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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婚花花女-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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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呀!你在干什麽?」吓到口齿不清的于弄晴差点一把推倒张网巧。
            「叫魂呀!咱们乡下人的礼俗不能免,你一件件给我戴上。」多美呀!她的老本全用上了。
            于弄晴都快哭了。「很土呐!现在没有人在戴这种俗毙了的东西啦!」
            她会被时尚界的人笑死。
            「少罗唆,这些都是你爸生前交代我要为你准备的,你想害他死不瞑目吗?」其实这是她掰的,那短命的死得仓卒,哪还记得交代这些事,她目的只是要让女儿乖乖就范。
            「可不可以少戴一些,很重呐!」一提起死去的老爸她就没辙,老妈真奸诈。
            张网巧又捏了她一下。「面子问题你懂不懂,快把链子戴上,我好像听见鞭炮声了。」
            妈妈好可怜喔!戴了一堆黄澄澄的东西,我长大以後一定不要像她那麽可怜,一生难得一次的好日子还被外婆捏,而且那些东西起码有好几斤重。
            外面好热闹哦!好想偷偷地去看一眼。
            可是大人说不可以,因为我身负重任要跟在妈的身後,只是我一直很怀疑,以我的年纪来担任这项重大工作是否适宜?我好像太老了。
            不过大家都说没关系,我很可爱,刚刚好适合做这件事。
            唉!看到妈妈快哭了,我也很想哭,为什麽主角不是我,我还得穿上这件可笑的衣服,大大的荷叶边像在嘲笑我不无邪、天真,有一点点蠢。
            天哪!我还套上白长筒袜呢!上面各别著一朵红色小花。
            好在出糗的不只我一人,还有一身黑不拉叽的衣仲文陪我丢脸,他更拙的在脖子上打了个小啾啾,活像橱窗里展示的小人偶。
            嗯!心情好多了,看到他比我好笑我就想笑,想想我还不算太糟糕。
            「于大妈,你女儿好了没?婚礼要开始了。」房门口一颗头探呀探的直催著。
            「就来了,你跟大家说别心急,有我在她绝跑不掉。」她盼了二十七年了,今天终於如愿以偿。
            「喔!好。」
            来人一走,于弄晴更加的愁眉苦脸,她的原则怎麽办?为什麽没人肯听。
            「妈,我想上厕所。」于弄晴犹做困兽之斗。
            「忍著。」她那点鬼心思骗得了谁。
            「憋不住了,我已经忍了很久。」厕所的窗户应该够大。
            「憋不住就尿在裤子里,反正裙子够长遮得住。」就算她一身尿骚味也不会有人嫌弃。
            「妈,你太狠了吧!很丢人耶!」可恨呀!她妈太精了。
            「无所谓,反正来观礼的来宾全是你的旧情人,他们能理解你的任性。」都是自己人嘛!
            她用含恨的眼神一瞪。「我没那麽多旧情人。」
            「谁的旧情人?」
            满面春风、喜色盈眉的卓尔男子走进来闻言取笑著,低头一吻不高兴的「受害者」,将手中的花束亲手交到她手中,符合传统之礼。
            今天就数他最开心,七天前他开始筹备婚礼,七天後他步入礼堂,与他所爱的女人。
            「郑夕问,你太无耻了。」她很想将手上的捧花掷向他带笑的脸。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结婚。
            可是,今天就是她结婚的日子。
            为什麽会这样?他今天娶的应该是另一个女人而不是她,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晴儿,你想反悔也来不及了,乖乖地做我老婆吧!」他说话的调调像山大王抢亲。
            「没有答应哪来的反悔,你把我的原则全忘了吗?」她要为自由奋战到底。
            「我都达到你要求的原则,你当然要嫁我。」原则是用来打破的。
            「怎麽可能,光是第一个原则就办不到。」她不信他有通天之术。
            郑夕问拿著一张缩小的手绘结婚请帖交给她,上面题字:郑夕问与于弄晴四十岁时共结连理,提前十三年举行婚礼。
            「你……你干麽把我弄得这麽老,我不要啦!」她才二十七岁,美美的二十七岁啦!
            他耸耸肩又将另一本她很眼熟的小册子翻开,「从四十七页後由我负责,我们一年谈一次恋爱。」
            五十三年後两人都老了,不谈恋爱该相扶持了。
            「我的一百次恋爱!」他好过份,四十七页以後的花名册全填上他的名字。
            「还有你要的五十亿。」「聘金」打开,十位数字存摺的开头是五。
            「啊!你……你疯了,你哪来的五十亿?」她一定在作梦。
            他帮她盖上头纱。「我名下所有郑氏集团的资产全移到你名下。」
            「老妖婆会气死。」她哭了。
            可是别以为她是感动,她是绝望地流下眼泪,她真的要结婚了,自由的脚步……远离了。
            「于问晴、衣仲文,快把新娘子的婚纱拉好,金童玉女快就位。」
            什麽金童玉女,分明是超龄的花童,人家一般都用幼稚国的小男孩、小女孩,大人都欺负我们只有十一岁,真是好讨厌。
            「走好,小心……拉好……」也不知哪找来的媒婆总是慢半拍。
            扶著不情愿的新娘手肘,郑夕问一瞧见蜂拥而上的一群男人,眉头的笑意当场垮下来,回头一瞪太过聪明的女儿,她简直是……
            该揍。
            「晴子,你要是嫁得不好尽管离婚,井田会社就是你的娘家,随时欢迎你来投靠。」
            「晴,虽然我们情深缘浅,如果你哪天要抓奸找不到好人选帮你,打通电话来FBI。」
            抓奸?!
            郑夕问的脸黑了一半,他们是存著什麽心?他好不容易才把爱了十馀年的女人骗到手,他们居然怂恿她离婚,诋毁他对婚姻的忠诚度。
            好,他忍,反正只有今天,这群过气的失败者也只能在这一刻嚣张。
            「艾莉莎,我永远会在德国等你。」
            「东方女孩,法国的凯旋门将迎接你的到来,我们相约在巴黎铁塔下。」
            「甜美的小东西,你的美让威尼斯的水都为之羞愧,我不会忘了我们午夜的爱语。」
            忍、忍、忍,脸色全黑的准新郎强压抑杀人的冲动,原本沉稳的笑脸逐渐僵硬,他为什麽要忍受这些狗屎话,他们到底还有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今、天、他、结、婚。
            直到最後一位前任情人到来,他所说的才叫新郎倌真的火冒三丈。
            「晴晴,罗兰奶奶一直希望你成为我的妻子,即使你为人妻、为人母,在你四十岁以前,我绝不结婚。」
            「杰生,你……」原来他还爱著我。
            「够了,我们该上台了,各位请便,希望你们好好享受中国美食。」
            我听见老爸嘀嘀咕咕的说:最好个个拉肚子拉到虚脱,他会包架专机将他们丢回各自的国家,从此不相见。
            爸和妈在礼台上忍受著一些大人物的致词,我瞧见妈用高跟鞋踩爸的脚,一下子又踢他,然後大喝一声要老家伙长话短说,她尿急。
            所有人都笑了,用力的鼓掌叫好还起身举杯一敬。
            可是「老家伙」好像不开心,笑不出来的说了一句礼成,老爸就马上抱著妈亲吻。
            不骗人哦!我看了一下表,足足吻了二十分钟,然後台下的叔叔们都哭了,一把眼泪一口酒地猛喝,安静得好像有人死掉。
            连一向很听我话的衣仲文都偷偷地拉我裙子,问我为什麽他们哭得那麽伤心,我捏了他一下不回答,只用眼睛瞪他。
            他大概怕我生气,一直到婚礼结束都不敢再开口,只是跟著我後头转,我吃什麽他就吃什麽,一口也没多吃。
            我想,有一天我长大了,我可能会喜欢衣仲文吧!因为他看著我的眼神好可爱,好像粪坑里的蛆拚命在扭动。
            不过,我真的会很惨啦!
            刚刚老爸非常和善地拍拍我的头,他用很轻的声音说。「皮绷紧一点,待会再来算礼金。」
            啊!我要赶快逃,他一定知道是我寄E…mail给各位叔叔,顺便AA通报费,网路真好用,可是我要逃命去。我看就到衣仲文家好了。
            我这样算不算离家出走呢?
            反正我还小,以後长大就会知道了,大人都是这麽说的。
            我很乖哦!我不坏,真的,我要去收拾包袱跟人「私奔」了。
            ×××
            同一时间,不同的宴客饭店,高挂著郑季府联姻的门面显得冷清,满厅的商界人士前来道贺,可是每一个人都面露不自然的笑容,犹豫著不知该不该走了。
            只因新娘逃婚。
            「爸、妈,我决定去寻找自我不结婚了,流浪的女儿上。这……」季夫人念著季缈缈留下的短笺泪流满面。
            而另一边,气得差点昏厥的郑夫人手中有两张大小不一的纸张,银牙咬得快断了。
            其中一封是因故不到场的新郎,他是这麽写著——
            爸、妈。 今天是四月一日,所以我不结婚了。
            儿在此祝两位愚人节快乐。
            另一封则是——
            哈!哈!哈!郑老妖婆: 我来抢亲了,还记得十年前你用一千万打发的女孩吗?
            就是我。
            还有,那个被你称为来路不明的小杂种是我女儿于问晴,今年十一岁。
            不过你等到死吧!我绝不会让她叫你一声奶奶的。
            最会记恨的于弄晴草写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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