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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心契约-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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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回凌某人撰写过一段时期的诙谐小品,就会冒出一本风格稍微变异的作品。我想,这种写作现象几乎已经成为习惯了。第一次的转折阶段是在旧作《遇见你,认栽》;第二个拐弯的地方则是《水样的女人》;而今,读者看倌手中的这本作品,应该算是第三阶段的画分点吧!

    拟写格局太庞大的作品,其实是很耗损脑细胞的,只能偶一为之,免得凌某人变成植物人。如果亲爱的读友们看完本书,表示认同与支持,在下可能得有点抱歉的告诉各位,下一本类似的作品可能还会拗上一段不短的时间。而如果读友们看完之后认为不星欢,那也没关系,因为接下来的凌淑芬又会恢复“正当”了。

    本书的形成,不可谓不曲折离奇。原本我痛定思痛,打算将冷氏兄妹的故事完成的,可是想着想着、编着编着,不知怎地,原定的男女主角忽然换了一对,变成另一个完全不相干的新故事,让我自己也觉得又好笑又莫名其妙。

    比较糟糕的是,本书有一部分剧情原定是安排给冷氏兄妹的,这下子先把“公款”给挪用了,他们俩该如何是好?

    没奈何,只好先写了再说。

    记得吗?凌小女子曾经强调过,信手捻来才能成就好的作品,至于冷氏那两口子,只能日后再重新编造了。无论如何,我会尽量想法子在新的年度偿完这笔旧债的。詹姊,冷氏的故事暂时还交不出来……我对不起你!

    另外,我想先向亲爱的读友们声明一点,这个故事并没有设定续集,除非哪一天凌淑芬的脑筋又秀逗了,临时想到揪某个人物出来写写(不过我看很难,里头好像也缺乏适合写续集的角色。),所以,假若有人看完之后打算为续集催生,凌某人只能告诉您,“孩子,醒醒吧!”

    犹记得在创作本故事的时候,懒病发作,无论如何也没法子让自己固定在电脑前面十分钟。

    朋友周XX听说后,用很严肃的口气问我:“你是不是陷入低潮?”

    低潮!多么光明正大的藉口,我逮着机会立刻用很渴望的语调回答:“对呀!对呀!你怎么知道?”

    周XX一听,想也不想地倒打我一耙,“算了!我才不信呢!你这种人只会偷懒,低个鬼潮。”

    当场就害我破功。

    好啦?我承认,我真的只是偷懒,而且懒得心安理得。

    距离上一本稿子脱稿的三十多天以后,詹姊打电话关切我的进度,我厚着脸皮回答,”呃……才写不到一万字。”

    “一万字!”可以想见詹姊的脸录了一半。“隔了这么久才写一万字?”又再过了三个多星期,詹姊再度询及在下的进度。

    我老着脸皮回答:“第一章刚写完。”

    “第一章?”詹姊惊叫。“头一次听你讲起的时候,我以为开头章节已经写完了,怎么现在才结束第一章?我扁你哦!”

    既然詹姊看到这篇序言时我已经交稿了,乾脆坦白承认吧!

    首先,亲爱的詹姊,一开始我的说法是“不到一万字”,您老人家“才一万字”的假定已经与事实有误差,其次,我认罪好了!所谓的“不到一万字”只是美化之后的说法,事实上我当时只写了三个字--“第一章”。

    我可没有说谎哦!“第一章”,刚写完。

    不可以!不可以!现在已经事过境迁了,法律追诉期已过,你不可以打我……啊啊啊

    谢谢……谢谢詹姊留我一条小命……继续把这篇序完成……

    总之,拗呀拗,赖呀赖,我不想工作就是不想工作。无关乎低潮,无关乎瓶颈,只是天生懒虫严重作祟,一碰到秋冬季节交替更变本加厉,让我硬是坐不住十分钟的工作监。

    当我无聊到极致的时候,可以将本书的每个章节、每个场景的大纲列出来,甚至没事做的将人物表也写好了,细部范围包括里头小喽罗的性格和姓名全在帐上。真的够无聊了吧?我以前从没干过这种水磨功夫!整本故事的剧情一幕幕在我脑中流过,无比清晰,详细的程度远胜过我曾经创作的每本故事,可是,我就是无法坐回电脑前,把十万字好好打出来。

    就是懒!不明所以的懒!史无前例的懒!

    等我顺利将稿子送到詹姊手中时,距上本稿子的截稿时间已经有三个月。

    花三个月去磨一本作品,虽然不是我纪录中拗得最长的,却是我持续耗在同一部作品最久的。(曾有一本旧作我熬了七个月,可是当时拗归拗,期间仍然有其他作品完成。〕

    詹姊,我真的、真的对不起你……

    好啦!我发誓,接下来的几个月一定会努力写稿,日夜匪懈、焚膏继晷,开创革命的新局面……喂喂喂!您嘴角那抹冷笑是什么意思?您不相信我呀?虽然我自己也不是很相信,好歹先给点面子好不好?

    不过,说真的,懒也懒够了,接下来真的得好好努力才行。为了我位在淡水的新居着想,不得不如此。近来凌某人最快乐的消遣,莫过于和我的设计师讨论新窝的装潢设计。

    打个预告吧!下一部作品已经有了着落。你们看,起码我偷懒的那三个月没有白混,脑袋依然在转动。按照计画,我打算撰写一个新的系列,不过细心的读者看倌们应该会注意到,凌淑芬的系列都不会绵延太长,两本算正常,三本是极限,四本算超人,五本不可能。

    (新的顺口溜就这样发明了耶!〕所以目前的计画是三本。

    至于书名叫什么呢?呃,嗯,啊,噫,还没想到。等我想到了再说!

    (亲爱的虎克猫,姊姊在写稿的时候,请你收敛一下猫爪,不要凑过来帮忙按键盘好吗?)
第一章
    初夏

    台湾的考古学界里,稍微懂一些门道的圈内人都知道,T大的“考古系”和C大的“古文明研究学系”打从一成立初始,就将对方视为眼中钉。两个系所明争暗斗了十几年,大至每一项的古老新发现、学术发表成果,小至每年的新生人学分数,总之任何可以拿出来比较的名堂,双方人马都能提出来争个你死我活。

    每次在公开的学术研讨场合,两方随行的研究生都缩在角落咬指甲,生怕各自的系主任哪根神经失灵,当场扭成麻花状,痛痛快快的干上一架。

    糟糕的是,C大的古研系系主任今年居然获颂亚洲地区考古学界的最高荣誉--金杵奖。这下子简直把T大的施仁道教授气得牙龈发泄,用“食不知味、睡不安枕”来形容还算情节轻微了,连他夜裹说的梦话都是:“姓朱的,祝你感冒!”

    本来嘛!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只要其中一方愿意稍稍退让,两位考古学龙头起码还能维持基本的和谐程度,偏偏好死不死,两方人马最近居然相中同一种研究主题--精铜化文明。

    国际考古学组织最近发布一项足以颠覆人类文明史的资讯--远在西元前两千年“亚述文明”出现之前,中东区域已经出现了更早期的人类文明。由于那个时期的人类已经掌握精密的冶铜技巧,因此考古学界将之命名为“精铜化文明”。

    可惜的是,精铜化文明的地点仍然不明确,有点类似消失的印加或亚特兰大城,后世的研究者只能掌握大概的地点,却还没有人员正的挖掘出精铜化文明的遗址。

    “那位『猪教授』--”施仁道特别调“猪”字。“发现了人类历史上失落的一环,他的功劳的确足供后世谈论几百年。”

    教室内,七名研究所学生兼考古队成员低低哦了一声。过去八个月以来,今儿个是他们第一次听见教授不带丝毫芥蒂的提起朱为先,脸上还挂着一副和蔼可亲的笑容,这就不免让人联想到黄鼠狼给鸡拜年的典故了。

    施仁道拍了拍圆滚滚的肚皮,很满意自己在席间引起的惊奇效果。

    “各位同学,除了消失的古印加文明和玛雅文化,姓朱的进一步探求『精铜化文明』的存在证明,难道我们不应该给他热烈的喝采吗?”

    坐在欧阳宁馨隔壁的印尼侨生石俊贤塞过来一张纸条--

    臭鼬鼠给鸡拜年!

    她忍不住咬着下唇,以免自己偷笑出来。同时传回自己的见解--

    请问“黄鼠狼”上哪儿纳凉了?

    “欧阳同学!”施仁道觑见自己的首席爱徒竟然只顾着和旁人眉来眼去,不满的眼光当下瞄射过来。

    “教授。”宁馨清了清喉咙,赶紧正襟危坐。“朱教授的贡献或许惊人,不过您的地位当然胜过他多多。”

    施仁道被她的巴结逗得眉开眼笑。好徒弟!不枉他的苦心教导。

    金阳透过窗棂,渲染着欧阳宁馨的娇容,幻射出彩色的炫丽。

    二十四岁,应该是花样佳人最璀璨的年华。精致的化妆品、名牌衣物、粉红色的爱情事件,构筑成粉嫩佳丽的完美世界。但是欧阳宁馨的人生却不依循着正常的脚步走。

    并非因为她不美,没有人追。其实她的五官细致优雅,尾角斜挑的丹凤眼符合所谓“桃花眼”的特征,娇雅的嘴唇有若璎花。眉不画而黛青,唇不点而含丹,容颜皮相互分之百的中国味,完全符合古典美女的标准。

    然而,她却一头栽人以男人为主轴的考古界,无法自拔。

    考古是她的乐趣、她的生命、她的事业、她的一切!

    四年的大学加上两年的研究所生涯,她一头栽人考古学的古老气息中,随着施仁道教授的考古队挖遍各文明古国的遗迹,也成为队上最年轻俏丽的成员。

    旁人眼中沙尘满天的不毛之地,往往是欧阳宁馨最向往的文明天堂。对她而言,把前人掩埋于时间尘迹中的遗物挖掘出来,重现于今人的眼前,这种成就感和荣耀简直无法以言语来形容。

    “各位,你们可明了朱教授的遗憾是什么?”施教授继续发表演说。

    在座成员摇头的动作整齐划一,先由右到左、再由左到右,滑晃过四十五度之后停住,等待教授宣布他已经讲过八百次的答案。

    “那就是,姓朱的和普天下每一位考古学者一样,无法掌握『精铜化文明』确切的发祥地。”施仁道年过半百的脸孔霎时洋溢着少年人的红润光辉。“这也是我代表本校即将洗雪前耻的最佳时机。”

    最后这段话非但是新词,而且听起来大有玄机。

    过去一年,全球考古学界掘遍了中东半岛每一处可能的区域,只差没敲敲海珊的大门,请问他家的后院可不可以借挖几分钟,可惜,“精铜化文明”仍然只是传说。

    且听施仁道的这席话,俨然有门路似的。

    “教授,您……您已经掌握『精铜化』的可能地点了?”宁馨失声叫出来。

    “是的。”施仁道晃着微凸的小腹走向黑板旁的世界地图,狂热的眼波迸射出精光。

    “诸位同学,我有极可靠的证据显示,『精铜化文明』的遗址铁定在这个地方!”

    他的食指重重地落在地图上的某一点。

    中东半岛,沙乌地阿拉伯境内,阿拉伯大沙漠!

    沙乌地阿拉伯

    电风扇欲振乏力地吊在天花板上转动,试图挥赶空气中厚重袭人的热气。沙漠巡逻军办公室里,摆着几张半新不旧的办公桌。午休时间刚过,几位行政兵眯着睡眠不足的浣熊眼,压根儿没把上门找碴的台湾人放在心上。

    砰!施仁道拍打士官长的办公桌,暴跳如雷。

    “你们在搞什么鬼?为何不准我的考古队进驻沙漠区?我已经申请到各项合法的研究执照,包括贵国政府核准的挖掘许可证,你没有权力限制我和队员们的行动。”

    士官长阿里打个懒洋洋的呵欠,甚至懒得用正面的角度瞄他们,遑论杵在老教授身后的妙龄女郎。

    这个台湾女人一进办公室就抢着向行政兵问话,“诱惑”他堂堂士官长的部下、阿拉忠实的门徒,真是不知羞耻!她若属于阿拉伯男性的女眷,早就一巴掌被打平在地上,接受不守妇道的震撼教育。

    “我是为你们好。”阿里拿了根牙签剔牙。“阿拉伯沙漠向来由各支游牧民族统管,尤其考古队预定前往的西部地区更是我国政府军触及不到的死角,无论你们申请到的证件多么齐全,一旦进了沙漠地带都跟废纸没两样。”

    施教授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宁馨实在担心他会乾脆上演一场“关公中风记”,立刻倒地不起。

    她的算盘打得好。有钱能使鬼椎磨,说不得,只好拨电话回台湾,叫她大哥电汇三、五十万过来,先应应急再说。

    “请问,有谁能够做我们的向导和保镖,护送整队研究人员进人西部地带?”

    阿里的听力显然不对女人产生作用,继续抖动他的两只泥蹄子。

    宁馨委实受够了该死的大男人主义国家!自从她踏上中束半岛,沿路所受的乌烟瘴气可比台北交通全年的废气制造量。

    她向教授使个无奈的眼色,施仁道立刻用他“男人的声音”重复她“女人的问题”。

    “这个嘛……”阿里的听力虽然暂时性地恢复正当,可是说话能力仍然受到阻窒。

    一张五十元美钞顺利治好他的语言障碍。

    “嘿嘿。”他痛快地乾笑两声。“沙漠区被四支主要的游牧民族割据,不过真正具有统筹权力的,以『韩族』(Hawn〕为首,全世界没人敢不赏韩伟格面子。如果你们可以争取到韩伟格的援护,考古队就算想挖出核弹基地也没人敢吭声。”

    师徒两人一听,这下子可乐了。

    悬宕了多日的通行问题终于见到曙光。谁都知道沙漠部族的另一个代称就是“流动强盗窝”,既然“韩族”名为游牧民族,想必和各部落拥有相同的共通点--逐“财宝”而居。

    出门在外,只要钱能解决的问题那算小事。幸好这次的考古之旅获得几家大财团的经费支援,花小钱打通关节还不至于让大伙儿捉襟见肘。

    “请问……”宁馨再度开口。

    而阿里的耳朵也再度为她关闭。

    一股子强烈的气闷几乎让她牙齿、手脚软。没办法,只好望向自己在阿拉伯国境内的”法定发言人”。

    “欧阳,你还是回旅馆去吧!我来负责与他们交涉。”施仁道低声嘱咐她,难得露出一丝松懈的笑容。“我想,这些阿拉伯士兵比较乐意在纯男性的场合谈公事。”

    “好吧,有事再联络我。”宁馨咕咕哝哝的,实在受够了中东半岛上的臭男人!这个”臭”字既含有侮骂的意味,也代表中东男人特有的体臭对她的凌虐。

    推开沙漠巡逻军办公室的大门,气温高达摄氏四十度。

    下午四点,阿拉伯的炽阳依然不屈不挠。

    ※※※

    阿拉真神!她认输。

    宁馨挫折地伫立在麦地那街头。眼前有四条道路可供抉择,而每一条路都长得一模一样。只要有一位善心人士愿意告诉她哪条康庄大道通往圣麦地亚会馆,甚至要她举旗投降都可以。

    “请问--”她主动迎上一位看似相貌温和的中东男人。

    这位看似温和的欧吉桑并不比其他过路客友善多少。

    她已经十分熟悉他接下来必定连续的动作。首先,被她拦下来的男人瞄瞄她的前后左右,再检查自己的四面八方,确定眼前胆大妄为的东方女人缺少男人伴随;而后,再上上下下打量她牛仔裤和衬衫的装扮;最终,露出一副不敢苟同的鄙弃眼色,彷佛她“暴露”的衣物污染了城市观胆。结局则是,他甩甩头,不屑一顾地离去,徒留给她一串冷冷的嗤哼。

    “谢啦!”宁馨涩涩地道。

    阿拉伯政府是不是每年把全国的男性公民集合起来排演一次?

    由此可见,中东妇女主要的亡殁原因恐怕是--因迷路而饿死街头。

    真是要命!现在她该如何才好?男人拒绝答理她,女人没有男人的允许也不敢主动和她说话,到底谁能为她这只迷途羔羊指引方向?

    “美丽的小姐,你迷路了吗?”身后突然响起的中东腔英文,强烈的解脱感几乎让宁馨手脚无力。

    “对!请问你可不可以帮……”她忙不迭回头,满腔的感谢词登时梗在喉咙裹。

    一个穿着传统回教服饰的小男孩,身高不满一米二,顶多十岁模样。这种“小人”能提供多少助益,显然有待商榷。

    她盯着笑咧着嘴巴的小男生,突然灵光一闪。“还是……你也迷路了?”

    那也好!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或许他们俩可以结伴而行,如此一来,她的身畔就有“男人”啦!

    “NO!”小男孩漾开满嘴不整齐的细牙,可爱又快乐。“这一带的道路我很熟悉,只要付我五块钱美金,我可以替你引路。”

    “真的?”她眼中亮烁的火花可比奥运圣火。

    柳暗花明又一村!

    “付钱!”小男孩摊大手掌,丝毫不跟她客气。

    “我必须回到圣麦地亚会馆,你真的认识路?”尽管付了带路费,她依然心存怀疑。

    “当然,跟我来!”小男孩一溜烟冲出去。

    宁馨赶紧追在他身后。好不容易遇见“灯塔”,可别让他照错了方向。

    随着小男孩在大街小巷钻窜了十来分钟,两人拐了个弯,迷宫般的街道豁然开朗,横在眼前的是一条光明坦途。

    她开始对附近的道路产生似曾相识的印象。对了,方才陪同教授前往公家单位的时候。他们好像曾经走过这一段马路。

    “看不出来你还挺厉害的。”她顺手摸了摸小鬼的头顶。

    “大胆!”原本一直笑吟吟的小男生突然停下来,脸色大变地喝骂她,“男人的头顶岂容得你们女人家说碰就碰?”

    宁馨当场气结。连一个十岁的小毛头都培养出大男人主义的倾向,沙国的全民教育显然推行得相当成功。

    “你给我客气一点!我第一次揍小孩子屁股的待候,你还没出生呢!”这口愠气憋太久了,她非抒发抒发不可。

    小男孩恨恨地瞪她一眼。

    老实承认,还当真瞪得她有点心底发毛。

    “还不快点跟上来!”他粗声粗气地吆喝,脚下的速度加快了。

    宁馨不敢放慢步伐,在他后头追得气喘吁吁,顿时很后悔为何要得罪自己的救命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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