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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假面爱人-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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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起来第一眼见到是林可思,胭脂又看向他的胡子,醉酒时依稀摸过的胡子,还有她记得,是有一个男人被自己——

真的是他?

完全被这个乌龙事件打败了,搞懵了。

小馒头欢喜的让林可思喂着吃饭。

然后上学去了。胭脂也闷闷的回到家。想补眠,可是一个头两个大,昨晚和自己缠绵的那个人,自己当时的情况说什么也想不起来,自己也是依稀的片段。

可是林可思说让她负责——

雕花大床被她反过来调过去的睡不着压得咚咚响。

负责?给小馒头找个爸比?

可是,她的心却是在反抗。

似乎潜意识里,她在等,等一个诚意,等一个不和她抢儿子的男人——

呵呵。

把被子捂上头,如果他有心,也不会这样为难自己,更不会这样无声无息吧。

还是不要做梦了。

迷迷糊糊就要睡着了,忽然手机铃声急促的叫起来。

胭脂抓过枕边的手机一看,魂都要吓出来了。

是幼儿园的,小馒头出什么事情了?

上幼儿园已经一个多月了,还从来没有被电话这样找过。

“喂,您好,哦,我是胭昊的家长啊。啊?打架了。好好,好我马上到,不好意思啊,我马上到。”

胭脂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

手忙脚乱的赶紧穿衣服,梳头,门铃又响。

胭脂又含着牙刷去开门:”林可思,你怎么来了?“

“怎么看见我老大的不乐意的,昨晚的事情我们不得好好说道说道吗。”

胭脂也没时间搭理他,迅速的又返回卫生间刷牙,漱口然后拿起包:“小馒头出事了,我赶紧去幼儿园。“

“靠,那坐车。快走吧。”

胭脂这时候也没时间和他推辞,出门坐上林可思的玛莎拉提十分钟赶到幼儿园。

教室里,一个小男孩正在哭,身上脸上都挂了彩。

小馒头挽着袖子,气哼哼的在墙角罚站。

胭脂和林可思急三火四的冲进教室:“张老师,您好,我是胭昊的家长,怎么回事啊?”

张老师转眼看了胭脂和林可思半天。

这家幼儿园可是一家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幼儿园,能送进来的都是市内有钱或者有头有脸的人家的孩子,就胭脂这水平在这里都算次的。

所以,张老师也是见惯了有钱人,看见胭脂,冷处理了一会儿,才开腔:“你家的胭昊,刚刚来上学,一进来,谁也米有惹他,二话不说就把王天乐小朋友给打个鼻青脸肿,你看看,看看把这孩子给打的,这时候市委宣传部王副部长的外孙子,您说我们当老师的怎么交代。”

“对不起啊。”胭脂被张老师说的脸红脖子粗,尴尬的走到墙角拉过小馒头的屁股就是啪啪啪几下。

“你怎么这样啊,早上走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吗。”

打的自己都心疼啊,小馒头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她打过。

但是小馒头却倔强的没哭。撅起嘴玩手指头对对碰。

林可思却还是比较冷静,从口袋里掏出名片递给张老师:“不好意思啊,我儿子闹事给您和幼儿园带来点小麻烦,这件事我们会处理的,王部长和我都是朋友。老师不必担心哈。“

张老师接过名片一看,是A市大华地产的老板,眼睛里微微有点笑意。

“我们当老师的也为难,您说是不是。要是您认识王部长自己能解决那就更好了。要不,您看,这孩子给打的。”

正说着,门口一阵咋咋呼呼的响动,两个老头两个老太太,外加一个年轻女人,都气势汹汹的赶到了。

“什么情况,啊?你这里哪来的野孩怎么抬手就打人呢?”

王部长的大外孙子见来了自己人,这时候哭的更猛烈了。

其中年轻的女人和那两个老太太一见王天乐满脸的青痕,手臂上还被咬出了几道血筋儿,两张老脸和一张美女脸瞬都变成了野兽,就要嘶吼般奔着胭脂这边过来了。

那年轻女人抬手就要打小馒头:“没教养的,你敢打我儿子!”

胭脂这个气啊,到底是谁没教养,这边家长在这站着呢,你还要打小孩:“孩子小不懂事,我也不好意思的,什么事情和我说吧,我是孩子的妈妈。”

年轻的女人胳膊被胭脂拦住,气势汹汹的转而又要朝胭脂动手。

胭脂一看这女人根本不讲道理,如此嚣张,自己要是窝囊了岂不给小馒头造成懦弱的印象。

也卷起了袖子,**的,就算我儿子打了人,自有大人管教,你算哪根葱,想打架是不,来吧,姑奶奶奉陪,为了我儿子的自尊和童年,什么诗书礼仪也顾不得了。

“哈哈哈,你看你们这两个妈当的,在孩子面前,这样好吗“林可思此时已经和王部长攀谈上了:”王叔,对不起,真不知道,我儿子和您家的宝贝掐起来了,我赔罪啊,孩子的药费精神损失费我都担着,改日王叔赏脸我请大家吃饭啊。我儿子刚从温哥华回国,也是野惯了。“

“不是我野惯了,是王天乐说我没爸爸是野孩子野种,我现在有爸比,所以我要打他一顿让他记住我有爸比!”小馒头忽然吼道,然后脑袋瓜又转向王天乐:“王天乐我再说一遍,我有爸比,哝这就是我爸比。”

小馒头扬眉吐气的拉着林可思的袖子:“告诉你们这些小孩儿,这就是我的爸比哦。我爸比很帅吧。”

“嗯嗯,帅。“

“胭昊的爸比很漂亮哦。”

胭脂的心里就像吃了芥末面儿,酸辣的想哭。

林可思比较理性,走过去拉起王天乐,又拉过小馒头:“以后你们就做好朋友了,不许再打架。”

王部长是知道大华的家底儿的,虽然现在有点风言风语但是,毕竟那么大的骆驼,面子还是要给的,只好忍痛,扯开嘴角:“呵呵呵,小孩子之间顽皮,没事没事,林总的面子我是一定要给的。好,我还要上班,今天的事情就按林总说的办吧。“

王天乐的妈妈还是很不甘心的狠狠瞪着小馒头,又瞄了胭脂一眼,拉着儿子走了,胭脂却沉浸在小馒头刚才说的那番话里,原来儿子再幼儿园一直被人嘲笑,怪不得他不爱去幼儿园,怪不得他天天找各种理由赖床。怪不得早上看见林可思前所未有的亲近。

都怪自己。

是自己忽略了孩子的心里。

如果不是今天出来这样的事儿,孩子不知道得埋下多少童年阴影。

安抚了小馒头好好上课,又和张老师说了小话儿。

“胭昊的爸爸,就着今天的事情,我也说几句,上周园里举行亲子活动,要孩子的爸妈都出席,你们二人可是都没来啊。“

“抱歉抱歉,最近工作太忙,下次一定注意,再也不会了。”

林可思儒雅的风格很快得到了张老师的谅解:“恩,家长忙也是理解的,但是孩子的教育也很重要,尤其是家校相互结合一下最好。”

“恩,理解,以后一定配合。“林可思对张老师做个敬礼的手势拉着胭脂的手出来。

胭脂闷闷的眼泪在眼圈儿含着。

一想到小馒头在学校被人喊成野种野孩子,她就受不了,她的心就像针扎的。

林可思扳过她的身子掏出纸巾给她擦眼泪;”好了,一点小事。至于哭天抹泪的吗。“

“我觉得对不起孩子,呜呜呜早知道,我就不回来了,不带孩子回国了。”

”没事了,有我呢。”林可思把胭脂按在自己怀里,这次胭脂没有躲,伏在林可思怀里憋了好几天的委屈一起涌出来,哭的稀里哗啦。

也许,真的该给小馒头找个爸爸。

为了孩子,即使自己不爱。

“胭脂,小馒头在不停的长,将来遇到的问题会更多,你不觉得应该给他一个有父爱母爱的,完整的家吗?”

林可思的声音在胭脂头顶上温柔的响。

温温柔柔的掉进胭脂心里的裂缝,胭脂此时此刻太需要这样温柔的填补了。

但是,林可思要求的是什么,她明白。

把男闺蜜变成男人,她没想过。但是,小馒头想了。

她没接林可思的话,但是她的心,动了一下。

“胭脂,别再拒绝我了,你想想我们认识多久了,四年了,还有多少四年可以浪费,我对你的心意难道你还不知道吗?还不相信吗?把你托付给我,不会后悔的。”

林可思揉着胭脂的头发轻轻地在她耳边呢喃。

对女人来说,男人的温柔似水远远比强硬逼迫要来得有效果,不是古话说的好吗,女人得哄。

尤其胭脂这样生性比较倔强的女人,一句哄比十次身体的欢爱都有效。

虽然,她的心里某处还在拒绝着,但是,她今天还是真的感激林可思,如果不是她在场,自己受多少闲言碎语的侮辱不说,就是和那彪悍的王天乐她妈干一仗都在所难免。

所以,她没有动弹,任凭林可思把自己搂着,呢喃着,她心里在流泪。

单亲妈妈原来是那么的不容易,不只是生下孩子,养大喂饱,还有更多的心里问题,社会问题,这些都随着小馒头的成长,不可避免的到来。

“谢谢你,林可思,今天,真的谢谢你。“

“竟说傻话。我是小馒头的爸比,你是小馒头的妈咪,不知从在温哥华小馒头出生那一刻就决定了吗。”

胭脂的眼睛又湿润了,是,那天自己在产房大出血,危在旦夕,经历生死,跑前跑后张罗救自己和孩子命的是林可思。

好不容易生下小馒头,第一个抱他的是林可思。

小馒头第一次喂饭,翻身,说话,走路,陪在他身边的是林可思。

小馒头第一次发烧去医院陪着的也是林可思。

甚至小馒头一周岁之前,林可思没管公司的业务基本都在温哥华。

那个和自己一起制造了小馒头的男人又在哪里?不是在和他的表妹亲热吗。

小馒头的出现只是那个男人一时的**的副产品,他为小馒头做过什么?

凭什么两年半年后一看见小馒头就要抢走他。

生恩不如养恩大。

眼泪再次止不住的流:“林可思,谢谢你,谢谢你一直对小馒头这么好。”

“傻女人,和我说谢谢。真的要谢,就谢谢你自己让我爱上你。”

胭脂抽了下鼻涕从林可思的怀里抬起头:”好了,就怪你惹我哭,对了,你不是去B市的吗,我怎么遇到你的,你那边不是还有事吗?赶紧回去吧。”

“没事。B市的事情不急。我先送你回去补觉,然后我到附大一院看看我爸。“

林可思已经从北京的朋友那里知道了威震B市的殷老爷子在加拿大去世了。想必昨天殷斐是得知了消息急匆匆去加拿大奔丧的吧。

既然如此,自己就是去了B市也找不到他。

但是,殷斐,别以为我林可思好欺负,你搞的我大华不能上市,搞的我企业四面楚歌,那么。让你疼的办法,我也不只一个。

“林伯父,我也一起去吧。”胭脂想到林瑾心脏病住院也有一个多月了,自己才去了一次。

“那,你不哭了?不哭就带你去。”林可思扯开嘴角笑着给胭脂擦脸上的泪道子。

“讨厌,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儿。”胭脂被林可思逗笑了,打了他一拳。

钻进林可思的车后座,从包里掏出镜子,擦擦脸上哭痕。

林可思温柔的注视着胭脂动作,这个女人,温柔,单纯,能干却不张扬。像烈火又像柔情万种的流水,他是真喜欢,他一定要得到她,不管什么办法。

车子才到一半,林可思的电话就响起来。

林可思掏出来看屏幕,眉头锁在一起:“是护工的,可能是我爸有事。”

语气间已经明显的焦急。

“别慌,林伯父吉人自有天佑的,开车当心,你也一夜没睡呢。”

胭脂说,一夜没睡是,非常不自然,让她不自禁的又想起昨晚自己醉酒到底把林可思怎么样了。

手借着弄头发,遮挡脸红。

林可思也想起了昨晚,胭脂午夜里酒醉半醒的媚态,但是他一想起的心情和胭脂不同,嫉妒都要使他发疯。

加快油门,所以,胭脂,他林可思再也不会等她自己考虑自己来同意了,他林可思必须志在必得!

林可思在前,胭脂在后,两人刚跑到医院VIP病区,正看见护士急急的推着林瑾的病床进手术室。

“护士,我爸,怎么?”

林可思慌神了,几大步窜过去拦住一位护士问道:“急需手术,可能要做个搭桥,请家属别耽误时间。”护士边走边说。

林可思瞥见病榻上的林瑾脸被氧气罩扣着,已经呈现微微的青色。

身子有点摇晃,胭脂从后面急忙扶着他。

“胭脂,我爸他——”林可思带着哭音儿。

“别难过,会有办法的。”胭脂扶着他坐到旁边椅子上。

林可思把脑袋无力的垂在胭脂的肩上:“胭脂,如果我爸命大急救过来,在老人的面前答应我的求婚好吗?也让老爸放心。”

171 殷斐,你太高估你的智商了

林可思把脑袋无力的垂在胭脂的肩上:“胭脂,如果我爸命大急救过来,在老人的面前答应我的求婚好吗?也让老爸放心。”

胭脂心里一惊,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说是吗?她真的一时定不下来,说不是?此时此刻林家最需要关心的时候。

没有言语,捏了捏林可思的手,目光焦急的往手术室看。

两个小时后林瑾被推出来。

”还好。“医生说:”目前来看还不用安支架,观察再说。“

林可思拉着胭脂的手算是舒了一口气。

“家属要注意开导,林先生最近似乎很抑郁。”医生说完便急急的去准备另一台手术。

林可思望着窗外皱紧眉,殷斐,你欺人太甚!

转头眼神忧郁的牵着胭脂的手去病房。

胭脂视线落在林可思挽着自己的手上。就这样就被他拉上了?林可思似乎拉手拉的天经地义。

走廊那边忽然传来轻快的运动鞋的声音,沈曦抱着一个保温桶跑过来。

“林——”蓦地,眼神看见林可思和胭脂挨得极近,十指相扣。脸色刷的惨白。

片刻,她缓过神来露出小脸:”胭,胭总也在。林总我给董事长煲的粥,你们也一起来吃点吧。“

”额,你们聊,我进去看看伯父。“胭脂趁机从林可思身边逃脱。

“等下,胭脂,我们一起进去。”林可思淡定的喊住胭脂转头对沈曦说:“沈曦,谢谢你费心了,董事长暂时还在睡,还不能进食。”

“我——”沈曦抱着一个大保温桶愣在当场,进也不是,走也不是。

看着林可思又追上胭脂的背影,二人一起消失在林瑾的病房。

沈曦的眼泪不争气的滑出来。

林可思,我每天都来看董事长的,你知不知道?

悲伤席卷着不被在乎的心。沈曦抱着保温桶无力的跌坐在走廊的长椅上。

她煲粥包了两小时,开车堵了一个多小时,才把这桶粥送到。

一句话就被他否定了。

他的眼里,心里,永远都是胭脂,胭脂。

转身,抱着保温桶走,双脚如灌了铅一般往走廊边上的电梯挪着。

流泪流的面无表情,那被泪水洗过的眼底,全是哀哀的讽刺,那么重。

其实,她这样一个女孩,完全不用为生活奔波。

挣着三千元的工资,花着三万元的日用。

沈曦能买得起所有当季新款的衣饰,她来大华上班,只因为,在学校时,看见了林可思被邀请去学校做的演讲,作为学校鼓励学生而请去的年轻的企业家的代表。

所以,沈曦一见钟情了。她不差钱,她差点是人。

可是现在,她还能说什么?

电梯的平面映着她纤细小巧的身影儿,怀里抱着保温桶,桶里是自己这辈子最精心熬的粥。

但是反光的影像里,那是一个被无视的,太,贱,自己。

呵呵,是的。对他,她总是犯贱,不断给她对自己的轻慢找借口,不断的给自己的颓败找希望。

然而,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羞辱而已。

走出医院,沈曦伤心欲绝的开车,盯着手机上的一个通话记录,眼神复杂。

良久,嘴角扯起一个残忍的笑。

方向盘打转,奔着市中心广场汇聚世界奢饰品牌,只有钱包太鼓的有钱太太小姐才能消费得起的地方开去。

十五分钟后,停车。

沈曦径直走进一家意大利品牌女装店,迎上殷勤微笑的柜台经理:“给我配一套高雅前卫的的裙装,还有鞋子,胸针,手包等全套的。要夏季最新款。”

说着,纤指从休闲的帆布包里捏出一张白金卡。

这种卡,都是限量的。

漂亮的女经理本来还矜持的迟疑着,这哪来的土妞,穿一身廉价牛仔服,却要世界顶级大牌不是得了妄想症了吧,一瞅见银行卡,放心了,客客气气欢天喜地的地去安排衣物。

沈曦的视线浏览着一排一排矜贵奢华的女装,呵呵。女经理的脸子,她注意到了。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看人下菜碟。

这些精致板人的衣服,她不过是不喜欢罢了。

如果她愿意,她老爸能把这座商场给她搬回家。

但是她不愿意。

不愿意回去加入那个家,不愿意回去和他们强颜欢笑。

因为,那个家早就不是她的家了,她不喜欢继母,不喜欢老爸和继母生的弟弟。那里的一切一切,她都不喜欢。

她喜欢的就是温润儒雅的林可思。

只有他!

不久,沈曦在柜台经理的热情下,化了淡妆,穿上店里最新款的套裙,配了一双淑女风的乳白色细跟鞋复古羊皮鞋。

出来开车,直接往城郊的一个高级公寓区。

这里是开发区建设的一片精装修白领房,里面家居用品家电家具一应俱全。

专门用来出租给高收入的人群。

沈曦在小区门口停好车,迟疑了一会,找到了那座楼号,上十层,敲门。

片刻,一个丰神俊朗的男人开门,他身后的房间明显是一股没有人长期居住缺少人烟味的陌生气息。

十几层的高度,寒凉的风吹进来一点没有夏季刚来的暑热。

“我就知道,你会来。耀威控件的千金。”

男人勾唇,漂亮的眼睛里,是一抹邪魅的笑。

“那不请我进去谈谈交易吗?”

沈曦整个人从内到外都是清冷的,没有任何表情的,盯着眼前这个虽然英俊却极度不招人喜欢的男人看一会儿,很干脆也很不耐烦

”请。沈小姐能来,求之不得。“

沈曦多一眼没看那副骨子里就邪魅的样儿。细高跟哒哒的走进精装修的,还带着生粉味的房间。

身子一旋径直坐在沙发上。

“丰俊西,说罢,你什么条件。”

丰俊西病不如沈曦那么开门见山,也并不那么着急,他从酒架上取下玻璃杯,给自己和沈曦分别倒了一杯红酒,修长的白希的手指递给沈曦:”为我们的合作,先干一杯。“

“免了,我怕酒里有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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