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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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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个刘君郎,”荀爽和刘焉曾在一起共事,两人极为熟稔,他不由打趣道:“老夫不曾想圣上派你来宣旨。”

“慈明兄,恭喜恭喜。”刘焉笑眯眯地:“临行前,皇上托余给你带话,随时想上朝随时回去。”

“雒阳自是要去的,”荀爽点点头:“燕赵书院初创,老夫把一切捋顺,而后再去拜见皇上,教书育人任重道远。”

那边的马日磾和袁绍相谈甚欢,他之所以能参加如此巨大的活动,与袁隗和一帮大臣们的力荐分不开。

第一次在雒阳以外的地方露面的袁本初,显得十分谦和,让不少世家之人另眼相看。

在别人的眼里,袁家四世三公,必然眼高于顶,谁知袁家公子竟然如此礼贤下士?

汝南傅家的人最是百感交集,他们家的傅明,后人因其不畏权贵,称为傅公明,当初拒绝了唐衡家的亲事,与荀家有不小的隔阂。

赵家子是荀家的女婿,竟然给他们家去信,一起共襄盛举。

当然,激动的人不止傅家。

荆州马家家主马秉马伯雄,原本参加赵云所筹办的海商,是为自己家族找一条生财之路,不想在江陵之地被局限死。

就这么一个小举措,挤进了荆州贵圈不说,今后有了推广书籍的功劳,谁还敢说我秦家是商贾的身份?

皇帝的诏书,给了有钱的豪族一个扬名的机会,他们可以出钱,兴办官学。尼玛,今后本地的学子,谁还敢小看商贾?

让所有家族感到惊讶的是,大家族和中小家族机会均等,共同推进书籍在该地的传播工作。

大族如袁家自是万分不满,小家族们一个个欣喜若狂。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参会的家族,超过了三百家,史称万族大会。(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章大婚(本卷终章)(7)

赵云不由感叹,不管后世人对刘宏如何评价,至少在压制世家大族方面不遗余力,借书籍推广的机会,一下子就把小家族和豪族的地位提上来。

能在历史上留名的人物,作为一任皇帝,自有过人之处,身边出谋划策的不在少数。

只要不是过于昏庸,总会出现一些有亮点的事情。

九月初九要举办的盛会,生生提前了一天,可见袁家的影响力。

原因无他,他们有两位闺女在今天出嫁。给皇帝的理由也很牵强,要得发不离八,这么可笑的理由,刘宏居然也答应了。

后来,赵家也推算了下,十月初十太满,过犹不及,所以,三人的婚事定在九月初九。

一方面,九九音为久久,带有天长地久之意。

另一方面,九月初九为甲辰日,二十八宿属亢,甲子纳音佛灯火,兄弟三人皆为大吉。

皇帝的规定是一回事,这些家族如何把书籍运回去,用啥价格才能在赵家先拔头筹,又采取何种措施推广,那就是一个家族的本事。

眼看赵家的崛起势不可挡,想不到竟然还有这种福利,来参加赵家三子的婚礼。

也许有些家族,他们平日上门连赵府的主事人都见不到。

今天可是大喜的日子,来随喜的人不分家族大小,一个个如沐春风,每一个人前来,都得到赵家人的热情接待。

从此也可以看出一个家族的历史,大家族之人,即便没有多少准备,所送礼物,必定是大有来历之物,即便随身佩戴的玉饰。

至于新兴家族和豪族,他们送的礼物大都为黄白之物,不少人直接就是喜钱多少金。

现在结婚与后世比起来,繁琐异常,有九个环节。称为三书六礼。

“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

“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男女若非完成三书六礼的过程,婚姻便不被承认为明门正娶;嫁娶仪节的完备与否。直接影响婚姻的吉利。

所幸身为富二代,赵云根本就不需要操心这一切,两位妻子早就到了真定,只需要最后一道亲迎的程序。

荀妮、蔡琰,自然要在婚礼当日。住在燕赵书院岳父那边,他们都有属于自己的院落。

袁家的影响力真不是盖的,无需袁绍出面,袁家人就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在真定城里买下了不小的院落,权作娘家。

赵云还是初次看到高家人,作为两位兄长的连襟,自然是要过来的。

由于在历史上根本就没有留下多少名声,只有那个小正太高览他多看了一眼。

很显然那小子今后也不可能和自己一条心,两位姨夫在。他自然不是跟着袁绍混就是随赵风、赵巴,仅仅看一眼也就罢了。

花轿要在晚唐出现,而红盖头则是南北朝的风俗,新妇们坐着马车来赵府,身上穿着象征红色的吉服,妆容稍浓。

赵云第一次看见两位嫂子,他再一次感叹强大的基因,比自己的媳妇们相貌不遑多让。

袁玟的生身父亲袁成去世较早,从小就分担了不少家务,看上去整个人透出一股精明。

袁环是袁绍同父不同母的妹妹。养尊处优惯了,就是在给二叔和二婶行礼的时候,都显露出一些不和谐的地方,或许她还觉得赵家配不上?

当然。自己是新郎官,赵云的心思,几乎全部都放在了蔡琰和荀妮身上。

两人都是美人,淡抹浓妆总相宜,看上去比平日里多了一分说不出来的美艳。

今天是她们这辈子最重要的一天,从此以后。在历史上的身份就是赵荀氏、赵蔡氏。

给父母行过礼后,赵云就带着两位妻子回到自己的院落。

师父童渊,肯定要行礼的,老人乐得找不到北,摸了半天,真还找出两样宝贝出来给两位新妇。

赵云一看乐了,师父他老人家就是一个标准的武痴,连送礼都是从两个部落首领的冠带上摘下来的两颗宝石。

既然结婚,就有闹洞房的风俗。

赵家三个儿子同时结婚,宾客自然分流,赵云这里,只有黄忠、戏志才、荀彧、荀谌、徐庶、赵满、关羽、张飞、夏侯兰等人。

有黄忠和戏志才这等稍显古板的人在,又有师父童渊坐镇,在自家院落里,这洞房看来是闹不成的。

不过在赵云认为,闹洞房为一种陋俗恶习,民间传说是可以禳灾避邪,所谓“人闹鬼不闹”,还有“不闹不发,越闹越发”的讲法。

时人应劭记载:汝南张妙,会杜士家娶妇,酒后相戏,杜士捶二十,又悬足趾,致死。鲍昱决事,减死。

女眷们都在,赵满家的蒯瑜,本身就是大家闺秀,面皮很薄。

蔡妲倒是人来疯,可不管是戏韵还是樊娟、赵梅,都不应和,外面还有童老爷子,她今晚看来是疯不起来的。

而且赵云略有感觉,好像她和蒯瑜都已有孕在身。

对于两位媳妇的大小之分,赵云一直秉承着都是一样地位的。

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却非常困难。

平日里两人好得跟亲姐妹一样,到了院落里,都进自己的房间。

尼玛,这是要逼我出绝招吗?赵云先是跑到荀妮那边,也不顾她身边还有女眷,抱着就往自己的房间跑。

发现这里竟然自己先到,荀妮不由乐开了花,看来在夫君的眼里,自己还是最重要的。

她猜得八九不离十,两人是最先见面,赵云从来没想到千古女神蔡琰也是自己的老婆。

当是时,整个心思都放在她身上。

人与人之间,第一是最为重要的,不管是谁,对自己的初恋,总是怀有一种甜蜜的记忆。

现在的人们压根儿就没有谈恋爱一说,流传下来的关关雎鸠,只是少女怀春时对未来夫婿的向往。

没等荀妮高兴多久,赵云转身出去,不一会儿又把蔡琰给抱了进来。

两位新妇大眼瞪小眼,她们可没想过大被同眠的情况,彼此虽然没有说话,眼睛都在询问对方,究竟是怎么回事。

“二位夫人,云本为凡夫俗子,你们乃为天上仙女,能得到其中任何一人,就是云三世修来的福气。”赵云握着两人的手,轻声说道。

“不曾想命运的安排,竟让云享有齐人之福,你们姐妹无分大小。不管以前、现在还是将来,在为夫的心中都是一样的。”

说着,他把两人的手都放在自己胸口,二女不胜娇羞,今夜定然无眠。(未完待续。)

第一章战争序幕(8/10)

看到面前的根兀,檀石槐脸上十分绝望,难道老天要亡自己么?连小部族的人都在帮着汉人,马匹武器可是军需物资,他如何敢!

作为鲜卑族的王,檀石槐还是有一定城府的:“兀立甲是你什么人?”

在脑袋里想了半天,当初自己还幼小的时候,好似在那个小部落里面呆过几天,一个早已淡忘的名字从记忆深处跳了出来。

“回伟大的王,那是属下的亲叔叔,后来死于部落争斗。”根兀遍体鳞伤,回答的声音还是十分洪亮。

他部落里面的马匹都被卖给汉人了,王庭的卫士可不会管你是小部落的首领还是奴隶,拖在马后面带回交差,不然他们自己就会死。

后来要不是发现把根兀继续拖下去见不到王要挂掉,找了一条厚点的毡子拖着,才不至死于非命。

“那是一个很有血性的人,长大后一定是真正的鲜卑勇士。”檀石槐的口气转为严厉:“早就给你们说过,马不能交易给汉人,你把我放在眼里吗?”

竟然有这回事?可怜根兀带着他的部落东征西讨,始终在想着如何壮大。

命令下达最基层的至少也是四五万人的中型部落,他还没那资格值得别人去关注。

“王,根兀死罪!”他也毫不犹豫地坦白:“但求一死,请王保护我的族人,他们没有您的庇护,怕是过不了这个冬天。”

多么好的族人啊,檀石槐心里突然涌入一丝不忍,难道我如今真的老了,心也变软了?

“很好,你还是我鲜卑的勇士。说吧,你把马卖给谁了?”檀石槐禁不住咳嗽,他悄悄地用绢布捂住,又是一口血。

原想趁着自己还在世,来给大汉一次深刻的教训。眼看长生天就要把自己收回去了。

儿子和连?檀石槐不由有些恼怒,或许是因为自己从小吃苦太多,给了孩子一个优渥的环境成长,让他现在成年了都不懂事。

也罢。无论如何,自己也要在临死前发动战争,汉人已经在做准备收购马匹,不就是想和自己开战吗?鲜卑人从来不畏惧战争。

但愿长生天保佑自己能活到战争结束的那一天,就让和连去锻炼一下吧。只有战争最能锻炼人,成长很快。

自己死后,三部大人能不能看着自己的面子,给和连的壮大时间,只有长生天知道。

“回我王,”根兀很是羞愧,为了自己部族的存活置王命于不顾:“其为赵氏商队,首领赵银龙,是大汉皇帝身边大宦官的家臣。”

“噢?”檀石槐回过神来:“他可曾告诉过你,他们商队要走那条路回去?”

赵忠?那又如何?既然决定开战。就是皇帝的商队也一样攻击。

在草原上,鲜卑人就是来去如风,相信自己的族人们完全可以拦截。

据卫士回报,小小的根兀部落,竟然卖了六千匹马,那足够武装一支强大的骑兵。

自己颁布命令以来,虽有零星的几匹几十匹马被汉人买走,他知道后也付之一笑,不足为虑,但六千匹。想想都让人不寒而粟。

“禀告我王,仆也不太相信汉人。”根兀皱着眉头回忆:“据说是一直往南,既然王不让我们族人卖马给他们,就一定不会和您正面对上。”

他的双手血肉模糊。还是艰难地伸出手来,在地上比划着:“中部是不行的,西部为匈奴余孽和我鲜卑交汇之地。”

“恩,东部相传也有族人亲近汉人,匈奴人自从他们的王被汉人拖累死后,没有嫌隙是不可能的。最安全的必然是东部!”

鲜卑人用智慧打战的没有几个,可惜呀,檀石槐也认定他的判断,这人违反了自己的命令,命是保不住了。

当根兀的脑袋呈上来的一瞬间,檀石槐精神有些恍惚,好像这样的机智人才,应该留给和连的,儿子还是不堪大用啊。

“传我命令!”他摇摇头,清醒过来,又变成了一言九鼎的鲜卑王:“西部和东部,严密搜寻汉人商队,遇见之后,夺回所有马匹!”

虎死不倒威,何况如今的檀石槐仍然活着?

曾经有些传言,说鲜卑王被人刺杀,伤势严重,可至今都没有更详细的情报出来,三部大人的心思早就放下。

鲜卑这部纪律严明的战争机器,不一会儿开动起来,有的骑马到别的部族传达命令,有的自己带着部族开始去搜寻。

伟大的王对于属下的奖励,从来都很丰厚,说不定从此自己身后的小部落,一跃成为举足轻重的大部落呢。

不能不说,根兀的猜测十分正确。

赵银龙此次也是下了狠心,趁鲜卑人这几年到处寻找水草的功夫,在各个部落的空隙里穿插,从辽东郡出发的。

他准备大干一票之后,歇息一段时间,给后辈们机会,今后就是他们的天下。

结果让赵银龙喜出望外,他所带领的商队,昼伏夜出,只到了两个部落,竟然弄到了一万余匹马。

那是啥概念?长期当马贩子的他,以前都没见过这么多马。

用平日里不到三千匹马的价格,弄到了将近四倍的货物。

回程途中,为了谨慎起见,他把队伍分成三部分,其他两部各带三成,自己带其余四成。

安平赵家,可不比真定赵家,他们可没有从小就和马在一起生活的经历。

要不然,也不可能每次出动都是好几千人,一个人照料五匹马已是极限。

不管是大小马群,赵云等人一眼就能看出头马,只要控制好它,其余的马匹就会跟随前进,可惜他们这些人没这本事。

“首领,看来我等的行踪暴露。”一个探子前来汇报:“弟兄们今天发现了不下五路在到处搜寻。”

赵银龙心中一寒,自己心中最不想发生的事情出现。

他本身就是一个果决之人,不然也不会倾巢出动,不远千里深入草原购马。

“迅速和其他两队联系,加速前进!”赵银龙脸色阴沉:“路上遇到小股人马,直接消灭。”

说完,翻身上马,带着队伍急速向东南疾驰。

一路上,不时会遇到几个一伙的鲜卑人,赵氏商队不由分说,直接用弓箭招呼。

第二天,眼看离柳城还有三百多里,前方出现黑压压的人头,一眼望不到边。

赵银龙心里咯噔一下,完了。(未完待续。)

第二章战!(9/10)

赵银龙,本为真定赵家现任家主赵孟身边的亲卫,是家生子。

当是时,安平赵家接手马匹生意后,自然要给人家配备一套完整的人马,他被选中。

原本在赵孟身边,有金银铜三龙卫,金龙铜龙在贺兰山下死于非命,只有银龙存活下来,那可不是运气,而是因为他的导引术学得最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赵银龙是天生的学武奇才,年过而立,已至三流顶峰。

“前面是哪位大人手下?”他也不慌,反正现在的鲜卑人缺粮,双方说不定还能达成交易呢,那样的事情又不是没有过。

“吾乃东部鲜卑大人图斥赫之子素利,”一位青年骑士越众而出:“敢问可是赵氏商队赵银龙当家当面?”

“然也!”赵银龙才发现对方竟然没有修炼导引术,心中不由一宽:“素利少大人所为何来?敬请移开部众,放我等归去,有重礼奉上。”

“哈哈哈哈,赵当家好大的气魄!”素利扬天长笑。

“然则,我放你等归去,如何向我父亲交代?父亲又如何向我们的王交代?请赵当家教我。”他的脸色瞬间就垮了下来,准备着冲锋。

“少大人明鉴,”赵银龙的口才还是很不错的:“你们的王檀石槐身受重伤,不日将去。东部大人,何尝不能成为鲜卑王?”

“我赵家在大汉的地位,相信少大人十分清楚。有我们的物力财力相助,何愁图斥赫部落不能统一鲜卑,建立一个更加强大的鲜卑?”

有那么一刻,素利甚至有些心动。无风不起浪,鲜卑王檀石槐遭到袭击是肯定的事情。

经常有小道消息传来,说他命不久矣,就连素利本人都曾借口到王庭去拜见,以便给父亲来决策今后的动向。

可惜,每次檀石槐见他之前。身上都有不少化妆,看上去与正常人无异。

时间过去一年多,鲜卑王还好好的活着,图斥赫那份活跃的心思早就放下。

“赵当家是不是太把我们鲜卑勇士不当回事了?”素利呵斥道:“我王有命。马匹全部留下,否则。”

他大手一挥,身后的鲜卑部众都做出冲锋姿态。

“少大人,”赵银龙深吸一口气:“檀石槐说要马匹,你等竟然想要攻打我等。难道檀石槐的手脚能伸到东部来?”

“再则。我赵家在大汉地位如何,少大人又不是不清楚,想要挑起汉人和鲜卑人的战争吗?一旦爆发,你就是鲜卑的罪人!”

他本身修炼有成,说话的时候故意以内气发出,整个场地里到处都回荡着他的声音。

然而,赵银龙还是低估了鲜卑人的狼性,异族面前越是有压力就越是要反抗。除非遇到了天大的困难,看不到胜利的希望,他们才会投降。

“汉人和我鲜卑之间。连年征战,又不是一天两天!”素利冷笑道:“开战又如何,我鲜卑勇士怕了你们不成?”

他说话不过是想偷偷往后面移动,在对方开口的瞬间,就料定自己不是对手。

鲜卑人是作战勇猛,素利自认为血统高贵,不想做无谓的牺牲。

“弟兄们,在否!”赵银龙也发现了情况,一声大吼:“战!”

说着,一马当先。冲入鲜卑人的队伍。

真定赵家不仅给了安平赵家一个武艺高强熟悉马匹生意的首领,还派了五十个训练有素导引术修炼有成的部曲。

只见赵银龙就像一支箭头,后面的伙计们成三角形跟随。

哪怕仅有一百多人,气势熊熊。不亚于一千人的进攻。

“啊!”首当其冲的鲜卑人被一枪捅破脑袋,赵银龙枪出如风,迅即抽了回来。

不得不说,在骑兵的作战中,长柄武器占了很大的优势,一寸长一寸强。

鲜卑人世代生活在草原上。他们不少铁器,都是从汉族这边走私过去的。

在武器的配备上,差了太多。后世人看到蒙古铁骑马踏天下,那不过是他们消灭了金国,具有丰富的铁矿资源。

要不然,所谓的曼古歹战法不过是一句空话。

蒙古高原上,可没有丰富的箭杆,难道用牧草装在箭头后面,而箭头也用乌拉草?

一时间,让初上战场的素利吓得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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