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潜台词就是,你要是捣乱把这只野兔烤砸了,我有备货,你就只能吃烧货。
刚才还牛脾气冲天的沈云一把夺过那只野兔,连连点头,哪还有半点士可杀不可辱的男子汉气概。一副感恩戴德模样的沈云,暗自安慰道:烤只兔子而已,谁烤不是烤呢?有必要分个你我吗?最多熟了的时候加快点进餐速度就行了,吃不了亏。
实质上,对于烤东西沈云虽不敢说自信满满,但填肚子还是毫无压力的,哪还敢说自己不会。
女骑士看着沈云屁颠屁颠的去找柴火,然后熟练的搭建架子,笑意连连。她重新躺在地上,脱掉鞋子,笑容渐失,嘟着嘴看着就目前而言还粉嫩粉嫩的脚丫子,免不了自怜自爱一番。她的身上几乎随处都能拿出足以让别人引以为傲的资本,但她最爱怜的,不是脸蛋,也不是别人强求不来的硕大胸脯,更不是她那恰到好处的小蛮腰和无双的臀部,而是她那双从来不在别人面前展现的脚丫子。
在圣罗兰家族的时候,她对咄咄逼人的洁西并无恶意,大抵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色与之对话。但一向对女性保持最大善意的她,却对绝对让女性生不起恶意的艾格尼丝很不感冒,原因无它,她就是见不得一个小丫头将自己的脚丫子裸露在外,而且还沾满了泥巴到处蹦跶。所以在沈云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离开圣罗兰公爵府,实际上艾格尼丝那个小丫头远远跟着的时候,她并未点破,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虽然事后,她确实有那么一丁点微不足道的自责。
当然,这是她的秘密,如果艾格尼丝不说,沈云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女骑士轻轻揉捏着脚掌,时不时摆弄一下脚趾头,目光却始终注视着那道此刻看起来最像孩子的孩子。因为此刻的他,才是最满足的。
待到沈云拾起了一大堆干柴,弄好烧烤的架子,从行囊里拿出一柄匕首开始处理野兔的内脏时,女骑士的目光变得更外专注起来。她自然不是去计较沈云在这个时候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便坐在了地上,而是惊讶于一个足不出户的贵族孩子,为什么在面对一件件于他们而言巴不得避而远之的事情时,能够如此的坦然。
就连她自己都奇怪,为什么让一个孩子服输,都这样艰难。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5)
另一边,沈云热情洋溢的处理着野兔。
一只四五斤的野兔想要处理得妥妥当当并不简单,而沈云的手法也称不上熟练,只是他的动作快捷,步骤也准确,比之精于此道之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这自然得益于他有过少数几次烧烤的经验,至于解剖的技巧,则完全是因为三年时间对雕塑的不离不弃。
霍格森的雕塑特点,从最初的温文儒雅转变成后来的刁钻狠辣。沈云便跟随霍格森的脚步,变得刁钻狠辣起来,到后来,沈云的雕塑风格中已经看不到半点温文儒雅的影子了,似乎对霍格森那种刁钻狠辣的雕塑特点情有独钟。
就连处理这只野兔时,沈云也情不自禁的将雕塑手法用了上来,而且格外的得心应手。
在雕塑方面沈云专情于刁钻狠辣,但在竖琴方面,却是绝对的温文儒雅。两种极端结合在一起,就连艾格尼丝的母亲都啧啧称奇,一见面就免不了打趣几句,总是重复着,我的小凯撒,等你再长大一点,帝都的贵族名媛们恐怕要从公爵府的大门口排到城门之外去了。每当这个时候,旁边的艾格尼丝就不一脸不忿,拽着脚丫子猛翻白眼,显然对在她手底下任劳任怨的沈云不看好。
这种场面,在沈云回忆起来的时候,总是会觉得温馨。
处理好野兔,沈云便为一件事情头疼起来。要不要洗一下呢?他倒是不介意将就一点,能赶紧填饱肚子就行了。就是怕女骑士借此找他岔子,万一这只兔子不交给他烤了,那进餐的时候,保准没他的份。可是,如果洗的话,消耗的水怎么办啊?鬼知道要到哪里才能补充水资源。最为无奈的是,他可不敢断定在他消耗一部分水资源后,女骑士不会找他麻烦。
两难的境地啊!
正在沈云难以抉择之时,一道小型的水柱凭空出现,流淌在沈云捧着的野兔肉上。
沈云愕然,转而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女骑士已经走到了他的身边,此刻的她,一脸肃穆,嘴里缓缓念叨着什么,同时手上做着复杂的动作。
魔法师?这也太没天理了吧!你让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屁孩情何以堪啊!
沈云一个不注意,捧着的野兔肉便脱离了原来的位置,水柱毫不留情的拍打在地上。待他反应过来时,水柱已经停止了。
紧接着,女骑士随手往烧烤架下面的干柴堆中一甩手,火势便猛然上涨。完成这两个步骤的女骑士转身就走,不留给沈云提出任何疑问的机会。
黑暗中,沈云看着女骑士窈窕的背影,顿生敬意!高人呐,隐藏得这么深的,肯定是高人呐!亏我还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嗯哼,这个女人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小心眼。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6)
心情渐好的沈云,优哉游哉的烤起了野兔肉,时不时哼着只在他和洁西之间流传的简短诗篇:
年轻的士兵,上了战场,一杆长枪,是血染的长枪;
遥远的家乡,泪水朦胧,一双眼眸,是等待的眼眸;
狡猾的敌人,上了战场,一杆长枪,是折断的长枪;
威武的将军,铠甲猩红,一声怒吼,是故乡的怒吼……
如此蹩脚的诗篇,恐怕也就洁西愿意陪着他一起瞎嚷嚷,可沈云一旦哼起这首用加尔文语创作的蹩脚诗篇,就证明他心情愉悦。也不知道洁西之所以愿意陪着他哼,是不是不忍心打击他愉悦的心情,以致摧残到他的创作兴趣。
不知不觉间,野兔肉已经溢出了淡淡的香味,在火光的照射下,野兔肉显得黄灿灿的,油光异彩。
沈云咽了口口水,从行囊里十来个小包裹中掏出一个黑色的小包裹,然后咬开一个口子,小心翼翼的洒在快要烤熟的野兔肉上。顿时间,香味更加弥漫了。
那十来个小包裹,黑色的是香料,其他的全部是盐巴。买这些东西的时候,沈云自觉可以用上一年两年,所以当初他就问女骑士,打算在陨石森林中呆多久,结果女骑士很不负责任的告诉他:不知道。
盏茶时间过后,沈云再也不愿接受这种眼睁睁伺候着野兔肉,口水却不断闹革命的惨况,再加上野兔肉也招呼得差不多了,于是他迫不及待的喊道:“赶紧过来尝试一下本竖琴诗人的手艺吧。”
女骑士闻言,踏着猫步,慢悠悠的走了过来。扫了眼野兔肉,然后朝沈云一脸微笑道:“熟了?”
沈云的喉咙很不雅的耸动了一下,嘿嘿笑道:“熟了。”
女骑士神情愉悦的点了点头,而后弯下腰,伸出右手直接抓起了野兔肉,说道:“用水袋里的水将火灭了。”
沈云哪敢不从,立马火灭得一干二净,水袋中的水也不剩一丝半点了。恐怕现在女骑士要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搔首弄姿,也不会有丝毫异议。不就是鼻血嘛,多吃点就能补回来。
女骑士检查了一下火势,确定没有燎燃的趋势之后,咬下手中的一块野兔肉,旋即连连点头道:“竖琴诗人凯撒的手艺果然不俗,那么,伟大的凯撒,你可以去拷另一只野兔了。”
沈云一脸迷茫,显然不相信自己听到的信息。
女骑士转身离开火堆旁,却不忘好心补充道:“这只野兔归我。难道你不觉得食物的来源完全是我的功劳吗?”
过河拆桥!
怒不可及的沈云当即就冲了上去,一副誓死要将野兔肉夺回来的架势。谁知,不待他死缠烂打,女骑士便转身轻轻踏出一脚,将这厮撂翻在地。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7)
沈云翻身爬起来,想再度进攻万恶的剥削阶层,占据野兔肉。
女骑士却风轻云淡道:“我说过,取消你今天的晚餐。如果你再不服从命令,明天一天都别想吃一丁点东西,好像你的水也没了吧?”
沈云捂着脑袋,让自己稍稍冷静下来。
火源被灭了,没有火折子,生火毫无希望。大晚上的人工取火无异于挑战巨龙的权威,等于自寻死路。
水也没有了,陨石森林即使有水源,大部分都不是人类能够饮取的,有毒。
自己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服从命令。
沈云冷漠的看了女骑士一眼,咬着牙走向那只被女骑士丢在地上的备用野兔。
捡起来,一口咬下。
服从命令,不等于服输。
进了大山,就得把自己当畜生。沈云能够记住的名言警句中,就属这句最粗鄙不堪,却最是让他谨记于胸。
山里的畜生是个什么概念?不单单是把自己不当人看,也不是把其他畜生当做同类,而是要舍弃那些所谓的人类特性,卑微的匍匐在地。像一条蛇,伺机而动;像一条狗,狂吠不止;像一头狼,不死不休。
也要像所有的畜生一样,吃的不是香喷喷的熟肉,而是血淋淋带着皮毛的生肉。
因为谁也无法确定,你在丛林中的下一刻,是否有时间去将食物剥皮抽筋,是否有时间拾柴升火而后慢腾腾等待着烤肉散发出油香。只有在丛林中,你才真正明白节约时间等于节约生命的真正含义。
沈云对女骑士心生怨恨不假,但这并不是他自暴自弃的理由。从出生开始便一直在收获各式各样赞美的他,没理由不自尊自强,即使他一无所有,母亲圣奥罗拉在他离别时的轻声细语也会时时刻刻叮嘱着他———不能放弃。
理论是一回事,但真正实践起来,总是有着千般想象不到的困难。
恶心!
任谁第一次吃带着皮毛的生野兔肉,都会觉得恶心。
刚开始或许会在撕扯掉皮毛后,因为极度饥饿而勉强下咽几块撕咬下来的生肉。但渐渐的,沈云不得不捏着鼻子,不至于让自己闻到腥臭的味道后,加剧反胃的程度。
捏住鼻子,闭上眼睛,尽量从感官上遗忘眼前所做的这一切。甚至连思想上,都要转移注意力。
相隔数米远的女骑士,津津有味的吃着味道确实不赖的野兔肉,她只能依稀看到沈云咀嚼生肉的动作,却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是,不管沈云怎样,她的表情都未曾动容半分,她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丛林中是没有温情的。就好比帕格森,她永远也不会给予它过多的赞赏,那样会泯灭掉它的天性。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8)
最终,沈云还是吐得一塌糊涂。他能战胜几乎一切感官上的痛苦,就好比当年爬行几天几夜,但是,心理上的苦难,却不是说克服就能克服的。
女骑士捧着还剩一大半的野兔肉,走到只能半跪在地上的沈云面前,然后不缓不慢的撕扯下一块,一边咀嚼一边说道:“抛开你最渴望的纯粹力量,你同样还有需要征服的东西。假若有一天你遇到一件你有魄力去做好,却没能做好的事情,会将责任归咎到谁的身上?一块生肉都吃不下,你拿什么去吃下数之不尽的敌人?”
沈云一脸不甘的看着那块生肉,倔强道:“我能吃下它。”
女骑士不屑道:“但是你现在还没有吃下它。你还不明白吗?你所需要的,是能做好任何一件摆在你面前的事情。而不是需要你能在将来某个时候去做好一件事情。你可以认为这是我对你的苛责,也可以认为这是我看你不顺眼所作出的报复,但是你有反抗的能力吗?很遗憾,你没有,你无法解决现在摆在你面前的问题。所以你现在只能屈辱的看着一块死肉,而不是把它咽下肚子里。”
原本漏洞百出的言论,此时此刻却显得再正确不过了。没有人可以天生就做好每一件事情,但在女骑士眼中,好像沈云天生就该去做好每一件事情。很荒诞,荒诞到连苛刻都不足以形容。
一直都能把生活中的任何事情完美完成的沈云,却没有像以往一样,对女骑士的言论嗤之以鼻,或者极力反驳。
反思,这是一个几乎被沈云遗忘了的习惯。
直至现在他才发现,他能做好的仅仅是一个孩子,如果别人不把他当孩子看,他的身上就会暴露出很多陋习。譬如,他已经很少刻意的去反思自己了,仅仅安逸于将一个孩子应该做的事情去做好,而不是像一个肩膀上有着背负的男人一样,未雨绸缪,准备着迎接一切困难,而不是事到临头却一筹莫展。
“我应该怎么做?”
当沈云坦然问出这个问题时,女骑士笑得格外开心,她并不了解任何一个人细微的想法,但只要沈云问出这个问题,就意味着他已经成长了一步。没有人是无敌的,哪怕是精神上。
女骑士随手把手中仅仅吃了一小半的野兔肉丢在地上,伸出一只脚将其狠狠踩下,然后扭动着脚板。待泥土碎石和野兔肉混为一体后,咧嘴说道:“把它吃下去,然后把你手上的那只也吃下去。”
沈云一声不吭,丢掉手中的生肉,捡起那块口水泥土碎石五味混杂的熟肉。
撕扯下来,咀嚼得没有丝毫犹豫。
放下自尊。这是他今天学会的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不够,他会将自己的自尊践踏得更彻底一点。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19)
————
深夜,女骑士睁开惺忪的双眼,看了一眼时刻警惕着周围环境的帕格森一眼,然后将目光投掷在身旁的沈云身上。
也许是因为太累了,此刻得他睡得异常沉稳,身子蜷缩在一起,像一个纯粹的孩子。
夜晚中的丛林,从来都不肯安静,微风一过,总能掀起一点声响。
在这块丛林中难得一见的小草坪上,窸窸窣窣的小虫子,不安到处乱窜,它们对生物的气息总是格外敏感。
小草摆到这头摆到那头,这时,女骑士偶然记起沈云的一个小动作。当即,她扯过一根小草,含在嘴里,念叨道:“做一个普通的贵族少爷多好,为什么要受那么多苦呢?”
说完这话,她便蹑手蹑脚的站立起来,将原本盖在自己身上的长袍轻轻的遮在沈云的身上,而后走出几步,眺望其实没有半点光彩的夜空。
她带着沈云走进陨石森林的目的其实并不复杂,从最初的为了单纯的利益,到现在的想看着一个不一样的孩子、一步一步的成长。她并不后悔为了获取这个任务,而和巴图那个邋遢骑士达成某项不公平协议,如果公爵眼中的疯子骑士不主动退出,她不会拥有任何机会看着这个孩子逐步成长。
圣罗兰家族诸多别人诟病的传统中,有一则就是从来不和正常人打交道。所以,无论她再怎么自喻正常,她也不是个正常人。抛开实力显赫的龙骑士这个标志,她依然有种种被人称作疯子的行径。
狐狸精!这是贴在她身上,比之龙骑士还要耀眼的标签,但同样是她最嗤之以鼻的标签。这个世界,多的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人。男人都想将她养在笼子里当金丝雀,即使不能碰,也可以炫耀得人尽皆知。女人都恨不得将刮花她的脸,费劲心思制造一大堆流言蜚语泼她的脏水。可她从不觉得这是累赘,在所谓的上层圈子冷眼旁观几年后,心如明镜,一些个是是非非自然懒得去理会了。
等到她虔心想要找一个不一样的孩子,教出一个不一样的骑士的时候,她才发现,这个世界确实有太多她未曾接触的乐趣。———如果折磨一个孩子,击溃一个孩子的心理底线,可以算作是乐趣的话。
她从未想到过一个孩子能够另类到这种地步。她一步步试探,然后自己就会一次次惊叹,如果不是这个孩子的身份很明确,她一定会怀疑这是某位强大到可怕地步的兽人萨满,借寄在这个孩子的躯体内。
浪费一个孩子的天赋,比浪费一个国家还要可怕。———这是神谕大陆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帝国,【贝斯帝国】版图内,最高军事学院【西雅学院】的一则信条。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20)
从沈云开始吃那只血淋淋的野兔开始,她就把这句话当做了自己的信仰。从沈云把两只兔子吃下去之后,她稳固了这则信仰,也许连死亡,都不能将这种信仰撼动半分。
女骑士垂下头,惆怅道:“我拿什么弥补吃下泥土和碎石的你呢?”
良久,她扬起头,自言自语的回答道:“也许,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你吃下更多的泥土和碎石,某一天当你有资格吐出它们的时候,就会发现,你能容下的,会是很大很大一片疆土。”
——
辽阔的神谕大陆,从来不缺乏各式各样的惊悚传说,以及让贵族名媛们向往不已的英雄史诗。
战功彪炳的帝国将军、桀骜不驯的游侠骑士、诗情画意的竖琴诗人,总是伴随着说不完道不尽的传说,以及与之纠缠不休的英雄史诗。
但是,任何耀眼的光芒都会被一种不是职业的职业掩盖住。他们有一个古老的名字———屠龙骑士。
次日清晨,沈云刚一睁开眼,便看到远处的森林间,有一大队轻装上阵的骑士向陨石森林腹地前行,与之同行的还有形形色色的各职业人员。
一提及陨石森林,便不乏有关巨龙的传说。所以看到这一行人的沈云,立马想到了“屠龙骑士”这个不容亵渎的称谓,并且不自觉的说出了口。
“他们,是去屠龙的骑士么?”
女骑士干笑几声,揶揄道:“那是一伙吃饱了撑着的家伙,以为拿着一杆枪就可以刺穿巨龙的胸膛。”
沈云讪讪然闭嘴,目送着几十米外,那伙人的前行。
女骑士之所以如此鄙夷那一伙人数近半百的队伍,并不是因为沈云一厢情愿的说他们是“屠龙骑士”,而是因为他们打着一个大大的锦旗,上面有着一个在大陆上广为流传的屠龙标志。明眼人一看,就会觉得这伙人有作秀之嫌。
数量悬殊的两只队伍并没有发生任何冲突。
丛林中有一个在外界看来很不礼貌的规则,就是任何素不相识或者交情不深的人在丛林中相遇,不能向对方打招呼,更不能在没有获得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接近,否则会被视为挑衅。
原因很简单,丛林中除了人与魔兽之间的厮杀,人与人之间的厮杀更加普遍。在陨石森林如果不干杀人越货的勾当,人家会鄙视你白走一遭了。只不过,这里是陨石森林的外围,刚一进入就杀人越货也忒没水准了点。更何况,那伙人明显没有打牙祭的心思,恐怕一心想着屠巨龙的宏图伟业去了。
强悍男人的霸道之旅(21)
盏茶时间处理好个人事情后,女骑士便下令开始新一天的急行军,因为预定路线被那伙人占了,所以女骑士便稍稍改变了一下路线。在丛林中改变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