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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咨询商-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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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

李世民一拳砸在了书桌上,茶水都溅了出来,将好几份卷宗都给打湿了,他气极,抬手就将这些东西一股脑的都丢了出去,几名婢女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吱声,蹲在地上开始收拾起来。

“刘志!哼,好你个刘志,你瞒得我好苦!”

李世民咬牙切齿,嘴里反复念叨着这个名字,几次想要派人让刘文静过来,却终究还是没有开口。

过了良久,才突然想到了什么,派婢女唤来了府中的一名管事,这人之前曾经跟随着刘志一行人在长安去了很多地方。

“见过秦王殿下!”

这本是府中日常的问候用语,但是此时,在李世民听来,这一个称呼却让他倍感耻辱,狠狠的瞪了这名主事一眼,然后问道:“前几日的那几名寄宿府中的客人你可还记得!”

他说话的时候其实还带一点火气,主事心中有些忐忑,不知道他为何要问这件事情,难道是自己怠慢那些贵客然后被对方告了状?不过也不像啊,虽说他们在的时候,秦王殿下过来过几次,但是看样子他们并不是很熟络,以至于后来殿下开始忙碌起来的时候,就已经把这几个人给渐渐的忘记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提及他们了,怎么今天突然提起来了?

心中虽然很忐忑,但是他还是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回答道:“启禀殿下,下官记得!”

李世民见他还记得这几人,便问了一些问题,大致是他们去过什么地方,见过什么人,这其实那份情报之中是有提及的,他这个时候只是做个确认而已,一般来说,手底下的人,尤其是墨羽的人,做事还是十分的靠谱的,他根本就不需要去怀疑他们做事的能力的,但是这次涉及到的人却很不一般,他可是琅琊阁的阁主,当初李世民曾经上过琅琊山,但是那一次接待他的是山上的一个小童,至于阁主刘志的本人,他却没有见到。

琅琊阁主的才智在江湖上有极大的名声,有人给了他一个称呼,叫做麒麟才子(无耻的抄袭了琅琊榜里面的称呼,毕竟起名什么的太麻烦了,大家会原谅我的吧、哈哈!),此人的能力世人皆知,想要得到他的人也是不少,当初隋帝杨广东巡,路过山阳县的时候,就想要将此人裹挟进去,却不料惹怒了此人,据说宇文化及弑君,便是问计琅琊阁之后所作出的决定。

而近一段时间,山东那边又有消息传出,说是当初被困在山东的那支隋军,正是在刘志的帮助之下安全的撤离了山东,让刘黑闼的十几万大军扑了个空,大批的战船也没有抢到。

还有,他在河东做战的时候,曾经听说了裴矩军中有一员猛将,姓李名靖,此人谋略和胆识都很出众,在裴矩垂垂老矣的时候,能够帮助他支撑起一支十万人的孤军而不溃散,最后还能成功的跳出包围圈,据说也是这琅琊阁的计谋。

如此想来,李世民心里面又气又恼,气的是这人放走了裴矩的十万大军,而且这一次还是向西去了,不用问就是要去裴矩的军中,这等于是跟唐军在做对了,这样的事情他怎么能忍?

而恼的是,自己目前确实是需要一个谋士,一个出色的谋士的,眼下的局势对自己很不利,如果能够有琅琊阁的阁主为自己出谋划策的话,那么他眼下的局面肯定不是这个样子的。

李世民想了一会,立刻出门,去了一趟胜业坊。

不久只有,十几名骑士从金光门出了长安城,向西去了。

而此时,刘志三人已经翻过了六盘山,来到了平凉,过了这里,在向西走就是唐军势力比较空虚的地方了,也是路上比较危险的地方,一行人在平凉稍作休整,补充了粮食和水草,这些都是为牲口准备的,给人准备的饮用水早就准备好了。

此时三人其实还在关陇诸郡的范围之内,唐朝时分各地为一道一道的地区,而隋朝时大概就是河东诸郡、关陇诸郡这样的称呼吧!刘志对此不是很关心,地图他是看得懂的,不过这地图误差其实有点大,地图上的山脉花的有些不太准确,比如他们此时已经在六盘山的西边、平凉郡的郡治所在地平高城,但是地图上标注的平高城却花在了六盘山的东边,也不知道是不小心画错了,还是这个城以前搬迁过?

古代的地图绘制,再没有卫星飞机等等可以侦测大范围的工具的帮忙之下,其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轮廓画出来不难,但是细分下去,那就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了,这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此加以调查和归纳,会看地形的人可能不会画图,会画图的人可能看不懂地形,而古代读书人毕竟不多,干这个事情出现一点点的误差,那也是很正常的,至于要派大批的人员到各地去勘探,眼下在乱世之中,还没有谁有这个精力。

一队人马此时已经进了平高城,在见识了长安和洛阳这样的繁华之都之后,刘志对这些偏远小城已经没有多少兴趣了。

平高城虽然是平凉郡的郡治,但是这个城只能算是一座小城,城墙不是很高大,有些地方还很老旧,据说前几年突厥人还打到过这里,不过没有翻过六盘山,打到了平高城就退兵了,城池也没有打下来,但是受此影响,很多人都举家迁往关中避难了,他们大多都在这一带有自己的土地,去了关中,不太可能重新分到土地,所以要么去投奔亲人,要么去地主家租地种,要么就在京城做一点小生意养活自己。

有能力走的,多半都是家庭条件比较好的,而没能走的,留下来的才是最可怜的人。

平高城人口不多,老人显得比较多,青壮年和小孩子都没有见到多少,当然这个时代是没有人口老龄化这一说的,残酷的自然条件加上各种疾病以及战争的影响,人口的平均寿命其实是很低的,隋唐以前的南北朝时期,人口的数量不多,平均寿命也低,只有20岁不到,这其中夭折、饿死、病死、遭了天灾人祸意外死亡,又或者是打仗受了波及死亡的人口极多,平均寿命就是这样被拉下来的,而为了保持人口的传接,所以古代的男女成婚的年龄都很早,女子十三四岁就要嫁人,男子十六七岁就可以婚配,这都是残酷的现实逼迫的,没有办法的事情。

说出来可能很多人都不信,在中国古代,人口的平均寿命非常的低,在夏、商时期,人口的平均寿命不超过18岁;西周、秦汉稍有进步,不过也只有20岁;东汉时也进一步的提高了一些,达到了22岁;强大的唐朝,由于社会和经济的发达,加上前一百年的战争还算是比较少,所以人口寿命增加了不少达到了27岁;宋朝是医药水平进步了,经济发达了不少,加上南方的开发使得粮食的产量提升了不少,因此平均寿命又增加了三岁,达到30岁;宋代以后到明朝时期,这一段时间人口的平均寿命没有提升,反而实现下降了不少,尤其是元蒙时期,由于铁器管制和强迫变耕地为草原,使得大量的人口被饿死。

到了清代,人口的平均寿命其实是增长了不少,尤其是在康熙到乾隆年间,土地兼并的现象得到了稍稍的缓解,人口平均寿命已经一度超过了40岁,但是因为太平天国运动、加上后来的鸦片战争等等因素,后起人口寿命提升不多为33岁;解放前为35岁。解放后,据1957年调查,人民平均寿命总算是提高到57岁,这其中有诸多的因素导致的,一来是因为战争的结束,加上土地革命使得人民大多都分到了土地,不容易被饿死,国内没了战争,就连百万土匪都被消灭干净了,所以意外死亡的人口数量大幅下滑,而且由于医疗技术的进步,使得婴儿死亡率,夭折率,孕妇死亡率都下降了不少,再加上后来的疫苗接种、防治蚊蝇等措施,使得公共环境得到了改善,基层医疗站的出现使得任何疾病尤其是传染性疾病在出现的时候,就能够被发现,所以古时候动辄死伤数百人乃至上万人的瘟疫也基本上没有出现过,就算是出现了,也能得到迅速的控制,所以人口的平均寿命提升的非常快,其实这个时期世界各国的人口平均寿命都大幅提升了,这其实是战争的红利。

在两次世界大战之后,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中,催生了一大堆先进的药物,如杀菌药物抗生素、磺胺类的这些药物,使得以前没办法治疗的感染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磺胺类的药物比较廉价,制作起来也不麻烦,这才使得基层的医疗能够得到迅速的提高,当然了,还有其他很多的卫生药品以及大量的医务工作者的努力。

很多人在提起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时候,都会向往资本主义,但是其实,社会主义的很多优点大家都选择性的忽略掉了,缺点不少,但是却不能成为忽略优点的理由,该喷的还是要喷,但是该明白该感恩的地方依旧还是要感恩,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也是碎片化和资本化的社会,很多东西尤其是资本,强大的资本,是会影响舆论的,而民众是因为自己的所站在的角度比较低,看不清楚事情的全貌,很容易被这种舆论导向所迷惑,很容易情绪化,容易被资本的舆论导向做牵制,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对岸的民粹化和西方民主制度的崩塌,未必没有这些原因在里面。

扯远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章 塞外的风(一)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过了六盘山之后,众人向西继续前进,这一路上就已经没有人烟了,再向西走了一百余里,就是遍地戈壁,处处大漠的风情了。

本来见到大漠,刘志应当吟诵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样的磅礴大气的诗篇的,而且王维这家伙也是出使边塞的时候做出的这一首诗,寓情于景都是很合适的。

但是不知怎么的,当他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心中居然升起了一种沧桑的感觉,一种悲凉肃杀的感觉,无定河并不在他们这边,而是在北边,还在延安郡的上面,跟他们这里八竿子打不着,但是同样是关塞,同样是百战之地,谁知道这里从古至今埋下了多少累累白骨,积累下来了多少孤魂野鬼啊!

草原,他们此时已经距离草原很近了,这个时候靠近草原的地方生活了不少的部族,不够横亘在他们和草原之间的,则是一大片的沙漠,腾格里沙漠。

而有沙漠有草原的地方,必定会有马贼出现,他们这一队人,已经成为了别人的猎物了。

第一次试探来的人并不多,只有两三骑,远远的还在山头上看了几眼,对方似乎是有些跃跃欲试,毕竟刘志他们的队伍并不大,除了他们之外只有七名镖师,一共十人。

十人,这只能算是一支非常小的商队了,也许根本就不是商队,看他们的马车,一共只有两辆,这样的猎物不会太肥。

不过,自从河西的战事开始了之后,河西这一片已经很少有商队经过了,即便是有商队经过,大多也是武装到了牙齿的家伙,这些家伙身边有大量的武装护卫,这些人不好啃,贸然下手很有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戈壁上的部族规模都不是特别大,附近的唐朝军队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来清剿一次,人数太多就会成为唐军的打击对象,唐军正在扩充军队,正需要大量的战马,而他们这些部族,规模比较小,战马的数量也有一些,在唐军的眼里简直就是香饽饽,所以河西原本很多的部族都向北迁徙了。

北边是西突厥的铁勒部,这是一支大部落,兵强马壮,只要接纳了他们,那么他们的安全就有了保障了,但是要加入铁勒部,必须要将自己测羊马献出一半,这个代价也不小,所以有很多部族都是很犹豫的,夹缝之中倒也不好过。

但是像他们这样更加小一些的部落,规模太小,唐军便也不会放在眼里,至少不会特意的为了他们而发兵征讨,得不偿失。

不过小部落不管有优点,而且还有缺点,最大的缺点就是他们人数太少,草原之上,部落的人数决定了部落的实力,人口越多,能上马打仗的勇士数量也就越多,而他们的实力也就越强。

而草场、水源这些要养活养马牲畜的资源都是有限的,为了争夺最肥美的草场,最充沛的水源,草原上的部族都是需要经过一番争夺甚至是厮杀的。

大一些的部落都有自己的封地,在一大块土地上迁移生存,而小部落自然是没有这么好的待遇的,向北走,那里是突厥人的天下,他们这些部落人数太少,实力太弱,去了只能成为对方的俘虏,即便是献上一半的财宝,对方也未必会看得上,很有可能直接将他们吞并掉,男人杀了或者留下来当做奴隶,女人全部赏给勇士,至于老人则没有丝毫的利用价值,会被全部杀掉。

草原上的法则就是铁与血,没有怜悯之心。

“刘公子,看来我们被盯上了!”

跟镖的是一名姓夏的镖师,他年龄在三十多岁,身材高大,一看就是练过武的,下盘很扎实,骑术也很精湛,跑过西域这条线很多次,对这一带的情况比较熟悉。

“嗯,我看到了!”

刘志点了点头,心知此时可大可小,在离开长安的时候,他就已经打听过这一路上的情况了,早就有遇到马贼的准备了,此时心里面倒也不是特别惊慌。

“这些人是什么部族的?他们有多少人?”

刘志虽然知道这一带的局势,大部族基本上是没有了,但是小一点的部族还是有不少,而且这些人没有能力争夺草场和水源,便将目光放在了南边的商道上,经常打劫过往的商队,他们的手段十分的残忍,遇到商队往往是不留活口,以避免商队之中的幸存者将他们的消息泄露给追击而来的军队,尽管目前军队对这一带的管束其实并不怎么有力。

“这些人看上去像是沙陀人,但是沙陀人不应该会打劫我们这些车队行旅,他们只对大型商队感兴趣,这些人应该是向东逃到这里的狐胡人,你看,他们的弯刀就是标志,我认得这种武器,虽说草原上的武士都用弯刀,但是这些人的弯刀却明显不同,这是当年贵霜国遗留下来的锻造技术,弯刀被锻造的寒气逼人,无比的锋利!”

刘志听到这位姓夏的镖师居然能够通过对方手中的武器判断出对方的来历,心中着实是有些吃惊的,看来杜威这一次确实是给自己派出了好手,有一个对当地情况这么熟悉的向导在,这一路上要舒服和安全的多了。

“行天,给他们一点教训,不要弄出人命!”

对方干的是刀口舔血的买卖,刘志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会用自己的手段告诉对方,想要打我的主意,你得付出代价!

方行天“哦”了一声,伸手从一旁的马车上抽出了一根标枪,这种标枪是他们用来扎营的时候,扎下帐篷边角的定桩。

两名马贼显得有些吃惊,他们处于上风的位置,距离车队其实还有大约一百步的距离,在这距离上,普通的弓箭从下往上射,基本上没有什么杀伤力,这种地形上,谷口的风其实很大的,箭矢会被吹回去,而对方拿起一根标枪是要做什么?

不只是两名马贼有些疑惑,就连队伍之中的几名镖师这个时候都有些不解,他们一早就看出了方行天应该是跟在这个年轻贵公子身边的卫士了,看他走路的架势就知道他的武功应该是不差的,但是他这个时候是想做什么?难道是挥枪冲杀上去?对方都是老奸巨猾的斥候,又处于上风的位置,一见到你这边发起了冲锋,他们肯定掉头就跑,这些游牧民族是马背上的民族,骑术精湛,而且马匹也比中原的马要好一些,追肯定是追不上的。

两名马贼此时心里面也是存着一样的心思的,他们倒要看看这个人要干什么,只要他们不迂回包抄过来,自己这边的两人大可以控马迂回拉扯,用弓箭击溃对方。

方行天要追他们吗?

当然不是了,他一手握着这柄标枪,一边身子一滑,已经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这一下众人就更加的奇怪了,难道他……他难道是……难道是想把这标枪投到一百步以外的地方去吗?这怎么可能?

一般而言,无论是步兵还是骑兵,都会在作战需要的时候装备一定数量的投枪,其中骑兵的投枪稍稍的要短一些,以便于携带,其作战的目的是在双方陡然接触的前夕,在二三十步的距离上,投出大量的短枪,击穿对方的盾牌或者是打乱对方的骑兵阵型,大量杀伤对方,从而降低对方的士气。

投枪的杀伤力巨大,因为它本身的重量很重,具有极佳的破甲作用,近距离的投枪甚至能够破开装备了重甲的重装骑兵,这种骑兵在战场上简直就是如同坦克一般的存在,冲阵掩杀,无往不利。

但是投枪的作战距离只有二三十步,也就是三十来米的样子,而此时,对方距离他们足足有一百步,一百二十米的样子,这样的距离上别说是投枪了,弓箭射过去都有点难,毕竟他们是处于逆风的状态的。

刘志撇了撇嘴,这小子,自己叫他不要过分,他居然想到了这样的一个法子,太来乱了吧,不过这一下子如果命中了的话,造成的震慑效果肯定会很强吧!

呵呵,果然会装逼,长江后浪催前浪,前浪被拍死在沙滩上啊!

就在刘志感叹不已,其他人疑惑和吃惊的时候,方行天猛的大喝一声,向前冲了几步,然后刷的一声,他手中的长枪已经投了出去,在空中化作了一道闪电一般的黑影,迅速的朝着对方那两骑冲了过去。

这一下子的变故来的太突然了,或许不叫做变故,只是和之前众人心中所想的场景是完全不一样的,谁能想到,在这么远的距离上,他投出去的枪居然还真能飞出去,飞的这么远、这么快!

噗!

一声沉闷的金属入肉的声音响起,马背上的骑士显然是没有丝毫的准备,直接从战马上掉了下来,而那匹战马居然被这柄枪推着向后倒飞出去了三丈多,这才撞到了一面岩壁上,撞得血肉模糊,死的不能再死了。

两名马贼之中一人落马,另外一人还没有从这一变故之中回过神来,他刚才只看到了对面那个年轻人做了一个投枪的姿势,自己这边还没有看清楚他的动作,那柄枪就如同一道闪电一般直接射了过来,并且轰然撞上了他身旁同伴的坐骑,然后将坐骑都给撞得倒飞出去。

这瞬息之间发生的事情让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一时之间根本接受不了这样的信息,根本就没能想明白,为什么一根投枪能够飞这么远,而且还有这么强大的力量能够杀死一匹强壮的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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