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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几乎有了一种错觉,仿佛就像人间的普通女人一样,等着劳作的丈夫回家,然后快乐的吃一顿饭,然后两人在夕阳里坐在田埂上聊天。
是的,这几乎是错觉,感觉到自己根本就不是一个妖精,而是人世间普普通通的一个女人,一种平凡的幸福,就像不断流的溪水在心中流淌。
原来妖精还可以这样生活。这是卵二姐一年之前绝对没有想到的。还有更让卵二姐从心底感到高兴的,就是猪精晚上叫那些女人名字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总有一天,要让他的嘴里叫出来的是自己的名字,而且只有自己的名字,而且次数要一万次。卵二姐从心底涌起一股自信。
她坐在洞府前的一块石头上,一手支在自己的膝盖上,手掌托着自己的下巴,傻傻的笑了。一个女妖精的幸福观其实比人的更简单。
她为未来设计想的出神,以至于丝毫没有察觉到周围。
“好香啊!”一个声音忽然从她的侧面传来,带着猥亵的笑。
“是好香,好香,是18年的女儿红的香气。”另外一个声音吧嗒了一下。
卵二姐回头时,就看到了两个人,一个胖乎乎的穿着邋遢僧袍的和尚和一个穿着同样邋遢道袍的干瘦的道士。
“女施主有礼了!”胖和尚向卵二姐打了一个稽首,然后眼睛不时的瞟了瞟洞府内。
卵二姐站起身,很平静的朝着两个人福了一福,“两位出家人可有事?”
那道士哈哈笑道:“当然有事,我是白眉道长,这位是菩提大师,我们都是神仙。”那胖和尚连忙点了点头。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卵二姐心里一紧,纤纤玉手拽成了一个拳头。
“刚才我们在这里看到妖气冲天,就知道这里有妖怪!”瘦道士捋了捋胡须,摇头晃脑的说。
“我们当神仙的职责就是降妖伏魔!”胖和尚道。
卵二姐忽然嫣然一笑道:“那你们找到了妖怪了吗?”
“找到了!”胖和尚和瘦道士齐声道,“就是你!”
“那你想把我怎么办?”卵二姐脸上似笑非笑,但是她已经将无形的凤凰刺化形在手中。她隐隐的感觉到这两个人确实就是神仙,而且修为不低。
“为什么不请我们进去喝一杯?”胖和尚好像忍不住了酒香的诱惑。
“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卵二姐的戒备心越来越浓。
“我们不过想要喝几杯女儿红。”瘦道士笑道,“虽然我们也降妖伏魔,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要降服一个不吃人只种地的妖精。”
卵二姐紧紧的盯着他们,终于说了一句:“进去吧!”
酒,是人间的极品。哪怕是神仙喝了,也忍不住赞不绝口。
“好酒!”胖和尚喝了一大杯,仿佛叹息一般的说了一句。
“可惜还比不上桂花酒!”瘦道士忍不住也叹息了一声,“可惜再也喝不到桂花酒了。”
“你喝过桂花酒?”胖和尚忍不住了。
“当然,那年我去月宫做客,吴刚请我喝的,就一杯,那人也忒小气了一点。”瘦道士大笑,“不过快要成为绝品的酒,喝一点酒少了一点,吝惜一点也是对的。”
“桂花酒?”卵二姐终于忍不住插言了,“还有比女儿红更好喝的酒?”这个疑问并不能怪卵二姐见识短浅,因为终日在福陵山中为妖,她确实没有喝过比女儿红更好喝的酒了,她以为女儿红就是天上人间的极品。
“哈哈,桂花酒岂是女儿红可以比拟的?”胖和尚大笑,“就算桂花酒的出处,也远远比这女儿红传奇的多!”
一种酒居然还有一个传奇。
卵二姐的好奇心被强烈的勾引起来了。特别是胖和尚说桂花酒的传奇,就是一个爱情故事的时候。
爱情故事,哪怕是对女妖精,也有着致命的诱惑。人间、仙界、妖界的雌性都不例外。
“那还得从天上的一个神仙说起,他叫天蓬……”胖和尚慢悠悠的说。
第七十五章 偶遇
第七十五章偶遇
卵二姐坐在石桌前已经很久了,桌上只剩下了一些鸡骨头还有已经喝干了的酒。菩提大师和白眉道长醉醺醺的走了,他们走了之后,留下了一些故事——关于桂花酒的故事。
桂花酒的故事其实不是讲酒的故事,而是讲的神仙和人的故事。卵二姐坐着一动不动,就像是一尊雕像,因为她知道了故事的主角。
原来他真的是个神仙。
原来他真的是个盖世的英雄。
原来他真的是个知性知情的人。
原来他并不是生来就是做妖精的。
小麦成熟的芳香似乎弥漫在福陵山的每一个角落。卵二姐终于站起来,远远的眺望着,阳光渐渐的斜照在她的身上,让她的碎花头巾在风中扬起了一角。她能够看到他,他在麦田里憨厚的身影。
这无关视力,只在心里。
他也能感觉到她,这无关牵挂,只在习惯。
是的,现在猪刚鬣已经习惯了,习惯在夕阳快要到来的时候,去洞府的石桌上,温一壶酒,就这肥嫩的蒸鸡或者烤鸡将自己喝得半熏半醉;习惯了那白玉一般的素手为自己调羹的感觉;习惯了坐在自己对面的小妇人一般的女子,默默的凝视自己,对自己微笑。
猪刚鬣眯起眼睛,穿梭在麦田里。麦田的香味扑面而来,仿佛淹没着自己所有的阴翳的心,以至于他的嘴里还哼着小曲,一路轻快的就走过了麦田梗。
他扛着钉耙,仿佛就是一个晚归的农夫。
“我回来了!”猪刚鬣到了洞口。
但是洞府里很静,静得让猪刚鬣的心没来由的一阵慌乱。他轻轻的走进去了,洞府里干净的一尘不染,也空无一人。
洞府里熟悉的味道中夹杂着一丝曾经忘却了很久的气息——神仙。是的,这里有神仙来过了。
猪刚鬣的手猛然一紧,手中的钉耙蓦然浸出一层冷莹的光。他狂风一般的卷出了洞府,跳上了云层。整个福陵山都在他的视觉笼罩之中,但是他却没有看到那熟悉的碎花布的头巾和衣裳。
“神仙?”猪刚鬣颓然的从云端跌落下来,他静静的坐在洞口。努力的想要回忆起这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神仙的气息。
没有了卵二姐的洞府,显得冷清了很多。冷得猪刚鬣都不想一个人呆在里面。没有了卵二姐的福陵山,却还是福陵山,只是那麦田即便是在夜里,也还有麦花香。
猪刚鬣终究没有想起,他只能试试运气,看看卵二姐是不是会回来。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猪刚鬣没有等来拿熟悉的身影。他呆呆的看着月,仿佛那里有一双冷清的眸子在看着他,映照着他的心。
月升月落,猪刚鬣终于失望了。
七天七夜的等待,仿佛让他再次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一样。
第八天的早上,猪刚鬣照样拿起了钉耙,往麦田走去。卵二姐已经不会回来了,这点猪刚鬣心里已经很肯定了,但是他也知道,卵二姐会没事的,因为在第七天的晚上,他终于记起了那曾经熟悉,现在让他陌生的神仙的气息是谁了——菩提大师。只要是他,卵二姐就会没事。
没有卵二姐的生活,有些冷清,但是猪刚鬣以前也是一个人,只是少了一些曾经熟悉的感觉。
小麦熟了,满山陇上一片金黄。
猪刚鬣已经准备好了五大车小麦,每辆车都堆满了用麻袋扎好装的满满的小麦。他要去附近的高老庄换一些女儿红,这些事平常都是卵二姐做的。他要将这些酒埋藏起来,等着卵二姐回来。
他坚信她会回来。
通往高老庄的路被猪刚鬣平常就修整得比较整齐了。高老庄就在道路尽处不远的地方,绿柳红花,在秋日的暖阳中,几缕炊烟在风中歪歪斜斜的飘荡,就像是喝醉了酒的醉汉。
“小姐,你慢点!”一声清脆的声音在秋风中格外的明晰。
风中还有一串铃铛的飞扬的笑声,红色的枫叶在飞扬的发丝边,轻轻的偷去了一抹清香——少女的清香。
白色衣裙,翠绿荷边,红色枫叶,蓝色天空,蝴蝶纸鸢……
“小姐,我们回去吧,晚了当心老爷骂人!”翠绿荷边的少女停下来,喘着气,弯着腰,带着笑的脸上,透出一丝担忧。
“小荷,我都不怕,你怕什么?”白色衣裙的少女停了下来,丝线在手中优雅的划着圈,纸鸢在天空中就像翩然的活着的有了灵魂的蝴蝶。
“小姐——”小荷拉长了声音,显得很委屈,“到时候,老爷也只会骂我的,每次都是我受罪,你倒是玩痛快了。”
“好啦,好啦!”白衣裙的少女很显然没有尽兴,但是她还是开始收线了,白皙的手,在白纱的袖间,悠扬的扬起,收拢。
翩飞的蝴蝶,在空中婉转而下。
“有人来了!小姐。”小荷忽然惶急起来,快躲一躲。
白衣裙少女下意识转过头,就看到了远处一个人高大的身影,也有些急了,素手轻扬,线收的急了,那蝴蝶在空中忽转了一个圈,挂在了高大的树梢上。
“糟了!”白衣裙少女跺了跺脚,顾不得陌生的男人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了。她仰着头撇着嘴,恨恨的看着树梢上的蝴蝶。
“小姐,要我帮忙吗?”一个沉沉的声音在旁边传来。
“你帮我拿下来吧!”白衣裙少女跺了跺脚,斜着眼睛看了看那个男人。憨厚的脸平静的像一湖水。
高大的男人,身手却很敏捷,他几乎只用了两个起纵,就到了树顶,很轻巧的取下了纸鸢,纸鸢在他的手里,高高的举起,和他一起从树上跃下来,就像蝴蝶在空中翩然起舞一样。
“谢谢你!”白衣裙少女脸上微微泛出粉色。
“走吧,小姐,快点!”小荷拉着少女,飞快的往来时的路上飞跑。就像她手上的蝴蝶一样,翩然的,就像风中舞动。
“那个男人好奇怪!”小荷埋怨着。
“不奇怪啊?”少女轻笑着。
“你见过可以拉五辆装满小麦的大车的人吗?”小荷心有余悸。
“他刚才拉着五辆大车?”少女笑着,一个拉五辆大车的人,真的很奇怪,不过奇怪的人总是诱惑着人想要去了解。
但是……但是这个人我认识吗?为什么会有一种相识了很久的感觉,就像很自然而然的叫他爬树取纸鸢一样。
这个人我认识吗?男人拉车的手同样也颤抖了一下。
这种感觉让他不由的从内心深处泛起了多少年的回忆。
她一定是自己熟悉的某个人。
嫦娥?雪儿?织女?男人的心随着手,轻轻的颤抖起来。
第七十六章 招亲
第七十六章招亲
高翠兰就像手中的蝴蝶一样,翩然的飞翔在秋风中,还有她一路遗落的银铃般的笑声。她是高老庄的老庄主的女儿,就像所有的千金小姐一样,她的美丽就像飘忽的捉摸不定的风。
“胡闹!”庄子里的堂屋里传来了苍老的怒气匆匆的声音,“那有大户人家的女儿到处乱跑?完全没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
高翠兰俏皮的吐了吐丁香小舌,朝着小荷做了一个鬼脸,轻轻的提起裙子,从偏门往自己的闺房而去。
“站住!”仿佛具有定身法的声音威严的从身后传来。
“爹爹!”高翠兰一脸的委屈,娇俏的鼻子发出轻轻的啜泣声。
高太公看着高翠兰怯怯的摸样,不禁叹气摇头。尽管知道女儿是故意装出这幅摸样,但是总是狠不下心来罚她。
“回房去,将女儿经抄写五遍!”高太公摇摇头,转身对小荷呵斥道,“小姐再出去,打断你的腿!”说吧便拂袖而去,只剩下委委屈屈的小荷,将调皮的吐舌头的高翠兰拉进了房间内。
高老庄在秋天的暮色中,显得有些苍茫,黄叶、碧水、秋风、枯枝……仿佛就像一幅水彩,还有在天空呼啸而过鹧鸪的声音。
高翠兰百无聊赖的托着香腮,静静的看着窗外,她的心随着窗外的那篇秋叶,飘荡起来,洁白的纸在桌子上,被风卷起,沾染了墨迹。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这个问题在高翠兰安静下来的时候,就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
“奇怪的感觉!”高翠兰的心仿佛被猫爪捞了一样,她很想回到庄子里,去看看那个男人,为什么会给自己这样的感觉。
“小荷!”高翠兰悄悄的唤了一声。
门外传来一个哭丧着的声音:“小姐,千万别求我,再让你出去,老爷非打断我的腿不可了!”
“就这一次!”
“小姐,你哪一回不是这么说的?”
……
猪刚鬣是第一次来高老庄,因此他也是第一次见到高太公——一个看似慈祥和蔼的老头子。
高太公也是第一次见到一个可以独自拉着五辆装满小麦大车的汉子——一个貌似忠厚的年轻的大汉。
“好小伙,你叫什么名字?”高太公看着猪刚鬣微微的笑起来,这是一个力大无穷的忠厚的小伙子。
“朱刚烈!”大汉很恭敬的拱手行礼。
这还是一个懂礼的小伙子。
“家住哪儿?”
“福陵山西。”
“家里有几口人?高堂还在否?”
“家里就只得我一人,无兄弟姊妹,父母早已过世。”
“家里种了多少地?”
“不多,只够养家糊口!”朱刚烈保持着一贯的恭敬,没有丝毫的厌烦。
“嗯,果然是个勤俭的小伙子,难为你了!”高太公捋须而笑,看的朱刚烈左眼皮不由的跳了几下。左跳欢喜,右跳财。难道今天我有喜事?朱刚烈暗想。
“贤侄原来辛苦,不如就在庄内盘桓几日,需要换什么日常杂用之物,只管告诉我,我自会安排人去做,若是准备妥当,然后再送贤侄上路如何?”高太公着看着朱刚烈,微笑一直挂在嘴角。
“恭敬不如从命!”朱刚烈恭敬的行了礼。然后高太公让高才带他下去安排。
“是个好小伙!”高太公看着谨守礼仪的朱刚烈,不由点头而笑。这是他今天的第十次不由自主的笑出来了。他自认为自己六十岁的眼光,看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是绝对不会走眼的。
三天的时间不长也不短。至少在猪刚鬣的整个人生之中,只不过是短的可以忽略不计的时间。但是这段时间却又很长,长的他等不到那个他在路上遇到的看上去很熟悉的少女,还有她银铃一般的声音和白云一般的裙子。
朱刚烈三天的时间里做了很多事。因为他不想让自己闲着,闲着的话,他就要不由自主的想那白云的裙子,还有在麦田中扬起的碎花的头巾。
在卵二姐离开的一年,朱刚烈总是让自己显得很忙碌,忙碌的人是不会怀念人的,忙碌的人是没有烦恼的。烦恼是闲人的专利。
高老庄的麦田很多,多的让朱刚烈的福陵山的麦田显得很单薄。高老庄的麦田在秋风里就像起伏的大海的波涛。
田里是挥汗如雨的帮工,尽管他们已经很尽力了,但是面对麦田,他们只不过是淹没在大海中的几叶扁舟。
“我想帮帮忙!”朱刚烈找到了高太公,“反正还有几天时间,我要换的东西才能备齐。”朱刚烈说这话的时候很诚恳。
“如此有劳了!”高太公没有拒绝,他想要看看这个小伙子到底有什么样的能力。
秋日的阳光还有些耀眼。
朱刚烈精赤着上身,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中流淌着汗珠,一滴汗,就有七色的光芒。七色的光芒中映照着七彩的云彩的颜色。七彩的云,只有一个人能够织出来,而今天上人间,已经没有七色的云彩很久了。
一个人的能量究竟有多大?
高太公以前不知道,但是今天就更加不知道了。
三天前还在秋风中起伏的麦海,如今只是满眼的是麦茬,几只鸟雀在满是麦茬的田里,飞起,落下。
“亏了贤侄了!”高太公满眼的笑意,在朱刚烈的送行宴上,高太公高高的举起了酒杯,酒杯里是最好的女儿红,“我敬你!”
朱刚烈恭敬的接受了高太公的敬酒,然后又恭敬的回敬了一杯。
但是他的眼睛却不由自主的瞟了一眼,坐在方便的,有些脸红的一名少女——那名在路上遇上的少女。
高太公很大方的让高翠兰出来陪席,虽然他从小就教高翠兰女儿经,今天却让她陪到了席上,而且席上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
“这是小女高翠兰!”高太公又举起了酒杯。
原来她叫高翠兰。朱刚烈一仰头,喝干了这杯酒。
“见过小姐,在下粗野山人,朱刚烈!”
原来他叫朱刚烈。高翠兰轻轻的点头,然后抿了一口酒。
一口酒,仿佛就是一团火,瞬间在高翠兰的心间燃烧起来,因为她白皙的脸上,瞬间便显出一抹嫣红。
她知道父亲的意思。
同样的,朱刚烈也知道高太公的意思。
“不知道贤侄,如何看待小女?”高太公捋须对着朱刚烈微笑,他很有信心!
第七十七章 梦中
第七十七章梦中
“慧质兰心!”朱刚烈眼睛没有看高翠兰,他低垂着眼帘,很恭敬的朝着她一揖。他不敢看她,因为有些旧的东西会被这个如秋水一样的少女勾起来。
高太公很满意,尽管只有简单的四个字,但是四个字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内心。他相信自己六十多年的眼睛和数十年的阅人经历。他知道朱刚烈的赞美是从内心发出来的,他相信一个粗鄙的山野村夫是不可能说出如此雅致的评价的。
朱刚烈走的时候,高太公一直送他到村口,反复嘱咐,过段时间再来。朱刚烈点头应承,却不敢看高太公背后的那双顾盼生辉的眸子,那眸子里有一泓秋水,盈然可照进人的心里。
朱刚烈拉着大车,大车上满是换来的酒和其它的物件,还有很多是高太公送的。
福陵山的风很冷,即便远远还没有入冬。
高老庄的女儿红很烈,即便朱刚烈的酒量很大。
猪刚鬣醉倒在石桌旁,他不是有意要喝醉的,但是喝着喝着就收不住口了。醉倒的时候,他嘴里喃喃的念叨着两个名字。
一个是卵二姐。
还有一个是织女。
“唉——”一声幽幽的叹息声从洞口响起。
“他开始念我的名字了!”一个白衣裙的影子在洞口叹息,“但是他终究还是忘不了她。她始终是他心中最重要的。”
“他念你的名字已经365次了,织女的名字他只念了两次,为什么说她是最重要的呢?”胖和尚的秃头在月光下显出幽幽的光。
“因为只有念了这个名字,他才能安稳的睡去!”白衣裙的影子摇着头,影子仿佛被风吹动过一样,清晰着、模糊着。
洞里传来了如雷的鼾声,猪刚鬣依然是长鼻子,大耳朵,他的肚皮仍然凸挺着,随着鼾声一起一伏,他的嘴角仍然流着哈达子,他依然是头猪精。
“他是个盖世英雄!”白衣裙的影子渐渐的翩然而去,他的身后是那个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