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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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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的空间将药品重新运回去,只能丢在马萨雷的仓库等它们失效。

现在不是最佳的买断时机,只要教廷授予阿尔丰斯骑士的身份,那平等慈善机构就可以名正言顺享受低廉的药品供应价格,阿尔丰斯几乎能找出一百种方法将药品转到自己部队名下。

杰克那边的赃物已经卖得七七八八,第一笔钱将会在这几天内运过来,阿尔丰斯大概能分到五万金币,因为运输不便,改用灾币支付。销赃的事却让阿尔丰斯很不满意,因为那一大批珠宝古董的实际价值比获得的金钱要高上很多,光是瘟疫整天抱着的那枚戒指市价绝不少于一千金币,十二大箱,估价两百万金币也不过份,通过杰克销出去的只拿到手二十五万,十之八九的利润不翼而飞。

第六卷 王室成员 第五十七章 珠宝首饰店

阿尔丰斯和兰希在街上打着转,所有的事情都交给属下处理,他反而没有事情可做。克里丝丁那里人多眼杂,谁都可以在那里丢上几个窃听晶粒,所有隐蔽的事情最好还是在街上随便找个地方商谈最保险。

“你喜欢珠宝吗?”阿尔丰斯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饶有兴趣的向兰希问道。

“只要是个女人,就喜欢这些东西,不过,姐姐是个例外,她根本不知道翡翠和玻璃有什么区别。”兰希淡淡笑道。

“有没有兴趣自己开一间珠宝首饰店?我记得你和凯瑟琳一样没有骑士身份。”

兰希难以置信的看着阿尔丰斯,“我可不相信你会老老实实做生意,面包店你打着姐姐的名义赚了个不清不楚,现在又想拉我下水?”

“这不是拉你下水,只是想为漂亮的女士提供多一点选择的首饰来装扮自己的容貌,”阿尔丰斯笑迷迷的看着她。

“你想销赃就明说吧,别诸多借口,我看你就快变成强盗头了,”兰希眼珠转了转,向阿尔丰斯摊开手掌,“我是个贪心的小女人,总得给我点分成之类的好处吧。”

阿尔丰斯伸了懒腰,伸手在她的手掌上轻轻拍了下,“我的不就是你的,还用分什么彼此?”

“你的就是我的,可我的还是我的。”兰希一缩手,在阿尔丰斯手上回拍一下,“亲兄弟之间帐目还得算个清楚呢。”

“看你可怜成这样子,行,给你一成慢慢玩吧。”阿尔丰斯东张西望起来,“怎么这么大个地方就找不到一处合眼的地方?”

“说啊,小乖乖,”兰希的手指在阿尔丰斯面前勾了勾,“一成是多少?太少我可不干。”

“一年至少一百万金币。”

兰希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阿尔丰斯走进一间棺材店,几个伙计面无表情的向他点了点头。这一行是唯一不能以笑脸对人的,只能用凝重的表情来表达对光顾的客人表达不幸和哀思。

“先生,我们这里的各式棺材应有尽有,不知道您想挑选哪一款?如果要订做也可以,只是时间要缓上一点。”店铺负责人走到阿尔丰斯前面,向他解释说道。

“我不需要棺材,只想看看你们的地下室。”棺材铺有时会根据不同顾客的需要刨制棺木外形,露天作业时候怕会受到天气和雨水的影响,所以一般都是在地下室完成。

“你们的铺面怎么卖,我会给出一个合理的价格。”阿尔丰斯不停的向四周打量,露出满意的表情。地下室的空间很大,停放有十多具棺材的样板,但四周没有任何阴冷潮湿的气息。他对地下室很满意。

“请稍等,这件事情我不能作主,我去找老板和您面谈。”

谈话的时间很短,老板恨不得马上就将自己的店铺转让出去,因为阿尔丰斯开出了一个他无法拒绝的价格,一万金币,而且伙计用不着遣散,因为阿尔丰斯打算让棺材店一直开下去。

半天之后,所有的费用全部结算干净,物业的地产契约也转到阿尔丰斯名下。

以同样的方法,阿尔丰斯买下了和棺材店共用同一个院子的日用杂货店,用的却是兰希的名义,当然她用不着自己掏一个铜角,所有费用出自阿尔丰斯的腰包。杂货店的出口在另外一条街上,这样,阿尔丰斯通过这一处完整的物业将两条街串在一起。

阿尔丰斯让人日夜施工,将本来距离地面六尺的地下室挖深至十二尺,将地下室分成上下两层。棺材铺是掩人耳目的地方,他真正想要的是那间杂货店。杂货店有一个小储物室,阿尔丰斯再找一批人将储物室挖到和棺材铺那边同样的深度,然后再让两百人的部队日夜兼程将两个底下室之间的泥土挖空,连成一片。

韦伯和卡尔对这样的土木工程十分拿手,每个负责一边,将地下室之间的通道设计成一个十二尺长、九尺宽、六尺高的小密室,室内设置通风口、对地面的监听筒,掘出的泥土用棺材铺的驴车运出城外。日后杂货店将改为珠宝首饰店,每批赃物从棺材店的运入,在密室里经过改头换面的加工之后运到珠宝首饰店内进行销售。

现在阿尔丰斯缺乏的是熟练的珠宝加工匠,因为一个不慎都会导致一件珍贵的首饰沦为次品。

本来他也不想搞这些动作,但是销赃方面那些强盗实在太不知所谓了,辛辛苦苦将大头让给了别人,他派人去查帐目,可是杰克手头根本没有帐目可查,将抢到手的东西卖出去,拿到点钱之后大吃大喝挥霍几个月,然后继续抢劫,辛苦劳作的汗水被收购脏物的人榨得一干二净,他们这是真正的替别人卖命工作。与其这样,还不如建立起全套工序自己干。

至于将他们收入伙的事情慢慢再考虑,不过钱是一定要给的,漫无目的四处抢劫对谁都没有好处。海上的运输一直是阿尔丰斯的弱点,没有自己的船队只能在在别人的鼻息下赚点外快,就算手上有大批贼赃也无法让它们快速变成金钱,陆路上销赃必须拥有广阔的渠道才能一点点的将货物出手,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一个城市内没多少人能买得起贵重的珠宝首饰,市场份额少得可怜,奢侈品并不像面包,可以成为大众必不可少的消费品。

阿尔丰斯迫切需要掌握一支船队。有时他会想起莫妮卡和她的飞鱼号,这些航海老手能够将货物从一个国家快速转移到另一个国家,而不需要太繁琐的中转手续,而且,东征过程也需要不断的在海路进行物资补给,拥有一支自己的船队做起事来方便得多。不过莫妮卡手下那些人很多都是斯林姆,他们对帮自己做事恐怕会产生抵触的心理,而且要是给教廷知道自己和那边有瓜葛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这是我能找到最好的珠宝加工匠,阿曼奇。”两天后,一个身材瘦削的二十七八岁年轻人敲响了阿尔丰斯住宅的大门,兰希亲自为双方介绍,“我们的人,那个水晶球就是由他改造出来的。”

“猊下,为您效劳是我毕生的荣幸。”阿曼奇一见面就向阿尔丰斯半弯着腰跪下来,以最崇敬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心意,这个称呼也代表了他清楚阿尔丰斯的身份,即使蕾贝卡这种身份高贵的贵族,在没人的时候也要这样称呼阿尔丰斯,因为他是死神代言人,他的话代表了主神的意志。

阿尔丰斯从出世以来第一次被人以这种方式行礼,浑身上下都觉得不自在。“起来吧,你不是军队的士兵,叫我老板就行了。猊下这个称呼被人听到会很麻烦,除非站在你前面的是教皇格利高里。”阿尔丰斯在阿曼奇手臂上一托,将他扶了起来。

“是,老板。”阿曼奇站了起来,外袍的袖角在无节奏的轻微抖动,显然心里的兴奋还没有平息下来。

“对珠宝钻石的切割和修饰没有问题吧?”阿尔丰斯还担心他没有把握弄好那些珠宝。

“没有问题,以前曾经在珠宝加工做坊干过一段时间,对这些很了解,不过我最拿手的就是奇物制造和改良,并以此谋生。”阿曼奇的激动慢慢平静,很有条理的回答阿尔丰斯的问题。

“一天可以解决多少件珠宝?”

“已经雕刻切割好的成品比较方便,一天只能弄两百多件,如果仅仅是对未经打磨的原料加工制作,每天只能保证在五十件左右,体积越大的物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长。如果旁边有两三个熟手帮忙,产量可以提高一倍。”阿曼奇对自己的本行熟门熟路,不加思索就说了出来。

“你应该知道教廷那些窃听用的小玩艺儿了吧?”阿尔丰斯始终对窃听比较感兴趣,这样的人只是用在珠宝加工方面就太浪费了。

“那种东西只要稍微经过改动就能用在普通人身上,每天有足够的材料可以弄出二十多副,只是接收的距离和时间不太保证。”阿曼奇说

道,“因为每个时间段造出来的东西质量上都会有点差别,不可能弄得完全一模一样。”

“要些什么材料?”

“水晶,最好是魔法水晶,普通水晶还要经过魔法处理,耗费的时间比较长。”

阿尔丰斯不由的回忆起以前的拾荒生活,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几天没有货物需要转手,你先四处转转熟悉一下环境,对了,你有什么要求吗?”提到要求的时候阿尔丰斯想起自己那些属下,虽然自己不需要任何金钱,但那些士兵们还是要的,他们跟了自己这么长的时间,也该让他们尝尝甜头了。

“我们这些人没有物质上的要求,钱财并不难到手,如果可以的话,我需要力量,主神的力量。”

这家伙竟然想得到更强大的力量,怪不得要加入死神教会,不过奈落的信徒谁不是在打这个主意?

阿尔丰斯淡淡一笑,“好好干,让我看看你有没有获得这种力量的资格。”

兰希一直在旁边看着两人没有出声,直到阿曼奇走出房间后才慢慢说道:“阿曼奇这个人很偏激,但在忠诚度上没有问题。自从她的未婚妻自杀后,他就加入我们的死神教会,发誓对教廷进行报复。”

“自杀?为什么?”阿尔丰斯很困惑的问道。

“你知道有很多地方的贵族领主和教士在领地内拥有对新娘的初夜权吧?”兰希看着阿尔丰斯,阿尔丰斯点头表示知道。“阿曼奇的妻子在新婚的当天晚上被领主的士兵活生生拖入城堡,被二十多人轮奸,因为无法接受这种打击,她第二天就将自己吊死在房内。因为自杀,所以她的尸体不能进入墓地安葬,任由野狗将她啃成零散的白骨,那群教士事后还到处吹嘘持久力的比赛结果,换做你会怎么做?”

阿尔丰斯不禁默然,每天这种事情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弱势群体根本无能为力。“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这是他的最后结论。

自从那队三百人的佣兵被干掉之后,总督巴伦下令全城戒严,不断有军队进进出出,小毛贼是捉了一大把,可是谁都不知道那些胆敢和十字军佣兵作对的强盗是什么来路,因为从来没有听别人说过,也没人亲眼证实。大街小巷的酒馆里议论最多的就是这件事,巴伦无奈之下只能宣布他们是四处流窜作案的匪徒。谁都不知道这些人就藏在城外的军营里,不过就算说出去也没人相信,有谁会相信那些杂牌军能够战胜装备精良和训练有素的十字军佣兵?

阿尔丰斯听到这些传说也只是笑笑了事,以讹传讹,最后成什么样子他可管不到那么多,只要保持足够的利润就成。

多明哥商会痛定思痛,传言要对这群匪徒展开报复,招纳了两千个新的佣兵作为护卫,这些佣兵有着一个很迷人的名字:“玛菲亚。”他们是在一个名叫西利安的岛国上成立的佣兵组织,与其说是佣兵,还不如说是匪徒更合适,在凯文送给阿尔丰斯有关记录里,记载了他们的屡屡恶行,多明哥商会这个举动是想以盗制盗,期望能一举消除心腹大患,不然他们的奢侈品生意就完了。

不过阿尔丰斯还真是想碰碰这些匪徒,看看他们究竟有什么能耐将自己的部队一网打尽,两千人不算多,因为这里可不是玛菲亚佣兵团的地盘,他们光凭这些人是无法压下自己手头这支地头蛇部队的。

第六卷 王室成员 第五十八章 栽赃行动

雷声阵阵,持续的春雨已经下了整整一天。

街上只有几个行人披着革制雨具匆匆而过。不过他们经过码头时都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好奇的看着三个正在冒雨钓鱼的疯子。疯子并不希奇,古怪的是中间那个人没有任何遮雨的物品,身上笼罩着一层白雾,密集的雨点打在他身上都化成了水蒸汽。

“老爷,太太,先生,女士,施舍点剩汤面包片吧。”这个疯子竟然还得意的唱起了歌,他身边有只小鳄鱼一样的白色宠物,张大了口让雨滴落在鲜红的舌头上。

“老板,该回去了吧?很多事情等着你去处理。”左侧一个鹰鼻深目的男人收起钓杆,钩上空无一物,饵已经被鱼吃尽。

他竟然是韦伯,那么中间那个最疯狂的人必定是阿尔丰斯无疑了。

“让奥帕和其他人协商解决,别什么事情都来烦我。估计他们也想不到我会在这里吧,哈哈,淋雨还真是舒畅,在我的家乡别说淋,很多人连淡水都喝不到,这里的人反而要躲雨,真是有福不知道享啊。”阿尔丰斯手上的钓杆动了几下,有鱼上钩了。

“小疯子,你拉我们出来就是陪你淋雨钓鱼?”右边的人半侧过脸,光滑细腻的鹅蛋脸型配上流盼的美目几乎让所有看到她的男人怦然心动。兰希也忍不住出声抗议,恐怕从小到大她还没受过这种罪。

阿尔丰斯没有回答,抓起身边享受雨水的瘟疫,“弄那条鱼上来,它是你的晚餐。”说着一把将它丢入海里。

小黑龙身体直沉了下去,和一块石头没有区别。

“淋雨会让我的头脑清醒一点。”阿尔丰斯抬起头,将布满在脸上的内息稍微减弱,让雨点尽情打在面上,“而且,在这里我能确定没人监听,就算有人身上带了晶粒,另外一端也只能听到扑扑的雨声。”

阿曼奇为这几天内弄出了二十多副监听晶粒,巴伦的办公府邸和宅邸,马车,甚至衣袋中都被塞了几颗进去,多明哥商会的各个门面店铺包括商会的分部也处于被监听状态,凯文和他的情报人员不分昼夜的对这些地方所发生的对话进行全面监听。这些东西连阿尔丰斯自己都觉得恐怖,十尺范围内的声音尽收耳中,虽然每副每天只能接受六小时的信息,但所收集的信息量已经足以让情报人员经过二十个魔法时才能处理完毕。

海面翻起一阵水花,瘟疫冒出个头,靠着尾巴的摆动朝码头慢慢游回来。它捉到了一条两尺长大鱼,一步步拖上码头的石级,回到阿尔丰斯身边的时候已经累得直喘大气。

阿尔丰斯拿着着鱼身反复看了看,“小家伙,一击致命,有进步!”顺手将鱼丢到瘟疫面前,这是他训练瘟疫的方法,捕捉到的猎物如果身上的伤口超过三道,那就别指望吃到肚里了。起初瘟疫还不习惯离开奥帕那个温暖的育儿袋,阿尔丰斯几脚过去,终于让它乖乖听起话来。

“凌晨我们将会袭击多明哥商会在马萨雷的分部,”阿尔丰斯轻松的收起钓杆,“他们既然可以找人对付我们,那就得先吃上点苦头。”

“那队佣兵配备了五十个法师,上次他们吃亏在没有远程攻击这点上,”韦伯一边将钓丝缠在钓杆上,一边说道,“这次他们还真是学乖

了。”

“没关系,他们有法师,我们就靠速度和数量取胜,”阿尔丰斯毫不在意,“道格拉斯那老混球,在弓矢武器这一单上就勒索了我们十万金币,真会落井下石。”

“十字弓的价格本来就相对偏高,谁让你将本来是刺杀用的武器变成军队列装,两千把重十字弓,五百把轻十字弓,好大的手笔,估计南方几个公国的十字弓都被他收购完了。”兰希微笑着解释。

阿尔丰斯笑了笑没有出声,虽然他口头埋怨道格拉斯,但心中却对他的办事效率很佩服,这批武器只花了半个月时间就送到自己手上,速度之快着实令人吃惊,要是按照正常渠道订购没有一个月时间收不到货,而且批量制作肯定会让有心人查到,自然会顺着这条线索一路追查过来。

雨淅沥沥的一直在下,阿尔丰斯选择的攻击时间是在黎明前的那段时间,和黄昏一样,人通常会在这个时间段睡得像头死猪。他还故意回了克里丝丁一趟,用平常的声音向在铺面向会计询问着帐目情况,这没什么不对,营业额很大的店铺几乎都是在通宵达旦的做帐,而这只是掩人耳目的做法,好让教廷的人以为他在这里过夜,监听的工具反而为阿尔丰斯提供了便利。

三个魔法时的静坐让阿尔丰斯驱散了疲劳和不安,他睁开眼反复将整个计划盘算了一遍,几乎每个细节都没有漏过,出现怎么样的情况该怎么应付,该在多少时间内做些什么事,想完之后他推开窗口一跃而出,转眼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阿尔丰斯避开三队值勤的城防兵,来到多明哥商会对面的房子外,伸手在窗格上均匀的敲了四下。窗子打开,他从空隙中钻了进去。

里面整整齐齐站立着二十个的士兵,每人手里提着一把重十字弓,左前臂绑着一把轻十字弓,腰间配着一把近战用短剑,领队的是克拉克。房主一家四口人正在床上呼呼大睡,根本不知道进来这么多不速之客。他们被药品麻醉了,就算天塌下来都不会醒过来。

克拉克伸手拿出一颗小珠,发着淡淡的荧光。阿尔丰斯可以清楚的看到他们,可这些士兵却没有阿尔丰斯的夜视能力。

“老板,一百个战斗人员准备就绪,分成五个小队,这次是卡尔负责警戒。五分钟之后会有一队巡逻兵从这里经过,他们走远之后就可以动手。”克拉克说完将一颗黄金纽扣缀在阿尔丰斯衣领上,扣里嵌着颗晶粒,他用拇指一压,扭扣脚的刺针翻转,将扣身牢牢固定住,又将另外一颗晶粒塞入阿尔丰斯耳中,“这样可以和卡尔联系上。我们测试过,三百码范围内可以听到清晰的对话。”

“卡尔,听到吗?”

“很清楚,老板。”

巡逻兵刚走过,十条灰色的影子悄无声息的窜出窗外。

“韦伯小队确认状况,可以行动。”阿尔丰斯耳中传来卡尔的声音。

阿尔丰斯点了点头,他们之间的配合越来越默契了,心血总算没有白白浪费。可惜现在只能形成小股部队之间的配合,大部队之间的默契还需要通过战争磨练。

奥帕和韦伯各带一个二十人的小队把守在两边街口,克拉克将一条细铁枝捅入院门的铁锁孔里,三秒种之后“嗒”一声轻响,锁被撬开,克拉克对这个可是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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