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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假面爱人-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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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素面穿着米菲兔子家居服的胭脂走出来坐到林可思对面。

“来吃一个,灌汤包先吸一吸。”

林可思夹了一只包子送到胭脂嘴边。

胭脂用手拿住,放下。

眼神淡淡的看着林可思,忽然翘起嘴角笑了:“林可思,我严肃的和你,你别来真的,对我,是浪费。”

“你严肃的和我说,然后还笑着说,你是说反话吗?”

林可思又夹起一只包子放到胭脂嘴边:“不吃真的凉了,吃凉了会肚子疼。来,张嘴,乖。”

胭脂扭头翻翻白眼站起来:“林副总,我真心的劝你一句,别演了行吗,追女人不是小孩子要玩具,看见了喜欢了非要买到手。”

林可思也站起来绕过茶几站到胭脂对面:“胭姑娘,我也劝你一句,别拒绝别人爱你的权利,万一,要是成了呢。”

正这时候胭脂卧室的电话响了

“行,我说不过你,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反正我说了喜欢机器人。接电话去了。”

说完胭脂走进卧室砰的关上卧室门。锁上。

她就不打算出来了,除非林可思走。

找到手机,是个陌生号码。

胭脂犹豫一会儿,接还是不接,这号码还挺执着,响过一遍没接,又响。

“喂你好。”胭脂常规性的接听来一句。

“赵玉红是吗?”对方非常急切的声音。

我不是赵玉红啊,等等,自己是前几天还叫这名字来着。

“恩,是的,怎么?”

“这里是人民医院,你上次捐款的朋友刚才闹自杀,正在抢救呢,找不到家属签字,要不你能不能来一趟。”

“啊?自杀?好,我马上到你们先抢救,钱一分不会差的。”

胭脂放下手机瞬间有点慌乱。

自杀?老爷子干啥自杀?何翠荣的事就算丢脸不是都挺过来了吗?

愣了几秒,胭脂急忙换上衬衫牛仔裤拉开门就往外冲。

“什么事这么急?要不要我送你去?”林可思本来也打算好就跟她耗着,看她啥时候开门,反正不吃饭能忍住不大小便肯定忍不住的。

这一说话胭脂才想起来这还有个等着的人。

“好,你送我去人民医院。”

胭脂这时候也不矫情了,有林可思开车正好,自己现在心烦意乱根本没办法开车。

爸爸为什么要自杀?她一时怎么也想不明白。

林可思的车就停在小区,胭脂上车系好安全带一直说着:“快点快点。”

“到底怎么回事,你尽管和我说胭脂,就算我帮不上也绝不会捣乱,当然能帮上不是更好吗。”

“我爸,他,自杀在抢救。”

胭脂盯着窗外没有隐瞒。

林可思对这个消息也很吃惊。

都是同行,都认识。

但是看胭脂此时的脸色也不是多聊的时候,于是也不再说话绕着没有红绿灯的小道儿,尽快往人民医院赶。

抢救室外面正好看见那天的医生。

“吴医生病人怎么样?救过来没?”

吴医生皱眉摇头:“我刚接班也不太清楚状况,值班护士说病人吃了大量的安眠药,本来他心脏就有问题不知道能不能苏醒,正在洗胃呢,你签字吧。”

“恩——好。”胭脂拿着笔的手抖在颤,简单的胭脂两个字写的颤颤巍巍。

吴医生拿过签字同意书看了一眼,又看看胭脂,显然是印证了他那天的怀疑。

114 他还会煲粥

吴医生拿过签字同意书看了一眼,又看看胭脂,显然是印证了他那天的怀疑,但是他没说什么。走进抢救室。

林可思一把搂住胭脂要瘫倒的身体。

“爸,就算你对我狠心,可是我不能对你狠心,怎么这样想不开啊。你还是有女儿的。”胭脂靠在林可思的怀里反反复复的喃喃自语。

“我知道,胭脂,我都了解你家的事,不怪你。”林可思一手搂着她的肩膀一手轻轻拍她的脊背。

大约过了半小时,抢救室里面传来动静,脚步声伴着病床推出来。

吴医生最先出来对胭脂点点头:“没死,但是还要观察。好好开导他,听说是家里的房子被一个女儿偷偷卖完拿钱跑了。”

啊?胭济卖了妈妈的房子?

胭脂手指紧紧扣住手心的肉:胭济,你们母女根本不是人没长人心。

胭家整个被你们弄的家破人亡,世上竟真有这样狠毒的女人,还是母女。

“别急,胭脂,我找朋友问问。”

林可思扶着胭脂回到胭老爷子的病房。出去打了几个电话。

十几分钟后进来:“价值一千多万的景区别墅,五百万就卖了,胭济昨晚拿到钱估计恶心完你就跑路了。”

胭脂此刻已经冷静下来,护工忙前忙后的照顾胭老爷子,她却像个外人。

“胭济就算跑也应该不会跑远至少不可能出了国。”

“对,公安局的朋友已经开始通缉她了,这属于盗窃诈骗罪。”

胭老爷子一直昏迷不醒,洗胃救心的折腾令这个老头脆弱不堪。

身上脸上插着管子。

胭脂一直站在旁边扑扑的掉眼泪。

面对一个行将枯朽的生命,她也没理由再埋怨什么,她希望他能从此好起来。有他自己安静的不再被何翠荣利用欺骗陷害的晚年。

但是人生真的好遗憾。

如果他不是那么糊涂,如果他不是那么偏执,如果他没有造成那么不堪的后果……

一个人说原谅很容易,但是一个人为别人的错误让自己用一生甚至半生买单有岂是一句原谅能释然的。

胭脂默默看着胭老爷子就是想哭,父亲,父爱,她使劲想,真的从幼儿园之后再也想不起。

也许和孤儿比,她还是应该感谢的,感谢他还给她一个名义上的家。

感谢他没有因为怀疑她野种彻底抛弃她。

如果可以,她不希望她和父亲的关系是这样,她爱过这个爸爸爱过,深深爱过,父亲是这个世界上女孩子第一个爱上的男人。

可是……

世上就是有无数的遗憾,只是多少,只是不同而已。

胭脂一直陪着到中午,自然林可思也陪在那。

胭老爷子一直紧闭着眼睛。

“吃饭吗?姑娘,食堂现在开始卖饭,去晚了会很挤的。”

护工阿姨提醒胭脂道。

“阿姨你们不吃食堂吗?要不你先去打饭吧。”

护工摇摇头:“食堂有点贵,我也舍不得,一直都是自己家里带饭菜的,护士办公室的微波炉热一下就好。”

“哦,那我去打饭。林可思,你吃食堂还是自己出去吃点可口的?”

林可思拉起胭脂的手:“你吃什么我吃什么,走,去食堂看看。”

唉,怎么寻找一切时机拉手啊、胭脂又较暗劲儿的甩手。

就这么拉扯着,走廊上迎面走着的人忽然站住:“胭脂。”

浑厚的声音,温暖的声音。

胭脂心跳一颤。

“靳大哥。”她抬头对着靳一轩笑,余光却看见靳一轩身边站着个精神气儿很足的女孩儿,扎着马尾,手——插在靳一轩的裤袋里。

有那么瞬间的愣。

而靳一轩的眼光也同时落到林可思的身上。

这小子他认识,和老大去S市办事时,老大和他说过是S市的太子爷之一。

有瞬间的了然,难受的无奈的了然。

“打饭呐。”

“啊。”

靳一轩转头对身边的女孩说:“晶莹,你先把饭给我妈送去,我和熟人聊几句。”

被叫做晶莹的女孩眼睛毫不顾忌的扫向胭脂,大大方方笑笑:“好,你快点过劳我和妈等你一起吃。”

妈?都叫妈了。

胭脂不自然的又笑笑:“伯母住院了?我等会儿去看看。”

“不用了。我妈高血压老毛病,反正有医保就住院修养几天。你怎么在这?”

靳一轩眼光又扫过林可思。

林可思的手已经被胭脂甩开了,也没什么发言权,矜持的微微对靳一轩颌首。

“我——爸——”胭脂实在没好意思说胭老爷子自杀。

靳一轩却像明白了:“何翠荣听说有眉目了。人老了难免糊涂,能过去就过去吧。”

关于胭脂家里的事,此时靳一轩还能怎么说呢。他已经没有立场说了。

“那,我走了。”胭脂低下头看着靳一轩版的腿:“你的腿都好了吧?对不起,因为我。”

“别瞎说,和你无关,我是在办案。”靳一轩压抑的声音。

“那,我走了。”胭脂扬扬饭盒表示去打饭。“恩。”

胭脂和靳一轩擦身而过,然后,胭脂忽然又停下脚步回头:“靳大哥,祝你幸福。”

“恩。”喉结急剧滑动,掩饰着哽咽的回应。

“我妈喜欢,她,时间不多了。也祝你幸福。”

“恩。”胭脂低头应着抬脚向前走。

“胭脂——”

靳一轩再次喊住她。

胭脂又停下。深吸了一口气。

“那天在防空洞救你的是——那个人。”

胭脂心漏跳了半拍。

那个人。

那个人已经离她很远了。

林可思挑眉,详尽的看了这一出离愁别绪,心里已然明白几分。

不过,他无所谓,凡事是讲缘分的。

缘分也是靠实力的。

他今天充分发挥了代理男朋友的作用,帮着处理好医院的事情,又将胭脂从医院带回来去杰芬安抚要找事的要走的要尚访的,等等等一堆杂事。

下午,林瑾的第一笔钱到账了,胭脂作为接管这个烂摊子撑门面的人给所有还没走的只剩下一百多人的职工讲了写鼓舞士气从头再来的话。

然后安排财务人员按着名单,一个一个给排在外面的各组组长发工资,再由他们发给各自的组员。

这时电话进来,是吴医生。

他沉默了几秒,然后例行公事的说:“人已经走了,你们尽快过来处理,护士在收拾房间,我劝着还能等十分钟。”

“什么叫人已经走了?”

胭脂木讷的问。

忽然明白过来,人已经走了。

“爸——”

她失声。

红绿灯,林可思带着胭脂赶到人民医院时,胭老爷子住过的病房正在照紫外线消毒。

胭脂又无意识一般随着林可思去医院后面的太平间。

冰冷,沉寂。

不高的瘦弱的身子蒙着白被单儿。

胭脂几乎站立不住,强撑着颤抖着不用林可思扶。

“爸——爸——我不希望你走——爸——”

她一直重复着。嘟哝着。

其实这句爸,她已经一年多不叫了,她恨了十几年。

可是如果一切能从头再来,她不会恨他,她会早早就走,早早就离开那个不欢迎她的地方,便不会有那么多嫌弃她多余而产生的矛盾怨恨。

现在,这个世界上生出她的人,都走了。

都是这样意外的走了。

从此这个世界上真的无恨也无爱,了然无挂,无牵无挂。

外面阳光刺眼,胭脂一阵眩晕,终于倒在林可思身上。

刺眼的灯光将胭脂晃醒。

胭脂眼睛睁开一条缝,是半夜,窗外漆黑漆黑的。

客厅里点着大吊顶灯。

她在沙发上。

身上还是白天的衬衫牛仔裤,盖着夏凉被。

忽然鼻子边上飘过来一阵让她感到胃液抗议想吃东西的味儿。

“我六点钟煲的粥现在三个小时肯定香,你喜欢的瘦肉鱼片粥。”

林可思端着一个小白锅,锅里是一半白花花的喷香的瘦肉鱼片粥。

“你怎么还没走?”胭脂一只手扶着沙发坐起来,意识回归,白天发生的事情,又清清楚楚的袭来。

“没有胃口,对了你怎么还在,很晚了。”

“再晚,我能扔下昏迷的你一走了之吗,再说,现在是我做你男朋友的时间,时间不多了,必须争分夺秒。”

林可思将粥舀到小瓷碗里又舀了一小勺放在嘴边吹凉,送到胭脂口边。

胭脂扭脸:“林可思,你不必这样的。男朋友什么的就是开玩笑,再说这一整天你陪着我已经帮不少忙了。S市那边你没事吗?别净顾着我了。”

115 相爱到极致相杀,天使就是给魔鬼欺负的

“林可思,你不必这样的。男朋友什么的就是开玩笑,再说这一整天你陪着我已经帮不少忙了。S市那边你没事吗?别净顾着我了。”

林可思执意要把那勺粥送进胭脂嘴里。

“啊,先吃点我在回答你的问题。乖。”

胭脂翻翻白眼,无奈的接下这一口粥,林可思另一勺就跟过来:“在一口,乖。”

胭脂侧过身子站起来:“乖你个头啊,林可思你别玩了。明天还要张罗父亲的丧事,你也早点休息吧。”

林可思伸着的手停在半空,然后臂肘一弯,将手中那勺粥送到自己嘴里,品味的咽下:“我这也算和你吃一锅粥算一家人了。”

他放下勺子,站到胭脂对面,双手搭在胭脂双肩:“胭脂,你能让我陪着你就是最好的休息。不但今天明天我希望是——一辈子。”

胭脂低头嗤笑伸手想要拍掉林可思的手:“别演了,奥斯卡影帝非你莫属行了吧。”

“不是玩笑。这是我难得正经中的一次最正经。就当表白吧,胭脂我希望再有五十一小时零三十分后就能通过实习期,转正。”

林可思抬起胭脂的下颌,让她的目光和他对视。神情极为严肃的说。

“呵——别闹了。”胭脂垂下眼帘:“累。你不用睡觉,我要睡了。晚安,今天谢谢你。”

胭脂从他肩膀下钻出去往浴室走。

“胭脂——”林可思叫住她。

“你不是喜欢机器人吗?我准备像机器人一样不吃不睡直到你同意为止。”

“好,那样可以减肥。”胭脂停顿半分钟,没回头扔下这句进浴室,关门。

林可思勾唇,眼角眉梢带出笑意。

有趣有个性有刺激他的魄力,喜欢。

男人其实就是喜欢征服的动物,这和他有没有钱有没有社会地位无关,轻易得到的也会轻易舍弃,不易得到的才更有成就感。

所以才有那么多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的男人,其实就是顺当日子过久了,不折腾点难受。

这点说好了是勇于生活,说不好就是贱。

所以能作的女人更能得到男人的心就是这个道理。

那些为了爱情,爱的昏天黑地放弃自我的女人往往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然后说爱情是个屁,世界欺骗了自己。

其实不是世界欺骗了你是你看错了世界看错了爱情的本质。

胭脂定好闹钟睡醒是七点,伸了个懒腰想到今天还要去殡仪馆办丧事,捡了一件素净的黑色的裙子穿上。

推开门,没看见林可思的人。

本来胭脂以为推门会看见他四脚朝天躺在沙发上打呼噜的场景。

厨房门关着只露出一条缝隙,林可思正在厨房熬粥。

皮蛋瘦肉粥香味飘来。

又是熬粥。

胭脂走过去敲敲门玻璃,把身子探进去,林可思恰好回头冲她笑,一双赤红的布满血丝的熬夜眼睛。

“乖乖,你没睡觉?”

胭脂被这双眼惊的困劲儿都没了。

林可思用饭勺在锅里搅拌几下盖上锅盖。声音有点哑:“哪有时间睡觉,半夜打更,天亮熬粥,因为我要做机器人。”

“你——”胭脂拿他也是没办法了,走进厨房揪住他的后脖领子往厨房外提:“马上去洗澡然后睡两小时,九点出发,看看你都馊成剩饭了。”

林可思满足的嘻嘻笑着被胭脂提的倒退着走出厨房,回身一把圈住胭脂,在自己和墙的空间:“是心疼我了?那就从了我吧。”

“I服了YOU!怪不得你小时候被我打哭。”胭脂推开他径直去客厅沙发给他弄好床,一指浴室:“先冲个澡,还能睡一会儿,要不开车不安全。”

林可思对着胭脂敬个礼进了浴室哗啦啦水声,十分钟后腰间围着浴巾,赤着上身走出来,这家伙也是个练家子,垒起的六块腹肌上挂满水珠儿。赤腿像两条长满黄瓜刺的柱子。

往胭脂面前晃。

“哎,你怎么不穿衣服啊?”胭脂正喝粥抬眼看见他的造型立刻又闭上转过头。眼前蓦地浮现出殷斐在浴室里和她……的画面。

她甩甩头。

“你家有男人的浴衣吗。”

林可思大咧咧在胭脂对面坐下,端起给他盛的粥碗一仰头咕噜了半碗:“啊,有女朋友照顾的日子真幸福。”

胭脂迅速的又舀了一勺放下碗:“我吃好了,你吃完就睡,我先收拾下房间。”

“哎,好不容易同框吃早点,还是我做的,就不能陪着我?”林可思伸手拉着胭脂的手。

他的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沐浴露的清香。

胭脂被他大力一扯又跌坐在沙发上,白愣他。不说话就斜眼睥睨他。

“好吧,我马上睡。”

林可思没熬过胭脂刀子一样的眼神,主动松手,把饭桌一推,沙发上躺下就用被单蒙上脸,然后再露出半张脸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看胭脂:“阿姨,我乖,要亲亲。”

胭脂真是被他气晕了,幼儿园开家里来了。这林可思还有童年情结,并且这孩子还属于自来熟类型的。

伸手就把被单给他拉上:“睡着才算乖。”

林可思也真是困透了,没几分钟便传出鼾声。

胭脂把空调开小,拿起包自己走出房门,关上。门里传出林可思的呼噜声。

两个月后,杰芬公司已经走向正轨。

这期间胭脂参加了靳一轩的婚礼。

靳一轩正经儿的属于闪婚。

世上事往往让人出乎意外,谁也没想到一向严谨的挑剔的单身看着单的挺自然的靳一轩能闪婚。

上次在医院靳一轩和王晶莹认识才一个月就在靳妈妈的提议下订婚。

订婚后,又一个月王晶莹火速怀孕,及至婚礼当日两人才恋爱三个月。

三个月按科学说法正是恋爱的黄金时期,这时候结婚不错。

胭脂无疑送去了祝福,回来时路过那年自己吃冷饮等莫晓蕾的冷饮店,胭脂愣愣的看着当时莫晓蕾疯跑过来的路口,有点难受,自从上次出事到现在,她一直都不来这里了。这样想着已经迈步进去。

冷饮店的生意没有盛夏时那么好了。

到处都是闲置的座位。

胭脂点了巧克力圣代,饼干,端着到窗口的位置慢慢吃。

林可思追的紧锣密鼓的,这个婚礼也是非要参加,才被电话找走。

但是胭脂一直是淡淡的,甚至林瑾也找她谈过,他一生爱而不得的女人是建宁,他希望林可思不会那么遗憾,爱而不得。

男人真烦。而且按着她的经验,其实她是最不会和男人相处的。

胭脂不知道男人为什么非要和她在一起又为什么最后都是离开她。

这是她内心的结。

她曾经温婉贤淑,温良恭俭让,严于律己宽与待人,努力做世人眼中传统的女人。

不过生活给这样的女人开了很多玩笑,现在她——

呵呵胭脂自己对着玻璃上的自己傻笑。

现在她已经成了别人眼里的女汉子,女强人,女企业家。

她不知道自己强在哪,只是一直是被迫被迫,被迫要活下去,被迫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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