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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联盟之召唤系统-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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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就从内部瓦解,本想着派遣奸细混入城中挟持走古拉德、安东尼的儿子巴伦,并以此威胁城主古拉德、安东尼,却偏偏又抓错了人,误将沈凌云当成巴伦给抓走了。



  抓谁都行,你一定要抓沈凌云干什么?



  结果吧,把整个后方指挥营搅得鸡飞狗跳,哪里还顾得上注意切尔斯帝国支援进度的详细。



  沈从军如此之快的到达了菲利克斯城,切诺尔却连情报都没有收到,一点防备都没有,这点切诺尔帝国和兽人双方都在纳闷,沈从军是如何绕过两大势力的侦查,悄无声息的率领如此多的部队进入菲利克斯城中。



  其实吧,很简单,二十万大军根本还没有到达菲利克斯城!



  这期间,有一点令人很疑惑,武圣拜登去了哪里?为何再敌军大举攻城之际消失,而没有协助守城。



  真相是,在得知切诺尔帝国联合兽人的三十万大军选择兵集一处攻打菲利克斯城,沈从军就有了主意。



  想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达到菲利克斯城,自己这样修为的巅峰武尊还行,普通将士就算勉强赶到,估计也没有力气打仗了,于是将命令大军继续前行,自己率领五千铁骑绕小路赶到菲利克斯城,才那么快赶到。
和各位说点心里话
  有书友告诉唯一我,说有人在龙空吐槽我,唯一也去看了龙空论坛的帖子,那位在龙空发帖子的书友提到的几点,虽说语言带有攻击性,也不怎么看好本书,大部分的确是在吐槽,不过唯一我还是要感谢这位书友!



  你能提出这几点,就说明你认真看过本书,这无论对本书还是对唯一我,都是一种尊重,你尊重我的劳动成果,唯一我也尊重你的言论,哪怕你是吐槽我也好!能让你找到吐槽的点,就说明自身还有欠缺。



  或许人家见到有人吐槽自己的帖子,第一反应都是反感,不愿接受!然而,唯一我不同,在仔细看了帖子以后,是满心的欢喜,有人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开头,给自己提出意见,让本书有了改进的方向!



  一篇小说,并不是写给作者自己看的,是写给读者看的!



  读者是给文章点赞也好,亦或者是吐槽也好,哪怕是你骂唯一我也好,这都是你的权利!



  只要你先尊重了我的权利和劳动成果,我必然也会同样尊重你的权利!



  所以,以后有任何对本书的意见,各位都可以在书评区提出来,唯一我也经常性的去看,虚心的接受只要是合理,的确是本书中的缺点,当然了,吐槽啥的,唯一我也不会介意,不过要多说一句:吐槽唯一我可以,别扯到唯一我亲戚朋友身上!



  接下去则是唯一我针对于哪位吐槽几点的解释:



  1、沈凌云在开头说脏话的问题:



  唯一是在塑造一个活生生的人物,而且还是主角!



  作为一个现代青年宅男,打游戏激动了,嘴里蹦出脏话,很正常,唯一我自己和身边的朋友,打游戏激动了也有这样的习惯。



  对于此点反而更加突出主角是个真性情,接地气的人!



  而非是嘴上满口仁义道德,行为却如同小人的伪君子!(这点各位以后自然而然会在以后的剧情中了解到)



  2、对于沈凌云穿越以后的身份,那位龙空的书友最注重的一点是:为何在一个欧洲人群体的异界唯独沈凌云和父亲是黄种人。



  对此,唯一想说,这个的确不是什么大的漏洞,也要同时纠正一点,主角沈凌云穿越后是个混血儿,认真看开头文章就知道,至于他的父亲为何是黄种人,这涉及到剧情的发展,现在说开了会剧透,以后各位自然能明白,从现在已经展开的剧情来说,法圣布莱克也提到了异界有华夏族(也就是黄种人,至于为何叫这个名字,嘿嘿卖个关子,大家仔细看下去)这个群体,以后也会慢慢登场。



  3、最大的问题是精华跃动,伊泽瑞尔位移技能不是奥术跃迁吗?~这个么,唯一我只能说,抱歉,是我手贱了,本应该发修改后的稿子的,结果发了原稿,初始设定和现在有点偏差,结果造成这种好像是常识性的错误,现已修改过来,手机上有强迫症的书友删了重新下一遍就是,以后再出现这种常识性的错误,大家大可在书评区提出来,给唯一我一个面子,别憋在心里!



  最后再提一句:有些不合理是唯一我故意这样写的,矛盾冲突就是挖的坑(友情提示别掉坑里,人家都说我脑洞有点大!),本文多得是悬疑,谜团,这也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有谋略,有思想,有阴谋,也有热血!



  不多说了,万一说漏嘴,剧透就不好了!



  总之感谢所有读过本文的书友!
第三十八章 真相(下)
  (PS:新书排行榜榜单第三了,继续求收藏,推荐票,有土豪给个打赏更好!)



  武圣拜登去了布雷顿城,原本是协助布雷城抵御敌军,在得到敌人兵结一处后,又率领了布雷顿城中的一万军队在敌军北面埋伏。



  真相就是真正反攻的军队人数只有三万不到,却吓得敌军屁滚尿流,仓皇逃窜。



  切诺尔帝国联合兽人大军是中了沈从军的计策,毁在了自身的心理恐惧之上。



  沈从军从帝都率领大军出发,就预料到如此匆忙的出兵援助,要么到达菲利克斯城人困马乏,要么无法及时赶到支援,所以早就有了这个主意,加之有法圣布莱克在菲利克斯城中,只要布下禁咒,抵挡一时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以为阻截了所有前往菲利克斯城支援的圣位强者,放心大胆的奇袭菲利克斯城,结果还没到菲利克斯城城下,就望见了那庞大的防御禁咒光罩,这就让那三十万敌军士气大跌。



  待到沈从军赶到之时,那三十万敌军已经强行攻城蛮长时间了,再加上长途奔袭,没有休息,有士气才有鬼!



  沈凌云在敌军军营捣乱,伊凡这三人因为在抓拿沈凌云而没有指挥前线,一声令下,冲出的五千骑兵,又见到作为切尔斯帝国大将军的沈从军,吓得敌军都以为切尔斯帝国的支援部队已经赶到,这就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还打个屁?



  慌乱中撤军,还遭遇了武圣拜登率领的部队的埋伏,更是认定了是切尔斯帝国支援的主力部队,否则敢那么大胆子反攻?还敢埋伏?



  不过呢,沈从军还真有那么大的胆子,就依靠三万不到的军队反攻三十万大军,结果还真让沈从军把这三十万大军给吓跑了!



  一比十的兵力,以少胜多,简直不敢想象。



  然而,这就是真相!



  沈凌云在听完这些真相都后都听得愣神了,如此大胆的谋划,自己这个父亲沈从军,作为帝国大将军,在危及之时敢于使用这样的计谋,这需要的胆气以及魄力,都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更何况,还真的最后打跑了三十万的大军,相比之下,自己还是太嫩!否则也不会让那些混入城中的奸细轻易将自己抓走。



  要不是依靠系统赋予自己的英雄能力,以及安妮的奋力保护,另外自己的运气也不算太差,才最终能够活下来,下次就未必有如此好的运气,而自己会空间魔法的事情也因此曝光,下次敌人没准就有了防备,因此沈凌云下定决心回去以后一定要勤学魔法和武技,多召唤几个英雄,多抽取几个英雄能力,来增强自身的实力。



  为了防止敌军万一发现了真相,掉头回来继续供打菲利克斯城,沈从军在菲利克斯城驻扎了几日,在得到线报,切诺尔帝国联合兽人的大军已经各自退回自己的地盘,这才放心的率领大军回帝都。



  离开菲利克斯城前,巴伦那小子摆出了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依依不舍的和心中的偶像离别,不过在离别前巴伦说了,自己以后肯定要去帝都找沈凌云这个大哥,沈凌云对此倒是没有拒绝,怎么样也别伤了粉丝的心不是?何况人家还认自己当大哥,收了人家当小弟,就得讲义气,这点沈凌云还是很厚道的。



  法圣布莱克和武圣拜登也同行,一直到了快到帝都城下之时两人才离去,返回切尔斯帝国学院。



  凭借圣位强者凌空飞行的速度,两位完全可以更快的返回切尔斯帝国学院,至于为什么同行耽搁时间,其实是为了研究沈凌云!



  问研究啥?



  当然是研究沈凌云这个魔法亲和度全部为0的天赋,为何能够学习和使用魔法的原因。



  当法圣布莱克再次给沈凌云测试魔法天赋,结果还是亲和度全部为0,失望之余更多的是困惑!



  一个根本无法学习和使用魔法的人,事实偏偏可以学习和使用魔法,让布莱克这个见多识广的法圣都一时间搞不清楚,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出来。



  而沈凌云心里明白得和明镜一样,自己能够学习和使用魔法,和元素魔法天赋半毛钱关系都没有,那是自己符文魔法天赋的原因,当然了沈凌云是不可能告诉法圣布莱克的,这些和系统一样,都是自己最绝密的秘密。



  至于法圣布莱克和自己父亲问起来,沈凌云就将这一切的一切都推到那个纯粹是自己编造的前辈身上,不过也不知道何种原因,还是说沈凌云歪打正着,似乎真的有一个与自己描述极为相近的人,当然了沈凌云也没深入探究,难不成真有其他穿越者早了自己一步来到这个世界?管他呢,反正能够圆了这个谎就行!



  在道别了法圣布莱克和拜登后,沈从军带着沈凌云,率领着身后二十万大军,进行向着帝都仰光城前行。



  随后,在帝国仰光城城门口,意外的,作为切尔斯帝国的皇帝陛下——切尔斯三十八世,论起来还是沈凌云的舅舅,在古拉德上交的奏折中提到沈从军凭借三万军队击败三十万敌军,万分欣喜之下,决定亲自率领文武百官迎接切尔斯帝国的英雄,大将军沈从军回帝都。



  沈凌云也算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清楚了自己的皇帝舅舅,以前见到切尔斯三十八世时,沈凌云还是一个小屁孩,自然没有多大的印象。



  自己这个皇帝舅舅,虽说年纪有点大,倒也是一个长相十分俊俏的男子,这点其实从沈凌云的母亲,切尔斯、斯塔娜——这个长公主就不难推测,否则沈凌云自身哪里那么优良的基因呢?



  从切尔斯三十八世身上,沈凌云更多感受到的是身为一代帝王的威严,一言一行,举手投足间都表露出身为帝王的威仪,令人在其面前不禁生出臣服之心。
第三十九章 切尔斯三十八世
  菲利克斯城抵御切诺尔帝国联合兽人军队入侵之时,沈凌云在敌营之中的英勇非凡的表现有目共睹,古拉德顺带的也将这一切上奏给了切尔斯三十八世。作为帝国的大将军,能够凭借三万大军击败十倍于自身的敌军,这已经让切尔斯三十八世足够惊喜的了,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这个被称作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的外甥,居然有如此表现,实在令切尔斯三十八世万万没有想到。



  虎父无犬子,或许就是这样。



  切尔斯三十八世在表彰沈从军这个大将军的同时,不由得将目光转移到沈从军身旁的沈凌云身上,多看了几眼。



  在察觉到来自自己的便宜皇帝舅舅的目光,沈凌云先是一惊,随后很快恭敬的向切尔斯三十八世叩拜。



  “大将军之子沈凌云拜见陛下。”



  “起身吧。”切尔斯三十八世开口说道,声音雄浑,传入耳中有一种无上威慑力,令人无法心生抗拒,违反他的命令。



  “多谢陛下。”沈凌云心里在嘀咕,不知道自己这个便宜皇帝舅舅突然看自己干什么,不会是因为自己之前抢了安德烈家族的新娘子,要找自己算账吧?



  “说起来,朕也是有好多年没有见过你这个外甥了,现在都长大成人了,也可以称得上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了。”切尔斯三十八世仔细打量了面前的这个外甥,拍了拍沈凌云的肩膀说道。



  “多谢皇帝舅舅夸奖!”沈凌云一听是夸自己,面前的这个皇帝舅舅也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那样,自然是顺杆爬,反正自己这个舅舅都主动认自己这个外甥了,再不喊舅舅就不给面子了!



  “好呀,虎父无犬子,朕也听说了你在战场上的表现,没有给你父亲丢脸,也没有给帝国丢脸,更是没有给朕这个舅舅丢脸!”切尔斯三十八世点点头,对于自己这个外甥挺满意的,就是平时纨绔了点,但是现在哪家的王公贵族的子孙不是这样?这也没有什么稀罕的,只要在国家大义上不走错路就好。



  说实话,切尔斯三十八世这样的想法倒也不是因为沈凌云是自己的外甥,而偏袒他。



  偌大的切尔斯帝国建立起来到现在的万载春秋,多得是功勋卓越的功臣,相对的也多得是纨绔子弟。父辈建立功勋,享受爵位,就是为了后辈,国家也是以此奖励,这本就是最正常不过。谁不想让自己的子孙能过得好一点?



  出生在王公贵族家的孩子,从小就是享受锦衣玉食长大,在父辈的荣光下,有纨绔子弟的出现其实是正常的,完全可以理解的。



  谁又能保证自家的子嗣,一代不纨绔,代代不纨绔呢?



  作为一国之君的切尔斯三十八世,这点还是看得很清楚的。



  不过,我允许纨绔子弟的存在,但是前提是你不能干出太出格的事情,特别是在国家大义面前,这点是绝对不能退步的。



  所以即便“沈凌云”之前都是负面的纨绔子弟评论,然而重点是,这次在被切诺尔帝国的奸细挟持后依旧没有背叛切尔斯帝国,反而奋起抵抗,好好戏耍了一番敌人,更是起到捣乱敌军,降低了敌军的士气,沈从军以三万大军击败三十万大军的辉煌战绩上,也有一笔沈凌云的功劳,这点足以让切尔斯三十八世高兴的。



  归根结底,沈凌云身上还流着皇室的血脉,自己还是沈凌云的舅舅,哪个外甥给舅舅长了面子,做舅舅的不高兴?



  听到是表彰自己在菲利克斯城的英勇事迹,而不是因为安德烈家族的事情要算账,沈凌云总算松了口气,赶紧说道:“这些都是作为帝国一份子应尽的义务,精忠报国,誓死报效帝国和陛下。”



  “哈哈,说的好,不愧是你父亲这个大将军教导出来的。”切尔斯三十八世听后相当满意,不由得龙心大悦后说道。



  在切尔斯三十八世看来,沈凌云的这一番话,足以证明这是一个谦虚的好孩子,继承了沈从军华夏族一脉的优良传统。



  而一旁的沈从军此刻也甚是欣喜,自己刚刚还担心沈凌云这个孩子会因为切尔斯三十八世的夸赞而自傲,没想到沈凌云能这样回答,与之前相比,真的是发生了翻天覆地般的改变,不过都是好的改变,自己这个父亲也乐于见到。



  “微臣感谢陛下对臣下和犬子今日所赐予的殊荣!”沈从军说着就跪下向切尔斯三十八世一拜。



  作为一个国之君亲自迎接沈从军这个大将军回帝都,的确是给予了沈从军和沈凌云天大的赏赐。



  “都是自家人,快快起身吧!何况你们父子还为帝国击退了国门外的三十万敌军!”切尔斯三十八世扶起了沈从军说道,“好了我的好妹夫,随朕回宫吧,朕已经摆下了庆功宴,就等你这个大将军了,斯塔娜此刻也在宫内。”



  切尔斯三十八世指的自然是沈凌云的母亲,沈从军的夫人,作为帝国长公主的切尔斯、斯塔娜。



  于是沈凌云就随着父亲以及切尔斯三十八世一同进入皇宫,去享受自己的皇帝舅舅摆下的盛宴。



  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和大将军父亲一同受到作为皇帝陛下的切尔斯三十八世的亲自迎接,这个消息如同野火一般疯狂蔓延开去。



  帝都仰光城中的人议论纷纷,最大的焦点自然是作为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的沈凌云为何也会受到切尔斯三十八世的亲自迎接,因为在无论仰光城普通人民还是在王公大臣看来,这都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对于沈凌云的印象,除了第一纨绔还是第一纨绔。



  欺男霸女,强抢民女,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等等,否则就是在脑海中的印象里找不到一个好的形容词,换句话说,沈凌云就是全名公敌,普通百姓看见了躲,王公贵族看见了头痛,这位沈大公子出现的地方,准没好事!
第四十章 属性和能力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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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知道真相的人也就不会有疑问了,而那些不明真相的人纷纷猜测。



  “听说了吗?那个沈凌云居然受到皇帝陛下的亲自接见!”



  “那不就是那个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吗?”



  “那可不是,我就纳闷了,那么一个纨绔公子也能受到皇帝陛下的亲自接见。”



  。。。。。。。



  在那之后有人从知道内情的人口中得到了答案,纷纷露出了难以置信的惊愕之色,啥?这个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能够在战场上的敌营来去自如,取人首级好似探囊取物般轻易?作为一个锦衣玉食的纨绔子弟,被敌人抓走,投降求饶还是正常的,要说誓死不降,还奋起抵抗,杀敌数百,这不是扯淡吗?



  于是这些人又陷入了深入猜测中去。



  以至于坊间、街头巷尾说法各异,版本无数。



  有人说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公子在抢完安德烈家族的新娘后,雄心万丈,远赴切诺尔帝国,非礼了切诺尔帝国的公主,正赶上切诺尔帝国联合兽人攻打切尔斯帝国,这下造成了军心大乱,慌忙班师回朝保护自家公主。



  有人听闻了沈凌云在敌营中体力不竭,魔力不枯,是不知道在何方学得了邪术,慑人魂魄增强功力,以至于有如此能力。



  还有人说这个切尔斯帝国的第一纨绔,其实不是人,是一个吸血鬼,有人亲眼在战场上见到了沈凌云抽取人血,分尸以做食物。



  更扯的是有人说这个沈凌云其实有三个头,八个只手臂。



  。。。。。。。。



  反正吧,什么说法都有,一个比一个扯,要说大家以前对这个切尔斯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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