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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悬疑经典小说-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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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了?”我质问这静谧的房间。“够了吗?”当然是无人应对。“你到底想干吗,到底为什么?”

仍是无人应对。为什么这样?你在排队等待生活,就这样。你在月光下排队,在充满邪气的月光里许愿,你排着队,听他们在过山车里尖叫,他们花钱受惊,花钱坐过山车总是钱有所值。也许轮到你时你却害怕得跑了。两者效果是一样的。虽然生活应更丰富多彩,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现实生活中,你只能: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带上你的徽章,离开这里。

刘宏

周涛译

下卷

第一篇 奇案神探

1.窃信案

〔美国〕爱伦·坡

没有比过分机灵更可恨的了。(原文是拉丁文。)

——塞内加(塞内加(前4—公元65),罗马哲学家,著作家,政治家。)

一八××年,秋天,巴黎,一个刮风的傍晚,天刚抹黑,我陪着朋友西·奥古斯特·杜宾一起在市郊圣日耳曼区多瑙街三十三号四楼他那间小小的后书房里,或者说书斋里,我自得其乐地一边沉思一边用海泡石烟斗抽着烟。至少有一个钟头,我们都保持着沉默;这时有谁闯进来看的话,恐怕只见两人全专心一意地沉浸在熏得满屋乌烟瘴气的袅袅烟圈里。不过我当时正在琢磨着薄暮时分我们谈论的某些话题;我说的就是毛格街血案和玛丽·罗热惨遭杀害的疑案。因此,忽见房门打开,闯进一位老相识,巴黎警察厅长,葛××先生,我就当做桩巧事了。

我们热情地接待了他;虽然这人简直卑鄙但也相当有趣,再说又有好几年没看见他了。我们原坐在黑暗里,这时杜宾站起身,想去点灯,可是一听葛××说,特地来跟我们商量,或者不如说向他讨教一些伤透脑筋的公事,就没点灯,又坐下了。

“如果是需要好好思考的问题,那还是在黑暗里琢磨的好,”杜宾缩住手,没去点灯,讲道。

“那又是你的一个怪想法,”警察厅长说,凡是碰到他理解不了的事,都称作“怪”,他就这样生活在层出不穷的“怪事”中。

“对极了,”杜宾说,顺手递给客人一只烟斗,还推了张舒服的椅子给他。

“这回又有什么困难了?”我问道。“但愿别是什么暗杀案子?”

“哦,不是;不是那种案子。其实,这桩事倒非常简单,我深信我们自己也对付得了;不过我看,杜宾总愿意听听这桩事的详细经过,因为这事真怪极了。”

“又简单又怪,”杜宾说道。

“嘿,可不;但也并不尽然。说真的,我们全给弄得莫名其妙,因为这事看看非常简单,可就是破不了案。”

“也许正是因为这事简单,才把你们弄迷糊了吧,”我朋友说。

“真是废话!”警察厅长尽情大笑,答道。

“也许这疑案未免有点太清楚了,”杜宾说。

“哎呀,天哪!谁听说过这种话?”

“未免有点太明显了。”

“哈!哈!哈!——哈!哈!哈!——嗬!嗬!嗬!”这位客人乐不可支,尽情大笑,“哎呀,杜宾,你早晚要把我笑死。”

“到底有什么事要解决的?”我问道。

“这个,回头就告诉你们,”警察厅长答道,一边不慌不忙、若有所思地深深喷了口烟,在椅子里坐好。“我只用几句话告诉你们;不过,没讲以前,让我提请你们注意,这件事需要绝对保密,要是给人知道我把这事泄漏给谁听了,我这个饭碗八成就要砸了。”

“说下去。”我道。

“要么别说。”杜宾道。

“那我就说了;我从最高方面听到个机密消息,说禁宫里丢失一份绝顶重要的文件。偷文件的是谁,已经知道了;这倒不消问的;人家亲眼看见他拿的。此外还知道,这份文件还在他手里。”

“怎么会知道的?”杜宾问道。

“看文件的性质就猜到了,”警察厅长答道,“再说文件一旦不在偷信人手里,马上就会引起某种后果,现在还没看到这种后果;——换句话说,就是他总想拿这份文件派个用场,现在派了用场。”

“再说得明白点,”我道。

“好,我姑且放胆说吧,这份文件一到了某人手里,某人在某方面就有了某种势力,而这种势力在这方面正是无限珍贵的。”警察厅长就好讲外交辞令。

“我还是不大明白,”杜宾道。

“不明白?好吧,要是这份文件给第三者看到的话,我暂且不说出这人的名字,那么就要影响到一位声势显赫的贵人的声望;拿着这份文件的人因此就可以摆布那个声望和安宁岌岌可危的贵人。”

“不过要这么摆布的话,就要看偷信人是否知道失主晓得他是作案的,”我插嘴道。“谁敢——”

“作案的,”葛××说道,“就是德××部长,他可敢作敢为,该做不该做的,都做全了。偷窃的方法真是又大胆又巧妙。那份文件——老实说,是封信——是失窃的那位贵人独处深宫时收到的。她正细看着这封信,冷不防闯进了一位贵人,她恰恰不希望这人看到信,慌忙中拼命想把信塞进抽屉里,塞来塞去塞不进,只好把拆开的信搁在桌上。好在收信人的姓名地址虽在面上,信里内容还没露出来,才没引起注意。就在这个紧要关头,德××部长进来了。他眼睛尖,一下子就看到了信,认出信封上姓名地址的笔迹,注意到收信那位贵人的慌张神态,一眼看透了她的秘密。他照常匆匆办了几件公事,就拿出一封信,跟那封信倒有几分相像,他拆开信,假装看信,看完就挨着那封信并排放好。他又谈了一刻钟左右的公事才告辞,还从桌上拿走了不归他的那封信。收信人看见了,可是当着站在身边的第三者的面,自然不敢当场说破真情。那位部长匆匆走了;却把自己一封无关紧要的信留在桌上。”

杜宾跟我说:“刚才你问偷信人怎能随意摆布失主,现在该完全明白了吧——原来偷信人明明知道失主晓得他是作案的。”

“对,”警察厅长答道,“几个月来,他仗了得来的这份势力,用来作为政治目的,搞得非常危险。丢信的贵人日益深信必须收回这封信。不过这当然不能公开进行。到后来,她给逼得走投无路,只好委托我来办理了。”

“我看,”杜宾呆在腾腾翻滚的烟雾里说,“找你这样聪明的密探真是再理想不过了,简直再也想不出第二个了。”

“过奖,过奖,”警察厅长答道,“不过人家倒也可能有这么种看法。”

“按你说,”我道,“这封信明明还在那位部长手里;因为信在他手里,还没派过任何用场,他才有这份势力。一派了用场,这份势力也就没了。”

“一点不错,”葛××说道,“我办事就是根据这份信念。头一件事就是彻底搜查这位部长的公馆;可又不能让他知道我在搜查,这事真叫我为难。我一上来就受到了警告,要是落下个把柄让他疑心我们的计划,就会招来祸殃。”

“不过,”我道,“你干这种调查工作倒实在是内行。巴黎警察以前经常办理这种事。”

“可不,因此我才不泄气。这位部长有个习惯,倒给了我极大方便。他经常整宿不在家。仆从并不算多。他们睡的地方离主人房间也有一段路,而且大多是那不勒斯人,一灌就醉。你们也知道,我有的是钥匙,巴黎的大小房间哪一间都开得开。三个月来,只要有空,我没一夜不是亲自出马,花上大半夜工夫把德××公馆搜个遍。这件事有关我的名声,何况,不瞒你们说,报酬也非常可观。因此,不到我完全相信这贼比我还要机灵,我决不放弃搜查。我看,屋里凡是可以藏信的角落都给我搜遍了。”

“虽然这封信可能在部长手里,事实上也确实在他手里,他总不见得把信藏在别处,不藏在自己屋里吧?”我提出。

“这倒不见得,”杜宾说道。“照目前宫里的特别情况看来,尤其是大家知道的德××脱不了关系的那些阴谋,那份文件就会马上派得着用场——这封信要便于立刻交出去——这一点跟把信捏在手里简直同样重要。”

“这封信要便于交出去?”我道。

“换句话说就是便于毁掉,”杜宾道。

“不错,”我道,“这信明明是在他屋里。可以说绝对不会在他身边。”

“完全正确,”警察厅长道。“他在路上碰到过两回抢劫,好像是路贼干的,我亲眼看着他给严密地搜过身呢。”

“你不必这么多费手脚,”杜宾道。“照我看,德××根本不是傻瓜,不是傻瓜才会料到要碰上这种路劫。”

“根本不是傻瓜,”葛××说道,“可他是个诗人呢,照我看,诗人和傻瓜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之比罢了。”

“不错,”杜宾若有所思地深深抽了口烟,随后说道,“虽然我自己笔头上也造过孽,写过打油诗。”

“你详细谈谈搜查经过吧,”我道。

“说起来,其实我们也是慢慢地搜,到处都搜一遍。我对这种事有多年经验。我把整幢房子逐间逐间搜过;每间房间都花了我整整七个晚上。首先检查每间房间的家具。所有的抽屉都打开过;想必你们也知道,对受过正式训练的警察来说绝不会有什么秘密抽屉。在这种搜查过程中,有谁放过一只‘秘密’抽屉不搜,准是个傻瓜。这是明摆着的事。每只柜子的一定尺寸、大小都要计算明白。何况还有精确的尺呢。差一丝一毫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搜过了柜子搜椅子。椅垫都用细细的长针戳过,就是你们看见过我用的那种长针。我们还拆开了桌面。”

“干吗拆桌面?”

“有时想藏东西的人,把桌面,或是其他相同装配的家具的面子拆了开来;然后雕空桌腿把东西藏进空心里,重新盖上桌面。床柱头和床柱脚也是这么派上用场的。”

“难道空心听不出来吗?”我问道。

“如果东西放好,外面再裹足棉花,那就根本听不出来。再说,我们这回搜查决不能出声。”

“照你刚才这么说,家具里可能用来藏东西,可你们没法把这一切家具都搬开拆开啊。比方说,一封信可以卷成细细的螺旋卷,样子,大小,跟大号编织针没什么差别,卷成这样,就可以嵌进椅子的横档里。你们没把所有的椅子都拆开吧?”

“当然没有,可我们干得还要高明——用架非常精密的显微镜,把公馆里每只椅子的横档,不消说,还有各种各样家具的接榫,都细细检查过。要是有什么最近动过的痕迹,不怕一下子查不出来。比方说,钻子钻出来的一丁点儿木屑,看出来就同苹果一样清楚。粘胶的地方只要有什么不对头的——接榫的地方只要有什么异样的裂缝——保险都查得出来。”

“想必你们注意过镜子,镜面和底版当中的地方,此外也总戳过床铺和被褥以及帷帘和地毯吧。”

“那当然,我们把每件家具都这样搜遍以后,就搜屋子了。整幢屋子的表面都分成一格一格,编了号码,这样就没一处漏掉了;然后,照旧用显微镜把整幢屋子一方寸一方寸地查个明白,连左右两幢紧挨着的房子也仔细查过。”

“左右两幢房子!”我失声喊道,“你们一定花了不少工夫吧。”

“是啊,可这笔报酬实在不小呢。”

“你们把房子四周的地面也查过了吗?”

“地面全是砖头铺的。这倒不费什么力气。我们查了查砖缝间的青苔,看出没挪动过。”

“你们当然也查过德××的文件,还有他书房里的书本啰?”

“那还用说,大包小包都打开过;不但把本本书都打开了,还把每一部书都逐页翻过,我们可不学有些警官的样,光拿书抖抖就算了。我们还用非常精确的测量仪器量了量每本书封面的厚薄,而且还用显微镜万分仔细地照过。有哪本书的装帧新近拆动过都绝对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有五六部新装订的书我们全拿针往里仔细戳过。”

“你们查过地毯下面的地板吗?”

“那当然。每块地毯都搬开过,还拿显微镜检查了地板。”

“那么墙纸呢?”

“看过了。”

“查过地窖吗?”

“查过了。”

“那么,”我道,“你搞错了,那封信并不像你假定的那样在屋里。”

“你这话恐怕说对了,”警察厅长道,“呃,杜宾,你倒说说看,我该怎么办?”

“把屋子重新彻底搜查一遍。”

“那倒大可不必,”葛××答道。“我可以拿脑袋打赌,那封信绝对不在公馆里。”

“那我没什么更好的建议了,”杜宾道。“你一定知道这封信的详细样子吧?”

“可不!”——说着,警察厅长就掏出一本备忘录,宣读那份失落的文件里面的详细样子,尤其是这封信的外表,他讲得特别详细。他详细念完这篇说明,就告辞了,神态沮丧,我可从没见过这位一向愉快的先生这么沮丧的。

过了一个月光景,他又来看我们,只见我们差不多还跟上回一样待着。他拿了只烟斗,坐了下来,谈了些家常。最后我说道:

“啊,葛××,那封丢失的信怎么样啦?想必你终于认定斗不过那位部长了吧?”

“哎呀,去他的,我按照杜宾的意思重新调查了一遍——可就是白费力气,这我早料到了。”

“你说过这笔报酬有多少?”杜宾问道。

“嘿,这笔数目非常大——这笔报酬非常丰厚——我不愿说出到底有多少;不过我愿意说这样一句话,有谁把那封信给我找到,我不惜自己掏腰包,送他一张五万法郎的支票。说真的,情况一天比一天严重了;这笔报酬最近加了倍。不过,就算报酬加上三倍,我也只能这样,没别的办法了。”

“哦,是吗,”杜宾一边抽着烟,一边慢吞吞地说道,“我倒——认为,葛××,——你没完全尽力。我看——你还可以尽点力,呃?”

“怎么?——用什么法子?”

“哦——噗,噗——这件事么——噗,噗——你可以向人家讨教一下,呃?噗,噗,噗。你可记得阿伯尼蒂(约翰·阿伯尼蒂(1764—1831),英国外科医生。以行动乖张著称。)的故事吗?”

“不,去他妈的阿伯尼蒂。”

“好哇!尽管由你说去他妈的阿伯尼蒂吧。不过,从前,有个阔绰的守财奴,竟想出条妙计,打算骗这个阿伯尼蒂白给他看病。存了这条心,他就在一次私人来往中,一边扯着家常,一边巧妙地把病状捏造成别人的病讲给这个医生听。

“守财奴说,‘比方说,他的病状是如此这般;呃,大夫,你叫他找什么药吃?’

“阿伯尼蒂说,‘找?嘿,当然是找人讨教喽。’”

“可我不是甘心情愿找人讨教的吗,我不也情愿出钱吗,”警察厅长有点不安地说。“谁帮我办这事,我就真个给他五万法郎。”

“假如那样的话,”杜宾说着拉开抽屉,交给他一本支票簿,“你还是把刚才说的数目,开张支票给我。签好字,我就把信交给你。”

我听得大吃一惊。看模样警察厅长竟是吓得目瞪口呆。有半天工夫,说不出话,动弹不得,光是张大了嘴,瞪出眼珠,满腹狐疑地看着我的朋友;过后,才多少定下神,抓起一支笔,踌躇再三,怔怔地盯了几次,最后才开了张五万法郎的支票,签上字,递过桌子,交给杜宾。杜宾仔细看了一遍,就藏在皮夹里;再打开书桌(此处指有文件分类函和抽屉的盖式办公桌。),从里边拿出一封信交给警察厅长。这个警官乐不可支地抓住信,颤着手拆开信,匆匆把内容看了一下,迫不及待地走到门口,招呼也不打,终于奔出房,跑出屋,一声都不吭,打从杜宾要他开支票,他就没开过口呢。

他一走,我的朋友就开始解释给我听了。

“巴黎警察办案本领倒非常高明,”他说道,“他们百折不挠,机灵狡猾,完全精通本行业务。因此,葛××把搜查德××公馆的详细经过讲出来,我就完全相信他已经尽了力,做过一番调查工作,倒也挑不出眼来。”

“已经尽了力?”我道。

“对,”杜宾道。“他们采用的方法,在他们是最好的一种,干得也面面俱到。要是这封信藏在他们搜查的范围里,这些家伙包管找出来了。”

我听了只是呵呵大笑,可是看他模样,倒是说得一本正经。

“既然方法在他们是不坏的一种,办得也不差,”他接着说,“他们的失败就在于这方法不适用于这种情况,也不适用于这个人。警察厅长的一套聪明透顶的方法就是一种削足适履的办法(原文是成语,典出雅典传说,据说希腊强盗普罗克路斯,把抓来的人绑在铁床上,比床长者,就斩去;比床短者,就硬拉长,凑合这个床。在西方,这个成语意即“削足适履”或“墨守成规”。),他硬把计划凑合这个陈规。不过眼前这件事,他不是过之,就是不及,所以一错再错;连不少小学生也都是比他强的推论家呢。我认识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孩,他猜‘单双’这门玩意百猜百中,赢得人人折服。这个玩意可简单,是拿弹子玩的。玩的人一个手里捏着一把弹子,问另一个,手里的弹子是单数还是双数。猜对了,猜的人就赢一颗;猜错了,就输一颗。我说的这个孩子把全校的弹子都赢去了。他当然自有一套猜法;这只消注意到对手有多机灵,估计一下就行了。比方说,对手是个大傻瓜,伸出捏紧的手,问,‘是单是双?’这个小学生就回答,‘单!’结果输了;可是第二回他却赢了,因为他心说,‘这傻瓜头一回出的是双,凭他那份巧心眼,充其量只能在第二回出单;因此,我就猜单’;——他猜单,赢了。呃,要是碰上个比头一个傻瓜机灵一等的人,他就会这么推论:‘这家伙看见我头一回猜的是单,第二回,他一时情不自禁,就会像头一个傻瓜那样,来个简单的变化,从双变做单;可是转念一想,就会觉得这种变化太简单,最后就决定照旧出双。因此我就猜双’;——他猜双,赢了。这个学生的推论方法,给他同学称为‘侥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不过是推论者的心思跟对手一样罢了,”我道。

“是啊,”杜宾道,“我问过那孩子,凭什么法子才能跟对手的心思一模一样,赢了人家,他是这样回答我的:‘碰上我想看出人家有多灵,有多笨,有多好,有多坏,或者当时想的情况,我就尽量正确地在脸上摆出跟他一样的神情,然后等着看我脑子里想起什么念头,心眼里涌起什么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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