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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是来帮我的?他是谁?总之,那人定不会是少主。
我抛下了魔界,抛下了少主,抛下了院子里的秋千与一穹星子。我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所以我不得不抛下许多许多的东西,不管我舍不舍得。
眼前一片大亮,我从没见过天光,只得抬起手臂遮住刺眼的光芒。
砰砰的心跳声渐渐挣脱震耳欲聋的鼎沸人声,魆风骤雨般震动着我的胸腔。
适才的那一跌,使少主赠予我的发簪掉落在了不知哪段路上,一头墨发凌乱地倾泻下来,丝丝缕缕地黏在我被汗水浸透的脸上。
最后的几步,我踉踉跄跄地将它们实实地踩过,而后,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我突然笑出了声。
烟萝,你终于逃出来了。
自诞生起,我便被关在整个都夷宫中最偏的藏经阁。我从未思虑为何自己会被关禁在此,亦从未想过逃跑。彼时我每日除了看书便是看书,如此单调地度过了近三万年。可不知世事的我却从不曾觉得它单调。
三百年前始,我时不时于眼前看到些零星的景象。迷离惝恍,模糊不堪。
时而是大段大段不知名地段的片影,那里有微亮的光与喧嚣的街市;偶尔是一个玄衣男人,身长玉立,不言不语,偶尔与她一同出现,却依旧是不苟言笑的,但那模糊眉眼中的温柔却硬生生使我莫名感到悲不自胜。
多数时间我看到的便是她了,那个绿衣女子,她在我的眼前轻盈地一晃而过,矫若惊龙。藏经阁灭顶的黑暗无法熄灭我的好奇,我伸出手欲抓住她挑逗般的翠色裙角,却是徒劳,只能随她翩翩而退的舞步倾动身子,直至撞上坚硬的书柜,带落了几本居高的古籍与一席明灭的灰尘,不留情面地将我砸了个晕头转向。
她却笑将起来,洋洋盈耳,旋了一个圆,裙裾飘摇,轻轻地唤道:“烟萝,烟萝,我是你的阿娘……”
于是我就此知晓了我的名字。
然而沉浸于虚无幻想的我却从未料到,带给我第一缕光芒的人,有朝一日,亦会亲手将我拖入黑暗。
那日,我依稀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散淡似水,却缠绵着不肯离去。后来我才晓得,那是少主常用来安神的青木香的味道。
我于黑暗中察觉到一抹陌生的气息,带着一丝不正常的紊乱。
男子在微光中顿了许久,才一步一步拾阶而上,再一步一步迈得如临深谷,才缓缓地走向我。直至我的跟前时,他蹲下来与坐在地上的我平齐,从袖中掏出一颗夜明珠来,霎时照亮了整个藏经阁。
我被从未见过的亮光偷袭,如遇洪水猛兽,三魂出窍,连忙将脑袋往身子里埋去。陌生的男子却先我一步,将我下埋的身子捞进了怀中。
我感到非常怕。
“是你。”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他紧紧地将我揉入怀里,并着却也将我的脑袋混沌了。
我不记得我曾在哪里见过他。实则,他是我见过的第一个真真正正的人。
他抚摸着我的脑袋,细细地揉着,轻声耳语:“别怕,阿萝。我是缙川,我来救你了。”
没工夫思虑他是如何晓得我叫阿萝的,我只感到莫名的无措。
他的怀抱暖得发烫,我的手不自觉地攀上他厚实的肩膀,途经他的脊背时,感到了一抹难以形容的微弱。
于藏经阁中度过不吃不喝的两万八千多年,少主十分惊讶我是如何生存下来的。
他喜欢抚摸我的头发,他说:“你的头发那么美,只有天上的仙娥才拥有如此乌润可鉴的黑发,这样美的头发丝毫都不像是一个魔女该拥有的。”
执着木梳,一再让它由我的头顶滑落至我的发梢:“然而你的眸子——虽然平日里是黑色的,但在夜明珠的照耀下,它们会泛出血红色的光,那是一个魔女才拥有的眸子。”
少主将我安置在燎沉殿的偏殿中。
那日我边坐着打瞌睡,边磨着墨,同时还能摆出一副愁云惨雾的表情,此等高超动作,本魔女若屈尊了第二,定要同第一那厮拼老命。
且说这研磨,乃是我前些日子刚学会的,然付诸了几日热情后便觉委实枯燥,无非是一圈一圈地重复地画圈圈。
不想少主却说我技艺不精便一心偷懒。
大喊无辜,我这样的粗人,实则体味不了这等大雅情趣。
少主喝了口茶,道:“明日我有些事情,需得上一趟九重天,无法陪伴你。既然如此,明早我便命人送九方砚台来,你好好呆在这里研磨,研不完不许吃饭。”
狠狠地将脑海中窜出来的问号戳破,我颤着声音问道:“这个‘九’,是多少的‘九’?”
少主淡淡一笑:“自然是‘看我心情,想是多少就是多少’的‘九’。”随手摸了摸我的脑袋,叮嘱道:“切记,不可乱跑。”
手下的力度早已与瞌睡一道泯入境界,不轻不重,不急不缓,很是一个恰到好处。若少主见了,定要夸我一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罢罢,少主若是瞧见我懒成这样一副样子,还不知要怎么骂我呢。
我的过人之处实不在此,而在一个一心二用。就好比我正一边磨墨,一边打瞌睡,另一边还能随着画圈圈的动作,天马行空地想到《楞严经》中的拗口经文:
“譬如方器,中见方空。吾复问汝:此方器中,所见方空,为复定方?为不定方?若定方者,别安圆器,空应不圆?若不定者,在方器中,应无方空?”
方方圆圆,圆圆方方,终于彻底将自己绕晕在佛祖方不方圆不圆的陷阱中,一头扎进了砚台,睡熟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被骂声吵醒过来,颇为不爽,一张黑脸又黑了黑。
脸上湿漉漉的,极不舒服,我扯出帕子一抹,差点再次将脑袋扔进砚台中。
不甚清醒地洗了脸,途间还听见门外头被侍卫拦下的婢女抬高了声调的露骨讽刺:“有些东西真是不自量力,殿下也委实心软,在外边瞧见了什么新奇的东西都愿意往回捡,也不管那东西是贵是贱。哎……真委屈了快要嫁过来的连痕公主,放眼魔妖二界,有哪个不自量力的女子敢与她比美呢?”
以铜镜仔细地照了照,这才好整以暇地拭干了脸。没心思亦没工夫搭理她,若不尽快将案发现场清理了,少主保不定会不会将被他捡回来的我扔出去。
诚然,我亦并非世故之人,近三万年都是我自己度过的,故而对这些东西并不感冒,更不会放在心上。
然而有一次,却让少主听见了。我不晓得他是如何听见的。
那日他大发了雷霆,拂落了庭院石桌上的各式精致吃食,我在房中被远远的噼里啪啦的清脆声响吓了一跳,继而便是一众婢女跪地求饶的声音。少主向来是个好脾气的,我不知发生了何事,方欲出门瞧上一瞧,却被推门而入的姑姑止了步子。
“姑娘,殿下命老身前来服侍姑娘歇息。”
她面上的不凉不酸给了我兜头一棒。
而后我才得知,少主命人砍了那个口出狂言的婢女的脑袋,且肢解了身子,尽数喂给了依轱山上的苍狗。又派姑姑将西殿的婢女全部换了新的,皆需寡言且貌平,且不得多看我一眼。
“你们若将屋里头这位姑娘的半点消息透露出去,或是让她听到了什么不好听的,下场必定比那喂了苍狗的小贱蹄子芳谷还惨。我想,你们当中没有人愿意白白送死,或是死得比她还惨吧?若是哪位愿意一试,尽早站出来,省得你不快慰,我更不快慰。殿下素来是个平和的人,与我们和善,可他发起狠来,会让全天下都不平和。你们自己掂量着办吧。”
一众婢女皆不敢抬头,翼翼小心道:“是,姑姑。”
那是我第一次,下定了逃走的决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当来无求念(1)
魔界与人界的交界处,乃是参商城城外的郊林。
古木参天。纵是初春时节,这片林子也绿意甚少,杂乱难看得紧。我抚摸着笔直少枝的树干,认真地忆了忆从前看过的那些书本,也未曾认出这是哪一种树。它们挨得那么近,我仰起头往上看,透过横七竖八的枝子,阳光耀眼,天空晴朗高远。
那么远。
魔界没有阳光。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过阳光。
我从未曾想到,人间居然可以看见太阳。正如我今天才醒悟过来的那样,我自己所认知的那些东西,太半是错的。曩时我十分愚昧地认定,只有在高高在上的天界才能看到太阳,而那时的我尚不晓得阳光于我的意义。
是自由,亦是救赎。
“日宫太丹炎光郁明太阳帝君在上,请受小女子一拜。”以鞋子仔细地碾开脚下的杂草,冲着朝日的方向郑重跪下,缓缓地磕了三个头。
直起身后,眼眶再也包不住将溢的热泪。
我晓得我的使命是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站了起来,随手在空中一扯,变幻出一条素白面纱来。我虽然对美貌没什么概念,但也晓得我生得美。殿下就曾说过很多次我很美。他说我的这一种美,是一种十分与众不同的美,是与魔界妖姬判若云泥的一种美。彼时我追问他,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美?
他答,仙气儿。
我没有再说话。
以面纱将脸遮了个严实,伸手将裙子上沾的杂草纷纷揩掉,左瞧右瞧,却觉着这条裙子似乎不太妥当。
海棠红的上等锦缎,绣着的是淡雅的文殊兰。昨日一宴,这才方知,我乃是整个魔界唯一如此穿着的女子。那些个魔姬们貌似是缺了条感到冷的神经,皆披罗着纱,却依旧是一副奇热无比的形容,一个个恨不得将那最后的掩饰也一并扯了去,委实豪放,直看得我目瞪口呆。
伸手抹过裙子上繁琐的花纹,转眼已是一袭粗布白裙,与早先我在故事书上看来的凡人小户家的女子没什么两样。只是这一大清早,实在没能寻见哪个女子身影。
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我瞧见他们或背着小小的包裹,或推着货车从城门而来,便随手捡了块石头变作包裹。
往肩上一挎,没挎上,掉了;又一挎,还是没挎上,不免有些恼;再一挎,包裹十足给面子地掉到了地上,险些砸到了我的脚。
我愤怒地扔了包裹。
又往城门处走了几步,寻见一棵棵刚发叶的莞香,摘了几片叶子一揉,变作一只小小的包裹,掂了掂,轻重倒合衬。再一挎,包裹乖巧地伏在了我的肩头。
这才觉得十分满意,逆着人流向城门而去。
出城的人看我,推着货车的人看我,驾着马车的人亦看着我。我被看得莫名其妙,抬眼一瞧,守城的一双守卫亦将我盯着。
愣了愣,略微别扭地福了福身子。
忽而发现,这乃是我头一次做这个动作。从前我被少主藏在燎沉西殿时,能见着的无非是一个少主,可不用做这样的礼。就连逃出魔界那日,我变作讹兽,与那缁衣魔君行的不过是拜作礼。
如此一来,倒显得新奇不已。
左边的这一个守卫上下打量过我,再与旁边的那一个交换了一个眼神,待对上我的双眼时,方才蓄力出的气势统统灰飞烟灭,善气迎人道:“此时方卯时末刻,姑娘这是才从哪里归来呢?”
唔,这脸变得也忒快了点。我咂咂舌。
正欲回答,那边出城的守卫点头哈腰地送了一辆由一匹健硕乌驹拉着的马车出城,声音高亢地长喝了一声:“尹少爷慢走——”那最后一个“走”字,因拖了太长的音而变了调,怪里怪气得很。
听得这一嗓子,我侧目一瞧,眼尖地瞧见那精致马车上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尹”字。啧啧,如此高调作派,必定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公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地位尊贵一样。
再看那一辆辆精致绝伦、出入无间的马车,对于没有变一辆马车出来而略感悔意。
扯回了思绪,理了理被风撩皱的面纱,恭恭顺顺地答道:“小女乃是村中女子,一家五口全靠家父在城中卖胭脂为生。昨夜子时小女收到消息,说是家父暴毙,便连夜赶路,千里迢迢而来……”
说着,将手伸入袖中作掏帕子状,同时狠狠掐了自己一把,奈何我于此是个新手,没拿捏住力道,失手掐得狠了,霎时便疼得泪盈于睫。
既然眼泪都蓄了,便只能跳过那连台词都预备好了的、呜呜哽咽的一环。又得小心着不能让眼泪掉出来,只能干睁着眼睛,眨都不敢眨一下。
就着这势从袖中变出了条丝帕攥紧,一边暗暗地告诉自己可以了,狠狠一眨眼,泣数行下,效果极佳。以帕子装模作样地揩泪道:“小女家里本就已穷得揭不开锅,此番父亲撒手人寰,家里便仅剩下小女、尚未隆就的弟弟、失了明的家母与花甲之年的祖母四人,没了父亲,让我们这一家子如何过活啊!”
眼泪簌簌,大有止不住了的架势。妈的,方才掐得太狠了。
左边这个傻愣愣的守卫着了慌,忙不迭安慰道:“姑娘莫哭,姑娘莫哭。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节哀顺变。”
那你还不赶快放我进城?
我十分尽量地回以一个梨花带雨的眼神,真的是十分尽量。
一个携着鸡蛋筐子看热闹的大婶看不过去了,上前出头道:“我说人家姑娘家里刚出了事本就心急,你们还不厚道地将人家拦在这里,莫非是看人家姑娘长得漂亮,想揩揩油,才堵在这迟迟不肯放关?”
零散进出的几个城民听得大娘这话,亦围了上来,啧啧称是。
我十分真诚地回以一个感恩戴德的眼神,真的是十分真诚。
大婶一愣,喃喃道:“还真是漂亮啊。”
右边那个守卫灵光些,忙推搡左边这个:“你还不让人家姑娘尽快进城,耽误了哀事可如何是好?”板起了脸冲路人喊道:“哎看什么看什么,都散了啊散了啊!”
言毕,不忘留恋地看我一眼。
再次冲二人福了身子,这回做来这个动作就顺溜上许多,心情也随之变得好了起来。
我是有些得意的。不过是在脑袋中随意挑了个不知几时于藏经阁中看过的话本故事,按着上头的故事演绎,说话行事,一路过关斩将,很是轻松。
美中不足的是,先前于路上捡了几粒石子变作碎银揣着,以备贿赂那两个把门守卫,不曾想竟没得用上。
除此令我我略略有些遗憾,这场戏,当真功德圆满。
看来,我诚然是具备这方面的天赋啊。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写太阳帝君的时候想用'比较专业的(就是我看不懂的)'道教里面的圣号“日宫郁仪帝君慈辉朱日天尊”,但是这个又不大普及,所以后来就给改成百度百科里面的“日宫太丹炎光郁明太阳帝君”了。
☆、第二章·当来无求念(2)
人群熙攘,阵阵香气徐徐飘来,我想那应该就是书上说的,食物的香气。
我追着这股香气,进了一家酒楼。
藏经阁中两万多年闲来无事,除了看书,也没什么旁的事情可供我消遣。于是我阅书无数,大到佛经小到话本,乃是一个混搭界的奇葩。
十分不谦虚地说,除却那些个活了不知道多少万年的魔祖魔王,我盖是魔界看书最多的人之一。再十分不谦虚地说,或然那些个活了不知道多少万年的魔祖魔王,看的书也没有我看过得多。
我想,魔族中人大概均是不大稀罕看书的,更不稀罕去藏经阁中看书,不然我被关在藏经阁中两万来年,怎么没见着哪个魔君魔女去看书呢?不然也不会害得我形单影只如此之久。
由此可见,魔族之人是多么地不稀罕看书了。
然,如此不稀罕看书的魔祖爨下余居然建了个这么大的一个藏经阁,其中珍藏的书籍可谓是浩如烟海,汗牛充栋,我看了两万来年才只解决了一小部分。这个事就不大叫人容易理解了。
后来我想,盖是魔祖觉得,藏经阁建得辉宏一些,书存得一多,会显得自己比较有文化。
至于为何看起来很有文化的魔祖会将人界的食谱摆进藏经阁,乃是我至今都没有思悟透彻的一个问题。难道是魔祖那儿没书往藏经阁里充数了,又碰巧书柜上存了奇大的一个空隙,所以随手摆两本食谱进来?我想了很久,觉得唯有这个答案最为靠谱。
百年前我有幸读到它们时,十分诧异。其间,从菜色到味道皆描写得出神入化,彼时我并未吃过东西,翻阅时亦没有什么感觉,但一直对人类的食物念兹在兹至今。
终于可以得以感受一下,激动的心情无与伦比。
这一家香气四溢的酒楼唤作“汀溪酒家”,没曾想人间一个酒楼的名字就起得这样别致,其别致程度堪比魔界都夷宫。都夷宫中无论大殿小阁皆是有名字的,又由此可见,我们君上不仅喜欢让自己显得很有文化,还要让宫中的一干魔君都显得很有文化。
捡了二楼一个靠阑干的位置坐下,正是客稀的上午,小二并不十分热情,抹布简单带了一把桌子,就算是净了:“这位客官,喝茶还是吃早茶?”
底下的人群在各个吆喝着的小贩间走走停停,看得我心花怒放。
这个是卖糖人的、这个是耍兵器的、这个是算卦的……那头那头,果然有个卖胭脂的,且果然是个老伯。
不行,一会儿得去买上几盒,算是聊表谢意。不然平白借了人家的名号,总归是不道地的。
“这位客官——?”小二见唤我不应,颇为不耐烦催了我一声。
这才回过神来,回头冲他歉意一笑。
小二瞧见我的正脸,怔了怔,一双眯缝眼刹那睁了一倍大,爱理不理的态度也立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殷勤不已:“客官想必不是来喝茶的吧?这一大早,您瞧我们酒楼就刚过早茶的尖儿,人刚走得差不多,您这个时候来吃早茶再好不过了。不免就是吃食能少一些个,可您瞧您一姑娘家,吃得了多少?所以啊,客官您真真是高见。懂的人都明白得紧,吃早茶啊就得这个时候来,才是真来对了。”
他胡侃一顿,我没大听懂,装模作样地晃了晃脑袋:“话虽如此,早茶是要吃的,茶也是要喝的。”
小二见我言辞间颇为阔绰,更是点着头哈着腰:“好嘞。客官您吃点什么?”
努力回想了一下,也没想起看过的哪本食谱提及过早茶之流,于是道:“我不太熟悉你们人……”察觉到措辞问题,适时改口:“……你们这儿人的饮食习惯。”
小二一派明了地挥了挥手:“这位客官,我一听您口音就知道您保准不是我们参商人。您是打都城易差来的吧?这北边儿人啊,说话都这个味儿。”
易差什么易差,我连你们人界都是头一次来。与人交流委实不大容易,心中感慨,胡乱点了点头以示附和。
“那给您来几样招牌的如何?”
唔,这个词儿原来是叫“招牌”,方才可绞尽了我的一番脑汁,愣是没想起来。
“如此甚好。”瞧完了下头的人头攒动,我将视线挪到了上头。于对面那间隐隐暗香、精妙绝伦的建筑起了好奇之心,便伸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