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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假面爱人-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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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爸和你说啊,人和人是靠缘分的。属于你的你就珍惜,不属于你的你也别老是惦记了。”

“爸,您又来了。咱们说公司的话题好不好。我先上楼洗个澡。”

放下莲蓉粥,从客厅沙发上站起来就要上楼。

“思子,还有什么比娶一个实心实意爱你的女人好呢。钟姑娘就是胖了点,各方面都不差,还那么喜欢你。”

“所以,我没直接拒绝她啊,爸,您就别操心我这个了,天涯何处不飞花,我还能娶不到老婆吗。”

“林家单传,你知道,从你这辈就得生多几个儿子延续香火了,姑娘胖的话体质好,况且还能辅助你事业,你还不抓紧——”

林可思实在是听不下去了:“爸,什么年代了,不要香火香火的,我都知道。”

蹬蹬大步上楼。

“什么年代都要现实,儿子。那个胭脂,你不要再惦记了——”

林瑾也放下碗,重重的一放,冲楼梯上的林可思喊。

半世风霜,他知道什么情情爱爱的都是一时的。

能在当初众多雨后春笋般的小企业里脱颖而出,这就是因为他一直知道什么是现实。

在现实的社会只有更现实没有最现实。

说白了,当年胭脂的母亲,如果她能懂得现实,分清成破厉害,而不听那些死读书做白日梦的心灵鸡汤里关于爱情的理论,如果她早放弃幼稚无知的海枯石烂,今天也早已经是安享天年,何至于香魂陨落。

“儿子,现实不是任性。早晚你会懂老爸都是为了你好。”

“我对钟子莹真的没有男女间的感觉。没有。你教我怎么办呢。爸,您就别逼我了。”

林可思匆匆地跑上楼。

“感觉?什么叫感觉。中国几千年没感觉的媒妁之言不也繁衍到今天,呵呵。”

林瑾看着跑上去的儿子叹了口气。

林可思上楼匆匆在书房把几分文件表上个人意思,等会儿给林瑾的,本来可以面谈,但是现在他真不愿意和他老爹多呆一分钟。

老爷子闲着没事,就盯着他这点私事儿。

然后洗澡,在镜子前细细的刮生硬的胡茬。换上阿玛尼的休闲装,准备去找胭脂。

胭脂的新房子,曾经林可思是常客,此时开车在往这边拐,心里万千滋味。

梧桐花语,紫藤正开,美丽的街道第三排楼就是胭脂的公寓。

楼宇门按了门铃,好久,没人开。

林可思手插裤袋,踌躇的等。

终于还是决定给赵阿姨打个电话。

不论是王姨还是赵姨,对林可思的印象都比对殷斐好。

因为殷斐太过于冷,神抵般高高在上,就只对胭脂一人是热热乎乎的,而林可思是亲民大使,嘴角总是带着笑,尤其最得年长女性的欢喜。

所以林可思即使和胭脂分开之后,赵阿姨和他的关系也一直是有联络,保持的不错。

立场上,赵阿姨必须站在胭脂一边,不能对林可思透露胭脂的行踪。但是感情上,他其实还是偏袒林可思。

片刻,赵阿姨接电话。

“赵姨,听说胭脂回a市了,我按门铃好久没人开。”

“额——”这是个十分为难的问题。

赵阿姨一脑门的皱纹有点乱。

“林总,你现在在胭脂那小区啊?”

答非所问的回答。

“是的。赵姨,胭脂在公司吗?要不我去公司接她。”

“哦,不用了。”赵阿姨吞吞吐吐,胭脂其实已经头一天就去巴黎了,心下埋怨林可思你要是知道消息为啥不早点来敲门。

“好吧,那我就在这里等,赵姨等下您和胭脂一起过来吧,我请客。”

林可思何等精明,已经从赵阿姨的吞吐里听出端倪。

“那个,林总啊,您还是别等了。胭脂不在那住——”

“怎么?她又回了b市?赵姨,殷斐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他失忆了,胭脂现在需要朋友。要不,我去b市找她,您把胭脂在b市的住址告诉我。”

赵阿姨一激灵,林可思知道了?纸里终究包不住火。而b市的住址自己更是不敢告诉林可思的。

万一哪天殷斐醒了,看见林可思进进出出,那不是给胭脂找麻烦呢吗。

索性实话实说,一竿子支到法国。

“林总,其实,胭脂昨天就飞去法国了,最近心情不好,我们都建议她去散散心。”

“法国,巴黎?”林可思挑眉,非常意外,太意外,好好的胭脂扔下孩子自己跑巴黎玩?这不像她的风格。

“恩。”赵姨模棱两可的应。

“好,知道了,谢谢赵姨。”

挂断手机,林可思感觉心长了草,已经不在a市了一般,仰望蓝天,十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是不同的空间,她不会是和,殷斐一起去的吧。

“你怎么在这?”

忽然周遭空气变冷,十分低沉愠怒的声音。

十几米外,殷斐黑色如修罗的修长身影,深深猛吸一口烟,手指轻弹往路边果皮箱里一扔烟蒂,照着林可思的方向缓缓走来。

五官深刻冷寒,平静得没有一丝表情。

他微微眯起漂亮的眼眸,天性使然的以居高临下的方式淡漠的审视林可思。

眼底一切情绪都不可见,只有漆黑深沉的,仿佛能把人拉进沼泽的黑暗。

林可思浑身毛发竖起,凭直觉他知道殷斐暗含怒气来者不善。

几步,殷斐走到了林可思跟前,双手插在裤袋,静静地盯他。

什么也没有说,甚至一个皱眉的表情都没有,脸上不见一分戾气。

嘴角轻微动了动,倏忽间林可思只觉脸前刮过一阵风,紧接着他的脖颈被一股莫大的力道锁住!

快如电闪一般的动作令林可思的眼睛都没眨完。

几乎就在一秒内,这股力道他来不及做任何反应的身体被拖甩倒地。

林可思咬牙,身体被他拖出几米,暴力的男人蹲在他身边,另一只手甩手送了几颗衬衫的扣子,深邃冷峻的脸俯向他:“你是谁?你和这个花痴女人什么关系?”

花痴女人?林可思一瞬间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是殷斐对胭脂的称呼吗?

他真的失忆到这种程度,连自己女人都不认识了。

林可思躺在地上艰难的喘口气,脑筋却飞快的转,殷斐,你不认识不记得了胭脂,很好。

脖颈还被殷斐的大手紧紧勒着,林可思一只手猛的摁住殷斐掐自己脖子的手腕,空着的右手忽而一阵旋风,狠狠一拳朝殷斐的胸口打去。

两个男人你来我往你上我下厮打半晌,最后都躺在地上,呼呼出气,彼此按着彼此的手臂互相制约。

脸上身上重度挂彩,骨头散架,肌肉流血,看着都像是没了半条命,喘气带着血丝。

“你和她什么关系?说。”

殷斐扭头往半空吐了一口嘴里的血腥,狠戾的质问。

林可思嘴角带笑,此时他就是什么事实也不说,才是对殷斐这个霸道的家伙最大的打击。

“想知道?告诉你,她是我爱人。半年前我们举行了婚礼。”

林可思嘲笑,抬手,优雅地揩了一下嘴角的血渍。

推开他的腕力,缓慢站直。

殷斐依旧躺在地上,眼里暴怒着血丝,却是满眼的疑惑。

“嗷——嗷——”忽然警笛暴响,两辆摩托警和一辆警车开来。

“接到举报有人斗殴,是你们俩?上车。”

小警察呵斥,真不明白穿的这么体面的两个大男人,玩啥不好,跑小区里打架。

殷斐挑眉,勾唇,从地上站起来,手指慵懒傲慢的弹掉身上黑色衬衫粘上的灰屑睥睨林可思:“到了所里只怕你不说自己是谁都不行。”

243 在你们的豪宅门口闹事,我真的一点不怕

林可思嘴角带笑,此时他就是什么事实也不说,才是对殷斐这个霸道的家伙最大的打击。

“想知道?告诉你,她是我爱人。半年前我们举行了婚礼。”

林可思嘲笑,抬手,优雅地揩了一下嘴角的血渍。

推开他的腕力,缓慢站直。

殷斐依旧躺在地上,眼里暴怒着血丝,却是满眼的疑惑。

“嗷——嗷——”忽然警笛暴响,两辆摩托警和一辆警车开来。

“接到举报有人斗殴,是你们俩?上车。”

小警察呵斥,真不明白穿的这么体面的两个大男人,玩啥不好,跑小区里打架。

殷斐勾唇,从地上站起来,手指弹掉身上的灰屑睥睨林可思:“到了所里只怕你不说自己是谁都不行。”

胭脂在巴黎按着地图找到巴尔扎克大街。

金婉柔家的地址,之前胭脂并不知道,也从来没问过殷斐。其实这个话题就像他们之间暗暗约定的禁忌一样。

昨天来之前,她打电话问的胡大,才知道金家有多么豪门,竟然在巴黎十六区的巴尔扎克大街居住。

那是历久以来巴黎上流社会约定俗成的,豪门贵胄之地。

坐的公车,在街口下车。

一袭杏黄色裙子的胭脂缓慢的走。

小心的扫视着路边的门牌号,小心里带着紧张。

接下来的就是暴风雨,就是天雷滚滚,她也必须要接受。

更何况,她叫不准,金家女主人,金婉柔的母亲,会不会见她。

她的名声,呵呵,早就被金婉柔和殷母炒作的臭名昭著了吧。

转过一片郁金香的花圃,眼前豁然开朗。

铁艺的欧式大门,边上清清楚楚的门牌号。

胭脂走上前去按铃。

少卿,一个门房当打扮的白人中年人走出来,用法语问她是谁?找谁?

胭脂的法语虽然是蹩脚的,但是基本还能让人听得懂,顶多就是外国人说搞笑的中国话一般。

白人门房,点点头,请她等待几分钟。

胭脂便集中了视线,往大铁门里看。

别墅十分大。无愧于豪宅。而且和国内的别墅相比,这处房子更多了一层古老的神秘和贵族气息。

由此可见,金家,不一般,也难怪,殷孝正,殷母,都还是那么十分乐意的撺弄殷斐和金婉柔的姻缘,是不是多少是有点不想得罪金家的因素?

林荫路,花园就像街心公园一般,几百米外是一座暗红色的小洋楼,小楼前一个类似于圣米歇而广场的雕塑一样古希腊神话人物的喷水池。看式样,这座宅子是几百年前的建筑了。

楼面上爬着翠绿的苔藓。

等了一会儿,胭脂有些疑惑,怎么,门房不是用电话通知主人,而是用走的?

就算用走的难道几百米的路要走二十分钟?

或者主人在睡觉?洗澡?

胭脂耐着性子,又等了十分钟,里面还是一片静寂,小路安静,绿树随风清扬。

小手再一次按了门铃。

不久,换了一个年老的女仆出来,眉目十分的不友好。

“请您不要打扰我们午休,这里不欢迎你,请走开。”

女仆说着便抱着胳膊立在铁艺门里等着胭脂走,眉目斜睨,带着白人的那种棱角和傲慢。

胭脂心里一沉,本来就是做好了被排斥的心里准备,但是此时还是不那么适应。

“您好,请再麻烦帮我通报下女主人好吗?我要见这里的夫人。”

女仆手指朝下做个了轻蔑的手势,声调十分嚣张:“知道吗?我们大小姐是不想人家笑话,在自己家门前。所以在我们把你这个坏女人扔出去之前,请赶紧在我面前消失,否则,大小姐会报警。”

“你们大小姐和二小姐对我的态度我可以忽略,也不是你能了解的。我要见的是这里的夫人,女主人。而且是很重要的事情,要是因为你不去通报耽误了大事,你付得起责任吗?”

胭脂最看不惯的就是狗奴才。她自己对人十分随和,对比自己境遇差的人更是和蔼尊重。

这些年社会经历,她明白看见这种仗势欺人的,就只能是不客气。

一条狗,你尊重它,它就会以为你怕它而来咬你。

只是没想到这样狐假虎威的人中国有,法国也有。

果然,白人女仆瞪着眼,蹙着鼻子,合计了一会儿,走回去,走的还挺急的。

胭脂其实已经对此行不抱希望了。

金婉柔的大姐在家。那是个傲娇霸道唯恐天下太平的女人。

这次想见到金母,估计困难。

五分钟后,刚才第一次的白人中年人带着女仆气势冲冲的走来。

态度十分恶劣:“大小姐有客人在此,否则会给你好看,大小姐说您不要自取其辱,请快点滚开!”

暑气下,胭脂白了脸:“转告你们大小姐,我找的是夫人不是她,如果,她不让我见夫人,我就真的让她自取其辱,她不是有客人吗。”

“呵呵,我们夫人根本不可能见你这个坏女人。你要等就等到月亮出来好了。”女仆嗤笑悻悻的说。

白人男子瞪了多话的女仆一眼:“夫人确实不想见你,请快走吧,免得我报警。”

胭脂上来了倔脾气,她千里迢迢来这里就是为了见金母,既然她在,自己岂能无功而返,那不是白来了,金婉柔和自己的事情就怎么也弄不明白了。

“我也严肃的告诉你们,金夫人我是一定要见到的,否则我不会走,你们喜欢报警就报警好了,到了警察局我也是这样说。况且我不是来无理取闹,事情很重要。”

“报警,还和这个坏女人啰嗦什么?”忽然小路上走出来一个红衣女子,烈焰般的身姿发出烈焰一般的狠戾声音。

胭脂虽然只和她见过两次,一次四年前,机场,远远的;一次林瑾寿诞,和她互相扇了嘴巴。

但是印象却是很深刻。

一眼便看出事金婉柔的大姐金婉秋。

“金婉秋,请你尊重自己的身份,豪门小姐是你这样没有半点礼貌的吗?我要找的是金家的夫人,不是你,你没有理由拒接我。”

金婉秋此时已经走到门边,两个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的女人隔着一道铁艺门怒目而视。

“胭脂,你还要脸吗?你厚颜无耻的抢我妹妹的未婚夫,害的她还不够吗?现在,你还敢找上门来,我母亲不会见你的。你也没资格见金家的人。滚!”

金婉秋边说边拿出手机,眼睛看着胭脂,一字一顿:“你不走,我就要报警,电话已经按了,再给你最后留一点脸面。”

胭脂被气的发抖的身子,此时却笑了。眉目冷醒不惧。

“好,报警可以,金婉柔,在你们的豪宅门口闹事,我真的一点不怕,到时候上报纸上头条的应该是你们金家吧。并且如果警察知道我来的原因,估计还会帮我的忙呢。”

金婉柔眼角斜楞着胭脂,深深的出气。

人就是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遇到一个豁出去的人,蛮横还是没什么卵用。

再说,金婉秋真不敢把事情闹大,她刚交的男朋友还在楼上,欧洲富豪,她难得中意的男子。

缓下口气:“胭脂,你找我母亲什么事?”

“很重要。”胭脂挑眉,细细地弯眉挑起来竟充满了气场。

“我母亲平时根本不住这里,如果你不信,就等吧。我会对人说,你是迷路乞讨的。呵呵。”

金婉秋依旧呈了口舌之锋,转身往回走。

两个白人仆从也耸耸肩,女仆对胭脂做了个轻蔑的手势,随着金婉秋屁颠屁颠的走回去。

门口又归于一片静寂。知了在叫。

胭脂喝了一大口手中的矿泉水。表情凝重,坚毅。

转身,她不是一点办法没有就来的。这件事,她既然想做,就想了很多的办法,做了很多的准备。

坐上公车到城里,胭脂细细看地图,上次殷斐带她去的金母植物人时候住的医院,她有些模糊,印象不那么深。应该是巴黎市郊。而且既然还是金家住的一定还是有名气的,打听起来应该不困难。

巴黎市外的中世纪小城桑利斯。

石块铺就的街道狭窄曲折,被高卢罗马式城墙围绕着。

这里是历史上法国皇家的行宫所在地。

古城中心的房子还是中世纪时候的式样。远远的便看见小城里最高的教堂的尖顶。

其他黑色、灰色、红色的屋顶有秩序的排列环绕。

如果不是有心思,胭脂几乎迷醉在这样的绿树、窗棂、烟囱的中世纪美景里。

桑利斯的金家房产,还是那家医院当时给金母做特护的张阿姨告诉胭脂的。

金母出院后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里修养,和巴黎的喧嚣比,这里更是个幽居。

244 身后一双男人的手,手指上还带着很重的汗毛,按响了门铃

桑利斯的金家房产,还是那家医院当时给金母做特护的张阿姨告诉胭脂的。

金母出院后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里修养,和巴黎的喧嚣比,这里更是个幽居。

手里捏着张阿姨给的地址,半天转了不少街道却没找到具体地方。

这种小城小路,就像迷宫一样。

走着走着便转到了宏伟的大教堂边上。

一个白衬衫条纹西裤的男人从教堂里走出来,黄种人青年在欧洲呆久了便有种特别的味道,既不同于西方男人的彪悍也不同于大部分国内男人的伪娘。

气质占主要。

“先生,您好,请问这条街道怎么走?”男人停下脚步,皮肤白净,墨一般黑的眉毛微挑,打量胭脂。

“你从哪里来?中国?韩国?台湾?”声音很是磁性好听的法语。

“我是中国人。”胭脂解释。

每次到法国都会被问到这个问题。

男人点点头。

“桑利斯是个旅游城市,但是你的地址并不是个旅游景点——”男人审视的目光,挺拔的身子一直在暗暗打量她。

“恩,我来找一个人,问些事情。”胭脂迟疑的回答,她只是问路,不负责对方的好奇,这男人要是再这样问的话,胭脂就准备无视走人了。

“一起吧,正好顺路。”男人十分聪明,正好在这个胭脂要不耐烦的时间回答的到位。

胭脂只想问路,并不想和陌生人顺路。

“您,告诉我就好,不必那么客气的带着我去,您说方向就好了。”

男人耸肩,十分中正的嘴唇微微一笑:“可以,前走左转,就是那条街,按着门牌号找很容易。”

胭脂这下长舒了一口气:“谢谢。”

男人未置可否,俊俏的脸上带着一丝似笑非笑,迈起长腿闲散的走。

胭脂前行了几步,发现这男人行走的间距就在自己身后不远。

不由得心惊。

偏偏这条路上十分清幽,除了大片的花草根本没有其他人。

胭脂加快脚步走到前面转角,向左边转去。本以为会开阔些,路上多点行人,然而是一条和刚才差不多的狭窄街道。

身后的男人竟然也转过来。

路上两个人,不远不近,自己走自己的,胭脂视线急剧的搜索门牌号,终于看见一座被粉色花丛围绕的庭院。

不大,却很古老美丽。

铁艺门上就有可视屏和门铃。

见金母,胭脂心里其实是紧张的。

她深呼吸一下,抬手准备按铃。

门铃却已经响起来,身后一双男人的手,手指上还带着很重的汗毛,按响了门铃。

大门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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