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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有种-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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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涯伸出手去,在冰剑眼前晃了几下,对回过神来的冰剑说:“三弟,走了。”

    “哦。”

    冰剑老脸通红,跟着天涯往外走去。
第十章 初恋情人
    星已经挂在天角。夜,已经深。

    冰剑躺在屋顶的瓦背之上,夜空深而远,她此时在干什么呢?抱起酒坛,冰剑重重地喝了一口。

    露水已重,沾湿了衣服,有点发凉。

    “还不去睡?”

    天涯在冰剑的身边坐了下来,手里也拿着一坛酒,一点也不比冰剑的小。

    “睡不着。”

    “真的是她?”

    “如果你在六年的时间里一有空就去看她,而她正是这样坐着,你会不会弄错?”

    冰剑苦笑着说。

    “呵呵,当然不会弄错,所以我也认出她来,你可别忘了,你每次去看她的时候,都是我陪你的。”

    冰剑端起酒坛,就着坛口咕咕地喝了几大口,溢出的酒顺着嘴角往下流去,直到胸前。

    夜空之中,酒香四溅。

    “我只是想不到今天会见着她,也想不到她一点也没有改变。”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心情,本来就永远也不会改变。”

    天涯举起自己的酒坛,一边说一边哗哗地往冰剑的那个酒坛里倒。

    冰剑喝得快,所以酒坛很快地就空了。

    “嗯,确实如此。唉,还是当年好,躲在远处看她就已经很满足。”

    “你这小子比我们都早熟。”

    天涯笑着对冰剑说。

    “嘻,这个你可说对了,每次到大街上看靓女都是我提议。”

    天涯摇了一下酒坛,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说:“她还没有嫁人。”

    “真的?”

    冰剑猛地坐了起来,但接着又颓然躺了下去:“那又怎么样?”

    “你如果决定了,我就帮你去提亲。”

    喝光的酒坛扔到空中,落下的时候,冰剑双手在瓦背上轻轻一拍,整个人凌空而起,手中的刀冷光一闪而没。

    “大丈夫马甲裹尸,生不知何年何月,死亦不知何年何月,何苦多此一举?”

    说着,跳下屋背,往屋里走去。

    天涯望着那落在瓦背上的那些整整齐齐的酒坛碎片,默默无语。

    真正的痛苦,并不在于你不能得到什么东西,而在于你能得到却不敢得到。

    夜空深而远,她此时在干什么呢?

    瓦背上已经无人,亦无酒,空留即将散去的酒香。

    冰剑独自坐在椅上。

    他已经喝了很多酒,还一直不停地在喝。

    地上已经摆了好几个大大的酒坛。

    此时他需要什么?男人,在此时需要的不外两样东西,一样是酒,另外一样是女人。对于男人来说,此时的女人并不一定要是一个自己深爱的人,当然,必须长得漂亮。

    男人就是这样。

    冰剑是一个男人,是一个很正常的男人。

    酒已经有了,他也已经喝了不少。那女人呢?

    “好香!”

    冰剑突然说。

    “你喜欢吗?”

    “当然喜欢。最是难得女人香,有哪个男人不喜欢?”

    “那你为什么不转过身来看着我?”

    冰剑从椅上支起身子,看着灯光下的她,眼睛一眨都不眨。

    美人确实如玉,情若春色。

    “你怎么来这里了?”

    “来找你了。”

    “哦?不可能。”

    美人白了冰剑一眼,娇哼道:“你还非得要我说出来吗?你就不能相信我说的是老实话?一点情调也没有。”

    “嘻,想有情调是不是?那好办。”

    冰剑邪笑着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到她的身边。俯下头去把鼻子凑到如云的秀发上,用力一吸,不由得大叫:“真香!”

    她脸上通红,瞪了冰剑一眼,说:“不见你两年,还是这副浪子的样子。”

    冰剑就在她椅子前坐在地上,看着她明亮的双眼,笑着说:“浪子有什么不好?你这个有夫这妇就心甘情愿地当我的情妇。如果让别人知道了,都不知道有多羡慕!”

    “你……”

    她说不出话来。

    “呵,女人啊,还是喜欢有野性的男人。”

    冰剑一边说,一边大字形地躺在地上,右手一抬,酒坛中的酒如同银丝般流到了嘴中。

    “不太高兴?”

    “嗯!”

    冰剑没有说话,用浓重的鼻音回应了她。

    她如星般的眼睛骨碌地一转,笑着对躺在地上的冰剑说:“你和你大哥此次大张旗鼓地出来,还领兵起义,难道就不怕?”

    冰剑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说:“莫北那老头又怎么会放在我兄弟的眼里?再说,现在他正焦头烂额,哪有心情管我们?”

    她看着冰剑脸上那一丝充满魅力的笑容,不由得一愣神,好一会才说:“那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我大哥发过毒誓,有朝一日北上帝都。”

    她心中不由得一震,低下头去想了很长时间,慢慢地说:“能做到?”

    “自古乱世出英雄,不管是莫北还是别人,在建立皇朝之前,都是一无所有。他们能做到,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到?”

    冰剑语调轻淡,但是其中的豪情壮气,让她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她站了起来,向躺在地上的冰剑府下身去,看着他脸上充满魅力的如刀削般的坚硬线条,喃喃地说:“曾经有人说过,有野心的男人总是最有吸引力,看来是真的。”

    冰剑闭上眼睛,闻着从她身上传来的香气,说:“没有野心,怎能成大事。男儿生于世,当立于世。”

    说着,双手一伸,抱着她纤细但充满弹力的蛮腰,往自己身上一拉。她娇喝一声,倒在了冰剑的身上。冰剑大嘴一张,堵上了她的小嘴,依希之间只传来一声仅可耳闻的喘息声。

    半晌,冰剑才放开她。此时她已经红潮满面,呼吸也由于激情而变得急促起来,少妇成熟而高挺的酥胸正随着急促的呼吸而剧烈地起伏着,刚被冰剑狂吻的小口也控制不住地张了开来。双手无力地抵在冰剑宽阔而结实的胸前,双目轻闭,似乎再也不肯睁开。

    曾经有人说过,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此时冰剑正感到偷情的兴奋涌上心头,心中的痛苦和酒更是让冰剑心中升起了一股欲望。

    冰剑看到如花般娇艳的脸就在眼前,而且吐气如兰,不由得凑过嘴去轻轻地咬了一下她的耳垂。

    “呀。”

    她微张的小嘴里不由得吐出一声轻哼,显然冰剑这一举动给了她巨大的刺激。

    看到这种情形,冰剑不由地说:“感觉怎么样?”

    过了半天,她才回去神来,睁开如丝的媚眼说:“你每次都非得问人家这个问题吗?”

    “呵,男人都喜欢征服女人,犹其是像你这样的一个美丽的女人。”

    冰剑轻笑一声,抱着她站了起来,向床走去。

    “你……你要干什么?”

    虽然明知道冰剑接下来会干什么,也知道自己无法拒绝,但是她还是不由得说出这样的一句话。

    冰剑长笑一声,说:“哈哈!你不会认为我会只是吻吻你就放你走吧?”

    走到床前,轻轻地拉开锦被,冰剑轻轻地把她放在床上,此时的她只是无力地随冰剑摆布,一点反抗的意识也没有。

    冰剑望着灯光下那玲珑而高低起伏的身体,不由得一对大手按上她香肩,只觉得着手处柔若无骨,如凝脂般滑腻,体香早扑鼻而入,令人心醉神怡。

    她的身体也不由得一阵颤抖,以微不可闻的声音低声说:“你还不把灯吹熄了?”

    “嘻,这怎么可以?我正要把你全身上下一寸一寸都仔仔细细地看个明白。两年了,我想知道这两年里你的身体有什么变化。”

    “好吧,你想看就看吧。反正我也拒绝不了。”

    冰剑虽然嘴里在说话,但是手一点也没有停,随着手上的动作,她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掉在地上。

    看着灯光下如冰雕玉砌的身体,冰剑不由得往那高耸挺茁的酥胸吻去,大手却按上了平坦得没有一点多余的内的小腹之上。

    “啊……”

    她本来平放于身侧的玉手此时已经用力地抱住了冰剑的雄腰,一阵潮红开始曼延全身,双目再也睁不开。

    春情,如爆发的火山口般在两人的之间燃烧起来,如惊涛骇浪,一发而不可收拾。

    两个年青的躯体剧烈纠缠着。

    房间内春色无边。

    婉转呻吟在房内响起,一次又一次攀上极乐的顶峰。

    良久,安静下来的她终于能睁开眼睛。她看着冰剑雄壮的身躯,不由地说:“你的身体真好看。”

    “可是我觉得你的身体更好看。”

    冰剑一边说,一边用力在她酥胸上一握。

    她扭了一下身子,紧紧地抱住冰剑,在他怀里说:“真不知道是不是前世欠了你的,明明有了丈夫,但是还是忍不住来和你偷情,背夫偷汉。”

    冰剑没有说话。

    其实,有很多时候,无论男女,都会贪恋肉欲。

    她又想了一下,说:“其实我这次来,是有一个计划的。”

    “说。”

    她在冰剑耳边小声地说了好一会。

    冰剑点了一下头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此事事关重大,我要和大哥商量一下。”

    “这我明白。好了,让我躺在你的怀里好好地睡一觉。”

    说着,闭上眼睛,很快地进入了梦乡。

    此时冰剑也感到一阵睡意袭来,抱着她也进入了梦乡。

    当冰剑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走了,只剩下满床余香。

    冰剑想了一下,向大哥天涯的书房走去。

    “大哥。”

    冰剑一边推开门走进去,一边叫道。

    天涯从书中抬起头来,看着冰剑,似笑非笑地说:“昨天晚上还好吧?”

    冰剑不由得老脸一红,嘻嘻笑道说:“还好还好。”

    “那就好,为什么不多睡一会,有什么事吗?”

    冰剑把她昨天晚上的提议向天涯说了一遍。

    天涯想了一会,说:“这是好事,可以答应她。”

    “那好,那我跟她联系一下。”

    天涯想了一下,说:“这里并非久留之地,所以我决定向东进发,目标是九德郡。那里有大河与帝国其它郡县相通,周围土地肥沃,盛产粮食。如果能攻克那里,定能建立稳固的根据地。”

    冰剑点了点头,说:“江宁郡毕竟不大,长远来说,不利于发展。攻占九德郡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那好,你也准备一下,我们就定于五天后向九德郡进发。”

    “好。那我去准备一下。”

    已经冰剑突然转过身来对天涯说:“大哥,我是不是做得不对?”

    天涯一愣,说:“什么做得不对?”

    冰剑搔了一下头说:“我是说昨天晚上的事情?”

    天涯笑了一下,说:“你情我愿,有什么不对?活在世界上不就只是求个快意行事?只要你想做,你就做,管这么多干什么?”

    “哈哈哈!知我者大哥也!”

    冰剑一边大笑,一边走了出去。

    天涯笑了一下,低下头去,目光又回到了手中的书上。
第十一章 归鸟之战
    湖长郡,帝国中部大郡,下有归鸟、程兴、德安、清化、吉平、安武、康安七县。自明蕊379年6月有民起义以来,大半年已经过去,形势已经不受控制。

    归鸟县,位于湖长郡的诸县中部,地形如归巢之鸟,故名为归鸟。其它各县如群星般拱卫着,再加上河流大川,确实是一风流之地。但是此时湖长郡已经不在帝国的控制之下。

    明蕊380年初,起于湖长郡七县的近十支农民共20000余人齐集归鸟县,推举行得为大盟主,主持一切军务。

    “大盟主,帝国军队已经到达康安县,预计三天之后就会到达这里。”

    行得从堆积如山的各类公文中抬起头来,摇了一下头,心里苦笑。他知道自己或许在打仗方面是一把好手,但是说起治理,那绝非自己所长,但是既然自己已经成为大盟主,这些事就不得不理。此时听到探子的回报,皱了一下眉说:“给我有请各位将军。”

    “是。”

    行得从高高的椅上望着整整齐齐地站在自己面前很远处的一群将军,心中不由得产生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就是自己已经是一个端坐于龙椅之上的帝王,下面的这班只不过是自己的臣子罢了,一丝微笑挂在了他的嘴角上。

    行得很快地就意识到自己的笑容并不适合于此时的情境,连忙板起脸来说:“帝国军队已经来围剿我们,据探子回报,三天之后就会到达这里,不知诸位有何高见?”

    “哈哈哈!来了就打呗,还有什么高见不高见的?”

    说话的一个五短身材,叫苏河。他有着结实得像是用生铁铸成的身体,宽大的肩膀,披在身上的铁甲敞开着,露出长着一丛乱七八糟的黑毛的胸膛。久经日晒风吹的四方脸上满是青丛丛的胡楂子。此时正瞪大着铜铃般大的眼睛大声叫着。

    “就是,苏大哥说得对,来了就打,帝国的那几个兵,还不够我们塞牙缝!”

    这次说话的是孔典,一个和苏河一样有着巨大的脑袋和乱草般胡子的人。他和苏河一样是土匪出身,除了懂得用巨大的斧头砍人之外,什么都不懂。

    听到两个人大声狂叫,行得心里不由得一阵不舒服,但是还是笑着说:“此时不同往日,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是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帝国已经多年没有战争,因此守城的都是一些非正规的军队,战斗力极差。但是此次来打我们的却是帝国的正规部队,不可小视。”

    “那就大盟主看来,我们应当如何?”

    一直没有出声的志克突然说道。

    “此次来的帝国军队30000人,人数较我们为多,我们的军队没有经过训练,所以战斗力肯定比不上他们,所以绝对不能硬碰硬。我决定放弃现在已经占领的湖长郡的各个县,主动撤退,那班小子如果追上来,我们就找个地方好好伏击他。”

    苏河一听,连忙急声大叫道:“不是吧?撤出县城?我们好不容易才夺下来的,为此死了不少兄弟,就这样撤出去,就算我们肯,跟着我们出生入死的兄弟也不肯。”

    行得脸色一沉,阴着脸说:“现在是你是大盟主还是我是大盟主?我已经决定了,不要再多说。各军准备一下,夜色降临的时候,我们就撤离归鸟县。”

    说着站了起来,看也不看苏河等人,转身就往里走去。

    众人目瞪口呆了好一会,也都纷纷散去,各自准备去了。

    入夜,开始下起大雨来。

    身披黑色铁甲的行得从列队的士兵前慢慢走过,浑身湿透的士兵用尽全身力气高声叫道:“大盟主!”

    行得微微地点了一下头,一声不响地继续往前走去。

    这并不是一个行军的好天气,但是形势却迫得他不得不如此。再加上下午和众将之间的不愉快,也让他心情非常不好。

    很快地,行得所带领的起义军就在夜色中离开了他们用近7000士兵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城池,没入夜色之中。

    两天之后,帝国军队30000人,其中骑兵10000人,步兵15000人,其它兵种5000人,比原定时间早了一天到达了归鸟县。但是,他们进入的是一座完全没有抵抗的城池,因为原来占领这里的人早就已经撤走。

    光席此时正骑着高头大马在归鸟县的大街上走着,而在他身后跟着一大班各种各样的人。

    “哼,这班杂种走得可真快啊!来人哪,传我将令,全军继续追击,我要把这些胆敢犯上作乱的贱民们杀得个一干二净!”

    说着一拉马头,出城而去,在他身后,跟着一大班各种各样的人。

    归鸟县之北,有一宽阔的平原,叫香江平原。自古有平原的地方多半有河。这里正好有一条大河,叫香江河。

    天空依然灰蒙蒙,前几天大雨刚过,此时小雨不停。

    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大片黑暗,此时正迅速地冲过来。

    在连续几天的急行军后,此时早就已经气喘吁吁的士兵们不由得停下了脚步,不住地向对方问道:“那是什么?不会是敌军吧?”

    一个士兵瞪大了双眼看了一会,大叫道:“看起来很象,他们不是已经逃跑了吗?怎么突然之间又杀回来了?这下怎么办?”

    这句话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很快地就引起了队伍的骚动。大家都在大声地说:“他们不是已经逃跑了吗?怎么突然之间又杀回来了?这下怎么办?”

    “你们看那黑鸦鸦的一片,都不知道有多少人呢?”

    “他们会不会直接就冲过来?”

    “我们这次不用死吧?”

    “完了完了,我还没有娶老婆呢!”

    ……

    骑在马上的光席马鞭一挥,“叭”的一声落在了一个正不由自主地往后退的士兵的身上,大叫道:“怕什么?这些只不是一些乌合之众,以前都是光着脚丫种地的农民,你们堂堂的帝国士兵怕他们?给我摆好阵势,他们冲过来的时候就给他们迎头一击。”

    队伍在一阵慌乱之后终于静了下来,因为所有的人都在盯着那越来越清晰的一大群所谓的过去只是光着脚丫种地的农民。

    地面在颤动着,仿佛一下接一下沉重地敲击在众人的胸上。

    光席阴沉着脸,看着排队列在自己面前的士兵的脚都不由得一点一点地往后退。多年的带兵经验让他知道自己的这些手下已经让敌人的气势压制住,这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如果这种情形继续下去,当敌军冲到来的时候,说不定自己的军队就已经不战而潰。

    “骑兵听令,给我冲!”

    随着光席的命令,10000骑兵由慢而快,再由快而如闪电,往前扑去。如同闷雷般的蹄声响起,大地在轻微的震动。10000支竖起的雪亮的长枪,渴望着在不久之后痛饮鲜血。

    随着往前扑去的10000骑兵,那天际如去般来的敌军速度已经变慢,光席看着这一切,心里不由得雄气大生,大叫道:“来人啊,给我击鼓三通,步兵跟随骑兵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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