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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野兽-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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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干嘛要花大价钱雇你去杀一个死人呢?」兰斯洛特晃动着酒杯,在电话里跟狼讲价。
狼轻声笑了笑,电话那端传来另一个人模糊的低语。
「你在跟谁说话?」兰斯洛特警觉起来,据他所知,狼一向是独来独往的。欧洲毕竟不是他的地盘,如果此时有人企图暗算他的话,这真是再好不过的时机。
「您好,博林布鲁克先生,」电话彼端换了个人,声音轻快明晰彬彬有礼,听起来像是个未经世事的小伙子。「我是金狐。」
「哈,这倒有趣。」兰斯洛特眯起眼睛,杀手狼竟然跟金狐走到了一起,说出去一定会是个大新闻。
「我们来做一笔交易吧。」金狐开门见山地说,「我知道您要找的人在哪里,但是相对的,您也要付出一定的对价。」
「我要找的人?你是说提摩西吗?可他已经死了,我对死人不感兴趣。」
「博林布鲁克先生,」金狐笑得好不奸诈。「难道我们一定要这样捉迷藏吗?您知道,我虽然身在欧洲,但是对于美国的新闻也是时常关注的。沃格特州长竟然为了心上人释放危险的罪犯,而您也在同一时间放下纽约的烦杂事务乘坐邮轮来欧洲度假,说起来还真不是一般的巧合。」
「……呵呵,」兰斯洛特干笑两声,「不愧是人称金狐的情报整合高手,你的消息果然灵通。」
「过奖,博林布鲁克先生。那么,我可以说我们的条件了吗?」
「唔,让我猜猜,你该不会是想利用我脱离家族的掌控吧?」兰斯洛特对着遥远的方向做出一个干杯的动作,「我听说,你和你们的党魁相处得不怎么愉快?」
「那就不是您所应当担心的事了。」金狐笑道,「只要您答应事成之后让我们去你的小岛上躲一躲,我保证您一下船就可以亲自领回您想要的人。」
「那么价钱方面……」兰斯洛特拉长尾音。无论是金狐或狼,在收费方面都堪称世界一流。当然,这也和他们的能力成正比。
「为了表示合作的诚意,我们可以免费。」
「哦?你做得了狼的主吗?」
「做不了的话就不会跟您谈了,您说对吗?」
「有道理。」兰斯洛特轻叩桌面,「我虽然跟迪奥家族没什么交情,但是也不想得罪他们。这样吧,事成之后我可以为你们提供新的美国公民身份,允许你们在我的地盘上活动。但是一旦被迪奥家发现,后果请你们自负。」
「成交。」
*
船靠岸以后,兰斯洛特一行人在码头迎来一位娃娃脸的中国人。「欢迎来到英国。」娃娃脸举起一个导游用的黄色小旗子,笑眯眯地自我介绍。「我就是金狐,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诺兰一愣,怎么这个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多少的男孩就是鼎鼎大名的金狐吗?他狐疑地打量这个一身体恤牛仔休闲打扮的男孩,无论如何也没法相信他的身份。「嗨小帅哥,」娃娃脸来到他面前,伸出一只手。「你就是诺兰吧,你好,我是利,金狐·利。」
「你好。」诺兰握上他的手,他的手温暖又柔软,让人没来由地感觉到安心。「诺兰,没有姓。」
金狐一愣,旋即微笑起来。他知道自己已经取得了这个红发男孩的信任。「如果诸位的不觉得太疲惫的话,我们就立刻启程前往目的地吧。根据最新得到的情报显示,林纳斯·安吉尔先生的处境似乎不是太妙。」
「那混蛋对林纳斯做了什么?」兰斯洛特先于诺兰发出疑问,很难接受自己的猎物被他人染指的事实。
「目前还不清楚。」金狐意味深长地看了兰斯洛特一眼。「只不过有人看到津泽在药店买了很多外用伤药。既然他没有受伤,那么使用那些伤药的,想必是安吉尔先生了。」
「哼,那家伙能让林纳斯受伤,看来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了。」兰斯洛特冷哼一声,弯腰坐进越野车。「从这里到目的地需要多久?你们难道就不能租一架直升机来吗?」
金狐关上车门,跳进驾驶舱回头一笑。「看来博林布鲁克先生相当焦虑呢,我能知道为什么吗?」
「……金狐,」兰斯洛特的脸色变幻了几秒,扯出十分不自然的微笑。「一个爱饶舌的男人通常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是吗,」金狐坐直身体启动汽车。「可我听说,一个坠入爱河而不自知的男人才更危险呢。」
「你……」
「你们能不能把废话留到以后再说!」诺兰突兀地打断两个人的对话。他一想起那个阴郁的男人带给他的过敏症状就忍不住不寒而栗。那人一定是个变态,诺兰断言,如果再去晚一些的话,他想象不出林纳斯会遭到什么样的对待。
*
诺兰的担心是正确的。当林纳斯精疲力竭地宰掉最后一头藏獒之后,津泽也颤抖着达到了高潮。他喘息着欣赏着林纳斯伤痕累累的裸体,抽出纸巾将自己擦拭干净。「林纳斯,玛丽女王靠岸了,他们大概很快就会找到你。」
林纳斯松开藏獒的脖子,仰面躺在冰凉的地上。
「可是我爱你,舍不得将你交给那些不懂得生命价值的人。你说我该怎么办?林纳斯。」津泽温柔地看着林纳斯,目光中充满慈爱和哀伤。「你是上帝最完美的作品,你的每一寸肌理都美得让人窒息。如果我任由别人将你毁坏,我还有什么脸面去对上帝说我懂得生命的奥秘?」
「林纳斯,你现在恨我,但有朝一日当你的灵魂幡然醒悟,你会感激我今天对你所做的一切。」
「你他妈的说了这么多废话,到底想干什么?」林纳斯终于不耐烦地坐起身,肩膀上的狰狞伤口渗出暗红的血水,顺着他的手指一直流向地面。他太累了,实在没精力再陪这个变态玩猜谜游戏。
「林纳斯,」津泽咬了咬嘴唇,似乎是下了最后的决定,脸上泛起神圣的光辉。「我要帮你实现永生。」
第六章
    永生?林纳斯愣了一会儿。但当他意识到津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时,他突然抑制不住地大笑起来。「这真他妈的有趣,你是打算把我也变成干尸吗?……唔,你真让我大开眼界,津泽。」林纳斯突然跃起身,把站在附近的津泽吓了一大跳。
「怎么,你害怕了?」林纳斯慢慢地踱到铁笼闸口,混着血和汗液的污物将他的脸染得一道一道的,身上污浊不堪,指甲里甚至还塞着犬类的皮毛和肉屑。他看上去比一只落难的狮子还要悲惨,但是他嘲弄又凶悍的眼神却比大多数从林之王都来得张狂。「你杀不了我,津泽,像你这样懦弱的家伙只配躲在这阴暗腥臭的死人堆里幻想。你连个男人都算不上,还想拯救世人?你也配?」
津泽的手有些颤抖。「你没有权利这样说我。林纳斯,你是我选择的爱人,你应该理解我……」
「如果我要相信你那见鬼的爱情我才真是疯了。」林纳斯握住铁笼的栏杆,把头贴到空隙处,露出四分之三个脸庞。「津泽,你真让人恶心。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垃圾,可是跟你比起来,我倒是可以列为可回收利用的环保垃圾了。」
「不!你不可以这样说!」津泽尖叫着倒退几步,狂乱地撕扯自己的头发。「为什么,提摩西是这样,你也是这样?你们为什么都不明白?!林纳斯,我是爱你的!」
见鬼!林纳斯呸了一口,不再理这个疯子,找了处相对干净的地方坐下来慢慢舔舐自己手臂上的伤口。
津泽呆呆地看着林纳斯将脏血吸出吐在地上的动作,渐渐停止了撕抓头发的自虐行为。他侧头沉思了几秒钟,突然眼睛一亮,爆发出欢快的惊呼。「哦林纳斯,你真是个天才!为什么我早没想到这一点?」他雀跃着,像个刚发明了什么了不得的科学成果的科学家一样飞奔出去。
等到他回来的时候,他已经为林纳斯准备好了能让他的脏血流失殆尽的新型设备。「你瞧,林纳斯,是你给了我灵感,让我找到这种可以迅速将人全身血液抽取干净的简单方法。这样制作起雕像来就方便多了。」他一掀布帘,露出一个挂满粗长钢针的手术台,钢针所连塑料管的另一端,是容量足够大的储血槽。
「来吧林纳斯,我要让你成为举世无双的完美艺术品,千百年后,人们将对你顶礼膜拜。历史会见证我们的创造,林纳斯。我实在太高兴了。」
这狗娘养的变态!林纳斯望着那一排排泛着寒光的钢针,忍不住发起一层鸡皮疙瘩。沼泽之底那帮杂种跟这家伙比起来,简直可称得上是温顺纯良之辈了,他愤愤地想,可为什么他们要被关起来,而这个变态却可以道貌岸然地当起大学教授?「你打算怎样把我弄到那手术台上去?难道你现在敢靠近我了吗?」林纳斯晃晃手腕——他会拧断这个男人的脖子。
「不,林纳斯。」津泽虔诚又温和地举起右手。「我屈服于你的力量,也知道你不肯接受我的帮忙。但是好在,我还有麻醉枪。」
「所以你看,这不是很容易吗?」片刻之后,津泽打开铁笼的闸门,将陷入昏迷的林纳斯拖到手术台上,在他身上的各处要穴插入冰冷的钢针。
看起来有点像祭坛上的羔羊呢。津泽欣赏着象祭品一样趴伏在眼前的孱弱睡兽,觉得那一朵朵绽开在雪白床单上的红色蔷薇就像伊甸园中的苹果一样惹人遐思。
哦林纳斯……津泽的手来到自己胯下,用力地揉捏着,仿佛那样的痛楚让他感同身受。「所以你当从心中除掉愁烦。从肉体克去邪恶。因为一生的开端和幼年之时,都是虚空的。」他念着《圣经》传道书中的句子,闭上眼睛一同接受这血的洗礼。
*
越是接近目标建筑的时候,诺兰的心就跳得越厉害。在他眼中,那掩映在茂密丛林中的铅灰色古堡就像一具散发着防腐剂味道的棺材般惹人不快。他掏出世界上最先进的掌上电脑,用一根特制的缆线将其与在树林找到的电缆相连,花了不到2分半钟就轻松侵入古堡的保安系统。
金狐不由得赞叹地吹了声口哨。「真是神奇,博林布鲁克先生,想不到你的手下还有这样的高手。」
「我们不过是合作的关系罢了。」诺兰闻言立刻冷冷地纠正金狐的错误。「而且我从不为任何人工作。尤其是这个男人。」
「看来我的人缘不太好呢。」兰斯洛特无奈地摸摸鼻子,折断一根树枝,单膝跪地以图解的方式分配工作。「这古堡共分三个部分,我们就分为三个小组,每组两人。诺兰去西面,金狐去东面,我走中间,先找到林纳斯的人向其他组发个信号。」
「很合理。」金狐赞同地击下掌,看着诺兰一言不发地即刻带人朝西方入口奔去。「只是我很好奇。」
「好奇什么?」兰斯洛特起身拍拍膝盖上的灰,好整以暇地问。「难道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当然有。」金狐满面笑容地点点头,拾起树枝指向其中一个方向。「地下室怎么办?」
*
津泽毫不犹豫的刺了下去,但感谢上帝,恰恰是这个动作惊醒林纳斯,使他一个激灵从手术台上翻滚下来。无数锐利针头固执地附着在他的身体上,将他的肌肤划得血迹斑斑。
「这他妈的是什么?」林纳斯眩晕着摸索到斜插入颈部针筒,猛地拔出来。鲜血立刻溅得四处都是:「哈,难道你真以为用这玩艺就能了结了我?」他虚弱地嘲讽,将针筒抛在地。
「来点像是男人用的武器吧,津泽。你拿着针筒的样子真他妈的像个娘们。」林纳斯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撑在手术台前的推车上。「你是个只会炮制尸体的恶心怪物,可不是什么娇弱害羞的小护士。」
津泽的胸膛猛地起伏几下,紧攥着针筒的手不住地颤抖。他脸色惨白地盯着林纳斯好一会儿,才慢慢放下高举过肩膀的右臂。「我只是想帮你,」他委屈地解释道。「我想让你早一点结束痛苦。」
……操!林纳斯眼前一黑,感到一阵眩晕。频繁的受伤以及失血过多对他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要不是有手推车的助力支撑,只怕他早已瘫倒在地。
「来吧林纳斯,让我帮你完成最后的步骤。」津泽试探着靠近林纳斯,满目的猩红令他精神振奋。他举起针头,再次朝林纳斯的颈部扎去。这次他用尽了全力,像只发了疯的猎犬,眼睛里只有那散发着血香味的肉体。
但是他还是低估了林纳斯的防御力。当他只差一点就可以将针头插入林纳斯的颈动脉时,林纳斯突然挥起手推车朝他的头部砸去。津泽应声而倒,鲜血糊住了他的眼睛,他生平第一次的,尝到了自己血液的味道。
这时,实验室的门突然开了,一个修长的人影出现在门口,杂乱的步伐和尖锐的惊呼此起彼伏,顿时将这个隔离在文明世界之外的地狱渲染得人气十足。
津泽抹了抹眼睛,迅速朝暗门的方向爬去。他还不想死。他虽然狂热地爱着林纳斯,立志让他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标本,但他从未打算将自己的生命也同时贡献出去。这个世界还需要他,他还有很多未完成的理想要去实践。只要再等上那么二、三十年,等到他不能再为伟大的理想而奋斗的时候,他一定会去那里陪着林纳斯的。
但这世界上总是有一些人,是注定要在理想实现之前就牺牲的。当津泽的手眼看就要够到暗门开关时,一个钢质折叠椅突然从天而降,将他的脑浆打得飞溅出来,溅得墙上狼藉一片。林纳斯挥动着钢椅,继续击打着,直到被来人击中后颈,才脱力地瘫软下来,陷入昏迷。
「真是个莽撞的家伙啊。」兰斯洛特无奈地托起林纳斯,发出感慨的叹息。为什么他堂堂纽约黑手党教父,要来做这种英雄救美的蠢事?「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他对身后的「猎犬」发火道,「难道你以为我一个人可以抱得起昏迷中的85公斤壮汉吗?」
结果为了能将伤重的林纳斯迅速安全地抬出古堡,总共动用了四个人来分别负责抱他的肩颈、腰身和双腿。当人们七手八脚地将林纳斯送入距离最近的医院后,除了没派上用场的诺兰还有精力站在手术室门口观望以外,其余的人都只能瘫坐在坐椅上喘粗气了。
想不到一个小小的古人类学教授就可以将林纳斯搞成这个样子。兰斯洛特忿忿地想,看来光明正大的手法对林纳斯没有用,只有卑鄙的偷袭才能令他束手就擒。——只是,那样恐怕会令这头野兽更加不驯吧?他不无震撼地回想起刚才的情景,作为主人,被宠物打出脑浆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你又在想什么坏主意了?」诺兰突然凑到兰斯洛特面前,把他吓了一跳。「要不是你对林纳斯步步紧逼,我们怎么会弃船逃走,津泽怎么可能趁虚而入,林纳斯又怎么会搞成这么狼狈的惨状!」
「可是,无论从你们弃船的原因或是结果来看,损失最大的都是我这个受害者吧?」兰斯洛特露出无辜的表情,仿佛诺兰才是欺善怕恶的坏蛋。金狐忍不住爆笑出声,劝慰诺兰耐心等候。「毕竟,你现在帮不上什么忙。」
但是几分钟之后,诺兰就成了在场众人中最派得上用场的人。「你们谁是AB…RH阴型血?」医生跑出手术室急问,「病人失血过多,我们的储备血恐怕不那么够用。」
「你们是干什么吃的?!」兰斯洛特恼怒地跳起来,一把揪起医生的脖领。「没有就赶快去别的医院调用,你当那种血型随便在哪里一问就会有的吗?」
「对不起,可是,我们这里是小医院,要从市立医院调配血浆过来的话,至少也要1个半钟头,病人恐怕支撑不了那么久。」
「狗屎!」兰斯洛特放开医生,焦躁地骂了句脏话。「那现在应该怎么办?你们是医生,总会有办法的,不是吗?」
「这个……」医生瑟缩了下,还是决定说实话。「没有。」
「有了RH阴型血就可以救林纳斯吗?」一个清亮的声音突然响起,诺兰满脸挣扎和犹豫地提出问题。
医生赶忙点了点头。「是的,其实病人的外伤并不是很严重,但是由于被刻意放血,失血过多导致了很多并发症,现在非常危险。如果再不能及时输血的话,一旦脑部缺氧时间过长,就算救过来也可能变成植物人。」
「那么……」诺兰咬了咬牙。「抽我的血吧,我是AB…RH阴型。」
*
诺兰曾经设想过很多次他和林纳斯骨血相溶的情形,但他没想到竟然是以这种方式。他躺在手术台旁边的病床上,观察着鲜血是怎样一滴一滴地从自己的体内转入林纳斯的血脉,看着林纳斯的脸色逐渐恢复生气(不过那也许只是诺兰的错觉),心中渐渐涌起某种异乎寻常的温暖。
林纳斯……他轻轻叹了一口气,将视线投向天花板。如果林纳斯醒来,发现自己竟然与他拥有同样的血型,他会说些什么呢?
哈诺兰,想不到我们这么有缘,竟然连血型都是一样的。如果现在去买彩票的话,没准我们会中大奖呢……
又或者:诺兰,你怎么知道自己是RH…2阴型血?我记得我没带你去过医院。你生病了吗?
再或者:你们这群傻瓜,你们干吗不把那个储血槽搬过来用呢?这样我的血可全都浪费了。
嗤,诺兰被自己的想象力逗得笑出声来。其实林纳斯最可能的反应应该是瞪大着眼睛问,「我是R什么血?那是什么鬼东西?诺兰,你知道吗?」
他又想起与林纳斯初次见面时的场景。那时林纳斯比现在年轻得多,也狂躁得多。两个人第一次面对面的时候,诺兰正在跟同伴厮打,只为争夺一块从垃圾桶旁捡来的只啃了一口就被人扔掉的面包。诺兰的身体比较弱小,长相又过于阴柔秀气,所以经常被同伴讥讽为「可以靠屁股生活的娘们」。但是他从不把这些嘲讽放在眼里。对于他来说,生存才是最主要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也同样可以忍受其他人鄙视的目光。当他好不容易抢得面包,躲到一个安全的角落里狼吞虎咽时,却突然发现一张嚣张帅气的脸正挂着若有所思的表情对他微笑。他停止吞咽,想起自己的的丑态,被突如其来的羞耻感和自卑感涨得满脸通红。他扔掉面包落荒而逃。但是当他停下来,强忍着委屈的泪水压抑心中苦涩时,那个却追上来拍拍他的头,把面包递还给他。「吃东西又不是什么值得羞耻的事,抢不到食物才应该号啕大哭呢。」他这样对他说。
从那时起,他们就生活在一块了。林纳斯表现得像一个固执的孩子,无论生活稳定与否,他都会把诺兰带在身边。他带着他一起去农场打工,给黑帮送货,帮人讨债,甚至充当杀手。当然,有时林纳斯也会扮起卡车司机,带着诺兰去南方兜上一圈。不过最重要的是,他给了诺兰一个家。虽然是个不怎么安全的,充斥着犯罪与非法交易的无教育家庭。
但是那也没什么关系,诺兰自负地想,他早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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