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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夫-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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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伐虽稍有异,但不细看,却是看不出的。

明思将锅子交给帽儿后,便拍了拍手掌,转身望着她,“下次,要是我家再丢东西——”顿住,从腰后抽出一把砍柴刀,“唰”地一声,狠狠地劈在木栅上,“我就不会这么客气了!”

看着那在木栅上颤巍巍地雪亮砍柴刀,姚嫂子的步子一僵,立在了原地。

明思冷笑一声,挑了挑眉毛,也叉着腰,微抬下颌望着两步之远僵愣的姚嫂子,“要不,今日咱们先打一架——反正都是女人,也说不上谁欺负谁。若是你能打过我,那下回你再偷!若是打不过,你就最好掂量掂量,管好自己的爪子!对了,还有嘴!下回,我要再听到什么瘸不瘸的话,我就让她知道,什么样子才是真的瘸!”

这是三月来,姚嫂子头一回看到明思这般发威,平时大多时候都是她和帽儿在交锋,就连向她当家的告状,也都是帽儿。

她一直以为这个姐姐是个不爱出声的,胆小的,故而才愈来愈放肆。

此刻,见明思这般模样,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摧的架势,再一看,那明晃晃的砍柴刀,心里便发虚了。

俗话说,穿鞋的怕光脚的,光脚的怕不要命的。

明思摆出这幅架势,她是真正怕了。

明思面上冷冷地看着她,心里却是忍笑。这时,帽儿端着空锅子出来。明思努努嘴,帽儿得意的将锅子朝姚嫂子面前一塞,她没回过神,伸手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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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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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自欺欺人

(粉票180+)

明思哼了一声,一手将砍柴刀用力拔起,转身走了。

帽儿走了两步,笑嘻嘻回头,“多谢姚嫂子替我们炖了鸡汤——味儿不错!”

姚嫂子一听,差点没气得倒仰。回首一看,她家虎妞啃着鸡腿也跟着出来了,她一口气顺不过,一把将那鸡腿抢了,“吃吃吃,就知道吃,你个赔钱货!也不给你哥留两口!”

一边数落着,气汹汹地拉了虎妞回了院子。

暮色中的山坳,再度恢复了平静。

山坳下的拐弯处,一队十来人的人马正在林边休整。

这大雪山里走走停停十来日,日子正显枯燥。今日得见这出村妇之间的闹剧,也看得津津有味。

荣烈依旧是一声黑袍,不过外面却罩了一件乌金裘质地的鹤氅,雪地中,黑白分明,却在暮色中并不打眼。

见得两方罢战,他依旧斜靠在一棵歪脖子树上,目光似无聊的看着前方。一只长腿踏在树旁一块凸出的岩石上,手里拿着一只牛皮酒囊,时不时的饮一口。

他们来得晚,来的时候正好是明思从姚嫂子家里端着锅出来,然后亮柴刀的一幕。

一帮汉子看着婆娘们斗嘴,看得颇有趣味,彼此间也嘻哈着低声说笑。

明思虽是穿着极普通的蓝花白底的对襟小袄子配着同色的棉裙,可远远看去,依旧是掩不住那的婀娜腰身,加上行走时的步态与人不同。

一帮汉子在山里转悠数日,连母猪都未见过一只,见明思款款而行,早生出些心馋的遐想。

一个穿皮夹袄的汉子表情猥琐的对相邻的同伴低笑道,“这小娘子身段倒是不错,就不知床上带劲儿不带?”

他那同伴瞥她一眼,很是瞧不起他,“看你那馋德行,这山里的野味儿,你也看得上——那女人黄焉焉的,跟只黄鸡似的,有啥好的?我跟你说啊,这女人样子丑点不打紧,就这一身的皮肉白嫩滑溜才能真个儿**。”说着,撇嘴摇首,很有经验似的,“那女人肯定不行的,看那黄皮子,那身上指不定多粗呢——我说啊,你就别瞎想了,弄得虚火下不了气儿,等回了大京,那楼子里多的是白花花的娘们随你操弄——”

这时,荣烈用余光冷冷斜睨了他们一眼,却并未出声。沙鲁见得荣烈面色,就知他此际心情不好,便干咳了咳。

那两个汉字一噤,缩着脖子不出声了。

此刻的这两人都未曾想到,在将来,他们会因为今日的这一番话受尽了苦楚折磨,欲哭无泪。

而折磨他们的那人,也忘记了,在同样的时刻,他心里一闪而过的却是那“粗鄙泼妇”四字。

扫了那群手下一眼,荣烈垂了垂眸,提着酒囊,迈开长腿朝另一侧行去。

走了百十米,便到一处空旷地,对面两雪峰之间便是大雪山最高的拉亚山。

白雪皑皑,犹如冰雪所铸就,远远看去,那山形却似一对男女相拥缠绵而坐。故而,当地人又将此山称为神仙峰。

传说,那时候,这大雪山还是一片青葱的山岭,并无这般寒冷。

一位天上的神女恋慕上了大雪山上的一个猎户,却为天所不容。最后,神女放弃神位,和她的爱人相拥坐化在此。天上的雪神不忍他们的遗骸腐化,便日日降下大雪,久而久之,这大雪山便真正成了大雪山。

而那对恋人因受雪神的怜悯,在他们身上落下的雪,从来都不会化,最后便成了这座被当地人称作神仙峰的拉亚山。

此际,天色渐渐黯淡下来。

西边是一轮似乎丝毫没有热气的红日,东边却悬起了一轮浅淡如随笔涂抹上去的银钩。

拉亚上便位于这日月之间,皑皑白雪在落日余晖中晶莹剔透。远远望去,两个毗邻的山头,果真似一对男女亲密依偎的头颅。

雪白晶莹间,又似透着淡淡的幽蓝之色,让人只觉纯净。

荣烈望着那山头,神色却是淡淡,提起酒囊不时饮上一口。就这样站了半晌,再提起酒囊欲饮时,里面却空空如也,滴酒都倒不出来了。

他垂了垂眸,随手将那酒囊一抛,随着一条高高的抛物线,那酒囊便飞到了数十步之外,“啪”的一声,落在雪地上。

沙鲁一直眼瞅着荣烈的动作,此刻见那酒囊被抛出,眼角一跳,粗犷的面容不由地一噤。看了荣烈一眼,走到队列中一个穿侍卫队长服饰的年轻男子身边,低声道,“瓦格,你会说话,过去陪主子说说话。”

那瓦格却似有心事,沙鲁声音低,说了一遍,他还在愣神,沙鲁用肩膀蹭了他一下,“听见没?我嘴笨不会说话,你去陪主子说说话儿。”

瓦格这才听清楚,只一怔,“说什么?”

沙鲁勒了他一眼,瞪着铜铃眼,压低了嗓门,“你平时不是最会说那趣话儿么?”又用身子撞他一下,嘴一努,催促道,“快去——”

这时,一只灰色的信鸽从天际箭射而下,“扑棱棱”的落到沙鲁肩头。

沙鲁一愣,停住话头,将信鸽捉下来,取下脚上的一个小小的纸卷。展开一看,神色顿时一亮,快步朝荣烈走过去,那瓦格顿了一瞬,也提步跟着他走了过去。

到了跟前,沙鲁将纸条递给荣烈,神情兴奋,“主子,有那秋池的消息了!”

荣烈却未像他那般兴奋,看了看,将纸条递回给他,看着他面前的两人,“你们谁去?”

这一路行来,已经收到了类似的信息两回了。人马也分了两路出去,却至今未有确实的消息传回。

沙鲁还未出声,瓦格先开了口,“王爷,属下去吧。”

荣烈垂了垂眼帘,瞟了一眼两人,沙鲁上前一步,“王爷,还是属下去吧。那北边山陡,瓦格腿受了伤,才好没两月。还是属下去吧。”

瓦格还欲争辩,沙鲁一瞪眼,“好了,别跟老子抢功劳,老子说老子去就老子去!”

瓦格一噎,无语。

荣烈挑了挑眉,淡淡道,“那你挑半数人马跟着你,”顿了顿,扫他一眼,“山势不好,莫要好狠斗勇,仔细些。”

沙鲁咧嘴笑了笑,钵头大的拳头在厚实的胸膛前连捶两下,豪气道,“主子放心就是。”

说完,转身大步走了。

荣烈看了瓦格一眼,“腿如何?”

极简单的三字。他素来不会说好听的,这般问话便算是极关怀了。

瓦格回看他一眼,颔首,“好了。”

荣烈“嗯”了一声,便转过了头,继续去望那拉亚雪峰。

瓦格怔了怔,望了远处已经有些朦胧的雪山一眼,走到荣烈身边,“王爷可是觉得这神仙峰好看?”

“好看?”荣烈抬眉淡淡,“如何好看?”

瓦格一滞。

不好看,还看了这么半晌?

荣烈微微掀了掀唇角,语声懒懒似嘲讽,“我不过在想那山那样高,到底有没有人爬上去过?”

说到这个,瓦格不禁带了三分感概,“这神仙峰的山形看着倒真像那故事讲的那般,就不知是不是真有神女在里头?”

这神仙峰的传说,他们原先就知晓。

在这个传说中,还有一个后续。那就说这对至死都要在一起恋人为后来人许下愿力。只要有人能不辞艰辛不畏生死,靠自己的力量爬上这座神仙峰的最高处——那么神女最后的愿力就会为这个人满足一个愿望。

可惜这座山,远看美是美,却是通体冰雪,山高千仞。加之上面寸草不生,一上一下不知需用多久,还危险重重。谁没事会去甘冒如此大险,去验证那个虚无缥缈的传说呢。

荣烈自然是不信这个的。

他看了那么久,真的是在判断爬上那山的可能性。

却是与这个传说无干。这样的传说,他只觉讽刺。

女人?神女?为了一个凡尘男子?

他心中只觉讥诮。

女人是什么?

是这世上最虚荣,最自私,最丑陋的东西——皮囊美丑也罢,身份贵贱也罢,都一样。

相依相守,不过是彼此利益相连,一致对外罢了。

听得瓦格语声中的感概余意,荣烈唇边浮起了一抹淡淡笑意,讥讽之意隐隐,“你觉得真有人会去爬那山?”

听他这样说,瓦格一噎,也认真地看了看那通体晶莹的千仞雪山,他也算见闻广博了,的确没听见人说过有人上去过。

思虑片刻,他老老实实摇首道,“没有功夫,想爬那山,只怕是不易。”

荣烈偏首看他,“你会去爬么?”

瓦格滞了滞,摇首。

谁没事儿去爬那个,不是自个儿找虐么?

荣烈轻轻挑了挑眉,“所以啊,人总是自个儿骗自个儿。”说着,双手抱胸,支起一手摸了摸自己下颌,晶亮的琥珀双眸微微眯着,“你说,这人为何老是喜欢自个儿骗自个儿,还骗得挺开心的?”

若真是信,为何没人去爬过?可见其实连自己都不信,说起来却是诸多感概向往。

真正好笑。

瓦格噎住。

见他神情,荣烈意态慵懒地笑了笑,放下手,甩开步子,“走吧,该找地方宿营了。”

布罗和另外一个手下带了十几人走,沙鲁又带了六人走,如今这队伍也就剩下连他在内的六个人。

荣烈看着仅剩的几个手下,垂了垂眼睑,唇边笑意淡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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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计字数

77的话:谢谢亲爱的九幽送上的串串平安和香囊~~~多的话就不说了,心意,77心领了。

谢谢mimi和花花的童鞋的粉票~~也是感谢~~今天写得的确情绪稍稍影响,所以写得比往常更慢些~~好了,三更粉票180的加更送到!!

呼一口气,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谢谢大家往日的支持,厚颜继续恳请大家继续支持~~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77希望自己能把它讲好~~2点多了,77先休息,明天起来继续!!

第三百三十七章 人是物非(一更到!)

明思和帽儿回到灶房,帽儿将鸡汤和饭菜分别装在两个大海碗中,放上托盘。做好一切后,她看向明思。

将军虽是啥都不记得了,可每回小姐送的饭菜,他总是会吃光的。

明思垂了垂眸,上前端起托盘,转身出了灶房门。

到了靠南的那间房前,帽儿快一步过来,将房门推开。

简陋而整洁的房间内,只有一床一柜一桌子,并一把椅子。原本这是明思的房间,后来就让给了秋池了。

此刻,秋池便静静地躺在这张床上。

床头柜子上是一盏油灯,他的身上盖着白底紫藤图案的棉被,白纱布的帐子垂了一半下来,另一半用一根木钩勾起挂在帐竿上。

听得声响,他睁开了眼,朝这边一看,便挣扎着要坐起,可因内伤不轻,一动,面色便有些发白拧眉。

帽儿赶紧过去将他搀扶起来,顺手拿了枕头给他垫好。

他坐稳之后,朝帽儿露出一抹笑意,“多谢。”

帽儿眨了眨眼,还是有些不习惯这个自醒来后对她突然变得很客气礼貌的将军,笑了笑,退开一步站好。

秋池的目光在帽儿的腿上轻轻一落,然后转开,看向明思,“四儿姑娘。”

明思轻轻颔首,端着托盘走过去,帽儿又上前将油灯拿开放到桌子上。

明思将托盘放下,把饭菜和汤都拿出来,把汤摆到他面前,“先喝汤吧,容易吸收些。”

秋池点了点头,看了明思一眼,接过了明思递过的汤匙,开始喝汤。汤喝完之后,明思将汤碗收了,又将装饭菜的大海碗移过去。碗里只有一些和腊肉一起炒的土豆白菜。这样的冬季,也惟有这两样蔬菜可吃。还是明思上山前就储备好的。

秋池吃法素来利落,如今虽是受了伤,吃饭的速度还是保持了干脆的风格。

不多时,一大海碗饭就吃完了。

帽儿嘻嘻一笑,从桌上的粗瓷茶壶里倒了一盅茶出来,递给秋池,“喝盏茶。”

秋池接过喝了。又道了一声,“多谢。”

帽儿梗了梗,着实不习惯,接回茶盏,看了明思一眼,又好奇地看向秋池,“你现在想啥没?”

秋池愣了愣,随即茫然地看着帽儿,摇了摇头。

帽儿心里叹了口气,看着秋池这般模样。忽生同情。

这山里虽是消息不算通便,但小姐也会定期到村子里去打听那些下山的人。他们带回的消息不算详细。可北府军覆灭,苍郡被占,大胡国建国,这样的消息,他们还是听闻了的。

她们二人之所以选择在这儿大雪山落脚,其原因有三。其中之一,便是小姐心里忧心蓝彩。此处离苍郡近。而且属于几不管地带,藏身和打听消息相对而言比较方便。

自一年多前,她离开大京和小姐汇合后。蓝彩便跟着包不同去了苍郡。

战事一起,小姐除了担心四老爷四夫人之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大京的五少爷和苍郡的蓝彩了。

四老爷四夫人那里,小姐在刚有所怀疑时,就去了信,让他们去元国暂避。

可五少爷那边,小姐一是不敢确定自己的猜疑,二是怕给纳兰侯府惹麻烦,故而不能通信。

这一年多,她跟着小姐自西向东走遍了大汉版图上的大半个郡县,最后见战事已经无力回天,小姐便带着她来了这大雪山。

一为避战祸,二为采那七叶花,三却是为了方便打探苍郡的消息。

三个月过去,蓝彩的消息没打听到,却在半个月前将伤重昏阙的将军给拣了回来。

更让帽儿意外的是,六天前将军醒来的时候,居然看了她们半天,最后却问她们是谁……

问她们也就罢了,他竟然连自己是谁也不知道了。

将军竟然得了失魂症……

帽儿很是同情,不过转瞬,她也暗自叹气。

失魂了也好,如今大汉没了,北府军也没了,他不知道自己反倒还好些。

看秋池迷茫的样子,帽儿心中顿生怜悯,偏首望着明思,“小姐,将――”一顿,想起明思叮嘱过,赶紧改口,“他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们以后怎么叫他?是不是该取个名字?”

秋池也看向明思。

明思看了秋池一眼,垂了垂眸,“你看着取个吧,叫着顺口就行。”

帽儿接受这么大的任务,有些兴奋,很是认真的想了想,“要不就叫牛哥吧――”

秋池神情一噎,明思嘴角也不禁抽了抽,“还是换个吧。”

帽儿蹙起眉头,觉得这名字挺顺口的,以她肚中的墨水还真想不出啥更合适的,呐呐道,“小姐,这山里人不都这哥那哥的叫么?”又看了秋池那剑眉星目悬胆鼻的俊朗面容一眼,也觉得好像有些不大相配,遂挠了挠首,“小姐,还是别让我取了,你知道我笨得很。”

明思抿唇笑了笑,看了秋池一眼,淡淡道,“那就叫帅哥吧。”

“帅哥?”帽儿仔细砸吧着,眸光一亮,“好啊,是大帅的帅吧,这个合适――叫着响亮!”

明思嘴角颤了颤,无奈一笑,又平静表情看向秋池,“你好生歇着吧,我们姐妹就不打扰了。”

言毕,便将碗收起,托盘拿起,转身出去了。

帽儿冲秋池嘻嘻一笑,“帅哥,好生休息,晚些再给你送药过来!”

秋池掀起唇角,也露出一个淡淡笑意,轻轻颔首。

帽儿抿唇一笑,转身出去,将门带上。

看着帽儿微跛的身影消失在门前,秋池脸上的笑意缓缓敛起,整个人瞬间沉寂下来。

看着那紧闭的粗陋原木房门,他的眼底忽地浮起一抹苍凉深切的悲凉。

看了良久,天色渐黑,屋内光线也开始模糊不清,他才轻轻地闭上了眼,仰首靠在床头,一动再不动。

明思和帽儿回到灶房。简单的用鸡汤泡了饭,各自用了一碗便放下。

帽儿站起来收碗,收到灶台上,又取了茶叶筒子,打开一看,心里叹了口气。取了一撮出来,用尾火灶上的开水给明思沏了一盏白毫银针茶端过来,笑眯眯地。“小姐,喝盏茶。”

明思笑着看了她一眼,将暖暖地茶盏捧在掌心,“你也泡一杯,坐下吧,就几个碗,什么时候洗都使得。”

帽儿嘻嘻一笑,点了点头,转身替自己泡了一杯,却是用的粗茶。

明思看了看。笑着摇首,“这么省做什么?那银毫茶没了就没了。我又不是不喝那茶就不能过日子。”

帽儿在桌边坐下,看了周遭简陋的环境一眼,低声道,“如今这里,也就只那茶还……”

小姐自小哪里过过这样的苦日子,甚至,还要自己去挖陷阱。抓野味――明思轻声一笑,看着她满脸替自己委屈的模样,心中却是失笑。“傻丫头,你说错了。如今这日子,我真不觉得苦。相反,我还觉得很有意思。”

帽儿满脸不解。

明思微笑,眸光柔和的看着,“我这一生,从未过过这样的日子。可是,正因为没过过,才觉得有意思。人一辈子,总该多经历一些。什么样的日子都经过,都能过,这样的人生才有意思。”说着又一笑,“你不知道我每回去看那些陷坑的路上,心里都在想,今日会不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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