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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假面爱人-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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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这一句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尤其那家人立刻呵呵冷笑,露出幸宅乐祸的表情。

“父亲不详吧?哈哈。”有人小声说。

一瞬间,胭脂的脸羞惭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真想说,他爸死了。

咬着嘴唇,手指颤抖着,就想写:死了。

林可思俯下身来,拿过胭脂迟疑的笔,重重的写下:林可思三个字。

一众等着看热闹幸宅乐祸的人,包括警察等愣了。

要知道,林可思,大小也是A市的名人,作为各种代表,励志青年,电视上没少露脸。

算是公众人物。

现在在警察局,掷地有声的在父亲一栏写下这三个字。

也就等于向全世界宣布了和胭脂和小馒头的关系。

胭脂也呆愣的看着林可思。

她不知道这时候该感谢他还是埋怨他。

这字签下了,就算胭脂事后解释不是,都很难解释得清。

这种事情很快就会在街头巷尾传来传去。

最终的版本就是林家少总金屋藏娇,未婚有子,最终普大喜奔。

天都黑透了,这点事情才折腾完事。

王阿姨一直歉疚的道歉怪自己没看好小馒头。

“不怪你,王阿姨,这种事情早晚都要发生。”

“恩,胭总,你一直对我都很好的,我说这话也是为你好,说多说少先别怪我,也别怪我这个外人说话多嘴啊,我就是觉得既然林先生和胭总感情也挺好的,孩子,现在也这么大了,你们就补办个婚礼,得了。老这样不阴不晴的,你们大人不当回事,小孩子有压力呀,是不是。”

173 殷斐,到底是你辜负了我,还是我辜负了你?

“恩,胭总,你一直对我都很好的,我说这话也是为你好,说多说少先别怪我,也别怪我这个外人说话多嘴啊,我就是觉得既然林先生和胭总感情也挺好的,孩子,现在也这么大了,你们就补办个婚礼,得了。老这样不阴不晴的,你们大人不当回事,小孩子有压力呀,是不是。”

“恩,我知道。王阿姨你先回去吧,我会考虑的。”

“胭脂,同意嫁给我吧。”林可思就在街上,当着小馒头和王阿姨的面,当着夏天的夜色里散步的行人的面,跪下,从口袋里掏出那枚已经带在身上三年的戒指。

“额,林可思你别这样。”胭脂想拉他起来,但是周围围观的人都开始起哄,祝福了。

“恩,问问孩子吧。”胭脂拽小馒头的袖子。

小馒头睡眼惺忪的睁开眼缝,瞧瞧他妈,又瞧瞧林可思。

刚才妈咪打他屁股了,打了十二下,超过了他作为一个小小男子汉的底线,哼,不和坏妈妈说话,不理他们,小馒头又闭上眼睛。

林可思微微的浅笑,微微的紧张,胭脂要是再不答应,也真的没咒念了。

“胭总,你看林先生额上都冒汗了,还是答应了吧。”王阿姨在一边小声说。

“林可思,你真的想好了吗?其实你完全可以找一个更好的女孩,像,沈曦,其实就不错。”

“胭脂,别给我牵线搭桥,我的红线,三年前在你这就断了。只等着你给我接上。”

胭脂,低头,眼前是林可思一张期待的有点变形的脸。

有点心如刀割,她不忍心一再伤害他。她不愿意一再拒绝这样一个优秀的却深陷在对自己的感情泥潭里的男人。

可是她的心,确实,不在他的身上,明明,她知道他一直爱努力,她看见他一直在努力。

可是,她对他的不是爱,只是,感激。

抬眼,看着天边的一轮明月,是谁说的,爱是奢侈品,婚姻,合适就行?

是的,她的爱,一直,一直,都很奢侈。她够不到那个男人,够不到他的行踪,够不到他的心有多深,够不到他和她的距离。

曾经,她以为,自己努力就可以,她以为自己的自尊,爱,和付出,在他心里会留有位置,会至少被那么一点点的珍惜。

可是,三年前到三年后,一次次,他无凭无据的来,无声无息的走。

所有的似爱似恨,若即若离,都是自己猜测。他来了像一阵风,掏空她所有。他走了,像一阵风,留下她一个空空躯壳。

只有她徒劳的守着那一丝丝希望,徒劳的在这世间孤单,无助。

这一切,他知不知道,知不知道?

她够了,她真的够了。

世间所有的女人都是勇敢爱的,只要她知道对方的心意;世间所有的女人也都是不敢爱的,因为她们太明白自己的心,一旦交错,便万劫不复!

殷斐,你说的,和我谈一场天长地久的爱情,你说的喜欢我给你做一个满满烟火气的家。

难道,你只是说说?

终究,你只是说说,而已。

终究,这三年陪着我的不是你,不是你,我欠了太多的人情,可是为什么不是你?

雾气迷蒙了胭脂的眼睛。

看不清周遭风景,看不清过往行人,看不清林可思的脸。

眼前都是他,都是他的粗眉,半眯的眼,修长笔挺的宽肩窄背。还有缓缓俯下对上她眼眸的身子……

为什么这一刻,她的心是疼的,那么的疼?

“胭脂,我不能保证天天让你笑,但是,我能保证每天,每天,都不让你哭。”

林可思拿过胭脂的纤细柔软的小手,她的手型很美,真称得上是柔弱无骨,有时候捏在手里就像一小捏柔软的面团,手背白腻腻的看不见青色的血管,关节处还有五个圆圆的小坑儿。

胭脂没有反抗,没有像以往跟触了电门似得嗖地缩回手。

她任他捏着,身子克制着内心的挣扎,颤抖。

这一次,她真的要放开过往。

这一次所有关于那个男人的山盟海誓,芸雨缠绵,都将是过眼云烟。

殷斐,到底是你辜负了我,还是我辜负了你?

到底是在错的时间认识对的你,还是在对的时间认识了错的你?

一切,都不重要了,都,随风而逝了。

泪眼模糊中,林可思已经把那个闪亮的指环,套在了胭脂的手上。

白嫩的纤细的修长的左手,无名指。

周围的围观的人发出劈啪的掌声。

有一对儿小青年还因此受刺激生了气,女孩子埋怨当初他们的恋爱求婚没有这样刺激热烈罗曼蒂克。

林可思也握着胭脂的小手站起来。

如释重负,长长舒了一口气。

这一刻他竟然想到了那个男人。

殷斐!

你,要为你的狂傲,挑衅付出代价。

我和你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当晚,林可思抱着小馒头和胭脂来到附大一院。

林瑾的情况稍微有点好转,摘掉了氧气罩。在护工的照顾下在吃水果。

林可思抱着小馒头走进来时,林瑾手里刚用小钢叉叉上的一块苹果啪嗒掉在地上。

林可思手里抱着的孩子,小男孩,他早就听说了,这两年,温哥华的侄子侄媳妇儿已经和他说过了千万回。

一开始他们都以为是林可思的。都以为林可思和胭脂两个年轻人未婚先孕,然后担心在国内的风言风语所以去温哥华保胎,生子。

当时林瑾听到侄子说时,一张老脸都乐出了天花。

但是,如果孩子真是林可思的,为什么胭脂带着孩子在温哥华迟迟不回来?不完婚?不给孩子一个法定的家?

这些都不合常理。

渐渐的,林瑾开始怀疑,胭脂的孩子的种属于问题。

但是每次和林可思说这个话题不是被他岔开就是一口咬定孩子是他的。

现在,林瑾终于见到了这个令他激动怀疑欣喜又不敢欣喜的男孩。

一个胖乎乎的手脚像发面馒头,胳膊腿儿像藕节一样的胖小子。

林瑾推开眼前的小桌子,颤巍巍的伸出手臂:“思子,这,孩子,就是?”

就是后面的猜疑,期待,林瑾不用说林可思也知道,他急忙点点头。

“爸,看看你的大孙子。小馒头,叫爷爷。”

小馒头刚睡醒,一看已经不是在大街上,对面一个白头发的老爷爷,长的有点凶。他最不喜欢凶巴巴的人了。

就像晚上在王好婆家楼下的那个凶巴巴的男人,他骂他,他才捶了他们家小孩几巴掌。

所以小馒头紧紧缩在林可思的怀里,转过身去,给林瑾一个大厚被,对着手指头。

林瑾闹个大红脸,有点尴尬的放下手。正好胭脂走进来:“伯父您看上去好点了。”

“嗯。”林瑾淡淡的应道。

现在他对胭脂总有点说不出的感觉。

说不喜欢吧?不是,毕竟她是自己迷恋过的女人的女儿。

说喜欢吧,他清清楚楚的感到自己的儿子因为她,受到了委屈,煎熬,虽然说感情是两个当事人的事情,儿子迟迟不放手或许还苦在其中乐在其中。但是,作为家长,却是为自己的孩子揪心的。

胭脂也明显感到林瑾一直以来的讪讪的尴尬,便接过小馒头立在一边不做声。

林可思却把胭脂和小馒头推到林瑾的床边上:“爸,告诉您一个好消息,胭脂答应我的求婚了。”

“哦。”林瑾一直垂眸似闭没闭的眼睛这才挑开:“你们两个年轻人啊,兜兜转转,年纪也都不小了,孩子都这么大了,是该有个结果。”

林瑾说完眼光掠过林可思落在胭脂身上。

似乎就是有意说给胭脂听的。

“嗯。”胭脂低下头轻轻的应了一句。

“爸,我看后天就是个不错的日子,阴历阳历都是双数,您这边病怏怏的,我和胭脂也不想铺张大办,就在报上登个公告,在新锦江开席好了。”

“后天?”林瑾很意外,瞪大了本来睁不开的眼睛:“太急了点吧。要不我找人看看日子?”

依林可思来说,后天他都嫌远。他恨不得今晚上就木已成舟做成事实。毕竟胭脂的心还没有完全的归附于他。

想要征服女人的心就要先征服女人的YIN道。这是男人帮里流行的一句话。

林可思也是男人,没毛病有**。他却一直不敢在胭脂身上动粗,他怕她翻脸,他太在乎她才不敢轻举妄动。但是不等于他对她没有男人对女人的**。

如果没有,他也就不会如痴如翠的爱她了。

无数次,他简直都要憋成前列腺患者了。

174 你愿意娶,她愿意嫁。那我呢?

林可思却一直不敢再胭脂身上动粗,他怕她翻脸,他太在乎才不敢轻举妄动。但是不等于他没有**,无数次,他简直都要憋成前列腺患者了。

“爸,日子就后天吧,日子不错,正巧这几天您身体也不错。拖到后面也是办,不如早点办完我好全力解决公司的事情。”

林瑾此时算是知道了自己这个没出息的儿子。

他是怕等久了黄瓜菜凉了啊。

自己身体这种状况,已经没办法干涉太多,但是老林家就这么一个公子的婚事却不如想象中的隆重,确实令他十分遗憾。

但是,儿大不由娘,林可思明显的翅膀硬了,有自己的考量。

林瑾只得移开视线看着窗外长长的叹口气;“唉,我老了,很多事也帮不上你,你肩上的担子重,成家后更重,自己方方面面多考虑周到吧。你母亲那边,看看你能联系上不,总归你是人生大事,请不请你自己看着办。”

几句话说的林可思心里酸酸的。

他知道林瑾现在对胭脂不太满意,对小馒头也不太认可。但是,谁让自己现在已经认准了这条道。

他挨着林瑾坐下来,爸,这件事就算我自私了点。

“爸,您放心吧,儿子已经这么大了,凡事心里有数,至于我,妈,那边我也联系了,来不来随她。

林可思和他亲妈自从父母在他小时候离婚,他归了林瑾,除了开始几年还联系的密切一点之外,后来基本都不通消息。

林可思后来打听到,他母亲早就成家,找了一个老外又生育了几个子女,他的心慢慢也就冷了。

好在他是天性乐观的人,并没有因此得什么心理阴影。

日子就这么的定下来。从头到尾,胭脂好像是个看客。她一点也没有溶入的心理,好像是在旁观别人的婚礼。

好像她就是在做一件让自己良心好过,还了林可思人情的事情。

但是不淡定的是沈曦。

她随着父亲,有每天早上看报纸的习惯。

自从那天在医院被林可思无视的羞辱之后,她已经从大华外贸辞职。

相信,她沈曦不久会以另一种方式站在他林可思面前。

想象着那种扬眉吐气,那种可以以另一种立场接近林可思,她的郁闷渐渐也就清空。

无聊郁闷的日子,看报纸更成了不可少的消遣。

端着一盘子自己刚烤好的曲奇饼,懒散的趴在厨房吧台的高脚凳上吃。

沈曦喜欢厨艺,尤其是她坚信在自己郁闷时,吃是爱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塞嘴里一块曲奇,然后扯过来当天的报纸。

先是A市十佳青年的几个字映入眼底。

字是红色的,再接着看:A市十佳青年林可思周日与女友结束马拉松恋爱长跑,即将完婚。

呃——

吃了一半的曲奇饼噎着喉咙里,干干的,几乎窒息,最后被腮腺上涌出的泪水融化。

这么快?就要结婚了?

林可思,你竟然等不及解决完公司的问题,你竟然等不及融资,就真么迫不及待的要娶了?

你愿意娶,她愿意嫁。那我呢?

我呢我呢我呢?木有愿意啊!

啪的扔下叉饼干的叉子。

爬起来坐正了在仔仔细细的看那则报道。

是的,他要结婚了,后天周日,四月二十八号,新锦江酒店。

这是真的,真的,真的!!!

心就像被揪出来扔在了坑里。

那颗六年来爱他的心,就在这样一瞬间,被他揪出来扔在坑里又用他张扬的婚礼踩上几脚。

他就要结婚了,成为被人朝夕相守的男人,早上一睁眼看见的是胭脂,晚上一关灯拥抱的是胭脂。

从此以后,时时刻刻,贴上的是胭脂的标签——

就和她沈曦,没有关系了!!!

哦,不。

沈曦抱起脑袋疯狂的甩,她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明明,最早在海边酒店吃饭时,林可思不是对胭脂一见钟情的,明明那时候,她沈曦才是林可思跟屁虫,是公司里人人都以为的一对儿。

到底从什么时候起,胭脂挤进了他们的生活,挤进了他们的感情,抢走了林可思?

沈曦神魂落魄的走到橱柜前,打开,取出一瓶白兰地,倒满,喝下。

眼泪呜呜呜流出来。

她不愿意这样,可是现在,她得怎么办?

后天,就在后天,她真想找人把新锦江点一把火,真想找人那天绊住林可思让新郎到不了场,只剩下胭脂唱独角戏。

呵呵——

她真想那么多戏剧电影里的场景,真实再现,然后,她就不用失去林可思,不用在喝酒偷偷的哭。

是的,那个哭的人,为什么是我?

哭的没有了力气,连举起酒杯的力气都没有。

忽然手机颤颤的铃音加震动在响。

林可思,一定还是林可思,你在通知我婚礼对不对。

“喂,林可思,她真的有那么还吗?让你不顾一切?她真的比我好吗?样样都比我好吗——呜呜呜。”

丰俊西握着手机在那边愣了一秒。

唇边一丝诡异的笑。

这么说,这傻妞是看见报纸的消息了。对林可思那小子执念很强啊。

呵呵,既然你这样痴情,我反而更可以赚一笔。

“沈大小姐美丽自强,金光闪闪万人不敌的大美女。谁把我们沈大小姐委屈了,哥哥帮你。”

沈曦的酒量是大华都是有名的,要不也不能在业务部那么红。

所以一杯白兰地根本不算什么。

只是借着酒劲儿,她心里的思绪更压抑,要翻腾的心更狂野。

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手里旋着杯子,意识却在不甘心的放肆:“呵呵,原来是丰公子。你帮我什么?你拿啥帮我?自身难保的主儿。”

丰俊西皱起眉头,沈曦的话让他心生恶寒。这是他心底的禁忌。

曾经的风生水起,当年的人前显胜,谁能忘记。

是他被这些只能看见光鲜的商圈贵贾给忘了。

但是,他自己没忘。

妈的,沈曦,仗着你老子现在有点势力跟我口无遮拦的瞎嘚瑟,我看有一天你也会走投无路还不如我。

“沈曦妹子,这不是很简单点事情吗。婚礼没了就好了。”

沈曦的耳膜里听见林可思这样一说,短暂的愣神。立时坐正了身子。

婚礼没了。

是啊,她怎么没想到。

“怎么没?”

“让主角消失。”非常笃定的声音。丰俊西唇边的得意止不住流露出来,挑这个时间打这个电话就这个意思。

“消失?不,你不能伤害林可思,他不是个坏人,他只是脑袋进水了。”

丰俊西握着手机的手笑的抖动几下,脑子进水,沈曦,你确定你脑袋没进水?

“好,就按你说的,主角不是有两个吗?”

阴冷的声音,言外之意不说自明。

沈曦不自禁身子一抖,喝了点酒的脑袋也晃出几分理智:“丰俊西,有一件事我得先说在头里,你不能乱来,不能做的太过分。我只要婚礼取消就好。”

“放心,我做事有谱的,上次你交代的,看看哥哥做的怎么样,这还只是进行到一半呢,最终哥哥会让那女人跟本没资本和你争。”

沈曦咬紧唇瓣,红润的嘴唇咬得青白。胭脂,抱歉了,不是我想整你,实在是你挡着我的幸福了。

一个相信爱情的女人,为幸福争取没错吧。

“丰俊西,你现在没别的事儿吗?好像你就以此为专业了?”

沈曦换了语风,因为她猜到接下来丰俊西就要和她提——毛爷爷了。

无利不起早,丰俊西也是个危险人物,沈曦决定做完这些事,必须离他远远的。

“二十万,哥哥帮你。”丰俊西一听沈曦换了话题,瞥瞥嘴角,他可不会陪她玩捉迷藏的游戏,开门见山开价。

沈曦被这个价码气到了。二十万!

他丰俊西**的把自己痴傻捏呆呢!

怎么好意思张口的,人渣!

手里的杯子啪的就摔倒墙角:“丰公子,生意不好找还是怎么的?上次的报酬可不少啊。商场买衣服还讲个友情价呢,揪羊毛不能可我一只羊揪吧。”

“呵呵呵。”话筒那边的丰俊西笑起来,被这个小妞的滑稽给逗的。

还真是个逗比啊。

其实他也不是真的要卯她二十万。社会上找几个流民,万八千的小事情。

他就是要给你加点身份。

“沈曦妹子快人快语,既然这样说,那就你说的算好了。出多少,你说,不过,做的是不是干脆利索保密不牵涉到你我,就不可知喽。”

这么软中带硬的话,沈曦哪能听不出来。

她手里除了丰俊西也真的摘不出能做这种事情的人渣。

“十万。婚礼取消,人不能出事。不牵涉到你我。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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