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南宋不咳嗽-第29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居然没孩子,而且都把他媳妇的名字给忘了,连家门在哪儿都找不到。罗有德说起这件事儿的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斯万这种人。

“……那您得保证新枪好用,不能用破玩意糊弄我!”斯万属于天不怕地不怕,死也不怕的人,估计连他爹都不怕,唯一顾忌的人就是洪涛。也不是怕,而是需要,只有洪涛给过他想要的东西、想要的生活,现在有,以后还会有,他舍不得。

“你啊,早晚死在这张嘴上,就不会说点好听的?”齐祖都看不过去了,斯万在金河湾的时候就和慈悲偷偷跑到靶场去打枪,这个孩子没啥坏心眼,但是性情和别人都不一样,说不出是好是坏。

“您指望他说好听的,不如指望一锄头刨出石油来。也别说,现在他肯定能说好话,把箱子打开给他看看,他能管您叫亲爹。”洪涛算是看透了斯万,这个孩子没有敬畏感,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的方式和人交往,在他眼里只有一个东西,就是武力。只要谁能提高他的武力值,他就认为你是亲人,反之就藐视你,是个白眼狼一般的性格。

“这是什么破玩意!齐爷爷,您老糊涂了吧?我这里还有两把呢,您要是喜欢送您了。”当齐祖从箱子里拿出一把一尺来长,黑乎乎蓝瓦瓦的铁家伙时,斯万又开始不招人待见了,嘴撇得和瓢一样,什么话难听他就说啥。

“嘿,你就说吧,现在说得越多,一会儿你就越难受,这是自己嘬的。”洪涛把斯万的手扒拉开,自己拿起那个铁家伙,咔嚓一下掰开了中间的一个小轮子,从兜里抓住一把银光闪闪的子弹,开始往轮子上的小洞里塞。

“那匹马是你的?”塞进去五颗子弹,洪涛手一抖,很利落的把小轮子磕了回去,转头四下看了看,发现身后几十米外站着一匹白色的战马。

“是我的,不外借……”斯万还叫板呢。

“啪啪啪啪啪……”洪涛也没废话,一抬手,举起铁疙瘩冲着那匹战马就是五枪。也难怪斯万看不起洪涛的枪法,不到三十米的距离,射击一匹正在低头吃草的战马,头两枪居然脱靶了。

“我!!!我的白旋风啊……我和你……”斯万都傻眼了,眼看着那匹白马的脖子上、身上中弹,然后哀嚎一声躺倒在地,四条腿不住的抽搐,大眼睛还泪汪汪的看着自己,他半天才反应过来,一扭头就要和洪涛拼命,可是手还没摸到洪涛的衣服,脸前面就多了一个冒着青烟的铁管子。

“怎么着,你本事不见涨,脾气倒是见涨啊,还敢和我动手了,我一枪崩了你,信不?”洪涛一点都不怕斯万翻脸,越是看到他难受,脸上就笑得越精彩。

“它是我从小养大的,刚五岁……呜呜呜……”斯万咬了咬牙,还是把拳头松开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嚎啕大哭。

“你是怕我把你崩了,还是真的不愿意打我?”此时嘴贱的人变成了洪涛,摇晃着手里的枪,蹲在斯万面前,还进行精神攻击呢。

“都有!它是我养大的,和我兄弟一样,您把我兄弟打死啦!”斯万抓起一把泥土,狠狠的扔在洪涛衣服上,哭声更大了,也不怕远处的卫兵听见。

“嘿嘿,我给你一个报仇的机会,看到没,子弹我帮你上好了,只要一扣动扳机,我就和你的兄弟一起去神国了。我杀你兄弟,你可以再把我这位叔叔也打死,反正都不是亲的,怕啥。”洪涛又拿出几颗子弹塞进了转轮里,然后掰开斯万的手指,把枪柄塞到了他的手里。

“斯万,你不许……”洪涛不怕,齐祖怕了,他怕斯万真的犯浑,给洪涛一枪,那就啥都完蛋了。除非他能把这里的人都杀光,否则洪金河的舰队转年就得来这里把城市变成废墟。搞不好这里的人就得把他给撕了,杀神使啊,这里的人对宗教是啥态度这几天已经看得很明白了。

081章备战

“您也别激我,我不傻。这把枪归我了,就算赔偿我的马!还有子弹,都给我!”斯万抹了一把眼泪,又在袖子上擦了擦鼻涕,从地上爬了起来,开始琢磨手里的这把枪。枪和马他都喜欢,如果非得二选一,他还是选前者。

“你就不怕他真的开枪!”斯万拿着子弹跑去打靶了,齐祖擦着头上的冷汗凑到了洪涛身边。

“我装的子弹没有底火……他要真冲着我开枪,那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他,哪怕敢抬起枪口对着我也一样。”洪涛把左手从袖子里伸出来,手里握着一把银色的小手枪,比巴掌大不了多少,这是齐祖闲着没事儿做出来给图当礼物的,能装四发小子弹,打不远,但在近距离照样可以打死人。

“唉……吓死我了,干嘛非要这样试探他,您还不放心?”齐祖的冷汗不光没擦掉,还出的更多了。面前这位老皇帝有时候天真、善良,有时候又阴险、无情。这么多年了,自己都没摸清楚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种枪一出来,对敌人、对我们自己都是个大杀器,必要的测试还是得有的,否则我很可能在某一天被人用乱枪打死。虽然这样不见得能知道他的确切想法,但是不试试我又睡不着觉。”洪涛把小手枪放回兜里,看着正在重新装弹的斯万,无奈的摇了摇头。自己没有曹操那种手腕和眼光,只能用些笨方法来骗自己心安。

洪涛和齐祖弄出来的这种新枪就是大名鼎鼎的转轮手枪,俗称左轮手枪。它的技术含量很低,只要有了铜壳子弹、凑合能用的弹簧钢和正确的思路,是个铁匠就能弄出来,甚至比燧发枪还简单。齐祖看了图纸到做出成品,从头到尾只用了三天多,剩下一天多的时间都在研究这种小口径子弹的装药量问题。

这种转轮手枪的射程只有四五十米远,这还是把枪管加长的结果。像洪涛手里这种更小的转轮手枪,有效杀伤距离也就十米左右,打仗用不上,就是个防身的小玩具,比匕首稍微手长点。

洪涛打算把转轮手枪当做双管猎枪的辅助武器,一旦进入太复杂的环境,比如说城市巷战,长枪可能就没有短枪好用了。而且转轮手枪比双管猎枪有两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它可以连着打五发子弹,就算有一两发子弹是哑火,也不耽误后面子弹的正常击发。除了多扣动几下扳机之外,不用多余的换弹动作。

有了这两样新武器,洪涛觉得再去攻打托族人的城市,不管它是不是在高原上,也不管它是否有城墙和地形优势,都没有什么难度了。连大炮都不用带着,那玩意太沉,放在平地上有轱辘用马匹拖着走还凑合,一旦进入山区,光靠人肩挑手抬,非常影响部队的机动性。

本来洪涛还想把另一样更轻便的火炮也一起弄出来,它就是迫击炮。有了硝酸银底火,迫击炮的发射装置就有了,后世里很多迫击炮都是用霰弹来当发射装置的。办法很简单,就是把霰弹里面的钢珠拿掉,装上合适量的发射药,然后拧在迫击炮弹尾部的小洞里。当炮弹顺着炮膛落到底时,霰弹的底火正好撞在炮膛底部的撞针上,依靠霰弹的力量,炮弹就飞出去了。至于能飞多远、炮管能承受多少膛压,全靠慢慢试验,并没有什么技术上的难度。

不过在和齐祖聊过之后,洪涛暂时取消了这个计划。

首先就是大口径的钢管现在还弄不出来,口径太小了又没啥实际意义。再者炮弹的结构也存在技术难题,里面是装填黑火药还是其它炸药?这需要很多试验来验证。最后就是炮弹的尾翼该如何弄,现在还没有合适的材料和精确的模具,又得重新研发,这就需要很多人手和时间。

如果马上开始研发迫击炮,那冶炼作坊、机械作坊、化工作坊就全得干着一件事儿了,无法在几个月之内生产出来足够的猎枪、转轮手枪和弹药。权衡了利弊之后,洪涛不得不先把迫击炮的研发计划拖一拖,等以后有时间再说吧。

从洪涛抵达太阳城之后没几天,整个城市就忙碌了起来。原本对外开放的市集临时撤销了,更多的人被抽调到冶炼厂、机械厂、造船厂帮忙。还有很多妇女被编进了建在城市东边的新作坊,这里的规矩很奇怪,凡是来上工的妇女都必须脱衣服进行检查,然后换上一身麻质的短打扮,带着布手套进入房子里工作。

这个作坊就是子弹装填厂,十多间石头房子相距上百米,每间房子里只有四名印第安妇女在工作。她们的任务就是把一种土黄色的膏状物用小铜勺装进一个米粒大小的铜碗里。然后送到另外的屋子去,再把这个小铜碗用木头模具压进铜弹壳后面的小洞里,并在缝隙上涂上树胶密封。

制作完成带底火的弹壳再分批送到另外两间屋子里,被装上火棉胶颗粒、毡垫和小铅球,再用软木塞封口,并用木质压口机把铜弹壳的前端向内挤压出一个扣边,把软木塞固定住。最后用石蜡密封,一颗子弹就算做成了。

这是布什想出来最保险的子弹生产工艺,把所有工序都分开,每间房子里的工人数量和原料都很少,就算不小心出了意外,也不会有太大的威力,更不会波及到其他房屋。

虽然拿来送去的略显麻烦,但是洪涛认为很必要。产量可以用人数来提高,能不出事儿最好,慢点不怕,现在还用不到大批弹药。部队里也带着装弹原料和简易的小机械,可以在战斗之后自行装填一部分。这种霰弹很好制作,也没什么危险,唯一的问题就是每个人制作的手法不同,可能会出现哑弹。

洪涛也没闲着,除了每天去马场练一练骑术之外,还要钻进化学实验室里和布什带着十多个印第安学徒,用简陋的设备不停的提纯硫磺、硫酸、硝酸、乙醚、酒精。这些东西有的用来制作弹药,有的是做为药品使用的。

听说丈夫要去攻打托族的城镇,图也带着一部分族人行动了起来,把鲸鱼肉涂上细盐和香料,然后用烤炉烤干,制成咸肉干。再把玉米磨成面,混合上白糖和淀粉烤制成黄灿灿的玉米饼干,这些都是军粮,很受印第安战士喜欢。可惜洪涛见了这两种东西就想吐,还得忍着不吐,装成很爱吃的样子。

墨西哥这里的地形和气候很多样化,东部靠近墨西哥湾的平原地带是标准的热带气候,四月到十月左右是雨季。每到这个季节,大雨经常下得昏天黑日,此时河水暴涨,到处都是泥泞,很多原本能走的道路这时候全都走不了了。过了十月就进入了旱季,这时候下雨就很少了,换成了大太阳天天挂在天上,是个比较适于在平原地区长途跋涉的时间段。

但这只是东部沿海地区的气候,到了中部的高原地区,雨水就没那么多了,昼夜温差还非常大。中午能晒得人流油,太阳一落山,立马寒风习习,有的山区还会降雪。所以墨西哥人有一个传统的打扮,就是头上戴着一顶巨大的草帽,一看这种形象立马就能知道是墨西哥人。

其实他们身上还有一个更独特的东西大家都没注意到,就是披着一条厚厚的棉布毯子,或者干脆把毛毯中间剪个洞,套在身上当衣服。

这种打扮都不用仔细琢磨,就说明了两个气候上的问题。大草帽是用来防止日晒的,尤其是高原上的太阳,紫外线非常强烈,很容易灼伤皮肤,不光要戴草帽,还得够大,能把全身都遮挡住才好。棉毯则是用来御寒的,没有这条毯子,晚上在野外是能冻死人的。

对于这种气候条件,洪涛也没办法,他不是真神,无法改变气候。唯一能做的就是入乡随俗,人家上高原都戴大草帽,那咱也戴;人家身上披着毯子,连衣服带铺盖都有了,咱也一人来一个,比他们的质量还好,都是用黎族人的纺织机织出来的,用的都是欧洲的羊毛,更柔软更保暖。

从海拔很低的沿海平原去到海拔一两千米以上的高原作战,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考虑,就是高山反应。二千多米高的地方虽然不会有明显的高山反应,但是容易疲劳、抵抗力下降是必然的,这是人体的自然反应,谁都避免不了。不过这种自然反应可以通过肺活量来克服,如何增加肺活量,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建议潜水。

在这个问题上洪涛是师傅,连同斯万一起,所有参加高原作战的人员,包括几名传教士,每天都要坐着船去河口进行潜水训练,早上一次、下午一次。管不管用洪涛不清楚,反正他喜欢吃的大螃蟹、海胆是没少抓。

082章兵发萨巴城

十月初,天空的大太阳刚刚挂住,太阳城的军队就在靶场上整装待发了。一百名战兵分成了十个小队,每人一匹马、一支********,正副队长的腰带上还多了一把左轮手枪。二十名狙击手每人一支长筒线膛枪,击发式的,十毫米全钢尖头弹,全装药可以在五百米上还有足够的杀伤力。不过后坐力非常大,一般在二三百米的距离上,使用半装药子弹就够了。另外狙击手每人还有一架单筒望远镜。

洪涛也曾试过把单筒望远镜固定到枪支上面充当光学瞄准镜,为此还开发出来了简易安装轨道,可是试验了几次之后,这个装置就被他自己废掉了。

原因很简单,轨道加工精度不够,达不到纹丝不动的效果,稍微有点变动,打出去的子弹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在靶场这种环境下都不能保证稳定性,到了环境更复杂的战场上,基本就没有实用性了,还不如直接用眼睛瞄准管用呢。配发给狙击手的单筒望远镜就是给他们发现目标用的,个头很小,平时挂在脖子上就成。

这支部队里还有三十名工兵,他们只配备少量的双筒猎枪和手枪,平时不参加战斗。但是这三十人每人都有两匹马,还有一支十多匹驮马组成的驮队。除了补给品和弹药之外,他们携带的更多是斧、锯、绳索、滑轮之类的工具。这些工兵的任务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宿营的时候还得把营地开辟出来,顺便充当一下厨子。

洪涛的打扮和士兵们一模一样,草黄色亚麻缩腿长裤、短袖上衣,鲸鱼皮厚底行军靴。腰带上别着手枪和手枪子弹,胸前斜挎着猎枪子弹带,用棕榈叶编织的宽边尖顶大草帽就背在后背上。马鞍后面还绑着一个双肩背包,里面是自己的换洗衣服、袜子、急救包、毛毯和三天的食物配给。

草帽、上衣、背包和毛毯上都印着一个黑色的金字塔徽记,塔顶还在烁烁放白光,那是太阳城妇女们用银线绣上去的。这里目前啥都不富裕,就白银多,来这里交换商品的印第安部落,多一半都选择使用白银当代用货币。

唯一的区别是洪涛的马鞍两侧各有一个皮质枪套,一左一右插着两支双管猎枪。洪涛怕死啊,总怕打仗的时候突然枪里没子弹了,于是利用权力给自己多加了一支猎枪。其实他想带四支的,但是背不动那么多弹药,只能作罢。

“我们是……”骑着一匹酱色的高头大马慢慢从队伍面前走过,身后还跟着骑白马的斯万,很臭屁的拔出了他的猎枪,上面的银饰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芒。

“太阳神的子民!”一百多人共同喊出了后半句,很有震撼效果。

“我们要……”约瑟夫编的这些口号都是成套的,洪涛背了好几天才全记下来。

“把太阳神的光辉洒满人间!”又是一百多人声嘶力竭的齐喊。

“一切不皈依太阳神的人……”洪涛已经有点烦了,这次回来必须找约瑟夫去,让他把口号再精简精简。

“都是神的敌人,要被神火烧死,让他们成为没有灵魂的人!”被宗教狂热洗过脑的部队是最可怕的,洪涛看着那些印第安士兵憋红了嗓子喊着别人设计出来的口号,表情还那么感动,心里哇凉哇凉的,后背直出冷汗。

“为太阳神而战……”终于到最后一句了。

“让灵魂归于太阳神,永生不死!”这句话一出来,很多士兵都掉眼泪了,就好像他们真的看到神国了一样。连同着附近观看出征仪式的民村们也在高呼着太阳神万岁、神国万岁、神使万岁的口号,热泪盈眶不在少数。

“出发!”洪涛把手中的枪向西一指,第一队骑兵催动着战马,排成一字纵队,向着那条在雨林中开辟出来的道路头也不回的走去。这时一阵手风琴声从队伍中响了起来,两个穿着麻布长袍的人也跟在队伍后面。他们用双腿控着马,每人手里抱着一台班多钮手风琴,拉得非常起劲儿。

“陛下,您就不能教他们一个别的曲子吗?这个曲子适合在丰收的时候围着篝火跳舞,不适合打仗,一点力量都没有。”斯万又开始唱反调,每次出征都会有传教士跟着,估计他都听烦了。

“你懂个屁,这叫火枪兵进行曲。它描述的是一队火枪兵出征打了胜仗,踩着欢快的脚步回家。你看,咱们的战马都比你有艺术修养。”洪涛这叫活活欺负人,一首啤酒桶波尔卡,楞被他说成了火枪兵进行曲。不管是前世还是后世,根本就没这个曲子。反正手风琴是他和金河城的首饰匠们捣鼓出来的,目前为止所有的曲子都是他教的,他怎么说怎么是,赋予什么内涵都成。

其实艺术这个东西吧,就是瞎尼玛分析,每个人从每首曲子里听出来的东西都不一样,大部分人根本也听不出什么含义,洪涛就是大部分人之一。

他虽然学过几件乐器,还做过与音乐有关的工作,但是非常讨厌那些张嘴闭嘴就说听出来什么含义的人。尤其是那些指着一副抽象派所谓的名画,非说看出来里面是对生活热爱的人。热爱你大爷啊,那上面就是几种颜色瞎尼玛涂抹的,作者自己都不知道想画啥,搞不好就是抽晕了在迷幻状态里涂抹的,洪涛觉得自己擦完屁股的纸都比某些名画好看。

“您说是就是吧……”斯万在艺术修养上也是白纸,连抬杠的资本都没有。

“等有时间了,我再弄个军鼓出来,你肯定喜欢。啦……啦呀,啦啦……嘿嘿……”音乐有时候确实有调节心情的作用,洪涛听着波尔卡快节奏的曲调就挺高兴,摇头晃脑的打着拍子,嘴里还跟着唱了起来。什么人养什么鸟儿,他坐下的马也是个二货,同时也有那么一点点艺术细胞,居然踩着节拍迈着小碎步向前走去。

“这哪儿是去打仗啊,和迎亲差不多了……”斯万不明白军鼓是什么玩意,也催马跟在了洪涛身后。他很不乐意让洪涛跟着他去打仗,平时出征之后都是他自己说了算,现在又来个脑袋更大的,他都能想像出来,这一路上得被洪涛折磨多少次。

萨巴,原本是个玛雅族的城市,后来由于北方民族的入侵,玛雅人逐渐向南退缩,这里就成了托尔特克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