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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国医妃-第3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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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毛觉得这辈子能活到这个份上真不错了。

一般狗的年龄不会超过十年,可如今,它十二岁了,在狗的世界里绝对能算是个老寿星。

可能是这个缘故,金毛感觉自己要死的时候,主子专门给它搭了个凉棚,而不是普通闷死人的狗窝给它乘凉避暑。

前面来了个人影的样子,稍微遮住了头顶上的太阳光。金毛抬起眼皮,一双浑浊的狗眼珠子落在了金光下仿佛戴着金环的小人身上。

护国公府的世子爷,朱潜,一位今年已经七岁的公子爷。

金毛知道,府里的这位小主子,打自出生开始,被人戴上了无数传说中的光环。比如其中一个最显而易见的,能让天下所有女性都为之心跳加速的称号:世上最美的一块美玉。

说朱潜为绝世美男子,一点都不过为。只要想想朱潜的基因,祖上那么多都是绝世美男子。父亲朱隶被称为大明三大明珠之一,外祖父高卑国的国王高贞,典型的一双勾魂桃花眼。在朱潜身上全继承了。

白色的雪肤,吹弹即破。

一只桃花扇子上那朵盛开的桃花,完美地盖在小公子半边脸上,上面露出两条细柳的眉毛,带着剑锋的梢楞,微扬起时万种风情堆积在眉角上。犹如星墨点缀的眸子,微微夹成条细缝,蕴藏的两道流光宛若西子湖中吹皱的春水。

金毛那双狗眼看得都痴了。

换做现代人的说法,金毛这是在临死前看到了天使下凡。

朱潜的一只手伸出去,在金毛的额头上贴了下,左边的眉头就此微微一皱:“还好。”

还好?

这句小主子的话,基本上没有人能听得懂。

而且,大家基本把听不懂世子爷的话当作理所当然,因为,世子爷一出生被人叫做龙潜。龙潜是什么?千年才出现一次的传奇人物。要是其他人能听得懂朱潜的话,朱潜能叫做龙潜吗?

换言之,白痴才说自己听懂世子爷的话。

对此,站在朱潜身后的黑白双煞兄弟,以及被小主子贴着狗额头的金毛,都不约而同地点头,其实都听不懂。

龙潜说什么,就是什么。

朱潜的眉头轻轻扬了扬,似乎把他们三者的表情都收到眼底里去了,嘴角那轻微的一撇,像是点点孩子似得无奈。小说/不过在其他人的眼里,在金毛的眼里,他无论什么时候表现出来的表情,都是那样的优美。

没有人,哪怕是一条狗,都把他当成七岁的孩子看的。

亚历山大吧。对于任何在这个年岁的孩子来说。

明明是个孩子,却被大家都当成了成年人看待。

朱潜直起身,把手中的桃花扇子收起在掌心里敲打了下,对着金毛说:“看你这个样子,其实也不太想死吧。”

金毛呜呼了一声,这声狗吠蕴含了认命和满足的意味。

它都这么大年纪了,不死不行。

莫非,小主子有什么奇妙的方法救它?

对此,金毛又是深信不疑的。

想它当初金毛,找个狗老婆找了那么多年都没有找到。它的主子朱隶不给力,女主子李敏也算是比较关心它的了,落力帮它找。结果,最后帮它找到老婆的,却是眼前这位世子爷。

朱潜两岁大的时候,帮它物色到对象的。

那年头,金毛还很记得,它陪世子爷到高卑国皇室认舅。

在高卑国的皇宫里,那里的太后刚好养了一只高贵的牧羊犬,后来经李敏鉴定,为苏犬。

这种犬,无论犬种、外相,都肯定是配得起金毛的。但是,太后不舍得给。因为这是国外进贡高卑皇室送给太后的,太后养了还不到半年。

当时太后出了个难题,要金毛来解,只有金毛解得开这个难题,才能把这条出身金贵的牧羊犬老婆娶回家。

三个狗窝,各关了三条不同种类的犬类,全方位密封,从外面是看不见里头关着的狗是长什么样的。

金毛必须一次找到自己想要的狗老婆。

由于太后有令,不准任何人帮金毛找老婆。但是,朱潜年纪小,又得太后喜欢。因此,这个禁令对于朱潜基本上没有什么限制。应该说,太后不认为,这个两岁的小子,哪怕是传说中的大人物龙潜,才两岁大,肯定也做不了任何事。

最终的结果,当然是让太后和所有人大跌眼球。

朱潜带金毛去找老婆,对金毛说:“瞧你多可怜,我出生时就见你找老婆,找到现在还找不到,还是给你找一个吧。我都看不下去了。你单身,每次发情要找老婆,叫得屋里吵闹,我没有办法专心念书,对我来说也挺麻烦的事。”

两岁大,不是每个孩子刚牙牙学语的时候吗?

朱潜一番利索的话,逻辑准确,言语清晰,固然声音里还带着孩子的稚气,可无论如何,是只有两岁大!

太后临时后悔都来不及。

朱潜其实也不知道之前太后把尊贵的牧羊犬放在了哪个狗窝,可是,他让金毛叫了两声。

太后的那条牧羊犬,也是刚好在青春的发情的年龄。

金毛一叫,三个狗窝的发应不一样。

哪只狗窝里放着牧羊犬,一目了然。

太后想都没有想到,一个两岁的孩子居然懂得这个?!早知道,三个狗窝都放着三条发情的母犬了。

可见,太后其实是看在亲家的狗的面子上,给金毛留了条路的。

朱潜半岁大的时候,由李老亲自带着,开始识别药草了。到他三岁能认字的时候,李老的医书全部给了他自己读。读不懂的,再来请教老师。

对于世子爷自小习医的事儿,护国公府上上下下都没有反对的声音。因为世子爷的亲娘,本身就是天下有名的大神医女神医,朱潜要是不懂得医术也说不过去。

而且,护国公府压根也不担心这孩子会因为读医书变成了个书呆子。

朱潜抓周的那天,抓的东西,可谓是名扬四海。

左手抓的大夫用的药枕,右手抓的是地图——一张描绘天下的地图。

从那刻起,没有人质疑他是真正的龙潜。

一样的,金毛对这个给自己找到老婆的小主子,是彻头彻尾地信任。愿意把自己的全部都交给他。

“嗯嗯,没有人不想活的,哪怕金毛你是一条狗。”朱潜的小下巴点了点,“你是想当太爷爷了是不是金毛?”

金毛有一窝儿子女儿,同时,这些儿子女儿,给他生了孙子孙女。如今,最大的孙子准备当爹了。

四世同堂。

多么金光闪闪的词汇,金毛想。

等看完第四代出生了再死的话,那绝对是人生圆满了。

金毛目光烁烁地望着传说中的救世主龙潜。

朱潜一双深诲如墨的小眸子微微一夹,转头吩咐起黑白双煞。

黑白双煞是他母亲娘家的徐七叔送给他的保镖,年纪比他大十几岁,都是貌美的青年武郎,从小保护他到大,也绝对只听从他一个人的命令。

听着小主子吩咐完的事儿,黑白双煞没有一点儿迟疑或是怀疑,马上去做朱潜吩咐的事了。

没过会儿,只见金毛被移到了一个准备好的屋子里。

这屋子与平常的屋子又有些显著的不同,首先,这里摆放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琉璃镜子,其次,大白天的,窗户和门都被布遮盖的严严实实。

金毛仰头躺在一张铺了白布的桌子上,抬头看着头顶上好像太阳一样的光,那时候,真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人家说的天庭的大门口。

没过多久,在天庭的光里头,貌美如仙的小主子出现了,一样只露出那双倾国倾城的小眸子,

只是那盖住绝世美貌的桃花扇,换成了绿色布做成的面罩。

小主子的左手还亮出了一把闪着好像光芒一样的——金毛仔细看了眼,在看清楚了那是一把锐利的刀时,顿然周身一紧,可是,来不及了。狗眼睛眨了眨,即晕了过去。

李敏今天一天出府去办事,回来的时候,只听到府里那些下人们说绘声绘色地说,说她儿子拿把刀开了金毛的肚子,又不知道做了些什么把金毛救了回来。

可能换做其他母亲,早被儿子这种血腥的行为吓得直晕过去都有。

李敏坐在花厅里,没来得及歇口子,厉声问:“世子呢?”

跟随她出门的紫叶,在回来踏进门口的时候,知道李敏八成要问话,找人去打听消息了。

应说,本来管着朱潜屋里大小事的念夏,近来刚好去生第二胎去了,朱潜屋里现在,暂时是由胡氏代管着。不过,胡氏没有念夏那个戾气,肯定说服不了朱潜,被朱潜压的死死的。

没过多久,胡氏走过来了,满头大汗的,对李敏回话说:“夫人,世子如今是和老爷子在书房里。”

老爷子,即是李老。

李敏顿时头疼了。

本来,儿子学医本是好事,没有任何错。可是,儿子这才七岁,是给金毛做了啥?

对此,李老可得意了,不等李敏找人过来问话,主动走来和李敏夸耀自己的学生:“世子把另一条狗的心脏,给了金毛。金毛本来心脏衰竭,这下可以再活个几年没有问题的了。”

李敏可绝对没有被儿子所谓的“善举”糊弄过去,问:“他拿了谁家狗的心脏?”

朱潜轶事二三事贰

在古代,想做心脏移植手术,哪怕是给狗做这样的手术,简直是天方夜谭。

医生有这个技术,有这个知识,可是,支持做心脏移植手术的设备呢?比如一个最简单的,支持心脏停跳时身体维持血液循环系统的体外循环装置。没有这个东西的话,如何在把心脏摘除的时候,维持循环系统,保持其它器官的血液灌注不至于死亡,这是一个大问题。

可是,偏偏,就有这样一个不按理出牌的,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太好了的七岁大夫,可能只是本来基于像做实验一样把小白鼠剖了玩玩的心思都说不定。

反正,李敏想了又想,想不出儿子怎么把这样一个现代才能做的复杂手术给做成功了。

李老在旁边,绘声绘色地给孙女解说着:“他自己发明了一个类似心脏的装置,先在这个装置里灌入了血,当然,因为没有电力作为动力的关系,是用原始动力,即人手来操作。这样的话,可以短时间内代替体外循环装置。”

“可是——”李敏本着医学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老人家谈论着,“心脏你是移植的时候,要停止跳动的,你怎么恢复这个心脏跳动呢?”

“我们不是带来了电击心脏的设备吗?”

对,这个电颤的小型设备不比体外循环装置,体积小,是有的,因为当时带来的时候,害怕她有心脏病需要急救。问题是,都过了这么多年了,那个东西还能有?不是没电了吗?

“预备电池带了两块。因为是军需的物品,保存期比较长。世子做事也是谨慎,之前都给试验过了,能用。”李老说到这儿,给她宽宽心,“他不是玩玩的,他是认真想救金毛这条命的。”

哪怕是条狗,但是一样是条生命。说来说去,李敏作为医生,作为世子的母亲,最担心的是儿子把生命当儿戏,如果是这样的话,她情愿从此废了儿子的医术,绝对不让儿子学坏了当个坏医生反而不知道残害多少性命。

当了医生,必须有自己的准则,否则,分分钟钟,比杀人犯还更可怕,可以杀人于无形。

听说母亲急于召见自己,朱潜仔细检查了麻醉过后尚未完全清醒的金毛的情况,对黑白双煞说:“大黑,二白,你们两个在这里照看,不要任何人靠近,知道吗?”

“是,世子。”黑白双煞齐声应道。

随之,两个人,其中一个,留在这里看管金毛,另外一个,还是要跟着朱潜走,保护他的安全。

朱潜其实并不太在意身边有多少护卫。毕竟,除了黑白双煞以外,平常府里,如果黑白双煞没有空,他父亲给他留的护卫也是众多,一个个都是好手。

这帮人跟着他,几乎像二十四小时的影子一样如影随形,小时候觉得挺得意,后来一段时间觉得失去了私人空间挺烦的,到现在,他是习以为常,安然认命了。

他是龙潜,打出生起,受到全天下的注目,身处于天下漩涡的中心,安全,自然变成了重中之重。换句话来说,或许天下许多人把他的出生和未来都当成了一种寄托,同时,想杀死他的人,恐怕是只会多不会少。

如果说出生时,他曾经和母亲一块在房里遇到重大的劫杀危机还不懂是怎么回事,那么,等到三岁那年开始启蒙,会思考问题,到如今,他心里算是对天下这一切都了然于胸了。

既得利益者必然想杀他,想改变命运的人必然寄托于他身上。

天下之争,说到底是人心的自私自利所为。

朱潜的唇角微然勾了一勾,或许聪明过人,或许狡黠于天下,但是,稚气未减。必然,他只有七岁。

李敏看着儿子踏进花厅,儿子的小步迈得老沉稳重吗?不,倒是像足了纨绔公子爷,风流倜傥。

七岁,年华正茂,加上倾国倾城的美貌盖天下,到哪儿,都是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可以与潘安等四大美男齐名。

摸了下额头,李敏心头微微一叹。

朱潜在她面前规规矩矩地行了礼:“孩儿拜见母亲。”

这可不是她教出来的。她是现代人,只教儿子礼貌,但是没有那么多规矩。

规矩,基本都是她老公教的孩子。

一想到自己老公教儿子那幅德行,李敏又有种不知如何形容的滋味在心头翻涌着。

平心而论,她老公,朱隶绝对是个好老公,好丈夫,好父亲,可就是在孩子的教育对待问题上,有那么点,让她深深感受到了护国公的与众不同。

怎么说呢?

比如说,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刚会爬行的时候,朱隶把孩子抱到自己身上,让孩子像条毛毛虫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抓来抓去。

李敏到今时今日都还能记得那天,她回屋的时候看见那一幕的场景,如何震撼她的人心。

那天,她老公把儿子用脚尖顶到了半空,让儿子自己从半空跳下来,直接抓到朱隶脸上。

那一幕,好比杂技团的高空特技表演,发生在自己老公和儿子身上,一个不小心,儿子摔了不说,老公得一块头破血流。她这不得同时失独又当寡妇的?

结果,把她李大夫活活吓晕了。

原以为自己老公会给儿子当孩奴,确实,朱隶曾经在屋里当马给儿子骑过,偷偷的。但是,实际上,应该说,朱隶是把孩子当成了玩具。

等李敏真正懂得了丈夫那点小心思以后,这儿子一天天长大,自然不给自己的爹当玩具了。

现在的朱潜,可以说是,一方面,挺听从父母的教育,毕竟出身在家教家风良好的大户家庭,从小培养出来的规矩和素质必然导致这样的结果,另一方面,是一个很有自己主张的孩子。

这,才是让李敏感到矛盾的地方。

李敏让紫叶给儿子搬了张椅子坐,先打量了下儿子周身。

一般孩子,到朱潜这个年纪,不一定绝对是规规矩矩了,玩性必定尚存,导致的结果,必然是,身上衣服脏乱差,一不小心,屋里的丫鬟总得帮着小主子备几套衣服随时更换过了,以防大主子突然召见检查,到时候,一块儿主子奴才被训骂。

可很显然,朱潜屋里的奴才,从来都不需要有这样的麻烦和忧虑。

李敏回想起,今早出门之前,一家吃早饭的时候,儿子穿的那身衣服仍旧眼前这套儿,整整齐齐的,从发髻到脚上穿的白袜和布鞋,都是干净到纤尘不染。

洁癖。

这儿子比她更洁癖,更讲究。

你看她回来时,还出了身汗呢。

她儿子,大热天的,为一条狗忙碌了一整天,额头一滴热汗都没有。

李敏想到这儿,都突然不知道和儿子说什么了。

朱潜却先开了口,看了看她,说:“母亲今日一天在外劳累,是不是累了?孩儿看母亲气色,似乎有些疲倦,胃口貌似也不是很好的样子。”

李敏未来得及回答儿子这话,已经听旁边坐着的,自己的爷爷先噗嗤一声直接笑场。

李老这是满足,高兴。

朱潜算是他教出来的学生,青出于蓝胜于蓝,怎能不让他高兴?

李敏顿时却是头大,头疼。

儿子这是先将她一军。

有个太聪明的,并且好学的儿子,做母亲的固然高兴,同时伴随而来的是亚历山大。

李敏道:“本妃身子还好,让世子多心了,本妃会注意的,天气热,府里本妃让人煲了凉茶,世子也得留意以防屋内中暑。”

到底姜是老的辣。李大夫行医那么多年了,能压不过一个七岁初出茅庐的小大夫吗?

李老在旁慢悠悠地吃茶,不准备插入他们母子之间,只看热闹。

朱潜英俊的小眉头往外撇了撇,眼神却像是卑微地垂下来,说:“母亲训的是,孩儿势必留意,不让母亲挂忧。”

李敏说到这儿,该拉开正式的话题了,问:“本妃听说世子救了府中的忠犬一命,本妃对此有些疑问,世子从哪儿取来的狗心?”

要给金毛移植心脏,当然不是什么狗的心脏都能拿来一用了,最好是同类犬,防止发生排斥反应。

金毛又是非常珍贵的稀有品种的犬类,在燕都,上哪儿去找金毛的同类犬,总不能把金毛的子孙给剖了吧?

李敏的眸光射到儿子的脸蛋上。

朱潜的小身子像是早料到如此,接到娘亲审问时显得神情悠然,后背靠回到椅子背上,嘴角高深莫测地深一深,是个小酒窝,说:“其实,这事儿要说到七日前。”

七日前?

李敏和李老都努力回忆着七天前发生了什么事。

朱潜说:“七日前,孩儿奉老爷子的命令,出府到药堂抓两味药,府里刚好缺的药材。”

李老回想起来了,那天,自己确实叫这孩子去找药。主要是那天,这孩子自己也积极,想出门帮他做事。他就此没有多想,想这孩子趁机出门去玩,一口答应了。

朱潜道:“出了王府,乘车不过半炷香时间,看到路中出现一条狗。当时孩儿就想,这狗毛色漂亮,活力充沛,叫声响亮,心肺好,心脏给金毛的话,金毛可以再活个七八年都没有问题了。主要是这狗的脑子在孩儿看来,是缺脑子了。”

李敏和李老登时互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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