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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吹雪道:“而且刺出的部位叫人措手不及。”
姜希夷道:“不错,因为这一剑刺的是人的死角,这一剑看似弱,其实是先将自己置之于死地。”
陆小凤双手一合,大声道:“置之死地而后生!”
西门吹雪叹了一口气道:“不止如此。”
姜希夷笑道:“看来你已经想明白了。”
西门吹雪道:“不错,我想明白了。”
陆小凤问道:“你想明白什么了?”
西门吹雪道:“我终于想明白,为什么她会出这样一招。”
陆小凤道:“难道不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吗?”
西门吹雪道:“不是,她之前出剑凌厉无双,出手犀利,任何一剑都能致敌于死。”
陆小凤道:“但是你没有死。”
西门吹雪道:“对,我没有死,所以她出了那一剑。那一剑看来是天下至弱一剑,是因为她每剑都太强,而且一剑强过一剑,若是剑剑如此,后着便无以为继。”
陆小凤失声道:“所以那不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一剑,而是生而复死,死而复生的一剑!”
姜希夷道:“不错,因为那一剑太弱,所以无论什么招式,都足以成为它的后着而有余,接下来的剑术和变化,便可连绵不绝,千变万化。”
陆小凤道:“所以太强也是缺点,太弱反而能致胜,强就是弱,弱就是强,有余就是不足,不足就是有余。”
姜希夷道:“不错,强弱之间互为因果,互补盈虚,将二者融而为一,便会如何?”
陆小凤和西门吹雪心中都明白这个答案,两人都陷入了思考之中。
姜希夷继续道:“人练剑,实在不应该跟人学。”
陆小凤问道:“不跟人学,应该跟谁学?”
姜希夷道:“当然是跟风花雪月学,生生不息,永远有希望,有希望就有获胜的可能。”
西门吹雪道:“不对,剑应当无情。”
姜希夷道:“我的剑难道有情?”
西门吹雪想了想后,沉声道:“人也应该无情。”
姜希夷道:“你知道什么是情吗?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情,你又怎么知道什么是无情?”
西门吹雪沉默了。
姜希夷继续道:“剑应该无情,但人却应该有情,因为人有情就有了希望,有了灵性,而后就有了不能相信的变化。”
西门吹雪道:“人若有情,剑就会变钝变慢变得不能果断下手,因为顾忌太多。”
姜希夷道:“其中道理眼下你我也不能分辨清楚,若有机缘巧合,到时候你自己也能明白,无需我再说,但现在你要知道的是,我还没有死,你也还没有死。”
江湖中知道姜希夷的人,都知道一点,她跟人比剑从来不会取人性命。
而知道西门吹雪的人也都知道,西门吹雪的剑,只要出鞘,就必定取人性命。
两人的剑法一生一死。
但这次看来,赢的人是姜希夷。
她看着西门吹雪笑了笑,很柔和,就像一个长辈对晚辈的关怀。忽然她转向陆小凤道:“你似乎知道很多江湖事,那你知不知道叶孤城在哪里?”
第141章 肆
众所周知,陆小凤在江湖上的朋友很多,所以他知道的事情也很多。但是叶孤城在哪里这种事情,就算不问陆小凤,去路边找个江湖中人问一问,他们或许都能告诉你。
因为叶孤城实在是太有名了,像他这样的人,不说一举一动都引人注目,至少无论他到了哪里,很快就会有人知道,接着流言如风一样,行走在江湖中,不需要几天,也许他才刚刚安顿好,江湖中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经离开飞仙岛到了某处。
叶孤城是个高手,据说他有个尽得他真传的徒弟,再据说他每年离开飞仙岛后,其中有几天都会到他徒弟那边去传授他武功。这一次,他也在他徒弟那里——五羊城,南王府。
每一次,他都会在那边停留不少时间,所以姜希夷立刻调转马头,准备一路从关中到五羊城去。
然而就在她的马刚刚准备进入太原城城门的时候,忽然被人拦了下来,那是一个长相清秀,衣着整齐,看起来好像是一个阔少的小伙子,但是他干的却是帮人跑腿的活。这还是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跑腿的人,能有这样的仆人的人家,在江湖上掐来算去,也绝对不超过十家人,派他来的人,当然是这十家人中的一家——珠光宝气阁,阎铁珊。
天枢翻身下马,接过那人递来的帖子,交给姜希夷,帖子上写着:“敬备菲酌,为君洗尘,务请光临。”
下面的落款不是阎铁珊,而是霍天青。
如果说字如其人的话,那么霍天青一定是一个不错的好人,他的字横平竖直,端端正正。姜希夷好奇问道:“你家主人知道他要请的人是谁吗?”
那小伙子躬身道:“当然知道,我家主人虽然好客,但是还不至于请不认识的人去喝酒。”
姜希夷再道:“你家主人怎么知道我是谁?怎么知道我来了?”
小伙子笑了笑,道:“不说我家主人,这太原城方圆八百里内的事情,无论大大小小,霍总管很少有不知道的。”
姜希夷垂下眼眸,点了点头后缓缓道:“你带路吧。”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一点姜希夷当然知道,她从来不认识什么霍天青,也不认识阎铁珊,但是在他们才刚刚进城的时候,就被下了请帖,其中必然有些问题。
酒筵摆在珠光宝气阁的梅园之中。
雪,时停时落。
在那个年轻人的带领下,他们转进了一条林中小道,到了一座小桥前。
小桥上积雪如新,看不到人的足迹,只有一行狗的脚印,像一串梅花洒落在栏杆旁。
他们刚刚踏上小桥的时候,突听一阵笛声响起。
笛声悠扬而清冽,风刚好也在这时轻轻动着,将梅花上的积雪一片片吹落,落到了地上,也落到了姜希夷的肩头。
雪花飘落的动作那么轻,就像是情人之间的私语一般。
姜希夷翻身下马后,带着一行人跟在小伙子后面,上了桥,往笛声传来的地方走去。她转眼一看,就望见在不远处梅树丛中,有三五石屋,红花白屋,风物宛如图画。
在梅林中,隐隐有人声传来,走到近前时,他们就见到一个长身玉立,脸色苍白的人在指挥着两个仆人扫雪。
小伙子悄声道:“这就是霍天青霍总管。”
霍天青听见了身后传来的声音,回身见到姜希夷后,双手抱拳,行了一个江湖礼,道:“久闻剑仙大名,今日得见荣幸至极。”
姜希夷回礼道:“霍总管是怎么知道我是谁,又怎么知道我会来太原?”
忽然一道大笑声从梅林中传来,姜希夷循声看了过去,就见到红梅白雪间,一个披着大红色披风的男子,缓步走了出来。现在姜希夷知道,为什么霍天青和阎铁珊知道她是谁了。
因为陆小凤在这里。
陆小凤站稳身形后,开口第一句话并不是招呼,而说道:“既然你也喝酒,那么你一定也晓得,酒后误事和酒后吐真言这两句话。”
姜希夷道:“我从来没有真正喝醉过,你也不是一个随意会让自己喝醉的酒鬼。”
陆小凤笑道:“没错,你很聪明,但是你要知道,人一开心的时候,酒就会喝得很多,酒喝得多了,往往就容易话多,那个时候别人问你什么,你就只能说什么。”
姜希夷道:“所以你就说你见过我了?”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无奈道:“江湖人坐在一起喝酒,当然就是聊江湖事,我也不是故意的。”
姜希夷道:“但是你原本可以不说我到底长什么样子,有什么特征,江湖上白衣白马的人可不少,西门吹雪也是一身白衣,所以,你还是故意的。”
陆小凤苦笑道:“为什么我说真话的时候,往往别人都不相信?虽然西门也是白衣白马,但是他身后可没跟着十三个白衣佩剑的人。”
姜希夷道:“江湖中的剑客喜好的颜色很简单,不是黑色就是白色,而有一定江湖地位,或者家世不错的剑客,出行之时,不少人都带着家人,你确定我这副行头独一无二?”
陆小凤想了想后,笑道:“无论怎么说都是你有道理,今天酒筵上还真的有另一个人带来的家人也都是白衣。”
说完后,他转向霍天青,道:“天寒地冻,虽然在外赏梅也是雅事,但是未免太冷,地上积雪扫掉后,雪依然会落下,倒不如一起进去喝杯酒?”
霍天青道:“落叶落在地上就算总有一日会烂在泥土中,或者被风吹走,但是该扫的时候还是要扫,因为这是应该做的事。”
霍天青和陆小凤是完全不同的人,陆小凤是一个无拘无束的浪子,他想喝酒就喝酒,想吃肉就吃肉,看起来其中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他想,如果非要再加上一条的话,恐怕也是因为他喜欢。
而霍天青其人,看起来就跟他的字一样,声音低沉而有力,说话时缓慢而温和,因为他希望每个人都能很注意的听他的话,而且能听得很清楚。这表示他是一个很有自信,也很有判断力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有计划的,而且都有他的原则。
很少有人会讨厌这样的人,姜希夷当然也不讨厌他,只不过比起来陆小凤更讨人喜欢而已。
这种喜欢是在江湖中沉浮的人之间的共鸣。
阎铁珊是珠光宝气阁的主人,同时也是这天下最有钱的三人中的一人,珠光宝气阁自然不小,陆小凤代替先前那个小伙子,引着姜希夷一行人往梅园中设宴的房子里走去。
姜希夷一路上看着周围的景致,眼角似乎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好像在听陆小凤和天枢的对话,又好像早已神游物外,一颗心早已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设宴的地方,是梅园中最大的那座屋子,桌子摆在了离门口很近的厅中,大门全开,园中一棵苍劲老梅立在白雪之中,树干漆黑似铁,梅花鲜红如血,当你看见这一棵梅树后,就再也看不见其他的梅树。
有人喜欢用树来形容一个人的品格,但是树也和人一样,比如这一棵老梅,他立在那里,什么都没有做,也什么都做不了,可是除他之外的千红万树,全部都成为了他的陪衬,甚至连陪衬都不如。也许见到了这样一棵树,这样的一树梅花,才知道人为什么要赏梅。
开在冬天的花,看起来总是坚韧、高雅,又孤傲。
而这棵树下的雪,也比旁边的看来要干净许多。
姜希夷情不自禁走到了梅树下,冷香缠绕在她周身,她发间那一根簪子借得了一缕梅香,似乎活了过来,变成了一朵真正的花。
她耳中只听得见风声,和雪落在梅树花叶上的声音。
这一刻,在她看来,这花简直美极了,但是她却不知道,在别人看来,她站在梅树下不经意露出笑容的样子,令满园梅花都渐渐失去了颜色。
突然,一人大笑的声音,打破了满园的安静,他说道:“终于到齐了!俺可等了好久,快摆酒吃饭!”
他笑着走进了这篇天地,笑声又尖又细,白白胖胖的一张脸,皮肤细腻得像一个小姑娘,脸上却有一个特别大的鹰钩鼻子,显得很有男子气概。
姜希夷回身,轻皱着眉看向来人,他就是阎铁珊。
阎铁珊快步走来,直接越过了陆小凤,看向姜希夷,上上下下打量着,忽然又大笑起来,刚想抬起手去拍姜希夷的肩膀时,忽然想到她是一个姑娘,又放下了手,只道:“你一定就是太玄庄上的姜希夷了!俺听过不少次你的事迹,没想到却被陆小凤先认识了你,听说你也会喝酒,不知道究竟能喝多少?”
姜希夷道:“我虽然喝酒,但是比较节制,几乎没有醉过。”
阎铁珊听得她的话,皱眉摆手道:“这怎么能行?喝酒就要喝醉,而且要喝得大醉,不醉不归才好,就要走着进来,出不去了才好,俺今天就开几坛汾酒!”
山西的汾酒当然是老的,而且很醇很烈,珠光宝气阁的菜也很精致,阎铁珊用一双又白又嫩的手,不停的给周围的人夹菜。
坐在他左右两边的,除开陆小凤之外,是一个白色长衫的公子,他举止气度都很好,一看就知道是大家族里出来的少爷,但衣着却很朴素。
但只要细细看过去就知道,他穿的虽然普通,但是剪裁得体,而且偶尔露出的配饰确确实实是难得一见的精品。可能像他那样的人,早就不需要在自己周围贴金来炫耀财富。
姜希夷眼珠一转,看向他腰间别着的那柄青竹笛,刚刚吹笛的人应该是他。
阎铁珊忽然对姜希夷道:“姜姑娘,快吃啊!这些菜虽然看起来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可确确实实是俺们山西的拿手名菜,要是在外地,就算抓心挠肺,还真他奶奶的吃不着。”
那白衣公子闻言,向姜希夷问道:“冒昧问一句,请问姑娘母亲是否姓花?”
陆小凤还没开口,阎铁珊大笑道:“花家三童,你们江南花家什么时候跟昆仑太玄庄扯上关系了?俺在关中居然都不知道!”
姓花的公子道:“原来是太玄庄人,失敬失敬了。”
姜希夷道:“无妨,不过我应该是从未见过我的母亲,所以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姓花。”
花公子道:“冒昧再问一句,姑娘头上那根簪子是从哪里来的?”
姜希夷道:“这根簪子是一根朋友送给我的,怎么,有什么不妥吗?”
花公子道:“我若没看错的话,这根簪子应当是我们花家当初打出来的二十根花簪中的‘寿阳梅’,这一套簪子,历来都是传给女儿的,不知为何会在姑娘发间,故有此一问。”
陆小凤笑道:“花三哥想多了,姑娘发间的簪子珠花,往往都长得差不多。”
阎铁珊啧啧两声,道:“俺真不晓得,你为什么那么讨姑娘们喜欢,发簪珠花中的样式,何止千千万?你居然还当做都是一样的。”
陆小凤道:“因为她们不是喜欢我给她们买首饰,而是喜欢我。”
阎铁珊笑道:“俺从来没见过你这样不要脸的人!”
姜希夷听见了那花公子的话后,却没有再说话,她头上的发簪,是花灵铃为她簪上的,那么这位花公子跟花灵铃是什么关系?
她是不是还活着?
想到此处,姜希夷催动内力,嘴唇不动,将声音送到了那花公子耳中,问道:“请问你认识一个叫做花灵铃的人吗?她是一个喜欢穿绿色衣服的姑娘。”
花公子脸上先是惊讶,接着稍稍低下头思索着,自己究竟认不认识这个姓花的姑娘,然后抬起头,抱歉地看着姜希夷,摇了摇头。
姜希夷心中一阵失望立刻涌了上来,随意笑了一下,算作致谢后,垂下双眼,仰头喝了一口酒。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很复杂,姜希夷到现在都无法彻底清楚,但是她至少明白了,有些人就像一颗流星,似乎注定无法停留,只能无数次掠过别人的生命,不经意的碰撞发出的炫目的光彩,也会让人怀念很久,很久。
姜希夷是被一阵脚步声唤回了神。
厅中走来几个乐师和一个舞娘。
舞娘身穿一身彩衣,周身散着缎带,手上握着两柄剑,剑上系着鲜红的彩缎。
阎铁珊道:“最近太原城里来了这么一个小姑娘,说是会跳什么剑器舞,据说是从唐朝就流传下来的,俺也不懂,就请来给你们看看,这小姑娘跳一场舞的价钱,还真他奶奶的贵。”
剑器舞?
姜希夷移开了视线。
她对剑感兴趣,但是对剑舞并没有兴趣。
乐声响起,她又饮下了一杯酒,但是剑风隐隐响起的时候,她动作一顿,认真看向了那个在场中纤腰一扭,朝身后刺出凌厉一剑的舞娘。
姜希夷道:“这姑娘不是舞娘。”
阎铁珊惊奇道:“她不是舞娘,她怎么会跳舞?”
姜希夷道:“这世上,有种人练的是剑器武,武功的武,但是剑器武也可以变成剑器舞,舞蹈的舞。”
陆小凤沉声道:“刚刚我发觉隐隐有一阵剑气,还以为是你的剑气,没想到是她的。”
花公子问道:“这人究竟是谁?”
陆小凤道:“你知不知道桃花蜂?”
花公子道:“桃花蜂?”
陆小凤道:“不错,据说她面似桃花,但人却跟毒蜂的毒针一样狠辣恶毒,所以叫做桃花蜂,而且只要被她遇见,她就会问你一个问题。”
姜希夷问道:“什么问题?”
阎铁珊哼了一声道:“她会问你,要钱还是要命。”
陆小凤道:“不错,但是无论怎么回答,那人都是活不下来的。”
姜希夷道:“为什么?”
陆小凤道:“因为回答要钱,她当场取了你的命,然后抢走钱;回答要命,她拿走了银子后,再来取你的命。更重要的是,她一个月前现身时,用的就是舞娘的身份。”
姜希夷道:“她经常换身份变成舞娘之外的人?”
陆小凤道:“当然,像她这样的人,总是不想被人抓住。”
姜希夷道:“那她很聪明,因为没人想到,她会在一个月内,用同一个身份再次出现。”
第142章 伍
无论是陆小凤还是阎铁珊,他们说话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也不小,因为他们知道,此刻遮掩是没有一丝作用的。乐—文那位在厅堂中,原本是阎铁珊请来为大家助兴的舞娘,将手中两柄短剑一压,双手把剑挂在身后,停下舞步,笑着看向桌上的一圈人,道:“江湖上的人都说陆小凤很聪明,玩什么在我看来,你就是一只笨猪?”
她说话的时候声音里带着一丝柔媚的笑意,很好听,就像是在风中响动的风铃一样清脆,对于男人来说,却像是勾魂铃,就算是出谷黄莺都比不上她,她只要一开口,男人的魂魄就会被她勾走,但是如果你的魂魄被她勾走后,你的命也会被她勾走。
因为她是桃花蜂。
不过此刻虽然她的声音好听,但是说出来的话确实不怎么好听,陆小凤无奈笑道:“我既然都已经猜出了你是谁,为什么你还觉得我是笨猪?”
桃花蜂道:“你如果已经知道了我是谁,就不应该让我知道,因为我既然知道了,就一定有办法逃走。”
说完后她还笑了笑,她笑得很美,美艳中带着一丝温柔和三分邪气。都说女人喜欢坏男人,但是不少男人喜欢的往往也是坏女人,像她这样的女人,是最能勾引男人的。她面无表情的时候,容貌就已经艳丽如朝霞,往那边一站时,厅堂之内似乎都亮了不少,等她笑起来后,似乎都能听见,春日第一朵花绽放时候发出的声音。
但是这个女人,就好像一条毒蛇,越美丽的蛇毒性就越强,就算如此,她还是有种让人,特别是男人,情不自禁想靠近的欲望。
陆小凤看着她的脸和她的身姿,眼睛发直,直勾勾的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