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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避而不敢居其职。便以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门下侍中小中书令号称宰相。据《册府元龟宰相总序》说,自隋代以来。就有“或以他官参掌机事及专掌朝政者,并为辅弼”唐代也因宰相品位尊崇,人主不肯轻易授人,故常以柚官居宰相职。并假借他官之称。如唐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称“参议得失”或称“参知政事”等等。名称不一,都是宰相之职。
相关典籍记载:贞观八年(公元膨年)申书令(《百官志》作仆射)李靖因足疾上表‘乞骸骨”其言辞极为恳切唐太宗为之感动。说:联观古往今来,身居富贵。能知足者甚少。纵然才能不堪,身患疾病,犹自强居职位。公能识大体,精神诚可嘉。于是。太宗除下优诏,令其在家调养外,又命其疾小愈,两、三日一至中书门下平事。
贞观十七年(公元h强年)太宗以李绩为太子詹事(东宫百官之长)并特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使其与侍中、中书令一样参预宰相职事。从此之后,就有‘平章事”与“同三品”的衔号。就是品级再高的官,也不例外,否则,就不能行使宰相的职权,只有三公、三师及中书令不加。
永淳元年(公元昭秤)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本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自此以后,“同平章事”也成为宰相的衔号。开元以后,为仆射者例不加“同平章事”结果就不能参与宰相机务,而被挤出宰相行列。
安史之乱以后。宰相名号又有了变化。由于代宗大历十二年(公元年)升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为正二品,所以就废除了“同中书门下三品”的职衔。与此同时,中书令和门下侍中基本是藩帅兼领,几乎不单独作为宰相来设置,因此。唐后期的宰相名号基本上就是‘同平章事”了。
新帝国决定取耸所谓的“同三品同平章事”宰相就是宰相,六部高官就是六部高官。不得兼职。
同时,中书令小侍中、尚书令等,也不再称呼宰相。
宰相是正五品,可以跟随皇帝身边处理政务。
三省六部高官是正二品、正三品,位高权重。但是不一定跟在皇帝的身边。
这一点,类似明朝的大学士设置。
唐代初年。三省长官在门下省议事。这个议事地点称为政事堂。
《文献通考职官四》说:“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其后,高宗时的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历年)张说为中书令,又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并且列吏房、机务房、兵房小户房、刑礼房五房于后。“分曹以主众务。”
至此政事堂已从‘议事”之所变成宰相的办事机关了。
产生这个变化的原因是因为唐玄宗以前,宰相都是三省长官兼职的(因三省长官尚有本省常务)他们上午在政事堂议事,下午就回本省办公,因此,不必要另立宰相的办公机关。玄宗开元以后,宰相数量少了。其职位更为尊崇,基本上是专职的(杨国忠虽身兼四十余职,但也以相职为主)于是就有必要设立一个固定的宰相办事机关,并列五房以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决策机关。军国大事经政事堂会议商定,奏请皇帝最后裁决;机密大事以及五品以上官员的升降任免。只在政事堂议论。他官不得预闻。在政事堂(或中书门下)议事的几个宰相中,有一位是首席宰相,称为‘执政事笔”唐玄宗时,李林甫、杨国忠为相,他们之所以能专权用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长期窃居了‘执政事笔”的职位。安史之乱后,肃宗鉴于相权集中而造成个人专断之弊,乃“令宰相分直政事笔、承旨,旬日而更”宰相十天一秉笔的制度,到唐德宗贞元十年(公元阳件)才改每日一人轮流秉笔,其用意显然是在于防止宰相专权,但德宗以后,这个制度并没有沿续下去,如穆宗、敬宗时的李逢吉,武宗时的李德裕都是独秉国政的。宰相权力的大小。都是取决于皇帝(还有中晚唐时期的宦官)的态度的。
新帝国的三省六部制,总的来说。并没有做出太大的变比较弓人注目的是,宰相的设置,打破了之前宰相兼任实职的惯例。这对于约束三省六部高官的权力,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作用。
新帝国的监察机关,基本上还是沿用唐朝监察制度。
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一员。从三品;御史中莽二人,正五品上。
会昌二年(脓)御史大夫升正三品。御史中承正四品下,但是唐懿宗继位后,又恢复原状。御史台的主要作用,是防止谋逆小造反、贪污、腐败、贿赔等行为。
由于御史台具有相当的权力。相当于整个帝国的监察机关,个置关键。刘鼎一度考虑,是否将崔码和王承颜分开,一人担任门下侍中。一人担任御史台大夫,同时将御史台大夫的品级,提升到正三品,和各部尚书相同,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监察作用。
御史台下属三院:台院,侍御史四人,从六品下。令史、书令史、亭长、掌田为流。
殿院: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上。
察院:监察御史十人,分察六部及地方州县,秩正八品上。
又有左肃政台和右肃政台。
左肃政台的主要工作,是监察文武百官。
右肃政台的主要工作,是监察地方官员。
新帝国的事务机关,主要有九寺、五监。
九寺:长官为卿。太常卿正三品,其余从三品;副长官为少卿。
太常少卿正四品上,其余少卿从四品上。寺下设署,分上中下三级,上署令从七品下,承从八品下:中署令正八品上,承正九品上;下署令正八品下,承正九品下。
太常寺:设太常博士四人,从七品上;太祝六人,正九品上:奉辛匕郎二人,从九品上;协律郎二人,正八品上下设郊社署、太乐署、鼓吹署、太医署、太卜署。太乐署有乐正八人,从九品下;开元二年(7旧)京、都皆置内教坊使口鼓吹署亦有乐正四人,从九品下。
光禄寺:辖太官、珍横、良酝小卓醒四署,用掌郊祀、朝宴之膳食供设。
卫尉寺:辖武库、武器、守宫三署,各有监事一、二人,正九品上。掌仪仗小兵器小宫廷宿卫。
宗正寺:官员全为皇族,掌天子宗族谱蝶及外戚事务。
太仆寺:辖乘黄、典厩、典牧小车府四署,掌天子小王公车马养护选择之事。唐代在各地设牧监(御马监)畜养马等家畜上牧监从五品下,中牧监正六品下,下牧监从六品下。
大理寺:除卿小少卿、承外,有大理正二人,从五品下;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十二人。从八品下;狱承二人,秩从九品下。
鸿驴寺:掌典客、司仪二署,典客署掌外来使节小四夷君长朝见之礼、收贡、回赐,并有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司仪署掌高官凶丧眸葬营墓之务。
司农寺:掌上林、太仓、钩盾、祟官四署。上林署掌管集菜种植;钩盾署掌柴炭禽畜;等官署管粮油加工,太仓为国家粮食总管。
各宫苑总监一人,从五品下。副监从六品下;九成宫监亦司之。
太府寺:辖京小都诸市署、左、右藏署、常平署、琼林小尖盈库。
五监:国子监长官为祭酒,少府监、将作监长官均为监,同为从三品;军器监长官为军器监,正四品上;都水监长官为都水使者,正五品上。国子监副长官为司业,少府监、将作监副长官为少监,均从四品下;各监承为从六品下,主簿从七品下,录事从九品上(国子监录事从九品下)国子监:设国子学,博士五人。正五品上;助教五人,从六品上。
太学,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从七品上。四门馆,博士六人。从七品上;助教六人,从八品上。
少府监:辖中尚署,掌膀祀圭璧、天子佩饰;左尚署,掌车乘制造;右尚署,掌鞍辔、纸笔等:织染署。掌冠冕小组绶小织仞小染色,有染坊使;掌冶署,掌玉器、金属器制作。各署小监还有监作,从九品下。
将作监:长官历称将作令小将作大匠、将作大监,掌土木营造之事。右校署,掌版筑、涂泥、粉刷;中校署,掌管竹、葛等器物制作。左校署,掌木器制作;甄官署,掌石器、陶器制作。新帝国改称工程建设部。
军器监:有甲坊署小弩坊署,令皆正八品下。新帝国改称武装部。属于军队管理。
都水监:掌各地耸、津梁、渠堰x陈池之事。辖河渠署及诸监。新帝国改称水利部。
第588章新帝国(4)
隋唐时期官员俸禄形式主要有米、田两种。唐时无论职事官或勋官、散官,均可按官品占有不同数量的永业田,职事官还可按品占有不等数量的职分田。另外,京官每年还有禄米,从正一品七百石到从九品递降到三十石,高级官员还有货币形式的俸禄。
唐朝官员每十天休假一天。称“苟假”此外,还有各种节令假(如春节假七天)、定省节(三年探望父母一次,共三十五天)、婚假(九天)、丧假(视与死者关系而定时间长短)、病假(最长不超百日。过百日则解职)官员身体欠佳或年逾七旬可以退休,称致仕,五品以上官员退休由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员退休则由尚书省批准。五品以上官员退休享受半俸,有功之臣因皇帝特恩者可获全俸。
唐代官员根据品级发放俸禄,以九品区分职级,作为发给俸禄的标准。唐代官员有散官与职官之分。散官是一种表示身份地个的等级称号,没有实际职掌。相当于我们今天机关里的局级、处级纪检监察员之类。职官表示实际职守,有职有权。各级官员的品级依正、从小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而俸禄只依九品正从分为十八级。领取的俸禄包括禄米、俸钱和职分田等。
以安史之乱为界线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实行年禄小月俸双轨制。京官正一品每年给禄米蹦石,从一品6四石,正九品好石,从九品丑石。
月俸开始时称俸料,只给铜钱与食料。唐玄宗开元年间,月俸又包括杂丹、防阁和庶仆等内容。防阁是一种卫士,相当于今天的警卫员。五品以上的官员才配有防阁;庶仆是一般的佣人,配给六品以下的官员。后期基本上只实行月俸制。但支付时往往付给谷帛等实物。
唐代官员的俸钱中不但有生活费,还包括办公费,总的趋势是数额不断增加,而且地方官的俸钱高出京官。
唐代官员从政府那里所得的俸禄包括禄米、土地、俸料三大项。
一、禄米。根据典籍记载:“武德元年(公元6名年)文武官给禄,颇减隋制,一品七百石,从一品六百石,二品五百石,从二品四百六十石……”
递至从九品为恐石。都是每年供给一次。外官无禄。至贞观初年,中书舍人高季辅建言:‘外官卑品贫匿。宜给禄养亲。”
此后。规定外官比京官低一等给禄。一品以田石为一等,二品三品以为石为一等四品、五品以刀石为一等。六品小七品以5石为一等,八品小士品以茄5斗为一等。若无粟则以盐代禄。此外,百字在年终考核中得到上考者,可得到奖禄一季或一年。
二、土地。在均田制度下,唐代职事官、散官小封爵小勋官等均可按品级受职分田和永业田。根据相关典籍记载一品有职分田2顷。二品旧顷。递至九品2顷。皆给百里内之地。诸州都督、都护、亲王府官二品口顷,三品旧顷,递至九品z顷田亩。武官、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递至队正、队副田亩。此外,又有永业田。亲王四顷,职事官一品田顷,郡王、职事官从一品D顷,国公、职事官从二品巫顷,县公、职事官三品万顷递至九品2顷。上柱国匆顷柱国万顷。上护军刀顷,护军占顷,散官五品以上给同职事官。
如果职事官被解免者。则追回田亩。若被除名者,则仅受口分之田。若袭爵者不另给田亩。这些规定,只是政府的一种限田措施。
并不能实授其地。不过,《食货志五》说:“几给田而无地者,亩给票二斗”但从白居易的《问议百官职田》看,唐代官员从政府那里所得土地收入主要还是靠职分田。职分田一般按每亩收六升的租率出佃。所谓‘依品而授地。计田而出租”三、俸料。唐代官员的俸料制是唐高宗水徽元年(公元田年)制定的。所谓俸料,包括月俸、食料、杂用,职事官又有防合或庶仆(一品至五品有防合。一品防合垢人;六品至九品有庶仆,六品有庶仆占人)这套内容复杂的俸料制,至唐玄宗时才合为一项。典籍记载:“开元二十四只(公元泌年)令百官防合、庶仆俸食杂用以月给之,总称月俸”唐代官员的俸料法定额数与实际收入往往差别很大。这在地方官尤其为甚。其俸钱的来源有几个方面,或以公解钱充。或以户税充,或以青苗钱充等等。
新帝国规定,官员的俸禄。全用金钱的方式进行发放,取消了土地和俸料。
同品级的官员,基本工资是相同的,不会因为有的县富裕,工资就很高很高,而有的县贫穷,工资就很低很低。在基本工资之余,还有浮动工资,主要是根据朝廷的绩效考核来发放的。绩效考核成绩好,奖励就高,绩效考核成绩不好,奖励就低口这样一来,既可以限制土地兼并。又可以减轻官员的负担。
那些领到俸料的官员,终于不用下灿到市场上去摆摊出售物品了。
隋唐五代的官员,按规定到了七十岁是要退休的,称之为‘致仕”官员请求致仕叫做”乞骸骨”如果不满七十但疾病缠身者。
也可提前要求退休。反之。若精力充沛。体魄健壮者,虽年过七十也可继续留任。五品以上官员退休,本人应直接上奏皇帝批准,六品以下退休者。则只要尚书省按规定统一办理即可。致仕之后,若有特殊需要。也可再度出仕。
官员致仕时可享受一定的待遇。据《唐会要致仕官》说,有的可以加官一级。有的只是换了一个官名而品秩并未改变(致仕后,例晋一级,至宋代有成为制度)在经济待遇方面,五品以上者致仕,终生可以享受半俸,特例可给全俸。六品以下者,日制前四只给半俸,天宝时令给至终身。此外,三品以上致仕者还享受朔望听朝参,其班列在本品现任官之上,以表尊崇。这些制度和规定对于鼓励官员退休是有一定作用的。
新革国的致仕制度。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
变化集大的,是新帝国的地方官们唐初依隋日制,地方上有州(郡)、县两级。根据典籍记载。贞观十三年(公元翻年)全国有贸州”巫县。州县均按其地个之轻重,辖境之大小,户口之多寡以及经济开发水平之高低分为上、中、下三等。三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五千户以上为上县,二千户以上为中县,一千户以上为中下县,其余为下县。近京之州称辅州,京都所在县名赤县,京之旁邑谓畿县,此外还有雄、望、紧小上、中、下等级。一般也是按户口多少而定的州的长官为刺史。
唐玄宗天宝元年(公元2年)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巳后复称州,上州刺史从三品,其下佐官有别驾人,从四品下,长史!人,从五品上,司马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人,从七品上录事2人从九品下,此外还有司功、司仓小司户、司田、司兵小司法、司士等七曹参军各人,皆从七品下。又有市令、承、文学、医学博土等;中、下州刺史皆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
别驾(中州不置)、长史、司马称为‘上佐。唐制规定,凡刺史缺员或为亲王兼领时,上佐可代行州事。但在一般情况下,上佐并无具体职任,因其品高俸厚,又不亲实务。故多用以优待宗室或安置闲散官员等,所以白居易称这类官为“送老官”诸曹参军分掌各州府的军政、财政、刑法小农田以及户粮诸事务。称为‘判司。诸曹‘判司”由各州录事参军事统辖。未设司马之州。录事参军为刺史之佐,处于综领督察的地位。
县的长官不分大小统称令。京县令。正集品上:畿县令,正六品上;上县令,从六品上;中县令。正七品上:中下县令,从七品上:下县令,从七品下。佐官有县承、主薄小县尉等(京县增设录事2人)相关文献记载: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凡民田收授,县令给之。蔓岁季终。行乡饮酒礼,籍帐、传驿小仓库、盗贼、堤道,虽有专官,皆通知。可见县令统管一县所有军政事务。亲自处理刑狱口县承为之副,县尉分判众曹,催征租赋,主薄掌文书薄计。此外。还有七曹佐官,是应州府七曹而设。因事务不多,一般不常设。
州、县官员都是‘亲民”之官。一方面要负责刑狱治安,征敛赋役;另一方面要“宣扬德化劝课农桑”‘务知百姓之疾苦”因此,《册府元龟》卷皖《栓选部;考裸》说:殊功异行及祥瑞灾蝗、户口赋役增减,当界丰俭,盗贼多少”就是吏部考核州小县官吏政绩的标准。各州县每年造一次计帐,向尚书省报告户口及明年所征的课役。相关文献记载。各州县必须把每年征税的数目‘书于县门小村坊,与众知之”所以。州县官员的选任。得人与否。对封建政权的稳固关系甚大。
唐自太宗开始就很重视地方吏治。据《贞观政要》卷3记载他曾说自己“居深宫之中,视听不能及远,所委者惟都督、刺史,此辈实理乱所系,尤须得人。”
他亲自过问刺史的选用,并把各地都督、刺史的名字写在屏风上,凡作善事”的就在其名下记上一笔。
贞观八年(公元腆年)又派李靖等B人为诸道黜涉大使,到各地巡查。升迁廉吏,惩罚贪官,问民间疾苦。州府的判司及县的薄二尉。
虽然职位不高,但一般也走进士及第后的起家之官,若上有官员提携,下有州县推荐,几经迁转就可能入朝为郎官小御史,甚至可以外派为州刺史,直至藩帅,所以唐代一此高级文职人员大多在基层担任过这类职务。
唐代首都或陪都所在地有“府”的建制。玄宗开元元年(公元引3年)改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并州为太原府,长官称‘牧”由亲王挂名遥领,实际主持府政的是“尹“。如上都京兆尹、东都河南尹、北都太原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