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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不心疼这个儿子,一来,殷斐住院,公司的事情都压在他身上,做不了逍遥王爷。二来,他最讨厌最头疼和殷斐的生母碰面。
这个强势到有点无理取闹有点bt的女人,他年轻时就消化不了。
要不是殷老爷子当初非要讲究门当户对,讲究娶个革命人家的后代,他其实并不怎么喜欢高中时就对他一见钟情要死要活的范蕊。
倒是兰姨会经常的代替殷孝正往返疗养院看几次殷斐和殷母。
忽然的转院到大兴的疗养院是殷母自己联系的。
殷孝正问不出所以然,兰姨自然更不好问。
她是那种小鸟型的女人,自己并不做主任何事,就是殷孝正和外界的传声筒,代言人。联系人。
236她不哭,她要笑着把殷变态找回来
殷孝正问不出所以然,兰姨自然更不好问。
她是那种小鸟型的女人,自己并不做主任何事,就是殷孝正和外界的传声筒,代言人。联系人。
金婉柔和殷斐回到殷母的病房,兰姨刚好在等殷斐回来。
探望殷斐自然不能特意避开殷孝正的前妻,反正兰姨知道他们之间早就没什么,除了一个殷斐连着。
兰姨自己不能生育,也就把殷斐当做亲生的看待。
“大斐,快来尝尝,兰姨做了你爱吃的腌笃鲜。”兰姨看见殷斐进门,从食盒里往外掏
一盘一盘她特意烧的拿手菜。
殷斐深沉的笑了一下:“兰姨,以后不用这么辛苦。”
对这个继母,失忆后的他倒是比较能接受,至少不是他妈那样欠欠儿的。
“是啊,兰姨,以后你不用那么辛苦了,我想和姨妈商量带斐哥哥去巴黎疗养,法国那里的地中海气候非常适合斐哥哥的病情。而且那里也是我和斐哥哥成长相爱的地方,斐哥哥在那里也许会找到记忆呢。姨妈,您说是不是?”
殷母接住金婉柔递过来的眼神,瞬间变也明白了金婉柔的意思。
“恩,婉柔说的也是。巴黎是大斐成长的地方,我是身体也需要回去修养一段时间,正好大斐也是。要不,倩兰,你就和大斐的爸爸打个招呼,我们准备回巴黎住一段时间。”
“这——”兰姨十分意外。迟迟疑疑的不置可否。
这对母女怎么说风就是雨的。刚转到大兴才几天这又要去巴黎,思维都是光束的。
殷孝正同不同意,她也不能做主,她的地位她清楚,不论殷孝正还是范蕊都是强势的人水火不容的。
唯有同意殷斐和金婉柔婚恋这点取得了难得的共识,也许这也和殷家的生意有关吧。自己只能就是个传话的。
看着殷母和金婉柔的眼光都看向她,兰姨客气谨慎的笑了一下:“这个主要还是看大斐的意思吧。”
“斐哥哥,你说呢?”金婉柔单腿奔过去,贴在殷斐身后,双手顺着他的腰际环住,自然的把头贴在殷斐的后背,这个姿势,她想念了好久好久。
兰姨这几天一直奇怪,金婉柔坐轮椅已经三年多了,怎么一场火灾坠楼反而还恢复了一条腿能走了。
另一条腿也就是跛点而已经过复建差不多是可以康复的。
天下之大,奇怪的事情很多,但是金婉柔的腿奇迹般的跳楼跳好了,她最为奇怪。
问过殷孝正,他笑话她女人家事儿多,孩子腿好了不是好事吗,再说以前可能就是癔病呢。
自然兰姨也就不再多问。
对殷家的事情,她一点不上心。多少有疏离感。
殷斐背上贴着金婉柔,没来由的转身退后, 殷斐发觉自己不喜欢太粘腻的肌肤接近。黑眸蒙着点惺忪,抬头就皱眉看她。
“去巴黎?”
“恩。”大眼睛湿漉漉的凝望窗前高大挺拔的男人,金婉柔几年没有机会表达的情愫在这些天上瘾般的爆发出来。
这个玉树临风般的男人,她要紧紧抓住他。
殷斐点了根烟,肺炎早就好了,可以吸烟了,他一天没落下过烟瘾。似乎吸烟时,他的思维才能清晰,过往的丝丝缕缕才能慢慢的不那么纠结缠绕弄得他头疼。
男人皱眉,靠在窗台前面吸烟,干净的白衬衫紧绷着肌肉,九分黑色西裤,踩着敞口的软牛皮鞋。
那么的凌厉冷酷万种魅惑。
抽完最后一口烟,冰沉着一张脸,把那最后一点烟蒂捻灭。
“可以,去巴黎。”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这个决定,但是似乎那里确实有什么吸引着自己的潜意识。
是金婉柔说的年少回忆也好,是自己的潜意识也罢,他不去一次的话总觉得失落了什么。
“大斐,那你这边的生意?”兰姨好心的提醒。
“生意不是有父亲吗,暂时我也不想插手。”
殷母笑了,从病榻上起来,拍拍自己儿子的肩膀:“吗就知道大斐一直孝心,陪着吗会巴黎,顺带着你个婉柔做做复建也不错。”
转过头她看着金婉柔:“婉柔啊,等下你就定机票吧。头等舱三张。不要夜航。”
“嗯嗯。好的姨妈,我马上就定机票,我看看啊,明天的有没有?”金婉柔迅速打开手机,俯头仔细的浏览。
兰姨奇怪的看着这一家人:我能说范蕊带领的人都是奇葩吗?
胭脂和林可思分开,一路上就在自责。
那样一个强势的男人坚定的男人,怎么可以就想不起来她呢。
自己怎么可以就被他一次发怒激动的反应迟钝没能及时留住他。
她相信他们的感情,相信他们四年多坎坎坷坷的爱,他是爱她的,就像她爱她一样。
他们的婚姻建立在彼此通过的考验的基础之上。
所以,她不怕他暂时的忘记,她怕只怕在他想起她之前,遇到别人,给他们终生的遗憾。
这个一想起来就怕。
怎么办?已经找不到他三天了。
殷母和金婉柔都不是省油的灯,都是行为偏激的人。
脑袋里很乱,特别乱,她像站在一个兵荒马乱的十字路口,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不知道哪里是正确的路径。
因为太在乎,所以自从殷斐失忆,这件事处理起来事她一直没有一个好的办法,没有一条清晰的思路。
只是被动的被殷母拖着,到现在他在她一无所知的地方。
她脚不停歇的开车去商场附近的医院问,有没有这样的一个病人。
答案都是没有。
诺大的B市,她开着车来来去去折腾打听,最终还是眼泪流下来。
开到路边的树荫里,琢磨着,拨胡大的手机:“胡叔——”
话没说出,先哭了起来。
“唉。”话筒里传来胡大沧桑的叹息。
“太太,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可是我目前也没辙,不知道啊。范大姐完全不和我联系。之前我和她的交往也不深。我也着急呢。”
又像一盆冷水兜头泼下,胭脂呆呆的看着车窗外面的马路,灰色的路面,来往的车轱辘。
“胡叔,你猜,殷斐有可能在哪里?医院还是疗养院?我宁可一家一家的找。”
胡大挠挠头:“哎,我这笨脑壳糊涂,想起来了,我可以委婉的透露下董事长。董事长现在把关着公司不可能不和少爷一点联系没有的。但是董事长在少爷和婉柔的婚事上意见是不一样的。这点董事长比较倾向于范大姐,所以,我担心董事长知道,但是也避开我。”
胭脂就像在封闭的房间看见一扇窗。阴霾的心里顿时凉出来一条缝隙。
“胡叔,拜托你了,好好委婉的和伯父提一提,我等你的消息好吧。”
“好。有消息我马上联系太太。”
“恩。”胭脂颓然的趴在方向盘上。
侧头看随风伸进窗口的一枝柳条。
虽然知道停在这里等待时没用的,但是,心烦乱至极的时候,等候在路上奔波在路上的感觉总比呆在家里安慰。
此刻,她就静静的等在车里。
夕阳西下,胡大的电话还是没有响。
胭脂疲惫的坐直了身子,小馒头这时候肯定已经到家。自己该回去了。
她之所以没有在照看殷斐失忆时把小馒头带去,就是担心这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
一个本来就和爸爸聚少离多的幼儿,看见爸比不认识自己,或者冷脸自己,那种伤害会对他的性格产生不安全感。
年幼的孩子毕竟不懂得什么叫车祸声,什么叫失忆。
其实她准备了小馒头的好多照片,存在手机里,一直想有机会给殷斐看,但是机会始终没等来,人却被他们开除了。
一夜,胭脂几乎没睡,有心事的女人,睡眠自然不好。
早上为了缓解烦躁紧张的心情,起来主动去厨房帮厨。
徐嫂把一大杯已经热好的牛奶用隔温手套端着放到托盘里递给胭脂:“小馒头的。这小家伙最近嘴刁,就爱喝这个新西兰牛奶。”
“还不都是你们伺候的。”胭脂笑笑,端着牛奶上楼。
小家伙似醒非醒,胖乎乎纷嫩嫩的小脚丫在小床上蹬来蹬去。
“起来了,赖皮,上次的小被单就是被你这样蹬坏的。”
胭脂把牛奶搁在桌子上去瘙痒她的脚丫子。
小馒头一瞬间咯咯笑着就醒了:“爸比,我放的比你远,比你高哦,我最棒!”
胖小子一边使劲蹬腿一边喊叫,然后乐醒了。
揉着眼睛:“妈咪,都怪你,我和爸比放风筝还没放完呢。”
“哦,原来小馒头梦见爸比了哦。”胭脂轻轻放应着,挤出笑。
对不起儿子,妈咪没能帮你守住爸比,不过妈咪对尽最大力气把那个可恶的失忆的忘记了我们的爸比找回来的。
小馒头还在揉眼睛,扑棱又躺下:“妈咪我还没睡醒呢,嘘——闭眼睛就能梦见爸比——”
牛奶丝丝冒着热气,胭脂垂眸第一次没喊赖床的儿子。
他的愿望就这么小,这么一点点祈求,自己怎么能再让儿子失望。
上学迟到就迟到一次,没什么大不了,但是儿子梦见爸比可不是每天都能梦到的。
不打扰小馒头,胭脂自己也倚在床边坐下来。
翻看小馒头的书筐,里面都是乱七八糟小馒头的书画折纸半成品。
然后胭脂眼睛一亮,在一张画上,歪歪扭扭的写着几个字:巴比不和我们玩了,妈咪一为我不几道,我几道。
画上是一个小孩傻站着,眼睛下面是几个圆圈。应该是小馒头想表达的眼泪。
一股酸涩堵住喉管。胭脂一边哭一边不忘捂嘴。
哭声很大,她最后走出小馒头房间,对面就是杂物房,其实大都是殷斐的一些物品,搬家时搬过来的。对上指纹锁,进到对面房里哭。
放声大哭。哭得十分认真,旁若无人。
“太太?太太?”认真哭着的胭脂隐约听见王阿姨在楼上的走廊喊。
她胡乱的在桌子上找纸巾,擦眼泪。
不小心碰开了殷斐书桌的抽屉。
一个光闪闪宝蓝色雅致的有机玻璃盒子赫然躺在比较空荡的抽屉里。
胭脂心惊。
软软的指头伸进去触碰,小心翼翼的拿出来那精致的盒子。
放在掌心,看。
这应该是殷斐的东西,自己要不要私自看,踌蹴一会儿,还是应该看,万一对他恢复记忆有帮助呢。
胭脂有了这层心理安慰便轻轻旋转盒子上极为小巧精致的按钮。
啪嗒,盒盖弹开,眼前一闪。
戒指!
一枚白金程亮的戒指,上面镶嵌着足有五克拉的蓝宝石。
胭脂轻轻的把它捏起来放在窗口的阳光下看,灿烂夺目,几乎闪瞎了眼。
晶莹璀璨的透明一般的宝蓝色,那么美。
心里涌起一丝丝甜。
这是殷斐暗暗要送给自己的吗?
柔软的指头反转到戒指的背面,在白金的圈里刻着两个字母:YY。
眼泪霎时就止住了。
胭脂带泪翘起嘴角将宝石戒指重新放在玻璃盒子里,装进抽屉。
“太太?你在不在里面?”王阿姨开始焦急的敲杂物房的门。
胭脂开门,王阿姨总算松了一口气:“囡女,你吓死我了。还以为你怎么了?对了,胡大哥来了。在楼下呢。”
“哦,那好,我马上下去。”
胭脂急忙去自己卧室的洗手间洗了把脸,洗掉哭过的痕迹,其实她的心在看见戒指那一刻已经强大了。
她不哭,她要笑着把殷BT找回来。
237 被男人豪宠的女人啊
胭脂急忙去自己卧室的洗手间洗了把脸,洗掉哭过的痕迹,其实她的心在看见戒指那一刻已经强大了。
她不哭,她要笑着把殷bt找回来。
楼下胡大正在吃早餐。
看见胭脂下来,大手拿着面包说:“太太,我又来蹭早餐了。”
胭脂情绪已经平静了,笑道:“胡叔竟说客气话,这就是你家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好,那徐嫂,好几天没吃你做的豆汁儿了。能不能弄一碗。”
胡大晃着面包转头冲厨房里忙乎的徐嫂喊。
胭脂歪头看着这个半大老头,情绪不错,精神不错,是不是有什么好消息?
胭脂给胡大面前的碟子舀了一份蔬菜沙拉:“胡叔,别卖关子了,感觉你有话要说。”
“嘿嘿。太太感觉对了。昨晚我一直没找到机会接触董事长,他太忙。但是忽然我灵机一动想到了走群众路线。”
胡大说半句开始吃沙拉。
一小碟几口吃完,胭脂又给他舀。
“胡叔,你要是喜欢吃徐嫂做的菜干脆就搬过来住吧。家里每个男人,对小馒头的成长也不好。”胭脂认真的说。
“太太说的对,一个家庭里不能缺少男人,所以我是支持你找回少爷的。”
胡大机智的接话,太太客气归客气,但是这么小的房子。少爷不在男主人不在,他怎么能住这呢。
胭脂也不勉强温和的注视着胡大的吃相,等他自己开口。
胡大肚子垫了底儿,抬起头说:“太太别见笑,昨晚我就没吃饭呢。昨晚和董事长去应酬,我随着,那时候问少爷的事情不方便,我就想到走群众路线问董事长夫人。所以找借口从宴席上出来,不方便去董事长家里,只好给董事长夫人打手机,前台接的电话说她在做spa。我只好在美容会馆门口等。
等到快半夜,董事长夫人才做完出来。实话说,董事长夫人哪都好,贤惠大度通情达理,就是太爱美,每天花在打扮上的时间比其他时间都多。然后我和她大致把事情都说了,请她帮忙,董事长夫人说约你今天中午见面。太太,您看您有时间吗?”
“有,胡叔,为了殷斐的事情我则呢么会没时间呢,何况胡叔这样费心,感谢,真的。”
胭脂由衷的说。
“那好,中午十一点,在全聚德。手机号等下我给太太打手机里。我也去上班了。小馒头怎么还不下来?”
胡大冲着楼上频频看,对孩子他也是从心往外喜欢着的。
“王阿姨上楼喊他半天了估计赖床。”胭脂眼前有想到那张画,神色黯淡下来。
“那我就不上楼看小馒头了。徐嫂,手艺真不错。”胡大对厨房喊了一句便起身急匆匆出去。
“哎,胡大哥喜欢吃我还给你做。”徐嫂赶忙从厨房跑出来送到客厅门口,看着门外的身影出神。
半大老头身板硬朗,如果没有鬓边的几缕白头发,模样背影和年轻人没两样。
胭脂心想,如果不是自己歉疚张护士长的,一定给徐嫂和胡叔牵线。
毕竟徐嫂未婚未育,四十岁的女人干干净净的黄花闺女,能说能干的配胡叔也是匹配的。
以前殷斐说过几次等胭脂出院就带她和小馒头去看殷孝正和兰姨,但是一直一直他们之间都有着这样那样的事情。见面的事也就拖延下来。
亲婆婆视她为眼中钉肉中刺,胭脂已经不指望有生之年能和她和好了。
这个继婆婆,胭脂从心往外想好好搞关系。
毕竟这也是殷斐的长辈。
还有,胭脂也是个传统的人,她很在意别人的眼光,不能让人说自己和亲婆婆搞不好关系,和继母婆婆也不好。
送走迟到的小馒头、胭脂洗澡,化了淡妆。穿殷斐早前送她的香奈儿米色套装。
见一个极为爱美的婆婆自己自然也不能太土气。
休闲装牛仔裤还是放一放。
为防止塞车,胭脂提早一个半小时就从家里出来,特意到王府井百货给兰姨选了一条纯真丝的丝巾。
买完丝巾,路上开始中午前的塞车,转到前门时,时间刚刚好。
胭脂提着礼盒,远远的就看见全聚德门口停着一辆红色法拉利。车牌是二五五。
胡叔说这个车牌就是兰姨的车。
胭脂一叹一笑,真是被殷斐的情种老爸宠出来的女人。
自己这条丝巾,她不一定放在眼里,但是权当自己小辈的一点见面礼,小心意吧。通情达理的人应该不会计较的。
泊好车,门童一看还是这种老旧款,女人开?皱起眉头。
胭脂走进大厅,里面正在陆续上客,人不多。胭脂凭感觉视线落在豪华水晶花枝型吊灯的下一个身穿粉白色连衣裙的女人身上。
她垂头在喝茶盏里的茶,轻轻的小口抿着。
人虽远但是似乎已经闻见她身上散发的香气。
短发齐肩,虽已经年过五十,却丝毫感觉到一点点和老字沾边的痕迹,宛如风华正茂的少妇。文雅的气息流淌在她所在的那个角落。
被殷孝正豪宠的女人啊。胭脂再一次叹息。
和殷母的革命小将的派头简直就是两个极端类型的女人。
胭脂轻轻的放缓脚步走过去,有了殷母这道坎,胭脂对待兰姨格外的小心。
轻轻的脚步就像生怕惊动画中人一般。
兰姨抬头,好看的嫣红色唇膏涂抹的唇瓣露出好看的笑容。
“您好,我是胭脂,您就是兰姨吧。”
胭脂温柔的语声,她的嗓子本来就是圆润带着甜糯的那种小鸟声,此刻更是拿捏了一下语调保持着尊重和善意。
兰姨点头站起身指着对面的座位让胭脂做。
说实话,就这第一眼,她的目光就不愿意从胭脂身上移开。
这样一个文雅秀气五官轮廓极为精致妩媚的女人,换了任何男人也是要动心的,何况她文雅中透露出的被墨水浸润出的气质和礼节。
中国古语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个殷斐钟爱的女人一打眼就是这样一种书墨般馨香雅姿的女人。
忽热有一种天涯遇知音的感觉。
这样的女人就像自己一样和范蕊压根就不是一个频道上的,压根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以范蕊的心性嫉妒和刁蛮,肯定不会接受这样仙子一样带仙气儿的女人做她的儿媳妇。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喜欢的就是她那一类接地气的,世俗的各种**明显的争争夺夺的女子。
在见到胭脂之前,兰姨想象过,殷斐的女人或者是美丽的,或者是妖魅的,或者是能言善辩魅惑人心的。
但独独不是现在她见到的,蕙质兰心。站在那,不说不动就宛如一株艳而不俗,遗世独立的兰花。
殷斐果然好眼光,也难怪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