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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首辅-第3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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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港外,十几艘巨大的帆船稳稳驶入,海冰刚刚化开不就,天津港就迎来了第一批客人,一个面色黑红的高大年轻人,扶着剑柄,立在船头,颇有四顾茫然之意。

不是别人,正是席慕云,自从嘉靖四十一年中进士,请令南下出海,转眼近三年的光阴过去,他两次往来大明和非洲之间的航路,在非洲建立起来的殖民据点增加了一倍多,他已经招募了五百多人,进行屯垦,有了粮食就能站稳脚跟。

这一次回到大明,他需要更多的支持,同时,也准备把三年的成果进献给朝廷。

随着船工搭好跳板,席慕云第一个从船上下来,岸边的工人随意看过去,扑通,吓得坐在地上,拼命往后退,颤抖着手,指着席慕云的身后,发出惊恐的音符。

好大的一匹黑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光是肩部,就比普通人的个子还要高,简直就像是一头洪荒的巨兽,从船上优雅地走下来。

第776章绝对碾压

裁判员将皮制的马球高高抛起,在落地的一瞬间,蒙古骑士抢先挥动球杆,马球腾空而起,瞬间马跑如飞,人喊震天。两边的队员开始激战,周围的观众也跟着呼喊,满脸的轻松,过去的连场比赛,已经让人们对天马有了强烈的信心,只要这些神骏的马儿参赛,就一定能够胜利。

果然如此,蒙古队的第一轮攻击就被大明破坏,马球飞过,马栋接在了手里,单刀直入,向着前方猛冲,两旁的蒙古队员追之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进入了三十步的距离,一杆飞起,球准确入洞。

一比零!

旗开得胜,队员们欢欣鼓舞,观众喜笑颜开。

唯独看台的这边,高拱,江东,唐慎,三个人的脸一个比一个臭。弄得中间的李春芳坐立不安,两只手都没地方放,有心起身离开,又没有胆子,可是再坐着,也是难受。说实话,李春芳是真不愿意大老远跑来,得罪一帮人。

谁让他是阁员里面最年轻的,徐阶还是他的老师,没有办法啊!

他本以为赛马虽然热闹,不就是一个游戏吗,输了一场也无所谓,又不是三岁小孩子,至于撕破脸皮吗?可真正坐在看台上,往四周一看,李春芳的心扑通扑通乱跳。

好些京城的富商,勋贵皇亲,士林名流,全都赶来了,那个如痴如醉的模样,简直让人心里头发凉,这要是输了,会不会有人找自己算账啊?

徐阁老能不能罩着自己?

李春芳的脖子一阵阵发凉,不停偷眼看唐毅,却发现这位微闭着眼睛,仿佛老僧入定,看起来唐毅有把握,但愿能赢吧?

往后就算陛下亲自下旨,也不能干这种倒霉的差事!李春芳思量着,鬓角上汗水流了下来,煎熬劲儿就不用说了。

唐毅哪有闲心睡觉啊,他仔细观察着赛场上的每一幕。阿拉伯马的速度耐力都是顶尖的,可是马球比赛需要快速停顿,快速发力,快速转弯,相反,直线速度不怎么重要。再加上马栋等人的确经验不成。

除了第一个球之外,连续被蒙古人追上来两个球,明军反而落后了。

高拱狠狠瞪了一眼李春芳,心说看见没有,全力以赴尚且不能获胜,你还有脸放水,真是该杀!

李春芳哭丧着脸。

就在这时候,场上又发生了变化,马栋得到了手下的传球,猛地往前冲,两个蒙古骑士看到,一左一右,把马栋给夹持住了。

他们知道单对单硬拼不成,两个人一起下手,挥动球杖,照着马栋就打来了。

同后世的马球不同,古代的马球对抗性更强,可以直接攻击马匹和选手,什么手段都能用,绝对算是最接近骑兵大战的运动,能在马球赛场上称雄的,到了战场也是好手。

马栋被两个人夹击,不提防,软肋被扫了一下,他疼得闷哼,挥手砸了蒙古骑士的后背,差点把对方砸下去。

此时,马栋的马慢了一步,另一匹马从右边跑了出去,将自己左边的脖子露了出来,电光火石,马栋的坐骑一张口,吭哧,就咬中了对方的脖子,霎时间鲜血狂奔,马嘶鸣了一声,没跑出几步,就软软摔在了地上。

脖子上的血管被咬断了,鲜血狂奔,比赛不得不暂停。

赶快给骑士换马,观众看在眼里,可没有之前的狂热了,心都悬了起来。原来马球比赛是如此残酷啊,要是伤了一匹天马,那可怎么办?

“李阁老,你看见了!”高拱又忍不住低吼起来,李春芳连连点头,脸色惨白,他是真的后悔了,谁知道马球是这个样子啊!

“唐大人,要不,下令他们,不许攻击人和马?”李春芳试探着问道。

唐毅微微摇头,“为什么不攻击?占上风的是大明!”

突然,唐毅起身,几步到了看台前面,振臂高呼:“大明必胜!”

四周的观众愣了一下,也跟着喊了起来。

“大明必胜,大明必胜!”

赛场中间的马栋得到了信号,这是唐毅早就交代过的,哪怕真的输了,也要输得体面,身为战士,拼死也要咬下对方的一块肉,什么规则,老子眼睛里没有规则!

“杀!”

重新换好了战马的蒙古骑士刚刚列队,准备迎战,马栋就冲了上来,仗着阿拉伯马的凶狠,一个冲锋,把对方的骑士打掉了两个。

后面的明军也跟了上来,赛场上很快变成了大乱斗,几乎每一刻都有骑士倒地,也有战马受伤,鲜血迸溅,凄惨无比。

阿拉伯马绝对是为了战斗而生的,能咬人,能踢人,挨一下就没了半条命,没有多大一会儿,几乎所有的蒙古骑士和战马都受了伤,赛场上的比分还停留在二比一。

不好!

乌木儿台吉,还有人抬着铁背台吉,一起前来观战。看到赛场的情况,他们立刻明白过来,明军是想把他们的人马消耗光啊!

这么大一会儿,已经损失了十几匹战马,五名骑士了,再打下去,马不是都要没了吗?

“认输!”

乌木儿果断下令,第一场比赛结束,明军获胜。

稍事休息,第二场比赛又开始,马栋刚刚上场,对面的蒙古人根本没有出来,再度认输。马栋气得咬牙切齿,把手里的球杖都给摔断了。

“懦夫,胆小鬼!”

骂了好一阵,也没有办法,只能悻悻离开。

按照规矩,参加了两场比赛,阿拉伯马必须退出,失去了战马优势,虽然大明的健儿有心杀贼,却无力回天,第三场和第四场连续失利,总比分已经被扳平。

到了第五场,马栋再次出战,他骑上了仅剩下的一匹阿拉伯马,一上场就摆出了最狂暴的姿态,疯狂攻击对手,他和坐骑就像是疯子一般,完全不管球在哪里,只是攻击对手,三匹蒙古马被咬残,两个骑士被打伤,明军总算是扳回了一局。

还有希望,一匹天马,也能回天!

马栋不顾疲劳,还想继续作战,却被唐毅派来的人给按住了,勒令他不许上场。果然所料不错,第六场蒙古人也派出了战斗人员,三个孔武有力的大汉,骑着三匹高大的战马,一看就是找茬儿的。

一对三,就算阿拉伯马再厉害,也未必是人家的对手,幸好及时抽手,要不然就会损失在赛场上。

毫无疑问,第六场明军含恨落败。

三比三平。

可是谁都清楚,蒙古人的损失虽然比明军惨重多了,可是明军一方,只剩下一匹阿拉伯马,还能拼一场,其他的人都疲惫不堪,仅有的好马也所剩无几。胜利的天平已经倾向到了蒙古人一边。

压在胸口的一团怒气,总算是释放出来。

乌木儿带着得意的笑容,换上了骑士的衣服,戴上了护具,手握球杆,骑上他的青马,冲到了赛场上,耀武扬威,连着转了三圈,胜利似乎已经是囊中之物了。

“乌木儿台吉,到了中午了,先吃点东西,下午再比赛,我们大人有请。”

乌木儿带着满腹的牢骚,来到了帐篷,把头盔扔到了一边,大剌剌说道:“你们不必拖延时间,这场比赛,我们赢定了!”

高拱和唐慎把脑袋一扭,懒得搭理他,江东和唐毅闭着眼睛,李春芳无奈,只好主动笑道:“乌木儿台吉,果然神勇,老夫佩服。午时都过了,不吃点东西,岂是待客之礼,来人,上菜。”

不由分说,手下人端上来各式菜肴,色香味俱全,两旁的音乐响起。乌木儿眼前一亮,还是汉人会享受啊!

他心说坐下来吃一顿也无妨,反正他已经查清楚了,那些神骏的马匹只有十几匹,没法继续参赛了,说起来还要感谢李春芳。

他举起酒杯,和李春芳虚碰了一下,一口喝干,李春芳别提多尴尬了,这才叫自己挖坑自己埋,要真是输了,还不知道多少人想撕碎自己呢!

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只剩下乌木儿吧嗒嘴的声音,听得这个烦心,乌木儿喝得酒酣耳热,突然起身,几步到了乐队的前面,露出了痴迷的神色。

“嘿嘿,真够水灵的!”乌木儿伸手去抓,弹琴的女孩连忙闪退。

“怕什么啊,李阁老,本台吉和你换怎么样?”乌木儿肆无忌惮说道:“你是想要钱,还是珠宝,要不战马也行啊,一匹,呃不,五匹马换一个人!你们可不吃亏……”

啪!

一个酒杯,砸在了乌木儿的额头,鲜血瞬间流了出来。

“谁敢打我?”

“本官!”唐毅冷笑着站起身,“乌木儿,告诉你,大明和蛮夷不同,我们不会抛弃一个同胞,你点的那几个铜子,还有几头破驴子就不要在本官面前丢人了!”

“好啊,你敢瞧不起我,有本事赛场见!”乌木儿气呼呼到了外面,飞身上了自己的战马,一马当先,上了赛场,这时候唐毅等人也都跟了出来,大家一起上了观礼台。

咚咚咚!

鼓声作响,乌木儿突然觉得眼前一花,什么东西,怎么那么大啊?

他不由得惊呼出声,此时从明军的一边,九匹黑色的战马一字排开,说是战马,不如说是九匹来自洪荒的巨兽!

肩高一米八,头颅昂起,足有两米多,长而浓密的鬃毛,编成了整齐的小辫子,长长的尾巴,几乎到了地面,粗大的马蹄,每次落到地面,都发出震颤,声波能传出好远,看台上的人都能感受到。他们彻底被这一群硕大的战马吸引了。

论起体型,比阿拉伯马还要高一头,骨骼粗壮,肌肉结实,鬃毛浓密,狂放不羁。跑在最前面的战马,黑色的身躯,透着一层红色的光辉,就仿佛是天上的神马,裹在朝霞之中,神秘,强悍,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只要看过一眼,没人不为之倾倒,迷醉!

这些马可是大大有名,它们来自西洋,名叫弗里斯兰马,是席慕云从吕宋岛的佛朗机人手里弄到的。

“最算是赶上了,马球,我最擅长了!”席慕云舔了舔嘴唇,露出嗜血的神情,鼓声戛然而止。比赛正式开始,席慕云抢先到了中场,等待发球。

乌木儿的眼睛都直了,明军的好马不是没了吗?怎么又冒出了这么多巨兽?谁能告诉我,他们是怎么变出来的?

心中狂喊,真有心放弃比赛,可是他已经上场了,蒙古勇士,可以站着死,决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避战退却,回去之后,只会永远活在耻辱里,还不如死了算了!

他硬着头皮,到了中间。双方站在一起,席慕云必须低下头颅,俯视着乌木儿,别提多滑稽了。

“开始!”

席慕云抢先出击,坐下的马如同炮弹,猛地冲出,乌木儿来不及反应,席慕云的坐骑猛地抬起前腿,以上击下,粗大的马蹄踩中了乌木儿坐骑的头颅,骨头碎裂之声响起,乌木儿瞬间摔了下去……

第777章很受伤

弗里斯兰马的体重普遍在五六百公斤以上,而蒙古马最多二三百公斤,即便是超级变异的,也不会超过四百公斤。双方放面对面,就好比次轻量级和超重量级的拳手打在了一起,大明的骑士居高临下,包括观众,自尊心都得到了极大地满足。不好意思,弗里斯兰马还有个特点,它们后腿强劲,常常喜欢高扬起身体,用前蹄攻击,和饭盆差不多的蹄子,挨了一下,哪怕是老虎狮子一样要骨断筋折,小命玩完。

而且这些弗里斯兰马漂洋过海,到了陌生的环境,十分的狂暴,踢,咬,啃,打,什么手段都上来了。

马球比赛早就变了味,成了彻头彻尾的厮杀。

两旁的观众伏在栏杆上面,翘着脚巴望,雷坚,沈公子,等等一群贵公子看着雄壮的弗里斯兰马,彻底迷醉了。

熠熠生辉的黑色皮毛,雄壮的身躯,不羁的鬃毛,凶残狂暴的战斗方式,每一匹马就像是战车,横冲直撞,无所顾忌。

“太热血,太爷们了!”

他们全都神情激动,沈公子更是浑身颤抖,哪怕吃糠咽菜,他也要弄一匹弗里斯兰养着,太帅气了,有木有啊!

高拱和江东都站起身,到了看台前面,伸长了脖子巴望着,越看越高兴。弗里斯兰马比起阿拉伯马更加雄健,战斗力更强,要是明军拥有一群装备弗里斯兰装备的骑兵,只怕俺答要望风而逃了。

“芳溪公,中玄公,怕是不成。”唐毅低声说道:“席慕云刚刚派人送给我一封信,详细介绍了这种战马,名为弗里斯兰,是出产自欧洲尼德兰地区的一种战马,被佛朗机人带到了吕宋,前不久,席慕云用,用计从佛朗机人手里弄来的。”

唐毅没敢详细说缘由,实在是他都觉得有点脸红。

所谓的尼德兰就是后世荷兰和比利时一代,当时还处在西班牙的控制之下,西班牙人窃据了吕宋岛,弗里斯兰马也被带到了东方。

骑兵为王的时代,任何优秀的战马都是宝贵的战略资源,西班牙人可比贝都因人狡诈多了,岂能轻易从他们手里弄到战马?

不过难不倒席慕云,他在一次和西班牙做生意的时候,偶然瞥见了弗里斯兰马,当时他就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弄到手。

席慕云非常有耐心,为了这个目标,他花了一年的时间,和西班牙人做生意,交朋友,从织造局弄到最好的皇家丝绸,洁白如玉的瓷器,精巧的珠宝饰品,每一样都让西班牙人如痴如醉,席慕云还拿出他的进士身份,告诉西班牙人,他是明帝国承认的最高级学者,他愿意帮着西班牙人传教……

一群远来的蛮夷哪能弄懂复杂的大明,席慕云的话,他们深信不疑,在谈妥了派遣去大明的教士之后,吕宋总督决定举行一场盛大的马球比赛,进行庆祝。

结果就在比赛的时候,突然马尼拉发生了猛烈的爆炸,地动山摇,观众吓得到处逃窜,总督大人不得不领着人马去救援,只剩下少量的士兵看护马场。

席慕云带着的人手乔装混在人群中,立刻发难,杀光了西班牙人,抢走了二十多匹弗里斯兰马,他们一路逃到了海边,那里有等待许久的船只。

上了船之后,席慕云没急着离开,而是静静等待,不久之后,有几十个人急匆匆跑来,他们带着俘虏来的训马师,营养师,一起上了大船。

这才快速起航,离开了吕宋岛。

他们前脚刚走,后面西班牙人就追了上来,在海上连续斗了十几天,明军损失了三艘大船,六匹弗里斯兰马葬身大海,西班牙人也损失了五艘船只,恰巧又赶上了福建水师南下,才把席慕云他们保护回了大明。

为了十几匹战马,得罪了西班牙人,搞不好还要爆发战争,席慕云胆子再大也害怕了,赶快把事情原原本本交代清楚,又从俘虏嘴里,问出了弗里斯兰马的详细情况,都送到了唐毅手里。

“西班牙所谓的无敌舰队,也就是在欧洲耍耍威风,到了东方,只会有来无回!”唐毅笃定说道。

不是大明的海军多强,而是劳师远征,兵家大忌,哪怕几百年后,八国联军也只凑了一万八千人,西班牙能调到东方多少舰队?

别忘了,欧洲还有英国,法国,尼德兰也不安生,西班牙大军远征,估计没到东方,后院就失火了。

唐毅不在乎开启战端,有意思的是高拱和江东更不在乎,他们根本不知道欧洲是个什么情况,甚至还把西班牙和葡萄牙统称为佛朗机,尼德兰的商人只是红毛夷,他们能有多少本事,值得大明忧心忡忡?

唐毅第一次觉得无知也不错,他们很快把注意力放在了弗里斯兰马上面。

同阿拉伯马适合混血,能够培养出更强势的后代不同,弗里斯兰马是单一血统的纯种马,也就是说,没法和当地马结合。而席慕云弄到的弗里斯兰马之中,只有八匹公马,十一匹母马,指着这点数量,想要繁衍出一支骑兵,还不知道要多少时间呢!

短期内,弗里斯兰只能作为一种强悍的象征,出现在赛场上,而没法出现在战场上。

唐毅十分懊恼,可是转念一想,他记得铁岭挽马,还有伊犁马都是引进不同种类,进行繁衍选育出来的。

根本没有必要落入后世的窠臼,只要愿意花几十年的时间,没准也能培养出属于东方的优秀战马,不管是弗里斯兰,还是阿拉伯马,都是基因提供者而已!

想到了这里,唐毅心花怒放,觉得天都格外晴朗,世界都明艳起来,看,一片片的红色,花都开了……

下一秒唐毅反应了过来,根本不是花开了,而是遍地的血水。

所有参赛的蒙古马和骑士都被弗里斯兰给放倒了,席慕云的坐骑咬着一匹蒙古马的脖子,用力甩了出去,高高扬起身躯,在夕阳中,反射出暗红色的光芒。

时间定格,四比三,大明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潮水一般的欢呼声,惊天动地,唐毅捅了捅高拱,笑道:“中玄公,这回又赌赢了吧?”

高拱白了他一眼,“老夫岂是钻在钱眼的人?能得到两种良驹,我大明骑兵有望,高某哪怕是吃糠咽菜,也甘之如饴啊!”

高拱充满了真诚,叹道:“行之,身在江湖,心忧朝堂,著书立说,革新马政,居功厥伟,你该回朝廷了!”

不只是高拱,包括江东在内,老头子身体不成了,他准备回京之后,就辞去兵部尚书,而继任的人选就是唐毅。

要回京城吗?

唐毅默默摇摇头,“中玄公美意小弟心领了,只是火候还不到啊!”

高拱愣了一下,竟深以为然地点头。这一次的比赛让高拱看透了大明官场的无能和虚伪,面对自己人,他们凶悍无比,恨不得置对方于死地,面对敌人,他们却总想着委曲求全,苟且偷安。

李春芳的作为不是他一个人,而是上至嘉靖,徐阶,下至翰林科道,一大群文官的共同心声,遇到了困难,因循守旧,抱残守缺,一个个知难而退,知难而绕,指望着他们中兴大明,简直是做梦。

“行之,凡事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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