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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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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敌不过那些凶猛的猿猴。

    他们逐渐被赶到丛林的边缘。

    他们最终不得不来到树下。用尚不能完全站直的双腿,迈出从猿到人的第一步——从失败走向辉煌的最为关键的第一步。虽然那一步极为艰辛,甚至还有些蹒跚,但那一步,却使我们与我们的近亲灵长类动物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它们曾经是胜利者,所以它们到现在还是猴子。我们败了,但我们不服输,于是我们就成了人。

    是的,人!

    人虽没有虎狼的雄威,但人却可以制造出棍棒刀枪。人虽没有飞鸟的翅膀,但人却能借助飞机飞船冲出地球去宇宙太空探秘……因为我们不服输;因为我们是有梦想的一群;因为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我们学会了彼此照顾,相互温暖,于是才有了顶天立地大写的一个“人”字。

    是的,人!

    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温暖,相互支撑!

    人字代表的就是坚忍不拔,绝不言败,永不服输,越摧越厉,越磨越激!比如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终成霸业;比如项王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肝胆豪气雄吞强秦;比如牧羊的苏武;比如视死如归战到最后的闻天祥;比如千千万万条平凡如你我,但却一腔热血的中华男儿——在这些人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家国民族的真正希望。

    只是在某些人身上,却依然还存在着兽性。因为人毕竟是猴子变的,所以潜意识深处,就难免有一种向上爬的欲望。但他们却已经爬不回去了。他们不可能在重新回到树上。于是那种向上爬的欲望就转化成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争名逐利,自相残杀。于是就有了战争,毫无人性尽乎疯狂的战争。比如一战、二战,短短十余年间,几千万条人类的生命瞬间就化作了血肉白骨。那不是兽性的表现又是什么?从某种意义上看,说人类中的某些败类比野兽更野兽,比畜牲更畜牲并不过分!比如希特勒,比如残忍屠杀我千千万万同胞的日本鬼子。那就是畜牲。一群比畜牲还畜牲的东西。他们应该受到全人类的共同敌视和审判!他们必将被永久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下笔千言,离题万里。扯远了个它大爷的了。我的意思是说,人本身就不完美,就天然带有一种残缺。但这种残缺本身,其实也是一种美。比如让人柔肠百转的凄美爱情,比如断臂的维纳斯,曹雪芹的红楼梦,圆明园或是古罗马废墟等等。这一切都带有一种缺憾,这一切也让我们深深感动!

    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安慰丁晴和红梅,说是小说写砸了不要紧。还有下次。就如同现实人生不能尽如人意一样。小说也很难彻底作地道的。因为不地道,所以不甘心,还会冀希望于下次——总之写字就它妈那回事儿,总要不断朝前走,努力超越自己和前人,不能一味捡人瓜落儿。要向牛顿学习,踩了巨人的肩膀站的更高一点。因为人类的历史,本质上就是一条曲折向上的河流,滚滚涛涛,一路向前,虽有阻碍,绝不停留!因为人生本就是一场接力,代代相传,上一代总希望后来者能沿着自己的足迹,一路向前,越走越超迈高远!所以我跟红梅和丁晴说,这篇小说写砸了,下次咱往好里整也就是了。总之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不会把哪个名人伟人放在眼里,若不能超过李、杜、苏、辛、曹雪芹、泰格尔什么的,我这字儿还写个什么劲?干脆拿根绳子把自己勒死得了——千言万语一句话:第一步,那个什么诺贝尔文学奖他大爷的我是拿定了。别的事儿你甭管,红梅你就先给咱草拟一份诺贝尔文学奖获奖发言稿得了。省得将来登上领奖台时,台词儿都没预备好,那咱这人可就丢大了它大爷的了!

    红梅乐,说那咱就来个简短发言吧,干净利落些的,别像你的小说,拖泥带水,胡之苟也,漫天作画,云山雾罩,废话连篇,洋洋万言,却总是说不到点上!

    “行,就听你的。说吧,那个演讲稿怎么写?”

    “咱就说咱中华泱泱大国,能人异士多如牛毛。但皆特清高,不屑于去拿外国人的什么奖。咱就说就咱们小威没骨气,兼之穷疯了,这才一副汉奸嘴脸奔那十万美金来了。咱就说其实放眼神州华夏,就小威那点写作水平,充其量也不过二流以下水准……”

    “带劲。既显着咱们谦虚中肯,又灭了洋人的威风,长了咱中华儿女的志气。就这么定了——丁晴你说呢,你觉得红梅这主意成嘛?”

    丁晴撇嘴:“就你那臭德性,还想拿诺贝尔?就凭你给我安排个重温旧梦,让那姓方的又跟我重新有了一腿——就凭这,打我这儿你就甭想拿什么奖!你说你算什么人啊,有你那样安排剧情的吗?简直是粗制滥造!”

    “那也是没办法事儿,你看你都三十来岁的女人了,我是不忍心你孤苦伶仃过下半辈子。重新给你安排一次恋爱吧,又太费笔墨,再说我这人又懒,最不乐意在文字中折腾男女之间那档子滥事儿。得了,丁姐,丁姐嘿,您就放我一马成嘛?再不然续集里我给您出口恶气,让您也把姓方的那个王八货蹬上一回,一蹬就登他个身败名裂,永世不得超生!”

    鸡蛋裂了缝儿,苍蝇就下蛆!丁晴不依不饶:“小威你到说说,我哪点不好了?我长相既不丑,又有女人味,干嘛你在文字中一再糟贱我?我丁晴无论多不好,也还是有志气的。我能下贱到去跟弃我而去的那个男人旧梦重温的地步么?你这是瞧不起我们女人……”

    “算了,丁姐,一时半会儿我也跟您说不清楚。总之一句话,您肯定是个不幸的女人。您十三岁被人诱奸,心里一肚子苦水儿——本来我不想提这事儿,在前边儿特意给您删去了……我这也是为你好啊。我觉得当初那个姓方的离开你,多半也有这方面的原因。算了,咱不说了,说得越多您心里会越不好过,唉,人啊,怎么想怎么有点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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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 继往开来
    上

    正这么说着,胡主编来了。来找红梅,说是有个采编任务,对方是一个土财主,弄好了可以拉到几万元的广告赞助。我说红梅那你就去吧。红梅说,不急,眼看要分手了,我还真有点舍不得你呢。

    “别这么说,让你这么一说,我都要哭了。”说着我蘸了点唾沫抹在眼角儿,假装流泪。红梅就笑着拍了我一巴掌,劝我不要总是沉溺在文字之中。她说你应该回到现实中去。书中人物虽可爱,却不真实。

    “这孩子也是,捕风捉影的,跟虚无说起话儿来居然津津有味儿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哦,对了,小威,你是怎么知道我上过山,下过乡,还有过那么一段爱恋的?”胡主编笑着捶话。

    我说这还用问么?你们那些经历过十年动乱的知识分子,除了姚文元之外,不是全被劳动改造过了么?老胡,不是我说你们。从你们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作家,几乎无一例外都喜欢拿那个时代说事儿;而且一律是挨饿、挨斗、倍尝人世冷暖。不过依我看,你们还是不够饿,不够苦,因为你们当年似乎还都有精气神儿去那么虚晃一枪,在凄凄惶惶中温馨那么一段爱恋。之后呢,政策好了,差不多又都学了陈世美,潘金莲,抛下农村的妻子或丈夫纷纷回城。回就回吧,也没谁说你们什么,但你们自己却心了虚,于是煞有介事,把自己所干得那档子不地道的烂事儿一并推给历史,推给江青,似乎那些糠糟妻、愚拙夫,不是被你们抛弃的,而是被四人帮抛弃的——你们这是懦弱!你们这种懦弱而自私的本性使你们无法正视自己,这就注定了你们那一代作家的平庸!

    胡主编一听这话不乐意了:“小伙子,你不能这么说,你看问题太偏颇。你没经历过那个年代,就体会不到我们的苦衷……”

    “得了吧,我差点儿也当上‘红小兵’呢。但他们不要我。因为我把毛主席相撕了擦屁股,被人瞧见,告给了幼儿园的老师!不过那时不叫幼儿园,而叫‘育红班’。操它大爷的了我,总之用毛主席相擦了屁股之后我就不是好孩子了!但那能怪我嘛,当时我急需擦屁股,而他老人家的相又四处皆是,当然就成首选目标了。谁知就捅下天大喽子,差点没被幼儿园的阿姨把我活活打死……我当时年纪是小,那个年代的事儿经历的少,但我打小就读你们的书。记得我第一次读张贤亮的《绿化树》时,我还哭了呢。那时刚读小学三年级,很多生字儿不认识,但小小心灵却也能读出感动。但后来‘人民文学’‘小说选刊’一本本读下来,全是那一套,就有些迷惑了。总之开初是挺恨四人帮的,听说他们没被枪毙,半夜里我磨刀霍霍,要悄悄溜进监狱把他们剁了。得亏当时不知秦城监狱在哪儿,不然非闹出人命不可!但后来就不太恨江青了,反而觉得那娘们儿不够狠,没把你们这批人全折腾死——知道吗,我生气,你说你们这么一大批人,又都是经历了大风大浪活过来的,有着宝贵的任何金钱也买不来的人生经验,怎么你们就不给咱中国人长长脸,弄出点绝活儿,出几位世界级大之豪呢?唉,后悔啊,我怎么就没早生几十年呢?不然的话,有我在,早把欧洲、拉、美、那批文人给震住了,哪有海明威、艾略特、帕斯之流神气的……”

    “你若早生几十年,不张铁生才怪呢!”丁晴见我越说越没把门儿,噎了我一句。大伙就都乐了。

    我平静了一下情绪,很真诚的说:“老胡,说真的,我觉得你们那一代人缺少了一种是魄力,多了一分盲从。你们是从盲目崇拜中走过来的,身体里已多了一种无法根除的奴性——我这么说你们,我的父辈,似乎有些大逆不道。但你们扪心自问一下,可能就会觉得我说得在理儿——你们一直在模仿。年青时模仿革命者的声音,不辨是非,一味轻狂;后来又膜拜起西方,死命的去捡人瓜落儿!在你们头顶,总有些什么是伟大的,是比自我更为高远的。但我觉得这不好。因为一位真正的艺术家,应该穷其一生的努力,去砸碎经典,捣烂伟大,重新为属于自己的时代标立新的坐标!如果没这股子豪气,我们写字儿干嘛?”

    胡主编默然无语,只是笑。我却在心底里呐喊:“是的,是时候了,应该给我们多灾多难劳苦一生却毫无建树的前辈打上一个句号了!而我这一代”——

    胡主编打断我的沉思,他说年青人有大志是好事,但不要太猖狂。你还年青,有些事你是不懂的。

    “不,我从没猖狂过。我很清醒。我们这一代人不像你们忙忙碌碌却没有真正的方向。我们目光如炬,既不屑于东方,也不屑于西方。我们深刻的意识到这个民族的根性。我们没神,也没有上帝,更没有西方人那种虔诚与大无畏的精神。我们是孔子和盗拓的后代。我们只能成为他二人的杂交品种。我们既要做圣人,也要做强盗。就像张作霖,韩复榘,有奶便是娘,该他妈翻脸时照样翻脸。无论你是谁都给我去他妈的。老子六亲不认,无论今人,古人,黑人,白人,有了好的东西老子就学。但我们学习别人,却不是为了给谁当学生,而是为了超越他们,打垮他们——其实艺术和政治本质上是相同的。内里都是残酷无情。谁想扬名立万儿,就得心狠手黑,用强大而恐怖的力量去把现存的高峰争服并踩在脚下,重新标立起一座新的丰碑,并希望后来人再次把我们踩在脚下。还是那句话。人类的历史就是一条曲折向上的河流。我们这一代人总该比上一代走得更高远些。如果哪一代人一直在仰视着什么,那么那一代人将被视为平庸一代,视为无能——作为前辈的后辈,我祝愿我的父辈在走完人生长途之前,能再有一个冲刺。作为后辈们的前辈,我希望后人对我不屑一顾,毫不留情把我踩在脚下!我今生已别无选择。我所能做的,就是当一个强盗,去虏掠前人的知识、智慧,并希望因我尽乎流氓式的掠夺而为后人积累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这就像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疯狂的原始积累,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们,更应该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备战备荒为人民!生为华人一子孙,我最殷切的愿望是:总有一天让我们的后人,不再认为国外的月亮比咱这儿的圆,不再……”

    下

    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胡主编与丁晴悄没声的儿的走了。红梅这时却无声的偎过来,把头靠在我肩上。她在笑。她笑起来真美。

    她说:“喂,问你呢,你发了那么多疯,冒了那么多傻,骂了那么多人,但我奇怪,为什么你自始至终就没跟我发过脾气呢?”

    “因为我喜欢你啊,小孩儿。”

    “不对,决对不仅仅是因为喜欢我。你肯定还有个秘密没有说出来——你一直在怪怨另外一个叫晶晶的女孩儿不肯现身。但当你一筹莫展之际,又总是招唤我来到你面前——你说实话,我跟晶晶有没有什么内在联系?”

    “你这鬼丫头!”我揽住她的削肩:“你就当你是她的情敌不就行了。”

    红梅会心一笑:“那你打算在这篇小说中给我怎样一个结尾呢?”

    “读过西游记吗?”

    “四大名著谁敢不读。”

    “读过就好。你看人孙猴子神通多大,拔根猴儿毛吹口仙气就能变化出无数小猴子。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咱中国人具有前瞻性,具有超前意识,早在几百年前就寓言了“克隆人”的技术。嘿嘿,不然这样吧,我也拔根头发,给你去克隆一个我!”

    “不要。”

    “那你想要啥?只要你说话,只要我能给。”

    “我就要你!”螓首微抬,星眸半闭,两片香唇缓缓递来。我一低头,口中就多出一点温湿潮润的舌尖儿,滑滑的,甜甜的,像条顽皮的小鱼儿,非常好玩儿,味道近似糖醋里脊——我记起了那是我的初吻,在黄昏,在一个公园里的山上,在一块石头旁……四片口唇轻轻一个碰触,就寓言了一个甜蜜动人的爱情故事。我记起了那是我和晶晶。不由呢喃唤起她的名字:“晶晶,晶晶,我想你,想你,真的真想……”书中那个叫红梅的女孩儿便轻声应着:“小威,小威,是,是,我就是晶晶,就是你苦苦期待着的晶晶,我是,我是,是呢……”

    良久,也许只是一瞬,她轻轻推开了我,目不转睛凝视,她说:“回到现实中去好吗,不要总沉溺在文字中。放心,你放心,我等你三年。我说过等你三年,就会等你三年!”

    我驾着一辆马车悠悠走在北方的天空下。庄稼在阳光下鲜绿着光泽。蝈蝈儿与蟋帅奏鸣着天籁。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擦身儿而过的风。生活是这么美好,我热爱我眼前的一切,甚至连苍蝇的叫声也有些可爱了……

    写到这里,小说第一部《神经》就要收尾了。要说明一下的是这的确是我的处女作。写于七年前的一个秋天。当时爱上了一位叫晶晶的女孩儿。两人山盟海誓,说是要生死与共,相伴终老。她那时还是学生,在一所大学读本科,正面临毕业。而我却是一个浪子,稍有些写字天赋,人生经验也算丰富,恰好被她发现。于是她就鼓励我搞创作。并说等我三年,等我成功。

    我信她,这才回了老家,准备认认真真写出点字来。(因为我若写字,就没经济来源了。)可回家后却什么也写不出,那种两地相思让人牵心扯肝般的疼,每天里除了想她念她给她写信和打电话之外,别的什么也干不下去……这样日子一久,心性就越发暴躁烦乱,信里不免说些疯颠狂话。诸如她若变心,就杀了她然后自杀之类等等。其实这么说只是为了表达心中那分痴情,并没真杀她的意思。哪能呢,她若能好,就算不跟我了,我也会祝福她的。

    但她却错会了意思。以为这是危协。兼之那段日子她也心烦,也相思,也觉着这种两地分居的日子不现实,于是后悔了,气头上提出分手,并说她准备到国外继续深造之类等等。

    这可把我吓坏了。心里满是焦急虑,人就跟疯了一样。想着自己再不努力,再写不出叫座小说,即将到手的老婆非飞了不可!

    这一急,灵感就来了。来的很不是时候,因为读罢晶晶的信之后,老家的叔叔来了电话,让我把马车赶回老家。我当时住在父亲单位。父亲单位院子里有很多杂草,我天性又喜欢骑马,所以把叔叔家的马驹弄了来。这时叔叔让我送回去,只好送还。于是驾了马车往老家赶。几十里长路,信马由缰,内心激情涌动,思如泉涌,到老家时,本书的大至内容就在心中成型了。

    老家有房子。有一帮自小一块长大的玩伴。于是到家后就买了纸笔蜡烛和一箱方便面,住了下来,三日两夜没睡觉,一口气写下这篇小说初稿!

    那当真是一种玩命似的疯狂创作。

    其后用了一个多月时间,把小说誊清出来,带上它,就去江城找晶晶了。当时是希望这篇烂字能讨她欢心让她高兴的。但去到江城后,却又发生一些不快的事,于是就有了这篇小说的第二部:《雪梦》。

    说这些,大概会让一些读者失望,觉得小威这人不地道,净编故事来蒙人。其实也不完全是编。因为故事虽属虚构,心灵里那分爱恨和疼痛却是真实的。投入了,忘我了,疯狂了,就把生命和心血融入到文字中去了,读来就会有几分真,便连自己,也有些分不清真假呢……

    另外《神经》能写得略微有些模样,也要感谢我在社会上认识的一帮朋友。我说过,我是一个浪子。这的确是真的。从89年到97年,我一直过着一种飘泊不定的生活,用一双脚丈量了大半个中国。也就是在那段岁月里,见识了许多人,亲历了许多事,认识了好多性情各异的朋友。于是虽没什么文化,只读过初中,但提笔时也能信手拈来,眨眼间就生出许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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