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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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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艾多是尿湿裤子躺在泥地上受了寒凉,还是知道被他的哥哥姐姐遗弃而受了惊吓,总之回到家里的那天夜里他就开始拉肚。
    艾早后来告诉我,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拉肚子拉成那样:仿佛把五脏六腑都打成了泥浆,要从肛门里倾巢推出。艾早那晚通宵未眠。不间断地给他更换尿布,擦洗屁股上红白黄绿的污物。每次她把他的尿布从裤裆里抽出来,稀屎都会跟着喷薄而下,像无数根金箭从肛门里噗噗地射出。他的小床,床上的被子、褥子、衣服、毯子全都不可避免地沾上了污秽,整间屋子里弥漫着熏人的恶臭,仿佛搁着一缸做坏的大酱,或者是一筐臭了太久的鸡蛋。连熟睡的艾好都被这种恶臭熏醒,迷迷糊糊地起床,无比惊讶地望着一地黄黄白白的布片。
    天亮的时候,艾多整个人因为脱水而完全变形,身上的每一块骨头都被一层透明的暗黄色的薄皮包裹着,肋骨和关节清晰凸现,看上去就是一具可怕的骷髅。他痉挛着手脚,嘴巴一直张着,在哭,可是哭不出声音,只是一个劲地抽气吐气。他的眼睛糊满了浅黄色的眼屎,眼白也是浅黄色的,混浊不堪。嘴唇发青,中间带点浅浅的紫,唇皮一片一片鱼鳞似的翘起来,又因为干燥而蜷曲,成了扎手的尖刺。整张的皮肤,从头到脚,蜡黄,晦暗,好像家里存放太久的一卷黄表纸。
    艾早终于意识到情况似乎不容乐观,一大早她就敲开了艾家酱园的大门,把李艳华请过去帮她拿个主意。李艳华用手帕捂着鼻子进屋,只看了一眼,马上叫起来:“艾早,还不送他去医院! ”
    李艳华自然明白艾多是没有救了,可是她不想让他死在家里,如果就这么在家里死了的话,我父母以后会追究她的责任,毕竟是托了她照管的,毕竟艾早还是个担不了责任的十二岁的孩子。
    艾早手忙脚乱地用一床被子把艾多裹上,抱起来就往医院跑。艾多此时已经轻得没有太多分量,艾早抱他一点不觉吃力。李艳华带上我和艾好,跟着到了医院急诊室。李艳华必须做出全力救治的姿态,哪怕只是做给医院同事们看。可是此时艾多全身的血管都已经收缩,输液的针头怎么也扎不进去。急诊医生叹口气说:“算了,就让他去吧,这孩子活着也是受罪。”
    艾多在急诊床上静静地躺到中午,咽下最后一口气。死时他眼睛和嘴巴都张得很大,三个黑漆漆的深洞一样,令人恐怖。
    张根本亲自找到邮政局革委会的头头,说,明了艾忠义家里发生的情况。我爸爸于是被临时放出来处理丧事。可是丧事完了之后,邮局革委会的头头们好像忘了我爸爸还是被审查的对象,谁都没有提起他的去留问题,我爸爸重新开始了低眉顺眼的办公室生活。
    我妈妈接到消息从窦家庄赶回城里时,艾多已经装进一口小小的棺材,葬进了城郊坟地。我爸爸说,早点葬了,别让我妈妈看见他儿子死后的模样。我妈妈没有最后看一眼艾多,心里难受,不知道应该对谁发火,在艾多从前的小床边低头闷坐两个小时,然后眼圈红红地出来,抬手打了艾早一个耳光。
    艾早没有哭。她心里也觉得是她自己的错。因为是她先起了遗弃艾多的歹心,艾多才用这样自绝生命的方式来惩罚她。
    过了一天,艾早跟我两个人坐在公共厕所里交谈情况的时候,她说了一句令我惊诧的话,她说:“其实他们要感谢我。”
    我几乎立刻明白过来,这个“他们”,指的是我的父母。艾早用这样的思维方式来看待艾多的死亡事件,使我惊悸,我记得我扭过头,不敢看艾早的眼睛,心里怦怦直跳,一阵发冷,又一阵发热。我觉得我心里有一种很黑暗的东西,它们像蛇一样慢慢爬上来,绕在我的颈间,让我一时难以呼吸。
                            六  太阳灼人
    九月的一天,白露之前,下雨了。雨水顺着我窗前的挡雨板倾泻下来,一道薄薄的透明的幕帘。一阵风刮过来的时候,雨帘轻快地飘动,起了涟漪,甚至破碎,当中的某一片会脱离整体,飞往空中,消失。
    空气中湿度很大,衣服摸在手上总像是没有干透,有一股热烘烘的酵母味。被子也不再松软,而是发硬,发沉,盖在身上就像被千万烦恼丝缠上了一样,非常不爽。桌面上有一层发白的雾气,仿佛油漆被蒙了一层厚膜,可以用手指划破膜面随便地写字,只不过清晰的字迹过不多久又会洇开,变得模糊。
    一般说来,长江下游的城市在人夏开始的梅雨天气才会湿气浓重,初秋本该是天高气爽的日子,这样阴湿闷热的异象并不多见。
    报纸上说,人类的活动已经开始影响地球上的大气环流,往后的日子里,气象灾害会频频出现,赤道不热极地不冷都属正常。
    气候异常还是小事,人类情绪波动的异常才是大事。
    昨天看到互联网上的一则消息:就在我居住的这个城市,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儿,遭了班主任的批评,坐在家中窗台上哭泣两个小时后,跳楼自杀。她的家在十八层楼。
    我打了电话给贾铭:“是真的吗? 晚报上为什么没有报道? ”
    “是真的。”他说,“报纸不会报道这件事,不允许。”
    过了一会儿,他又把电话打过来:“艾晚,你没事吧? ”
    我轻轻地笑一笑:“我没事。我能有什么事? ”
    我尽量不去想女孩从十八层楼上落地的惨状。贾铭说得很对,报纸不会报道,平安生活的人们不愿意受到这样的惊扰,就像深圳的报纸同样不会报道艾早杀死了张根本的消息一样。人们希望看到的是股市升值,房产降价,工资稳涨,高校大门敞开录取。
    女孩自杀是因为羞耻。艾早杀人后自首,等同于自杀,她是为了什么? 到底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 纪宏林律师要求保释艾早的要求被驳回了。他事先已经预料到这个结果,并且警告了我。如他所说,要走的只是法律程序,万分之一的希望,撞大运。而大运是撞不来的,上帝之手不可能随时随地慈悲地伸向每一个人,将他从此岸引领到彼岸。
    问题是,深圳法院不仅不同意保释艾早,连律师正常会见嫌疑人的请求也被暂时地拒绝。这就是说,我们没法在审判之前见到她,没法问清楚艾早杀人的动机。
    她为什么杀他? 他们两个人已经分手多年,选择分手是艾早的动议,因为她终于决定放张根本一马,让他在步入老境之前重新娶妻生子,把他们苦心经营出来的公司承接下去。
    分手协议上,公司财产的分割,家产的分割,黑纸白字写得一清二楚。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张根本,如果艾早想分得一个月亮,张根本也会毫不犹豫摘下来给她。
    每个生命的个体都是一个黑暗的月球,秘密隐藏在岩浆深处,在呻吟和蠕动,在发酵和翻滚。山崩地裂之前,阳光永远照不进地隙深处。
    也是在九月,一九七六年的九月,我和艾早,我们两个同时跟陈清风相遇。
    那一年我们十五岁。
    政局在动荡之中,形势预期不明,高层态度暧昧,人民翘首以待,觉得生活中将要发生一件大事,又不知道是何等山崩地裂的大事。
    报纸文章的措词小心翼翼,街上行走的人几乎都闭紧嘴巴,脸上挂着忧心忡忡的严肃。空气中有唐山地震的死尸味,又有政治斗争的硝烟味,污浊不清,令人不敢张开鼻孔用劲呼吸。
    我妈妈李素清自从丧子之后,很长时间陷入悲哀不能自拔。家里人都觉得她明显老了很多,眼皮松弛下来,嘴角起了一圈细微的皱纹,有时候她长时间把嘴抿着,嘴巴就成了一个扎紧的袋口,细纹变成了沟壑。其实她那年才不过四十岁,正是女人风华正茂的年纪。
    我爸爸艾忠义本来就沉默寡言,如今多了一个习惯动作:叹气。每天下班回家他要叹一口气,把他在单位里受到的屈辱丢在门外。吃完饭,推开饭碗时,他也要叹一口气,好像饭菜让他很不舒服,消化它们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晚上洗好了脚,临睡觉前,他还要叹一口气,只不过此刻的叹气声显得轻松,是清除肺中杂物、更换血液氧气的过程。这样一来,频繁的叹气动作让艾忠义变成一个愁眉不展的小老头儿,让他身边的亲人跟着不爽,郁闷。
    所幸地球上的阳光依然高照,万物依然生长,如花的生命依然在蓬勃怒放。父母的愁容仅仅会短时间让我们担忧,只要一离开艾家的那扇黑漆大门,走进青石板的小巷,我们会立刻飞奔嬉笑,把所有不快统统甩到身后,享受成长带来的惊喜。
    我和艾早总是躲进厕所互换衣服,然后穿着对方的衣服感觉良好地走进校园,好让我们在同学的眼中变化纷繁。我们彼此为对方剪去辫梢上焦黄分岔的发梢,尝试着把头发编出不同花样,就像我妈妈小时候为我们做的那样。
    我们还在胡妈的指导下,学会了把红色风仙花汁捣进明矾,裹在手指上,一夜睡醒后惊喜地看见尖尖十指妖娆红艳。我们并且会自己动手用针线把衣服缝出腰身,把泛黄的白球鞋用粉笔涂白,把过短的裤腿用不同颜色的布料接出一个出奇制胜的翻边。我们的每一天都充满创意,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兴致勃勃。
    李艳华管艾早叫“疯、r 头”。她总是千方百计地阻止我跟艾早黏在一起。我觉得她是出于嫉妒。张根本很少回家,他把每个月的工资如数交给她,然后就心安理得地不见了踪影。李艳华非常寂寞。她现在明显发胖,脸庞浮肿得像一只发面馒头,肩胛把衣服都撑得绽了线,肚子可笑地鼓出来,总让人怀疑她是不是已经怀胎三月。她动作迟缓地在艾家酱园里走来走去,抱怨柜子里的衣服长霉了,屋顶上的瓦楞草长得太高了,院里的枇杷树几年都不结果子……她斜眼看着我,阴阳怪气地说:“你以为你跟艾早好得棒打不散? 没这种事! 总有一天……”她故意不说下去,留个悬念。我记得她当时把尾音拖得很长,而且是从鼻腔里发出来的,带点慵懒,有几分轻飘,颤颤地融进空气。
    对她的这种态度,我心里非常反感。这是恶意挑拨,我不能理睬。我爱艾早,我崇拜她,信服她,追随她。如果有一天需要在我和艾早之间死去一个,那就让我死。我愿意让自己坠入黑暗,而把艾早推向光明。
    谁也没有想到以后的日子里会发牛那么多的事。李艳华的话有点像咒语。仔细想起来,她身上的确有一些魔气。
    学骑车的想法其实是我提出来的,将它付诸行动的却是艾早。我们两个人总是这样:我喜欢让许许多多想法在心里生长,长成各种形状,成为我私藏玩味的隐秘玩具。艾早只要发现自己有了念头,就要毫不犹豫地拔出它,埋进泥土,施肥灌溉,让它长成大树。
    我们之间这种行动方式的差异,也是我们日后生活走向两个极端的差异。艾早的一生始终在行走,寻找,往不同的方向奔跑。而我是一只目光迷茫的猫,探头探脑地蹲在窗口,不觉得街上熙熙攘攘的一切跟我有太多关系。
    我们学车用的是张根本的那辆“二八”型载重“永久”,公安局为警员专配的车。这车既笨重又威严,我平常不敢碰,艾早敢,她冷不丁地就会潜进艾家酱园,蹑手蹑脚把车推走。有一回她推上车的时候,张根本恰好从外面进门,两个人四目相对,都愣了一愣。我当时跟在车屁股后面走,吓得两条腿钉子一样动弹不得。我已经闭上眼睛,准备挨张根本劈头盖脸;一顿臭骂了,谁知道艾早忽然咧开嘴,冲着张根本嘻嘻一笑。张根本也就无可奈何地笑起来,绷着的肩膀垂下去,巴掌挥挥,允许我们推车走人。
    出门之后艾早从鼻子里哼一声:“张根本就是个纸老虎,你硬他就软,以后我们要多欺负他。”
    我们一齐趴在自行车上大笑,把车龙头弄得东倒西歪,像两个疯婆儿。
    学车地点在城南体育场。几乎所有学车的男孩女孩都喜欢在那儿扎堆。说是体育场,其实也就是一大片无人看管的荒草地,荒草中依稀能看到中间一圈煤渣铺出来的淡褐色的跑道。体育场用来比赛的时候不多,用来开“万人大会”的次数不少:批斗会、誓师会、庆祝“毛主席最新指示”发表的会、欢送知青下乡的会……有一回开完批斗会直接就在台下枪毙了两个人,赶来看行刑的群众人山人海,鞋子挤掉了几箩筐,听说还踩死两个小孩子。之后很多天,青阳城里都在津津有味谈论那两个犯人被神枪手打出白花花脑浆的样子。
    艾早胆儿大,但是论骑车,她的技术不如我。她的平衡机能不够好,龙头抓在手里总是歪歪扭扭,车轮就跟着在她屁股下面绕圈儿,倏忽东倒,倏忽又西斜,看着比走钢丝还要刺激。加上艾早喜欢尖着嗓子大呼小叫,“哎哟哎哟”呻唤个不停,满体育场都是她银铃样的娇俏的惊吓声。三分惊吓,三分撒娇,四分撒欢,艾早学车的过程便充满了喜剧般的热闹。
    艾早一圈骑下来,抬起手,食指弯曲着,刮额头和眼帘上的汗。她身上的汗水总是喜欢从脸上流出来。这一点我跟她不一样,我一般是从腿上排汗,两条腿湿淋淋汗如水淌,脸上依然是风清月白。艾早刮着脸上的汗,忽然来了劲儿:“打个赌,你猜我敢不敢骑车上街? ”
    我抓紧自行车后座,坚决摇头:“不行,你还没学会上车下车。”
    艾早轻快地笑起来:“我骗你呢。来,你扶我上车,我再骑一圈。”
    我站在车后,用两条腿夹紧后轮,再拼命地抱住车座,防止车身倒下。艾早抓住龙头,抬起一条腿,笨拙地爬上车,坐稳。然后我叫一声:“放啦! ”随即用力地往前一送。艾早趁势猛蹬脚踏,车和人在我眼前扭了几下秧歌,终于稳住,在艾早的一串尖叫中踉跄上路。
    一般说起来,艾早会在绕场一圈后回到我的身边,由我拉住车身,然后她慢慢往左边倾倒,在车龙头着地之前猛地放手,一步跳开,用这样的方法下车。初学骑车的人总是这样下车的。可是这一回她绕场一周再经过我身边时,没有减速,反而哈哈地笑着,两只脚把车轮蹬得七扭八歪,径直往前,穿过体育场的煤渣跑道,直扑大路。
    我当时的反应,是心里“嗡”地一下。艾早果真要上街了! 我拔腿就往前追,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作。可是我跑得越快,艾早蹬得越猛,她甚至不顾车身的歪斜,不时地回头看我,又叫又笑,面孔兴奋得发红,两条刷锅把的辫子散开了一只,头发裹在脸上,身子扑棱开来,像一只起飞的鸟儿。
    人和车渐行渐远,忽然地一下子在我视线里消失了。等我气喘吁吁奔到一处下坡拐弯的地点时,才发现艾早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人半歪着,车身压在她腿上,她死咬着嘴唇一声不吭。在她的旁边,还倒着一个穿白色衬衫的男人,那人的肩膀着地,胳膊很别扭地伸在前面,同样是一声不响。
    艾早看见我,马上松一口气,说:“先帮我搬开车,我使不上劲儿了。”
    我搬开车,扶她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她的脚腕处伤得厉害,不光擦破了一大片油皮,还有好几处伤口在流血,血珠渗出来殷红殷红.像踝关节上突然开出来的花。我伸手拉她时,她腿一用劲,血流得更欢畅,花朵儿顷刻间变成小溪流,滴滴答答蜿蜒而下,把她脚上的凉鞋弄得黏黏糊糊。
    艾早没哭,我已经吓得哭了。我边哭边抽抽搭搭问她:“怎么办啊? 艾早怎么办啊? ”
    艾早低下头,仔细研究了她的脚腕后,皱起眉头:“该死的张根本的车。”
    她不怪自己,直接把原因归罪到张根本头上。她说得也有道理:如果不是一辆加重的男式自行车,一个跟头不会摔得如此惨重。
    旁边那个倒地的陌生人忽然开了口:“找一条布带子,先把她伤口绑上,绑紧点儿。”
    我手忙脚乱找布带子,哪儿都找不着。如果是冬天,或许还有系裤子的腰带,还有围巾什么的,可是现在我们穿着松紧带的短裙,连根布丝儿都抽不出来。
    那人看见了我的窘迫,二话不说,歪在地上,一只手把自己的衬衫撩上去,咬在嘴里,嗤地撕开一个口子,吐出衣角吩咐我:“你来接着撕。”
    我这才明白,他那只别别扭扭伸在前面的胳膊,可能也出问题了,一点劲都使不上了。
    扎好了艾早的伤口,我准备用自行车送艾早去医院。扶起车子后我不由地傻了眼,因为车的整个前轮都别了过来,龙头与车身别成一个委委屈屈的“7 ”字,我拼尽全力也无法让它复原。
    那个陌生男人叹口气,把一只手伸给我:“拉一把! ”
    我糊里糊涂地,抓住他的手一拉。他借势站起身,然后走到艾早面前,弯下腰,命令道:“爬到我背上。”
    我很吃惊。艾早看了看我,也很吃惊。要知道他同样是个伤员,或许还伤得更厉害,胳膊断了什么的。我们是规矩人家的女孩子,做不出来那种赖着人家的事。
    他蹙起眉头,着急:“快呀! 我伤的是手,不是脚,背个人不碍事的! ”
    这样,我只好帮助艾早爬到他背上,然后就地锁上自行车,跟着他们去了医院。
    那是我们见到陈清风的第一次。整个的过程,仓促,简单,甚至有一点着急慌忙的窘迫。
    我只记得当我凑近过去撕他衣服的时候,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他是个抽烟的男人。
    接下来,和陈清风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往下发展。很多读者喜欢看“一见钟情”的故事,实际上,我们那一天对陈清风没有任何感觉。他是乡村知识分子出身,容颜打扮或多或少有一点土气,但是在他的身上,却有一种奇妙的跟现实脱节的东西,一种能够在短时间里让你忘却凡俗,灵魂飞升,想象力自由翱翔的特质。他后来让我着迷和喜欢的,正是他身上那种穿梭在时间和空间中的非凡。
    但是一九七六年的那天,我和艾早都没有看清楚他。去医院的路上,陈清风背着艾早,始终是埋头走路。而且他歪着肩膀,身体往一边倾斜,看上去姿态别扭。我意识到他是在护疼。
    如果他胳膊已经折断的话,把一个人背到医院真是够戗。是不是应该拦下他,另想办法送艾早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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