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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1至8-第1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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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刀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用的。”小花道,“太重了。”
  其他的装备,大部分以前都用过,胖子的砍刀他还不是很满意,说刃口太薄,砍树可能会崩,还是厚背的砍山刀好用。
  我都没看我的东西,都是胖子帮我写的,我看着他们收拾装备,就觉得很抗拒,在一边休息。
  之后,就是休整期,小花他们要做准备工作,我们就在这宅子里休养。秀秀给我搞了台电视来,平时看看电视。
  闷油瓶就在一边琢磨那把刀,看得出,在重量上还是有差别,他在适应。
  在这段时间,我无所事事,就一直在琢磨着整件事情,尝试把最新得到的信息,加入到以前的推断中去,看看会有什么变化。
  如果我们暂且把当年逼迫他们进行“史上最大规模”的盗墓活动的幕后势力称为“它”,这个它得到了无数的鲁黄帛之后,可能早于裘德考破解出了帛书的秘密,而进行了一系列的活动,这些活动可能都以失败告终了,而作为活动成功的回报,老九门的所有人都得到了一些在现在看来微不足道,但是当时非常重要的东西——背景,于是在红色风暴中,这些本来会被批斗死的人虽然也过得相当低调,但是家底、关系都保留了下来。
  他们的子女被作为人才的储备,大多进入了文物系统,很难说这种倾向是自然形成的,还是因为有某种潜规则存在。虽然没有实质的证据,这个“它”必然在其中作用甚大。
  我甚至怀疑,当年的裘德考解开帛书的方法,是由某个或某群和“它”有关的人带出的,秘密透露给他的。
  胖子说,那个年代民进国退,社会风气开始放开,很多的以前了不得的东西,比如说工会、居委会的作用越来越退化,胆子大的人开始做小生意,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那个时候开始搞起来的,同时外国人也开始进入到中国人的视野里。新的事物全面替代的老的事物。这个“它”所在的体系,可能在那次更新中瓦解了。
  和现在的企业一样,虽然组织瓦解了,但是项目还在,有实力的人会把项目带着,继续去找下一个投资商。
  也许,在它的势力中,有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因为某种关系,和裘德考进行了合作,进行还未完成的“项目”。
  “张家楼”考古活动,和“西沙”考古活动,应该就是这个时期的产物,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两次的活动规模比当年老九门的活动规模小得多,甚至需要“三叔”自己来准备装备,同时也很难说是有意还是无意,潜伏在文化系统的老九门的后代被集结了起来。
  时过境迁,又过了近二十年,经济开始可以抗衡政治,老九门在势力上分崩离析,但是因为旧时候的底子,在很多地方都形成了自己的坚实的盘子,霍家、解家在北京和官宦联姻,我们吴家靠“三叔”的努力在老长沙站稳了脚跟,其他各家要么就完全洗白做官,要么干脆就完全消失在社会中。
  这个时候,很难说这个“它”是否还真的存在,从文锦的表现来看,这个“它”可能还是存在着,但是,和这个社会其他的东西一样,变得更为隐秘和低调。
  我非常的犹豫,是否要把霍玲的事情告诉老太太,霍老太的这种执著,我似曾相识,同时又能感同身受,我以前的想法是:我没有权利为任何人来决定什么,我应该把一切告诉别人,让他自己去抉择,但是经历了这么多,我现在却感觉到,有些真相真的是不知道的好,知道和不知道,只是几秒钟的事情,但是你的生活可能就此改变,而且不知道,也未必是件倒霉的事情。
  可惜,有些路,走上去就不能回头,决绝的人可以砍掉自己的脚,但是心还是会继续往前。
  答应之后,我们又交流了一些细节,要和闷油瓶、胖子分开下地,我觉得有点不安又有点刺激,但是老太太说得很有道理,又是闷油瓶自己答应的,立场上我有什么异议根本没用,要么就是退出,这是不可能的。而胖子急着回去见云彩,根本就没理会我的感受。
  另一方面,我实在是身心俱疲,走闷油瓶那条线说起来万分的凶险,我想起来就觉得焦虑,对于他们两个,我有些担心,但是想起在那个石洞里的情形,当时如果没有我,说不定他们可以全身而退,回想以往的所有,几乎在所有的环境中,我都是一种累赘,所以也没什么脾气。好在,老太婆估计,他们那边最多一周就能回来。
  老太婆、胖子和闷油瓶确定是在三天后出发回巴乃,我和解语花比他们晚两天出发去四川,因为我们这边虽然安全,但是设备十分特殊,需要从国外订来,这让我有点不祥的预感。
  之后的几天很惬意,因为不能出去,只能吃吃老酒晒晒太阳,我时不时总是会焦虑,仔细一想又会释然,但是如果不去用理性考虑;只是想到这件事情,总会感觉哪里有些我没有察觉的问题,不知道是直觉还是心理作用。
  胖子让秀秀给我们买了扑克牌,后几天就整天“锄大D”,小丫头对我们特别感兴趣,天天来我们这儿陪我们玩,胖子只要她一来就把那玉玺揣到兜里,两个人互相臭来臭去,弄得我都烦了。
  三天后他们就整装出发,一下整个宅子就剩下我一个,老宅空空荡荡,就算在白天都阴森了起来,这时候才感觉到秀秀的可贵。我们聊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很多我完全记不起的场景都开始历历在目起来,当年的见面其实也只有一两次,几个小孩从陌生到熟悉不过就是一小时的时间,忽然就很感慨,在我们什么都不懂只知道“老鹰捉小鸡”的时候,在房间里的那些大人们,竟然陷在如此复杂的漩涡中。
  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
  晚上的宅子更恐怖,我熬了两夜几乎没睡,总感觉有人在我耳边喘气,自己把自己吓得够戗,好不容易装备到了,我几乎是跳也似的离开了那个老宅。
  在机场又耽搁了四小时,粉红衬衫才办完货运手续,我发现他身份证上的名字叫解雨臣,就奇怪他怎么有两个名字,他道,解语花是艺名。古时候的规矩,出来混,不能用真名,因为戏子是个很低贱的行业,免得连累父母名声,另外,别人不会接受唱花旦的人真名其实叫狗蛋之类的,解语花是他学唱戏的时候师傅给他的名字,可惜,这名字很霸道,现在他的本名就快被人忘了。
  我觉得非常有道理,忽然想到,闷油瓶算不算也是艺名。他要是也唱戏,估计能演个夜叉之类的。
  在飞机上我睡死了过去。到了哪儿都有地接,我少有的没关心,期问胖子给我发了条彩信,我发现是云彩和他的合照,看样子他们已经到了阿贵家里,胖子的嘴巴都咧到耳根了。之后,我们去机场提货,第一次看到了那些所谓的特殊装备。
  那都是一些钢筋结构的类似于“肋骨”的东西,好像是铁做的动物骨骼的胸腔部分,有半人多高,可以拆卸。“这是什么玩意儿?”我问粉红衬衫。他道:“这是我们的巢。”
盗墓笔记7 第三十章 流水

我不知道“巢”是什么意思,感觉也许是我听错了,也许是“槽”或者是其他字,不过这时候下起了雨,在提货处人来人往,我们也不想久待,所以没细问,把东西翻上小货车,在毛毛细雨中驶入成都市区。
  小货车比我的金杯还小,轮子只有脸盆大,开起来直发飘,小花道让我忍着点,在城里就走这小车了,后段山里的泥路换黄沙车,因为那边的路不太好走。我心说果然干这行的,别管在盘口多光鲜,到了地头上还得和贼似的。这一行好像是在嚣杂和卑微中玩一种跷跷板,难得所有人都这么想得开。
  成都是个特别棒的城市,我大学时候有同学来自这里,讲起四川的美女和小吃,让我们直流口水,最能形容这儿的一个词,就是“安逸”,不过这一次我恐怕是无暇去享受了。
  货车带我们进了北城里的一条小巷子,过一条大街就能看到四川大学的正面,里面全是发黄的黄水泥老房,外表似乎经历过旧城改造,在几个地方点缀了一下,使得这种古老像是可以使用,但是先天不足。仔细看老房还是老房,在巷子的尽头那里,开了一间小小的招待所,招待所都没招牌,只有一块木板上写了“住宿”几个红字挂在门口随风荡漾。
  我们把车停下,进去绕过简陋的前台(如果那玩意儿一定要叫前台的话),忽然就发现豁然开朗,走廊里面出现了非常考究的欧式装修,地板全部是实木的,走廊两边挂满了油画。小花告诉我,这就是他们在成都的盘口,这招待所不对外经营,你要来问,所有时候都没房间,招牌只是个幌子,里面都是南来北往的伙计。
  我们各自进了房间,洗了澡放松了一下,当地的一个四川堂口的伙计就带我们去吃韩包子,又逛了几条老街,晚上夜宵吃的是一家牛油火锅,我靠,我第一次知道夜宵也吃火锅,为了去麻辣的感觉,我边吃边喝了六七瓶啤酒漱口,还是吃得后脑勺发麻,几乎没晕过去。
  最有意思的是,去店里的厕所找不着,我问一个姑娘,也许是喝多了嘴巴不利索,把“请问厕所在哪儿”说成了:“厕所在儿?”那姑娘立即怒了,用四川话大骂:“老娘又不是厕所!”把小花乐得哈哈大笑。
  这算是典型的走马观花式的体验,以最快的时间领略当地的特色,说起来我是客人,小花是主人,所以习惯性地带我草草走了一圈,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离开成都,上了高速公路,一路无话。这段时间,我早就喜欢了这种长途跋涉,小花也没有故意找我聊天什么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觉得什么陌生和尴尬,也许是因为我们的背景实在太相似了,我似乎在他身上看到了我的另一面。
  就这样,我们各自凝望着窗外,或者闭目而眠,看着那些山,那些云,那些天。景色慢慢变化,山越来越高,路越来越窄,每次醒来,都会发现四周的景色越来越山野。当天晚上,我们下来换上越野性能更好的黄沙车,正式进入山道之中。在黑夜中又开了一夜。
  终于,第二天的清晨,等我从颠簸中醒来下车透气,第一眼,我就看到了传说中的那四座连绵的雪山。
  “四姑娘山。”开车的司机用四川话道,“东方的阿尔卑斯。”
  我站在环山公路的边缘,再迈一步就是万丈深渊,前面的视野极其好,我看着前方一片翠绿的山峰,以及之后那纯白巍峨的巨大雪山,深绿和雪白从来没有如此融洽,也许只有大自然能调出如此不同但又匹配的景色,一切云雾缭绕,美得让人颤抖。
  然而这种美却没有一种霸气之感,反而觉得十分的柔美神秘,四姑娘山,你们孤独地矗立在那里,在想什么呢?
  我不禁为自己忽然而来的抒情感觉到奇怪,以前和胖子去过不少美好的地方,但是在我刚有感触的时候,总会被胖子的妙语干倒,难得这次和他分开,感觉竟然是这么的不同。也许我适合去写点矫情的东西,而不是做那么实在的盗墓贼。
  “这是大姐,这是二姐、三姐,那是幺妹,幺妹最高最漂亮,六千多米高。”司机继续道,“我们叫它四姑娘,这儿一带全是羌民和藏民,我们去的地方羌民很多,记得不要坐在他们门槛上,也不要去碰他们的三脚架。”
  “三脚架是什么?”我问。 .
  “每个羌民家里,都有一个锅庄,看起来就是一个三脚架,他们叫它希米,希米上挂了一个铁锅,下面是篝火,那是万年火,永世不熄,几万年前他们的火神给他们的火种所蔓延开来的火,所以,那火是很神圣的,我以前有的朋友,往火堆里吐了口痰,然后……”小花一边刷牙一边道,“我买了一百多只羊才把他带出来。”
  “你以前来过这里?”我有点奇怪。
  他朝我笑笑:“说来话长,那是我自己的一些事情,你不会想知道的。”
  我看着他的表情,就觉得更加的矫情,不过吸了口清新的空气,感觉在大清早,矫情一下也不错。
  最后一段路要靠摩托才行,我们叫了几个当地人开摩托,谈了价钱把那些东西全部都搬下车,来到了离公路最近的一个村里,在村子里找寻没有出去打工的剩余劳力,雇了三四个人,冒充是摄影记者,让他们帮忙做一些搬搬抬抬的事情。又包了几辆摩托,把所有人都往山里的另一个村子运去。
  在当年霍仙姑来这里的时候,这里真正是深山老林,现在比当时要好得多了,虽然也经历了很多的麻烦,但是总算是在到达四川的第三天,进到了他们之前说的那块悬崖附近,这里离最近的乡只有半天的路程。此时胖子和闷油瓶应该还在广西巴乃往山里的路上。
  这种感觉和在巴乃非常相似,除了气候和风土人情,让我稍微心定了一些,我们用骡子把所有的装备全部贴身带着前进,沿着悬崖的根本走,很快就发现了悬崖上开始出现山洞,一个接一个,有些地方密集得要命。“有些洞都被那些树遮了,其实上面的洞还要多。”当地人就告诉我们,这种满是洞的山壁,四周的山上到处都是。当地人把这种叫做神仙蛀,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写,听着有点诡异。
  我问小花:“怎么样?知道哪个是当年他们找到帛书的洞穴吗?”小花就摇头,道:“老太太当年也不是自己上来的,而且这么多年了,就算当年留有记号恐怕也全部都没了,只知道应该是在中段,而且位置非常高,我们得找找。”说着小花就开始让其他人解开装备,然后开始描绘整个崖壁,为所有能看到的洞穴编号。
  “找找?”我抬头看悬崖就觉得有点晕,心说这怎么找,迈整大爬上爬下的怎么吃得消。而且,我忽然就觉得,这些洞好熟悉啊,那么多,怎么看上去,那么像西王母的那块满是孔洞的陨石?
盗墓笔记7 第三十一章 巢(上) 
西王母最后的经历我很抗拒再去想起,有一种生理上的排斥,所以我一把眼前的场景和之前的相联系,就陡然觉得这座岩壁变得丑恶起来,青黑色的石头加上上面的孔洞使得整座山看去像是一具腐烂穿孔的巨兽尸体,绿色的青苔好比尸体上的脓液和真菌。之前根本就没有这种感觉。
  好在那只是一刹那,小花的四川伙计打断了我的歪念,几个当地人把骡子上的绳子全部都卸了下来,在四川伙计的指导下把绳子系上攀岩固定器,那是一种可以插入岩石的缝隙瞬间卡死的小装备。
  我们有整套的攀岩器械,安全带、下降器、安全铁锁、绳套、安全头盔、攀岩鞋、镁粉和粉袋,世界上最早的攀岩协会来自苏联,但是这些东西都是瑞士产的。看着非常的让人放心。
  不过小花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他脱掉了外衣,拖着绳子挂在腰上,只穿着背心开始徒手攀爬,他非常的瘦也没有非常明显的肌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爬起悬崖来好比杂技表演,很多我想都不敢想的动作,比如说单手挂在突出的峭壁岩石上,用腰部的力量把脚送到极远的一棵树上,用脚背挂住树然后松手整个人倒挂着荡过去。够不到往上的岩石突起,他会极快地在悬崖上翻身,头下脚上地用脚背挂住然后瞬间用力翻上去。他做起来除去利落,甚至还有一种特殊的美感。
  最让人惊叹的是他的速度,我真的是意识到了什么叫飞檐走壁,除了遇到难以攀登的地方之外,他所有的攀爬都是在极其快速,甚至比走路还快的情况下进行的,但是即使这样,他爬到了悬崖的顶部也用了近四小时,最后他到高处的时候,我都几乎看不清楚他的位置,一直到他甩下了绳子,他们才确定他到了顶部。
  下面的人都由衷地鼓掌,我也没法不表示佩服,心说这家伙学戏的时候肯定也学了《西游记》了。
  利用那根他带上去的绳子,我们把所有的装备通过一只滑轮全部吊了上去,有七条绳子从上面被甩了下来,做成了七条辅助攀岩的“梯子”,我并不知道这些绳子到底怎么用的,但是想到小花的身手,我忽然意识到这些绳子可能是给我准备的。
  我并不感觉到什么惭愧,我只是感觉到恐惧。如果只是让我爬上去待着,也许我还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是要在这些绳子之间不停地穿梭,我靠,我实在不敢保证我可以坚持那么久不摔死。
  之后,四川的几个伙计搭起了那只所谓的“巢”,那是用钢筋做成的,像是爪子一样的东西,爪子里可以容纳一只睡袋,睡袋和爪子上的很多固定环使用六个金属环连在崖上。
  我明白了巢的定义,这东西是给我们在悬崖上睡觉的地方,果然,只能称呼为巢。
  小花的伙计告诉我,这是芬兰人发明的,是鸟类摄影师用来拍摄一种悬崖上的鹰的器械,这种鹰生活在悬崖上,十分难以观察。他们做了这种爪子,用这个睡袋就可以在悬崖上不落地地生活几个月。峭壁上的洞太多了,我们要全部找一遍,最起码需要一两个星期,而这个悬崖实在太高了,普通人上去可能需要一整天,所以只能待在上面。
  巢会安置在悬崖顶部,那里光照多,青苔少,不潮湿,最后一个步骤,就是把我吊上去。
  我有攀岩的经验,这一次倒也没有太过丢脸,只是到了峭壁中部的时候,往下看去只看到一片绿色的树冠,就感觉有点恍惚,想起了蛇沼边缘的断层,脑子里闪过了好多的东西。不禁开始惊讶自己的改变,如果是以前,到了这么个地方肯定腿软,现在竟然可以这么的镇定。
  到了峭壁的顶部已经是夕阳西下,那是真正的绝顶,几乎没有立足的地方,上面长着一些低矮的树和灌木,夕阳昏黄的光下,四周远处巍峨但是柔美的雪山变得神秘莫测,而四周的绝壁山谷绕起了一股缥缈的白雾,昏黄之下,山中背光的阴影处已经是一片黑暗,远处山村的炊烟和这一切,形成了一种光怪陆离的意境。
  小花坐在一块石头上,双脚悬空荡着,下面就是万丈深渊,他看着雪山,眼中是万分肃穆的神采。
盗墓笔记7 第三十二章 巢(下)

我和小花之间有一种特别的默契,也许是因为背景实在太相似了,或者是,本身解家和吴家之间就有一种无法解释的纽带,所以,这种感觉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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