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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妖孽(林小山)-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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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两千骑士,也只剩下不到八百!

这时,一个老者出现,老者背后背着一小孩,手握青色长剑,飞踏而来,对着剩余的七八百骑士一阵冲杀!

“林凡山,是林凡山,兄弟们杀!”逍遥云一见到老者,顿时激动了起来,可是,还剩下的七八百骑士都是重伤,而且精疲力尽,不堪一击,被林凡山几番冲杀,就倒了一大片。

“天要亡我,天要亡我啊!”逍遥云仰天狂吼,刚刚吼完,“噗嗤!”一声,脑袋已经离体,飞向远处,一道血柱狂喷而起。

在林凡山砍瓜切菜般的屠杀之中,剩余的七八百骑士纷纷倒地,逍遥派三千骑士全部死亡,从此,逍遥派从万花城消失,从大陆上消失!



十年之后。

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可以带走很多生命,最重要的是,现在的小林龙,已经长大成人了。

清早的百果林一片宁静,淡淡的晨雾弥漫着整片树林,显得无比神秘。

荆棘密布的树林里,飘散着浓厚的腐叶味,香果味,还有清香的泥土气息,散发出大地那厚重而朴实的味道。缕缕红光缓慢的从东方冒出,太阳已经慢慢的升腾而起。

温热的阳光洒在整片树林的头顶,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变成无数斑驳的小金光点,折射在了满是枯黄腐叶的地面上,微风吹来,树木轻轻摇晃,地面上的小金光点也随之舞动起来。

“叽叽叽叽……”

树林的各处,响起了各种小鸟的欢声,给这片宁静的林子增添了几分生机。

“沙沙沙沙!”是脚步踩踏在枯叶上面的声音,只见树林里,一个看上去十二、三岁左右的小男孩,穿着粗制的短裤背心,背后背着一副黑色猎弓,肩上扛着一根人腿粗大的木柴,正飞快的穿行在树林里。

小男孩的一双媚眼十分漂亮,眼中灵光闪烁,步伐行走如风,身子轻巧的避过挡在前面的荆棘刺藤,一路轻车路熟,仿佛在自己后花园散步一般。而在小男孩的身后,竟然还跟着一只全身金色的小猴子。

“哈哈,今天晨练的任务已经完成,回去就能吃早饭了。”小男孩吞了吞唾沫,肚子明显饿了,心里更是兴奋的想着。

小男孩名叫林龙,自他六岁起,他爷爷每天都要求他进行‘体能训练’!每天天没亮,就要起床跑步,从千果山的山脚跑到千果山的山腰。海拔上千米高的千果山,要跑到半山腰取一根木柴返回,还要在太阳出山前回来,这并不是每个普通的小孩可以承受的。

刚开始,林龙晕过、吐过、哭过和耍赖过,再怎么说他也是一个六岁的孩子,根本经不起折腾,所以很多时候都是林凡山带着林龙一起训练的!很多时候都是林龙跑着跑着,就装作不行了,然后林凡山就背着他回家去,这样的方法小林龙百试不厌,刚开始的时候还行,可是几天之后就露出马脚了,林凡山知道后气的哇哇大叫,那天,林龙被罚,第一次真的跑步跑的晕了过去,林凡山才肯罢休!六岁起到现在十三岁,林龙已经经过整整七年的艰苦训练,他如今的身体更是可以媲美一头猎豹。

林龙的爷爷林凡山,原本是百家村的一个村民,在他二十岁那年,侥幸成为了通天门的一个记名弟子,而在十三年前,林凡山不知因为何事,竟然被扫出通天门,还被到处追杀,林凡山为了能在临死前再见一眼自己的家乡,其实他也很想死在自己的家乡千果山,所以立马逃回千果山,只是他刚刚逃回千果山,却发现村里的林俊才竟然带着一小孩孤零零的居住在百果林的林子里面。

也许是天意吧!林凡山刚刚回来,林俊才就病故,接着,一件接一件坏事就不断袭来,最终酿成大祸,害的整个百家村被灭村。

因为林凡山回来的第一天就和林俊才见过面,所以对猛虎大王也很熟悉,也因为这点原因,后来才靠着大王,使整个逍遥派灭派,从此,林凡山便觉得亏欠林俊才,就隐居山林,将林龙当成自己的孙子一样对待,培养!

林凡山接管林龙之后,发誓一定要培养出一个练武天才,从此隐归山林,精心培养林龙,过着平平凡凡的生活。

而林龙身后的那只金毛小猴子,是他八岁那年到百果林玩耍时遇到的,一人一猴在百果林里面相遇,因为双方都比较贪玩,所以一回生二回熟,第三回小猴子就跟着林龙回家了。因为全身金色,一双金色猴眼灵动可爱,所以林龙干脆给猴子取名为‘金眼’,从此,金眼便成了林龙唯一的玩伴。

很快,林龙就已经走到一片空旷的地方。只见前方,一间用树木建造的精致房子出现在林龙眼前,房子的周边分别用木条搭起一排排篱笆,一人高的篱笆将整座木屋围绕在中间,篱笆正是用来防备野兽的夜袭。

这里处于百果林中央,野兽时常出没,不得不防备些什么!而林龙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度过十年的童年生活。当然,主要是林凡山为了磨练林龙,才选择住在这山脚。

凡尘大陆,妖兽横行,魔鬼肆虐,虽然表面上显得繁荣昌盛,但是许多的穷乡僻壤时常出现妖魔恶霸,其实危害人类的不仅只有妖魔鬼怪,更多的是人类之中的杂碎,那些杂碎被称之为恶霸。然而,许多的富家公子小姐,从小都会练就一身好本领,一来健身,二来防身,三来防止恶霸欺凌,但是最重要的还是用来争夺权力和金钱。而那些穷人,别说练武了,温饱都成问题,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就是天大的福气了!

所以,在凡尘大陆,只要有点身份的人,都会两手抓妖除魔的功夫。

准确的说,林龙并不认识自己的父母,从小到大,他只认识一个人,就是他的爷爷林凡山。在他很小的时候,林凡山就告诉他,他的父母已经死了。从小开始,林龙就跟他爷爷两个人住在千果山山脚的百果林里,生活在山林之中,相依为命。

“蓬!”

林龙将肩上的木柴仍在地上,一边欢快朝着木屋跑去一边叫嚷:“爷爷,我回来了。”

木屋门口,一名须发皆白,面容精瘦,慈祥和蔼,穿着一身短裤背心的老者正从木屋里面走出,看到林龙后,面带笑容的喊道:“小龙儿,快进屋吃早饭,今天爷爷做了鸡肉面。”

“哇,好香啊!爷爷真好,好久没吃到鸡肉面了!”林龙话刚落,人影已经冲进木屋。



太阳越升越高,大地被烤的火热。千果山里面,各种各样的野兽已经开始四处游荡,开始猎取美味的午餐。

一颗大树的树枝上面,人头般大的一只山鸡正警惕的观看着四周,两颗黑色的豆眼珠子转来转去,却不知它即将成为人类的午餐。

“咻,咻!”

“噗!”

两只木箭同时射穿了树枝上的山鸡,一丝鲜血溅到树枝上面,山鸡掉落。

“哈哈,今天晚上有鸡腿吃了。”远处,拿着黑色‘猎弓’的林龙欣喜的飞奔而来,捡起地面上的山鸡,哈哈大笑道。

“哎!”林凡山在远处叹了口气,手中也提着一把猎弓,正缓缓从远处走来,无奈叹道:“人老喽,再过几年,弓弦都拉不开喽。”

“吱吱……”金色的小猴子‘金眼’也一脸兴奋的跑到林龙身边,呲牙咧嘴,双手连连舞动着。

“爷爷,”林龙捡起山鸡之后,跑到林凡山面前哈哈笑道:“等您拉不开这猎弓的时候,龙儿天天射山鸡给您炖汤喝。”

猎弓,是一种黑色树木制作而成,黑色树木叫铁木,因为树身坚硬如铁,所以便取名‘铁木’,铁木又不缺弹性,做成弓最适合不过,人灵大陆上能用得上猎弓的人不多,就凭这张猎弓,就算遇到野猪也能一箭射杀!

而刚才,林凡山和林龙射出的弓箭不是用铁箭,而是改用木箭,铁箭重,且威力巨大,对付区区一只山鸡,一只木箭就足矣。

“好好好,小龙儿是最棒的!爷爷就等着小龙天天给爷爷炖鸡汤!”林凡山笑呵呵的夸道。



夜晚,星罗密布,繁星点点。浩瀚无际的银色天空,挂满了一眨一眨的无数繁星,偶尔有流星划破星空,拖着长长的尾巴,消逝在天际。

木屋外,木制篱笆内,林龙和林凡山一老一小,外加一只金色猴子,正坐在地上乘凉,日子过得十分的惬意。

只见此时的林凡山口沫横飞,眉飞色舞,乐此不疲的说着一个叫‘屠魔大仙斩妖除魔’的故事。而林龙则耸着脑袋细听着,哪怕错过了一丝故事情节,虽然这个故事他听了几百遍了,但是却百听不厌,无比的痴迷,对故事中的主角‘屠魔’的无边法力而感到向往和痴迷。

其实,林龙心里也时时梦想着,突然有一天,自己练成绝世法术,斩妖除魔,保卫世间……那该是一件多么自豪和英勇的事情啊!



已是深夜。

林凡山一人站在木屋外仰望星空。

忽然,林凡山伸手从胸口内摸出一个巴掌大的瓷瓶,拧开瓶盖后,倒出一粒红色的丹药吞服下去。

“呼!”服下药丸的林凡山深吸了一口气,喃喃细语:“不知道……能拖到什么时候?”

只见,林凡山仰头,叹道:“如今,小龙儿已经长大成人,就算死,我也死而无憾,对得起他爹林俊才了。”说完,便走向木屋。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着,林龙每天清晨照样跑步练身,一天都不会偷懒,他以前也偷偷的偷过懒,就那一次,回去后,被林凡山发现后,被罚跑到山顶,那可是一千米高啊,那次林龙差点跑死,所以林龙以后再也不敢偷懒了。

“轰隆!”

“哗哗哗……”

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大雨转眼倾盆而下,大雨说来就来,还丝毫没有一点停歇的意思。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

暴雨连接下了四天,仍然没停下来。

这天晚上,身体一向健壮如牛的林凡山竟然病倒,林龙可是忙得团团转,冒着豆大的暴雨出门采药,到了晚上才回来,喷嚏连接打个不停。

似乎老天作弄人似的,接下来的三天,大雨下下停停,天气阴沉,湿气很重,而林凡山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反而越发加重,林龙可是急了,甚至跑到万花城里去请大夫,大夫看过之后,却只摇头。

第十天。

暴雨一直停停歇歇,天空阴深恐怖,雷云密布,好像老天爷在发怒似的,很多村子镇子和城市都被洪水淹没。

这是凡尘大陆百年以来最大的一场洪灾,凡尘大陆接近百万人口遇难。

最严重的地方莫过于‘黄龙河’两岸的城市村落了,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活口……

黄龙河,凡尘大陆最大的河流,从西北角一直贯穿东南角,横穿整个大陆,河宽三千米,为天下第一河。

凡尘大陆没有帝国王国,只有三个大门派掌控。早在一千年前,凡尘大陆被一个叫‘大日王朝’的王国统治,但后来因为国王残暴,最后被三大门派剿灭。

三大门派为通天门,万佛寺,灵花宫。当然,除了三大门派之外,还有无数的小门派,不过是一些三教九流,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其实,早在半个月前暴雨来临之际,三大门派已经派出近十万精英弟子入世救济,虽然如此,但仍然死伤过百万人类。由此,可想而知这次洪灾的惨重。

天灾人祸,天命难违,天要人死,人不能不死。老天爷一发怒,就是百万人亡。天地不仁,果然如此。

千果林,木屋之内。

林龙此时头发蓬乱,面黄肌瘦的跪在床边,泪水已经模糊了他的视线。

“爷爷,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我不要,我不要这样……”

木床之上,断断续续传来林凡山微弱的声音:“龙儿,爷爷……爷爷这是老病,治……治不好的……,听天由命吧!”

“不要,爷爷我不要您离开,我不要……”

许久,木屋之内,断断续续传出一声声哭声……

林凡山病逝,享年六十二岁!   

第三章 下山

就在林凡山病逝的第二天,老天似乎作弄够了,空中乌云随之散开,天气顿时变得一片晴朗,露出那一颗久违的、鲜艳如火的骄阳。

许多人都知道,这场灾难已经过去。失去亲人朋友的村民,也陆续回到自己的家乡,播种耕地,打猎种菜,坚强的活着下去。

百果林。

“滴答,滴答!”……

整个百果山一片宁静安详,只听到水滴从树叶上滴落在地面的滴答声音,经历了这场天灾,百果林似乎变的更加的美丽、更加的宁静。

百果林中央,林龙住了十年之久的木屋旁边,此时耸立着一座新坟,一身酸臭味,头发像鸟巢的林龙,此时正跪在新坟前,默不作声,一只全身金色的小猴子蹲在林龙身边一动不动,仿佛知道了主人的心事一般。

坟前竖立着一块木头,上面用歪歪斜斜的字写着‘爷爷林凡山之墓’!墓碑下面有一个碟盘,碟盘里是一只烧好的烤山鸡,山鸡旁边还有一壶烈酒。

只见此时,那只金毛猴子,嘴角流出半米长的口水,一双灵动的金色眼眸正发出贪狼喜爱的光芒,痴痴的盯着墓碑下面的烤山鸡,全身一动不动。

四周寂静无声。

“滴答!”

“滴答!”

只有水珠滴落在地面的声音。



转眼,已经过去三个月了。

这三个月来,林龙整个人瘦了一圈。在木屋边守了三个月的墓,清静了三个月,林龙心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而守墓,在凡尘大陆上,这是对晚辈的孝敬。

三个月,林龙已经变了一个人,他心里想了好多好多事情。每次一想起跟他爷爷在一起的时候,热泪就无声无息的滑落。

换句话来说,林龙已经开始长大!

正是清晨。

“爷爷,”穿着一身粗布短裤背心的林龙跪在林凡山坟前,已经没有三个月前的稚气、娇气,反而透露出一丝淡淡的稳重和坚毅,一张清秀消瘦的脸蛋白白净净,最迷人的是他那双眼睛,美丽而妖异,那透露出来的灵动光芒,仿佛仙女都可以被他所迷惑。

“爷爷,龙儿不孝,竟然没能治好爷爷的病。”林龙抬头,望了望天空一眼,只见太阳已经出山!再次垂下头之后,林龙继续说道:“这三个月来,龙儿想通了很多事情,既然爷爷走了,那就安息吧!而龙儿也将下山,离开这里,去外面闯出一番天地……”

林龙说了很多很多话,而真正的目的是‘告别’。在他心里,外面的世界充满了神奇,充满了未知,充满了热血澎湃,在凡尘大陆闯出一番事业,这正是他想追求的。

或许,每个人少年的时候都有一颗炽热的心吧!

太阳已经升到三杆,木屋里面,林龙正在收拾行李,准备下山。将两三套粗布麻衣装到包囊里,将剩下的几枚铜珠一并装进包囊,突然,林龙双眼一亮,从自己爷爷生前最喜欢的一个木盒里发现第二层,打开之后,只见里面装着一封信和一张画。

林龙拿起信封,只见信封上面写着‘龙儿亲启’四个大字,“正是爷爷的笔迹!”林龙飞快的打开信封,上面写着:“小龙儿,当你拆开这封信的时候,想必爷爷已经死了,生死乃天地规则,有生必有死,你不必太难过。你如今才十三岁吧,以后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答应爷爷,等爷爷死后,带着你母亲的画像离开百果林,出去外面闯荡吧!盒子里的那副画像正是你母亲,乃是你父亲生前亲笔所画,务必要好好保管此画,切记!”

“母亲?”林龙心脏一窒,从小到大,他别说见了,就连听都没听说过关于自己母亲的事情,所以立即拿起盒子中的那副画放在桌面上铺开,当画像全部展现在林龙面前时,林龙看呆了!画中的女子媚眼妖容,美得不似人类,竟然跟林龙有着七八分相似,特别是那双眼睛,仿佛能勾人魂魄。

“她,她就是我母亲?”林龙似乎对这个母亲不是很在乎,只看了一眼便收起画像,放在胸口的袋子里面,贴身收藏。怎么说也是自己母亲的画像,而且自己爷爷都叫自己好好收藏。

收好画像后,林龙拿起信继续看下去:“其实,你一直很想知道自己的父母的事情吧?你将你母亲的画像收好,待得有一天,会知道你父母的事情的。还有,你有一个姨娘,是你母亲的妹妹,在十三年前失踪,若是以后你有缘,便能见到你姨娘,到时候一切便清楚。好了龙儿,爷爷不在身边,自己好好照顾好自己,遇事别冲动,遇事要冷静,知难而退,别强出头,…………!还有,每天的晨练不要放弃,身体强壮才能练习绝世法术,你不是很想学绝世法术吗?身体不强壮是学不了绝世法术的,如果你以后能拜入一个小门派,那爷爷也为你高兴,哈哈哈!好了,好好照顾自己!林凡山绝笔。”

两行热泪缓缓流出,林龙脑海中浮现出林凡山生前的一幕:“遇事别冲动,遇事要冷静,知难而退,别强出头,…………!”

“那时候,我老是说爷爷唠叨,没想到现在,爷爷的声音是那么的好听!”林龙完全沉寂在回忆之中。

“吱吱,吱吱……”一只金毛猴子从门口窜了进来,吱吱叫个不停。

“臭猴子,死猴子,别烦我想念爷爷。”回忆之中的林龙被惊醒后,气愤的大骂道。

林凡山坟前。

林龙背着包囊,最后一次跪在了林凡山坟前,猴子金眼躲在林龙身后。

许久,林龙低沉道:“爷爷,您在这里安息,龙儿要走了,等龙儿找到师傅,加入门派,一定回来亲口告诉爷爷。”说完,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火阳悬挂头顶,天地一片闷热之气。此时,从百果林南边的边缘走出一人一猴,人是个少年,背着包囊,穿着麻布短裤背心,媚眼俊容,猴子全身金色,正是林龙和猴子金眼。

一人一猴正准备下山,朝着南方的万花城走去。

林龙现在的打算是进万花城,至于进城之后做什么,干什么,他没有去想,毕竟只有十三岁,又很少外出,此时他对自己的前途一片茫然,但又充满了澎湃和激情。

“等进城之后先找个活儿,挣点钱,然后……去找个师傅,可是,我去哪儿找师傅?”路上,林龙一边赶路一边揣摩以后要做的事情。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废弃已久的‘百家村’路口。

“恩,到百家村了。”林龙心里想道。

说起百家村,以前和林凡山去万花城的途中,跟他说了不少。听说百家村以前是这方圆百里之内最富有,最强大的村子,村里的男人身强力壮,世代练武,村子又落在千果山山脚,所以百家村独自占有了整个千果山,只是有一天,突然从山里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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