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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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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啊,”红梅一笑:“那就给我克隆一个吧,我会把您当小弟弟一样养大的。”

    “没问题,咱还可以让那些科学家在我细胞里添加些叶绿素……有了叶绿素,就不必麻烦你每天给我做饭吃了,我只需每天晒几个钟点儿的太阳,喝些水,吸收些你呼出的氮气和二氧化碳,小风儿那么一吹,一晃眼我就长大了,到时候我可以帮您扛煤气罐子,帮您搬蜂窝煤什么的。”

    红梅问:“那你的脸不会变成绿色儿的吧?”

    众人大笑。

    有人说:“看,这就是作家,想象力多丰富!”

    ……

    李阿姨几次想说话,都被我们的玩笑打断了。她又张了张嘴,恰这时另一位青年男编辑问我:“嘿,嘿,兄弟,你在黑社会里救出的那位叫晶晶的女孩儿现在怎么样了?”

    “不知道,我找她好几个月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和红梅年纪相仿的一位苹果脸姑娘问:

    “黑社会里的人是不是很阴险,冷酷,总以杀人犯法为乐事?”

    “不,其实他们挺真,顶纯,最讲义气,穿着打扮朴素大方……他们也读书,有些还是高级知识分子,他们也有七情六欲,谈起恋爱来也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兜里都准备条小手帕,鼻梁上的眼镜儿少说也二三百度,他们歌儿唱得好舞跳得棒,喜欢张学友,孟庭伟,还爱读李清照……梳洗罢独倚望江楼,人比黄花儿瘦,欲上层楼,凄凄残残凄凄的,当然,更多时间他们还是喜欢泡在网吧里。”

    游老师皱眉:“您说的是黑社会?我听着怎么这么别扭,跟说我儿子似的!现在的年青人可多是这样。”

    我乐:“我这只是打一个比方,我的意思是坏人脸上也不贴字儿,哪儿那么容易分辩出来?”

    “这小伙子说得也是,老游你还记得你那个栏目里报导的那位当代活雷锋吗?李阿姨问。

    “记得,记得,那是典型,是楷模。”

    “还楷模呢,衣冠禽兽,进去了,盗窃,强奸,披着人皮的狼,无期徒刑!”

    “什么?”老游睁圆了眼睛。

    “晚报上登出来了,有照片儿,有介绍,”李阿姨环视众人。于是又扯到了强奸犯的事儿上。

    好一阵白话。最后那位姓李的阿姨才对我讲:“小伙子,咱们还是先说正事儿吧,”她顿了顿,接着讲:“你的作品很有特色,我们准备给您发个专号儿”——我大喜,冲李阿姨拱手,冲众人拱手,连说谢谢。哪知李阿姨却突然把话锋一转:“但是呢,我们争求了一下胡主编的意见,他说像你这样有才华的青年应该大力扶持,但若扶持不得法,很可能把你宠坏了。因此呢,我们暂时只能发表你那首干净、简捷、同时又充满智慧和张力,只用了七个字儿就表达出一种超绝意境的那首超短诗。至于你的小说,我们建议你再深挖一下主题,扣紧时代主旋律,同时……”

    “啥?”我突然感到胸中一闷:“个爸妈的,七个字的短诗能值几毛钱?你们这不是白让我空欢喜一场嘛?”

    姓李的那娘们一笑:“小伙子,你别急,这事还有个商量,说心里话,你的小说的确不错,我们真的准备给你发个专号。但这期不行,这期已经排满了,我们刊物小,每期只能容纳十三万字,而且还有两万字的广告,还要连载一位成名作家80万字的长篇小说——作家丁睛,你听说过吗?”

    “何止听说过,铁哥们儿,细高个,长头发,眼睛细长,下八字眉,显着特阴郁,特深沉……先把他的撤了,没关系,有意见让他来找我,看我不狠涮他丫的几把。”

    “不对吧?”

    “那还有错儿,不就台湾武侠名家古龙的弟子么,那厮小时候也是个流氓,打架斗殴踢寡妇门儿挖绝户坟,啥缺德事他都干过。”

    众人大笑!

    笑声中,只听一人说道:

    “我就是丁晴。”
七 虚惊一场
    七虚惊一场

    我回头,见一女的不知何时站在了我身后。

    那女的30来岁,个挺高,细皮白肉怪文静的,茶色眼镜儿,方方正正一张特号的脸,头发盘在头顶……一看,认识。我说:“闹半天你也叫丁晴啊,前几天不是胡主编送你下楼的么?那天下着雪,你一身红装,火焰儿似的格外醒目,新鲜动人,”我停了停,观察她的表情,她笑了,于是我接着说:“跟雪地上的火狐狸似的,神秘面充满诱感!”

    那女人听不出好赖话,把一双眼睛迷惑的望着我。我只得补充说明:“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海特,她写过一首描述雪地女子的诗,就用火狐做的意象,读过吗?”

    “读过,读过,”她一副很电懂的样子:“我最崇拜海特了。她是一位非常感性的诗人,她的诗能给人一种震撼,一种灵魂的冲击!”

    “是么?”我不怀好意的窃笑。丫真傻B一个,海特跟本就不是什么诗人,而是一位研究动物性冲动的生物学家!靠,居然有这大号不懂装懂的作家,也就难怪咱们中国人拿来不来诺贝尔了!

    我在心里一声轻叹!

    旁的人似乎对丁晴也不怎么感冒。只是淡淡的跟她打个招呼,然后就又聊起我的小说。

    “李老师,不然咱们先把小威的散文《邀请南方》登出来吧,那篇散文真美,有种人在画中游的感觉,温馨亲切……再说也不过三千字,版面稍微一调整就放下了。”那位苹果脸的女生跟李阿姨请求。李阿姨好像是这些人里的领导。

    “但让我说呢,还是那篇《逼出一种美来》更为出色……”红梅说话了。她20岁左右年纪,面色有些苍白的黄,未施粉黛,体质似乎有些弱,所以那细瘦的身材便使她更显了一种弱不禁风。她讲话时总有一种笑容,是从眸孔深处漾出的那种,给人的感觉很怪,凄凄清清的,就仿佛一株植物,亭亭玉立,幽幽开在空谷。

    红梅话未说完,另外一位青年抢过话头:“不对,让我说嘛,其实最能代表作者个性的是他的自传,最能体现作者思想的是他那篇以狗为主人公的《哈利少校》——依我看,《哈利少校》简直可以跟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媲美!

    “鲁迅算老几?”我有点忘乎所以了:“你这不是寒碜我么,也别这么不把我当人看啊,长江后浪催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我若超不过他,早拿绳子把自己勒死了!”

    丁晴听我说的邪乎,以为碰到了哪位大名人,于是悄声问红梅:“这人谁呀?”

    没等红梅回答,我便抢着说:“外国留学刚刚归来,东方语言学博士,山东大汉莫言是也!”

    “莫老师您好,真没想到,您还这么年青呢!”

    “不年青了,都40多岁人了,长得扫兴点罢了。”

    “他跟你逗号呢,他叫小威。”红梅打断了我的恶作剧。我瞪了她一眼,随即笑了。

    年青人说话,上了后纪的人总是听着不入耳。那位貌似深沉一直无语的游老师这时忽然冷笑:“呵呵,年青人,我看你还是省省吧,听我老游一句,想在文化圈混事,你最好先要学会谦虚。”

    “是,是,是,可装孙子那事儿它不好学呀,不然游老师您教教我!”我本是开玩笑的。哪知老游却不分好歹,居然恼了:“你”——他的脸瞬间拉的老长!

    我一看要坏,赶紧陪笑脸:“老游老游,不,游老师游老师,您可别生气啊,我逗呢,我这人就爱跟人磨嘴皮子,没别的意思,真的没别的意思啊……”

    “去,去,去,”老游眉头紧锁:“我们这是办公场所,没功夫跟你闲磨牙!”

    “那我小说呢,这次给我发哪篇?”

    “你问我,我问谁去呀?这事只有胡主篇说了算,我们这儿没一个人能做的了主!”

    “不会吧?我看您就像这伙人里的领导,您总不能因为一句玩笑话就把我枪毙了吧?”

    “我到是想,但我没那个权利。明说吧,你的小说能不能上,只有胡主篇一人说了算,你们不是亲戚嘛?那好,你找他去!”

    “我跟他,嘿嘿,我那天是说着玩的,跟本就没那么回事。我在这个城市没一个亲人,要说有,那也只能是现认。游老师哎,我看您这人就挺面善的,干脆这样得了,我就认您做个亲戚吧?”

    “那辈份呢?”红梅半开玩笑打圆场。

    “那还用问,当然是叫叔或大爷了。”

    “谁把谁叫?”另一男编辑开玩笑。

    我乐:“怎么着都可以,不然咱抓阄儿。”

    这下可到好,就连老游也忍不住了,瘦脸一抖,绽出一团牛粪一样的花儿来!“你小子,”他说:“还别说,我还真想帮你,真想好好给你上几篇文章,但我们真做不了这个主啊,不是骗你的!”

    其他人也随声附和:“是,真是这么回事,这事只有胡主篇说了算。”

    “啥?”我有些晕了:“赶情你们拿我开涮哪!有你们这样儿的吗,还有点同情心没有?我可都跟你们说了,我已身无分文,又得了败血症。我都快死的人了我还在乎个啥?”说到这里,我想起背上那卷铺盖:“得,你们不仁,可就别怪我不义了。看到没,我今天可是背着炸药包来的,小说不给我发是么?那好,咱今儿干脆就同归于尽得了!”

    众人不约而同望向我背后的背包。还别说,那东西可能还真有点像电影里董存瑞背的那玩艺儿。于是老游第一个怕了,不及细想,闪身就往墙旮旯儿里躲!余人也是变颜变色的。这下我可来了精神,眼一瞪,随口道:“知道前些时候全国劳模杨素丽那路公车是谁炸的吗——我!我他妈得了败血症反正也没几天活头了,今天你们要是不给我发个小说,不让我出个名露个脸,我就跟你们死一块了我!”

    “别别,小伙子您别急,咱有话好说,有话好说……”众人边摆手边往后缩。

    不怕的,只有红梅。只见她悄没声绕我身后,拍拍那卷行李,嘻的一笑:“被子!”她说。

    “你真是个人精,”我乐,“各位,开个玩笑呵,可别当真!”
八 丁晴的故事
    八丁晴的故事

    一场虚惊之后,天近晌午,那些编辑们也要下班了。于是丁晴告辞,说是要到三楼找胡主编说句话,并问我是不是一块上去看看?我说你去吧,代我向老胡问个好儿,我就不去给你们当电灯泡了!

    “你这是什么话?”丁晴不悦。

    “这还不明摆着么,像您这么美丽高雅气质华贵的女人,哪个男人都希望能与你单独面对!”

    “这么说也包括你了?”丁晴略带挑衅的回了我一句,起身上楼。于是两片圆滚滚的屁股便无限风骚的开始在眼底滚动,蓦然让人感到饥渴难耐——我突然有些想睡她!于是便问那些编辑丁晴究竟什来头?他们说丁晴是言情派作家,离过一次婚,现在寡居,情呀愁的写得还凑合。我说这娘们长得到还可以,不过人好像有些弱智。众人皆不以为然,说那你就错了,她挺聪明挺会钻营的……我说那好,你们不是说她聪明么,看着,呆会儿她下楼后看我怎能么涮她。

    ……

    丁晴很快下来了,说是胡主编不在。她冲大伙儿打声招呼,折身要走。我问:“就这么走么,不带上我你不后悔嘛?”

    她一笑,没说话。马打盘旋投给我一个背影。

    看着她的背影,我故意压低声音,同时又能让她听得到,我说:“你们看,人丁小姐举手投足间多有风度,从内到外透着典雅,特别是她那种特有的气质——”丁晴没回头,但脚步却略微放缓下来,于是我便喊了一嗓子:“丁小姐,等等啊,一块儿走!”

    一家台湾式咖啡厅。音乐里淌着蓝色多瑙河的水,桌上摆着鲜花儿,对面坐着丁晴。是她把我领这儿来的,她说她比较喜欢这里的情调。但我却不喜欢。我一向讨厌那种人为制造出的浪漫,在这样的环境里,我常常会感到心烦意乱,觉得自己与这环境是那么格格不入,便仿佛一匹纵横江湖的狼,被放置到动物园中的假山里一样!

    丁晴既吸烟也喝酒,她的烟是一种外国牌子,译成中文好像叫什么什么夫人?她喝法国葡萄酒,还说一定要什么“威廉十三”的。她问我喝什么。我说来瓶二锅头吧。

    “这里没有低档酒,你另点一个。”她笑。

    “反正我是不喝那些洋玩艺儿,我这人特爱国,决不让洋鬼子从我兜里赚走一分钱。”

    “今天是我请客。”

    “那就丛台吧,汾酒也行。”

    丁晴叫酒。

    几乎与此同时,一位半老徐娘走上前台,手执麦克风,闭着眼皱着眉,做一副死了亲妈形状,痛不欲生唱起“别问我是谁,请与我依偎……”

    随后酒就来了。丁晴示意侍者倒酒,同时很吊的喷个烟圈儿,问我大名怎能么称呼?

    我随手一指正唱歌儿的那娘们儿:“她不是已经替我回答了吗?”说着仰脖灌进一杯酒:“我是个粗人,没啥好说的,说话常带脏字儿,睡觉打呼噜,放屁如同‘顶晴’的天突然一声霹雳,震耳欲聋——还是说说你吧,我看你挺文静挺有深度的。”

    于是丁晴就跟我讲起她的从前。她说:

    “我离过婚,我不爱我的丈夫,他也不爱我……我这辈子只真真正正爱过一个男人,那是我十八岁的时候吧?”

    “十八岁那年,我喜欢上一位潦倒落迫的诗人,他被一个女人抛弃了,我很同情他,经常陪着他……”

    “后来我们相爱了,只是搞创作太辛苦,出名很难。而没有名气,得不到世人的承认,日子就没法过……”

    “真的,他很有才华,他无法容忍自己就这样一辈子默默无闻,于是他抛弃了我,与一位父亲在文化部门工作的女孩结了婚。他现在已是一位非常有名气的诗人……”

    “而我呢,也嫁了人,嫁后不久又离了,我……”

    她的故事并没什么动人之处,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司空见惯了的。但在我听来却觉得有些耳熟。于是我打断了她:“等等,怎么我听这故事这么耳熟呢,好像从前有谁跟我讲过?”

    “我把这段情感历程写成了小说,您可能是在书里读到过吧?”

    “绝对不是在书里,”(我掐着太阳穴想了半天,猛然想到了瑛儿。)我说:“对了,想起来了,我认识一个叫瑛儿的女孩儿,她也跟我讲过一个类似的故事。”

    “瑛儿,瑛儿是谁?”

    “我的一个朋友。”

    “女朋友?”

    “算是吧,追过,但没追上。”

    “为什么没追上?”

    “因为她已经死了。”

    “死了?”

    ……
九 让我郁闷
    九让我郁闷

    丁晴问我瑛儿的死因。我不愿回答,更确切的说是我不愿想起从前。

    我曾一厢情愿喜欢了瑛儿多年,那知临了她却嫁给了旁人。嫁就嫁吧,只要她能幸福。但她却不幸,婚后常给我来信,说是嫁错了人,那男人待她这不好那不好……再后来,就没有了她的消息,这让我非常担心,于是把电话打到她家。接电话的是个男人。他问我找谁。我说找瑛儿。他冷笑,说你就是她的相好吧?我说不是,你别误会,我跟她只是普通朋友。他说,我管你们是什么呢,你若想找她就快点——火葬场院,快点去还来得及给她送个行……

    我当然不愿跟丁晴说这些让我痛心的事。但丁晴却不明就理,一再追问。于是我就恼了,突然吼了一嗓子:“吃饱了撑的啊,别人怎么死的关你屁事?”

    丁晴一愣,惊愕的望我。其他人也纷纷向这边望来。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我说,对不起,我不想提那件事,而且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总之你就别问了,我心里不好受你懂嘛?

    丁晴点头,说对不起了,看来我是触到你的伤心事了。我没说话,只将整杯酒一饮而尽,呛得一连咳了几声,咳出眼泪,心情也因此变的极端恶劣,想发火,想骂的人……

    但丁晴却不能理解我当时的心境,竟跟我大言不惭讲起哲学,侃起人生,并问我最崇拜哪位作家?

    “我不是跟您说了,我是一个粗人,没念过书,根本就不知道崇拜这个词儿。如果你一定要让我说出崇拜谁的话,那好,我告诉你,我崇拜我们家那条狗——你就甭提它有多漂亮,多天真无邪,多爱憎分明了!如果它喜欢你,它就会神情专注的望着你,欢乐的摇起尾巴;如果它讨厌你,它就会毫不掩饰汪汪冲你狂吠,甚至扑上来狠咬你一口!它诚实,它善良,它勇敢,它忠诚——就这么跟你说吧,我从人类身上就没学来一点好,我身上所有美好的品质都是跟我们家那条狗学的!”

    “我问你喜欢崇拜哪个人,你说狗干嘛?”

    “我不大喜欢人,相反我讨厌人,知道吗,我最讨厌好人,最恨雷锋!”

    我又说:

    “好人最不是东西,他们越出色、越反衬出我的丑陋与卑微!”

    “这么说你最喜欢坏人了?”

    “对,我最喜欢女人!!!”

    “女人怎么你了,女人也有好的啊?”

    “但我不想跟你说人,只想跟你说动物。动物比人可爱。我见着人就烦,要么两千年前我也不会高喊着‘举世皆浊独我清,举世皆醉独我醒’去抱石沉江了!知道吗,我没死,我被一股暗流冲入地下冰洞,被冰封了千年,前不久才被一批考古学家从汩罗江底救了出来,所以现在我想把当年那话改改,改成举世皆醒独我醉你看怎么样?”说着仰脖灌下一杯酒:“当初我真是傻B了我,丁晴你是不知道,沉入汩罗江的那一刻真他妈呛得人难受死了!”

    “原来这就是你的才华呀!”丁晴笑:“我看你这简直就是信口雌黄、装疯卖傻!”

    “你以为我是啥,是雨巷,还是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那不叫才华,那叫消沉叫堕落叫没出息懂嘛?活人跟本就不该是那种活法!活人就得今朝有酒今朝醉,当了老婆儿子也要图个乐呵!”

    “你醉了”

    “你才醉了呢,这是公共场所,在这种地方大谈人生哲学、危言大义,你不害臊我还害臊呢!这都啥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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