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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英三国-第2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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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军交战,一方已经鸣金收兵,另外一方居然还发动冲锋进行追击,这算什么好汉?只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方云本身就是穿越者,对于这些古代规矩本身就不是很在乎。关键在于,既然你鲜卑人可以在我军尚未布阵完毕的时候就发动攻击,有什么资格说我?

礼仪是用来和文明人说的,既然面对的是一群茹毛饮血的蛮夷(虽然其实他们也有烤熟了食物来吃),那么说这些反而有点降低b格的味道。

外国人侵略我们华夏的时候,和我们说过吗?一个借口就能够开战,打到哪里可不会和我们商量。我们却要正统下了战书,然后给对方排兵布阵才能开战,凭什么?!

礼仪是对朋友展现的,展现在侵略者面前的,只有死亡和残暴!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日内瓦协议,就算有方云也不打算签。只要华夏足够强大,他就可以公开对全世界宣布:“敢杀我一个俘虏,我灭了你全国!至于你们的俘虏,我杀了也就杀了,有本事来咬我!”

十台火兽装甲车迅速调转车头,在简单补给了一些箭矢和汽油之后,开始迅速朝着敌军阵地跑去。这种装甲车的速度并不是很快,但要追上步行的鲜卑士卒却不成问题。很快就开始了新一轮的杀戮。

“把马匹赶过去,给我们的士卒骑乘!”好在轲比能反应快,立刻高呼。

下面的士卒领命,把上万匹战马就这样放了出去。这些战马浩浩荡荡的朝着方云这边冲了过来,那声势的确非常可怕。不过首当其冲的,却是他们鲜卑人自己的士卒。

不过好歹是和马匹打交道很久的,这些鲜卑人身上多少都有点马的气味,主要就是马粪味,这使得马匹下意识对把他们当成自己人,稍微放慢了一些速度。

这也使得鲜卑人可以迅速翻身上马,然后高举手中的弯刀,从步卒变成骑兵反杀过去!

火兽装甲车却是浑然不惧,火焰不断喷射出来,居然形成了一道火墙。那些战马不少都在火墙面前停止了脚步,甚至四散而去。更多则是被毒箭,直接就这样射杀了。

方云不会痛惜这些战马,他更关心的是自己士卒的损伤。马没有了可以用别的方式来替代,或许未来的战争之中,火兽装甲车这种初型的装甲车,会成为战争的主流,进而取代骑兵在战争之中的地位。

但人就不同了,少一个是一个,要恢复起来可不容易。一个小孩子出生到可以战斗,至少也要十六年的时间。若要足够强壮,没有二十年的培养根本不能成才。

只要稍微权衡利弊,自然知道哪个更为重要,方云可不认为华夏的人口很多!

“目标,是槐头和轲比能!”在这些马匹受阻的时候,方云已经带着五千解烦军战士,在典韦的陪同下杀了过去。

解烦军可是真正的悍卒,每个放出去都是百人将级别的存在,但比起当一个百人将,所有的人都以成为解烦军的士卒为荣。核心的一千士卒更是系统的黄天战骑,这些士卒的‘嗜血’特性,可以让他们有着更长久的续战能力。

不过是一照面的功夫,方云和典韦,在解烦军的配合下就把敌军撕开了一个口子。对方自然也不可能站在那里等死,箭矢和弯刀也不但朝着他们招呼了过来。

只是方云有解烦军,甚至典韦的护卫,根本不管他们的箭矢,他身上的甲胄可以最好的保护他避免这些箭矢的危害,甚至于他本身也是先天武将,体外有一层真气护罩,只要侦骑没有消散殆尽,那么他就可以无惧刀剑强弓。

双倍卡已经使用,他也没想到会在这个时候就用上。或许一切冥冥之中真的有天意,其实他也不太确信,是否合适在这里使用。

只是他更加清楚,一旦槐头和轲比能战死,他们的儿子年纪都还小,根本镇不住其他部落的族长。那么鲜卑人各个部落之间的争权夺势必然会非常厉害,最后大部分的鲜卑人都会死于内耗。

为了大汉二十年北疆的太平,他也顾不得太多,默默的吸纳着天地灵气,聚集于双手。典韦见状,也是打算聚集灵气,只想着跟随方云给这些胡人一个狠的!

“这里,交给我就好!”方云笑了笑,策马上前。

灵气积攒到了一定程度,已经到了即将爆发的边缘,方云朝着敌军帅旗所在,怒吼一声:“槐头和轲比能,给我纳命来!”

手中九天龙魂贯猛地向前刺出,专属于他的超级必杀技九天龙皇贯悍然杀了出去。

那是破天的一击,一击之下九天贯穿。天道不许黄巾军昌盛,他就把天捅出一个窟窿,告诉他蝼蚁也绝对不是任人拿捏的存在!更别说,这是增幅了两倍威力的刺击!!

那一瞬间,所有人只觉得眼中白茫茫的一片,至少有三秒钟时间陷入了失明。当他们恢复了视觉,才发现方云面前出现了一条非常深的沟壑,这条沟壑至少有五米深,十多米宽。武力已经超过135的方云,试出来的必杀技威力也增加了不少,这是他对枪道的感悟。

这条沟壑一直到了鲜卑人营地之中,这一路过去基本上是别指望再看到任何生命。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两位伟大的鲜卑大人,檀石槐的儿子槐头,还有轲比能不见了!随即立刻反应了过来,他们之前站着的位置,就在这条沟壑范围之内啊!!(未完待续。。)

ps:文明vs野蛮,文明获得胜利,只要文明不自废武功。

同时,方云再次成功装了一次x。

第13章文明VS野蛮(3)

时间似乎在那一刹那之间停止,别说是那些鲜卑人,就算是典韦也不由得惊叹。

但更多的是感悟,到了先天级锻炼已经不在是主要,更多是对天地大道的感悟,还有对自己武道的体悟。方云这一击暗合天地大道,带给他非常大的感悟。

鲜卑人两大王,是那一瞬间同时陨落,大概鲜卑人的损失是无比巨大的。但对于己军来说,却是无比振奋的消息。

“冲锋!”方云微微吸了一口气,举起手中九天龙魂贯指向前方,高呼一声。

“万胜!”所有的士卒,纷纷朝着敌人杀了过去。他们知道,这场战争他们赢定了!

“为可汗报仇!”出乎预料的是,鲜卑人在简单的呆滞之后,却不要命的发动冲锋。

他们大多都是槐头和轲比能的亲信,甚至是部众和族人,眼看两位大人阵亡,他们也无言回去面对本族的族老。此刻的他们,只想着能够多杀一个汉人是一个,用鲜血和自己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绝对不是一个懦夫!

常看见很多小说里写着,杀了首脑结果下面的士卒就四散而去。或许一帮乌合之众是可以,若面对的是一支正规军的话,这反而会刺激他们悍不畏死的发动冲锋。只因为在他们的生涯之中,已经融入了名为军魂和军规的两个存在。

军魂其实是就是一种信念,更是军人最高的荣耀感;军规却是最大的约束,哪怕主将已经阵亡。军规依然存在。这约束着他们必须要正面面对敌人。否则依然难逃一死。

顿时,这些鲜卑人发挥出了绝对的骑术,朝着方云部杀了过来。

火兽装甲车也不是吃素的,见状迅速喷出大量的火焰,灼烧着那些鲜卑骑兵。饶是这样,这些家伙居然甘冒火焰直接跳到装甲车的面前,用血肉之躯顶住喷火口。然后有三四名友军迅速弯弓搭箭,朝着射击口进行射击。

箭矢飞了进去。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伤害到里面的人,不过压制装甲车不能反击却是事实。好在装甲车后面的士卒,趁着这个时候迅速用连弩收割对方的生命,好歹不至于让他们掀翻了这十辆装甲车。

不过这些连弩兵也有所忌惮,毕竟方云他们就在前面,就算身穿战甲,也怕误伤。

好在方云也没有那么脆弱,此刻的他虽然还没办法骑乘穷奇,但座下战马已经换成了追风白凰。这种马匹有着一流的速度,难得的是它带有很强的灵性。能够配合着方云不断改变重心,使得方云能够确实的感受到人马一体的感觉。

以前方云觉得。按照力学和当时的实际情况,古代人应该没办法在马上玩出花俏的战斗技巧。两军交战就是一回一合,比的是速度和力量,最多是角度的掌控,学习再多的武技,似乎都没什么意义。

实际上真正融入到这个世界,学习到了所谓的功法和武技才知道,原来战场上其实也需要花俏。首先,武将本身应该是军队的统御者,然后才是一个强大的武者。他们需要斗将的情况下,目的是为了挫敌军的锐气和士气。一番花俏的表演,可以把自己的强大展现出来,同时也能够更加震撼敌军的士卒,最后因此杀死敌军将领,自然使得敌军士卒胆寒。

其次,真正高端级别的武将决斗,甚至在冲阵之中的时候,武将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进行反应并杀出一击。若是马匹比不上人家,那么就在武技上超越别人。刁钻的角度还有眨眼之间的瞬间变招,这就是考验一个强大武将能力的时候。

在冲阵的时候,以最小的幅度和最少的变化,一枪过去击杀更多的敌人,也是考验武将武技的关键时刻。一个合格的武者,能够在冲阵的时候,在最短时间内杀死最多的敌人。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身后的士卒才会士气振奋跟在后面,随着他一路冲杀。

方云此刻就是这样,他直接带着本部解烦军,朝着敌军最密集的地方冲了过去。

当然他也不不是盲目的进行冲锋,直接瞄准了敌军最薄弱,或者说还没有聚集起来的那部分进行冲锋。由于本身的时间并不长,所以凭着自己杀出一段距离,给后军跑动起来的机会,这就是他的责任。至于典韦,也会在他旁边陪着他一路杀过去!

“滚开!”方云暴喝一声,早已晋级为‘大魔界’的天赋在瞬间爆发出来。

诅咒的属性是敌军全属性下降,那么大魔界便是这个特性的升华版,下降的属性更多。此刻敌军的将领也好,还是下面的士卒也好,看到方云的样子,仿佛就是上古魔神一般,周围更是充满了死气和怨气。

他们只觉得自身被浸在了血海之中,呼吸也不由得的急促,甚至可以说呼吸都没办法。座下的马匹也开始不听使唤起来,不管他们如何驱策,都没办法向前迈出一步。他们的‘军魂’虽然彻底爆发开来,但和‘大魔界’起来,却根本不够看。

方云发动了冲锋,追风白凰所附加的‘迅雷’天赋,使得他的攻击速度提升了许多。换做现实,主要就是这匹战马在不断调整着重心,确保方云无时无刻都处于最适合出手的环境,所以敌人在进行一次进攻的时候,他已经做出两次回击。

手中的九天龙魂贯坚不可摧,胡人那些废铁撞在上面,直接就碎裂开来。方云猛地一回砍,周围七八个士卒直接就被斩成了两段。他也不会去看那还剩下半截的身体,继续策马朝着前方进行冲锋。

典韦也是紧紧跟随在后,把慢慢聚集过来的敌军士卒给迅速清空。

两人慢慢可以跑了起来,在他们的帮助下。下面的骑兵也开始迅速进行跑动。当速度彻底回来的时候。骑兵就是冷兵器时代最可怕的兵种。没有之一。

“破阵!”方云怒吼一声,手中武器已经附加上了一层真气。九天龙魂贯是魂器,感受到了方云的意图,迅速变得更加的坚不可摧。

很难想象那种感觉,手中的武器劈砍在敌人身上,仿佛割开一张纸般轻松。往前面猛地一刺,就如同一头扎入了水里面,一下子就贯穿了敌人的胸膛。由于龙魂贯的独特造型。更是直接把对方劈成了两半。

不多时,在他的带领下,整支部队以锥形阵就这直接杀了出来,一路上斩首无数。

“射击!”后方坐镇的陈到见状,立刻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这下子连弩兵不再需要顾虑什么,尽全力进行射击。而方云也迅速调转马头,朝着敌军阵地再次发动了冲锋。

一支军队的确有着军规束缚,但在人类到达极限的恐惧的时候,求生的本能会驾驭一切。没有谁会想要去死,尤其在明明知道是在送死的情况下。

总会有那么几个人。没办法狠下心来去死,然后他们就掉头逃跑了。或许他们会对自己说:“我不是逃跑。而是回去把消息传递给部落里面的大人。”

有借口就是好事,顿时觉得负罪感一扫而空,跑起来也变得更加的大气凛然起来。

有了第一个,自然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当最后一个士卒被己军杀死,躺下的最后一眼看到的是空空如也的身后,也不知道他是否会死不瞑目?

不管如何,敌军到底是撤退了,方云却没打算放过他们!

追击开始,大军开始迅速推进,不多时就杀入了敌军对于营地之中。一个小时候后,追击停止,敌人已经彻底分散在了关外的草原上,想要追击可不容易。

营地之中的所有粮草,其实就是他们的牛羊,甚至还有五千多匹备用的战马,都落入了方云的手里。再加上其他林林总总的缴获,这一仗简直杀出了玄幻级别的战绩。

可不是么,杀敌超过数万,但本部只有不到五百人阵亡。

大量的敌军在连弩兵和火兽装甲车的共同攻击下阵亡,方云这边一路杀过去,也不过杀死了四千人不到。连弩兵最后更是拿下了连弩,拿下背在背后的长枪转职成为长枪兵,进一步的收割着敌人的生命。

若要概括这场战争,那么方云觉得,这是最经典的文明战胜也野蛮的战例。

科学就是第一生产力,可以喷火而且不断射出弩矢的火兽装甲车;大量装备的连弩,还有随时可以转职成为长枪兵的新式兵种。

这个时代大部分的部队,都是单一兵种,长枪兵就是长枪兵,拿起刀盾未必就能够变成刀盾兵,每一个兵种的训练方式都并不相同。不过凡事都有特例,那就是弩兵!

弩兵为什么少,主要就是强弩的产量低,而且坏了就坏了几乎没办法替换。再加上箭矢制作不易,缺乏足够的兽筋制作弓弦什么的,都是导致弓箭兵和弩兵在古代军队之中占据比例非常稀少的主要原因。

方云这边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流水线和模块化生产,再加上橡胶的投入使用,甚至他还有大量的养殖场可以提供兽筋,所以产量方面远超这个时代的所有人。

再加上连弩的使用,可以进一步弥补强弩数量不足的问题,对敌人进行全方位覆盖式的射击。同时弩箭的操作也简单,列阵也更是简单,故而完全可以由别的兵种进行转职。

就如同现在,方云麾下有五千长枪兵,但是却都装备了连弩。

在战场上,他们首先进行射击,然后当敌人来到面前到时候,再换上长枪进行列阵迎敌。本身弩阵和长枪阵也比较相似,在严格的训练下,士卒能够迅速做好反应。

这一切的一切,便是穿越者最大的金手指,也是身为穿越者最大的优势。直接和敌人拼斗,比计谋什么的,用来耍帅还不错就是了。只是在方云看来,用超越这个时代的目光和技术,将敌人碾压过去,才是最帅的,也不一定非得依靠什么热。武器。(未完待续。。)

ps:昨晚下午18…24点在高速公路设卡执勤,早上1点30左右才回家,好在上午不用去,这才把今天两章给赶了出来。回头一看,才发现最近发明创造太厉害,以至于被这本书的重点‘系统’和‘数据战’给忘记了,这不得不给大家道个歉……以后会注意的。

最后还是惯例环节:

感谢书友‘长青无悔’和‘sky1991’的打赏!多谢二位一直以来的厚爱!

感谢各位订阅和投推荐票的书友,多谢你们的支持厚爱,继续加油哦!!

第14章武将技发威

五支胡人部队南下,严格来说好歹也有十数万众,声势也算浩大。

然而随着槐头和轲比能部的覆没,其他三路大军的情况也不由得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本来只想着好好在汉人世界里面捞上一把,谁知道槐头和轲比能部一天就被消灭。

至少四万多人被俘虏,三万多人阵亡,剩下一万人左右狼狈逃散。

这个战争结果,他们怎么都接受不了。这到底是槐头他们太弱了,还是汉人太强了?若是前者那还好说,但就算再自欺欺人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大家都是邻居,相互之间难免会有些摩擦,对方什么战斗力,难道自己会不清楚?

若是后者,那麻烦可就大了,他们到底是要继续打下去,还是要撤退?!

别说他们为难,其他人也非常的为难!马家军还有幽州那边的守将知道这个战果之后,也不由得无语,一天的时间就灭掉了别人,那自己那么多天还没有消灭别人,是否怂了点?

公孙度也是刚刚接到方云的新命令,让他去攻打高句丽。一开始他打算一笑置之,奈何第二天传来方云一天之内就消灭了槐头和轲比能本部大军的消息,顿时觉得被打了脸。

更令人无语的是,第二天乌桓那边就传来了新的消息,蹋顿已经撤军了。剩下高句丽,只怕也会在不久的未来撤军。这两股势力显然意识到现在还不是和大汉开战的时候,本来族人就不多,还不适合那去赌一个未知的未来。

最重要的是。随着槐头和轲比能的死亡。他们的部落必然大乱。蹋顿好歹也是一方雄主。自然知道柿子要找软的捏这个道理,所以他调转了马头,朝着鲜卑人的势力范围杀了过去。蹋顿既走,那高句丽那一万左右的乌合之众,自然不能久留,退场那是必然的。

“打了!”公孙度没有选择,他只能调集部队,趁着高句丽尚未回防便杀了过去。

一千句威胁都比不上一场胜仗。方云算是震了震这个还有侥幸心理的公孙度,让他了解到了双方的实力差距。若是他胆敢骑兵,至少可以肯定高句丽和乌桓绝对不会帮助他。

孤立无援又本身没什么兵力可以调动,还要冒着被诛三族的风险,公孙度若是这样还不知道如何选择,那么他也祸害被杀了。

为了让利益最大化,他在出兵前就给方云写了一封信,言及他本身也是一个文人,治理地方可以,统兵打仗只怕不擅长。愿意把麾下将领交给方云。同时在他出征高句丽的时候,方云也可以派人过来。先接手辽东的防务和治理权。

当他远征高句丽,获得巨大胜利回归的时候,汉庭任命他为清河郡郡守,襄平亭侯。同时给了他一些清河国的编制,让他可以任免以前的那些心腹,只可惜都是文职。饶是这样,阳仪和柳毅这两位心腹,也成功担任了副郡守和财政局局长两个比较重要的职位。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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