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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情寐语-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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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显示,Bingo付全价买了下来,但业主的名字,是我。

签名处空白。

明小姐说:“签字吧,这是你的房子。”

我死死盯着明小姐。

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对我说:“嘿,你应该马上晕过去。”

马上,一秒钟也不要等,晕过去吧。

否则半空中立刻就会垂下巨大的魔鬼,伸出长满利刃的双手,插进你的胸膛。

嘿嘿,你立刻就要完蛋了。

唯一支撑我苦苦等待的,是对那个答案的渴求。

“Bingo呢?”

“他在哪里,为什么不来见我?”

明小姐眼睛都没有多眨一下。

当律师一定很不容易,要考那么多试,神经一定比平常人要坚强很多。

所以才能很快就说:“他,三个月前过世了。”

“自杀。”

“他有一份很早买好的保险,保额赔付后加上他的积蓄,刚好可以买下这栋房子。”

“他叫我帮他把房契给你,不过,本来说的是三年后。”

“三年后,你应该已经不会恨他了。”

我统统都听清楚了。

有些故事里说,某人遇到噩耗之时,听第一句就会立刻失去知觉。

为何我却没有这样的幸运呢?

我正襟危坐,很严肃地坐在那里,听着。

每一个字,都化身为一个从天而降的魔鬼,双手长满利刃。

从身体的各个部分,开始细细切割。

明小姐还在说些什么。

那间房子的具体位置,还是Bingo最后的时光?

我忽然都听不到了。

脑海里,忽然想起分手的时候,就是最平常的某一天傍晚,他忽然提早回家,收拾好东西,还笑嘻嘻地对我说:

“以后要好好过啊。”

“一定要好好过!”

“我走啦。”

说完,就走出去了,任凭我在后面哭得喉咙都嘶哑了,一头一头撞在墙壁上,一遍一遍嘶吼毒誓:“你走了的话,我做鬼都不要再见到你,永远不要见到你!”

我总是那么任性。

爱得很热情。

失去的时候,也很暴烈。

但他都没有回头看。

如果回头的话,是不是我会发现他眼睛里也有泪水呢?

我叹了一口气,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

答案从明小姐的口中出来,每一个字都有一千公斤的重量,砸在我的后脑勺上。

沉重有声。

“抑郁症。十年病史,他一直不快乐。”

我眼前一黑,手无意识地扫过咖啡桌,将服务员正好送过来的两杯摩卡打得粉碎,倒在地上的时候我不无宽慰,想是神灵来赐我人事不知了。

我在家里的床上醒来,刚回过神就有一杯水正端到唇边,说:“喝水吗?”我一喜,脱口而出:“Bingo!”

端水的人吃吃发笑:“你做梦打保龄球哦。”

“咦,酒保,你怎么在我家里?”

“私闯民宅的话,我可以一刀捅死你的。”

他还是那副很欠扁的样子,戴着墨镜,穿着大袍子,脖子都全部包起来:“有人用你的电话打给我,叫我来接你啊。我是守法公民,你不用吓唬我。”

“叫你来接我?”我慢吞吞地爬起来,一时间想不明白。

然后,我看到不远处桌子上,那个灰色的文件夹。

一下子全部记忆都回来了。

我手一抖,杯子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酒保大惊小怪地说:“水不好喝就干脆摔杯子吗?喂,这是你的家,我不会帮你搞卫生的。”

我不答话,愣愣的,想了半天,很客气地对他说:“你出去一下好吗?”

“麻烦你出去一下,把门关紧一点儿。”

他很听话地走了出去,而且真的把门关紧了一点儿。

我一跃而起,扑到窗台下的书桌上,抽过文具架上的裁纸刀切向自己的手腕,对于自杀我很有经验,知道切哪里血才会以最快最猛烈的速度喷出来。

Bingo,我要来找你,要问问你,为什么你总是说爱我,却要独自去抑郁。

把抑郁分一半给我,不就可以忍受了吗?

哪怕我们两个都失去人生的乐趣,但可以牵着手一起忍受着,不也很好吗?

想到很快就可以面对面这样质问他——哪怕是在地狱里。

我心里居然很高兴。

但有人不愿意我那么高兴。

我的手被酒保抓住了。

紧紧地。

咦,你明明出去了啊。

我看着你出去的。

但这些蹊跷我无暇顾及,只顾怒目而视:“放开我。”

他好像觉得有点儿好笑:“放开你干吗?”

“放我去死啊!”

这句台词我说得很平静,但就是觉得喊出来太戏剧化了。

有些事情做是没问题的,宣布出来感觉就比较怪。

“反正,你也不能永远这么抓着我。”

“割不了腕,我不会跳楼吗?跳不了楼,我还不会撞墙吗?”

“这个世界上,没什么能强迫一个人幸福不是吗?”

酒保被我这番大无畏的豪迈宣言给镇住了。

他纳闷地说:“想死的人我见过不少,临死前还这么啰唆的,真不多。”

把我提溜起来,他把我按到椅子上坐着,很认真地跟我说:“跟我去个地方好吗?”

“去哪儿?去看雪山大海高山流水,想告诉我世界美好、人生可贵吗?”

“省省吧。”

“我都跟Bingo去过了。”

“他带我去过好多地方,我自己也去过好多地方。”

“到最后我终于明白了一个庸俗不堪的真理,如刀刃刺痛我的心肺,那就是:无论多么美的风景,都是为了让互相陪伴着的眼睛去欣赏的。”

“否则风景本身会有什么意义呢?”

酒保想了想:“好吧,我喜欢这种想法。”

他放开我,站直身体在我的面前,轻柔地说:“那你看着我吧。”

然后他就开始脱衣服。

先是墨镜。

露出他灰色的瞳仁。

柔和可亲。

好像在梦境里见过。

然后是长袍,落在地上。

理论上我应该马上尖叫一声,蒙上眼睛。

但我想我死都不怕,还怕一个瘦子的裸体吗?

只不过,长袍下什么都没有。

我从这头,透过酒保,直接看到了那头。

连对面墙壁上的一粒灰都看清楚了。

酒保的身体是由一层灰色的淡影组成的,这个影子,还在踢踢踏踏地跳舞呢。

我目不转睛地瞪着,瞪了半天,恍然大悟:“哎呀,我原来还是在做梦啊。”

这个发现叫我又欢喜又紧张。

如果现在是梦境,刚才自杀也是梦境,再之前见到明小姐应该也是梦境吧?

那么,Bingo也没有死吧?

就是了,他那么有智慧、有生活情趣的人,怎么可能抑郁呢?真可笑。

他只是不爱我了,离开我了,在世界某处正和其他更体贴、更美丽的女生耳鬓厮磨、风流快活吧。那简直是太好了。

曾经最恐惧的事,有时候也会成为一种安慰。

人的心情不是很奇妙吗?

我急急忙忙去摸那把裁纸刀。

酒保——或者说酒保的影子,很警惕地飘过来,拦着不让我过去。

我没好气地说他:“你在人家梦里面很不像酒保,比较像八婆啊!走开啦,我要把自己搞醒,这个梦太不好玩了。”

他的唇角浮起一丝微笑,真是若有若无的笑容啊。

很温柔地说:“你没有做梦啦。”

指指他自己:“我的名字,叫作光行。”

“我很喜欢跳舞,最近又有点儿爱调酒,不过我最擅长的,是在时间里面走来走去,看来看去,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从前以后这种概念。”

“我偶尔也把人和人做的各种事情,在时间里送来送去,不过你不要告诉别人啦,我很挑客人的。”

“永远,对我来说,就是当下。”

“反过来说也成立哦,嘿,是不是好有哲理呢?”

我有点儿听不懂。

“早知道真应该去多读点儿书。”

“或者,如果Bingo在这里就好了。”

“他理科出身的,一定可以指出你这番话里有多少有悖物理科学的谬论!”

光行很迷惘地说:“什么是物理?”

趁他发蒙这一秒,我一个箭步绕过他,抓起那把裁纸刀,手起刀落,割在手指上。

好痛。

只不过割了一个小小的口子,鲜血流出来旋即又凝结了。

但是新鲜热辣,真的很疼啊。

我想应该可以醒过来了吧,造反啊,哪里有做梦还痛成这样的?

举头一望,大事不好。

酒保——还是光行——还是光溜溜、灰蒙蒙地在我对面,若无其事,跳着他自创的踢踏舞。

迎上我恐惧的眼神,他笑笑:“想明白了吗?”

不需要知道我的答案,他径自伸手过来牵着我,往门口走去。

我兀自挣扎,不肯信。

再来一刀可能就醒了吧,不行的话多几刀也无所谓。

全身刻上伤痕都行,只要能够挣脱噩梦。

我要醒过来,从这个没有Bingo存在的世界,用尽全力地逃出去。

但无论我怎么挣扎,都挣不开光行的手。

他拉着我,打开门。

万千道强烈的光芒射进来,我身不由己地闭上眼睛。

这是什么?正午的太阳吧。

非常非常亮的,非常非常热的,正午的太阳。

汗流浃背,站在街道边心急如焚的我。

十米开外是Bingo的车。

我茫然地望着。

“妈的又做起梦来了?人家没时间啊,我还赶着去死呢。”

有人回答我:“不是。”

“酒保?呃?光行?你在哪里?”

他就在我的身边。

隐隐约约地,飘荡着,节奏豪迈狂野。“这是土风舞噢?你的爱好真广泛。”

他嘻嘻笑,很开心的样子,点点头:“我就喜欢对跳舞识货的人啊。”

然后指指那辆已经快要靠近我身边的车:“这是你四年前,遇到你男朋友的那一天。”

他眨眨眼:“不要上车哦。”

我下意识地反问一句:“不上车?”

“不要上车啦。”光行轻松愉快地跟我聊天,“你十几分钟之后就可以打到车,面试虽然迟到,不过还是得到了工作,再过几年,大概会和某一个同事结婚,周末的时候去酒吧跳跳舞很开心的。”

“就是普通的漂亮女孩子会有的那种人生,又平淡又安全的。”

这时候车子靠近了。

停下。

我蓦然慌乱起来,想抓住光行,他却飘来飘去很不实在,肯定没有漂亮女孩子想嫁给你吧,朋友?

我想问:“那……我还会认识Bingo吗?”

“那一段狠狠的、彻头彻尾燃烧到末日般的爱情,还存在吗?”

光行笑起来:“不要那么贪心啦,一切重新开始的话,不好的没有了,好的当然也没有了啊。”

如果宁愿不曾拥有是你的愿望,不上那辆车就马上实现了。

车窗摇下了。

Bingo对我探出头来,他要说出那句我永远不能忘记的台词了。

光行热情洋溢地鼓励着我:“让他滚!有多远滚多远!我挺你!”

“嘿,小姐,给我五十块,你爱去哪里都可以哦。”

我定定地看着他,英俊的轮廓,黑眉毛,软软的耳垂,嘴唇有点儿干,他老是说男子汉大丈夫涂润唇膏太娘了,而且会粘杯子,很讨厌。

喉咙忽然就哽住了。

所经历过最好的时光,是他带给我的啊。

尽管最悲伤的也是因为同一个人而降临。

快乐也好,悲伤也好,我那么痛快地爱过。置生死于度外,虽千万人吾往矣。

深深地爱过,就像烟火升起于半空,璀璨了长夜无穷的暗淡,将一个普通人漫长平凡的生命,打磨成值得永远珍藏并流传的珠宝,在老去时,死去时,心怀满足,青春不曾枉费。

久久不答话,Bingo也没有把车开走。

他微笑地看着我,像是知道我在经历什么样的挣扎。

像是在等我决定彼此的命运。

是再次融汇,还是永远错开?

眼泪一颗颗流下脸颊,砸在衣襟上,簌簌有声。

想起从前去跳舞,疲倦至极时他会说:“如果回到中世纪,我就是你的骑士嘛,皇后娘娘,不要玩了,让我们离开夜店的黑暗回家呼呼吧。”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Bingo,我能不能当你的女骑士,把你从黑暗中带出来?我会护在你的身前,打败围困你的魔鬼,亲爱的我们回家去,种茄子和玫瑰。

我伸出手,拉住车门。

光行停下舞步,咬着他缥缈的手指,有一点点忧伤。

终于说:“去吧。”

这就是你的选择。

一切在心坎中透亮之后做出的选择。

我吐出一口气,上车,对Bingo腼腆地一笑:“谢谢你。”

他眨眨眼,这时有什么东西出现在我的脑子里,很勤快地拿一块抹布,擦擦擦。

和他有过的一切记忆,悲欢离合,次第都被擦掉了。

像潮水漫过沙滩上的贝壳。

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

唯一留下我此刻怦然心动。

拉安全带的时候,车窗边吹过微风,树荫摇曳着漏下阳光,斑驳中一条影子跳跳舞舞地晃过去。

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努力哦。”

我用力点头,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自言自语地说:“嗯,不会再后悔了。”

绝不会再后悔了。

我们都曾误交匪类

文/蔡布布

一、解救失恋青年

我不是一个浮夸的人,只是被爱情袭击时就会患上热昏症,智商变得接近于零。

我想他是一个设计师,品位一定很独到,会欣赏我鬼斧神工的造型,结果他两股战战,像被踩了氧气管子:“其实我是一个传统的人,我的女神是邓丽君!”

说完他甩脚逃生,帽子都甩飞,丢盔弃甲了一路。我捡起帽子,像花痴捡起水晶鞋。

两个月前,我新开的小书店要装修,辗转请到他。设计界的翘楚刚下飞机就带着旅途的风沙和迷雾向我扑来,那种自由流放的气质瞬间击中了我。从读书时起我质朴的心灵就对艺术家高山仰止了。

可惜艺术家大多命运多舛。凡·高爱上一个姑娘,问她想要什么礼物,姑娘开玩笑说左耳,凡·高立刻手起刀落。两个月的相处中,诸如此类的故事听他讲了许多,原来戕害自我一直是艺术家的通行病症,真是让人耳不忍闻。

有次我们喝酒,他突然迎风泪崩,他的女友为了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跟别人跑路了。这么好的人竟然也会失恋?同情和爱恋蒙蔽了我的心智,担心他也不幸自戕,我决定解救失恋男青年。

冒失上阵的结果当然是自取其辱。为了取悦他,我脑残一样颠覆自己,穿成日本街拍,能武装的全部披挂上阵,甚至想去文个大花臂。

然后灌了瓶二锅头去表白,结果他被吓得半死,说工作已经太费神,现在只热爱简洁的物种,还说他心中的女神是邓丽君。我无法理解他这么复古的情怀,狗急跳墙地拥抱了一下他,结果他当天就飞离了这个城市。

我心碎,这就是女为悦己者容所发生的惨案吧?没有了解对方的诉求、走错舞台、徒劳地展示,还留给对方动物凶猛的印象。

陈爱莎不同情我,她引用亦舒的话:艺术家十个有十个半是假的,虚伪,别人脾气怪是难相处,他们说这是够性格,没靠谱的地方。

她拍下我的造型,传信息给她哥老陈,老陈就跑来围观我,啧啧称奇,说印成照片贴门上能避邪了。

我发呆,男性到底是什么生物?我承认自己不够美丽,以前觉得我伟大的情操会拯救我,后来发现不行,男性都是视觉动物,便又向视觉系发展,仍然失败,我以为他们是这样的,最后却总是那样的。

湿冷的黄昏,装修完毕的小书店里甲醛游荡,我很沮丧,简直需要读一本《灾后心理危机干预手册》。

二、我不是女流氓

老陈在第二天给我送来了温暖——他扛来了一袋木炭,说可以祛甲醛。我问他怎么不上班,他说,上周攀岩扭伤了手,休假三天。我挺内疚,竟然毫不知情。

他说:“咳,没事,反正你一追逐爱情就心无旁骛了,但你总热爱傻缺文青,这真的是病,不治将恐深。”

我欲辩忘言,早年的老陈并不这么铿锵,是一个脏字都不说的好青年。

《史记》说孔子有弟子三千,有一个叫子路的。子路与孔老师初识时曾大打出手,后被孔子感化,成为弟子兼保镖。孔子说:自有子路在身边,再也没人敢说我坏话,一说,子路就揍丫。

这简直就是我和老陈的古装版。

十五岁认识陈爱莎时,她的双胞胎哥哥老陈就像警卫员一样跟在我们后面。老陈沉默寡言,遗传了他爷爷的老红军情怀,有着高度的精神洁癖,嫉恶如仇。在他面前我脏话都不敢说,总担心他批斗我恶趣味,我为此很恼火,于是就惦记着找个碴儿泄愤。

一天他拿起我手边的书,翻了几页,色变道:“怎么看黄书啊你?”

一瞧,他愤怒的手指落在一段上:十七八岁的男孩,斜背一个军挎,里面一把菜刀,腰间挺挺的,中横一管阳物。一样的利器,捅进男人和女人的身体,是不一样的血红。

我鄙视地吼:“能不断章取义吗,懂什么叫京范儿的语言艺术吗?浑蛋!”

导火线被点燃,打架嘛就要先往自己脸上贴金,向敌人脸上泼大便。我们两败俱伤。

我对陈爱莎抱怨说:“你哥气量太小了,成不了真英雄,曾国藩人称千年第一完人,去过青楼后还写日记以飨后人呢!一本黄书就把你哥闪瞎了,亏他的偶像还是阿基米德,阿基米德还裸奔过呢!他这承受力怎么当科学青年?真怀疑他理科怎么拿到的满分。”

相互仇恨好久,直到老陈在楼梯角哼哼唧唧地拉住我,说读完了那本书,有发现神迹的惊喜。他检讨说是一个误会,说偏科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

他开始恶补文科,频繁借阅我的书。人一旦开窍,便是日进千里。在怪力乱神的文字光耀下,他渐成一名战士,才辩无双出将入相,还出招帮我剿灭了许多仇家,比如五十肩。

其实五十肩不值一提。他是我大学时的男友,一个摇滚鼓手,因为排练搞出了肩周炎,去医院时和小护士瞎搞在了一起。那是我的初恋,很是受挫。

陈爱莎说:“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比如制服诱惑什么的。你穿得太严密,落败不意外。”

我说:“我以为文艺的男生都喜欢形而上的东西,现在参悟就该另辟蹊径,向视觉系发展,袒胸露乳,见他扑倒就好。”陈爱莎说:“贱人自有天收,等着看。”

后来小护士跟更有钱的人跑了,他飙泪跑来说只有我是不嫌贫爱富的姑娘,要重续前缘。他去我实习的公司蹲点,前台小姐都被他收买,找我说尽他的好话,那些赞美赋予了他比顺治帝、柳下惠还闪亮的光圈。

就在我姿态渐软时,他东窗事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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