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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假面爱人-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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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俊西的勺子喎到沈曦碗里,沈曦没吱声,模样有点呆呆的。

丰俊西又给沈曦喝了一半的饮料杯子倒满:“怎么?喜欢和饮料不喜欢喝鱼汤?”

沈曦还是没说话,木了一会儿,身子一歪头靠在椅子上。

丰俊西唇角翘起一个阴冷的眼神看着沈曦:”呵呵,你说你,何必呢,脑子不够用,就别来趟浑水。”

鱼汤真鲜,自己亲手钓的,俗话说技多不压身,自己没事喜欢钓几下子鱼,今天还派上用场了。

吃的差不多了,窗外已经过是沉沉黑夜。

丰俊西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沈曦身上抱起她往外走。

沈曦以一个公主抱的姿势靠在丰俊西的怀里,脑袋倚在他胸膛,闭着眼,长睫毛很安静,小嘴红艳艳的。

外人看来很美满的小情侣,吃着饭,女孩子困了,男人抱着上车。

很协调的画面。

丰俊西开车绕着亭子湖景区的环湖公路转了半圈,来到了刚才自己钓鱼的湖对面。

树林茂密,芦苇丛丛。他把沈曦抱下车踏着湖心桥,走到芦苇深处。

“大小姐,对不起了,早死早托生吧。愿你来世还能托生了富贵人家,只是得长点脑子。”

双臂往前移送,松手。

安静的芦苇棵子里扑通一声,水花汩汩。蹭的吓出几只水耗子,接着是物体沉水的气泡声音。

丰俊西听见水耗子声,有点慌,强制镇定着,四处看看,没人,就和进来时一样安静。

迅速回到车上。往出口开去。

胭脂的案子,殷斐盯的很紧,就是他不盯着,以案情的重大,性质的恶劣,涉及人物的重要,方方面面,A市警局也列为了头号重点督查的大案要案。

没几个小时,逃跑的那两个流浪汉也抓捕到位。

以一切证据和现场来看,都是丰俊西和胭济合谋的一起绑架案。

只是胭脂醒来,录口供时,丰俊西已经没影儿了。

警察在大面积搜查了A市及其附近几个城市后认为他很可能利用晚上的时间,出境了。

但是,胭济交代的丰俊西口里的沈大小姐,却一直不知道是谁。

丰俊西!!!

当这个名字,殷斐陪着胭脂在A市来的警察那里录口供听见时,殷斐几乎震惊了。

黝黑的皮肤更黑,拳头攥出骨节的响声。

竟然还是丰俊西,他忽略了。

真的没想到时隔三年,这个人渣还会再跳出来整了这么严重的一出。

出境?呵呵,丰俊西,你胆子甚是嚣张啊,敢动我老婆,莫说你就是出个境,你就是出地球出宇宙,我也必须把你揪出来。

录口供,讲述当时折磨的过程,对胭脂来说就是在伤口上撒盐,一直蹙着细细的弯眉,断断续续。

但是,这个程序却必须要做。

殷斐看着老婆惊魂未定的样子,心都要疼碎了。

紧紧捂着胭脂的手。

冰凉凉的,都是冷汗。

警察走后,胭脂随即便靠在殷斐的怀里。

被他的大手温热的拍着后背安慰:“乖,老婆真坚强,没事了没事了。就录这一次。”

“哼,就怪你。”胭脂嘟着嘴,脑袋拱进他难得穿一次的宽大的T恤里,又从他宽大的领口钻出来,整个身子依偎在他坚硬的男性躯体上,仰着头,看他,小嘴儿嘟着嚷嚷:“殷BT,我想吃贾三灌汤包。你要不要去给我买嘛。”

声音又柔又糯又嗲的自己听了都耳腻。但是她说的却挺溜。好像这几天分分秒秒零距离接触以来,不知不觉就顺嘴这样说出来了。

殷斐手指放到胭脂的唇瓣上,这两片樱桃一样的红唇,他时时刻刻都想触碰。

手指摩挲着她柔软的唇瓣,脸上却故意绷着,声音低沉磁性:”称呼什么的,应该换,BT那两个字,本尊听着不舒服。“

“啊,尊上,那叫尊上可以吗?”胭脂拂开他粗硬的手指,头又抬起了些,以从他背心领口里钻出来倾斜着的姿势吻上他的薄唇,随便舔了几下,轻轻说:“尊上,徒儿想吃灌汤包,尊上要不要给徒儿买呀,复兴门那边的那家。”

“噗——”殷斐忍禁不住,嘴角绽开露出洁白的皓齿,手指头点着她的脑袋:“徒儿态度不诚恳,唇部肌肤接触的没有,诚意,要这样。”

殷斐说完迅疾的以掩耳不及盗铃之势俯头擒住胭脂的唇瓣。

胭脂身子一抖,来不及说啥,后腰就被坚硬火热的东西抵住紧紧抵在侧身,下巴被他扣在手指间,仰着的头就被他薄唇用力封住。

狂风暴雨的吻,抵死缠绵的吻,悉数吞进胭脂的口里。

“喔……”

刚刚换了半口气,殷斐的舌尖便亟不可待的刺进她口腔,湿热无比,滑润无比,往死里纠缠她的小舌,一时情迷。情热。情动。

两个人的肢体都颤抖的将对方拥得更紧。胭脂的身体不知道什时候反转了身体被殷斐反下为上。双方的身体因为这样的紧致颤栗不休。

多久没有这样彼此都渴望都主动的纠缠了。

到底多久?

差不多三年啊,九百个日日夜夜。

那么多锥心的思念,那么多刻骨的相思。此刻都像浓腻的膏糖要用这深吻来化开。

太想,太想,真的太想,想的不敢想,只能把他放进梦里回味。

午夜梦回,那么多的不能自己不能控制的思念那么多漫长的不能煎熬的长夜啊。

胭脂低低哭泣起来。身子不停的打颤,依偎着他,紧紧的,没有一丝缝隙。

眼泪咸咸的滑进两个人缠紧的唇瓣里。

殷斐舌尖绕出来,去吻胭脂脸颊的泪,忽然意识到她还不能太受刺激。

毕竟住院还不到一周,就算用了国际上最好的药,但是人体修复要一个过程,自身也要恢复一个阶段。

殷斐渐渐控制自己的身体,身体紧绷,却只能放开她。

难受的一时浓眉紧皱,眉眼深霾。

胭脂忽然被火热的怀抱松开,霎时哆嗦了一下,意乱情迷还没有回复清醒,下意识的抓紧殷斐:“不要,不要再离开我。”

头上传来男人喉结的颤动和胸腔共鸣的笑声:“傻女人,不离开你怎么去买包子?”

“啊?哦——”

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胭脂急忙从殷斐的大体恤里钻出来,看着殷斐情动未消的幸感俊美,痴迷的自己都忍不住吞了下口水,晃晃有点呆萌的眼珠子,刚才自己那么主动,那么激烈,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额,说到什么来着?”胭脂推开殷斐,让他不允许沾到自己的床边,靠在枕上依然满脸旖旎的红潮。

整理好头发,用被单盖住自己的胸部以下。

“说到包子。”殷斐声音也带着情浓的味道:”恩,你要吃包子,复兴门那边的。“

“哦,对,尊上,徒儿要吃复兴门的灌汤包。“胭脂喝了口水压压惊,继续刚才那个话题。

殷斐抱臂,立在距离病床三米的房间中间,勾唇看她笑:”你见过哪个尊上会跑半个京城给徒儿买包子的?“

“额——你可以开个头嘛。”

胭脂挠挠后脑勺的头发,反正早就被他搓乱了。

男人压抑着身体的火,沉稳的走到她跟前,停下来。正午的阳光下他挺拔的剪影,湛黑的视线优雅魅惑的迷人。

胭脂视线低垂,再看他,自己会忍不住把他吃掉。

低垂的视线里却看见他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捏住自己的下颌,轻轻的:“包子,不行,你消化道需要休养,要么吃粥。”

184 他说她是傻女人,二缺女人,她相信自己是的

低垂的视线里却看见他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捏住自己的下颌,轻轻的:“包子,不行,你消化道需要休养,要么吃粥。”

他柔声说,声音轻柔宠溺的像哄小馒头。

“嗯?就要吃包子。”胭脂自己都被自己的发嗲惊到了,继而看见殷斐那虽然柔情却毫不妥协的眼神:“那,除了粥呢?”

“还是,粥。”殷斐虽然和胭脂黏在一起明显意犹未尽,但还是伸手去拿钱包揣进休闲裤的裤袋。

“还必须是清粥。”

说着便在胭脂面颊上吻了下便出门。

一阿玛尼运动装,优雅绅士的气质不行不行的。

在门口身影即将消失时还回过头来,食指中指贴唇,对胭脂甩个飞吻。

胭脂立时被潇洒英俊挺拔的男人迷的有点五迷三道的感觉。

这样优秀的男人,他去给自己买粥去了。

这样迷人的男人,他能随时随地为自己去买一碗粥,而且是跑遍大半个帝都。

啊,这种感觉,好舒服,好安全,好有依赖感,怎么自己以前不觉得?

还是苦撑了这些年,又接连经历了这几件事,彻底把她强撑着的女汉子精神给压垮了。

反正,现在她的心里已经没有了事业,没有了公司,没有了自己是拯救宇宙拯救杰芬几百人命运的道德神抵。

她就像安安静静黏黏糊糊的依偎在殷斐身边。

以前嘲笑某些女人有爱情没人性,有男人不要女人,嘲笑某些女人一和男人在一起就做出一副小鸟的样子看得人反胃。

现在,统统都被她自己推翻了。

世界上存在的事物都是有道理的。如果你不能理解,那是你还没时机体会。

不论好坏,不论酸甜苦辣。

就感情层面来说,所有的女人,如果可以,都会变成小鸟,也都愿意变成小鸟,依附在男人这棵强壮庇护的大树上。

开天辟地,天荒地老,女人要的永远是爱,是被爱,是互相爱,是感性的情和爱。

理智和理性是给男人的。

女人就是水,小时候是天水,长大了是清水,即使走错路了也是泥水,终究是水。

要不怎么母系社会就没了被男权社会取代了呢。

只是有人巧合的遇到,有人不巧没遇到。

或者有人发现了自己的那棵树,而有的人却树在眼前看不出。

以前,她就是那种树树在眼前却不愿意相认不愿意承认的人。

他说她是傻女人,二缺女人,她相信自己是的。

她耗尽了半生的眼泪去跟他别扭,去躲去藏,甚至差不点藏进别人的婚姻里,幸好,他一直在那里,等着,没走,然后找来了。

曾经,空了三十年的心海,拒绝相信一切真情,拒绝接受一切要激起它平静的涟漪的爱的感情。

害怕被伤害而宁可残忍的拒绝。

害怕被辜负而宁可躲在角落里哭泣的孤单。

如今,真的真的都被殷斐填满。

此生此世,今生今生,来生来世,她,胭脂,愿意为他,殷斐,而活。

为他而勇敢接受,改变,修整,为他,做一个世间最好的女人。

如果说,爱也是一种能力,胭脂承认自己以前不是没有,却是欠缺。

但是,殷斐,他教会了她什么是爱,什么是敢爱,什么是互相爱!

她爱他,更感谢他!

十天后,胭脂出院。

小馒头已经被殷斐转到了B市军区的一所幼儿园。因为胭脂喜欢清静,殷斐让胡大把东城区的一间小单栋别墅收拾出来给胭脂和儿子住。

接胭脂出院的车上,气氛一时有点生硬。

“殷斐,我,可以回A市吗?”一想到从此就要随着殷斐住在B市,这个庞大的人多的喧闹的足以把她淹没的帝都,胭脂就忐忑。

身心有点抖。

又要适应一个陌生的地方和人群。

如果说当年一鼓作气到加拿大还是因为年轻气盛和自口气的话,刚在A市稳当没几天,现在又要留在B市,她真的,没做好这个准备。

况且,这些年太漂泊,她真心累了,想安静的生活,不要再到处漂泊不要在将心安顿在路上。

殷斐的脸色透过后视镜给胭脂一个眼神的警告:”老公在哪你就得在哪。小馒头已经转过来了,难道你想我自己带儿子?“

胭脂自知再嘟哝下去也是徒劳。

现在的她突然一点不想和他犟了。不想看他脸上有什么阴云密布,更不想是因为她而蹙眉。

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陌生的各种形状的高楼,陌生的气息。

移回目光,欲言又止。

正开着车的男人,玉竹般的手指灵巧地把转方向盘上,俊朗坚毅的侧脸目不斜视。

他开车的时候向来话少。流露出天生的倨傲冷漠。

但是,当他感应到她的目光,便移过视线,魅惑的送个眼神给她。

胭脂,叹息一声,莫名其妙的低下头。

“怎么?”

殷斐趁着等红灯时,从烟盒里抽出一根香烟,深邃柔情的视线瞧着她低头,双手绞在腹前。

视线从她的脸上漫过全身,落在白色包臀的A字裙由并拢的肉色丝袜的双腿的缝隙,露出一点点白色的裙下风光。

“以后,不允许穿膝盖以上的裙子。”

说着摸出打火机,点燃捏起的香烟漫不经心的回头:“膝盖以上部分,只能我看。”

胭脂倾身,趴在殷斐车座位的椅子背上:“殷,斐,你,确定我要在这边居住吗?”

“恩?”殷斐粗眉瞬间挑起,原本温柔魅惑的声音多出一份冷厉:“老公老婆不住在一起,难道做情人一周一会吗?”

“我,不是,哎呀你净瞎说,我是说,我有点,害怕,你的世界。”

胭脂深呼吸,垂着脑袋,表情软塌塌的示弱,扭捏着拽着裙角,终于把一直想说的,一直担心的却一直倔强的不肯示弱的话说了出来。

那种官宦的豪门的世界,她不懂,其实也不想参乎,但是为了殷斐,她考虑试一试了。

男人抽着烟,忽然停车,回手摸摸胭脂低垂的脑袋:“我带你去看看爷爷。”

“啊?你,爷爷?”胭脂猛的抬头,有点吃惊和担心。

四目相对,男人皱眉,表情凝重地瞧着女人眼圈微红受了惊的样子,笃定的揉揉她的头发。

转过身,车子开始调头转弯。

殷斐的爷爷,她那年在B市做礼仪时一次仪式上不是见过嘛,器宇轩昂的一个老年人,备受尊重的功勋高官。

怎么一下子就见这么大的家长。

先见妈妈不好吗?

但是这些话卡在喉咙里,殷斐已经开车上了高架桥。

“殷斐——”

“没事,有我。”

男人回答完她的忐忑,却是闭了眼睛,再睁开,暗光里泪光潋潋的把脸转向车外。

胭脂只看见他的侧脸忽然的冷漠,阴沉。

心里一抖。

这样的他这样的表情,她已经好久没见了,这十天腻在一起,他的眼里除了温柔就是宠溺。

浑身仿佛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但是,她信他,现在,她不会再因为他一点点的情绪变化就怀疑他了,她信他。

紧张的紧紧嘴角,等着去见他家的最高统治者,最大家长。

殷斐始终神情阴郁的一言不发,控制着车速,渐渐甩开一路的人烟,帝都的繁华,往B市西郊驶去。

缓缓开上一片坡地,远远看见高耸的牌楼,是一处烈士陵园。

胭脂心一晃,烈士陵园,八宝山?

“殷斐?”

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吃惊,难道殷斐的爷爷,在这里?安息?

殷斐把车停在空旷的车位。

虽是上午,却又雾霾,昏青晦暗暗的天色里,殷斐的脸色很不好。

骨子里散发着一股悲凉,寒气。

他绕到车这边,给胭脂打开车门。黑色的衬衫西裤皮鞋,

他挽着她的冰凉的小手朝山坡上走。

一路青松翠柏,肃穆清冷如同给整片区域覆了一层秋霜。

越往山上走,殷斐身上的寒气越阴郁,拉低了周遭十米范围的气压。

胭脂紧紧的挽着他的手臂,有点害怕。

八宝山革命烈士陵园,胭脂还从来没有来过。

从小被教导的敬仰之情,庄严肃穆等等词汇,一股脑的浮现眼前。

但是,殷斐,带她到这里,做什么?

难道真是他的爷爷,已经去了?

这十天无论休闲衣服还是修身西装,殷斐穿的都是黑色的,但是胭脂一点没多想,因为本来他也喜欢穿深色系列的。

此刻,身边的自己的男人深邃,安静的可怕,沉稳阴郁的不可捉摸。

185 她金婉柔不能哭,不能在这个女人面前示弱

这十天无论休闲衣服还是修身西装,殷斐穿的都是黑色的,但是胭脂一点没多想,因为本来他也喜欢穿深色系列的。

此刻,身边的自己的男人深邃,安静的可怕,沉稳阴郁的不可捉摸。

殷斐的现在的状态有些恍惚,走神,这条路,七天前,他刚刚走过,捧着爷爷的骨灰,将他送到这个埋葬着他的战友和同志的地方安息。

现在,他又来,带着他最爱的女人,来跟爷爷道歉,交代。

刚刚在大门,胭脂买了一束黄菊。

此时她手捧着黄菊,跟在殷斐身侧,心里有些恐慌又因着殷斐在身边而笃定。

走到半坡,殷斐顿住脚步,长腿弯曲,跪在一座墓前。

胭脂看见那土色还是新的。周围的墓土上面长满了草和松柏,这里的土没有草,松柏也是新栽下的。殷斐的爷爷是最近过世的?

而最近,他不是一直在照顾她。

为他心疼。

体会过最爱的亲人朋友离你而去,那种凄凉,再也看不见的痛苦滋味,胭脂对殷斐充满了心疼和那么悲伤的时候依旧护着她的感激。

她也随着殷斐跪下来,倚在他身边。低头。

红尘迷蒙,几多坎坷,似嗔似痴,她都愿意随着这一个男人。为他抚平眉间的皱痕。

“爷爷,您看看,我找到了自己的爱人!想让她您的孙媳妇儿。”殷斐低沉而笃定的说完这句。深吸一口气,手背擦了下眼角的湿润。

“爷爷,孙子最终的选择,不是少时的玩伴,不是年少懵懂时的承诺,您理解我吗。这是我在她身边能哭能笑,能完全找到家的温柔和爱的感觉的女人。”微微哽咽的笃定的声音。

殷斐大手揽住胭脂的腰:“爷爷,就是她,她是胭脂,我爱她,我要娶她。从此,我要和她有一个家,从青春走到白发。爷爷请祝福我们吧。”

殷斐的声音有点哽咽,重重的给新坟磕了一个头,看着墓碑上老人的照片:“爷爷,她还给您生了一个大重孙子。她一个人,一个人在加拿大,辛辛苦苦的,九死一生大出血,搭进半条命,生的我的儿子。爷爷,我们给您添后了,一个比我小时候还漂亮的大胖小子。爷爷,您高兴吗?”

殷斐说着拿出手机,翻到给小馒头拍摄的那些照片:“爷爷,您看,这就是您的大重孙子,可爱吧。超级萌萌的。对不起,是孙子不孝,我应该早点告诉您的,可是我一直没想好要怎么说,我怕刺激到您,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契机,没想到您就——”

男人低沉的声音哽咽到说不出话,胭脂握住他的手,紧紧握着。感受到他情绪的失控和悲伤。

失去了最亲的亲人,以后,不论怎样,我都要和小馒头陪着他,胭脂暗暗想。

“请爷爷就像爱我一样也爱我的老婆和孩子。胭脂,这是我们的爷爷,给爷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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