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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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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狡猾,这么久你都没有问过我。”罗素尴尬地用双手捧住自己的脸,我从侧面能看到她的脸和耳根,简直比古罗马斗士身上的紫红斗篷还要红。
  “除此之外,我对他就一无所知了。”我说。
  “跟你比起来,他呀,他只是一个孩子,单纯得要命。”她用一种掩饰不住的喜悦来谈他,“不过,我喜欢这种单纯。”
  一辆列车来了,上去几个人,又下来几个人。如果要是在高峰时间,地铁站就不会这么寂寥了,人来人往,拥挤不堪,年轻女人会抱怨人家捏了她们,而年迈女人又会抱怨人家不捏她们——幸好此时此刻不是高峰时间。
  “他现在哪里高就?”我问了一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关心这个,可是伟人告诫我们“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总不能连情敌的最基本情况都没掌握,就稀里糊涂地败下阵来吧。
  “大学毕业以后,他没去找工作,而是自己闷头研究,准备开发一种办公软件。哦,他学的就是计算机程序。”看得出,她对那小子的未来前途很有信心,其实也就是对她的爱情很有信心。她仿佛是在告诉我:我们的明天充满阳光。
  “他的那种研究一定很费钱吧,而他本人又身无分文是不是?”我问道,连我自己都感觉得到我问话中的讽刺意味了。
  罗素开始怀疑我是个神仙或是巫师什么的,简直能掐会算、料事如神了,我猜,她一定后悔她以前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因为我发现她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了我半天,仿佛面对一个陌生人似的,“哇,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呀!”
  “因此,你才会把自己最心爱的摩托车卖掉,拿钱去资助他,对不对?”我差一点儿说出更为尖酸刻薄的话来,幸亏我是一个有理性的人,一个有理性的人从不该凭性情,而是凭清醒的理智行事。为了证明自己就是这样的人,我抱歉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补充了一句,“对不起,我说这话没有任何恶意。”
  “你不知道,他简直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他需要别人的帮助和照顾。如果哪天中午我不打个电话提醒他吃饭,他就甘愿饿着肚子。”可以感觉得到,她对他有一种真正的心疼,一种我难以理解的心疼,“事实上,我不仅卖了我的摩托车,我还卖了许多别的东西,为的是让他把他的研究进行下去。”
  “经你这么一番形容,好像他是个弱者似的。”我尽可能平心静气地说。“你说得对,他就是一个弱者!”罗素回答得非常干脆,“不过,越是这样的弱者,就越对女人有杀伤力,他们常常能激发女人潜在的柔情和善良。”男人和女人的最大的区别就在这里——男人用理性的长矛触及不到的东西,女人却能用情感的羽毛触及得到。
  一群花枝招展的女孩子从我们身边走过,打断了我们的谈话,她们刚下地铁,显然是才参加完家庭舞会回来。
  罗素目送着她们远去,用一种不加掩饰的羡慕口吻说:“多可爱的年纪,跟我五年前一样的无忧无虑。”
  “听你的口气,好像你已经年过半百了似的,而且还是一脸的沧桑。”我不无讥讽地说,“其实,你比她们也大不了多少,区别就在于她们是幼稚园小班的,而你则是幼稚园大班的。”
  “起码我已经尝到了痛苦和失落的滋味,而且是不止一次,所以,我特别怀念过往的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罗素低下头,细声说道,“我当然是咎由自取了,可是你呢,你本来是无辜的,都怪我对不住你……”
  我耸了耸肩膀,以豁达得不能再豁达的声调说:“你不必自责,其实我挺敬佩你的,你满可以不把这一切告诉我的,像其他人那样,脚踩着两只船。”罗素冲我翻翻眼皮,意思是说她原来也这么想来着,“可是你没有,你却开诚布公地向我提出来,如此坦率,我觉得我应该感谢你。”罗素赶紧上来用手堵住我的嘴,不让我再说下去,两行泪如同两滴铃兰花瓣上的露珠似的滚落下来。
  我替她擦去泪,把她揽在我的怀里。她就在我的怀里哭泣着,站台上有几个等车的人一个劲儿往我们这边看,像看西洋镜。
  “仔细想想,你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我迷了心窍。”她呜咽着说。我宽慰她说:“感情是勉强不来的,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别想那么多,我一点儿怪罪你的意思都没有,真的。”
  “我们离开这里吧。”她说着径直走出地铁站。
  我莫名其妙地跟着她,不知她要去哪里,到了一个僻静地方,这是在一座新建的高层建筑和一座上世纪的路易十四风格的老房子之间,她嗫嚅道:“求你,好好亲亲我,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罗素就风一般地扑来,力量之大简直跟一头凶猛的犀牛差不多,我不禁踉跄了一步。她以从未有过的方式吻着我,涂了指甲油的指甲深深地刺进了我的肉里,仿佛是为了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便使我能够在某个噩梦中醒来的早晨或在黄昏时从窗口往外眺望的时候记起她。当然,她的嘴唇还是那么柔软,还是有一种淡淡的香味,令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草莓,或是桑葚、薰衣草。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了,可是,我仍然无法投入。
  ……临别之前,我们在街上溜达了很久很久,好在那条几乎贯穿了整座城市的街道足够长,仿佛永远没有尽头。我们依然牵着手,悠闲而亲昵地散着步,所有的人恐怕都会以为我们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人,甚至连我也有了一种重温旧梦的感觉。这时候,罗素突然说:“以后我不会再去书店了,你一个人可能忙不过来,不妨再雇一个勤快人,来帮帮你。”
  当我接到这封来自遥远地方的来信时,先是有些茫然,看到信封下面的落款是西北某城市的一家晚报以后,我猜到它一定跟柳彬有关。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恐惧仿佛缓缓流淌的溪流一样潜入心底。
  我小心翼翼地用裁纸刀裁开信封,从里边滑出两页皱皱巴巴的稿纸,上面写满了像螃蟹爬似的字,除了柳彬,别人恐怕很难能写出这么难看这么个性化的汉文字来。
  信的第一句是:兄弟,我想你了。我一下子就被他感动了,尽管在他惹上风流麻烦的时候,我真恨不得把他的生殖器没收,等他再婚以后再还给他,但其实在我的心里一直有他的位置,而且是很重要的位置,他过去是、将来也还是我最好的朋友。
  “夜深了,茫茫大漠只有我一个人,除了天上的星星,连个灯都没有,哪怕是一盏煤油灯也能让我看看书、看看杂志、消遣一下子。兄弟,你要是在这里就好了,我们可以喝酒划拳,现在只好摸着黑给你写这封信,权当是跟你聊天了。”
  柳彬肯定是在黑暗中依靠对汉字的直觉写出了这封信,字迹歪歪扭扭,还有许多字是重叠在一起的,读起来非常吃力,像是考古学家读甲骨文一样。
  “我不知道此时是我进入大漠的第几天了,一开始我还在笔记本上记来着,后来嫌麻烦就不记了。兄弟,我的干粮不多了,我特馋水晶肘子,我已经有两晚上梦见它了……”
  这家伙是个食肉动物,离开荤腥就活不了,这下子算是把他给治了,我幸灾乐祸地想。
  接着他继续写道:“告诉你一个十分不幸的消息,我迷路了,而且水也快没了,就剩下一瓶矿泉水了,我舍不得喝,我觉得渴极了。你赶紧给我预备下一打最好的啤酒,等我回去的时候,我要喝个够,喝它个一醉方休。兄弟,你不会不舍得吧?”
  他的最后一句是:我已经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还有就是我的地址。另外一张纸是他的记者朋友写的:“幸亏柳彬生前留下了地址,我们才得以把他的这封信寄给你。”我简直像遭到了晴天霹雳,思绪紊乱,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信纸上写着的“生前”那两个字,仿佛那是黑夜里四处乱飞的萤火虫,特别的刺眼。
  “柳彬是本周五在罗布泊遇难的,直接原因是遇到了一场特大风暴,迷了路,在我们与他失去联络的第九天,才寻找到他的尸体……”后边还写了些节哀顺便之类的安慰话。可是,我已经看不见了,只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面前似乎竖着一道顶天立地的黑色屏风。
  柳彬死了!
  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恶作剧啊,正在我万分悲痛的时候,有人笑着走过来,拍一拍我的脑袋说:别当真,我们是在逗你玩,柳彬活得好着呢。可惜,希望也只能是希望,毕竟不是现实,现实的情况是——信上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我从此再也见不到柳彬了。
  我把信纸重新装进了信封里,这个简单的动作耗费了我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我的手总是在颤抖,颤抖得像马头琴上的琴弦一样,无法控制。我觉得胸口一阵阵发闷,仿佛是一个刚从海边度假回来的旅行者将他们在沙滩上拣来的奇形怪状的鹅卵石放在我的胸腔,死沉死沉地压着心脏,我想站起来喘上一口大气,却一头栽下去,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些日子,我一直昏睡,昏睡了好几天。
  偶而醒来,也懒得下床,伸个懒腰就又睡了过去。睡眠对我来说,就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个南非人库切所形容的那样:睡眠已经不再是一种疲劳治疗浴,也不再是一种体力复原剂了,它只是一种对现实的遗忘,一种逃避,一种临时死亡。
  几次做梦,都梦见一群虎视耽耽的野兽包围着我,要把我一口吞掉。我知道,我是因为承受了失去最钟爱的情人和最亲近的朋友的打击,才会做这样的乱梦的。
  也许是心情过于压抑的缘故,我觉得我的房间里总像梅雨季节的天际,被层层乌云笼罩着,显得特阴森特可怕。夜里,我也不开灯,街上的光投射到屋里,给家具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如果这样颓废下去,我就完蛋了。我想下地走走,活动活动。我强迫自己从床上爬起来,可就在我刚刚站稳的一瞬间,浑身瘫软,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仿佛我可以被风一直吹到遥远的苍穹。我在卫生间的落地镜前照了照,里边的人蓬头垢面,简直惨不忍睹。我不得不劝自己:哥们儿,不要再自寻烦恼了,不要让绝望的情绪破坏你的理智了,既然一切都是不可改变的,你就要敢于面对,上帝会赐给你希望和慰藉的。
  我到阳台上,极目远眺,街的两端景物尽收眼底,一阵阵的和风拂动着我的前额,痒痒的。这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已经与世隔绝很久了。凝望着西下的夕阳,我嘱咐自己一定要珍惜自己才对,如果此时此刻让我把整个世界的分量掂一掂的话,我觉得我的分量比世界还重。
  终于有一天,我走出我的房间,我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我没有任何目标,我只想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随便走走,散散心。像每一个企求摆脱困境的人通常所做的那样,于是,我踏上了南去的列车。
  我到了泰山,到了曲阜,最后到了上海。
  在独自一人逛外滩的时候,正是早晨八九点钟的时候,阳光明媚,我想起我曾对罗素说过的一句话:“你和早霞在我的心中是一样美丽。”当时,虽然罗素口口声声地说肉麻,可是白净而娇嫩的脸蛋上还是泛起桃花一样的红晕……我觉得我简直不可救药了,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忆起我和罗素共同度过的那些日子。我一边骂自己病态,一边竭尽所能地要把罗素忘却,忘得越干净越好,这是我必须要做到的一件事。
  我跟一个流浪汉一样,两手揣在裤兜里,哼着印度的《拉兹之歌》,漫步在南京路上。更多的时间,我都是泡在大大小小的酒吧和咖啡馆里。那几天,我几乎光顾了上海所有的酒吧和咖啡馆,喝了许多可口的或不可口的咖啡,听了许多好听或不好听的歌,认识了许多有趣或没有趣的本帮人,直到感觉很累了,便什么都不想了。
  就这样,在歌声、奏乐声和纵酒狂欢声的交织下,我真的成功地把罗素和柳彬忘掉了,包括对他们的所有记忆。
  埃及作家马哈福兹说:情感的烈火是无法用水来浇灭的,只有用同样的烈火,或者用比火更炽热的感情才能使它熄灭。我以事实证明,他的论调是荒谬的,情感的烈火也可以用咖啡和鸡尾酒来熄灭。当我回到我的书店里,几乎没有任何一个顾客发现我刚刚历经了一场感情危机——营业时,我就跟所有的书店老板一样,殷勤地招呼顾客,有说有笑地给他们推荐聂绀弩、师陀和路翎,这些都是刚上架的书;打烊以后,我就默默地把翻乱了的书重新码齐,一边计划着明天打电话进货的事,一边将破损得太厉害的书修补好……生活渐渐趋于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我甚至都开始考虑继续写我的那本《贩书偶记》了。
  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是,我居然迷上了拉二胡,跟人家学了一阵子竟也能勉强拉一两首惆怅的曲子。另外,我又雇了一个店员,一个学图书馆专业的大三学生,他说他喜欢旅游,他给我打工,是为了攒钱寒假去西藏考察。我很信赖他,因为他也是个爱书的人。每周有两天的时间,我是不去店里的,而是到老年俱乐部去学拉二胡,跟着一群离休老干部和退休老工人做伴,现在我已经能够拉那首十分伤感的《江河水》了。
  我很少再与朋友往来,但也没有什么孤独感,绝对没有,心里反而还有一种类似愉悦的感觉,说实话,我不知怎么来形容这种感觉,也许这就是恬淡和平庸吧?
  我没想到甜妞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我们都显得有些拘谨不安,相对注视着,不知说什么才好。这样僵持了很久,甜妞突然扑哧一声笑了,我也随之笑了起来,难堪的局面才算被打破。甜妞丰满了,也白了,总之跟以前不大一样了。“难道我们已经生疏到这种地步了吗?”甜妞问,虽然她的脸上挂着微笑,但是声音里饱含着凄凉。“因为你是稀客呗。”我尽可能用调侃的语气说,以使我们感到轻松一点。
  应甜妞的要求,我为她调了一杯鸡尾酒,我敢说,这是我调得最仔细最认真味道也是最棒的一杯鸡尾酒。
  她说她已经调回来工作了,在纺织工学院教书。我耳朵听着她说,眼睛却像观察一个陌生女孩儿一样观察她的容貌、风姿以及她的身上所有看上去舒服的地方。
  “你过得怎么样?”说完她自己的事,她问我。我随便敷衍了几句。她就阴沉着脸色说我要是不欢迎她的话,她马上就走,我赶紧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她将我搂在她的怀里,抚摸着我的头发,仿佛我是一只落寞的小猫,“你生活得很不开心是不是?”
  “怎么会呢。”我冲她笑了笑,可是眼眶却湿润了。
  甜妞依偎着我,把我的手贴在她的脸上,“在外地的时候,每天晚上临睡觉我都会想起你,你呢,想没想到过我?”我又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我熟悉的香味。
  我就像一个海上的漂泊者,风帆被撕破了,甲板被撞裂了,可是拐过一道海湾,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开阔的港口,终于可以靠岸了。我真想扑到她的怀里哭一场,把一直压抑在心里的痛苦倾诉出来。幸好我没有那么做,尽管那样也许能让我更舒畅一些。
  我只是将她的拇指放在我的嘴里吸吮着说:“我经常会想到你,特别是心情郁闷的时候。”我没有撒谎,确实是这样。
  “是吗?我知道你是哄我,但我还是挺高兴的。”她说。我从她的言谈举止中发现了许多与以往不同,至于不同在什么地方,我无法说清楚,可是这些不同却如同细菌一样一点点地蚕食着我的心。
  “你好像变了。”我说。
  “好了,我们先不说这个了。”甜妞离开了我的怀抱,主动给我也调了一杯鸡尾酒,跟我碰了碰杯,然后一饮而尽。她擦了擦嘴角,隔着茶几,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庄严地向我宣告:“我要结婚了。”
  甜妞是笑着说的,眼睛里却含着忧伤的水色,过了一会儿,泪珠终于突破眼眶,顺着脸颊淌了下来。
  我不相信眼泪。
  我以为她是开玩笑,她以前经常开这种玩笑,“你是在骗我吧?”我有点儿懵,瞬间,整个思维系统出现了短路现象。
  “不是骗你,是真的。”甜妞抬手让我看了看她的无名指,上面带着一枚崭新的结婚戒指,镶碎钻的那种。我还看出,她的脸淡淡地抹了一层胭脂,嘴唇上也搽了口红,以前,她是从来不化妆的。
  “什么时候订婚的?”我不由得往后挪挪屁股,缩在沙发的一角,仿佛是要躲避扑面而来的凛冽寒风。
  “十天以前。”甜妞又笑一笑,不过,笑纹仅仅在眉目之间停留了一秒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感到自己正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因为就在刚才和她亲近的时候,我的潜意识里还隐约觉着我们是可以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这就像一个结痂的疔疮,当你以为快要痊愈时,它竟突然出现了危险的并发症。
  “他是谁?”
  “我的一个同事,跟我同岁。”
  我知道,我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这个现实,我的脑子如同发动机似的飞快地旋转着——十天以前,自己在干什么呢?可惜,我记不起来了,只好故作绅士状地说:“看来,我应该祝贺你了!”
  “其实,他已经追我很久了……”甜妞提起他,居然带着某种自豪感。她不知道,这种自豪感一下子就将我抛出伊甸园之外了。在短短的时间里,这是我遭遇的第二次类似的打击了。
  “你从未跟我提起过他。”
  “他一直对我抱有好感,可是,我始终不能接受,我总期待着我所期待的东西……结果,迟迟没有希望。”她半是伤感半是解嘲地说,“你知道我希望的是什么。”
  我觉得我的五官越来越僵硬,笑也笑不出,哭也哭不得,就像一块埋在地下三千年的化石。
  “你知道,他为什么这样愿意娶我吗?”甜妞的眼睛里闪出一丝很不经意的嘲讽,“我没有告诉他我过去的一切,所以,他才拿我当个圣女一般地供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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