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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假面爱人-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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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笑了。

“金入正,你没去幼儿园上班可惜了。”

金入正站起来,直接抱起小馒头。

“我可也从事相关工作,比如去孤儿院上班,也是和孩子打交道。”

“额——还是先进去边吃边说吧。”

胭脂带头走进连城酒店。早上她电话里定好了大堂最好的位置。

这家酒店还是杰芬招待客户或者年会的定点酒店。

里面人员和胭脂的都是很熟悉的。和小馒头也挺熟,纷纷撩拨趴在金入正肩头的小馒头:“小帅哥,今天很潮哦。”

“那是。”

小馒头得意的摘下墨镜对这群阿姨大妈挥手致意,不过却十分不高兴的哼了一声,又把墨镜带上了。

因为,小馒头清楚的发现,今天这波阿姨大妈的眼睛根本没在看他这个靓仔,看的是抱着他的这个高个子男人。再低头看,眼前这个男人竟含笑颌首一副十分享受的样子。

哼。

对于金入正抢了他的风头,小馒头相当的不悦,身子摇晃嘚瑟的从金入正怀里蹦下来。

“妈咪,今天谁请客?”

胖手摇晃着他妈的衣摆。

“金叔叔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地主之谊,自然是妈咪请客。”

“哼,我觉得应该是最能吸粉的人请客才对。哝。”说着小馒头嘴角往金入正那一努。

金入正和上茶水的服务员再次微微颌首之后眼神落在小馒头身上。

胭脂实在无语,她都搞不懂自己的儿子了,这一天天的上幼儿园都学的什么呀,说话跟个小大人儿似得,自己的思维和视野和他好像成了隔三代的老年人了。

戏粉儿,这词儿,自己可从来没说过,王阿姨那正经老太太更不可能说,儿子都和谁学的呢。

“叔叔还没有女朋友,需要这样满足一下男人虚荣心,叔叔要是像小帅哥这样的可爱,当然就不用这样抢风头了。”金入正十分当小馒头是哥们的拍拍他肩头:“理解下。”

小馒头顿时有了被捧的人的那种端劲儿,坐正了身子,点点头:“好吧,今天这里的阿姨随便看你,我同意了。”

金入正急忙和小馒头握手,相互碰杯。

胭脂扶额。

金入正看着挺成熟沉稳风度翩翩的一个大男人,年纪和殷斐不相上下,原来是个蛇精病。

这跟小馒头玩过家家玩的,就这一会儿功夫小馒头开始把口袋里的巧克力掏给人家吃了。

难道这就是法国西方的民主教育?和孩子当哥们儿?

关于和孩子相处玩耍这点,殷斐真的应该和林可思或者金入正学学。

这两人和孩子一起时都没架子玩到一起去。

可是那个殷bt,可能就是他爷爷那套,高兴的时候把孩子当做小宠物,不高兴的时候把孩子当做下属。

胭脂摇摇头,唉,殷斐,现在就连这这般低等的家长式教育,也不到场啊,人家整个儿把自己老婆孩子给忘记了。

金入正和小馒头把小馒头口袋里带的几块巧克力统统都分没了之后,又从自己包里拿出些法国小零食,都是稀奇古怪的。堆在小馒头周围,吸引住了小馒头的视线,然后目光开始移到胭脂身上:“你很棒。”

眼神幽幽的闪着光,优雅的神态微微淡笑。

“为啥?”胭脂却不和他对视,很随意的,就是不随意也故意做出无所谓的样子拿餐巾纸擦杯子,擦好,又擦小馒头的。

“一个女人能把男孩教育的这么好,可爱聪明有教养又懂得尊重和分享,这不是很棒吗。”

金入正视线一直落在胭脂脸上,此时他脸上再也没有了那种孩子气而是十分的沉稳成熟。

充满了成熟男性对喜欢的女人的欣赏。

胭脂即使不看他,余光也感受到了他眼里的注视。

她现在最排斥的就是这个,对感情毒爱情对男人什么的,其实她觉得自己不需要再经历,不需要再走在寻找欣赏的路途上,有殷斐一个都够闹心的了。

甚至胭脂觉得,这辈子凭她的双商,能把殷斐一个弄明白就很了不起了,那是个多么能闹幺蛾子的男人啊。

现在又出了失忆这出,胭脂的心都稀碎稀碎的了。

“咳——金先生,我们今天,说还的,地主之谊。回请之情,你也别太客气了。小馒头就是个小毛孩子,心思一天能变八百回,走儿童路线很危险哦,真的好吗。”

胭脂故意把话说的很直白很露骨了。她要从根本上就让金入正打消和她有超越友谊,甚至算不上是友谊,仅仅是认识而已的这么个限度。

把菜谱翻开摆在金入正眼前:“您请,金先生。酒店的泡椒凤爪,蒜蓉猪耳,蜜汁糯米藕等,这一排小菜,都很好吃,小菜之后,会上正式的热菜和炖菜,你看喜欢什么。”

大红色烫金的菜谱,推到金入正眼前。

金入正挑眉,大手从桌子对面接过菜谱,先啪嗒一下,合上,面色十分严肃的对胭脂说:“这位小姐,我对您的刚才的那一番话,很是不理解。我是个充满爱心的男人,一个热心于公益事业的男人,怎么我喜欢一个可爱的小男孩,有错误吗?难道我不能喜欢这个,十分可爱的小男孩吗?”金入正大手在小馒头身后做了一个抱的姿势比量一下。

“难道就因为,他是您的孩子,我就不能喜欢他,而喜欢他了就会被您误解为是在走什么路线?no。您伤害了了一颗善良热情喜欢这个世界美好事物的男人的心,您这样说还不止是伤害了我自己的心,更是伤害了小孩子一颗和外界沟通交流的心,您——”

“停,stop!”胭脂双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

叹口气,靠在座椅上:“好,金先生,我错了,您随便喜欢,啊,我儿子,既然您喜欢,请喜欢吧。”

胭脂扶额,看菜谱,被这个看着成熟却弄不明白的法国华裔的话,绕的头大。

实在是气的无语了。

金入正嘎然收住,不再说话,深眸看着胭脂,拿过菜谱:“我点菜。”

呼!胭脂长出一口气。

“谢谢。有什么需要我推荐的你可以说。哦,对了,和你说了,在国内不要喊人小姐。”

“我,说了吗?”金入正流露惊讶的又抬起头看胭脂。

胭脂点头:“恩,你说了,刚才,说我。”

“哦,对不起。我可能习惯了。但是为什么?”金入正摊手,完全一副西方老外的神态和语气。

胭脂再次扶额,心说,国外长大的华裔是不是有点夹生饭的感觉,又像华人又像白人,结果哪人都不完全像。

不过,也好,自成一派。可能这就是他们的魅力所在?

有心换话题不说这个,又看见金入正摊着手等着答案呢,只好先摆手喊来服务员,先上几样夏季可口的凉盘。

热菜一会再说。自己再不点,依着金入正,这顿午饭该改成晚饭了。

“是这样的,国内近几十年呢,经济形势比以前好,可以说是越来越好吧,然后呢,很多你们西方的意思潮流就涌进了市场,然后包括那个——”这词怎么说呢?胭脂想,不能用卖yin那两个字,太不文雅,想了一会儿:“红灯区。也包括复制了你们西方的红灯区,然后就把小姐这两个美丽的字眼给了那里面工作的女孩,然后,其他女士女孩子就不接受这个词汇了。就这样。”

“哦。这样。可惜了。不过,我觉得国人的思维应该开阔些,这分明指的不是一回事吗。”金入正不是那么理解的说。

“恩,没事,反正又不是什么大事,你要是不想惹麻烦,在国内就注意一下,想惹麻烦恩,也随意好了。”

凉盘端上来,胭脂把泡椒凤爪和卤猪脚摆到金入正面前,然后又给小馒头的碟子里夹。

金入正摆弄了半天筷子,然后抬头绽出小虎牙:“胭脂,我可以说不用筷子吗?有叉子吗?”

小馒头疑惑的看着金入正拿筷子的姿势:“金叔叔,你小时候没上过幼儿园吗?幼儿园老师会教小朋友怎么用筷子的,哝,你看这样,你跟我学就好了。”

小馒头伸出巴掌拍拍金入正的肩膀。

金入正看着小馒头好为人师比比划划的,看了一会儿,又对胭脂说:“就用筷子吧。”

“知道吗,我看见你们刚才一起拉手走过来,眼前忽然有一种意识,好像潜意识里我有有这样的记忆,也是被大人的手拉扯这点,然后——在孤儿院那些年,我几乎没有出去过那个大门到街上玩过,所以我想那个记忆一定是我幼年的。”

254 为什么不给殷斐试试呢

“知道吗,我看见你们刚才一起拉手走过来,眼前忽然有一种意识,好像潜意识里我有有这样的记忆,也是被大人的手拉扯这点,然后——在孤儿院那些年,我几乎没有出去过那个大门到街上玩过,所以我想那个记忆一定是我幼年的。”

金入正此时的神态可能才是他内心的真正流露,孤单,悲凉,勾起嘴角又带着已经豁达的看开。

胭脂没说话,不知道怎么接话,但是心里却有了点同情。

“你一定要找回记忆的话,也不是一点办法没有的。”胭脂说。

金入正抬头,惊喜的眸光。

“胭脂的意思呢?”

“或许吧,你可以试试心里学上的催眠术。”

胭脂也不管肯定,但是在大学时,她曾随着心里学教授去做门诊,亲自看过催眠术唤起人潜意识隐藏的记忆的效果。

想到这,忽然心底一颤。

催眠术,潜意识,为什么不给殷斐试试呢?

或许这回换回他的记忆。

想到这点,胭脂此时坐着这里吃饭已经没心了。

呆呆的想着关于殷斐的事情。

他会愿意吗?自己都不知道他的行踪,又怎么和他说?况且就是自己和他说,以他现在不认识自己的状态,又怎么会记得呢。

“胭脂——胭脂——”直到金入正的手在她眼前摆。

胭脂才回过神来:“哦,怎么?”

金入正挑眉,定定的注视着胭脂的脸:“你很容易中邪走神儿哎。”

“嘿嘿。”胭脂无奈的笑:“怎么?你想说?”

“你说的催眠术,我还真从来没有想到过,或许可以一试。或许胭脂可以帮我推荐一下?”

“我知道的。”小馒头听了半天,听懂了,胖胳膊拍拍金入正的肩膀:“催眠术就是你不乖,要幼儿园老师哄你睡觉觉。我们老师就会。”

噗——

金入正愣了数秒,噗的笑了:“好,你哪天带叔叔去你们幼儿园。”

“好哇,我们班老师可喜欢帅哥了。”

额——胭脂眼前发灰,她这儿子,难道还有给老师介绍帅哥的爱好?自己是越来越不了解这孩子了。

从连城酒店出来,胭脂执意谢绝了金入正陪他去孤儿院的请求。

如果刚才,胭脂没有想到催眠术的事情,或许会陪他去,但是现在,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计划,她就没有心思做任何其他的事情。

小馒头从酒店出来,就已经困了,趴在胭脂肩头打瞌睡。

胭脂带着他来到王姨家。

大壮正在给他老妈做正宗的牛扒。

王阿姨在加拿大几年最爱吃的就是这口儿,回国和胭脂在一起后,每当馋了就带着小馒头去必胜客。

但是国内的西餐就像国外的中餐一样,料足味不足。

用一句广告语说的好,要的就是这个味。

出电梯,小馒头就闻到了这个味,瞬间就醒了。

门一开就迈着胖腿奔厨房:“胖叔叔,你好香哦。”

“我香?”

大壮一边弄着煎锅一边和胭脂招呼。

“恩,你的肉香。”小馒头走到大壮身边,眨巴着眼盯着锅里的牛扒。

“好吧,叔叔的肉要是给你吃的话,你也会像叔叔这样胖。”

大壮自嘲。

小馒头却吓到了,急忙跑回客厅:“王好婆,你千万不要把我带的像叔叔那样胖。”

“哈哈,不会不会,叔叔是贪吃不听话,小馒头不贪吃。”

王阿姨搂着小馒头坐在沙发上:“胭脂,我和大壮商量了,明天我们就去b市,在那一家三口多住几天,你赵叔那,正好胡大哥说还给安排的宿舍。”

“王姨,你还住什么宿舍啊,我们后来租的那套房子还有大半年期限,当时不是交的一年的租金吗,你完全可以住在我们自己家里。”

“这,不好吧——”王阿姨不好意思的看看厨房里的大壮,毕竟是胭脂的家,自己住还可以,自己的儿子住,不太好吧。

“没事。对了。王姨你们明天走吗?机票买了吗?我打算带小馒头和你们一起去b市。”

“胭脂?你也去,这太好了。”王姨十分惊喜,相处这么久,她都把胭脂当做亲人了。

并且如果自己去b市把小馒头留在胭脂这边,她反而还不习惯了。

“恩,我也去。忽然想起些事情要办。”胭脂苦笑。还不知能不能办成。

b市,倩兰正在美容美体spa会馆按摩,包里的手机滴铃铃响。

“兰姨,您的手机。”按摩小姑娘呢殷勤的把倩兰的包递过来。

“丫蛋儿,先停一会儿。我接个电话。”倩兰说。

“好,那兰姨您需要的话喊我一嗓子就成。”小服务员会意的出去。轻轻把门关上。

她今天和殷孝正定好了,晚上去参加一个慈善活动,不知道是不是殷孝正和她定这个消息。

倩兰按开手机,却是一愣,电话不是殷孝正,是胭脂打的。

“喂——”

“兰姨,您好,我是胭脂。”电话那边,胭脂多少有点拘谨,坐在客厅沙发上,神情尴尬而期待。

“胭脂。你还好吗?”兰姨上次私会胭脂,殷孝正知道了,只是怪她不请示汇报私自做主,冰没有说她什么。

倒是殷母特意来电话责备了她一番。

有殷孝正这个面子,殷母不敢说什么过格的话,但是彼此从此也就路人了。

倩兰倒并不在乎。只要她老公没责备她就行。

所以对待胭脂的口气还是十分温柔的。

“兰姨,您这两天空吗,想请您吃个饭。”

吃饭其实不是吃饭,意味着见面,有话说。聪明的倩兰怎么会不懂。

她个人来讲对胭脂是有好感的。况且,胭脂万一是她未来的儿媳妇呢,岂有不宠之理。

“胭脂,你回b市了?好,我在燕莎这边做spa。胭脂,要不你也来,一起做。然后阿姨请你去吃扬州菜。”

“兰姨,那您先做,我就不去做spa了。您做完电话我,我和您见面,好吗。”

“那好,两点钟,你在西单图书大厦门口等我。”

“恩,好。”

放下电话,胭脂依旧还是做原地发了会呆,最近她经常发呆。

好像是她的双商真的疲乏,没有那个聪明再力挽狂澜,生活的沟壑,她只能一点点的填平。

坐够了去洗了澡,特意加了巴黎春天百货那买的香奈儿精油。

兰姨算是时尚名媛那类的,爱美,外貌协会。

自己出身平民并不讲究打扮,为了尊重对方也要精致一点。

穿了台湾哥弟的白色香奈儿裙子,宽腰身系着飘逸的裙腰带。

普拉达当季新款的鱼嘴高跟。

长发在小区外的造型工作室盘了几绺非常时尚可爱的麻花辫鼓捣在头顶。

“嘿,姐姐,您这身行头,完全可以去参加国际维密走秀了。怎么样,姐姐还满意吗,下次您来我给您打八折。”

造型师是个人妖似的男的,双手握拢,虽然是夸奖客人,拉生意但那闪闪的眼光里也的确由衷欣赏的赞叹。

“呵,谢了,我应酬不多,抱歉。”胭脂淡笑,在镜子里回视造型师一眼,怎么做这行的男人都有点怪怪的感觉。

每一季,胭脂都会买一两套当季大牌的新款,为了应酬之类,平时很少穿,就说这鞋,走路都累。

穿久了,就得脚骨畸形。

不到两点,胭脂就到了西单图书大厦。

长这么大,约会从来不迟到。是胭脂的特点。

可能就是少年时代在胭家受气被刻薄,养成的卑微谦逊的习惯,她不习惯别人因为自己而多付什么,包括时间。

不一会儿,肩膀被一双柔嫩的小手轻轻拍打一下,沁人的香味便传进鼻端。

“胭脂,不好意思,我来迟了。”兰姨边说,便转到胭脂对面。

“哦,没事,兰姨,是我没事所以早到了一会儿。”

眼前的女人,看了便让人眼前一亮。

不得不说,兰姨底子很美,保养的也超级好。皮肤水分还是那么充足,根本看不出她的年纪是半百之人。

胭脂欣赏的眼光看在兰姨的心里,十分喜欢。

她生活的圈子杯光筹措繁杂缤纷,但是女人之间这种纯净的欣赏的眼神,却一次都不见。

胭脂,真是一个很不错的女人,至少,她没有其他女人的通病:嫉妒。

就冲这点,她中意大斐和她成一对儿。

“走,兰姨带你前边去新开张的一家扬州菜馆。别和我争啊,我请客。”即使这样的话被兰姨说出来也是莺声燕语的。

“好,那就听兰姨的。”

胭脂歪头温和的对着兰姨笑笑。

因着兰姨这样热情亲切的态度,心里对一会儿想要说的话,多了点底气。

255 只是担心殷斐不会愿意配合

“好,那就听兰姨的。”

胭脂歪头温和的对着兰姨笑笑。

因着兰姨这样热情亲切的态度,心里对一会儿想要说的话,多了点底气。

过了天桥没多远,便是新开的淮扬菜馆。

门面不大,门口却排着一堆人,候座位的。

看出了胭脂的疑惑,兰姨拍拍胭脂的手背:“没事,我早就在里面订了座位,这里是给熟客留位的。”

“哦。好。”胭脂一直不擅长说客气话,憋了半天,说了哦,好。

里面客满,但是领班看见兰姨的身影,急忙穿越人海,走过来。

“兰姨您来了,座位在这边,请跟我来。”领班挪动妖娆身姿在前面领路。

胭脂这才发现原来看着是露台的台阶上,左拐,竟是一排精致的包间。

这也是店家独具匠心地方。

落座,桌上便是已经沏好的桔花茶。

可见兰姨在这是常客。

领班出去,稍后上来两盘凉碟。

兰姨,便凝神看着胭脂:“上次见面距今天才多久,胭脂,你又瘦了。”

兰姨的手抚上胭脂的小手。她的手虽然白希,带着清楚的血管,却没有胭脂的手好看。

胭脂垂眸:“兰姨,其实我这次,还是请兰姨来帮个忙的。”

“恩,你说。”

兰姨早就猜到了。只是不好意思追问,等她自己说出来。

“您知道催眠术吗?”

“心理医生用的。不合适很清楚。”兰姨其实除了流行,享受,其他一概不清楚。个人追求不同,她的理想意愿就是做只金丝鸟。

“是这样,我大学时有位老师是心理学教授,她的催眠术很厉害,我忽然想到,殷斐失忆的情况,用催眠术会不会有效果?”

“这个?我不清楚啊,胭脂,要不问问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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