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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纪元-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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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那个你是那个宗门的?你们有没有可以治马伤的药?我有一匹马腿瘸了好久了。”

天罪逢人便问,如果得不到答案,就马上去问下一个人。他自以为声音很小,但这里面又有谁会听不到?

“小天……天长老,如此正式的场合,你可否严肃一点?”

说话的是烛火圣君,原本就喜欢板着脸的他,今日的心情好像更不佳。而且不光他一个,那几个老头子甚至包括老乞丐在内,都是一脸的不痛快。

“你们这是怎么了?什么人死了吗?一个个哭丧着脸。”

天罪口无遮拦的问着。

老乞丐叹了口气道:“小天你有所不知,这几天本是商队该到的日子,说实话,我们几个老头子已经盼了好些日子了,这在世界上活得久了,其实想要的东西不多,撇弃的东西也多,唯独这个酒……却是无论如何也放不下,尤其那血红色的酒,当真是喝了一次便不再对其他任何酒有想法,或者说……那才是酒,之前喝的可能都是水。”

如果是其他的事天罪就不管了,一听说是红色的酒,又是商队什么的,他便关心了起来,沉声问道:“到底怎么回事?商队……总会这样不见吗?”

老乞丐哈哈笑道:“哪可能?虽然之前跟南明闹得不太愉快,但商贾之人又哪管得了那么多?尤其现在整个大陆都流行精盐,如今能够便宜买到精盐的办法,也只有这凝香楼一家商队敢做,对他们的保护,嘿嘿,到是比北齐国主都来的上心!不过即便是这样,这商队的货物却丢了,听说人也丢了。”

“丢了?!”天罪赶忙紧张起来,问道:“人也丢了?什么人?”

老乞丐道:“怎么,你跟那南明凝香楼还有些瓜葛?”

天罪一愣,随后笑道:“哪能啊?我这么大一个小屁孩,如今当上了这天机门的长老就算是造化和阅历了,又哪有那么多时间跟这整个大陆都牵扯上关系?”

合情合理。

老乞丐点头道:“呵呵,看来你也是个馋嘴的家伙……哦对了,之前你送给四皇子的那瓶酒,好像就是那凝香楼特有的红色之酒吧?”

天罪点头道:“男子汉大丈夫,自然饮酒如饮血,天地间走一朝,手中的刀饮的了血,口中的舌品得了酒,才不算白活。”

老乞丐道:“我就说你这小子对我的脾气,哈哈哈,好一个饮酒如饮血!说实话,老头子我当初也是恋上那色彩,才对这酒念念不忘的,唉,只可惜今年是没有什么希望了。”

天罪猛地站起,大喝道:“喂,我说你们做人怎么那么没有追求?人生在世什么才算大事?杀人,喝酒!这狗屁倒灶的会议不开也罢,怎么让到嘴的美酒就这样没了?不如我们去寻,若是找到货物,自然……嘿嘿,留下自用,若是找到了那运货的人,既然我们救了他的命,自然要给我们一些谢礼,这满车的酒水……不就是个很少的选择?若是什么都找不到……那就算是出门子游玩的一番,不管怎么说,这也是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老乞丐再次楞了一下,随后拍了拍大腿道:“好!还真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说走便走,这都是群老酒虫,一听有可能不花钱便有那美酒喝,哪有不去的道理?原本唯一困难的可能就是那个懒鬼,他太懒,兴许不会动弹,只等天罪一说到美酒,他立即就坐了起来,高喊一声大哥,齐雷霆就扛着他身下的木板,将他整个扔在马车上,集体出发了。

商道在南,自然一行人要向南前行,特意弄来一辆渡鸟,将所有人装在里面快速出发。

一行便是一天。

渡鸟飞快,距离国境便近了,从天空降下来改在路上行进,不准备放过见到的任何一个人,尤其老乞丐,见谁都像是匪徒强盗,不由分说抓起脖领就问是不是偷了他的酒,弄得这片地区在未来一两年之内还流传着一个疯狂乞丐的传说。

既然出行,天罪自然要带着马,瘸马,残红。带着马,自然要带着老马。

老马是个勤快的人,也是个沉默的人,给人的第一个感觉是憨厚,第二个,却又是机灵。天罪摸了下肚皮,他就四处给找吃的,刚打了个哈欠,他马上整理床铺,这宽阔的渡鸟之上,到让小舞小灵两个丫头显得没有什么容身之地了,不知为何,却有些吃醋。

残红却出奇的乖巧,若是一般马匹,坐上了渡鸟随着剧烈的晃动自然要惊叫一番,可它到恬静,难得的趴了下来,大脑袋歪在一旁,不管谁上前去摸两下,都是一点反应没有,也就天罪亲自去摸,才会伸出舌头舔上几下。

天罪这次出了这么个主意,目的自然是希望把自己在北齐的消息传到南明去,这帮老不死的虽然给他长老的名分,但想要跑……结局可以预见。

所以他需要一些外力帮忙。但这次他真的仅仅是想碰碰运气,整个北齐都知道的货车被劫走的消息,可至今都没有人抓到犯人,显然天罪的希望也不大。

“咦?有酒!”

却正在这时,懒鬼猛地在床铺上睁开眼睛,一脸希翼的说着。

天罪皱眉道:“我说你还没睡醒吧?”

“不,有酒,不远。”

天罪一愣,抬眼从渡鸟的窗子向外看去,周围茫茫荒野,别说酒,就连水坑都没一个,更别提人……

不对!还真的有一个人!

远方,地平线上,夕阳之下,一匹马,一个人,一袭蓑衣,一杆枪,晃动的身体,颤抖的双手,还有……手上的一个酒葫芦。

第二百六十九章 无耻的人

“过去,迎上去!”

天罪喊了一声,渡鸟就停在那一人一骑面前,挡住了对方的去路。

“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酒?”

才刚站在地上,天罪就朗声问了出来,可对方仅仅是停下了马,并未做一点回答。

天罪忍不住皱眉,上下打量这个骑马的家伙,发现他长得还真是有特色,面如刀削,什么叫叫刀削?左右面皮好似被人双刀斩去,平滑无比。男人的脸,线条越是稀少反而越是俊美,他应该是个俊美的人,但现在真的看不出来,因为胡子。

好女一身膘,好男一身毛。胡子鬓角大毛腿,还真的就是这世界上很多农家女子的审美,因为这样的男人有血性,有戾气,看的住家眷护得住山林,说白了就是安全感。而这不管是什么世界,安全感都是最重要的,有钱的,有权的,有肌肉的,不都是安全感?

而面前这个邋遢的男人,乱发,乱胡,夹在马腿上的双脚也果然是黑乎乎一层毛,算得上好男人了。只是眼神太过迷离,明明在看,却好像没有睡醒,也说不清楚他到底在看谁。

等了半天都没有说话,直到渡鸟上的人陆续下来,连小舞小灵老马他们都下来了,那骑在马上的‘好男人’才说道:“好酒。”

这是对方才天罪问题的回答。什么酒?好酒!干净利落,错了,又不算错。

“哪来的酒?”

天罪不死心。

“捡的。”

‘好男人’仿佛就要这么言简意赅,让人想上去踹上几脚,这要到那个世界,算是冷暴力。

天罪皱眉道:“是抢还是捡?”

“有人看守便抢,无人看守便捡,所以是捡来的。”

终于说了很多字,但却把天罪气得不行,忍不住喝道:“无人看守的也有偷啊!你敢说你不是偷的?”

好男人道:“我只抢和捡,从来不偷,太下作。”

对于天罪而言,好像抢和捡也不比偷高级多少嘛。

“好吧,那能说说你这是从哪里捡来的吗?”

天罪退让了。

“路上。”

“他妈的!”

老乞丐从后拉住想冲上去拳脚相加的天罪,小声说道:“还不知对方虚实,先探探再说。”

天罪翻了翻白眼,随后又道:“好吧好吧,就算你是随手从路上捡来的,那……你捡没捡到一个人?”

他原本不抱有什么希望。

“捡到了。”

但那人却肯定的回答了。

天罪赶忙道:“在哪?你没杀了他吧?!”

好男人道:“他说以后再也不运货了,我担心再也没有东西可捡,就把他也捡过来,好生劝慰了几下,他同意了。”

天罪道:“那他现在在哪?!”

好男人道:“回去了。”

天罪道:“回南明了?”

“不知道,反正是回去了。”

“你妹的……好吧好吧,那其他的货物呐?酒呐?”

“扔了,喝了。”

老乞丐眼角也一阵抽动,抢先问道:“那货物中起码有几大桶的酒,全都让你喝了?!”

好男人道:“全喝了。”

天罪奇怪道:“你不是很喜欢那酒吗?”

“我说过这是好酒。”

“那为什么不留着点?省着点喝?能喝很多时日。”

“酒放在外面是水,喝到肚子里才算酒。”

天罪眉头抖了几下,突然问道:“这几日北齐国很多势力都在查‘捡酒’这件事,你从来没有碰到过其他人?”

“碰到过。”

“他们人呐?”

“死了。”

“嘶……”

天罪赶忙退后两步,左右看了看老乞丐他们,底气才稍微足了一些,大声道:“靠!就因为这件小事,你就随便杀人?”

“我没说过人是我杀的。”

天罪一愣,疑惑道:“还有其他人?那他们是怎么死的?”

好男人指了指马上的长枪说道:“他们自己撞上来的,便死了。”

“我擦!”天罪见过不要脸的,他平日里照镜子就行,但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之前自己的懒就被懒鬼给比下去了,如今脸皮又被这个家伙给比下去,挫败感十足。

“我说……你脸上的胡子能长出来,还真是难得啊!”

好男人问道:“怎么说?”

天罪道:“你脸皮那么厚它们都能刺出来,当然是难得了!”

好男人道:“我说的是实话,我这人从不说谎从不吹牛。”

“这就是最大的谎话!”

天罪有点忍不了了,张牙舞爪了好半天,随后无力的叹了口气道:“他奶奶滴,怎么我一出门就能碰到高手?我这练武还有个什么劲?便是练了十年二十年,碰到的也是肯定打不过的人,我说……毛脸男啊,捡了商队的东西,总要付出点代价,你又准备付出什么代价?”

毛脸男想了想,又用醉醺醺的眼睛看了看天罪身后的人群,随后说道:“好吧,既然如此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天罪来了兴趣,问道:“什么秘密?”

毛脸男说道:“在恒城南部荒漠之中,有一件宝物即将出土。”

天罪眼皮一阵狂跳,怒道:“不要把我知道的秘密当作筹码说给我听!”

这反倒让毛脸男愣住了,问道:“你知道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天罪摊手道:“雪峰山那个该死的丫头嘴巴不牢靠。”

毛脸男恍然,说道:“既然是这样,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了,如你所见,我很穷。”

天罪嘴角抽动道:“你一天多的时间就喝了几大桶的美酒,不穷才怪!唉……也不知道这世人的肚皮到底是怎么长的,难道就不会撑爆吗?算了算了,我身后的几个老家伙没动手,显然你是个很厉害的家伙,一点酒水罢了,也没啥拼命的价值,你走吧。”

毛脸男轻轻一笑,用脚点了一下马腹,缓缓前行。

走到众人身边的时候,谁也没看,却轻声说道:“原以为你我今后必有一战,如今看来,到是没什么机会了。”

也不知他是说与谁听。

等那人走远,太阳也彻底落山了,好似他就是光,来的时候带着夕阳,去的时候也带走了。

天罪问道:“老乞丐,你最是见多识广,你知道他是谁吗?”

老乞丐摇头道:“这世界上的圈子很多,老头子我一辈子就在这天机门打转,在这恒城中苟且,又哪里知道所有的事情?那个人老头子并不认识,不过……总觉得他身上有一股危险的气息。”

天罪叹了口气道:“唉,原以为还能赚些便宜,现在倒好,白忙活了!”

几个老家伙却突然嘿嘿一笑,围了过来说道:“小天呐,你好象还有些事情没有跟我们说吧?”

天罪赶忙躲到小舞身后,大声说道:“这个……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管是宝贝还是什么东西,能不搀和最好还是不要搀和的好,信我的没错的!”

烛火圣君也说道:“怪不得雪峰山会离开他们的地盘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时就觉得奇怪,还以为是他们厌倦那种天寒地冻,没想到却是为了一件宝物。”

吴老妖道:“一件可以让身为五大宗门之一的雪峰山离开那幅员辽阔的驻地的宝物,想来也是非同小可。”

一群人跃跃欲试,天罪苦笑道:“咱……能不去吗?”

不去?显然是不可能,非但要去,还有准备充足了再去。

正巧现在是天机门门内大比刚刚结束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没有离开,所以一行六七百人就坐上渡鸟直奔那片荒漠。

美其名曰,拜山门。

天机门所有的人都以为自己肯定是唯一得到这个消息的,到时候跟雪峰山商量一下,大家不要伤了和气,二一添作五就把那宝物分了,齐活。

但事实上……渡鸟刚进入到荒漠的范围,就看到其他宗门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正在荒漠中前行!

仿佛这里突然变成了世界的中心,所有人都向这里汇聚一样。

要说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还是倒霉的天罪,他咬了那华服女子一口,对方被吓得小便失禁,决计是不敢将这件事说出去的,一是害怕,二是丢人。其他的随从也都不会说什么,毕竟是出师不利,自己保护不周。

但他们不说,不代表别人不知道,华服女子身上的伤虽然不重,但也是伤,行动稍微不便,立即就被平日里就把她当作宝贝的老祖给发现了,那一日老祖可谓是狂怒,一掌拍在桌子上,桌子没了,地板也没了,地板下面的地基和层层黄沙也没了,竟只留下一个几丈宽的深坑!

华服女子被吓得够呛,依稀记得自己这位老祖宗曾经一怒之下做出的大事。雪峰山驻地有五座山峰,好似从地下伸出来的五根手指,这是极北一景,一直被整个大陆津津乐道,可现在只存四峰,另一座却‘不翼而飞’。正是这位老祖因为自己一个孙子被北齐国四皇子给杀了,与之决战含恨而击的后果。护短,且易怒。

她无奈之下只好把所有的事情全盘托出。

得知宝物的秘密都被外人知道了,老祖却反倒没有那么生气,反而特意命人找来最好的伤药给华服女子让她敷上。

冷静的老祖仅仅眯着眼睛考虑了一盏茶的功夫,就说道:“去,把这秘宝的消息传出去。”

第二百七十章 棋高一着

几乎所有宗门汇聚一堂,就连皇家都特意派来几个人,其中就包括了现在不管是权势还是地位都如日中天的三皇子齐雪。

他有一个女人的名字,长得更像是女人。听说他出生之前帝国占星师就卜算了一卦,说生下来的必然是个女孩。已经得了两个男丁的国主很高兴,他很想自己有一个可以疼**的女儿,毕竟儿子是不能过多疼**的,若是偏颇了哪个儿子,就很容易扶持起来一个废物。

比如他的第一个孩子,那个皇后生下来的天之骄子,不说生下来就是太子身份,单说皇后就是御剑宗的掌上明珠,大儿子自然生来就会受到这北齐五大宗门之一的支持,地位应该更加稳固才是,不过……他的天资却太差了,蓝级,仅仅是蓝级,不过一位普通兵甲实力。若是生在某个王侯之家,他到可以一辈子当个纨绔快活度日,但在这皇家,这种资质就几乎代表了死刑,因为他是太子!

如果仅仅是大儿子资质差倒也罢了,可是二儿子的资质却又太好了,生来便是红级七星,反倒更像是一位天之骄子,而且其心性也极有城府,十二岁便到国主的面前请求到天机门修行。这是为的什么?还不是要依靠天机门的势力去抗衡大皇子有那御剑宗的背景吗?

北齐国主想了好几年,也想通了,不如就让二儿子接替位置,大儿子嘛,自己想办法让他成为御剑宗的宗主,地位也不比这一国之君差了。仿佛一切都很完美,直到……

老三出生了。算出来是女子,生出来却是个带把的,带把也不算,还是带着金光的!刚从母亲的身子中钻出来,不哭不闹,小嘴一张,一个金球就猛地直冲天际,随后他这辈子就再也没有呼吸过,不是死了,而是用不到!

人在娘胎之中是不用呼吸的,毕竟不能张嘴在老娘的肚子里面吐泡泡,但不呼吸,还能活,其为胎息。

而胎息又被称为‘先天吐纳’。

老三不光有先天吐纳,他武学修为都是先天之境!金级资质,先天之境,让他从出生开始就预示着要攀登那圣级的武学巅峰。按道理这种人应该一生致力于武学修为,去求那长生之道,成仙之路。可是这位三皇子却在周岁抓阄的时候,爬行了几百米的距离跑到自己父皇的皇位上,拿起了那枚盘龙印!

这一下北齐国主就无奈了,大儿子有身份,二儿子有决心,但三儿子……有天赋!不管让谁当接班人好似都没有错,但实际上让谁当都有错。

齐雪,这个让北齐国主既是欣喜又感无奈的三皇子,有着风花雪月一样的女子的名字,性格却跟这名字极为契合。他就像雪,飘飘悠悠,带着美,落在这帝王庭院,便是无上美景,落在北齐千万百姓家,却是杀人不见血的美丽的刀!

他就像雪,冰冷,飘逸,柔顺,但仅仅是表面,它带来的是寒冷,是冻彻心扉,是掩盖尸骸的冰冷棉被,是漫天附着整个大地的天降之霜。

所以即便北齐国主将大皇子送到了北齐最边缘的地方,三皇子依然派去了十二次人马总计千人,前后无间断的进行刺杀,直到最后抵挡不住,大皇子险些丧命的时候才被国主的第四个儿子救下。

北齐国主都不知道自己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若说是好,那普天之下真的没有人比他更会生儿子了,若说不好,普天之下没有人会像他这般纠结。

第四个儿子出生的时候是个暴雨的天气,狂风怒吼,雨如钢胆,吹散了世界,砸乱了庭院。轰鸣的风声雨声,让这个世界反而变得安静了起来,直到……一声啼哭,带着九色金芒悍然出世,稚嫩的好似用两根手指轻轻一捏就能捏碎的小手臂,猛地随着哭喊而张开……

北齐国主真的从不知道原来金色也有那么多种不同,有绚烂的金,有淡然的金,有沉重的金,有嗜人的金!

一道金光猛地冲天而起,空中一阵翻转,天,竟被捅出了一个窟窿!

云散,风歇,雨停。小婴孩停止了啼哭,胖乎乎的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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