的徽章。
  死者是个狱警?
  不知怎么又联想到了阿帕奇,他身上那股只有我才能闻到死尸气味。
  抛下尸骨往东走去,好在早上并不热,九月的高原也很凉爽,所体体能消耗不大,单元能支撑久一些。不知不觉走了十几公里,空气虽稀薄但非常干净,丝毫没有城市的污浊。脚下不是乱石便是黄沙,照旧不见丝毫绿色,只剩下无生命的大地,如一头干渴狂躁的野兽,沉默着迎面扑来。但我并不恐惧,因为任何凶残的猛兽,都不知道貌岸然的人类可怕——这里没有其他人类,只有一个亡命的读心术者。
  巍峨的落基雪山,阳光下如天堂的珍珠,遗失在这残酷的环境中。很遗憾只能远远眺望,无法亲手触摸那纯洁的冰雪,它们就像莫妮卡微笑时露出的牙齿,假设我能再度吻到他的嘴唇,于是脚步越走越快,再也感觉不到疲倦,腹中的水还很多,无须动用宝贵的储备水分。
  忽然,眼前跳出许多巨大的石头,没块都有两三米高度,如纪念碑矗立在荒野中。他们排列成三圈奇怪的组合,最外圈几乎是标准的圆形,中圈则是镂空的五角形,内圈是鸡心形。这些石头总共有上百个,只有少数还保持完好,目瞪口呆地走进去,明显是人工搬运组成,有的还有雕刻痕迹,画着古老的图案符号。石头内圈最中心的位置,是大得足以容纳一个成年人的石缸——也许是上古时期的祭坛,如同玛雅文明将活人屠杀祭献给神。
  也许从未被现代人发现过?古代印第安人的遗址?但以他们被美国人征服时的生产力水平,能建造起那么宏伟的建筑群吗?想起“教授”研究的史前文明,传说中可怕的“GREAT OLD ONES”——旧日支配者,曾以邪恶统治过地球,就是眼前的“巨石阵”吗?
  如果真的远古的邪恶,有过巨大的力量,但不是一样被毁灭了吗?
  我轻蔑地大声狂笑,GREAT OLD ONES?去死吧!
  不用回头看这些石头了,它们不过是历史的墓碑,而我将去葬送另一种邪恶。
  穿过“巨石阵”,来到荒凉的原野上,终于感到一些口渴,我打开左手塑料袋,小心地喝下三分之一袋水——至少可以支持两个钟头。
  除了遥远的雪山,四周什么都看不到了,宛如来到月球向阳面,整个宇宙只剩下我一个人,没有任何人、任何物体、任何组织可以束缚我,可以大哭,可以痛哭,可以咆哮,可以骂天,可以骂地,可以骂世界万物!
  痛快!痛快!痛快!
  那些我见过的脸庞,,记忆中无法抹去的悲伤,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景,此刻都已不值一提,渺小得如同我的一根汗毛!伸手触摸天空,揪下那个虚幻神话,人间的真相已昭然若揭。
  让我大声狂吼大声宣布,空气与阳光是我的家,大地与岩石是我的床,我就是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是我!
  自由!
  我的名字叫自由!
  多么幸福,多么美好,即便自由一秒钟就死去,也比被囚禁苟活一辈子好!
  无论能够活着走出这片荒野,无论能够发现自己的秘密,无论能否找到黑暗中的凶手,我已找到真正的我!
  这是比理想更重要的一件事,也比复仇与还我清白更重要,因为我令自己获得自由,令自己拾起自信,令自己感到自豪。
  但我不是为自己而战斗。
  真的自由了吗?
  从逃亡的清晨到行走的正午,从日上中天到黄昏日幕,我在黄沙与戈壁间奔走,万里无人,飞鸟无踪,只有偶尔所见的白骨,还有永远不会消失的雪山。
  算不清走了多远的路,反正一直面对阳光。下午太阳到了背后,但东西南北始终没有搞乱。想起奥运会时的马拉松比赛直播,估计至少跑了四十多公里,却还没有感觉疲倦,大概因为蹲监狱一年的体育锻炼,也是对自由的渴望极度强烈。
  整个白天没有任何食物补充,也没发现一滴水源的迹象。只能依靠身上携带的泉水,也许含有某些矿物元素,要比一般的水更解渴,不需要一口气喝太多。两个塑料袋的水刚喝完,背包里的水瓶还没动过,估计可以支持我度过一夜。如果明天上午还走不出去,又没找到新的水源或食物,那就有大麻烦了。
  但就算渴死饿死被野兽吃掉,也好过老死在肖申克州立监狱。
  荒芜的旷野已被夕阳涂满金色,影子长长地倾泻在身前,再度感到一阵苍凉之气。
  终于忍不住回过头,落日化作一个巨大圆盘,燃烧金黄的火焰,天空也不再万里无云,而衬托起火红色的云霞——荒漠中的火烧云,配合灼烤地平线的夕阳,倒是极其稀罕的景象,要有专业相机能拍下来,绝对可以登上《国家地理》杂志封面。
  据说这时容易发生海市蜃楼,天空中会出现千里之外的景象,甚至有清澈的人形可辨,我希望看到一张脸,一张来自丝绸之路的脸,混合着欧亚两个世界,栗色长发下的神秘眼睛,张开热烈狂野的嘴唇……
  不,被迫中断对莫妮卡的YY,回到越狱逃犯的荒野现实,绝望地跪倒在地。膝盖顶着坚硬的碎石,磨破囚徒的裤管,影子蜷缩为一团,即将要埋入尘土。
  当额头接近地面,我猛然大吼着摇要头,爬起来继续往东走去。
  影子越来越暗淡,金色夕阳化作深蓝,背后的落日彻底陷入荒野,夜色笼罩整个世界。
  蹒跚着走向大漠彼岸,喉咙再度灼烧起来,只能拿出背包里的水瓶,极度舍不得地抿了一小口。仅仅几滴甘甜的泉水,暂时熄灭体内的烈焰,这是最后的筹备,每一毫升都如金子般珍贵。
  往前走了几公里,荒野完全变成黑色,一弯新月升上夜空,悬挂着几颗星星,继续为我指明方向。幸好几天前早有准备,在图书馆读了几本旅游杂志,其中有大量野外徒步旅行知识。秋天的高原之夜迅速降温,狂风越过落基山脉呼啸而下,好在已换上厚囚衣,紧着衣领还能凑合。
  忽然,脚下有些异样,不再是松软的黄沙,也不再是坚硬破碎的砾石,而是一片煤渣铺成的平地。我拿出背包里的手电筒,照了照黑夜覆盖的大地,果然不同于一路走来的天然荒野,似乎有人工平整的痕迹,宽度大约有十米,向南北方向延伸下去,月光之下看不到尽头……
  老天!是一条公路!
  虽然看起来非常原始,但仍是一条人工开辟的公路,几乎笔直地穿过荒漠。手电照出两道模糊的轮辙印子,甚至捡到一枚香烟屁股,显然最近还有车辆通过。
  兴奋了一分钟后,我又回到焦虑中,在这种鬼地方的公路,很可能是肖申克州立监狱专用的,白天也不会有几辆车,更别说晚上呢?即便有恐怕也是监狱的车,我在这搭车岂非自投罗网?
  所以,绝不能在路边守株待兔。
  但这条路是唯一走出荒野的途径,路的一端想必就是监狱,另一端大概是马丁。路德市,或者其他什么市镇?
  假如摸对方向一路走下去,必然能够逃回人间,那时候就有干净的水和食物,再也不用担心葬身与荒野。
  不过,假如摸错了方向……
  脑中闪过典狱长德穆革的脸,鼻间闻到阿帕奇身上的气味。
  一边是人间,一边是地狱。
  向左走,向右走?
  绝望地仰天长啸,为什么在我短暂的生命记忆中,总面临这些生死攸关的选择?
  虽然,我尚能清楚地辨别方向,但不知道肖申克州立监狱在我的东西南北?在迷宫般的地道七拐八弯了整个凌晨,早就搞不清监狱位置,更别说秘密的甘泉山谷。
  秋夜寒风袭来,禁不住打了个冷战,在寂静的荒漠公路上徘徊良久,下意识地抬头眺望新月。
  忽然,想起地道中的童建国,他在每个岔路口永远向左走。
  我也向左走!
  亲爱的掘墓人,求你的灵魂庇佑,向左……向左……向左……
  当面朝东方之时,向左走就是向北走。
  迎着北风呼啸的方向,只需低头看着公路,但别忘了身后可能驶来的汽车。不再犹豫也不再回头,那就是我生命的归宿?人总要找到一个方向,究竟是不是错误?看到结果方可明了,这不是一场赌博。
  走出去没多远,双腿就感到酸痛,呼吸也喘了起来,肚子终于饥肠辘辘。走了一个白天的野路,才有这种感觉也算奇迹。强迫自己鼓足精神,打开背包抿了一小口水,忍着各种身体煎熬,艰难地迎风北行。
  On the way。
  走了大约一个钟头,远方地平线亮起一片灯光,我兴奋地跳了起来。
  然而,月光下仍是荒芜的原野,不像回到人间的迹象,难道转了一天一夜,又回到了肖申克州立监狱?
  不过,那灯光只有一个点,不像监狱的一大片建筑——不管是不是监狱,必须靠近看个清楚。
  向黑夜中的灯光走去,脚下是笔直的公路,那光线就在路边。随着越来越接近白光,我压低身体像潜伏的野兽,直至十几米的距离。
  不,那不是监狱。
  只有一栋孤零零的低矮建筑,矗立在静谧的公路边,亮着一盏白色大灯,宛如大海与墓地之间的幽灵客栈。
  我趴在地上慢慢爬行,一厘米一厘米接近,才发现原来是个加油站!房子破旧如同狗舍,总共只有一支加油枪,窗户里躺着黑人老头,发出沉重如雷的酣声。
  大概是进入监狱的路途太过遥远,必须在中途设置一个加油站,免得有车子在半路抛锚。但这位管理员也忒大胆,居然敢在那么荒凉的所在,独自守着一个加油站。不过,既然数百里内荒芜人烟,也不必担心有坏人过来。
  小心翼翼地绕了加油站一圈,并未发现其他人或什么一样,便轻轻走到窗户边上,想翻进去找些吃的。
  忽然,前方响起汽车的轰鸣,我急忙躲到阴暗角落。公路那头驶来一辆大卡车,黑夜里扬起一地烟尘,呼啸着开进加油站。
  司机是个健硕的白人汉子,跳下车敲打着窗户,惊醒里面的黑人老头,骂骂咧咧地走出屋子,打开机器为卡车加油。长途车司机很是无聊,抓到一个人拼命说话。
  趁着他们都不注意,我悄悄从黑暗中溜出来,钻到卡车背后爬上去。
  成功!
  车厢用帆布覆盖,这种车在美国已极少见。车里堆满几百个纸箱,躺于其中也蛮舒服的。很快卡车重新发动,颠簸着驶出加油站,透过帆布缝隙,那盏白色大灯越来越远,渐渐变成地平线上的一点星辰。
  躺在一堆柔软的纸箱上,终于不用依靠两条腿了,如果再让我走一个钟头,肯定得累死在荒漠!浑身骨架又累又酸,加上摇摇晃晃的车厢,让疲倦的我昏昏欲睡。
  不能现在就睡着!
  强迫自己起来,得确定这辆车会开向哪里。如果是肖申克州立监狱,那不是惨了吗?我打开身下一个纸箱子,用手电往里一照,发现全是服装…——不是狱警制服。更非囚服,而是春秋季的男式夹克,再自己看看衣服标签,不出所料又是MADE IN CHINA。
  打开另外几个纸箱,都是些休闲时装,衬衫、T恤、毛衣……还有大量中国外贸牛仔裤,不可能是政府机构的,答案很明显——这辆卡车与监狱无关。
  看来我的判断有误,这条公路并非肖申克州立监狱专用,而是阿尔斯兰州境内的一条普通公路,只是因为穿越荒芜高原,很简易也没什么车通过。
  兴奋地砸了一下拳头,这辆车将带我走出荒野,回到熙熙攘攘的人间!
  不过,也别高兴得太早,不知会不会遇到路障?监狱肯定早就发现了我的越狱,他们会不会封锁附近的公路,严密检查酥油来往车辆?
  又紧张了起来,但不管有什么等着我,先换掉这身囚服吧!橘红色的衣服满是窟窿,跑上大街就等于在脸上写着“我是逃犯”四个字。
  迅速脱下全身衣服,塞进一个纸箱里,赤身裸体地在车厢里挑选衣服。先找到一套白色内衣,又一件灰色休闲装,符合我的身材,颜色看来很低调,走在人群中不会引人注目。
  OK,总算有了新衣服!
  为防万一,我还挑选了一套外衣和内衣,装在小背包里,可随时调换以逃脱追捕。躺在无数柔软的衣服上,气定神闲地拧开水瓶盖子,咚咚咚喝下三大口,就连那强烈的饥饿感,也逐渐消散于无形。想起昨夜地道的爬行,白天的残酷荒野,这辆卡车已是天堂!
  睡意越来越浓,我却振作精神支撑。一旦睡着就不知何时性来,万一司机停车下来卸货,发现我躺在车厢里,很可能打电话报警。
  我爬到车厢尾部,从帆布缝隙往外看去,荒原没有任何亮光。司机一定开着远光灯,小心翼翼赶着夜路,大概被老板催着送货吧。我紧紧抓着挡板,身上再裹一件外套,抵御肆虐的寒夜狂风。实在困得不行,就狠狠掐自己大腿一把,免得睡着栽下去送命。
  卡车开了好几个钟头,估计已到后半夜。我超过二十四小时没合眼了,将近二十小时没吃过一粒米,坚持下来太不可思议了。不能用身体锻炼来结实,也不能说是命运的垂青,而完全是精神能量。曾经以为自己精神很脆弱,在困难面前将不堪一击,现在才发现我并不平凡,能忍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也能坚持到足以另他人崩溃的境地。
  轰鸣震动着亘古寂静的荒原,黑暗覆盖着遥远长路,那时我的逃亡之路,也是连通地狱与人间的路。
  当我摇摇欲坠之时,眼前忽然闪过两到亮光,定晴一看竟是两排路灯——有了路灯就离城市不远!果然,一辆集装箱卡车从左边开过,呼啸着驶往相反方向。几分钟不到又是数辆小轿车开过,我们已经不再孤独了!
  不久,公路两边出现更多灯光,依稀可辨一些乡村别墅,农场与工厂的仓库,甚至还有彻夜通明的广告牌!包括去年挂上的奥巴马竞选广告,大概是这里的人懒得换了。
  突然,路边闪过一座破旧建筑,昏暗路灯照耀五曾楼房,马路对面也有相同的一栋公寓楼。刹那间,心头猛烈地颤抖,逼迫我将头伸出车厢,自己辨认这幅凌晨景象——
  我认识这栋楼!
  眼珠都快要掉出来了,就算化作一堆枯骨,也认识这幢荒凉的公寓楼。
  整整一年前的秋夜,我被一个自称吴秘书的人,带到这幢诡异的公寓楼下,告诉我天空集团大老板就在楼上。来到五楼的一个房间,却发现一张写有“DAY DREAM”的字条,接着是刚刚被杀死的常青,我被“及时”赶到的警察逮捕……
  就是这里!
  噩梦开始的地方,凶残的杀人现场,精心策划的陷害空间,将我抛入万劫不复的地狱。
  自从上次被押上警车,这是我第二次回到这里,藏身于运送服装的长途卡车,看着这两栋公寓楼渐渐远去,小时在茫茫夜色之中。
  这里是阿尔斯兰州的首府马丁。路德市,开过几个十字路口与红绿灯,路边楼房已绵延不断,基本沉静在黑暗之中,以如此方式重返这座城市,激动得恨不得跳下去,在凌晨街道上自由闲逛,看看地方法院的大楼,看看警察局门口,看看逮捕过我的警察。
  车停了。
  在一个路口拐角处,看起来是仓库大门。如果司机过来就危险,我赶紧背着小包,掀开帆布爬下来。在车上颠簸了大半夜,终于踩在人间的土地上。
  幸好没人看到我,转入仓库旁的一条小巷,低头潜入沉沉夜色。
  “真棒!”
  面朝满天星斗,轻声对自己低吼,挥舞拳头舒展身体,大口呼吸自由的空气。
  拧开背包里的瓶子,把最后的泉水统统喝完,才想起一天一夜都没吃过。穿过小巷又是条街道,我走在阴暗的角落里,自己观察周围店铺——没有一家亮灯的,路上也没什么行人,倒是不少野猫四处乱窜,发出骇人的叫声。
  其实,我也是一只流浪的野猫。
  在无人的街上游荡许久,看到一辆警车开过来,慌乱地闪到小巷中。警车并未减慢速度,很快开了过去,想必不是来抓我的。
  但我的脚步越来越慢,体能也越发虚弱,甚至有些踉踉跄跄。饿得实在难受,扶着路灯喘气,才看到屋檐下蜷着一个流浪汉,被厚厚的毛毯包裹,浑身散发臭气——这不是美国吗?不是富甲天下公民福利有加?怎么还有人露宿街头?我同情地看了他一会儿,想起自己也不过是个身无分文的逃犯,便无奈第低头离去。
  天空渐渐亮起鱼肚白,我的身上沾着露水,晨曦洒在马丁。路德市的屋顶,距离成功越狱已过去了一个昼夜。
  路上行人开始多了,鉴于这里华人极少,我不敢大大方方走在街上,只能在楼房之间躲躲藏藏。我发现美国人的防盗意识很差,尤其在这种偏远的小地方,随随便便就能翻过低矮的篱笆墙。
  没错,我走投无路私闯民宅——这户人间窗户没关,趁着四下无人,大胆爬进厨房,打开冰箱取出面包和牛奶,悄无声息地吃起来。
  没想到饭量变得如此之大,竟吃了三个人的份量。强忍着要打饱嗝的感觉,轻轻摸到客厅,从电器与摆设情况来看,是个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当我要摸到电话时,脚底却不小碰倒一个花瓶,清脆的破碎声响彻整栋房子。
  心被狠狠揪了一下,楼上卧室也响起声音,主人眼看就要下来了。我六神无主地在底楼转了一圈,却发现大门没办法打开!只能跑回厨房,刚想从窗口翻出去,却看到一个男人正顺着排水管,从房子外墙爬下来——只穿着一条内裤,狼狈地穿过花园逃出去。
  想必女主人红杏出墙,趁老公不在家与情人偷欢,听到楼下发出声响,以为老公回家来捉奸,便慌忙让情人穿着短裤逃亡。
  不禁苦笑一声,这栋房子可怜的男主人,大概还以为老婆守身如玉地等待他回家呢。
  楼上的女人一时半会不敢下来,我冒险再次摸到客厅,迅速拿起电话拨通一个号码。
  只等待了一秒钟,电话里传来焦虑的中国话:“是你吗?”
  莫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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