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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魔法师-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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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看了看维尔斯然后向周围的佣兵们喊道:“这位贵族想用这把剑来做为我们保护他的奖赏,兄弟们,你们说我们应该接下这个任务吗?”

“头儿,我们早就看那些可恶的沙盗不顺眼了,说实话他们肮脏的样子比这位贵族更加讨厌,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接受这个任务!”

一个蹲在火堆旁边的佣兵这样说,他边说边拿着手里的不知名动物的大腿在狂啃。这个家伙的话让维尔斯大为恼火,拿我跟那些匪徒去比,这TMD是在夸我还是损我来着?不过有求于人,维尔斯笑了笑没有做声。

“头儿,我们接了这个任务,你正好缺一件趁手的兵器,这把剑就给你了吧!”

辛普森扔掉了已经空了的酒壶,他站起来:“这把剑是好东西,不要我不能要,我想我们的赖昂内尔团长缺一件这样的兵器。”说完他握着维尔斯的手,维尔斯笑了笑:“感谢你们!”

维尔斯把双手举向头顶,形成一个火焰的形状,弯下腰对佣兵们行了一个魔法师的礼节。

“伙伴们,亮出我们佣兵团的旗帜!”辛普森的声音洪亮,带着几分兴奋的吼叫!

第35章 血色的旗帜

寒风吹来,维尔斯的露在外面的皮肤一阵发麻,“好冷啊!”他嘟囔了一句,回头看了看凯瑟琳,发现她靠在帐篷外面,正在望着佣兵们竖起的旗帜发呆。

那旗帜上面用大陆通用的语言写了一个“三”字,旁边画了一只四脚的蜥蜴一样的魔兽,在这魔兽的身上插了一把剑。旗帜有些残破,上面沾满了灰黄的尘土,还有点点的血迹。

看了看凯瑟琳的表情,维尔斯笑着走了过去,“嗨!姐姐,你怎么了。”维尔斯随意的坐在了凯瑟琳的旁边。

“血色佣兵团,他们是血色佣兵团!难怪。”凯瑟琳的声音悠远、空洞,仿佛在梦呓。

“血色佣兵团?他们很有名吗?”凯瑟琳的反应让维尔斯很奇怪。

旁边的托尼凑了过来,他夸张的张大了嘴:“天呐!你说有名吗?你不会没听过他们的名字吧?”托尼的声音充满了质疑,还有几分鄙视。不过他看了看维尔斯瞪着的眼睛,立即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说了。

“血色佣兵团在大陆佣兵团中排名第三,你知道他们为什么排名第三吗?”凯瑟琳看了看维尔斯无知的面孔,量这个不学无术的人也不会知道!

“他们的团长叫做赖昂内尔,他们在实力上是排第一的,不过他把前两名让给了其他的佣兵团,。”

维尔斯的差点把自己的嘴唇咬破,“这是为什么?这个赖昂内尔不会有毛病吧?”

托尼又凑了过来,“因为他喜欢三这个数字,他觉得“三”这个字用大陆汉字写在佣兵旗上比较好看,就是这样!”

想了想,维尔斯说:“这个赖昂内尔很有趣,这样即使他把位置让出来,大家也会在心中把他们当作第一的。”

“不错,不过你知道他为什么是第一吗?”凯瑟琳看着维尔斯问。

挠了挠头,维尔斯很老实地回答:“不知道!”

“他们在一次冒险的时候,来到了莱克奥斯汀山脉附近,那里是人类的禁区,因为那是龙族的领地。”

“龙族?”这两个字维尔斯再白痴也还知道,龙族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种族,它们的魔法天赋和武技天赋可是在各族中首屈一指的。龙族天生就是优秀的战士,这一点可比人类强上不少。更出名的是龙族的高傲与自恋,它们向来看不起弱小的人类,这是**裸的种族歧视。

“他们在冒险的时候遇到了龙族的一个王子,龙族向来是自恋无比的,这个王子看到这些人类就想把他们当做仆人,不过赖昂内尔是一个骄傲的人,他就向龙族的王子提出挑战,双方约定如果谁输了就终生都做对手的仆人,不得反悔。”

“赖昂内尔赢了?”维尔斯想当然的猜出了结局。看来赖昂内尔倒是厉害,连强大的龙族也能战胜。

“岂止是赢了?他把龙族王子的一只角都给折断了,那龙族王子做了他的坐骑。”凯瑟琳满脸崇敬的样子,维尔斯还是第一次在她的脸上看到她这样的表情。

托尼接着说道:“龙族的族长听到这个事,怎么能够善罢甘休!高傲的龙族给人类当坐骑,这可是龙族的耻辱!他就找到了赖昂内尔,不过最后他恨恨地离去了。那龙族王子也就成了他的骑宠!”

“龙骑士?那他不就是传说中的龙骑士?”维尔斯咽了一下口水,这可是龙骑士啊!先不说龙骑士的坐骑与主人联合产生的巨大无比的攻击力。只是想想骑着一头巨龙拉风无比的样子,想想都让人羡慕!

不过他马上就觉得不对,“等等,你说龙族的族长找到了他,那他们是谁赢了?”

凯瑟琳摇了摇头,“不知道,这是大陆的一桩疑案,有许多人问过赖昂内尔他们到底谁赢了,不过赖内尔始终没说答案,这件事只是大家猜测而已。大多数人说是赖昂内尔赢了,也有人说是平手。不过你知道,人类的武技向来不如龙族的,说平手或者是赖昂内尔赢了的大多数都是我们的希望而已。我想:恐怕是龙族的族长赢了,不过他因为某些原因而不能把他的儿子抢回来。”

凯瑟琳的这句话倒还比较靠谱,维尔斯脸上也充满了崇拜,“这个赖昂内尔还真是……”

“嗒”“嗒”“嗒”马蹄的声音传来,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沙盗来了!

侍卫们站了起来往马蹄声音的方向看去,昏暗的月光之下看得并不是很清楚,只是远处有灰蒙蒙的雾气升起。看来是沙盗们的马匹扬起的沙土。

辛普森霍地站起,“兄弟们,竖起我们的佣兵旗,让沙盗们看看我们血色的厉害!”

两名佣兵将那柄上面绣着一条龙的旗子插在马贼冲来的方向,拿着那柄旗子的时候,他们小心翼翼的,似乎生怕那柄破烂的旗子受到点点的震动。就好像他们手中的旗子不只是一柄旗子,而是整个世界!

佣兵们站到旗子的旁边,他们握着手中的兵器,痴痴地看着佣兵旗。维尔斯被他们的这种气氛感染了,被佣兵们的精神所感动了。

马匹扬起的烟尘越来越近,这伙人足足过千,渐渐地借着朦胧的月光已经可以看到那挥舞的马刀下面狰狞的脸了。当沙盗们风驰电掣地奔到跟前的时候,他们看来了插在地上的那枚佣兵旗,前面的沙盗们已经急急地勒住了狂奔的骏马。

在大陆上,这枚佣兵旗的背后代表的是强大的龙骑士,是大陆上最顶尖的佣兵团。沙盗们都停了下来,一名黑衣骑士驱马上前,这人看来是沙盗们的首领,他的声音冰冷而尖细,刺人耳股,就像这晚上冰冷的沙砾。

“前面的是血色佣兵团的朋友吗?我是蝗虫沙盗团的首领福兰基,请问赖昂内尔大人在不在?”这个人用黑布把脸的下面全蒙上了,只留下一只右眼,他的脸上从额角到鼻翼处上有一道恐惧的伤疤,看来这道伤疤毁了他的眼睛。

蝗虫沙盗团,顾名思义,蝗虫过后一片狼藉,任何活物都不留。从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出这个沙盗团的作风如何了!

辛普森站在最前面拱了拱手:“我是血色佣兵团的辛普森,我们的团长大人不在,这几人是我们的雇主,受我们佣兵团的保护。请福兰基卖个面子。”

佣兵团在外面行走,靠的是实力,同时也靠交情和实力。再强大的佣兵团也不能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路打着过去,盗贼们给个面子套套交情,一般也就不会为难。

“嘿嘿!”福兰基冷笑着,他的声音实在太难听,让维尔斯想把耳朵捂上。

福兰基不屑的表情很明显,“若是赖昂内尔本人在此,我还惧他三分,你们几个小卒子还不在我的眼里。这几个人已经是我们的猎物,如果你们不阻拦我们,我们弟兄可以留下你们的命,要不然,你们的佣兵旗我就收下了。”

这明显是不给面子了,佣兵们纷纷大骂,抽出了手中的兵器。维尔斯暗道:“坏了,这几十个佣兵面对千人如何能是对手?看来福兰基这个家伙是想杀人灭口了,他们把佣兵团的人全杀光,消息封锁后也不会传到赖昂内尔的耳朵里,推到别人的身上轻而易举。”

辛普森的脸上没有表情,只是脸色冷了下来,他渐渐地抽出了兵器,这是他自己的兵器。维尔斯要把那把长剑给他,被他拒绝了,一定要完成任务才能接维尔斯的剑。

福兰基挥了挥手,“一个不留。”沙盗们的马匹又冲了过来。

沙盗们的呐喊声,马匹的嘶鸣声,佣兵们的怒骂声,侍卫们的惊呼声混搭在一起,形成了一曲无比难听嘈杂的交响乐!

沙盗们的马匹如一阵黑色的河流一般的冲了过来,佣兵们围成了一个圆圈,那道黑色的河流冲到这个圆圈的地方却被挡住了。这个圆圈仿佛在河道上激流中的一块巨大,在庞大的冲击下屹然不动,这道黑色的乱流分出一部分绕开了佣兵们冲向了维尔斯他们一行人。

第36章 魔法师也砍人

沙盗们的意图很明显,先用一部分人拖住佣兵们,余下的一部分人去杀掉维尔斯一伙人。

辛普森很着急,不远处侍卫们惊谎的双眼清晰可见。不过围住辛普森的沙盗们太多了,他没有办法去救维尔斯他们,他无奈之下,拔出了手中的剑。

银色的斗气在这一瞬间夺尽了月亮清冷的光芒,令人惊奇的是,银色的斗气中带着星星点点的白色光芒。辛普森横挥长剑,七八个沙盗被他砍得鲜血狂喷着飞了出去,残缺的断劈残脚飞向空中。腥臭的鲜血喷在他的衣服上!

辛普森舔了舔嘴边的鲜血,这血腥气激发了他的凶性,他奔跑着冲向前方,一剑把前方的一个佣兵连带兵器都砍成了两半。

维尔斯那边的惊叫声传来,辛普森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转头望去:维尔斯好好的站在那里,他面前的几个佣兵身上升腾着火焰在地下满地打滚。辛普森放下了心,看来那个贵族还真有几分本领。

一道银色的斗气向他的心脏刺来,凛冽的剑气已经刺破了辛普森的衣服,他急忙向后闪开。心里松了一口气,以为已经躲开了这下偷袭,那剑芒出他意料之外的又暴涨了三尺,直奔辛普森的小腹。

辛普森收紧了小腹,连忙向后闪去,那剑芒却在他的肋下划了一道深深的血痕,鲜血立刻涌了出来。不过辛普森感觉不到疼痛,有的只是痒痒的感觉。

“剑上有毒!”辛普森猛地惊醒,他急忙用斗气逼迫鲜血涌出来,把大半的毒素都逼出体外。不过这毒显然很厉害,倾刻之间他的身子就有半边麻木了,辛普森急忙用剑拄了一下地,半跪了下来才没有摔倒。

卑鄙的沙盗,枉他身为一个高级剑士,竟然在兵器上抹了剧毒。

福兰基狞笑着收起了剑,他得意地大笑:“没有想到,血色佣兵团一个籍籍无名的人竟然是八级高级剑士,而且马上突破九级,迈入大剑士的大门了。不过可惜啊!你已经中了毒,今晚会死在我的手里,九级你是没希望了。”

辛普森微笑着站了起来,他的脸色如常,似乎根本没有中毒的迹象:“我忘了告诉你了,在血色佣兵团中,我有一项没有没有的本事,毒素免疫。”

在福兰基发呆的时候,辛普森回头冲进了沙盗们的队伍中,一个八级武者在这些不入流的沙盗中犹如虎入羊群,他左劈右砍如斩瓜菜一般的收割沙盗们的生命,一蓬蓬的鲜血在他的身后飞溅四射,沙盗们的惨叫声不绝于耳。

福兰基铁青着脸大吼一声,追了上去。不过沙盗们的人数太多了,这反而挡住了他的去路。辛普森又狡猾得很,他在人群中狂钻,所过之处尸横遍地。

血色佣兵团的佣兵们果然武技高强,以一当十,仅仅二十个人就挡住了如潮水一般的沙盗们的攻势,在这二十人的面前堆满了沙盗们的尸体。

维尔斯火之矢连射,托尼的水系魔法也一个接一个的砸了出去。不得不说这些沙盗们太逊了,他们根本就不懂得配合,就是乱冲一气。若是换一队精锐的士兵前赴后继、此攻彼守的话恐怕维尔斯他们早就交待在这里了。

不过魔法力总不是无限的,在抛了不知道多少个火之矢之后维尔斯的魔法力已经渐渐干涸,托尼更是快瘫倒在地了,凯瑟琳忽然抓起一柄剑冲了上去,居然是和辛普森一样的银色斗气!

凯瑟琳的剑法明显更加轻灵迅捷,与辛普森的大开大合的纵横不同,她总是以最小的力气却杀更多的人。在气势上比不上辛普森,在杀的人上也不比辛普森小。

维尔斯吓了一跳,原来姐姐是一个深藏不露的武技高手,一个高级武者对于沙盗们的威慑力是无穷的,他们本来就是欺软怕硬的家伙。打劫客商,杀死妇孺是他们的拿手好戏,碰到弱一点的佣兵团也可以。

沙盗们本来以为这二十个佣兵不足为惧,可是没有想到这二十的佣兵的强悍让他们大吃一惊,本来以为羊牯的维尔斯一行人竟然也也高手。沙盗们胆怯了!

福兰基也后悔了,别说打不过这些人,就是这些人有一个漏网了传到血色佣兵团耳朵里,他们也是团灭的下场。

问题是他追来追去不但没有追到辛普森,反而让辛普森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轻松了宰掉了他百来个手下。辛普森的速度慢了,有几次差点被福兰基追上,更有一个沙盗趁他不备,矮下身子偷袭。将一把匕首插在辛普森的胸口。

辛普森一剑劈掉了那个沙盗的脑袋,然后跪在地上,剑都扔在地上只是大口大口的喘气。

终于抓到他了,来到辛普森的面前,那柄匕首还插在辛普森的胸口直没入柄。辛普森的目光似乎都已经看不清自己了,福兰基得意地笑了笑来到辛普森的面前。、“怎么样?这下你完蛋了吧!”福兰基得意地说,他举起手中的剑向这个濒死的武者刺去。

“扑!”的一声,只是这样一下,一个生命就消灭了,一段人生就结束了,生命就是如此脆弱。

※※※※※

辛普森砍下了福兰基的脑袋,在福兰基的脸上还保留着惊讶的表情,这个表情永远的留下这颗头颅上,永远!

大声地喘息着,辛普森拔下了胸口的匕首,那柄匕首竟然是断的,只刺进他的皮肉。但是他用手捂着,这样从外面看去好像是深深地刺入了心脏。

辛普森就这样的骗过了狡猾卑鄙的福兰基,可怜的福兰基到死也没有明白辛普森是怎么做到的。你卑鄙,那么我就无耻,这本来是维尔斯的人生哲学,不过现在辛普森也用的似模似样。

杀了福兰基以后,辛普森的大脑一阵晕眩,剧毒已经入脑了,这是很危险的。他回到了佣兵们的队伍中,佣兵们已经有几个受重伤的了,他们也战斗得很艰难。看到辛普森回来,佣兵们高兴的欢呼。

看到辛普森摇晃着要摔倒,佣兵们急忙把他扶住,拿过福兰基的头颅,一个佣兵大声喊着:“狗杂碎们!你们的首领福兰基的脑袋在这里!”

说着这个佣兵把福兰基的用力的掷了出去,落在沙盗们的脚下,沙盗们胆怯了,他们的攻击放缓了。

辛普森在晕倒之前向维尔斯他们看了一眼,维尔斯正在拿着一把从侍卫手中抢过的长剑在沙盗中间,这个魔法师竟然不用魔法了。明显不会武技的他左劈右砍,虽然招式简单,但是实用。活脱脱一名优秀的武者。

在辛普森醒来的时候,他感觉到身子在摇晃,他已经在马车里了!马车在松软的沙丘里前进得异常艰难,当马车轮子陷进去的时候佣兵们大声的呼喝着,用兵器挖,用手抬。用力把马车推出去。

维尔斯也加入了佣兵们的队伍,他与佣兵们一起讲粗口,一起放肆的大笑,简直比辛普森更像一名佣兵。

辛普森费力地坐了起来,马车里还有几名受伤的佣兵,凯瑟琳见他起来,笑着说:“你醒了!”

点了点头,辛普森问道:“怎么回事?”

“维尔斯在那个首领的尸体上找到了解药,你死不了了。”凯瑟琳有些迟疑,她不知道这些话应该不应该说。

辛普森看出了她的表情,“你有什么话要说?”

“维尔斯让佣兵们把死去和受伤的沙盗的头颅者砍下来了,然后堆成了一堆,又画上你们佣兵团的标志,他说佣兵们对敌人是不留余地的,但是这件事没有问你,你觉得……”

“嗯?”辛普森很奇怪,这不符合一个贵族的做法啊!这件事是辛普森想做的,不过他没有做成,竟然让维尔斯给做了。

佣兵们的生活很艰苦,也很危险,他们的原则是对朋友毫无保留的信任,对敌人不留情面的赶尽杀绝。维尔斯竟然理解这些东西?也许他应该做一名佣名才对,而不是一个虚伪的贵族!

第37章 初至亚迪斯

辛普森的伤很快就好了,已经可以下地行走了。不过剧毒已经入脑,虽然已经服下解药,毕竟还是晚上许多,这要慢慢调理了,至少有几个月他不能和别人随便动手了。

至少他的外伤,本来就不算太重,肋下的伤口倒是很深,架不住维尔斯和托尼每天百八十个水系的治疗魔法丢上去,已经结痂了。那两个卑鄙的魔法师分明就是拿他练飞自己的水系魔法,没事就往他身上丢几个。

维尔斯已经和佣兵们打成一片了,和佣兵们讲讲晕段子,大声的笑骂一阵,简直是快活无比的事情。每天晚上燃起篝火,维尔斯拿自己上等的红酒去换劣质的麦酒,维尔斯的酒量,佣兵们大都被他灌醉过。

在快要出沙漠的时候,佣兵们已经喜欢上了这个粗鲁的贵族,或者说他们已经忘记了维尔斯的贵族身份。

分手的时候他们又大喝一通,维尔斯把自己所有的酒都搬出来了,一醉方休!佣兵们已经舍不得维尔斯了,在离开的时候维尔斯和每个佣兵都大力地拥抱了一下。

佣兵们的眼睛都红红的,辛普森也心里不是滋味,这几天下来他们已经打得火热,维尔斯笑着对他说:“下次你的伤好的时候,我一定要喝趴下你。”

一个佣兵大笑着,“维尔斯,下次逛窑子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叫上你,你可别吓得尿裤子!”

“沙克,算了吧!别忘了那次把喝酒把你喝得尿裤子的时候,回去一定要先把你尿子上的尿渍洗一下。”

佣兵们哈哈大笑!空气中充满了放肆的快活!

出了沙漠温度明显的下降了,穿衣也正常了,维尔斯正在摆弄着一把辛普森送给他的匕首。辛普森把匕首给他的时候说过:“你有困难的拿着这支匕首来找我,血色佣后团永远是你的朋友。”末了他还加了一句:“其实我觉得你小子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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