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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几个部卒上前带着少年如飞而去。
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汉军根本就没反应过来。
黄忠和张飞在中年人出现的那一瞬间,马上就明白此人是宗师强者,赶紧把徐庶等人让在身后,打马上前。
“来吧!”中年人不管不问,直到两人准备好才缓缓说道:“让我看看敢来部落撒野汉人的厉害。”
宝剑出现在手上,随手一剑挥了过来,把两人罩进去。(未完待续。)
第九十二章韩遂边章又逃离
“边兄,你说他们谁能赢?”韩遂和边章在战斗中都受了伤,要不是因为他舍得壮士断腕,在最后关头让手下替自己全力抵挡,说不定早就身首异处了。
“还是我们大汉的武功厉害,”边章双目无神:“文约,你觉得要是我们现在去投降,黄大人能饶过我们吗?”
饶过?韩遂心里泛起一股怪异的感觉。大哥,你别他喵做梦了,汉庭历来对反叛之类的最是深恶痛觉。何况临走前让马腾当替罪羊,本身就是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目的。
结果出来了,自己等人在最后一刻还是被挡在汉境,只能像丧家之犬一般逃窜。
“边兄,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这一刻韩遂有些看不起边章了,此人不管在武力和智谋上,都无法与自己匹敌,当初为何要选他?
也没办法,义从羌实力强劲,里面更有北宫玉和李文侯,设若自己一人,孤掌难鸣。
尽管在三人之中,马腾的武力值最高,可是那家伙纯粹就是一个一根筋,对朝廷带有幻想。我西凉人本身就为中原人瞧不起,何况我们还当了叛军首领的帮凶?
“文约,你是说?”边章觉得难以置信,到了拉巴部,尽管这个部族并没有把自己等人当做啥大人物,根本就没像样的人来接待。
不怪拉巴部,两人怎会报出自己的真实身份?以前就不知道这个部族的态度,只是撒谎说汉人做生意,被突然冲出来的贼人抢去了财货。
“颜明,你去看看结果。”韩遂没有让他说下去。
他的心里在滴血,从允吾出来,就是李文侯、北宫玉和边章都不清楚,手下的将领武力不弱,更有阎行这孩子武艺高强。
要知道,他一直都准备把女儿许配给阎行的,作为自己的绝密武器,路上从没让他显露武功,现在已然没有希望了。
不说别的,那小子以往见过自家闺女,对自己一副恭敬的样子,如今都爱理不理的。
造反不成,夷三族是肯定的,家人必然会被问斩。此后,两人成不了亲戚反而成为仇人。
韩遂他们想过汉军肯定会来,却没想到来得如此快。
“可行吗?”边章听到他的耳语,大吃一惊。
“不行也得行了,”韩遂头也不回往外走:“反其道而行之。他们料定我俩会跑到羌人地盘,逼到高原上去,机会稍纵即逝,走不走随你。”
却说阎行本身就是一个思维慎密的人,年幼时父亲费尽千辛万苦夺得导引术,最后伤重身亡,他花了十多天的时间,硬生生记下来倒背如流,毫不犹豫毁去。
当初见到上官韩遂的女儿如花似玉,没有西凉女子那种粗糙的皮肤,于是有了出头之意,才开始展现出过人的功夫。
其时,金城太守殷华还没去世,韩遂也是他的属官。
天可怜见,到如今说好的媳妇儿还没有一撇,莫名其妙成为反贼。
路上韩遂让他不显露武功,正遂了他的心愿,只要手上没有汉人的血,想必就是投降也不会受到多少虐待,毕竟武将在哪儿都不愁市场。
阎行一出了部族中近似客栈的地方,从后院牵出马匹,打马往骊靬的方向跑。
很简单,虽然是寒冬腊月,不少部卒都在领兵将领的指挥下打马狂奔,加入进去一个人并不显眼。
所有的事情,阎行都历历在目,直到传说中的日达木基震撼出场。
身在西凉,基本上近两年所有的羌族部落都听说了他的英雄事迹,暗中被列为羌人的第一高手,很可惜,这家伙傲气的很,谁都不理。
以前的阎行总觉得武艺不错,哪怕是韩遂的那些心腹手下,感觉在自己手底下都过不了几招,毕竟一个年方及冠的二流武者,可不是能随随便便找到的。
要知道当初,他为了获得一些珍贵的修炼资源,暗中可是做了不少事情。反正他杀的人都是一些平日里巧取豪夺的富人,心里并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后来为了更上一层楼,筑基以后,竟然冒充羌人,跑到雪山之上,那边的珍贵东西不多,但每一样都大有功效。
尼玛,张飞那小子感觉和自己相仿的年龄,手下的燕云十八骑都和自己相差无几,他本人得有多厉害。
“老头,你们部族包庇我们的叛贼,难不成你要和大汉为敌吗。”黄忠的大刀承担了那一把剑的大部分威力,说话都有些困难。
张飞是个战斗狂,明知敌人比自己两人联手还要强大,不停地大呼酣战。
他手里的枪是有史以来使得最利索的,一刻不停,好像停下来,那宝剑就会落到自己身上。黄忠的大刀不敢和宝剑相碰,生怕接触下被弹飞。
旁观的众人就听到当当当当像打铁一样,日达木基在地上,两名汉将骑着马,按理说占了绝对的优势。
谁知他随手左一剑右一剑,对面两人不得不凝神对待,没两招被逼得下了马。
不然的话,感觉连马都会被杀掉。
“废话恁多!”日达木基冷声道:“敢抓我的儿子,不管你们是汉人还是羌人,就要承受后果。也罢,就抓住你们,让领兵的来和我要人。”
说着,他手下的速度陡然加快,起先众人还能看得清剑影,后来连黄忠也像张飞一样,不停挥刀。
在当初北疆四杰当中,除了赵无极因为年岁稍轻,武艺差了一点点,其他三个人不分高下,当然,童渊那家伙是个拼命三郎。
后来各自也教了徒弟,童渊是最用心的,宋钟最不负责任。他遇到黄忠的时候,看到这个年轻人已然筑基,随口点拨了几句。
可怜的黄汉升,他大器晚成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的天资不高,而是家传的本身就是庄稼把式,师父对宗师境界的描述模棱两可。
与日达木基的战斗中,本来好些日子一直在找的那种宗师的感觉,似乎豁然开朗。
刚开始,黄忠承受的压力是六成,后来,慢慢变成七成,现在则逐渐成为八成。
他心里面发苦,有了张飞的那种感受,手里的刀只能快点,再快点,还快点,重重剑影连肉眼都看不清楚,只能凭借感觉,不停招架。
大刀又不是纸片,平时挥刀五六百下,就感觉到手臂有些酸疼。
慢慢的,黄忠觉得手里的刀越来越沉,只是两只手机械地举起刀不停点在剑影上。
突然,他发现自己的刀变轻了,宝剑的轨迹也变得清晰起来,忍不住一声长啸。
“大人,有人打伤我们部卒逃跑啦!”一骑飞至。
这时,张飞被日达木基一把拽过来,他早就虚脱了。
场地中出现了一大片空白,黄忠一个人在那里不停挥刀砍着空气。(未完待续。)
第九十三章陈叔侄雪夜驰援
“老贼,你把我大兄怎么啦?”张飞吓得不知所措,看黄忠的样子像是疯魔了。
嗯?张飞大惊失色,他又说了一句,才发现自己的嘴巴一张一合,听不到任何声音。
麻痹的,老狗会妖法?他使劲喘着粗气,血红的眼睛盯着日达木基。
谁知此人早就把宝剑递给了部卒,双手一挥,不管是汉兵还是羌人,不由自主往后面退,本来就很空旷的战场显得分为广大。
刚开始的时候,徐庶发现日达木基武艺到了传说中的宗师境界,吓得失了魂。
一直以来顺风顺水,他觉得哥儿几个天下去得,能不能别开玩笑,在这样的穷乡僻壤就能遇到强者,宗师又不是大白菜。
徐庶满心苦涩,此刻没有其他办法,唯有让两位兄弟一起上去,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虚的。
本来这俩家伙打死也不会以二敌一,不管是黄忠还是张飞,那是多么骄傲的人,宗师强者的压力不得不全力以赴。
在黄忠出现了意外情况,张飞落入敌手的时候,徐庶已悄然命令燕云十八骑准备好弓箭,其他的兵卒暂时还排不上用场。
相信只要阻止片刻,就能把张飞给救出来,然后带上黄忠逃之夭夭。
“别乱动,他在顿悟!”一个声音突兀的在徐庶耳边响起:“若是不出所料,顿悟完毕,他就正式进入了宗师境界。”
日达木基不由感慨万分,在自己的记忆里面,有武者阶段的描述。
想当年,他本人是丧失了有关身份的全部记忆,只有武功这一项,像是烙印在心底。
犹如疯魔一般,白天黑夜都在修习,以图达到更高的境界。
岳父露佛基去世以后,不断大战,击败了周围以图侵略的部族。
后来结婚生子,压力陡然松懈下来,自然而然踏入宗师。
他感觉自己脑袋里面有一个东西,如今到了宗师,更加清晰,貌似凝固的血块。
知道了真相以后,越发不敢轻举妄动,脑袋可是闹着玩的?
徐庶本身就是很聪明的人,刚才情况紧急,没有注意到。当日达木基和自己说话的时候,才猛然发现,这口音好熟悉。
思绪一上来就不可收拾,仔细打量之下,这脸盘,这眉毛、眼睛甚至包括嘴唇,咋就那么和赵云想象?不对,是和赵孟长得太像。
看到日达木基严肃的样子,徐庶悄声问道:“先生,请问你是否和冀州真定有关系?”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当然以前没人像你说得如此准确。”日达木基笑笑:“具体是哪儿的人,我自己都不清楚。最早的记忆就在拉巴部落,当然,我肯定是汉人。”
要是张飞和黄忠知道这话,就会想起赵孟所说,那块贾诩带过去的赵字令牌,是属于赵家核心人物的,或许能更早一步解开身世之谜。
西凉的冬天很冷,尽管雪花落在地面以后,很快消融在沙土里,天空中不时有雪花飘落。
汉军和拉巴部落,达成统一的默契,双方在黄忠站立的地方方圆一里开外搭起了帐篷,连早先来汇报韩遂和边章逃走的事情,也被大家给忽视掉了。
张飞是疲劳过度,需要深层次的睡眠,日达木基没有扣留的意思。他自认为是汉人,对同族还是比较关照的,本来想出出气,在黄忠突破的当儿,早就忘掉。
其实不管是哪儿的人,对现在的他来说没多大区别,拉巴部就是他的家,家里有贤妻拉巴子,爱儿日渥不基,爱女无素子。
身后是对自己家族越来越忠诚的拉巴部族人,日达木基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守护这一切,不容许任何人来侵犯,不管是汉人还是羌人。
其实,普通的民众都是善良的,与种族无关。就像陈到眼前的这个部落,里面汇集了匈奴人、丁零人、鲜卑人和索离人,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脸。
如今整个部族越发壮大,周围一些弱小的部落,有的在大冬天缺衣少食,有的害怕被一些凶恶的部落奴役,纷纷归附。
想不到,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自己等人就拥有了这样大规模的一个部落,差不多快二十万人的样子,绝大多数人开始学习共同的语言汉语。
肩负着保护部落的重任,陈到才学会从全局上考虑问题。
现在想起来,当时自己几兄弟是如何的幼稚,就因为看不惯汝南袁氏势大,不断和他们作对,那样究竟对吗?不尽然吧。
“三兄,我们是不是派人回去说一门亲事?”老五陈华尽管日趋成年,还是那么毛躁。
“嗯?”陈到把帐篷的厚动物皮帘用石头压住,不让风吹进来,他扭头问道:“你如今骨骼刚刚长成,还不宜过早进行房事。”
“三兄,我想五弟的意思不是这样,”陈春摇摇头:“他觉得我们目前也算是有所成就,应该都找门当户对的亲事。”
“大兄和二兄,你们也是这么想的吗?”陈到不置可否,侧身问。
五兄弟除了最小的陈华,每个人都有女人,尽管是胡女,都是本地的佼佼者。
不能不说,战斗是最锻炼人的方式,陈到早就到了一流武者的巅峰,正在琢磨着赵云派人亲自送过来的关于宗师的典籍。
他们晚上同眠,和女人之间的性事在另外的帐篷,当然是独立的,里面有其他胡女伺候。或许在内心里面,大家都不认同胡人。
“三弟,一切都听你的。”陈雷陈雨毕竟年龄大一些,说话也相对圆滑。
“大兄二兄四弟五弟,”陈到眼睛里面精光一闪:“你们知道赵家派赵洪和赵荒两位叔父过来究竟是何意思?”
“还能有啥?”陈华撇撇嘴:“不放心我们,前来监视的呗。”
他们两人年龄才三十多岁,都是宗师强者,就是陈到在他们眼里都不够看。
陈雷和陈雨没有说话,像是认同了他的说法。
“你们啊,说什么好呢。”陈到苦笑:“我们这里有铁矿,煤矿。正所谓狡兔三窟,赵家也在安排后路啊。”
赵家人从海路过来,沿弱水朔流而上,十几船人,不仅有大批量的武者,更多的则是各类能工巧匠。
相信开春之后,大家都不用再住帐篷,而是要建造房屋。
“三弟,如是说,赵家内部也不团结?”陈雨马上就想到了一个问题。
“哪有多团结的家族,就是牙齿和舌头也要打架呢。我们陈家团结吗?谁帮过我们?。”陈到解释道:“估计是主公和他兄长即将摊牌,他要脱离家族,不愿意兄弟阋墙。”
如此也说得过去,当初两位年轻的族叔和赵云关系十分要好。
“到现在为止,你等还看不清主公的志向,那就别混了,安安心心当个武者。”
“就是刘家天子,也从没考虑过我们这样的行动,直接收复小部落然后不断壮大。很显然,一旦草原上开战,我们就是当之无愧的先锋。”
“功成名就之日,其他地方别去想,为主公守护好草原就行了。”
难道是造反?或许没来大草原以前,兄弟几个从来没想过。
但是在这里,他们五兄弟就是部族的天,好像也没啥大不了的,换一个人坐坐位置罢了。
“设若我们还要和世家结亲,那我们的势力就会受到猜忌。或许主公不会,其他人呢?”
四兄弟感到振聋发聩,没有言语,思索着其中的利弊,哪怕娶胡女为妻心有不甘也只有将就。
“首领!”呼叫声在雪夜里显得分外响亮。
兄弟五个第一时间打开皮帘,冲出帐篷。
“何事,猋随?”他们打马过去,没用一刻钟到了呼叫的地方。
“敌人,敌人把我的部族给洗劫了。”猋随声音好像受伤,话语不通畅。
“他们逃走了没有?”陈到声音冷冽。
“还没有,杀了我们的人,女人孩子都没要,正在抢夺牲畜和粮食。”猋随说完昏了过去。
呜呜的牛角声响起,不到片刻,部卒们从帐篷里面打马出来汇集在五人身后。
“兄弟们,”陈到让大哥和五弟守营,大声命令:“出发,猋随部!”
滚滚的骑兵前进,卷起雪花遮天蔽日。(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章战乌桓陈到称雄
想当初,兄弟五人带着本部陈家儿郎和赵家部曲,在大草原上打出一片天地。
其实,无论是汉人还是胡人,普通的老百姓很善良,他们根本就不管自己的头领来自哪个种族,能给自己等人带来美好的生活就行。
要不然,大草原上胡人各个种族之间互相征战,今天你杀我,明天我杀你,人口早就被杀光了,哪里还有这么多的胡人。
就是原来的大草原之王檀石槐建立的弹汗山政权,里面的九成都不是鲜卑人,有的是匈奴人,有的是丁零人,杀一些贵族就行。
陈家五兄弟对待族人很好,早就让他们忘了曾经的首领是谁,一个个以成为陈氏族人而自豪,不断有人获得陈的名字。
像目前的陈滔陈狼陈耀陈驹,是不折不扣的胡人,来自不同的种族,因为作战勇敢,可能最主要的是他们的汉语学得快,是第一批拥有陈姓的人。
陈氏部落差不多十万人,其余的都是逐渐归附过来的众多小部落。
猋随部是一个匈奴人的部落,人口只有四五千人,在陈氏部落的西边。
在白天,从陈氏部落中心到这里需要两个时辰。
如今天寒地冻,到处一片白茫茫,连方向都搞不清楚。
但是大家都知道,救兵如救火,要是晚到一步等到天明,贼人就会带着自己的战利品回到他们自己的部落。
今年的收成并不好,就是牲畜也一样,到处干旱,方圆几百里只有陈氏部落好一点,周边是河流海子,不断引起周边部落的觊觎。
好在陈家军作战英勇,在周围早就打下偌大的名声。
然而总有些部落收入欠丰,要是不出去抢夺,这个冬天都过不下去。
这个冬天早就听说有不少部落灭亡。
以前相互之间征战,还要俘虏,成为奴隶,现在大家都不要累赘。毕竟是同族人,没吃的冬天得饿死,干脆全杀了。
天公作美,白天呼啸的风在夜晚刮得并不凛冽,或许是因为大家在雪夜里奔跑的原因,感觉不到。但是偶然一阵冷风刮来,脸上像是刀子在割。
将是兵的魂,陈到、陈雨、陈春分别在队头、队中、队尾,时不时一声鼓励的话,整个三千多人的陈氏部落精卒一刻不停往西疾驰。
丑时时分,队伍终于看到了猋随部落,里面到处是火光,不时还有人在嘶喊。
“一个时辰!”陈到传令下去。
每一个部卒赶紧都把马赶到背风的地方,取出贴身的干粮和酒袋,还有一点点温度。
到处都是咀嚼声和酒水的吞咽声,陈氏部落的人十分骄傲,远近的部落,只有自家的人能喝到酒,别的部落千篇一律都是马奶酒,粮食都不够吃,哪有酒?
当然不是神仙醉,那样的话赵云的身价根本就消耗不起,游牧民族最喜欢的就是这口酒。
好在秘密进行过好几次贸易,都是从弱水出发,沿海上把马匹送往青州一带销售。
海量的粮食又被秘密运回来,酿酒坊周围最是热闹,调酒师把酿造出来的白酒兑了又兑,差不多二三十度的样子,才拿出来。
至于和其他部落交换的,则是一二十度的酒,换得数不清的马牛羊,形成良性循环。
陈氏部落的部卒在冬天也出来拉练,习以为常,从马背上拿出草料让马儿吃着,拉开睡袋进入梦乡。
周围的部卒们都发出均匀的呼噜声,陈到把二哥和四弟都赶去调息,一个人守营。
他胸潮澎湃,曾几何时,能想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