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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兰-跨过十一年单恋暗河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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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站在桥的那一头,夜色中只见他模糊的轮廓,但我知道他也一样专著的看着我,那一刻,世界都安静下来,我感到内心很温暖。
我知道无极是对的,对他的感情之所以那样珍贵与美丽,或许是因为我们从未开始过,而让我迷恋的或许只是那种单恋的感觉,到最后我已是为爱而爱,为得到而得到。
可是,他仍旧是我心目中永远的无极阿,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想到他,心都会变得柔软。
再见了无极,虽然过去不能在瞬间抹去,但我再没有固执的理由,他已是我不得不看破的那抹红尘。
回到北京,已是初夏,胖子带给我一个更意想不到的消息:“我要去日本留学了。”
“什么?”我极度惊讶,语气却平静,“什么时候决定的事?”
“两周之前。”
看着他深邃的眼睛,我发现自己从来没有这样专著的打量过他。他不再是那个害死我蚕宝宝的小男生,也不再是与我在学习上争夺的对手,甚至不再是那个默默呵护我多年的人。他已蜕变成一个成熟理智的男子,眼神中却是我熟悉的深藏的忧郁。
为什么这样陌生,却又感到彼此的心灵还互相依偎着。
我自然不明白胖子是怎样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我只记得在中友百货里买SK…Ⅱ的眼膏时,他很轻屑的对我说:要抵制日货!
也许是那个半途停掉的电话让我失去了一切,但也许不是,是我自己亲手葬送了这段感情。
然而这并非我所愿意,若我有拯救的能力,我定会救出他,然后是自己。
可我没有那种能力。
十一年的感情,我无法用一朝一夕就忘记,也不能带着这段伤去面对胖子的深情。
我知道胖子总是对的,对于我,对于无极,对于他自己,他永远看的比我通透。所以我不解的只是,当时他为何会决定和我开始。
“诺言,我曾经想过要一辈子和你在一起,让你过得很幸福。”
我傻傻的看着他,他从来不是一个喜欢表达情感的人,不谈唯一不谈爱情不谈永远,一旦他谈了,就是决定放手的时候。
“那么现在呢?”
“现在只是觉得,自己当初真是自信得可笑,我远不如自己想象般的能干。”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分手,但我剪断了我的发。我曾说,我将在第一次失恋时剪掉自己的长发。所以在机场送别胖子时,我是清爽的男生头。
焕然曾经很懊恼地问我为什么会和胖子分手,在她眼里,胖子是天下第一好男人:“他的爱可真是如钢铁一般坚定哦!”
我说:“或许,他的爱开始生锈了,慢慢的,就不爱了。”
胖子从北京的机场出发,方妈妈和方爸爸不能来送行。我和他早早在机场大厅里坐着,时间提前太多,彼此已再没有可以说的话题。他仍旧拿了一瓶农夫山泉看报纸,我打开了自己的mp3,感觉不到这是一场别离,但心里有些东西在慢慢失去。
“诺言,不能给你幸福,不能让你忘掉过去,是我的错。”
我扯下耳机,看着胖子近似于独白般的表情,他不看我,只是继续说:“但这并不表示其它的人也不能让你忘掉过去。”
“我会等你的。”我急于表白,深怕他有所误会。
胖子只是淡然笑道:“可我不会。”
“你真的不再爱我?”
“傻瓜。”他摇头,“我现在当然是爱你的,但我无法保证永远,也许将来某一天,我就不爱了,但现在并不是那一天。”
无法保证?我仍很迷惘,他真的无法保证吗?还是不想束缚住我?
“好吧,”我点头,“可我还是会等,只是不会刻意地等。”
胖子终于笑着点头,仿佛放下什么重负一般。
胖子终于离开了我,让我的生活又恢复到一个人的寂寞当中。我常常会怀念有胖子陪伴身旁的时光,然后感叹幸福过站不停。
暑假,我回到老家。楼上乒乒乓乓响个不停,原来是方家要乔迁到新的教师宿舍区。而此刻,胖子已在东瀛留学,或许已邂逅他生命中另一阶段的女主角。
我出门买东西,正碰到方妈妈把一箱书籍卖给收废纸的小贩,那价钱真是低廉到让人心痛。我无意中看一眼,里面有一本《三国演义》,正是胖子过去买的那套精装版,于是走过去央方妈妈把那一箱书送给我,她没有拒绝。
我抱着那一小箱书走回家,把胖子看过的旧书一一拾掇出来,塞进自己的书柜里。
忽然有一张照片从书中滑落,照片上是我和胖子并肩站在一起,彼此很恬静的笑,身后是满山的红叶。我翻过相片的背面,有胖子熟悉的字迹:愿“现世安稳,岁月静好”——2003年10月摄于香山脚下。
原来自己还是那么轻易就热泪盈眶,在泪眼朦胧中翻过书皮,是沈从文的《边城》。
我于是想起了翠翠说过的话:
他也许明天就回来,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2005…11…21 8:47:15 公子小白 


头衔:九界杂役
等级:侠之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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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5年10月27日第 14 楼  


番外——无极
试验室的铃声响起,师兄大宇挥着电话对我喊:“快,电话!”
“喂?”
“喂,无极吗?我是诺言。”
又听到那熟悉的声音,我只觉心底很暖:“我能听出来。”
“我知道你能听出来……陈凯歌拍了一部新戏叫《无极》,已经杀青了你知道吗?”
“知道。然后呢?”
一阵沉默,我仿佛能看到电话那头的她腼腆微笑的表情:“没有然后了。”
她叫作洛颜,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女孩。
我叫吴籍,但我总喜欢把自己的名字理解为无极,我知道,在她心里面也一直叫着我无极,就如同我叫她诺言也叫了这么多年一样。
又是一年冬季,窗外稀稀落落撒起了雪花,一片片的洁白,好象她一样。
每次想到她,总是不由自主地怀念起那段青涩纯粹的年少时光。偶尔也难免会想,如果一切重来,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我一直是个孤独的人。
小的时候因为对数字太过敏感,五位数的乘除法我能够在五秒钟内心算出来,于是常听到有人叫我“神童”。初一期末考,700分的考试我拿了695,拉下第二名120分,父亲认为按部就班的学习对我而言是浪费生命,于是我就从初一直接升到了初三,接着便有越来越多的人叫我“天才”。
天才没有朋友。
由于比同班同学都小,我和他们好像永远隔着一条跨越不了的沟,无法交到真正知心的朋友,而自己也不得已的早熟起来。
中学时光对我来说总是一成不变的孤寂和乏味。
直到初三,我听说了洛颜这个名字。他们说那是一个初一的小女生,很像我,也曾囊括七科第一。
很像我?那么说,她也很孤独了?我在心里想着,渐渐开始关注这个小小的女孩。
她很安静,如果她呆在人群里,你也许第一眼不会发现她,但她的坚韧气质会渐渐地吸引你,让你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她。这样的人,未必多么刻意地经营自己的学业,光芒却难以遮掩的四射。
那时,我们班负责的清洁区正好包括她回家经过的那条林荫道,每次大扫除,我总会早早的去到那里,等着她踏着斜阳,哼着小曲,无忧无虑的走上那条林荫道。
那已定格成我记忆里的一幅风景画:金色的夕阳、夕阳下的落叶、踩过落叶的少女。
她或许从来没有发现我,但我却很心满意足地看着她一次次远远走过,初三后期,我们已不需要尽大扫除的义务,我还是习惯到那里等待。
她很独特,虽然和别的女孩一样爱打扮八卦追星,却显得事事随性。她必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那里壁垒森严,很少能有人闯入。我也是不能吧?因为她似乎很怕我,偶尔在食堂或操场上碰到,她总是板着脸很赶时间的样子,不爱和我说话。
但我还是常常关注着她。一次乒乓球联谊赛,为了和她凑成混双的组合,我头一次低声下气恳求班上的体委给我放水。但当我以练球为名去找她时,却听说她每天一放学就拉着洛校长打球去了。
缘分,好像总是差一步。
有更多的接触是在数学奥林匹克集训上。我本不喜欢学校搞的那些活动,对竞赛的热情也不似初中那样强烈,但因为有她,每次的集训都变得值得期待。
有一段时期,我们同在一位数学老师家补习。一天晚上突然停电,我和她在三根白烛的照耀下默默相对,看着烛光下她白皙清秀的容颜,我第一次感到自己的心不受控制的悸动。我有些惊惶,原以为对她的感情只是比好感多一点,绝不曾想到会为了她而动摇和分心。直到在赛场上发挥失常,我不得不承认,她对我的影响远超过了自己的想象。
然而,她太单纯,她总是很乖巧的和我讨论功课上的各种问题,纯洁得像个不谙世事的孩童。
高一的时候,结识了冯惜晨,一个聪明到慧黠的女子。这是我第一次对某个人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感觉,应该算是知己了吧,没想到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知己会是个女人。
无意间,和她谈到欣赏的异性类型,她对我说:“我知道,你喜欢的人在那里。”
顺着她的手指,我看到初三三班的体操方阵,不由得有些惊异:“你怎么猜到的?我以为自己表现得并不明显。”
“你是不明显,是我太敏感而已。”
我笑着摇头,真不知有这样一个了解自己的人该庆幸还是该害怕。
“那她对你怎么想?”
“不知道。”我摇头道。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想她对于早恋一类的事应该非常反感,隐约也听说她曾用拖把赶跑给她递纸条的男生。
“有机会我帮你问问?”
“不要——”我下意识的阻拦,深怕一切会适得其反。
“你难道还不相信我么?”惜晨爽朗的笑,眼眸如星星一般清澈,有着让人信赖的魔力。
一天午后,我躺在教学楼前的草坪上,闭着眼感受阳光的抚摸,感觉和自然很贴近。惜晨忽然走到我身边说:“籍,有人找你。”
睁开眼,只见诺言远远的站在草坪外边,亭亭而立,如清水芙蓉般不染一丝尘埃。失神片刻,我对她笑笑,竟不敢上前交谈。惜晨帮我拿回了奥赛证书,只是个市级奖。我并不为此感到沮丧,沮丧的是惜晨后来的话:
“我刚才帮你问过了,问她喜不喜欢你。”
“是么?”我只觉心跳仿佛漏了半拍,期待而又害怕着惜晨接下来的话,不知那会是怎样的宣判。
“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她说不喜欢。”
“是么。”我闭上眼,逃避那忽然间变得刺目的阳光。
“听说她和同班一个男生关系很好,像对欢喜冤家,那个男生叫什么来着……好像叫方什么……”
“方博阳。”和她很相称的一个男生,我说。
我和惜晨走得越来越近,因为只有她真正懂我,而我内心的隐秘也只可与她一人分享。班里的风声渐起,我懒于解释,如果真有人误会,那就误会好了。我其实很厌恶循规蹈矩的生活和循规蹈矩的自己,反叛,也是一种宣泄的途径。
在惜晨对我表白之前,我们的良好关系一直持续,可是,当她把“爱”字说出口时,我明白自己很难再继续把她当作知己。
我是个自私的人,知道还不起,所以不想亏欠,以至于每次的拒绝都很坚决和残忍。直到她死之前,还一直是怨我的:“籍,我付出那么多,为什么你还要对我那么冷漠,为什么不能对我好一点……可能是报应吧,因为有一件事一直隐瞒着你。洛颜是喜欢你的,作为同样喜欢你的女孩,我比谁都清楚。她喜欢你,很喜欢,也许和我一样喜欢,即使嘴里说着不喜欢你的话,但那都是违心的……”
那通电话好像遗言一样,是惜晨留给我最后的话。她在大一寒假的登山中死去,这对我来说如同一道很难抹平的伤口,很后悔不曾对她更关心一些,她说那是她的报应,可我觉得那更像是我的报应,因为欠了惜晨无法偿还的情债,所以要永远失去靠近诺言的机会。
如果早一点了解一切,也许结果会不同。但那时不行,我已有了子茗,另一个想让我用一生去爱的女孩。
认识子茗是在高三的时候。
子茗和诺言不同,她甜美、开朗、耀眼,从不压抑自己的光彩,不论在舞台还是演讲台上,都是绝对的主角,看到她,我总会感觉很暖。而诺言,却比较像我,都是内敛而孤寂的人。
和子茗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很骄傲,走在她身旁,很容易引来别人艳羡的眼光。更重要的是,子茗陪伴我度过了高考那段黑暗的时光。
说实话,谁也没料到我的高考会一败涂地,包括我自己。原以为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之中,命运之轮会一帆风顺,可天不遂人愿,高考的失败让我的人生从此不同。
然而,子茗一直支持我,当我自己都不再相信自己的时候,她写信对我说:“我信你,因为我一直爱你。”
我无法不感动,很庆幸上天终于给我一些补偿,让我重拾勇气,去面对未来,开始新的人生。
然而心里隐隐有些浮动的情绪在困扰着自己,因为我忘不了在去南京之前那个最后的夏季,在燥热的公车上遇到诺言,那依旧沉静而坚韧的女孩。
她只是轻轻问我:“去学计算机啊?”
可是,她的眉眼之间有着淡淡的哀愁,我几次恍惚,都以为那哀愁有可能是为了我。然而直到我下车,她始终没有说什么。我把自己隐藏在人群,直到听到公车启动的声音才忍不住回头,看着她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将头深深地埋在手上。
她在想些什么呢?也许以后都不会再记得有我这个人了吧?
毕竟,当她有朝一日成为北大学子之时,我已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几年来,和子茗分隔两地,我并不觉得辛苦,纵然失去朝夕相对的美妙,逐渐滋长的默契和挂念却更值得珍惜。即使身边围绕着形形色色的女子,我也不曾随意放纵自己的情感。
坚持,也是一种责任。
但总是不可避免的和诺言产生交集。自从听了惜晨最后的话,每次想起她,心里总些抹不去的异样情绪。
第一次收到她信的时候真有种如获至宝的感觉,但我不能表露,也不能再争取什么,因为我深知自己若走错一步,伤的是两个同样美好的女子。
所有未曾开启过的感情只能化成我不能明言的关心。只要能够偶尔通通信,在别人的婚宴上和她聊聊天,在北京上课时看看她,一切便已足够。
只要她需要,我很愿意像宠小孩一样的宠着她,因为我所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考研时,我报了浙大,那是对子茗的一种承诺。
而诺言的近况总是很容易从别人那里得知,因为上大学之后的她还是那么优秀而引人注目。奇怪的是一直没有听说她交男友的事,我忍不住担心:“这傻丫头,究竟在等什么呢?”
子茗静静看着我,说:“你不懂吗?有些话不亲耳听到,是很难死心的。”
原来这所有的一切,子茗都看在眼里,从开始到现在。
终于等到一次机会,诺言问我:“你有女朋友了吧?”
我坦诚地回答:“是啊,你也认识的,姚子茗。”
从那以后,她越来越沉静,在QQ上碰到也不再兴致勃勃地和我聊东聊西。我很怕她的这种改变是因为我,我很怕。
到最后,她突然通过QQ问我:“你是否知道我爱过你?”
我没想到自己还会为这句话儿震撼,不知所措,差一点伸手去关掉显示屏以逃避一切。
知道,那时的我已知道,却早失去接受的资格。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在欠着别人,不管惜晨还是诺言,我都很想把感情的伤害减到最低,但到最后总是力不从心。
诺言写信说指环年到了,想从一个异性朋友那里要一枚戒指,我很爽快地答应了她,虽然买小饰物之类的事情一向让我不屑。
我挑了很久方选中一个独特的戒指,很像《魔戒》里的戒指,看上去与众不同,上面刻着的藏文据说是吉祥如意的意思。
“好看吗?你说诺言会不会喜欢?也不知道她手指多大,好在大小可以松动。”我在柜台前思量良久,而子茗只是冷冷地打断我:“你对她会不会太好了?你不觉得已经超出朋友的界限了吗?”
“你不要这么敏感好不好?”
气氛很僵,子茗甚至拂袖而去,可我只当她无理取闹。因为那段时间以来,我们越来越频繁的为一些小事而争吵。
不想失去子茗,因为她是我无法割舍的爱。她陪着我度过人生最无奈的时光,几年来相隔两地的苦恋也早已让我们紧密难分。
然而每天莫名其妙的争执让我很苦恼,甚至怀疑最开始的决定是否就是一个错误。她太耀眼,也太好强,而我性格中也有着偏执的因子。分隔两地,反而摩擦少些,朝夕相对之后,才发现彼此的矛盾是如此难以调和。
我不希望否定我们曾经拥有的美好,也不愿意一次次的摩擦把彼此间的感情消耗殆尽,所以分手,成了唯一的出路。
不得不习惯生命中越来越多的“无能为力”,也渐渐学会接受失败和失去。
和子茗分手之后,诺言忽然到杭州来做毕业设计。如我记忆中一般,她还是那样坚韧而沉静。每次看到她清纯的笑,我总会想起那些逝去的青春年华,因为她本就是和那些绚烂的岁月连系在一起的。
她还是不爱说话,说话还是不看我的眼睛,但偶尔捕捉到她的目光,我会发现许多曾经错过的东西。如果想追悔,如果想重新开始,当时是最好的时机,但我明白,我不能那么做。
一切终是不同了,在蹉跎了这么多年的岁月以后,彼此的眼里都沉淀了许多沧桑的情结。我不可能忘记子茗,正如她不可能忘记方博阳。我相信方博阳比我更有资格守护她,因为他爱得比我更加纯粹和唯一。而我,远远的道声祝福就好。
“害怕悲剧重演,我的命中命中,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诺言,便是我生命中不可碰触的美丽啊。
……
又聊了几句家常话,我才放下电话。回头看着窗外纷飞的雪花,忽然想起诺言曾经问我记不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当时,我并没有回答。
我当然是记得的。
那也是一年冬天,天气也是这般萧瑟,我和她在亲戚家初遇。那时的她只是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穿一件红色夹袄,一条黑色棉裤,满身未脱的稚气,当别人介绍我们认识之后,羞涩的、轻声地叫我:
无极。2005…11…21 8:48:38 公子小白 


头衔:九界杂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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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胖子
冬天过去,天还很冷,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爱尔兰咖啡。Jason刚换上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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