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即位的时候年龄很小,不少大臣都趁机壮大自己的部族。
待到年长,才发现整个国家成了一个空壳,命令出不了丸都城。
高句丽的北面、东面。是沃沮、扶余,西边为鲜卑,南面是大汉。
北面和东边,相当于世仇,要不然一代又一代的高句丽人也不会想方设法。从汉庭手里夺取土地,只是想着强大了再回头收拾他们。
至于西部的鲜卑,是不敢的,那本身就是一个侵略成性的民族。要不是由于白山黑水森林广布,并不适合放牧,不然早就打过来了。
因此,对于高句丽来说,风雨飘摇的年代,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南边的大汉。
玄菟郡与乐浪郡与高句丽接壤。现在几个跃跃欲试的部族,都在明里暗里与玄菟郡勾结,所以,高渐离唯一能够接触的,就只有乐浪郡了。
滕述对偏居一隅的弁韩并不感冒,很多时候,其他两韩针对殷家后人的军事行动,都有他的示意。
只有一个混乱的三韩才符合乐浪的自身利益,不然他这个郡守也就失去了在雒阳朝廷的重要性,说不定随时都会撤换。
然而。混乱的高句丽就不一样了,如果他不想办法,就会被玄菟郡的公孙家抢了先手。
听说高渐离到来,滕述根本就没有迟疑。着人带到自己的密室里面相见。
他看了看眼前的高句丽王,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面容犹如中年。
“不知额下来我乐浪何事?”滕述心知肚明,不过谈判就是这样,谁先开口,谁就占据了被动。连赵云都明白。他都老狐狸了,如何不清楚?
由于高句丽与汉庭之间,现在的关系并不友好,时战时和,他也不可能称对方什么王之类,又没统属关系。
高渐离之所以敢大摇大摆的过来,他料定汉庭这边根本就不会扣押自己。
不然,一个混乱的高句丽,各个部族之间天天因为利益战争,大量的民众流离失所,会给本就混乱的玄菟、乐浪压力大增。
“小王此来,太守大人想比也已知为何而来。”高渐离心急如焚,根本就没多少时间和他在这里闲聊。
“难道额下就不怕本官和公孙家一样?”滕述嘴角含笑:“看你们内部打生打死,最后找一个听话的扶持上位就是。”
要讲机变权谋,他行,人家高渐离也不弱。
想想看,从小就在勾心斗角中慢慢成长,他的身边下人,都遍布了各个部族的探子。
这次说是大摇大摆,其实也就是没有经过化妆,在大汉疆域,根本就没有人认识这个足不出户的高句丽王。
或许那些部族的人,都认为自家的王不过是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傀儡。
可他们谁又清楚,从很小的时候开始,高渐离经常和高氏族人一起打猎,时时练武。尽管没有导引术傍身,其技击之术,在整个高句丽都算是顶尖的。
他昨日下午就说出城转转,到了让人不注意的地方,马上换了王的装束,犹如一个普通的高句丽人。
好在他也不是第一次乔装独行,自小就学习汉话,星夜兼程,终于来到了王险城。
“公孙家本身就是辽东的大族,”高渐离疲惫的脸上掠过一丝狡黠:“滕大人难道任由其做大?小王可知道,目前和玄菟郡联络的部族不在少数。”
“可你要本官怎么帮你?”滕述站了起来,手撑在案板上,虎视眈眈地看着他:“本官对你们的形式很是了解。”
“没错,名份上,你是高句丽的王。但是,你能掌握到手里的兵力有多少?禁军?开玩笑,你们差不多都是各个部族的派系!”
“满打满算,你手里才有不到一千人的力量。”
他拍了拍手,外面有人应声进来,那人三十多岁,看也不看高渐离,恭恭敬敬叫了一声:“滕大人!”
“对于你的王叔你还是认识的吧,”滕述嘴角不无嘲讽:“和你相比,他手上的兵力是你的五倍,你来教教本官,我该帮谁?”
“王叔,你不能这样!”高渐离噌地站了起来:“我们高家现在高句丽式微,需要你与我同心协力,才能度过难关。”
此人叫高尚德,乃现任高句丽王一母所生的弟弟,他笑了,有些张狂:“你父亲在日,就百般打压我。”
“天可怜见,他死了。你以为是我愿意扶你上台吗?那时要是我露出半丝想法,那我也会被他们不明不白阴死。”
“你还是好好地在王险城呆着吧!”高尚德说完,在先走出房门的滕述身后离去。(未完待续。)
PS: 晚上回家写另一章,目前没有头绪。
第九十一章王险城外
赵云所部的前锋军,这几天一直都在向西缓缓移动。反正在寒风中行军两个时辰,然后就安营扎寨,第二天同样如此。
对士兵来说,有些苦不堪言,除了行军,还得顶着刺骨的寒风训练。
不过,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以往他们从没想过,在冰天雪地里行军,对周遭环境的抵抗力越来越强。
其实,普通的士兵没有什么的,只要你给吃给喝,而且也讲明了身死过后有丰厚的抚恤,一个个连死都不怕,何况训练?
况且每一天,这支部队的最高将领赵云都会和大家一起,站、跑,一丝不苟。
天色已入夜,中军大帐里照例灯火通明,不过人却少了很多,甚至称得上冷清。
“你觉得叔父会采取行动吗?”今天,徐庶已经不是第一次问这话了。
说起来好笑,他也是青史留名的人物,想不到竟然有如此可爱的一面。
“你认为大兄猜不出你的意思?”赵云灿然笑道:“元直,当日在书院里,大家都是纸上谈兵,不管是你还是大兄都一样。”
“我相信你的才智,同样对大兄的能力也是毫不怀疑。”
说完这句话,才发现有些不对,因为徐庶自打赵孟留下戏志才以后,就有了心结。
他总觉得,自己还入不了老一辈的法眼,不管是对根赤部还是在玄菟郡,说话的时候少了很多。在每次出言之前,总要深思熟虑一番。
其实,就是赵孟年岁已大,他喜欢要一些老成持重的人跟在身边。相比稳重的戏志才,徐庶不管在年岁面容上都显得稍轻。
更何况,整日里还有赵满那个故意跟他唱对台戏的人在,两人经常为一些事情争得面红耳赤,落在赵孟眼里就是不成熟。
“来了!”赵云耳朵一竖,果然有部曲把飞鸽传书送了过来。
前世的他到过冬天的哈尔滨。在那里,还有不少养鸽子的人,看来这种动物冷天还是可以飞行的,也能辨识方向。
“果然!”徐庶先抢过去一看:“不过。好似没派比较硬实的人物,怕是不妥吧?”
“父亲会在孝节恕勇当中派一个人过去,”赵云断定:“蹇硕还是太嫩了点儿。当然,功劳我们就别想了。”
“那也说不定,姐夫不是去了吗?”徐庶露出一丝迟疑:“姓蹇的不会把他的功绩给抹杀掉吧?那样不如!”
他的手狠狠往下一切。赵云愣住,随即一笑:“忠伯早就给我们传来了他的情况,难道你没过目?”
“也是,”徐庶舒了一口气:“蹇图被曹家子打杀以后,他一天比一天低调。也不看看自己是谁,敢吞掉姐夫的功劳。”
王险城外雪地中,一百多人伪装在那里潜伏。
严格地说,这是一片灌木丛,上面的积雪并不多。
好在王险城并不是啥繁华之地,尽管这里位于交通要道的边上。即便偶尔有人路过,也是行色匆匆,压根儿就没有人愿意停留下来。
天气好冷,关羽觉得手都有些僵硬,心里却是热乎乎的,这是他第一次单独带队行动。
对赵云,他心里现在除了钦佩就是感激。没想到,就凭借着赵香的关系,他在赵家军里扎下根来,并逐步成为圈子里的核心一员。
张郃走了。而且还作为水军的首领,带着远洋船队,让他感到十分羡慕。
黄忠也踏上了征程,带着翼德那家伙。跑到根赤部大显威风。
看着小伙伴们一个个几乎每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关羽有些高兴,更多的是落寞。
他是高傲的,因为出身不好,祖先偶然之下得到一卷导引术,可家境每况愈下。
就在关羽成功筑基以后。关家终于不堪重负,沦为当地的寒门,好在父亲临终之前给他取了名和字,而不像戏志才一样父亲走了没有办好。
他懂赵云的意思,殷离目前看起来是可信的,他想要自己的愿望直达天听,肯定会毫不犹豫站在自己等人一边。
别小看弁韩,他们护送自家王子过来,在城里可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可笑滕述,连面都不见,直接下令软禁,估计他至今都不认识殷离吧。
张舒、何阳与向召,这些天来一直都在关羽手下训练,趁此机会带过来,一个目的是带路,另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把他们送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此前这三个人也来过王险城,要不然也不会让他们带路,但毕竟不是自家的地盘。
随着人员越来越多,赵云在他们的安排上,也尽量不让他们在本乡本土,形成一家或者几家独大的局面。
“姐夫,你说殷家子会如约在城里见机行事吗?”张舒和赵云是表亲关系,自然也跟着叫人,他是壮着胆子前来问的,毕竟关羽整天都黑着脸。
终于可以出任务,三人心里舒了一口气,老是训练,苦不堪言,心里难免埋怨,今后我们又不像普通士卒一样在阵前厮杀,凭什么要跟着一起受冻?
可后来,不仅是赵云这个主将,就连看上去有些孱弱的徐庶也加入进来,一个个乖乖把想说的话咽了回去。
至于赵齐欢?想都别想他和自己等人一个阵容,人家本身就是赵家人,小时候的训练比这更艰苦。
“这样的话某不想听到第二遍!”关羽本身就木着脸,看上去更严肃:“子龙说过,战场上是讲纪律的,纪律决定一切。”
“要不然,你以为每天我们在校场上那样站着是干嘛的?就是为了让兵卒把服从命令当成一种习惯。”
“上面规定的,我们只有去执行,而且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是,姐夫!”张舒感觉到寒光闪过来,脑袋往脖子里一缩。
“也怪你们没有见过颍川书院的祭酒,就是子龙的岳父荀爽老先生。”关羽叹道:“他老人家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几乎无所不知,为天下一等一的大才。”
“元直是他的得意门生,强将手下无弱兵,能差吗?”
说到这里,他顿住话头,官道上,传来络绎不绝的马蹄声,蹇硕的队伍,终究是到了。(未完待续。)
PS: 这些日子,一直都是紧紧绷着,每天总要逼到份儿上才码字。看来我要好好休息一下。今晚睡觉,明天捋捋思路。
第九十二章白马义从,生死相随
公孙瓒喜欢白色,在熟悉他的人里面没有一个不知道。
刘备在一旁看着,有些当心:“伯圭,这白色最亮眼,在远处都能看见。”
简雍反倒是第一次随行,心里是说不出的兴奋与紧张,两人的对话他没在意。
“男子汉大丈夫生于世间,当顶天立地!”公孙瓒呵呵大笑:“玄德,说实话,这么多年,某只佩服一个人,那就是赵云贤弟。”
“他们赵家的生意,堂堂正正,在任何地方,都公平买卖。从幽州到京城,某都曾暗中打量过,没有任何欺压良善的行为。”
“在战斗上,某也不得不服。他本人都没出面,就那个黄忠大哥带着我们涿县的翼德老弟,直接就把周围好几个部落给端了。”
刘备脸色阴郁,不由出言打断:“今天我们去那小部落,你和校尉大人禀告过吗?”
“这还需要禀报?”公孙瓒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大人让我们相机行事。我说玄德啊,和鲜卑这帮胡狗打仗,你得把他打疼、打服!”
见他又要说跑偏,刘备默然施了一礼,披上白色的披风。
一气儿一百多号人,全部都是白色,好吧,有几匹马的颜色偏灰,也没办法,谁叫渔阳郡里就这么多马,全部挑选完毕才凑出来的。
看到那一溜白色渐行渐远,消失在茫茫雪原之中,暗影里踱出一条孤寂的身影。
他冲已经看不见影子的那一抹白色重重叹了一口气,又缓缓回到自己的营帐中。
“大人,这个公孙瓒太傲气了,简直就不把你放在眼里。”这人一看就是一个幕僚角色,偏生人长得五大三粗,却穿着一身文士衣服。
这么冷的天,他可不敢出门口一步,刚才风一吹就直打哆嗦。
“庆高,公孙伯圭还是有本事的。”大人又叹了一口气:“赵校尉那里。每天的例行巡逻他都自告奋勇去,这么冷的天,你和我敢去吗?”
“不要说遇到胡人,就是风卷起地上的积雪。也把人给冻僵。”
他叫郭勋,是幽州的刺史,在历史上唯一出场的一次,就是原本轨迹中,二张叛乱。他和一个叫刘卫的郡守被杀掉。
本身就是宦官集团的一员,在京城也是叫得响名气的,到鸿都门学镀镀金,直接被派到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当刺史,心里有些窝火。
没办法,宦官里面有权有势的大有人在,他自己的靠山并不太强硬,根本就无法与张让、赵忠抗衡,好地方哪轮得到自己?
庆高性卫,是他在鸿都门学的同窗。在学校里经常会想一些别出心裁的好主意,被人誉为小张良。可赵孟连他的面都不见,要说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
但人家本身就是此次北征的主帅,护鲜卑校尉更是两千石官员,哪怕是武将,也好过他这目前还没有任何品级的幕僚。
来幽州之前,两人都想着大干一场。到地头一看就傻眼了,这里的人根本就不管你是哪个宦官的亲戚六眷,有本事就服你,没本事靠边站。
州治在蓟县。挨着涿县,平时没少和公孙瓒打交道,哪怕就是一个县令,也根本就不把刺史放在眼里。更遑论狗屁幕僚。
“哼,天这么冷,胡人才不敢出来呢。”庆高脸上恨恨然:“不过是在赵孟面前博些好印象,今后好加官晋级而已。”
郭勋没有接话,心里已经把这个同窗贬到了不可沾惹的对象之一。当时在雒阳,怎么就没发现。这人根本就是一个纸上谈兵的角色呢?
他可是心里打定主意,眼看赵孟的靠山比自己的硬实得多,坐在家里就能封侯,没上战场身上多了个两千石官员的身份。
要是表现出色,说不定就能进入他的法眼,自己从此以后也能平步青云,多的不说,太守总得捞一个到手吧,不过那两千万钱哪儿去弄呢?
公孙瓒他们此行,并没有以往的顺利,今天的风太大了。刚跑出营门一里多路,一个兄弟竟然被风刮得迷住了眼睛,一个倒栽葱掉下去。
幸好连日来的训练卓见成效,后面的兄弟赶紧勒住马,那在地上的兄弟眼见是不能继续巡逻了,只好派两人护送回去。
刘备看了一眼始终紧伏在马上的简雍,心里有些惋惜,自己这好友就是有些倔,今天非得要跟出来巡逻。
他自己一直在挺着,每次都跟出来,一是默默学习带兵的经验,练习骑术;二是以图能被赵校尉知晓,也能博个杂牌校尉的身份。
每次的巡逻范围,一般都是向北跑一个大圈,差不多二十里直径,一圈下来,差不多六七十里地,直接到赵孟的帅帐汇报再转回营地。
也不知跑了多久,突然,最前面的公孙瓒勒住了马,侧耳细听。
“伯圭,怎么不走了?”刘备慢跑着上前去,他已经被甩开半里多路,声音都被堵在喉咙里,风刮得正猛,话被堵了回去。
公孙瓒没有答话,摆摆手制止,眉头紧锁。
此刻,两骑如飞,直接冲到护鲜卑校尉的大帐跟前才停下。
不等马匹停好,领头的骑士一个飞身下马,没等门口的卫士询问,他摘下头盔,拿出手里的牌子晃了晃,奔进帅帐。
“禀告大帅,野猪岭出现异常,至今没有人回报。”他上气不接下气,可见这几步路跑得多快。
“你们去了,可曾见到人?”赵孟放下手里的兵书,没有半丝慌乱。
“没有!”那斥候深呼吸一口气,缓缓说道:“他们挖的地窝子里面没人,我们就赶紧回来报信。”
“本校尉知道了,下去好好歇息!”赵孟挥挥手让他离去。
“叔父,敌人来了!”戏志才话语里说不出的兴奋:“我们是不是把帅帐往后面挪一挪?”
“来不及了,”赵孟神色冷峻:“老夫以自身为饵,在此地许久,鲜卑人要不来才奇怪。”
鲜卑人确实来了,公孙瓒的眼睛本身就眯着,现在连一条缝都看不见,偶尔能见到有亮光闪出。
“兄弟们,胡狗来了!”他大喝一声:“你们怕吗?”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身后的兵卒们齐声呼吼。
这原本是当初挑选白马的时候公孙瓒喊出的誓言,不想此刻被大家吼了出来。
刘备也跟着在喊,说来奇怪,有些紧张的心情,竟然没来由的变成了兴奋。
“好兄弟!”公孙瓒哈哈大笑,取出身侧的酒袋,一把扯掉塞子,想不到好多冰碴。
他不管不顾,直接往嘴里倒,身后的骑士们有样学样,都猛灌起来。
简雍觉得血往上涌,冰碴到了嘴里并没有化,通过喉咙的时候还差点噎着,迅即胃里像是一团火在燃烧,整个人都亢奋起来。
公孙瓒只喝了三大口,感觉再也喝不下去了,头都暖洋洋的。
他把酒袋往地上一扔,举起枪大喝:“义之所至!”
一百多号人的吼声震天,连包抄上来黑压压的鲜卑骑兵都顿了顿。
“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未完待续。)
第九十三章城门之战
“大人,大人,不得了啦!”今天一大早,公孙域还在被窝里,院子里就传来喊叫声。
“咋啦,赵云去打高句丽啦?”他连鞋子都没穿,赤着脚跑到卧房门口。
“不,不是!”报信的卫兵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们的营帐一夜之间就不见啦!”
“是朝哪个方向走的?”公孙域一脸焦急,身后的侍妾给他********,两个侍女一左一右,把鞋子帮他穿上。
“小人等不知,”卫兵还在使劲喘气:“昨晚城门关之前,他们还在六十里外,此刻已经不见踪影,好像是往西去了。”
往西?公孙域舒了一口气,却又满脸疑惑,难道赵云横下心来要去收拾乌赫部?
根赤部的战斗,早就送到他跟前,看了一遍又一遍,他有些后怕,自家的部曲,也不过与那些部落们相当的战斗力,要是和自己遇上该如何?
这几天,那几个一直眉来眼去的高句丽部落,始终不敢掉以轻心,在赵云的营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