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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假面爱人-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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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是胭脂啊,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哎,你小时候见我就打的仇我还没报呢。”

“谁和你是一家人,嘴没把门的。”胭脂脸红了:“我小时候真的打过你吗?我这么温柔的一个人——”

“我擦,没打过一次,大小姐。”林可思站起来上下左右前后围着胭脂转圈看:“啧,真是女大十八变,你小时候最爱吃手指头了。一哭还淌大鼻涕。”

胭脂脸色爆红又暴怒的瞪着他:“林可思,你现在是不是又要挨打,别看年代变了,我还会把你打哭的。”

胭脂尴尬的跺脚,心说,这还来个青梅竹马。

“哎,别,哈哈。走,哥哥带你吃好吃的去。川菜怎样?“

“可以。”

川菜馆就在大华贸易公司的斜对面街上。

老板认识这位公子,人坐下,一壶好茶先沏上了。

“你和殷斐,断了?”林可思忽然问道。

胭脂的脸色立即晴川多云。

她低头喝茶:“我们没有什么。”

林可思食指敲敲杯子:“哥哥只想告诉你。前阵子我们几个去KTV喝酒时,殷大少喝高了后,喊了你的名字。”

胭脂一口水瞬间呛在喉管里,捂着胸口咳嗽半天。

吓的林可思又拍后背又递纸巾:”没事吧,妹子。被激动,好,咱换话题。“

但是经过这一出,胭脂已经毫无心情和他坐这吃水煮鱼了。

偏偏这林公子很有兴致,又喊来了几个朋友给胭脂认识,胭脂也没有拒绝,以后工厂上的事需要接触的人会越来越多。

年轻人熟络的快,一顿饭吃的看似热热闹闹。

没到尾声时就接到了林瑾的电话,告诉胭脂,他决定先期给杰芬拿一千五百万应急,随后那一千万会在一周后到账。

“good!我老爸还真是性情中人,英雄本色。胭脂这回要你请客了。”

胭脂也喝了一点酒,兴致比平时冷淡清汤挂水的浓了几分:“木有问题啊。你们说去哪?”好久没有这样正常的像个年轻人一样轻松,她今天也是有点嗨。

“金玫瑰唱k!“一个人带来的女朋友提议。

”附议。“

”附议。“

”一致通过,走。“林可思抓起胭脂的手就走。

”哎,松手啊,林可思信不信我打你。“胭脂边甩胳膊边喊。

引起一阵哄笑。

”胭脂姐,林公子可不是随便抓人手的。哈哈“

大华外贸本来就在S市中心,几个人开车,分分钟就到了不远的也是繁华地段的金玫瑰。

胭脂和那个起哄的女孩去前台开包厢,必须得让这女孩陪着,因为这地方胭脂除了两年前和晓蕾来过几次,基本从来没涉足过,所以她连设么是会员卡设么是福利,怎样开包厢都不懂。

开完包厢胭脂把牌子给了那女孩,服务生领着她去查看包厢是否满意,她回大厅找那几个吞云吐雾的人。

远远的胭脂就看见林可思凑在那看酒瓶子和其他人比比划划。

胭脂火速去了趟卫生间,出来转进大厅喊林可思。

蓦地,一道健美修长的男人侧影挺拔伫立在林可思那伙人旁边。

黑蓝色衬衫,窄脚西裤,过分修长的双腿下面是双黑色休闲皮鞋。

戴腕表的一只手插在西裤口袋,另一只手的指间燃着烟正缕缕冒气。

那样的优雅内敛,在道道顶灯斑驳的光影里倾身和坐着的几个人说话。

侧面深邃完美的五官好看得不真实。

胭脂的脚随着视线起了化学反应,就像灌了铅一般的挪不动,再也没办法往前迈一步。

“胭脂姐,大部队呢,怎么还不开进来。”刚才看包房的女孩走出来喊这群人进去。

大厅里的几个人嗖的都站起来往这边来。

殷斐听见那女孩的招呼,也愣在原地数秒。

胭脂!

有重名的人。

他缓缓转过脸,眉宇间微蹙,额间隐隐竖起一个川字型的疙瘩。

胭脂短暂的愣怔失神后回过神来,都要疯了。

世界上还有他不出现的地方吗?

怎么我在哪这尊惹不起躲不起的神就在哪。

几个男男女女都已经进去了。林可思也点了一根烟,陪殷斐在对面立着,确切说是他立在殷斐身后。

胭脂的惊诧,失神,矛盾,复杂的神态他尽收眼底。

“走了,胭脂姐,客都进了就差你这个主了。”女孩拉起胭脂的手就往包房的走廊里带。

胭脂深吸一口气:“那个,我忽然想起还有点事没办完,那个茵茵,林副总,我先走了,你们尽兴的玩,帐算我头上。”

112 为了你,我做暖癌都成

胭脂深吸一口气:“那个,我忽然想起还有点事没办完,那个茵茵,林副总,我先走了,你们尽兴的玩,帐算我头上。”

胭脂说完,来喊她的女孩都愣了,张嘴看看胭脂再看看胭脂对面的两个男人,这什么情况?

胭脂管不了这些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向电梯的方向走,忽然她前面走过来一双穿着精致粉色羊皮鞋的脚挡住她的路。

胭脂正急急走着突然顿住,抬头。

金婉柔皮笑肉不笑的迈着淑女特有的莲步晃到她眼前,她身后的电梯刚刚合上。

“斐哥哥!”她似乎是看胭脂但是眼神却穿透她向对面的殷斐请亮亮的喊了一声。

所有人的眼光都被这个忽然出现的穿着绯色长裙的精致的芭比娃娃般的女孩子看去。

胭脂趁机急速按着电梯钮,暗暗恨自己怎么这样没风度这样失魂落魄般,我有什么可怕的有什么可躲的,可是她却只想躲。

一只大手按住她颤抖的按电梯钮的手,攥在手里。

“我们换一家玩,刚才是凑巧碰到了——殷少。”

是林可思。

“不用了,你们继续吧。”电梯上来胭脂逃难似得冲进电梯里,林可思顺势也跟了进去,双臂按在电梯墙上圈住胭脂:“你们已经翻篇了。我要追求你,胭脂。”

胭脂慌乱的心还没平息下来,这又被袭击一下怒极反笑:“林可思你能不能别闹。再说我会把你打哭的。”

林可思双臂撑着电梯墙,脸却向胭脂靠过来,越来越近,他身上的古龙香水味窜进胭脂鼻子里。

啊啊啊啊,最不喜欢男人洒香水了。

“胭脂,我现在就开始了,别拒绝我。”林可思的声音做梦似的,离胭脂的耳边更近了,他的唇瓣正对着胭脂的唇。

“停!”胭脂蒙的推开他蹦出圈外:“林可思,我必须得说明一下了,我不喜欢男人,懂了吗。我不会再和男人扯到一起。”

“那你喜欢——女人——拉拉?蕾丝?”

林可思戏虐的单手支在电梯墙上,绷紧的身体在极力缓和中。

“我喜欢机器人。”胭脂说完电梯停了匆匆走出去。

外面的天已经开始傍黑。

“我送你回A市。”林可思上前两步拉着胭脂的胳膊不容分说将她带往自己的座驾那边。

“哎呀,真的不用。”胭脂当着大街上人来人往的挣脱马上引来了围观、气呼呼的瞪他,不敢再过激的反抗他,真要把警察招来,又是一场笑谈。

林可思见胭脂不再反抗,有恃无恐的笑嘻嘻的搂住了胭脂的肩:“试试我新买的法拉利,地盘低点但是绝对拉风。”

胭脂就这样被连拉带楼的坐上了法拉利的副驾。转过头上下打量林可思讥讽道:“想不到一向万花丛中过的林公子也转性做起了暖男。”

林可思不失时机的给胭脂一个贱笑:“为了你,我做暖癌都成。”

胭脂把脸看向窗外,呵呵,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有身价了。

金玫瑰楼上走廊的玻璃窗前,男人高大的身躯朝敞开的落地窗下望,楼顶上的霓虹灯射到男人半身。

看见楼下法拉利迅速蹿出去。一双深邃的眼眸,不动声色地漆黑下来。

红色车影消失,殷斐转过身,靠在窗前吸烟。

不知怎么,他脑海里出现的她的频率比以前多,比他以为的多。

多到有几次,他差一点把婉柔当做了胭脂。

也许,自己应该听老爷子的话,慢慢砍掉日渐没落的纺织这一块,把生意重心移到地产和金融方面,而殷家的地产业和金融业多在南方和海外。

一双温柔的小手从后背贴上了殷斐,继而盘住她的腰。

殷斐抽了一口烟,泯灭。垂目。两只手在前面盖上金婉柔的小手,面无表情却浑然落寞:“婉柔,你不是喜欢海南吗?以后我们可以经常留在那里。”

胭脂实在不愿意告诉林可思自己家在哪,所以还没到银杏路,就在银杏路和檀山路的十字路口让林可思将自己放下。

“你家住在红绿灯上?”林可思没转头斜楞着瞄胭脂一眼调侃道。

“你家还住在电线杆上呢。“胭脂没好气的边回答边推车门。

车门却死死的推不动。林可思锁上了。

“林——可——思!”胭脂一字一句的喊道:“请你别像小孩子好吗?”

“嘘,你这表情实在不像个淑女。”林可思手指摇晃在嘴边,亮晶晶的眼睛侧头瞧着胭脂。

“呼,拿腔拿调的,能不能好好玩耍了,我没有请陌生人到自己公寓的习惯。”

“我不是陌生人,我是你的竹马。你是我的青梅。”这时绿灯亮了,林可思一踩油门,法拉利窜到对面沃尔玛门口,将车停下。

胭脂简直想双手捂脸,太受不了了,竹马,呵呵,青梅受苦受难时候竹马哪去了。

当然这不怪林可思,世人多是锦上添花,甚少雪中送碳。

但是胭脂的心态寒冷惯了,被冷落惯了,其实她很排斥想和她发展亲密关系的感情对象。

淡淡的吃饭聊天工作都可以,但是别谈感情,那是她一直要不起伤不起到现在已经决定放弃的东西。

爱情是奢侈品,不是谁都能有。

胭脂冷了脸子:“林可思,我要下车了,开门吧,那些小孩子的玩意儿,我没兴趣,也不稀罕。”

林可思抿紧嘴唇,他的唇瓣不薄不厚,嘴角上翘,眼睛不大不小,模样却很周正,是个很喜感的人。

挫折什么的这半辈子从来没受到过,要说有挫折就是考试考不到追校花的成绩,但是他不在乎,哥们不需要用成绩追女人。

所以胭脂的高冷,叛逆,令他觉得很有趣。

林可思戏虐的勾唇:“青梅,你要是答应做我三天的女朋友,我就和平的开车门,恭送女王殿下下车。”

胭脂气笑了,摇摇头:“三天七十二小时,从现在十八点四十五分算起。但是本女朋友不负责约会,拉手等等等肢体接触。”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就是小狗吃大便。”林可思伸出小手指要和他拉钩。

胭脂无奈也伸出小手指和他勾勾摇摇。

”盖戳为准。“

好吧,胭脂又和他拇指相对盖了一个戳。

林可思随即把法拉利停在沃尔玛的停车场。

替胭脂解开安全带:”先别下车。“他说。

胭脂正要开车门被林可思这样严肃的一说,急忙坐稳不知道啥意思。

林可思迅速下车绕道胭脂的车门前替她打开,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扶着胭脂的胳膊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搀扶到到地面。

“小林子——”

“啊?”林可思被胭脂突然这样一喊还真意外,瞪大眼睛等下文。

“噗——哈哈,你像伺候老太后似的,我当然喊你小林子了。”胭脂歪头捉弄了人的笑。

这一笑竟是很妩媚很温柔露出白白的小虎牙,笑出腮边淡淡的酒窝。林可思看呆了片刻,回归神来配合道:“嗻——”

嘴上应着,心里却有暖暖的充盈的东西在流淌,这个女人高冷忧郁的外表下其实很调皮,他真是要绑定了。

”好了,这里离我家其实也不远了,你回去吧,林可思。“胭脂笑过又恢复了淡淡的忧郁:”天不早了,你就别捣乱了。“

”做人要言而有信不是,现在是十八点五十,五分钟前刚说完做三天女朋友。”

林可思拉住胭脂的手:“哪有男票不送女朋友回家的,尤其是晚上,总要送你到楼下看着你安全上楼。”

“额,这就演上了?”胭脂抽出手,因为他捏的紧,抽出的有点疼,胭脂揉着手背:“三天之内你认识了我家,三天之后却无法消除记忆,所以,送我回家这件事不算在内,白白,我先走了。”胭脂说完快步走进沃尔玛,她想从超市里的后门穿过去进小区。

哪知,人还没走出两步,脸上就火辣辣一嘴巴:”践人就是矫情,你还挺会吊人家阔少的胃口。你怎么还没死!“

边骂边反手另一个嘴巴就要落下来。

胭脂有片刻的蒙楞,忽然回过味来,胭济。

转过向的胭脂正要还手,却看见胭济痛苦的拧眉咬牙:”哎呦,放开我,你这SB被这小践人耍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啪啪’两嘴巴,将胭济扇的嘴角冒血。

林可思一只手将胭济的胳膊拧到身后,一只手抖抖:“真是脏了本少爷的手。以后不许在胭脂面前出现,否则我见你一次修理你一次。”

周围迅速围上许多看热闹的,议论纷纷。

胭济被林可思松了胳膊却猛地抱住林可思的大腿坐在地上:“老公啊你不能就为了这个小狐狸精就不要我,还对我动手啊,想当初你什么都没有,我可是把家业都给了你,你怎么能说变心就变心——呜呜呜呜——还有没有天理了————你还把财产都转移到这女人名下——扔下我和孩子怎么活啊——我呜呜——”

113 小三抓小三?

胭济悲悲戚戚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果然赢得了路人的同情。

大家纷纷把鄙视的目光投向胭脂和林可思。

胭脂都我伙呆了——看着林可思,林可思也看着她。真没想到胭济还会这样一出,这可真难把她和海外留学,傲娇高冷的女神联系起来。

生活就至于你把自己埋汰到这个程度吗。

林可思抽了抽腿,还真没抽出来,胭济抱的很紧。

哼,打不过你,我埋汰死你!胭济咬牙切齿,她什么都没有了,真的什么都没有了。老娘和情人逃跑了还是通缉犯,半个月前,向苏已经和她解除了婚姻,除了她自己花钱买的几只狗,什么东西都没让她带。

她自己还欠了一屁股美容做脸保养身段儿的各种卡费会费,另加心情不顺的赌债。

她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今天她就是来找胭脂出气的,出完气她就带着卖了胭宅的钱远走高飞。

很快有人拍了照,叫嚣着要发到网络上,让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好好看一看原配打小三的案例。

胭脂脸通红的站在那,不巧的是附近还有很多她小区的邻居。

胭济就像癞皮狗一样抱着林可思的腿还在自导自演没完没了。

胭脂只好打电话给向苏。

十几分分钟后,向苏开着丰田迅速赶来,挤进人群一下子看见胭济导演的这一幕。

“胭脂,这疯婆子没把你怎么样吧。”天黑的关系或者场面太火爆吓到的关系,他没能看见胭脂脸上鲜红的手印儿。

“没事,向苏,胭济忽然发飙说是林公子的原配抓了我这个小三,你解释下,带她回家吧。”

向苏居高临下冷冷的睥睨着胭济:”还要脸吗?“

胭济看见向苏,触动了她心里的软处,自己擦擦鼻涕爬了起来扑向向苏:”向苏,你为什么对我这样狠心,要不是你和我离婚,我也不会——“

围观的众人一瞬间全体噤声,都愣了。

这个也是她男人?

那刚才那个呢?这女人有几个男人?

到底什么个情况?

小三抓小三?

议论纷纷的声音不绝于耳。各个看客都是脑洞打开想象力丰富。

胭脂掏出手帕擦擦林可思被胭济弄脏的裤子:”抱歉了,还连累了你。“你先回去吧,我也要回家了。”

“胭脂。”林可思抓起胭脂的手:“我送你。”

“恩。”胭脂甩掉他的手,嘴里却应了。人群各个直勾勾的看着,胭脂也不想在这为送不送的和林可思磨叽了。

“胭脂——”向苏甩开黏上来的胭济追上胭脂:”我给你发了很多短信。“

”我知道。“胭脂蹙眉低头,她不喜欢又因为这样的事情成为了焦点。

”我——错了,还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向苏咽着口水艰难的说。

胭脂没停脚步。

“你回去吧,胭济也很爱你。”

”等一等,胭脂,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吧,我可以和其他人公平竞争。“

林可思主动拉起胭脂的手,十指相扣。很明显的意味。

“向总,生意上我尊重你是大哥,感情上,请祝福我和我女朋友的感情。”

这话说的很有水平。四两拔千斤。

向苏和林可思林瑾都是认识的,最主要他更是惭愧自己没有资格再对胭脂说这种话的。

曾经一朵红玫瑰放在他的花瓶里,他却当成了蚊子血。

向苏紧紧攥着拳头眼睁睁的看着林可思搂过胭脂的肩将她带走。

其实,和胭脂离婚后他早就后悔了,后悔的肠子都折了,但是他自己作的妖像谁说去。

”向苏——人家都不要你,你何苦,难道我的痴情比不上这个贱——“

”住嘴!“向苏憋着一肚子气,一拳向胭济鎚去。

林可思到底软磨硬泡的送胭脂到了她家楼门口。

然后靠在街道招贴板上看着胭脂上楼,并且叫胭脂到家后务必开灯,好令竹马放心。

第二天早上,胭脂睡了个懒觉,八点整,胭脂还没起床,就传来当当当当敲门声。

可能是收卫生费的老阿姨,胭脂随手在吊带睡衣外面罩上件小衫就去看门。

蓦地呆住了。

“林可思,你干嘛?”

林可思抬抬手里的饭盒:“龙井记的小笼包,不吃就便宜我喽。”

胭脂确实有点无措,她没打算让他进来但是他——怎么进的楼宇门?

林可思耸耸肩,又抬抬饭盒。

胭脂还是愣在那:“我不吃早餐,就便宜你好了。”

说着就要关门。

“不准备让我进?好,那你把饭盒接过去,我走。”

林可思说着将饭盒递到胭脂手上,胭脂下意识的接过来,就这功夫,手没扶门,林可思兹溜闪进了玄关又反手将门带上。

“林——可——思!”

上了当的胭脂一手提饭盒一手追打林可思。

他像个滑溜的泥鳅一样钻进了客厅,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靠上翘起二郎腿。

“胭脂,你舍得打我,你知道这笼包子凌晨四点我就排队等。怎么你们A市的人都如此爱吃小笼包。”

“你怎么没回s市?”胭脂边说边去厨房找来两双碗筷,搁在茶几上。

“为了给你送早餐。送完早餐我就回了。”林可思就像做了好事等待被表扬似的喜滋滋的说。

胭脂定定的看他片刻,没吱声转身进了洗手间洗脸换衣服。

不一会儿,素面穿着米菲兔子家居服的胭脂走出来坐到林可思对面。

“来吃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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