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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假面爱人-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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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天她失控的从殷斐身边跑走被重物碰撞倒地的一霎,她以为自己会死,她相信自己这次真的会死了。

终于明白她把自己卖给了魔鬼。一个没有心肝的魔鬼!

她以为日久生情,她的自尊身体颜面会有一点薄面,岂不知在没有心肝的恶魔的眼里那不过待撒盐而食的美味。

她入了赌局,压上自己便没有退路。

那么多的不甘心,那么多的努力,为什么?为什么?殷斐,你为什么?

如果说这个躯体这个美丽的皮囊还在安之若素的行走在世间,那只为了一个信念:重生!

胭脂喜欢做用时长的菜,菜品慢慢熬着或者在烤炉烤时,她可以坐在厨房发呆,做真实的自己,想想心事。

牛肉汤放在烤炉烤了两个小时,胭脂下一步的思路也渐渐摸清了走向。

再在另一干净的炒锅里将黄油融化加上面粉炒成糊糊倒入烤透的牛肉煮沸

摊在铺上了土豆泥的盘子里。

色泽差些,但是香和味却俱全。

又做了道三文鱼的主菜,加上之前烤好的小点心。

胭脂便去书房喊殷斐吃饭。

胭脂穿着毛绒拖鞋脚步无声。书房的门微微敞开着,因为胭脂从来不进去,渐渐殷斐也就不再锁门。

借着里面的光线,胭脂看见殷斐并没有在电脑边,而是立在窗前的看着什么东西。

那好像是一幅画,五十厘米左右的长宽高,胭脂之前也进去过书房几次没有发现墙壁上哪里有油画,或许是殷斐刚带回来的?

胭脂正要出声喊:亲爱的,饭已Ok快来密西。

突然殷斐侧身弯腰像是捡什么物件。那幅画露出来,胭脂下意识的用手捂住了嘴。

她怕自己喊出声:那张画上是个女人,栗色的短发,明亮的杏子眼,樱唇翘鼻,长圆脸。

不是自己吗?

但是怎么可能是自己?

她没有被画过油画,没有穿过露肩抹胸的上衣,更没有那种不经世事阳光纯粹的笑容。

愣了一会儿,胭脂急忙闪身靠在墙上,胸脯突突起伏。

平复了情绪,她走回厨房。

只有在这个小天地里她才能放心点的,顺畅的回忆刚才那一幕。

她是谁?

那个画像里,几乎和她一模一样的女子,她是谁?

“达令,可以开饭了?

客厅里传来殷斐的脚步声。

“哦,马上。这就来了”

所有的食物都已经端上去了,胭脂琢磨一下,倒了两杯水,走进餐厅。

殷斐已经铺好餐布,在那吸鼻子:“达令,你的手艺越来越可以向人民大会堂看齐。”

胭脂淡淡一笑。揭开保温的盖子,给殷斐盛汤。

“怎么?今天情绪低落?”殷斐点了一根烟,靠在椅背上问她。

胭脂酝酿了一下情绪,撒娇的将一块牛肉夹在殷斐嘴边:“当然不开心啊,你都不让我看走秀。”

殷斐吃下胭脂喂过来的牛肉,抬起手腕:“你看这是什么?”

一串亮闪闪的金镶玉项链提在殷斐的指尖,纤细的链子中间吊坠为叶星状的黄金。中间是一颗大圆的珍珠,牵扯着一颗水滴形的小珍珠。

餐桌上的锦盒里还有一条手链,为黄金连接的网丝状上依附着几颗纽扣状的小粒珍珠。

正是中午的发布会上,胭脂喜欢的国际名模Aimee带的那款首饰。

“哇——好好看,真美。”胭脂双手捂嘴,睁大美眸,惊喜的不敢置信的状态。

“喜欢吗?”殷斐勾唇浅笑。

“恩,好喜欢。”

“过来。”殷斐拧灭了烟蒂。

“恩。”胭脂乖巧的像只猫迅速绕过方桌依偎到殷斐的怀里搂住他的腰。

殷斐吻了一下她雪白的肌肤,然后将项链绕在胭脂的脖颈上。

冰凉柔软的细黄金贴在胭脂的胸脯,在灯光下闪着金鳞鳞的光泽。

“借我的?”胭脂调皮的眨眨眼看殷斐。

殷斐粗眉一挑捏着胭脂的脸蛋:“傻瓜,能不能配合点气氛。送你的。”

玉臂缠上殷斐的脖颈,伸进他衣领。

樱唇贴上殷斐的脸:“殷斐,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好吗?”他吻上她的唇瓣淡淡的浅浅的触碰。

“殷斐,你会把我宠坏的。”

胭脂按住殷斐的后脑,将灵舌抵进他的地盘不安分的来回溜达。

“不乖,想挑逗我,看我怎么罚你。”殷斐低喘将胭脂翻身面朝下按在餐桌上,热吻袭上她的耳际,脖颈,脊背,一路向下……

最后在胭脂的连声求饶中,殷斐停下来。将她抱在怀里。点起一根烟。

香烟袅袅飘在空间,殷斐的眼神顺着那烟雾,仿佛看见沙滩上的少女赤着脚喊斐哥哥,快来追我啊——

婉柔,你真的不存在于这个世上了吗?

胭脂闭上眼,疲倦的蜷在殷斐的腿上,冰凉的链子划着她柔软的肌肤,就像那鞭打她的冰凉的命运。

第二天胭脂醒的时候,殷斐留张条已经去了普罗斯旺。

胭脂冷笑,也迅速起床来到位于巴黎三区的私家侦探所。

接待她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胡子中国人。

胭脂分不清外国街上遍地走的黄种人哪个是大陆来的哪个是台湾来的,哪个又是日本越南的。

她试探性的说汉语:“你好,您是这里的老板吗?”

“大胡子绽放核桃纹笑容:“不错。你是委托人还是代人委托?”

“我委托。可以看一下你们侦探所的资质吗?”

大胡子有点不高兴:“小姐,能在巴黎市政厅附近开的生意,会证照不齐吗?”

“好吧,那就来说说我委托的事情。”胭脂从包里拿出事先早画匠画好的杨老师的头像。

头像和她记忆中一模一样,巴黎还是个骨子里都流露着艺术气息的城市,街边摆摊画画的高手甚至比国内美院的一些专科生还要有水平。

“这个人。现在应该有五十出头五十五不到的年纪。中国大陆A市人,所以说话口音应该变化不大。”

“还有其他线索吗?比如说职业爱好?”大胡子老头接过画像眯起眼睛仔细看。

“他之前做过老师。中学教物理。业余爱好不清楚。是不是成家也不清楚,但是在来法国前,他绝对没结婚。”

“那他是哪一年来法国的?确定在巴黎这一带吗?”

胭脂摇摇头:“不知道哪年来的,但是肯定在十年之内。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巴黎这一带,只是我久闻您这个好奇异侦探社的大名慕名前来。”

说到慕名前来,大胡子很高兴。

有一种人就是你可以不给他物质但是一定要给他精神食粮,比如肯定夸奖吹捧。当然做生意的人物质一定要给,但是精神食粮可以换得对方的尊重。

“身高?面目特点?”

“身高?”胭脂想想,在儿时自己的眼里大人都是巨人,都很高。但是杨老师比妈妈高处一个头,妈妈有一米六的样子。

“身高应该在一米七到一米七五之间。”

“好,留下定金,有消息我会通知你的,另外如果你想把你的案子排在前面,可以多交百分之五的劳务费。你知道,我们的人员,设备,包括监听,都是一流的,成本相当大。甚至包括到移民局打通关系。”

“好。”

胭脂发现这老头张口闭口不离钱,不会是只拿钱不做事的骗子吧。不过死马当活马医,

不找他们帮忙,杨老师的踪迹更是大海捞针。

胭脂将一张卡,放在桌上。

“卡里的钱正好可以付定金。多久之后我听你地消息?”

老头起身到另一台桌子上翻翻台历:“一个月左右,会给你初步的消息。”

“半个月!我相信我付的定金里面值得这个时间。”

胭脂严肃了表情,语气坚定的说。

大胡子微微愣愣看向胭脂,这姑娘倒是不好糊弄。

“好。”

半个月,殷斐肯定要回国内了。

巴黎市政厅,向北一直延伸到共和国广场是条热闹的商业街,胭脂走在巴黎初春的湿漉漉的阴天里,脑袋迅速合计着怎么样才能不随着殷斐回国。

以他的霸道控制欲,是不可能将她单独留在巴黎的。

忽然一辆红十字急救车嗷嗷叫着擦肩而过。

胭脂忽然灵光一闪。

晚上,殷斐从南部回来,似乎神情郁闷。

一回来就把自己关进了书房。

胭脂从来不进他的书房和他曾经说过的工作间。

虽然书房的那张画吸引着她的好奇。

他不出现,胭脂乐得轻松。

整天演一个感恩戴德傻白甜的女人也很累的。

忽然,殷斐匆匆进来从行李箱中翻找着什么文件。

“宝贝,你也收拾一下,明天我们回国。”

明天?太快了。胭脂嘴上却乖巧的应着:“好哒。”

殷斐拿着一沓文件又匆匆的回了书房。

“亲爱的,你好像心情不好,要不要我煮一壶咖啡给你?”

胭脂在卧室和书房的中间带问。

“可以。”殷斐心不在焉的。从法国采购的原料出了纰漏,直接要影响两个品牌的质量和出货。他急于回国去处理一系列的蝴蝶效应。

“哎——呀——”

忽然厨房传来一声惨叫接着是金属落地的撞击声。

殷斐敲击键盘的手停顿一下,起身走进厨房。

只见胭脂靠在墙上惨白的脸全是冷汗,疼的似乎在颤抖。

腰部乃至大腿粉色的家居棉布裙子全是潮湿的滴着水,呼呼冒热气的水。露出的小腿上一大片赤红,立刻出了水泡。地上躺着银色的电水壶,还咕咕流着热水。

她。

“你怎么搞的!”殷斐去脱她的裙子。

“嘶——不要,好疼——”胭脂哭着抓住殷斐的肩膀,脸抽紧的像颗核桃。

“知道疼不小心。”殷斐扒开胭脂的手迅速暾下胭脂的裙子把她抱到浴室里放冷水冲。

平日里让他流连忘返的细腻的腰肢早已经皮开肉绽血肉迷糊,烫伤连着大腿直至膝盖。

“呜呜呜呜——殷斐,我好疼——”胭脂满面泪痕实在是疼的受不住,牙齿将嘴唇都咬出血口子。

“笨蛋,你几岁了还这么不小心。”殷斐骂着她却紧紧攥着她的手:“乖,我替你疼,救护车马上就到了。”

“呜呜呜——完了,这样你会不喜欢我了——会不会留疤——呜呜呜呜呜——”胭脂伏在殷斐怀里,忽然被他那句安慰有一点感动。

感动?呵呵自己太容易被感动。

现在的杂志流行说,女人对自己下手狠一点。这次她对自己真是太狠了一点。

救护车连夜将胭脂送到乔治蓬皮杜医院。

医生及时进行了处理包扎避免了伤口感染。

第二天尽管殷斐担心将她自己留在巴黎,但是这种情况确实也没办法和他一起回国。

“乖,照顾好自己。”殷斐捧着一束花插在花瓶。

胭脂瞥了一眼那花:百合。淡淡一笑。这是他给她买的第一束花,知道不会是玫瑰。本来也没奢望是玫瑰。

就像他无论和她多么亲密的时候,从来只喊她达令或者婉柔,而不是老婆。

交易永远还是交易,只是因为她的失忆,换了副温和的包装。换到让胭脂偶尔的都会误会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殷斐,我想你可能——不会再喜欢我了。”胭脂低头绞着手指,呐呐的说。

“为什么?你第二次说这种屁话,”

“因为,我的腰和腿——那么难看——你是男人不就是喜欢女人漂亮的身体吗?”胭脂直直的看他。

“傻瓜。”殷斐捏捏他脸蛋没说什么。去医院请了特护,又将大胡留下保护胭脂,才匆匆搭上法航班机。

胭脂的心却沉下来。他竟然没回答。

082 你是我父亲吗(元旦快乐)

胭脂熬了三天,待不发烧,烫破的皮肤也形成了完整的创面后,便决定自己用中医的方法恢复,不留疤痕。

这一次苦肉计算搞大发了,本来她只想往腿上洒热水的,却带到了腰部。

即使不为别人,为自己她也要一个完美的皮囊。

她让特护用盐和凉开水按比例配置了一大盆盐水往创面上一遍一遍的泼盐水。

这个方法是胭脂做幼师时和一个学生的奶奶学的。

盐水啊。真正的往伤口上撒盐。

胭脂疼的撕心裂肺,嘴唇咬破几层皮比烫伤当天还疼。

护工是个老外,简直目瞪口呆几次放下盆说这是虐待,会犯法的。

胭脂解释:“这是中国的中医流传了几千年的方法,坚持十天便会彻底不留疤痕,你这是在帮我不留疤瘌,是为我好,怎么是犯法呢。”

“中医?你这是巫术!”护工气呼呼的去找医生。

胭脂摇摇头,你没办法去教一个不同地域的人说不清道不明的传统。所以中医再博大精深在老外眼里都是诡异,巫术。

没到十天只七天后胭脂的烫伤部位便平整如初,除了细看还有淡淡的新旧皮肤的印子之外,细腻光滑与没受损的皮肤无二。

“不可思议的中国人。”护工连连摊手。

“是中医!”胭脂重点道。

殷斐几乎每天都会来电话。胭脂猜测如果他知道自己烫伤已经差不多了,一定会让自己回国,但是,她现在不能回去。

赖在医院里已经十几天,胭脂越来越着急侦探社的消息。

就在第十三天的时候,侦探社的大胡子给她来了电话。

“胭脂小姐吗?请今天到这里来一趟。”

“好。”

按掉手机胭脂请护工去买新出炉的面包,等护工走远消失在电梯,胭脂立时简单的梳洗下便来到了巴黎第十三区的好奇异神探社。

走廊上一间一间的写字间,大胡子站在门口吸烟,看见胭脂的身影点点头,回办公桌前拿出一个档案袋给胭脂。

“按我们的规矩你先看看是不是这个人。是的话,按原来的酬劳继续合作,不是的话我们要重新找,说明您委托的任务比较难办,我们要增加费用。”

“哦,你是说,如果这次你们没有找对人,不是你们的责任还是委托人的责任?”

“是的。”大胡子再次点点头。

胭脂苦笑。典型的不是捕快没能耐实在是贼人太狡猾的论调。

胭脂打开文件袋,先看看再说吧。多说无益。

文件袋里噼里啪啦掉出一沓照片。有购物的,有走路的,有进房门的。

胭脂余光只一眼,眼圈便湿润了。

是杨叔叔。看见他便想起妈妈。

小时候妈妈总带着她和杨叔叔吃饭聊天。经常聊着聊着就掉眼泪。

他的模样和十五年前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大的改变,只是头发中间变成了篮球场稀疏着发际周遭的几根花白头发。

眼睛还是记忆中的金丝眼镜。照片中都是远景看不出脸上的皱纹多少,但是头发都秃了。白了,皱纹怎么会少呢。

胭脂一张张瞅着照片忽然有点害怕面对他。

她开始寻他只是为了调查妈妈临死前到底和谁见面。

后来却变成他到底是妈妈的什么人,甚至是自己的什么人?

“怎么样,胭小姐,这是你要找的人吗?”

大胡子敲敲桌子,提醒胭脂。

从胭脂的表情上就已经看出自己这票生意,是个成功的开始。

胭脂眨眨眼睛,又用桌子上的面巾纸擦擦眼角。

“恩,差不多吧。这人现在在哪?”胭脂故作淡漠的问。

其实这点掩饰哪里瞒得住做侦探的火眼金精。

“不远,就在夏特耳,距离巴黎九十公里。这人自从移民到法国就住在那,没动过。”

“婚姻职业呢?”胭脂问道。

“姑娘,你让我们找的就是这个人的地址和是否存在,没有加上婚姻职业这两条。当然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出一些费用我们会继续调查的。”

“哦,那你们陪我去还是我自己去一趟?”

胭脂权衡着大胡子是不是又要找借口收费。

“当然是您自己去,我们只提供地址,不提供陪同。不过您需要陪同的话,可以加一些费用。”

大胡子说的那么大言不惭。胭脂心想这人得多缺钱,多爱钱。不过也可以理解,自己不也是有不得不需要钱的理由吗。

其实胭脂倒是不在乎大胡子陪同增加一点费用,但转而一想,大胡子去的话,本来尴尬的寻找将会更加尴尬。

“算了,我自己去那吧,谢谢。找到的话,回来我会付那另一半的酬劳的。”

“爽快大叔好久没见过你这么爽快的大陆妹子了。我就告诉你一点我自己观察得来的心得,算是卖家赠品,这老爷子不像已婚的样子,应该是没结婚。”

“谢谢。”

胭脂从第三区出来马上到火车站买了去夏特尔的火车票。

尽管她心里还是很忐忑,对和杨叔叔的相见充满这尴尬的心里,但是该做的事胭脂还是一刻也不会耽误。

走出火车站远远的就看见高高耸立的夏特尔大教堂。

这是一个满是中世纪情调的古城。

英法联军把圆明园烧了却把自己的古迹保存下来。

夏特尔在巴黎西南90公里。火车一个小时多点就到了。

是巴黎周围地势较高的一处平原,塞纳河的支流厄尔河从夏特尔身边流过静静流淌的河水中

河中有天鹅、野鸭和成群的野鸽子。

胭脂瞬间便被这里的幽静个古典迷住,如果今天仅仅是趟旅行多好。

城里随处可见几百年历史的中世纪老房子都是以石头砌成。平静清澈的水面上投影着古老的建筑和一座座优雅古老的拱桥。

穿过古桥就是小城的人口集中区。

进入蜿蜒向上的街道,宛如穿越13世纪的窄仄的街道,地面铺着磨得圆滑的条石砖。

偶尔露出几张羊皮纸般的招牌写着商店或者咖啡馆。

胭脂在一个石头墙围绕的二层小楼前停下。

对照了大胡子给的地址。就是这里。

她的心好抖,情绪上想立刻逃离这里,理智上却松了口气终于找到。

按了门铃,良久,没有回应。胭脂在门前的石阶上坐下来。

腕表上的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钟。

是这里吗?不会错吧。

胭脂拿出大胡子给她的照片对照一下照片中杨叔叔回家开门的照片:铁栏杆大门,长草的石头墙,赭石色的二层楼房。

没有错。

街上很静,几乎没有行人,只路过一个少年张望她一番便走了过去。

大约过了一小时,胭脂看见一双黑的旧皮鞋的脚停在眼前。

抬头,对上一张苍老胡子拉碴的脸,和那褶皱里不失锐利的眼睛。

“你找谁?”干哑的嗓音。

“杨叔叔,我——是——胭脂。”胭脂很艰难的吐出自己的名字。

老人手中的菜篮子啪嗒掉在地上。

不知名的蔬菜和土豆滚落一地。

他似乎僵住了?张着嘴瞅着胭脂,一动不动,仿佛中了点穴**。

胭脂蹲下身,将地上的菜叶,土豆悉数捡回篮子里。在直起身直视着老人的眼睛:“没错,我是胭脂,杨季敏叔叔。”

“啊,是——胭脂啊,都长真么大了。”杨季敏才回过神,颤抖着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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