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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鬼医-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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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且羽王虽然是以术数和星相独步天下,可他却偏偏是个全才。羽王的**,那也是相当给力的,只是可怜那宁志文,只修习了残卷中的**的上卷,然而下卷也只有宁志国知道,秦沐估摸着到最后,宁志国都没有将真正的**教给他,否则宁志文怎么会朝着魔裔的道路上发展下去。

    研究了大概三个多小时,秦沐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站起来,将羽王残卷用先前的那个檀木盒子装好,因为被红莲用法力强行破坏,只得用透明胶先缠着凑合着用,秦沐手边一时间还找不到东西来装。

    其实红莲破坏的原理十分简单,用自身的法力将整个盒子都包裹,肉眼看不到的缝隙不代表法力感觉不到,当感觉到缝隙的时候,再用法力将盒子分开,就是秦沐的灵力也可以做到,不然红莲就不会感叹,若是重华在此,一定会狠狠的收拾秦沐的。

    这属于巫祝的基本功啊,作为一个巫祝,连基本功都出了问题,怎么不会被重华教训。

    秦沐伸了个懒腰,下了楼,楼下传来几个姑娘乐呵呵的声音,这几个丫头又在楼下用秦沐打游戏的电脑看电视,此时看的正是那韩剧里颇为流行的《来自星星的你》,一众姑娘们挤在一起看见帅哥就尖叫,就连八尾猫都跟着凑热闹,时不时的“喵”一声,延续喵星人的撒娇卖萌。

    宁城的扫尾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和尚便去了当初他师父挂单的那个寺庙里,估计是修行去了,赵老实和于修官复原职,回去处理那乱七八糟思绪翻飞的事情。而于南则回了医院,此时的医院是忙得四脚朝天,因为不少病人认为他们没可能睡那么长的觉,心理医生科的医生都累翻了。

    邱老六的房子是彻底报废了,此间正与自家的小徒弟幸福的搬砖修房,或许这个形容词有些不对,可事实就是这样。

    最蛋疼的应该是吴刚,自从事情了结之后,红莲这个女王大人,是再也没联系过通灵者协会的几位,可怜吴刚这个通灵者协会当中的青年才俊,为了追求红莲,竟然在租了老王家的房,当然,现在秦沐周围的两栋房子都是他的,租给吴刚的时候,狠狠的敲了一笔竹杠。

    而且近日司空露也打电话说即将回乡,人慢慢的在聚齐,2013年终于哼哧哼哧的走到了尽头,天气慢慢的变冷,年关将至。

    顺便要提一下,在宁城这次后,红莲成了宁城最大的富翁,因为女王大人没有身份证所以没办银行卡,这笔巨资现今存在秦沐的账户上,具体有多少,因为秦沐从来没去看过,所以并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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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沐终于有钱了,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以红莲女王的花钱速度,就这点,够呛。

451 醉生梦死

    连续好几个月秦沐都没有做一单生意。

    倒不是没有,当邱老六将他的老巢修好之后,前前后后给秦沐介绍了不少,只是这厮都以快要过年为缘由,一一推脱了,实质上秦沐这个快要过年,中间还隔着两个月。

    而八尾猫,也在减肥的过程中同秦沐签订侍灵契约,这是在小白财迷的强烈要求下,因为她发觉,在和八尾猫逛街的时候,就是平地里摔一跤,都能捡到膈在屁股底下的金戒指,而且还不止一次。

    有了它,秦沐再想穷起来,那是很不容易的。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秦沐同八尾猫建立了契约之后,这个被红莲成为毛毛的小丫头,那是一身的脂肪,由于在秦沐家吃得太好,原本娇小玲珑的八尾猫竟然变得痴肥,这也激起了小丫头减肥的热情,不知道是不是八尾猫平日里跟小白走的最近,八尾在幻化成人形之后,居然也是个萝莉的形态。

    大概在过年的前一个月,于修终于从宁城事件的后续扫尾工作里走出阴影,嚷嚷着将所有人邀起去搓一顿,当然,这个刑警大队长一拍胸脯,全包了。

    地点就在银杏山庄,那个开始秦沐被封在宁城外面,古永所定下的见面地点。

    银杏山庄占地千亩,以山庄中成排的银杏而命名,当然人家还有另外一种植物也很茂盛,并且以此为名了许久,不过那名字人家老板既然觉得不咋地,那就别提了罢。

    山庄内有两个特别深特别大的湖,周边便是单独的小别墅,以小别墅而建立的宾馆,银杏山庄最有名的菜,当属这湖中的鱼了,秦沐他们一行将近二十人,哼哧哼哧的钓了老半天的鱼,秦沐是一条都没弄着。

    没钓到鱼的秦沐被遭到集体的嘲笑,花街上的邱老六和童成也过来了,一行人当中,最陌生的是一个小丫头,在赵老实扭扭捏捏的介绍下,秦沐想起来,这丫头就是秦沐当初因为使用巨力符而导致身上虚弱住院的时候,经常查房的那个小护士,当初就觉得赵老实面对这个小护士的时候,显得有些不同,但是并没有往深处去想。

    可未曾想到,这距离宁城上回被封城的破事儿才几天,赵老实竟然就将别人变成他的女朋友,还专门带来参加聚会。

    以于修的话来说,银杏山庄有三样东西最为有名,第一,是银杏。第二,是鱼,第三嘛,则是酒。

    “酒?”秦沐一愣,反问了一句,道:“怎么可能是酒呢,我没有听过宁城会有什么好酒的呀?”

    “你懂什么,”于修没好气的说道:“你连宁家都不知道,怎么可能知道这酒,我只说四个字,纯爷们都听过,那四个字叫做醉、生、梦、死!”

    最后四个字,是于修于南还有赵老实,一脸荡漾的念出来的,仨个老爷们儿的声音还算比较大,纵使他们坐的包厢,也很是清晰的从房间里面传出来。

    站在一旁的服务员立即走了上来,轻声的询问道:“请问先生是要醉生梦死么?”

    “来来来,来一瓶,让我兄弟见识见识。”瞅着秦沐张大而合不拢的嘴,于修笑着说道。

    服务员说了请稍等,便出了门。

    秦沐的表情还处于震惊的状态,他结结巴巴的问了句:“醉生梦死的原产地是在宁城么?”

    此话遭到了饭桌上的人的一致鄙视,就连红莲都是如此,大姐大坐在最靠近里面最中央的位置:“你要不要这样,你特么的是有多宅,姐都特么的叫你不要老打游戏了多出门走走,连这个都不知道,也幸亏就这么几个熟人,不然真给姐丢脸。”

    “怎么,这事连你都知道么?”秦沐脸色发烧,纳闷的问道,平日里很少看见黑珍珠出门来的,况且他又不跟红莲一样,是个彻头彻尾的酒鬼,要知道,重华的酿酒技术也是一绝,不过他的酒都是些招魂用的。

    “老娘知道很奇怪么?”红莲反问一句,“醉生梦死可是宁城乃至整个省都特别有名的酒,远销国外,完全可以和五粮液之类的对比,哦,对了,五粮液根本比不上。”

    “就是,早在唐朝年间,醉生梦死就已经很出名了,说到底,这酒名还是唐玄宗赐予的呢。”于南这个酒鬼也加入了话题,秦沐瞅着他那样,似乎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唐玄宗?”秦沐好奇的问了一声。

    “那是,”于修说起这个极为骄傲,好似这酒就是他酿造的一般:“醉生梦死很早就已经有,具体是谁发明出来的,就不知道,我只知道,这银杏山庄的老板,很会酿造此酒,而且你见过古代的酒窖么?这边酿酒,还是采用古法。”

    “一般精通于此道的,很少没有听说过醉生梦死的,正因为他用的是古法酿造,所以酒香醇烈,产量也比较少,一般除了出产国外之后,就在宁城内部消耗了,也有外省千里迢迢来寻此酒的,不过都要提前预定。”赵老实摇头摆脑的说道,那模样好似背书。

    旁边的小护士嗔怪的看了他一眼,赵老实这才停下显摆,挠挠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醉生梦死的名头秦沐是听说过的,只是不知道竟然原产地就在宁城,而且还离着这么近,也难为他了,平日里不是跟着重华学习,就是很苦逼的上学,而在重华消失的五年后,这孩子虽然天天出门,不过是天天出门寻重华的,根本没有功夫去理会这些。

    红莲正是知道这点,但是也不给面子的批判,对于红莲大姐来说,没有酒那是十分痛苦的事情,若不是醉生梦死的产量特别的低,红莲才不会喝重华酿造的鬼见愁,要知道,鬼见愁这玩意儿对于鬼来说真的是要见到就愁,喝多了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幸好秦沐并不精于酿酒,以后可以忽悠他将醉生梦死作为招魂的酒。红莲这么想着,一坛醉生梦死已经送了上来。

    没错,就是坛,那是一个比篮球略微小的一坛酒,用泥和布封的死死的,如今是什么味道都没飘出来,说明封得确实很紧,不过桌上几个爱喝酒的大老爷们儿,以及姑娘们里面的红莲和司空露,早就虎视眈眈,口水直流了。

    最郁闷的当属司空文征,因为处于灵魂状态,他只能跟在自家闺女的身后,闻味儿。

    =。=。=。=。=。

    这个故事将是整个第一卷当中最为揪心,心酸,难受的故事,嗯,我这样认为的。还有关于酒名什么的,就不要斤斤计较了,这书很多地方已经架空了。

452 我是一杯倒吗?

    醉生梦死的酒坛看上去很大,其实也没多少,当于修小心翼翼的将酒坛的盖子打开的时候,整个桌子上弥漫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舒爽,酒香四溢,闻之仿佛身上每一个毛孔都为之打开了似的。

    “这……”秦沐对于酒并不是很排斥,但也说不上喜欢,和大多数男人一样,秦沐闻到好的酒一样会垂涎三尺,不得不承认,醉生梦死,已经让他垂涎三尺了。

    醉生梦死最为神奇的地方,就是在喝醉了之后,你可以忘却一切,那舒爽的感觉会让你无法自拔,很多时候,人在喝醉之后,头痛,恶心,难受得不行,可是若是喝醉生梦死喝醉了,就好像只是睡了一觉而已,醒来会神清气爽,完全没有平日喝醉酒之后的那些副作用。

    虽然宁城就是醉生梦死的出产地,可这玩意儿卖给自家人的时候并不便宜,秦沐原先只是听过,但没有喝过,那价格让饶是经常有个几百万揣在兜里的秦沐都觉得肉痛,况且,秦大官人的钱,很少在口袋里停留很长的时间,不是挥霍了就是挥霍了。

    这也不能怪秦沐,重华五弊三缺里面犯的就是钱,这便宜师傅常常赚了钱之后,一晚上就花了个干净,纵使秦沐的五弊三缺里面犯的是权,可依然跟重华是一样的习惯,钱在他的手里,是不长久的。

    所以有的时候说,细节决定成败,所谓命,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东西罢了。什么事情都怪命不好,运气是一部分,可是习惯和思想才是占最大的部分。

    装酒的是坛子,然而喝酒的却不是碗,《水浒传》里面武松常常就是一坛酒,几斤牛肉,而那会子喝酒全部是用晚,不过醉生梦死这种本身就没有多少的酒,要是用碗的话,于修哪里会舍得。

    除了几个爱好喝酒的家伙们之外,其余的人均得了一只大概只能装下一小口的小酒杯。

    “我擦,你要不要这么小气?”秦沐被那酒的味道馋的不行,瞅着此时的于修抱着个坛子给他倒酒,不过他很是精确的没有倒满。

    “就这么小的杯子,你丫的还没倒满。”秦沐非常不高兴的吐槽着。

    “你不是不喜欢喝酒的么?”于修反问一句:“像你这种乖宝宝就不要来参合这种事情啦,意思意思下就可以了。”

    相反,于修于南赵老实还有红莲大姐甚至司空露和黑珍珠,这几人面前放着的是一个啤酒杯。

    “可你也做的太明显了。”秦沐那叫一个郁闷,就这点酒他还怎么醉生梦死啊。

    “对于你绝对够了,谁不知道你一杯倒。”红莲好不留情的揭了秦沐的老底。

    这么多人在呢,红莲就不考虑下秦沐的感受,顿时这小子觉得自己的自尊心被侵犯了,直接将于修递过来的这小杯酒一口就喝了下去,那豪爽劲让红莲咋舌,然而此时的秦沐却好似战斗力爆棚,接着将于修给自己倒好的那啤酒杯大的杯子里面的酒,又一仰脖全给喝了下去。

    “好!”在看见酒业被秦沐悉数喝掉之后,赵老实忍不住叫好一声,然而换来的是于修的白眼。

    “好什么好,那可是我的酒,服务员!”此时的于修的脸上露出些许的肉疼,朝着门外吼了一句:“再来一坛。”

    而此时的秦沐猛地喝了那么多酒,只觉得胃里顿时暖洋洋的,喝过白酒的都知道,白酒一般都辣喉咙,但是这醉生梦死,是采用古法酿制的,属于黄酒,而醉生梦死更是呈现出一种特别好看的金黄色,当这酒业一入喉的时候,只感觉到温暖,辣喉咙什么的倒是没有感觉。

    “我倒了么?”秦沐语速飞快的问道。

    “行了行了,这么好喝的酒居然让你牛饮,实在是看不下去。”于修不耐烦的说道:“等着上菜吧,我点了你最爱吃的花螺和基围虾。”

    秦沐愣愣的转头看了看于修,此时的他举着酒杯的样子是摇摇欲坠,而且整个人呆呆傻傻的,就是看于修的时候,都眼神迷茫了半天,似乎是不认得。

    “怎么了……”于南发觉问题,出声问道。

    此时的秦沐双眼迷蒙的来了一句:“我……倒了……吗?”刚说完,pia的一声栽倒在地上,好在银杏山庄的包间里,很是考究的铺了厚厚的地毯,否则秦沐手中的杯子一定会打破,并且划伤他的手的。

    “我早说了一杯倒,还不信?”红莲看都没朝秦沐看一眼,兀自的吃着上菜前的花生米。

    “可刚刚那是两杯,两大杯,那么大一杯……呃……”赵老实帮秦沐解释着,而后被红莲瞪了一眼,知趣的闭嘴。

    “就那么一丁点也叫做杯?”黑珍珠好笑的说道,将口中的酒轻轻的抿了一口。

    由于于修的自私,他给自己所倒的那杯酒,是最满最多的,然而这些酒如今都悉数进了秦沐的嘴巴,再来酒就不够了,红莲女王发话,酒水她付,这才又送了三坛上来,五坛酒,花了将两百多万。

    所以当初秦沐就算是买得起的时候,都不打算去买,这特么的实在是太离谱了。

    一坛的醉生梦死,也就几千块的样子,而在银杏山庄内,第一坛酒不贵,往往就一千出头,给客人尝尝鲜,第二坛翻一倍,第三坛在第二坛的基础上翻十倍,后面都是十倍十倍的往上翻。

    除了第一坛和第二坛的分量有些少之外,后面三坛已经很多了,而且不会增加,你花两千万买的第六坛,跟两百万买的第五坛是一个模样。

    这也是银杏山庄的生财之道,不过更多的人,只用第一坛尝尝鲜,后面的就没有继续购买了,哪里会像这帮人,因为有着红莲大姐的撑腰,所以如此的肆无忌惮。

    听不见其他小伙伴的杯觥交杂,秦沐如同睡着了一般的紧闭着双眼,醉生梦死在人酒醉后会让醉酒的人做一个梦,这个梦必然让做梦者神清气爽,有的甚至梦见什么了,都可能会忘记,可那种舒爽的感觉是怎么都忘不掉的。

    此时的秦沐,也在做一个梦,一个真实到让他自己都惊讶的梦境。

453 云曦

    梦中最开始是一片金黄色,远远的,由天际慢慢的蔓延开来,秦沐看不见自己,最大的可能就是此时他的视角是一种上帝视角,他是梦中的主角,他有权力主宰自己的梦,去修改其中的任何一项。

    这也是破解梦中杀人的这种法术的一个方法,因为任何人在自己的梦中都处于一个绝对主角的状态,想干嘛干嘛,用那句广告词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只可惜,不少普通人压根就没有意识到这点,在被梦魇着的时候,多数都消极抵抗,被人或者妖怪之类的在睡梦中吸走魂魄。

    对于秦沐这样的,对付这一类人实在是太过简单。

    秦沐本以为,天际逐渐飘过来的金色或许是夕阳的晚霞,此时的秦沐似乎是浮在半空中的,低头望去,地面上到处都是焦黑,地上的房子,小得跟火柴一样,但是完整的房子已经是非常稀少,更多的是焦黑的土地和残垣断壁,似乎以此来昭示着,刚刚这里经过了一场浩劫。

    然而天际的金黄色与地面上的黑色形成强烈的对比,就在秦沐越来越受不了这突如其来并且飞速靠近的黑色,从而眯着眼睛看着的时候,秦沐突然发现,这铺天盖地的金色,根本就不是什么晚霞,而是穿着金色战甲踩着白色云朵的人们。

    这战甲与白起的战甲差不多,不过他们手中不单单是拿着一把长戟,还拿着一个大概有半人高的盾牌,全身上下所有装备皆为金色,远远的看上去金光耀眼。

    这是文艺的表达方法,其实秦沐心里面想的是,闪瞎了他的钛合金眼睛。

    那金色战甲的人群来的非常快,隔着老远,人群中就有一个人吼道:“秦沐,你可知罪?”

    秦沐这边是莫名其妙,正想开口,可是嘴里的声音已经发了出来,声音嘹亮可却与秦沐的声音八竿子打不着,只听得秦沐正用那个奇怪的音色说道:“我何罪之有?”

    语气中尽显傲气和霸气,一时间竟然让对面的人一愣,想了一下,才有些颇为强词夺理的说道:“你泯灭人性,杀害山村里的人,将地下一片土地变成焦土,整个人界因为你天下大乱,你说你有什么罪?”

    随着金色的战甲的人们越来越近,只见为首的大声的吼出一句话之后,就没了声音,而是专心专意的朝着秦沐冲了过来,长戟伸出似乎是要跟秦沐决一死战。

    秦沐只觉得自己嘴角往上扬了扬,他无法看到自己的模样,不知道是不是扯出一个冷笑,当那长戟冲过来的时候,秦沐感到自己只是微微的动了动手指,对方便已经四分五裂。

    对了,四分五裂,就好似突然被刀切开了一样,切口十分的光华,连秦沐自个儿都没看见那刀在哪里。

    “尔犯下弥天大错,若是早些认罪,便可以得到原谅。”身披战甲的人发现那首领竟然在对方微动手指的时候,就这样死的不明不白,当即也不往前冲了,所有人的盾牌都横亘在身前,形成一道防御线。

    “我创造它,亦可以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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